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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的星空-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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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矿?”刘越脸上现出几分喜色,祂早就想炼制几件法器,只是苦于材料难寻,而且有不少天材地宝在法兰根本没有出产,所以到现在为止,他手里只有一件可怜兮兮的九天御雷幡可以使用,就是这件法器,如果论起本身的功能也十分有限,不过是靠着他的神力强行提升了位阶罢了,若是用在凡间的战斗中,自然无往不利,不过用在神战之中,威力就显得有些不足了。

虽然水晶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宝物,不过胜在量多,刘越心中恰好有一门法器用得上。

矿脉位于海底,开采起来很有难度,不过那是对于凡人而言,神祇自有手段,在海精灵德弗犹如做梦般,难以置信的眼神中,刘越将九天御雷幡化作斩舰刀的模样,仿佛切牛油一般把坚硬的岩石切开,而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刀芒如水般转折如意,很快,一块长方形,重达数万吨,小山似的岩石被刘越提出了海面,九天御雷幡化作无数透明的细丝,组成一张大网,包在岩石外面,场面看上去蔚为壮观。

天上依然飘着雪花,海面上却如同开了锅,黑色的火焰在岩石表面燃烧,岩浆就像瀑布般从巨大的岩体上往下流淌,蒸汽形成的大雾将周围数里都笼罩在内,德弗与几个海精灵远在数里外依然可以感觉到那扑面而来的滚滚热浪。

“我们不是在做梦吧?”

一个海精灵战士摇晃着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够办到的事情嘛,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

“即使是伟大的海底之王,也未必能做到这样的事吧?”德弗心底不由浮现出这样的念头。

其实说实在的,深海?赛悉拉虽然拥有中等神力,在自己的神域中自然是无所不能,不过祂能够派到主物质界的也只是一个分身而已,还真未必做得到这种程度的事,当然,这与祂的神职也不无关系。

不知不觉中,刘越在德弗的心里种下了不可战胜的影子,也使得这支海精灵部落在以后的日子里始终对他忠心不二,也算是个意外的收获吧。

黑色的火焰整整燃烧了十个昼夜,这附近的海域早已成了一片死亡禁地,也不知有多少海洋生物惨遭荼毒,直到第十日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到刘越的脸上,祂蓦地睁开了眼睛,空中,一团液体状,直径有两米左右,晶莹剔透的物质正发出奇异的光芒。

“呼,好家伙,看来是太贪心了点,差点把我给抽干了。”

刘越心叫好险,他一时贪图方便,想来个一劳永逸,结果为了炼化这块超巨大的岩石,险些把他给累死,光是要维持黑火就已经让他叫苦连天了,幸好这时候没有人来捣乱,不然的话,随时可能前功尽弃。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望着空中那个晶球状的物体,这是水晶经过炼化后最纯粹的精华,而且这段时间为了炼化这东西,刘越只有不断逼迫自己催发出体内的潜力,短短十天,不但力量有所增长,对于操纵火焰更是有了不少心得,而这,仅仅是第一步而已。

第七卷 北地之王

第十四章 造化为工(上)

相比佛道二宗,巫门炼制法器的手法要单一的多,当然,也可能是那个神秘人藏了私,没有把炼器之术完全教给刘越,而祂现在想要炼制的,就是其中一种名为“百毒诛仙剑”的法器。

随手将那团水晶精华的三分之二截下,放入自己的神域之中,最近这段时间,刘越对自己这个古怪神域的理解越发深刻,只不过这神域在日常生活里起到的作用非常狭窄,除了被祂当作储物装备使用之外,似乎再没有其他作用,不过祂也不在意,反正有的是时间,尽可以慢慢摸索。

剩下的三分之一,被刘越均匀的分成了九十九份,动念之间,黑色的火焰再次燃起,等到火光敛去,只见祂的身周环绕着九十九把其薄如纸,长约三寸,闪烁着七彩光芒的小剑,剑身上布满了无数细密的纹路,如果将这些纹路放大,就可以看到那是许许多多肉眼看不见的字符所组成。

刘越满意的端详着自己的作品,当然,这些不过是最基本的剑胚而已,还要再经过一道重要的手续,那就是将魔兽的元神摄入其中,这才能初步算是炼成,如果想要更上一层楼,那就要通过大量的杀戮,来慢慢提升品级了。

“啧,虽然材质差劲了点,不过勉强还能用吧。”

