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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重阳节恰好是星期天,我带领我的一班学生到山顶放风筝。我放的一只蝴蝶风筝突然地断了线,我在学生们的呼叫声中看着它慢慢地从蔚蔚蓝天飘落于莽莽松林。当时的我根本没料到那个触目惊心的画面会被山脚一位摄影师摄入他的镜头。直到有一天我在展览馆里看到一幅题为《风筝别了蓝天》的摄影作品,我暗暗地惊叹世事的巧合。我从“作者简介”栏中知道了摄影师的名字叫萧石,工作单位是广告公司。
就因为那一只蝴蝶风筝,我跟那位叫萧石的年轻摄影师相识了。
生活的定律常常是这样:两个志趣相投的人一旦相识了,以后的相爱似乎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
在恋爱的日子里,放风筝成了我们最钟情的娱乐节目。他还为我拍下许多放风筝的照片,每帧都充满着诗情画意。
春天不是放风筝的季节,我们照样登上山顶放风筝。
有一回,他将线儿拴在一棵松树上,任那只蝴蝶风筝在阳光和轻风里悠悠地飘。我仰着头眯着眼欣赏着。忽然,他从背后伸出一双手揽住我的腰,并将嘴唇贴近我的耳朵说:“你愿意嫁给我吗?”我的心甜滋滋的,却故意不点头,眼睛依然望着风筝,很快就想到一句挑剔的话:“求婚没有花是不行的。”他灵机一动,跑下山坡摘了一束映山红回来,然后跪在我面前毕恭毕敬地举着那束映山红说:“尊敬的小姐,请求你下嫁我!”我接过那束花后双腿不由自主地屈了下去。就这样,两个人面对面跪着,陶醉在彼此脉脉含情的笑容里。那是怎样美丽的时刻啊!风声鸟声仿佛在刹那间停息了,只剩下两颗心的跳动声,什么蓝天白云什么群山树影统统稳退了,我们眼中唯一的风景就是对方的脸……
那一天是我们约定去领结婚证的日子。我刚下了课就发现他正站在学校对面的街口等我,我满怀喜悦地冲过去……可是我还来不及走近他就失去了知觉。
我清醒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他执着我的一只手说:“你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脚受了一点轻伤,很快就好了。”我当时俏皮地跟他开玩笑:“我宁愿我从此跛了,让你天天背着我!”
当有一天我得知自己的左脚真的再了不能走路的时候,犹如五雷轰顶,接着便发疯地扯断了吊瓶的输液管……
他日夜守候在我的床前,一次又一次地发誓他会照顾我一生。可我还没有想通失去一只脚之后刻怎样活下去。后来不知是什么心理作怪,我竟不想见他。我叫他离开,但他不。我按响床头的电铃,一位护士立即赶来,我野蛮地说:“我不想见到这个男孩,请你将他赶走!”说完我便大哭起来。他只好一步一步地后退着,并说:“我走!我走!只要你不哭就行!”大约一个星期后,对面床铺的女人对我说:“被你赶走的那个男孩常常趁你睡着了就来看你,你知道么?”这样一句话又惹起我满脸泪水。
一天早晨,一个头部缠着纱布的陌生女孩出现在我的床前,她低下头说:“真对不起,我刚学会了骑摩托车,一时得意忘形,结果撞了你……”我想到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已经被她的车轮辗碎,经过多年培养起来的良好风度顿时荡然无存了,我恶狠狠地骂她:“为什么你当时不撞到我的心脏去?我是宁愿死了也不愿意活着看到自己一条腿跛了!”
女孩流着泪请求我宽恕她。我平静下来又换了一种语气对她说:“其实这不是你的错,你没必要自责。
离开医院后,我回到乡下的外婆家疗养。外婆的庭院里种着茂盛的紫藤,那些粗大的藤条像游龙一般缠绕着围墙。每天清晨,我就在院子里沿着围墙牵着藤条练习走路。依稀记得儿时曾经在这里蹒跚学步,谁会想到二十几年后我会再度在这里学走路?
