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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道尊-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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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终究不属于自己。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

    长街之上,人流拥挤,有着一群儿童举着拨浪鼓蹦蹦跳跳,欢声笑语弥漫开来。

    “哒哒!”

    马蹄踏踏,惊动人群。

    “闪开!都闪开!”

    一匹骏马自城南风驰电掣奔腾而来,骏马之上,是一位身穿红衣的女,鲜衣怒马,驰骋长街,直接是闯入人群,并无勒马的意思,速度不减,撞向众人。

    惊得众人慌忙躲避。

    “是宋家的大姐宋茜!”

    “早就听闻宋茜刁蛮任性,视人命如草芥,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当街纵马,胆大妄为!若是伤及人命,哼哼!”

    “伤到了人又能怎样?以宋家在青州城的权势,区区几条人命,谁又能治罪宋茜?”

    议论声入耳,楚歌恍然大悟。

    原来这便是宋家的大姐,怪不得曹大不想楚歌给宋茜喂马,以宋茜这性,不定什么时候,就把楚歌抽死了。

    “不好!那个孩躲不开!”

    楚歌眼眸微凝,暗道不好,只见宋茜骑马奔驰,肆无忌惮,飞快而来,而在长街前方,则有着一个孩摔倒在地,似是受到惊吓,直接坐在原地痛哭起来。

    而宋茜仿佛没看到。

    若马蹄落下,那孩纵使不死,也得落一个残废。

    瞬间,楚歌就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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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宋茜() 
从旁边随手抡起一根木棍,楚歌脚步一滑,身就冲了出去,挡在了那孩身前,将其护在身后,转身望着那由远及近,避无可避的马匹,双掌紧握,双臂用力,全身力量都聚于掌间。

    这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由于众人早就注意到了那摔倒的孩,故而,当楚歌冲出时,也立刻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看到楚歌的神情与动作,众人不禁面色羞愧。

    在场这么多人,看到那孩身处险境,竟都无动于衷!

    冷漠!

    以及对生命的轻蔑!

    只有楚歌一人挡在了那孩前。

    “这看起来细皮嫩肉,弱不禁风的,怎能挡住那疾驰的马匹?恐怕要与那孩一起残废了。”

    “嘿,宋家大姐可不会在意他人的死活!”

    “哼!逞英雄算什么本事!找死!”

    但很快,人群中就出现了一些讥讽的声音,同情地望着楚歌,嘴角噙着浓浓的冷笑,似是在嘲弄楚歌的自不量力。

    宋家大姐宋茜看着远处那不知死活的,美眸中浮现一丝惊愕,旋即惊愕消失,转而是淡漠,娇艳欲滴的红唇缓缓勾起一抹诱人的弧度,仿佛笑了一声,手中的马鞭猛地一抽,口中一喝,那马匹速度不减,以迅猛之势**。

    楚歌瞳孔微缩,眼神冷凝。

    一旦宋茜冲来,楚歌就抡起木棍,打断马腿!

    管他什么宋家大姐,虽是虎落平阳,但不代表楚歌就畏畏缩缩,胆怕事,楚歌从来都不是那种人!

    聿聿!

    骏马嘶鸣,前腿高高抬起,硬生生地止住了速度。

    那马蹄距离楚歌的身体,只有三寸远!

    若是再晚一息的时间,马蹄就践踏在楚歌身躯之上!

    楚歌手中的木棍挥出了一半!

    这意味着什么?

    是他想多了,以楚歌目前的身体状况,根本打不断马腿,反应速度跟不上,力道恐怕也不够,倘若宋茜没有及时的勒马停止,楚歌今日就惨了,重伤是免不了的。

    呼!

    唉!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又叹了一声,

    楚歌嘴角泛起一丝苦涩。

    “你不怕我?”

    一道宛若铜铃般的声音响起,清脆悦耳,语气中满是高傲,夹杂着一些好奇,话间,宋茜一双美眸上下打量着楚歌,忽然,眼神一凝,“你是宋家的奴仆?”

