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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获奖者翘楚之作:盛于繁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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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
卓必玉有个习惯,每周去图书馆的报刊部翻阅一次《×城晚报》,这是她从识字起便开始阅读的报纸。不想家,却还是很想念家乡的,想念家乡的美食、气候、风物、人情。这种想念通过家乡的报纸得到释放。大三时,卓必玉留心到《×城晚报》周二副刊版有个很不错的专栏作者。
这个笔名为〃寸草心〃的作者先是写了一篇探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美学精神的妙文,后来又写了一组篆章艺术的随笔,显现出精深的文化素养和独特的艺术眼光,令卓必玉大为称赏。可有一期的专栏文章,寸草心却没谈艺术,写起了个人生活,题为《孩子》。

第71节:徐璐:念去去(3)

卓必玉大吃一惊:这个寸草心,居然是爸爸。
爸爸在文章里尽述自己两为人父、两者皆败的心情,情辞恳切,感人至深。卓必玉想象着爸爸是如何在某个无法入眠的深夜里铺开稿纸,边写边哭,边哭边写,写写停停,停停写写,最终完成这篇为血泪浸透的《孩子》。她相信爸爸的忏悔是真的,爸爸的痛苦是真的,爸爸的爱也是真的。
卓必玉在心里检讨自己:你是不是太不理解父母了?你是不是把他们太过妖魔化了?你是不是太不宽容了?
你眼里只看到爸妈对妹妹的嫌弃,却没看到爸爸给生病的妹妹输过600CC血,没看到爸妈在妹妹失踪后如何焦急地去寻找她。你总是袒护妹妹怪罪父母,可你也必须承认妹妹确实给爸妈带来许多麻烦,而爸妈从来没有责骂过她;他们可能很爱面子,可他们爱孩子也是一个事实。你只会怨恨爸妈对不起妹妹,却没有想过他们也不是完人,会做错事,并且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惩罚着、折磨着;你从未想过他们也是慢慢学着做父母的两个孩子,而这两个孩子如今已经是两个老人了。老人的一个孩子死了,一个孩子从不关心乃至几乎不搭理他们。这种惩罚是不是太严酷了呢?至于你卓必玉,谁给了你惩罚他们的权力呢?
可以说,卓必玉数年来与父母的怨结是在这一天解开的。但她没有主动示好,家里打来电话,她依旧习惯性地冷漠以对。这是因为她心里仍旧有些怪她的父母,更是因为,很多时候,〃绝交〃比〃修好〃要容易,〃我爱你〃比〃我恨你〃要难以启齿。
有一阵子,《×城晚报》上不再刊出寸草心的专栏,卓必玉猜八成是爸爸江郎才尽写不出来了。奇怪的是专栏停了的同时,爸妈有好久没来电话。卓必玉开始担心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但她是不会主动打电话回去的。她情愿受猜疑担忧地折磨。一个月后爸妈又打来电话,她才松了口气。当然,她回话依旧简短硬冷,也绝不显现半分自己曾有过的担心。
这时,寸草心的专栏又出现在晚报上。这次他写的还是个人生活,题为《留恋》。文章记述的是他与妻子吃海鲜中毒住院、差点丢掉性命的事。虽通篇由戏谑洒脱的趣笔写成,可行文中还是隐约透露出的对老病、孤单、宿命无常的恐慌,平添几分伤感的调子。
卓必玉第一次仔细地审视爸爸这个生命:这是一个深爱舞台的舞蹈演员,可舞者的艺术生命非常短暂,青春正好的时候被名角压着,好容易熬成名角,跳不了几年又该让出位置给年轻人了。不再跳舞后搞行政工作,常常要出入饭局,肥肉噌噌噌地往身上贴,对于一个格外爱美的曾经的舞蹈演员来说,老丑肥胖是最可怕的事。行政工作不容易做,少不了勾心斗角明枪暗箭。为了谋生和养家,前舞蹈演员只得硬着头皮从事自己厌憎的工作,且还得努力干好,这无异于自虐。社会角色不好扮演,家庭角色也难当。二女儿的意外死亡是他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他那么希望大女儿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芭蕾舞演员,可女儿固执而残忍地粉碎了他的梦……他只好寄望于艺术,坚持读书、刻章、练书法、写作,独坐于寂寞荒斋里苦中作乐。
《留恋》的篇末写道:
长到这个岁数,早已看透人生本是苦海,死乃解脱,并不可怕。不怕死,却依旧贪生。只因,我还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我看着她从怀抱里的婴儿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我还想再看着她长大一些,看一个与我有关的生命如何独立成章,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平凡的奇迹。真的,我对人世的那一点点贪恋,全是因了这么一个女孩子。
读到这里,卓必玉哭了。这一回,卓必玉不能不给家里打电话了,她不能不主动示好了。她要直接跟她的父母说: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我也原谅你们。爸爸,妈妈,你们爱我,我也爱你们。
就这样,卓必玉将她抛掷多年的亲情重又捧回掌心。
亲情的回归,却促使爱情消散。但卓必玉不认为她是为亲情牺牲掉了爱情。她觉得,亲情天然地具有无可匹敌的稳固性,而她和胡笙的爱情还是太脆弱。

