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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嫁衣引出三段曲折爱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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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屿收敛了僵硬的表情,静静地望着我。 
“如果你想玩弄女人的话,对不起,请你离我远一点,就算你可怜我,就算你给我一点做女人的尊严,可以吗?”我又愤愤地说。 
我的思绪在寂静中挣扎了几秒钟,终于抑止不住地涌了上来,我无助地冲着地面,琐碎而连续不断地喋喋自语:“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只拍了半套结婚照片吗?那个男人不要我了,他的前妻怀孕了,他要复婚,我像一件垃圾一样被他丢弃在那个影楼里,像一个小丑一样被所有人嘲笑,觉得好玩吗?”我仰起脸,自虐似的问道,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还不止呢,我第一个男友在我们热恋的时候扔下我出国了,我第二个男友在我开始爱上他的时候告诉我他是有老婆的,我第三个男友在我们快结婚的时候和前妻复婚了,你觉得我的人生还不够有意思吗?还想帮我增加一点乐趣?” 
闻屿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终究没有开口,默默地转头望着窗外。 
“我对男人已经看透了,厌倦了,对你也是。”说完,我疾步向楼梯口走去,又忍不住回头来,努力支撑着即将坍塌的自尊,愤然地补充了一句,“闻屿,我替你觉得可悲!”然后,匆忙、狼狈又似乎大义凛然地逃下楼去。 
走出了那条狭长孤寂的老弄堂,眼前便是一个灯红酒绿的现代世界,我有些茫然又旁若无人地在喧嚣中独自缓慢踱步,眼眶中的泪水一点点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干,而思绪却像灯光里撕碎的夜色,凌乱不堪。 
我的嘴唇上仿佛依然沾染着闻屿的吻,我用力擦拭,可那种感觉却越加清晰,连同他那让人无法抗拒的恍惚跳跃的笑容,一次次挑拨我脆弱的感受。难道爱情对我来说,就是一幕幕无厘头的闹剧吗?未免太过于凄惨而可笑了吧?我近乎疯狂地,却又是安静地回味着,也思索着,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深刻而痛苦的游吟诗人,不知不觉穿越了近半个城市。 
我浑浑噩噩地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住的小区,丁零当啷地从包里拽出一串钥匙,摸索着开了门。随手点亮门边的灯,白花花的光线刺进我的眼睛,一种酸胀又隐隐作痛的感觉从眼底向四周散射开去,盈盈的泪光再次泛了上来。 
家里的布置有些苍白而单调,客厅的地板是灰白的花岗岩,空洞而不加任何修饰的四壁,以及洁白的皮质沙发,有时让我自己都难以理解当初装修时为何做这样的选择。唯一使屋子有点生气和现代感的是墙角一个小吧台和玻璃酒柜上那些色彩缤纷的酒瓶子。当然,我并不擅长喝酒,我只是喜欢静静地坐在吧台上,品着过往生活的凌乱落寞和偶尔的一丝温馨,那也会像酒一样,让我沉醉而上瘾。 
屋里只有我一个人,这场突如其来又破碎的激情几乎将我原本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和神经摧垮。我瘫软在沙发上,脑子里是一堆乱麻,整个晚上的事情千丝万缕地纠葛在一起,就连回忆也无从入手。 
我以为仅是混混沌沌地闭了一小会儿眼睛,睁开的时候却已经是天色大亮。清爽的晨风吹拂着柔软的白纱窗帘,我也觉得轻松了些,像是大病初愈时空荡荡、轻飘飘的感觉,这种不实在甚至让我怀疑昨晚是否遇见过一个叫“闻屿”的男人,也是否和他有了一段愚蠢可笑的半途而废的缠绵。 
我挣扎着起来,匆匆忙忙地打算去报社,却在门口撞见了一位送花的工人,手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向我打听:“您是麦淇小姐吗?” 