那一天午后,我坐在院子的一张石板凳上看书。忽然听到“啪”的一声,原来,一只白色的蝴蝶风筝落在围墙脚下。我惊疑地拄着拐杖奔向门口,用哆嗦发抖的手推开那扇小红门,那一刹我所看到的就像梦境一般不真实:我想忘又忘不了的那个人正带着凄凉的微笑出现在我的面前!彼此没有说半句话,只是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在雁过长空红叶飘零的日子,我做了他的新娘。
转眼间又到了重阳节,他为了逗我开心竟推我到附近的河边放风筝,可我忍受不了路人那异样的目光,终于半途而废。回家后我将那只花费了许多心血才做成的蝴蝶风筝撕碎了。至此,我已经明白,无论他对我如何宠爱如何呵护,我也无法得到健康人那种心理上的快乐。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他几乎每晚都加班,回来后总好像疲倦得连说话的精力都没有。我变得愈来愈自卑了,我常常想,他遇上我真是太不幸了,像他那样有事业心的人最起码应该有一个健康的妻子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好让他专心搞创作。可我却是他的负累。
有一晚,我无意中发现了他放在抽屉的两张放大照片,一张是穿泳衣的姑娘坐在沙滩椅上喝橙汁,另一张是穿运动衣的姑娘在打网球。我嫉妒她俩的青春活力吸引我的丈夫,同时也怨恨自己命运不好。他回来时,我平静地对他说:“我们离婚吧!”他愣住了,然后用手背贴着我的额头。我冷漠地移开他的手说:“你别认为我又发高烧,我现在很清醒!我知道你不会主动提出离婚,可我有自知之明,一个残疾女人凭什么跟两个漂亮姑娘争宠呢?”他在轮椅前蹲下来,两手扶着我的双肩说:“我听不懂你的话。”我干脆告诉他我已看了那两个姑娘的照片。他恍然大悟了,笑着说:“你的想象力太丰富啦!那两张照片是我为饮料厂和服装厂拍的广告……”这下轮到我愣住了。他慢慢地向我解释:“不久前我听到一个消息,深圳市有家医院请来一位外国的骨科医生,我准备送你到那里做手术。 据说那家医院的医疗费很贵,为了多挣一点钱,我只好利用晚上的时间给一些厂家拍广告,结果疏忽了你,领你胡思乱想……”他还没说完,我已经哭倒在他怀里。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幸福,我的心有些承受不住了。
三个月后,我终于躺在手术台上,那时候我的勇气已经足够,因为我知道我的爱人正像守望麦田的老农一样守候在门外。我平静的默念着他的叮咛:你现在已经到了拳击场上,我不要求你一定成为赢家,我只要求你一定还手。其实我已经做好了一种心理准备,万一手术失败了,我也会好好地活下去……
当我终于可以正常地走路,有人说这是医学的奇迹,而我则说这是爱情的奇迹,如果没有他,我如何支撑到今日?
离开医院的时候,正是秋风乍起时,我像初恋时一样向他撒娇:“带我去放风筝吧!”
那一天早晨,我与他再度站在当年的老地方,我俩共同制作的那只蝴蝶风筝正在蓝天白云间翩翩起舞。山风斜过时,我紧紧握住那一条线儿,就像紧紧握住一段历经劫难而痴情不改的姻缘。我不会忘记,是蝴蝶风筝给我带来了好运,把这个优秀的男孩引进我年轻的生命里……
少女的忏悔
那一年我遇到了一个让我倾心的男人;他是我的语文老师。当时琼瑶正席卷着一切多愁善感人的心。我们在这种气氛里相遇,偏又在我那么敏感一触即发的年龄。
你不知道你来了我有多开心。
亲爱的,那时候我已经不再相信童话,也不相信上帝。
我以为自己终生将是一朵幽怨的莲,重门深锁,满怀无人能解的忧伤。
我常常在黑暗里哭泣,默默舔平白天碰壁后留下的伤痕。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温柔地抚地慰我。
亲爱的,我将用一生来回报你。
在我的窗前现在已经飘起了雨,我不知道你是否也看到了。它是圣洁的甘露,上苍派来的使者,我愿你会相信在这样的时刻里我所说的每一句话。
亲爱的,昨天在那美丽而宁静的河畔,在夜幕初降的黄昏,蝙蝠在我们的头顶盘旋舞蹈。我们的眼睛在空中相遇,像很多故事里写的那样,你的唇划过脸颊停留在我的唇上。我的嘴唇微凉而柔弱,一动也不敢动地仿佛是在一个梦里。既然我把单纯的初吻给了你,那么,就让我也告诉你一些最深的心里话吧。这二十年来的日子,我有过那么多的幻想,爱过很多人,尽管从来没有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在十六岁以前,我仿佛一直在书里过着自己的日子。少人关怀与陪伴的小女孩总是在一个角落里低着头看一本书,只要能借到的便紧抓住不放。在书里呆久了便常常对现实里的、身边的事情麻木不仁。直到十六岁来临。十六岁时我单恋上一个人,他让我第一次意识到长大,也第一次懂得了寂寞,与无知的小孩子的孤独完全不同。我开始写诗,为一个正在幼稚地深爱着的人写。当泪水溢开来日记本泛黄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做了一个荒唐的梦。那一切都是可笑的,只因为幻觉与距离才把一种神秘感错误地投影给了我。