第72节:徐璐:念去去(4)

(三)
与卓必玉同级同在艺术系的胡笙是学设计的,非常有才气的一个男生。这一对气质绝佳的情侣走在路上非常惹眼,谁见了都会赞说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他们的爱情如其他校园爱情一样美丽动人,又因为艺术系学生的才情而多添几分浪漫绚烂。卓必玉曾经无比坚定地认为这将是她这一生唯一的爱情,她一定会嫁给胡笙。
胡笙很早就向卓必玉谈到过他的梦想。他计划在大学毕业后去法国留学,将来还要力争定居在那里。他认为法国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国度,最适合艺术家生活、思考以及进行创造活动。胡笙说他要开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过香榭丽舍大街,要在埃菲尔铁塔内的餐厅里向卓必玉求婚,要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要抱着他的新娘穿越凯旋门。他还要在卢浮宫举办个人设计展,要让左岸的每一家咖啡馆的墙壁都挂上他的作品……卓必玉微笑地看着她的男朋友诉说那些遥远美丽的梦,暗自决定: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可是,当卓必玉与父母冰释前嫌以后,当她发现父母已经很老、很需要照顾和陪伴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父母在,不远游。不行,你不能够跟胡笙去法国留学,你应该回×城去孝顺你的父母。
胡笙知道卓必玉的想法后很焦急很生气,质问道:〃你总是要离开父母组成自己家庭的啊?难道要我做倒插门的女婿吗?〃
〃我不知道。〃卓必玉摇摇头叹息了一声,说:〃上次我爸妈食物中毒,都没有人送他们去医院,深夜摸下楼叫车去医院,两个人身体肿得不成样子,所有的司机都拒载,最后两人只能慢慢走去医院,差点送命!我再不忍心让他们受这样的苦了。〃
〃那你就忍心丢下我?你不是说过,为了我什么都肯牺牲吗?〃
卓必玉不说话了。胡笙也说过他肯为她牺牲一切这类的话。他在要求她为了自己牺牲亲情,她也可以要求他为了自己牺牲前程。但卓必玉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有些东西如果是〃要〃来的,又有什么意思呢?而且,她也十分肯定,眼前这个曾不止一次发誓愿意为她而死的男孩,绝不会愿意为她牺牲掉自己的大好前程。即使她要了,也要不到。
卓必玉并不因此怪罪胡笙。胡笙为了自己的梦想非常拼命,勤奋学法语,积极参加各种比赛、实践,奇迹般地将成绩稳固在年级前三名。无论换作谁,也断然不忍心阻拦这个人奔赴梦想的脚步。
卓必玉也相信胡笙是很爱自己的,她甚至相信,若置于绝境,他会真的肯为自己而死。只是说,为爱而死能产生瞬间的悲壮伟大感,倒不失为一件痛快事;为爱情屈就前程,余生很可能要在窝囊不甘中度过,那可是莫大的痛苦。最爱你的人,不是那个肯为你去死的人,而是那个既肯为你去死又肯为你苟活的人。于卓必玉来说,最爱她的人不是胡笙,而是她的父亲。
爱情缤纷绚丽却经不起推敲,亲情稳固持久却不够销魂。偏偏这二者在卓必玉那里不但不能互补,还发生了冲突。她算是明白《红楼梦》里〃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这句话有多么经典。
毕业如期而至,两人难逃各奔东西的命运。尽管各有私心各有保留,可毕竟一同走过美好的四年大学生活,毕竟是相爱的两个人,分离总是万分痛心的。
临行前,卓必玉向胡笙索要了几件他的衣物,她说:〃你不能和我在一起,就让你的气息陪着我吧。〃
胡笙紧紧握住卓必玉的手,说:〃记住,我们并没有分手。我们只是分开了。我会等你的。〃
卓必玉其实是想说分手的。不过,分手真是没必要正式宣布的一件事。若相爱,怎么也分不开;若不爱了,自动会拉开距离乃至老死不相往来。所以不必说分手,而且,胡笙作用在她手指上的力令她说不出狠心的话,于是她说:〃嗯,我也会等你的。〃
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各自等待,却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找另一个人,等上一辈子又有什么意义?但有些话是不能说破的,说破了就真的一点意思也没了,于人于己皆无益。

第73节:徐璐:念去去(5)