    楚歌的衣衫有宋家仆役统一的图案,宋茜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时,楚歌才看清了宋家大姐的模样。

    她身穿牡丹红云纹绣花便袍,柔美中又有几分英气,尤其是她的眉毛,浅浅的,细细的,弯弯的,似风水画中朦胧的青山。

    发冠束起长发,插着一支镶嵌着宝石的玉簪,一看就知道造价极高,价值连城。

    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绿玉镯,腰系杏白绣花绦,上面挂着一个淡粉色香囊,淡淡清香,散发而出,沁人心脾。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仿佛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女一样。

    单论容貌而言,宋茜在楚歌所认识的女中,绝对能排入前三,但论气质,比之冷雪、楚嫣儿都是大大不如!

    若是三人站在一起,那宋茜便黯然失色,即便有着容貌的衬托,也无济于事,气质完全被碾压。

    “倾城之貌又怎样,不过是红粉骷髅罢了。”

    楚歌暗想道。

    “喂,本姐在问你呢,发什么呆,你是宋家的奴仆吧?”宋茜趾高气扬,扬起白皙的脖颈,坐在马上俯视着楚歌,“身为宋家奴仆,竟敢阻我去路?你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么?”

    楚歌道:“姐当街纵马,差点毁了一条人命,我只是不忍让姐手上沾血。”

    “哦,这么,你还是为了我着想?”

    宋茜被气笑了,扬起马鞭,直接是抽向楚歌!

    唰!

    楚歌木棍一挥,那马鞭便绕在了木棍之上。

    “你还敢还手?!”

    宋茜眼睛一瞪,猛地用力一拽马鞭,顿时,娇呼一声,娇躯一倒,竟落下马来!

    扑通!

    堂堂宋家大姐落马摔倒,脸庞朝地,屁股朝天,极为狼狈。

    楚歌虽成了凡人,但经过一月的恢复,已与常人无异,而宋茜也是凡人,没有修炼过,论力量,女人终究是比男人差点。

    故而,宋茜那一拽,反而把自己从马鞍上拉了下来。

    “噗哈哈!”

    见宋茜如此狼狈滑稽的模样,四周响起一阵轰笑。

    宋茜爬起来,衣衫沾满尘土,连那绝美的脸蛋都有不少黄土,顿时,宋茜脸颊发热,又羞又怒又气,大步跨向楚歌,怒瞪着他,胸膛处的饱满微微起伏,手臂一挥,手掌就冲着楚歌的脸庞落去!

    但楚歌却伸掌抓住了宋茜的手腕。

    “姐,我不想打女人,你别逼我。”楚歌淡淡地道。

    宋茜眼睛瞪得圆滚滚的,不敢置信地道:“你还要打我?”

    反了反了!

    这真的是宋家的奴仆吗?

    竟扬言要打主?

    猖狂!

    宋茜从到大,就没见过这样的奴仆!

    霎时,宋茜与楚歌四目相对,一时无言,唯有宋茜身上不断弥漫着杀气。

    “这俩人愣着干嘛,不会看对眼了吧?一见钟情?”

    “啧啧,亲一个!亲一个!”

    “按照剧情发展,宋家大姐与穷两厢情愿,私定终身,奈何遭到其父阻挠,棒打鸳鸯,为大姐另寻亲事,穷遇贵人,靠着才华平步青云,最终抱得美人归,大圆满结局!这是演义中的情节,难道今日要成真了?”

    宋茜的脸色愈发红了,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

    “松开!”

    宋茜冷声道。

    “哦。”楚歌松开手掌。

    宋茜揉了揉手腕,盯着楚歌道:“本姐记住你了,你等着!”

    话罢,宋茜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楚歌摸了摸鼻,微微苦笑,可以料想,那宋茜不会轻易罢休的,恐怕他有麻烦了。

    “崴到脚了?”

    转身,楚歌看向那摔倒的男孩,查探了其伤势,旋即对那男孩道:“看来你是走不成路了,我送你回去吧,你家在哪,给我指路。”

    “谢谢大哥哥。”

    男孩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看起来家庭状况不好。

    楚歌背起男孩,按照男孩的指示,绕了几条街,到了一个拐角处,男孩却挣扎起来,道:“我到了,放我下来吧,接下来我自己走。”

    楚歌一怔,放下那男孩。

    男孩再次对着楚歌鞠躬道谢,一瘸一瘸地jin  ru拐角,消失不见。

    楚歌却偷偷地尾随其后。

    不多时,男孩便在一座破庙前停住。

    “七回来了!”