然后,十八岁不知不觉地到了。我的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眼睛因为过视看起人来特别朦胧而温柔。那一年我遇到了一个让我倾心的男人;他是我的语文老师。当时琼瑶正席卷着一切多愁善感人的心。我们在这种气氛里相遇,偏又在我那么敏感一触即发的年龄。这一次的经历带给我的又是孤寂痛苦的回忆。也许对于今后的我是值得庆幸的(当时的年龄不知道逢场可以做戏。)在认识我的时候他刚结婚不多久。已经开始的漫长婚后日子,可能让追求浪漫讨厌平庸的男人感到破灭,他什么也不顾地给那个名叫洁聆的女孩一首又一首地写诗,在我交上去的本子里写信。因为无奈和偷偷摸摸的痛苦,我从来没有品尝到喜悦与快乐,在那一刻,脆弱的心灵里面差不多认为所有的爱情都是灰色的了。老师的第一次约会写在一张折叠的纸条上,我惊惶失措害怕得不行,一个劲祈求下雨想逃避过去。总算老天爷答应了我,我们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就在一个孤身男人站在雨中的无望等待里匆匆拉下帷幕,至今尚未如期。
亲爱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在这样一种时刻向你忏悔。我的身心是洁白的,从来没吸玷污过记忆。但是我好像也想在今天 与你相拥的幸福日子里找个机会最后回顾一下过去。现在不是在下雨吗?我总觉得我是雨幻化而成的,不论肉体还是眼泪。
在你之前我还爱过一个人。
我想我会终生用一种守口如瓶的心情隔着山与河向他眺望,用一种无比温柔理解而又崇拜信任的目光静静地注视着他的方向。
一个女人不可能只被一个男人所感动。工好男人应该不止一个女人来关心,好女人也是。有种爱是写在脸上的,还有一种爱将深藏在心底。
若能永远保有这样的心境,我将无怨无悔。
亲爱的,雨就要停了,我也要睡了。在另一个世界里,仍然心怀对你的感激与万千祝福。
撒下一粒love的种子
许多时候
面对生活的镜子
我们画不出完整的自身
只好让岁月 一味地
欺骗自己
不妨
选一块绿野
认认真真种下自己
收获未来的日子
——题记
总是那么巧,我每次在吃饭的路上,都能碰见她——一位正上中学的女孩。
记得我刚搬到这幢临街的居民楼时,没事常到门口看哨兵执勤。哨兵告诉我,从这个门进出的都是家属,其中有个女孩很特别,长得很美,从不说话。他话未说完,突然向南一指:“瞧!她来了,穿白裙子的那个!”
我向南一看,只见一位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她颀长的身材,高雅的气质,弯弯的秀眉下,少女纯净的大眼睛正视前方,白净的面颊微微向上仰起,使人顿生清新脱俗的感觉。
以后,我去吃早饭,她去上学,我中午和晚上吃饭回来,正遇她放学回家,像约定好了一样,一天3次碰面,渐渐地形成了规律。
但不知从哪天开始,她突然变了,变得像含羞草一样,她的目光只要一接触到我的身影,就很不自然,特别是还是在我面前绕个弯儿,更是让我感到惊奇。
那个周六的中午,我吃饭回来,在门口捡到了张电影票。
这家电影院就在居民楼一侧。2点一到,我便来到影院,摸索着找到自己的座位。
我不由一惊,她怎么和我坐在一起?怎么都这么巧?我有些坐不住。票是不是她丢掉的?拣人家的票看电影总有些尴尬。不看了,我悄悄地溜了出去,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哀叹。
从此,我像做了贼一样不敢再正视那女孩;她也像挨了老师批评一样,走起路来无精打采,眼里流泄出羞涩的怯意。在我面前,脸更绯红,绕的弯也更大了。
那天清晨,她去上学,抬头看了我两眼,眼睛里盈含着一种炽热的东西,嘴唇还动了一下。这次没绕弯过去了。我感觉她想说什么,猛一转身,吓了她一跳,赶紧缩回她那痴痴的目光,我的脸随之一红,问:“有事吗?”
“啊……我……”她又抬头看了我一眼,眼里有些湿润:“我等同学。”她惊慌失措,转身而去。
一向不太敏感的我,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种事实。这个曾经高傲、沉默的女孩,正用其他独特的方式,向我展示她的内心秘密。
我透过她的眼睛,仿佛看到了一个朦胧的、骚动的青春世界。在那里只要你撒下一粒LOVE的种子,它便会无节制地疯长;只要你丢下一小段情丝,她便会无休止地编织。太小了,顶多十六七岁,需要专心学习,考大学,怎么能让那粒种子荒芜了她心中的那片绿地?怎么能让那段情丝困惑了她的前程?