尽管对材质相当的不满意,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初从九层地狱带出来的材料全部在那次爆炸中化为乌有,要想重新收集,祂也要有那个时间才行,更何况,像精金秘银之类的材料,用来打造魔法装备肯定一流,用来炼制法器,可就不知道效果如何了,毕竟祂也没有尝试过。

幸运的是,类似百毒诛仙剑这样的法器,都是具备可成长性的,这也算是巫门法器的一大特色,虽然用灵魂元神来炼器听起来似乎很邪恶,不过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

原来上古洪荒之时,六道轮回未开,各种生物死去之后,大多化作阴魂厉魄,或者其他的怪物,传说中便有黄帝之女死后化为旱魃,共工氏之子化为疫鬼等记载,所以在那个时候,拘役生魂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相比那些天材地宝,生魂这种容易收集且不虞匮乏的炼器材料自然就成了巫门的最佳选择。

将这些剑胚收好,刘越一闪身,回到神殿之中,只见塞莱希雅蹙着眉头,坐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

“怎么,发生什么事了吗?”

见到刘越,塞莱希雅脸上现出一丝微笑:“没什么,只是你先前所说的那种叫做‘醋’的调味品,不知为什么,成功率很低,每十桶差不多要损失四桶以上,不过味道确实很好,而且可以长久保存,应该会受欢迎,只是原材料很难跟上,你知道,岛上的粮食储备一直不是很够。”

刘越用手抚着下巴道:“是啊,不过暂时也没什么办法,等到了麦收以后就会好一些了,这里的土地虽然贫瘠,不过我已经吩咐下去了,让他们等天气暖和一些就用草木灰和人畜的排泄物来肥地,再加上精耕细作的话,产量应该不会很低,至少可以做到自给自足,对了,法师塔的进度怎么样?”

“还不错,现在这种天气,大家也没什么事可干,人手不成问题,再过一个月,主体应该就能完工了吧,接下来就是那些法师的工作了。”

刘越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水元素塔完成以后,那些家伙就该安静一阵子了吧,这段时间他们尽忙着打嘴仗,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区区一个艾恩石的制造方法,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复原出来,我可是把耐色卷轴的残篇都给他们了。”

塞莱希雅似乎想到了什么,轻笑道:“那也是没有办法,谁让你给的太少呢,只有那么一页,很多时候,时间都浪费在互相争论之中了,他们各自都有独特的见解,谁也说服不了谁,再说也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至少他们已经复原了‘莫林汤匙’的制作方法。”

她不说还好,这一说,刘越不禁又好气又好笑:“想想真是气人,居然搞出那么个东西,制作的价格高昂,实用性却并不高,味道难吃也就算了,数量还不多,一天只能满足四个人的需要,我总不可能在岛上普及这东西吧,有这点钱,我还不如直接去买粮食。”

“莫林汤匙”是古代耐色王国所发明的魔法物品,通常由魔兽的角制成,只要把它放进容器中,里面就会充满浓稠的麦片粥,每天大概可以供四个人填饱肚子,不过味道就很差劲了,据说和纸板差不多。

通常来说,只有那些整天埋头于研究,完全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奥术师才会去用这种东西,这东西唯一的好处就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让你吃到热食,而且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下,譬如沙漠等等就是可以救命的玩意了,不过换句话说,能用上这个的,也不太可能遇上那种绝境,因为一般只有极少数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才有机会拥有它,现在可不比耐色时代,只要和魔法沾上一点边的东西,价格可不是一般的高昂。

“不过,对于那些经常要出没于各种危险地域的冒险者来说,应该也不是没有用吧,或者可以想想办法,要是能把成本降低到合理的范围,也不是没有实用的价值。”刘越心里忽然有了这个想法。

两个人商量了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歌莉娅那极富节奏感的脚步声,大概是因为掩藏本性时间太久的缘故,一旦恢复过来,立刻就一发而不可收拾,给人的感觉简直就像没长大的孩子,要不是有影月家在身后支持,她这位影月圣女还真是很难让人信服,当然,一方面也是因为很少人有机会了解她的真正实力。

“咦,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啦,不是说要等到庆祝典礼结束才行的吗?”