我生理反射似的点了点头,说:“对,就是我。” 
他便将这束意外的玫瑰递到我手里,说道:“您的花。” 
“谁送的?”我惊讶地问。   
《红衣》第一章(12)   
“那位先生不愿留下姓名。”对方的语气较为诚恳,长相也老实,“您签字。”说着,将送货单和圆珠笔递过来。 
我轻描淡写地应付着,不知为何,有点莫名的激动,思维一直自觉不自觉地与闻屿和前一夜的意外联系在一起。 
工人走后,我抱着玫瑰进屋,这个插曲让我忽然清醒了些,慢慢悠悠地将这些神秘的花儿们插入一个雕花的玻璃花瓶,然后,懒懒地躺回沙发上猜测送花的人,顺便也享用一个难得的休息日。 
此时,我的视线正落在前日闻屿送的那本摄影画册上,那天,我对他的作品还抱有某种偏见,不以为然地将它收了下来,也随意地丢在茶几上。封页里,闻屿一贯的玩世不恭却经典迷人的笑容活灵活现,我突然有种朦朦胧胧的潮热感,又紧接着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战。 
闻屿霸道的吻再次占据了我的知觉,嘴唇微微发麻,慢慢灼热,一种淡淡的庆幸和怨恨交织的东西爬进我心里。我瞥了一眼那束夺目的红玫瑰,拿起画册,用手指轻轻地抚弄闻屿的脸颊,酸涩的感觉和微微的泪光再次悄悄地爬入了我的眼睛。 
我那恍惚的梦境般的精神状态持续了一阵子,直到于晓婕和贝明俊的突然来访才将我拉回现实生活。 
“你们怎么来了?”我立即掩饰了不堪一击的虚弱,惊喜地提高音量说。 
“来参观麦淇姐的新家呀!”于晓婕抢先说,“到社里这么多天了,还没登门拜访过呢!”她说着,挽着贝明俊的胳膊,两个人亲亲密密地走进来。 
“得了,什么登门拜访,可别折了我的寿。”和他们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抑或是愈加成熟而故作年轻了?反正我没有理由将满心的不悦发泄在孩子们面前。 
贝明俊摆出男人的架势,不管琐碎之事,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赏玩茶几上那束夺目的红玫瑰以及翻阅闻屿的那本摄影画册。于晓婕似乎兴奋得多,在我的新房子里穿来穿去,东看看,西瞧瞧,嘴里一个劲儿的羡慕之词。 
“麦淇姐,好漂亮的新房子,就是……”于晓婕说到这儿,露出一脸调皮的笑容。 
“就是什么?”我问。 
“就是少了一个漂亮的姐夫。”说完,她发出一串清脆的笑声。 
我也莫名地跟随她笑了起来,但笑容里分明有种空荡荡的感觉。我清了清嗓子,玩笑地说:“要不,你替我找一个?” 
“好啊——哎,阿俊,我们新闻系的副主任,那个帅哥……”她摇了摇贝明俊的手臂,那认真的样子叫人忍俊不禁。 
“什么帅哥,你以为麦淇真要你介绍男朋友啊?像她这样的‘白骨精’人家抢着要呢!”贝明俊的口气有些傲慢和咄咄逼人,但神情依然稚气而单纯。 
“什么‘白骨精’?你怎么这么说麦淇姐呢!” 
“小贝的意思是白领、骨干、精英是吧?”我连忙替二位打圆场。 
“就是,还是麦淇理解我!”贝明俊说着,转而又似乎放轻了声音,带了一点闺中密友的口吻问我,“坦白吧,这玫瑰是谁送的?” 
一丝飘飘忽忽的感觉萦绕着我,我微笑着说:“不知道,是个谜。” 
“逗谁呀?”贝明俊玩世不恭地笑起来。 
“是呀,麦淇姐,快说说吧!”于晓婕也紧追不放。 
“我真不知道,今早有人送来的,没留姓名。”我照实说。 
“也许是闻屿?”于晓婕说,“昨天还来我们报社了呢,我看他真是对你有意思了。” 
我回避似的轻笑了一声,掩饰着翻腾的复杂心思。 
“我看也有可能,闻屿这家伙,倒是挺会玩女人的!” 