回到×城开始研究生生活,卓必玉每个周末都回家陪父母,看到双亲的笑脸时,她觉得,自己的决定没有错。
在学校里,卓必玉常常穿上胡笙的衣服,上课、吃饭、看电影、发呆、睡眠,被甜蜜而痛苦的思念所折磨。她在心里仍对胡笙和她的爱情抱有幻想,尽管她还是没有想出来该如何解决现实矛盾。
有一首歌叫《漂洋过海来看你》。不能出国读书、定居,但去法国看看胡笙总还是可以的吧?为实现自己看望情人的计划,卓必玉四处寻找高报酬的兼职机会。很走运,她遇到了赏识自己的成祖仑。为其打工十个月,卓必玉挣足了去法国走一趟的钱。5034的姑娘们为室友的浪漫举动拍手叫好,都说卓必玉才叫真正的〃艺术人生〃。
辗转抵达法国南部小城格拉斯,卓必玉直接寻到胡笙的公寓,准备给他一个big surprise。谁知自己却得到了一个big surprise:胡笙正搂着一个亚裔面孔的女子走出门,两人的姿态俨然一对情侣。
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看到的却是这副光景,多像俗气的电视剧情节。卓必玉不得不痛苦地承认,胡笙和她皆是俗世之人,他们的爱情并无多少脱俗之处。卓必玉没有冲过去责骂胡笙,若那样做就真的是俗不可耐了。她悄悄走掉了。
格拉斯素有玫瑰之城的称号,亦是著名的香水产地,风靡全球的香奈儿5号便诞生在此。七月的玫瑰之城的确很美,但卓必玉却觉得没有想象中那般惊艳,大多数声名显赫的景致都是一见不如百闻。她也着实没有审美的心情。里尔克的著名诗句回荡在她脑中: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偌大一个法兰西,她只认得一个有了新欢的旧情人,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任何一扇窗户投出等待她的目光。纵使这里气候完美,物质繁荣,艺术昌盛,天才数众,又与她卓必玉何干?
走到一个广场,卓必玉看到了许多卖艺者。有吹奏各种乐器的,有扮作小丑的,有变小戏法的,有在地面上做粉笔画的。特别有意思的是这么一个人:一半男人打扮,一半女人打扮。男人那半边是短发,留须,耳朵上扛根香烟;女人那半边是长发,浓妆,佩戴耳环。身上穿的一件衣服亦是由半身女装和半身男装缝合起来的。
很有想象力呢。卓必玉心中称赏。她从口袋摸出几枚硬币,放入〃雌雄同体人〃面前的铁罐子。
卓必玉在广场的椅子上坐了很久。暮色降临,卖艺人和乞丐们纷纷收拾他们的行头和装钱的罐子去吃晚饭。安静地看那个雌雄同体人认真地数钱,卓必玉发现自己所向往的流浪艺术家们的生活也不过如此,并不浪漫纯粹到哪里去。是艺术,也是谋生;是喜爱,亦有无奈;说不清是自己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自己。卓必玉一直以来自诩精神贵族、号称要献身艺术并由之产生优越感,这会儿她却在为自己小布尔乔亚式的幻想感到难为情。
在广场上播放的一支不知名的曲子里,卓必玉开始想家,想念她的爸爸妈妈,想念永远十岁的妹妹。或许,血脉相连的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纯粹的一样事物,最为安全也最为恒久。
(四)
水边的阿狄丽娜,一首钢琴曲的名字。卓必玉问起为何给画廊定下这么一个名字,成祖仑只是简单地答因为很喜欢这首钢琴曲。后来,卓必玉发觉事情没那么简单,店名背后一定藏有一个故事,与一个会弹钢琴的女人有关。
这天,成祖仑带卓必玉同去一家新开的西餐厅吃饭。
这家餐厅的食物精致味美,环境洁净幽雅,餐厅的中央还有衣装隆重的乐手演奏一架光可鉴人的黑色三角钢琴。卓必玉却认为现场钢琴演奏是餐厅的一大污点。不,应该这么说,被放置在吃喝场所服务于胃口大开的人,是钢琴和音乐的悲剧。如同胡笙说到公园门口给路人画像是一种巨大的堕落。
和其他食客一样,成祖仑与卓必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面前的杯盘中,耳朵赋予共餐者的笑谈,钢琴声从耳畔经过却并不入心。

第74节:徐璐:念去去(6)