刘越耸了耸肩:“没办法,有人不欢迎我呀,只好回来了。”

歌莉娅显然早就清楚整件事,不屑的说道:“现在索多玛大大小小的事务几乎都掌握在那条老狐狸的手里,他当然不希望你这个外人进去插一脚,国王早就对这种情况不满了,再加上努比恩教会的那些家伙整天在他耳边吹嘘那套帝王之术,要是有了你的支持,恐怕王都现在已经打成一锅粥了。”

第七卷 北地之王

第十五章 造化为工(下)

“你倒看得清楚,嘿嘿,不过那条老狐狸果然狡猾,这一招釜底抽薪,呃,大致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不想把锅里的汤烧干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锅底的柴草抽走,嗯,这一招耍的还真漂亮,我看那位国王陛下现在多半在大发脾气。”

歌莉娅冷笑一声,摆手道:“算了,我也不想提这些扫兴的事儿了,随他们去吧,反正和我们没多大关系,对了,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我们已经向北地派出了探子,不过还没有消息传来,部队已经集结完毕,随时都可以出发,那些家伙早就憋坏了,吵着嚷着要去打仗呢。”

刘越狞笑道:“军心可用,很好,就是要有这股子求战心切的劲道,那些野蛮人算什么,居然敢与我为敌,真以为我这个图腾之主是假的吗,还有那个乌士迦,不过他们送上门来正好,这个世界,不需要两位图腾之神,既然祂等不及想要去星界做客,那我不妨成全祂,就当做善事好了。”

塞莱希雅与歌莉娅两人闻言,眼中现出颠倒迷醉的光芒,她们毫不怀疑眼前这个男子所说的话,在这个世界,不知有多少强者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可是古往今来,能够像祂这样,与神灵对峙,丝毫不落下风的又有几个呢,这,才是值得交付终身的男子啊。

“对了,黄金海附近哪里有比较强大的魔兽,最好是那种群居的,你知道吗?”

歌莉娅思索了片刻道:“有倒是有,就是比较麻烦。”

“怎么说?”

“在水晶群岛的南方,大约数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小岛,名叫‘灿日岛’,在岛上生活着一群太阳孔雀,你知道,这种高阶魔兽又被称为‘洛山达的宠儿’,据说晨曦之主偶尔也会用这种形态在世间行走,所以根本没有人敢招惹它们,而且这些太阳孔雀本身也很难缠,久而久之,除了一些胆大包天的魔兽猎人之外,再也没有人敢靠近那里。”

“灿日岛……”

刘越不由苦笑起来,似乎,自己和洛山达颇有缘分啊,不过好像是孽缘,怎么什么事都能凑到一起,不过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既然连神殿都烧过一次了,那也就不在乎再杀几只宠物。

更何况,这也是没办法,按照百毒诛仙剑的原始配方,不但需要将九十九种剧毒生物的元神封印到九十九把副剑当中,最后还要以自身为器,孕育威力最强的那口主剑,光是搜集那些毒物元神,就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了,养剑更是水磨工夫,虽然主剑祂肯定不会用水晶来滥竽充数,可是按照目前能凑到的材料,依然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要想把这种品质的法器炼至通灵境地,怕不要上百年,祂哪里有这个法兰时间。

无奈之下,刘越只得冒着威力减弱的风险将整个过程简化,那九十九把副剑中的元神祂打算用同一种魔兽,而养剑这个步骤则直接省去,反正不过是用来应急的法器,而且这类法器都有自我进化的能力,就算眼下弱一些,祂也有大把的时间来弥补。

只是眼下最重要的,还是那口主剑的炼制,刘越独自来到天星塔的最高一层,那些鬼府神兵如雕塑般站在那里,在他们的身周,青黑色有若实质的气息正如潮汐般不停的涌动,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磨合,七十二人的气息已经连接在一起,无论是修炼还是战斗,都可发挥出超乎想象无穷妙用,而且这些人的生命形式也已经完全改变,可算是魔法生物的一种,平日里不需要吃喝与休息,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修炼,进境自然一日千里。

见到刘越,他们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整齐划一的半跪下来,用手抚在胸口,行了一个礼。随即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刘越也不在意,径直走向那座高大的雕像,只见祂所经之处,喷涌的魔火无风自动,为祂让开一条道路,不知什么时候,雕像前方的地面上,多了一个如同星云般璀璨,还在不断旋转的小型漩涡,刘越毫不迟疑的踏了上去,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黑色的魔火一涌,现场一如往常,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除了刘越与三位圣女之外,没有人知道天星塔内会有这样一个传送魔法阵,虽然在神殿中也设置了专门的库房,不过在那里,存放的都是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真正有价值的,以及一些不适合出现在别人面前的东西,都被收藏在这里。

这个空间不大,看上去就像一间密封的仓库,大约只有一百平方米左右,刘越那盏魔法灯被摆在中央,将整个空间照的亮如白昼,这里,就是刘越自己创造的半位面,不过因为祂不舍得花费太多的神力,所以空间很小,幸好需要收藏在这里的东西也不多,而且半位面本身可以慢慢成长,祂也就懒得花费太多的心思。