贝明俊无所谓地补充了一句,而我的鼻子竟莫名其妙地酸了,整晚都湿乎乎的眼睛再次蒙上一层不可名状的泪光,是为自己惨淡而委屈的感情经历顾影自怜?还是为眼前这位年轻人莽撞却实在的话语感慨万千?我自己也分不出来。 
6 
星期一的早晨,我睡眼惺忪地来到报社,还没有跨进办公室,就听见于晓婕和贝明俊龇牙咧嘴的争吵声。 
“我去哪儿?用不着你管!我有没有别的女人,你也不用操心!”贝明俊激动起来,声音反倒显得低沉、嘶哑。 
而于晓婕的音色却尖利得像从喉咙里挤出来:“你敢再说一遍!” 
我走到门口,看见于晓婕正含着眼泪,咬着嘴唇,和上次那样用手指狠狠地指着贝明俊。 
“再说一遍就再说一遍,你以为我不敢。你不是爱闻屿爱得发狂了吗?还恬不知耻地要他在你的裙子上签名,我都替你觉得丢人!你还有什么资格管我?”贝明俊气急败坏地说。 
于晓婕一时语塞,只是用手捂着嘴,发出一连串像咳嗽似的哭泣。 
我原本想回避他们俩的冲突,况且“清官难断家务事”,小恋人间吵吵闹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于晓婕的委屈样子实在叫人不忍心置之不理,于是,我便摆出大姐的模样,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哎哟哟,我们的小美女怎么啦?小贝欺负你了?”我安慰地拍了拍于晓婕的肩膀,调侃地说。 
她竟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短促的抽泣声变成了绵长的呜咽。 
我抚摸着她伴随哭泣而微微颤抖和起伏的背脊,说:“乖,有什么事,告诉麦淇姐。”眼睛却始终责备地盯着贝明俊,又冲他摆摆手,示意别扩大事态。   
《红衣》第一章(13)   
贝明俊不服气地歪低着脑袋,脚尖不知在地板上摩搓着什么东西,可表情里却蕴藏了让我琢磨不透的东西。 
于晓婕哭了一阵子,没有对手,渐渐平息下来,缓缓松开缠绕我的手臂,无聊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突然意犹未尽地又冲着贝明俊挑衅地说:“我告诉你,我还就是爱上闻屿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你也该问问麦淇同不同意!”贝明俊始终有种毫不示弱的气质。 
“好了好了,你们俩都挺大的人了,没有理智吗?”我假装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们,也有意转移话题重心,“这里是报社,你们一上午在这儿吵吵闹闹,自己不干活儿,还让不让其他人干活儿?大家不来说你们,是觉得你们年纪小,刚来实习,有些地方可以原谅,但你们自己总得知道适可而止吧?” 
这话倒有些疗效,一帖药下去,乱糟糟的气氛立即清爽平静下来。 
贝明俊稍坐了一会儿,气鼓鼓地说:“我去新建的孤儿院采访,落成典礼。”说完,抓起照相机,气势汹汹地走了。 
于晓婕低着脑袋,一直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边,一声不吭。慢慢地,发出类似于吹奏树叶或者喇叭花时的柔弱、绵长的呜咽声。 
我觉得歉疚,于是,柔声地安慰道:“晓婕,我的话太重了,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只是想让你们的争吵停下来。” 
于晓婕抬起头,眼泪汪汪又无辜地望着我。“麦淇姐,我知道,我没生你的气,我是……”她说着顿住了,激烈地抽泣了几声,夹着颤音断断续续地说,“我是,觉得阿俊他,好像真的生我气了,他以前从来没对我发那么大脾气。麦淇姐,你说,他会不会不理我了?” 