一支曲子响起,是《水边的阿狄丽娜》。成祖仑停下全部的动作,缓缓回头看向音乐奏响的餐厅中央处。
卓必玉清楚地看见成祖仑的眼睛惊奇地张开了一下。他一动不动看向钢琴,眼神专注至极,好似全然忘却了周遭的世界。
卓必玉也看过去,坐在钢琴前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裸肩晚礼服的长发女郎。看不清面孔,但可以判断皮肤白皙,身材窈窕,具有一种倔强而美丽的特殊气质。
一曲结束,长发女郎离开钢琴,换了另外一个男乐手演奏。直至长发女郎的身影完全消失,成祖仑才回过头来、回过神来。凭借女人准确的第六感,卓必玉敢肯定成祖仑认识这个弹《水边的阿狄丽娜》的长发女郎,而且,他们的关系一定不一般。但她没有多问一句,只是安静地陪着沉默的成祖仑吃完饭。
回去的路上,成祖仑一直沉默地开车,眉宇间凝有一丝凄伤的寂静,整个人显得格外的神秘和深沉。以前,成祖仑总是给卓必玉一种她是他的全部、他把她放在第一位的感觉;可今天,卓必玉发现成祖仑的内心深处有一片她永远无法涉足的疆域,藏有一个叫做〃过去〃的强大东西。
说实话,在成祖仑面前,卓必玉确实因为年龄而自觉优越。明摆的事,她手里还有大把的青春,不惧错过,这局散了还可洗牌重来;成祖仑已年近中年,越往后遇到好女孩的机会越少,她们爱他的钱定然比爱他的人要多。但是此刻卓必玉意识到,时间对所有人都一样的公平,或者说,一样的残酷。成祖仑剩下的时间是没有卓必玉多,可他经历的时间比她多,他已经拥有过了、失去过了、见识过了,他不但不怕散场,再也开不了场他都不怕。反倒是卓必玉应该担心才对:他是否在拿你和他曾经的她们比较呢?你能够超过她们吗?若她们回心转意,他会如何取舍呢?
想到这里,卓必玉心底升起些许寒意:所有的爱情都是在铤而走险,没有胜券在握的事。
轿车从一个桥孔经过,巨大的桥身隔绝了所有的光亮,阴影如一只收拢翅膀的蝙蝠囊括四面八方,沉重的黑暗贴着皮肤压了下来。仿佛孤身误入一个没有风景亦没有出口的阴森隧道,忽然间,卓必玉的心分外寂寞。
还是……还是亲情最安全最可靠。卓必玉心想。
将脸别向车窗外,卓必玉看到人行道上的一对情侣,男孩正背着女孩缓步前行。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能感觉到他们的快乐。那样的欢畅那样的肆无忌惮。好似一整条马路都是他们的。好似一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
卓必玉不由得想起一些往事:
大一时有一次她突发高烧,胡笙将她背去了校医院。伏在胡笙宽阔温暖的背上,卓必玉头脑恍惚迷糊,内心明澈幸福。
一次看完电影,走在路上吵架了,她闹脾气不肯回学校。胡笙左哄右哄哄不好,干脆采取野蛮手段,直接将她扛在肩上,扔进出租车。
还有一回,卓必玉走路走累了,撒娇要求男朋友背她。胡笙背起她,然后出人意料地将她放在垃圾筒上,自己走掉了。坐在垃圾筒上的卓必玉啼笑皆非……
回忆令胡笙的气息带着一种无可比拟的甜蜜萦绕在她的周围。卓必玉胸中涌起一股柔情来,她好想找到远在异国的胡笙,亲口对他说:或许我们的生命从此不再产生交集,但是,我要向你致谢,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多非同凡响的美妙回忆。
每一场爱情都带有其自身特有的温度和光辉。或许它经不起沧海桑田,或许终落得个劳燕分飞,但那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样的爱人、这样的爱,便形成了〃这般〃的而不是〃那样〃的风景,于是,它便〃这般〃的迷人了。也许,〃那样〃也会很精彩,可是,它偏偏就是〃这般〃了。这般度过了一段生命,其实,挺好。
想到此,卓必玉笑了,心说:我也是经历过许多时间的人,我也不必害怕。
(五)
爸爸正在书房内写毛笔字。
卓必玉走进去,看到爸爸写的是北宋词人柳永的名作《雨霖铃》:

第75节:徐璐:念去去(7)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写罢搁下笔,爸爸指着宣纸问:〃觉得怎么样?〃
〃好字,但不算好词。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婉约词,尤其受不了男人写这种酸溜溜的小情小调的东西。〃卓必玉说道。
爸爸笑着说:〃呃,不能这么说。小情小调没关系,只要是真情实感就是好的,就值得写出来。而且,如果能以一己之小,通古今寰宇之大,那便是真正的高格化境了。〃
〃什么叫以一己之小通宇宙之大?〃
〃你看这里,本来作者痛到无言,却没有再向内拓进、沉溺,而是放眼身外,看远处烟波苍茫、暮霭遮天蔽日;景入眼,人入景,情景交融天人交汇,小我之失便融会于天地的大悲痛之中。词境大为开阔。〃
爸爸说的似乎有点道理,但也很牵强。
不过,仔细一品味,卓必玉承认,整首慢词境界最阔大的确实是这一句: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碎碎念念回旋流转之际的一句慨叹,好似携来三生三世的风尘和来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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