萨弗拉斯权杖与厄运之手两件神器被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不过此时刘越并没有研究的时间,看也不看一眼,便一头埋进了材料堆里。

影月家族与魏斯曼家族,再加上骷髅十字军多年的珍藏,在地上堆起了小山,其中不乏顶级的天材地宝,若是换了其他法师或者炼金术士来到这里,恐怕会兴奋的直接晕过去,只可惜,祂自己能够用上的实在不多,刘越也曾经想过将它们卖掉,不过后来一想,这么多的材料直接砸出去,怕是整个市场价格都会大幅度的下挫,更何况,如果经过加工,然后再出手,价格怕是要翻上十倍百倍不可,说到炼器,单凭理论知识的话,整个主物质界也没有多少人能与祂相提并论。

炼制主剑,刘越可不敢像炼制副剑时那么轻松随意,神力固然好用,却不是无限的,大战在即,随意损耗实力可不是智者所为,祂早已看中了一座活火山,打算利用地底真火来炼制,这样不但省力,炼成之后,法器上还能获得火焰力量的加持,可说是一举两得。

第七卷 北地之王

第十六章 老朋友(上)

白朗宁非常的不高兴,准确的说,他现在正处于狂怒的状态,原因很简单,一家名叫和平饭店的大型酒店,刚刚举行了开业庆典,他甚至还送了一份厚礼,并且在那座富丽堂皇的餐厅里好好享受了一番,不得不承认,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是一流的,可是他还是很生气,因为他正是塔卡拉最有名的“郁金香”旅店的老板,同时也是王都餐饮界当之无愧的霸主。

可是就在今天,他却不得不对着一群来自东土的乡巴佬,对着那个名叫克莱恩?魏斯曼的男人,还要做出一副谈笑风生,兴高采烈的模样,哈,这真是太可笑了,一个靠着贩奴起家的暴发户,一个被洛山达教会通缉的异端,他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在自己的地盘上插一脚,最可恨的是,这家和平饭店居然开在郁金香的对面。

可是尽管如此,白朗宁还是不敢流露出哪怕一丝不满的神色,因为,在这次开业庆典上,出现了太多大人物,他惹不起,不敢惹,甚至可以说,在索多玛,也没有多少人敢于和他们为敌的人物,白朗宁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乡巴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就为了这么一家酒店的开幕庆典,甚至惊动了雷霆兵团的大统领,这位大人可是古斯塔夫家族的当代家主啊,居然会在这种场合出现,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事实上,虽然早就收到了请帖,可是白朗宁根本就不打算过去的,他还想过,是不是要找几个地痞流氓,给对方捣点乱,让他们知道,王都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来混饭吃的,不过幸运的是,那几个平日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的家伙,一听到和平饭店的名字,就吓得脸色大变,说什么都不肯出手,这才引起了自己注意,事后想想,还真是好险,要是真惹出什么事来,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后怕归后怕,却不妨碍他发火,不过原因就有些复杂,除了对突然冒出来的强势竞争者的不满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那几个他花大价钱请来的厨师做出来的菜,和对手相比,简直就是猪食,他似乎已经看到郁金香黯淡的未来,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火气越发的大了起来。

“来人,给我备车,老爷我要出门。”他高声叫了起来,随即变得有些愁眉苦脸,他仿佛已经可以听到某人的咆哮声,长叹了一口气后,白朗宁整理了一下衣服,朝着门外走去。

灼热且充满硫磺味道的空气,荒芜的大地,不禁让刘越回忆起了在地狱的那些日子,这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岛,不过却有着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熔火之心。

黄金海一带最大的火山,苏弗里耶尔火山就坐落于此,意译的话,它的意思是“死亡阴影”,因为当火山喷发的瞬间,大量的岩石与岩浆被粉碎成无数细小的颗粒,从而形成火山灰,每当苏弗里耶尔爆发的时候,火山灰形成的烟雾往往数月不散,所以人们才会给它起了这么个形象的名字。

看得出,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不过这也很正常,谁会没事跑到这么一座活火山附近来呢,在这个位面,可没有火山学这门科目,至于说观光,别开玩笑了,漂洋过海的来看一座随时有可能喷发的活火山,那简直就是疯了。

今天似乎就有人在发疯,还不止一个,刘越上岛之后,习惯性的用神识扫描了一下周围,突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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