“不会。他呀,是无理取闹来着,过几天就没事了。”我肯定地说。 
“可是,我刚才说我爱上闻屿了。”她一脸焦急和懊恼。 
“那是气话嘛,小两口吵架的时候,什么话不会说?而且,还会怎么伤害对方就怎么说,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嘛,过后,一两句甜言蜜语就统统融化了,抱在一起亲热还来不及呢,是不是?”我说。 
于晓婕终于收住了哭泣,虽然眼角还挂着亮闪闪的泪光,嘴角却已经露出掩掩藏藏的笑容。 
“我想也是,我和阿俊都恋爱四年了,大一刚进校门,他就开始追我了,有一回,他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面的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了很大的‘I Love You’几个字,还在楼下一个劲儿叫我看,全宿舍的女生都看见了。”于晓婕越说越沉浸其中,脸上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然后“扑哧”一声笑起来。“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她问我。 
大学生活对我来说仿佛隔世一般陌生又毫无意义了,我勉强笑着问:“怎么啦?” 
于晓婕吃吃地笑得不可自抑:“阿俊被学校里警告破坏公物,还罚他打扫食堂一个月。” 
“那他可是为你受罚哦,你不感动?”我说。 
“当然感动,我就立即答应做他女朋友了。” 
“很经典的大学求爱苦肉计,值得一试。”我边开玩笑,边去饮水机处接水,而我大脑的一部分开始分配给我正在准备的采访了。 
“麦淇姐,你在大学里谈过恋爱吗?”于晓婕继续围绕着大学恋爱的话题。 
“嗯,算有过吧。”我几乎不愿提那些叫人难受的过去。 
“后来呢?” 
“分手了。” 
“为什么?” 
“他,毕业了,要出国念书,而我在学校获得免试读研的机会,所以我们就分开了。”那段感情在我心里遗存的碎片有时还是能划伤我,虽然伤口不深,但也许是经历时间沉淀的缘故,很难愈合。 
“你还爱他吗?”于晓婕依然天真地追问。 
我无心作答,便借口要外出采访,离开充满大学时代回忆的办公室,事实上,离我和采访对象预约的时间还有些时候。 
我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本想找个清静的茶室或者咖啡馆挨过那些时候,但身体里却有种挤满肥皂泡似的脆弱、凌乱又胀鼓鼓的感觉,叫人安坐不下来。 
天色露出严肃而沉闷的灰白,就如行色匆匆的过往路人一般,让人觉得存在,又仿佛不存在。幸好天空里飘了薄薄的一丝小雨,虽然小得连水泥街道也没有能力染湿,每一滴雨珠都被不留痕迹地淹没在路面的尘土里,但那雨丝落在皮肤上湿润而清凉,对我烦乱的情绪来说,却是一种不错的慰藉。 
我漫无目的地散步,不知怎么,眼前竟出现了通往闻屿家的那条小弄堂,也许我是了解其中缘故的,只是不敢正视自己而已,将一切怪罪于那束迷惑的红玫瑰。 
第一次来这儿是为了采访,我急于找到闻屿的住所,顾不得欣赏;第二次来这儿是在闻屿的车子里,疾驶而过,来不及欣赏;第三次来这儿,我才有机会和兴致细细地驻足观望。 
弄堂是长方形的青石板铺就,至多一米多宽,路面光滑洁净,在水泥地上无能为力的小雨点已经悄悄在石板路上湿了一片。夹起弄堂两面的是各家各户露在最外面的白墙黑瓦,里面的建筑大多会是精美的木质结构。随眼望去,细密的青苔爬满路边墙角,有几分生动的沧桑,更有几分清爽的古朴。除了河道里偶尔传来的汽笛声和不知何处发出的几声蟋蟀叫,四周静得像一幅油画。我突然觉得,多少有点明白闻屿对这里的恋恋不舍了。   
《红衣》第一章(14)   
我在那条弄堂口犹豫了一会儿,向旁边一段岔路走去。那是一条比弄堂稍微大些的陈旧水泥小路,和闻屿住的那片老式小楼相比,这儿几乎都是些有年头的低矮平房,如今住着的也大都是些外地来的打工者。我随意地从一两家敞着的门里望进去,光线昏暗而浑浊,连客厅墙上的挂历图案也瞧不太清,这大概就是过去富人区与穷人区的明显划分吧? 