于是,我推迟了吃饭时间,但奇怪的是每次仍能遇见她。在她那抬起的眼睛里,增添了一些淡淡的哀怨和无奈的惆怅。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在操场上玩双杠,一团白云飘忽进了我视线,又是她。她正在荡秋千,像是专门表演给我看的,荡得又高又险。大概是太累了,她想停住下去,秋千却摇来晃去。她突然翻了下去,摔在地上。
坏了!我忙奔过去,她泪光莹莹,无力地向我伸出那只白嫩细腻的小手。
我想拉起她,手却没有伸出。我想,我应该让她恨我而不应让她感激,这不正是时候吗?我看她不要紧,便将脸一沉,冷冰冰地抛出一句:“真精彩!我最喜欢看别人这种刺激的表演。”说完,扬长而去。
自此之后,只要她一见到我,就像小山羊见了狼一样,立即绕到花园东侧走。她的头重新高昂了起来,白色的衣裙在我泪眼里闪动……我必须承认,23岁还没有女朋友的我,一直就深深地喜欢她,炽爱她。后来,在她坐过歇脚的地石凳旁,我拣起几张碎片,拼接起来,是香港一电影明星,长着一张酷似我的面孔。下面是钢笔恶狠狠地写着:我恨死你了,现实中的你没人味,不愿再见你!
我如释重负,我心空荡荡的,却在想,好吧,你以后就直着走这条路,让我绕到花园东侧走。
如歌如泣的红磨坊
无须过多的言语
默默地
跟我走过雨季
用彼此的眼睛
呢哝
让紧握的手
成为永恒
——题记
这是一间装璜得十分古典的咖啡厅,有着一个同样好听的名字“红磨坊”,舒缓的古筝曲悠悠地荡在每一个角落里,听得出现在的一曲正是“雁落平沙”,桔色的小灯散着暖暖的光,所有的一切,轻柔的象一个初初的梦……
她就坐在我的对面,长长的黑发轻轻地垂下来,肩窄窄的,似乎略微有点单薄,大大的眼睛在咖啡袅袅升腾的热气后面,雾一样的濡湿,好半天她都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用银色的小勺搅拌着面前那杯酽酽的清咖,似乎想要从小小的杯子里面读出什么东西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幽幽地开了口,她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清清淡淡的,给人一种拢不住的感觉,就仿佛是从另一个遥远的空间里传来的,又如同是静夜里的风吹过荷畔,寂寂地带一点空鸣。
“我是在台湾的一个CHAT ROOM里认识他的,非常不幸,他恰恰是个土生土长的台湾人,”说到这里,她有点自嘲地微微笑了一下,白晰的颊上浮现出两个小小的梨涡,里面盛满了甜蜜,同时又略带点忧伤。
“遇到他的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到那个聊天室去,而他碰巧也是第一次,我们就象普通的网友一样试着聊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觉得他真的好笨耶,好象什么都不会,话也不会说,我打十个字,他最多只能打三个,要好半天好半天才能聊上一句完整的话。我自己都觉得奇怪,那天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耐性和他聊呀聊的。分手的时候,我觉得今生可能再也不会遇到他了,就没有留EM和ICQ地址给他。几天过去了,我已经慢慢地忘记了这件事,直到有一天,我的ICQ突然收到了一个请求加入的信息,看一看对方的NICK,竟然是他。原来,他竟然会从网上二百多个同样的NIKE中,一个一个地查过去,一个一个地确认,直到最后找到了我。我永远都忘不了他认出我后发来的第一个MESSAGE,他说,网上一共有二百一十七个和我一样的NICK,而他只不过试了一百八十六个就真的找到了我,老天对他实在是很照顾,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幸运的人……”
浅浅地抿了一口咖啡,她顿了顿,可以看得出,她的眼中越来越浓的那种雾一般的神情,是又回想起了他们初遇时的样子,还是慢慢地沉浸在一种温柔的心绪里面,似乎真的见到了海峡那一面的他……
“他对电脑一窍不通,为了能够上网联络到我,就特别去买了台电脑放在家里。他更不会打字,为了写MAIL给我,好不容易总算学会了,却打得很慢很慢,为了写一封信,他常常要打上三四个小时。有时我都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他的厚重的疲惫,就对他说不要再写了。但他却说,要写的,哪怕只是几个字也好,他不想让我哪一天到公司的时候收不到他的MAIL,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就象他在一个MAIL里说的,他知道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我能够感觉到他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一个人,而不仅仅是网路上一个没有真实感的名字。他说因为时间与空间的缘故,他能为我做的事并不多,对此他也一直耿耿于怀,但只要我愿意,他会用全部的感觉来爱我,只爱我单单的一个人。”
说到这里,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知是因为幸福还是出于无奈,她深深地望着窗外。暮色在不知不觉中笼罩了这座城市,在清爽的晚风拂过的时候,又不知有多少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