预约采访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加快了脚步,也无暇走马观花了。在我即将走出那段岔路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迎面有个清洁女工的视线始终追随着我。她的左脚有些跛,每跨出一步,身子便微微向左边倾斜一下,她也利用这个机会瞧我一眼,那眼神专注而用力,仿佛能刺入我的身体,又仿佛透出友好和暖意。 
女人戴着一副大口罩,将整个脸严严实实地遮起来,仅仅留出一双眼睛,但我还是清晰地感觉到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我所熟悉的,它们就在我的眼前晃动,可我分辨不出来。 
我和她匆忙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回避地低下头去,我显得若无其事,刚走过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恰巧和她回身的目光相遇。女人立即转回去,继续不紧不慢地划动手里的扫把,我也没头没脑地僵持了一两秒钟,仍旧奔赴我的采访。可是,和那个陌生女工似曾相识又没有头绪的感受一直折磨着我,像是用羽毛挠着我的痒痒,挑逗而难受。 
采访并不是太顺利,我所约的那个房地产商,也是我们报纸“人物专访”版面的下一位主角,因为有笔重要生意临时推迟了采访时间。但是他公司漂亮的接待小姐大约受了老总的指示,生怕冷落我们这类有“无冕之王”头衔的家伙,因而,不停地与我谈论化妆、美容、服装和包饰之类令我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几乎挤不出一点空隙缓解我心里的“痒痒”。 
在那公司接待室里,我几乎被接待小姐过度的热情烘烤了整个下午,才潦草地采访了老总。终于疲惫干瘪地回到家,以为可以清净些了,也可以舒坦地琢磨一下那个女人了,贝明俊却行色匆匆地赶来了。 
“麦淇,我今天去孤儿院采访,得了一个好创意,你听听怎么样?”贝明俊略有些激动,喜形于色。 
“怎么?不生我的气了?”我无精打采地取笑道。 
“谁生你的气了?我是有正事才走的!”贝明俊义正严词地说着,在吧台上取了一罐可乐,打开时发出炸裂般的声音,“真够响的,这里面装了什么,炸药吗?”他胡言乱语地摇晃身子,坐到我身侧的沙发上。 
“跟你差不多,一肚子坏水!”我抿着笑,瞥了他一眼说,“小贝,你也就快是大人了,该学会对感情负责,晓婕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说呢?”我俨然一位语重心长的导师。 
“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一脸玩世不恭的笑容,然后咕咚咕咚地喝完了半罐可乐。 
“好,你这样说最好!你和晓婕是天生一对,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立即强调道。 
贝明俊扑哧一声狂笑出来:“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样话,有什么能成‘千古恨’的?爱情?事业?狗屁吧!” 
我倒被他说得几分无聊和虚弱了,于是,将话题拉了回去,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今天采访得了什么好创意?” 
贝明俊猛地像只快乐的野兽一样跳了起来:“对了对了,我的创意,麦淇,你得听听,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天才!”他的激情从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 
“好的,我在听。”我坐挺了,用手梳了梳凌乱的头发,故作精神状。 
“我刚才在孤儿院门口遇见几个小鬼,五六岁的模样,才这么高,就会抽烟了。”贝明俊用手在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兴奋地说。 
“哦?有这样的事?”我情不自禁笑了笑,“现在的孩子呀,什么都敢试试,无法无天了。” 
“当然是真的,其中一个小鬼不知从哪儿弄来支烟,洋洋得意地在其他两个小鬼面前炫耀,还只许他们尝一口,特别逗!”贝明俊说着,意犹未尽地大声笑起来。 
“哪儿的孩子?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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