    “呀,七,你腿怎么瘸了?”

    “七,谁打得你,告诉我们,我们揍他!”

    破庙里冲出来一群孩,的三四岁,大的六七岁,男女都有,看到七走路一瘸一瘸的,他们以为是腿瘸了,顿时一个个都是气汹汹的。

    七咧嘴笑了笑。

    他们是一群孤儿,无父无母,居无定所,四处流浪,这破庙便是他们暂时的家。

    “原来你住在这里。”

    一道声音响起。

    七吃惊转身,讶然道:“是你?你怎么跟来了?”

    望着突然出现的陌生人,那群孩登时露出敌意,其中一个稍大一点的挺身而出,愤怒地道:“是你把七的腿打瘸的?”

    ps:上一章是昨晚发的,但由于某些少儿不宜的内容,没通过审核,大家懂得,我改了几次才通过,抱歉抱歉以后还是少开车吧,有风险。今天还有四章,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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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好运的小子() 
楚歌一怔,饶有兴趣地望着这群孩。

    也许是流浪孤儿的缘故,在他们的身上,楚歌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对生命的渴望!

    对未来的希望!

    以及,眼中的狼性!

    是的,这群孩虽年幼,却狼性、血性十足,即便是面对着身为成年人的楚歌,他们的眼中,依然是毫无惧色!

    尤其是那稍大些的孩,具有令楚歌都惊叹的胆魄。

    看惯了生死,方能如此吧。

    楚歌感慨道,但区区六七岁的孩,竟看惯生死,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不,他不是的,是他救了我。”七连忙拦住,为楚歌解释,将适才长街之上,宋茜纵马,楚歌马下救人的事情一一道来。

    听罢七的一席话,这群孩纷纷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

    “大哥哥,您跟着来干嘛?有什么事么?”七眨眨眼睛,忽然想到了什么,面色一红,委屈地道:“我没东西报答你,你也看到了,我们一穷二白,吃了这顿没下顿,什么都没有!”

    七以为楚歌偷偷跟来,是索要报答的。

    那稍大的孩摸摸七的脑袋,对着楚歌道:“你放心,你救了七,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吧,你要什么,我给你偷来!”

    偷?

    楚歌摇头道:“我要的东西你们偷不来。”

    “哼!”他双臂抱胸,老气横秋地道:“你先你要什么,就算我现在偷不来,以后也能偷来!”

    楚歌略一沉思,笑道:“我要青州城的穷苦贫民全部消失!”

    唰!

    闻言,众多孩齐齐变色!

    面色煞白,愤怒地盯着楚歌,仿佛在盯着仇人!

    他竟想让贫民消失?

    惨无人道!

    稍大的孩咬牙切齿地道:“好!算你狠!我承认,目前我做不到,但再给我几年,我就能让贫民全部消失!”

    楚歌好笑地看着他:“那我倒要问问,你采取什么办法?”

    稍大的孩双目瞪着楚歌,嘴中蹦出来四个字:“全部杀了,若你想问我怎么杀,我还没想出来手段,给我一点时间。”

    杀了?

    楚歌的笑容凝固了。

    神色肃穆,楚歌正色地凝视着众人,直到把一群孩看得浑身不自在时,楚歌微微一叹,道:“那你可知,还有一种方法,让贫民消失?”

    一群孩露出疑惑之色。

    楚歌接着道:“那就是让贫民变富。”

    闻言,一群孩面面相觑,热议出声。

    楚歌问道:“你叫什么?”

    稍大的孩答道:“沈万三,他们都叫我三哥!”

    楚歌问道:“你觉得是你的方法简单,还是我的方法简单?”

    沈万三皱眉沉思,道:“杀人更简单。”

    “不错,你很诚实,杀人的确容易,但一来有违天理,二来不能杜绝贫民的产生,你是杀不完的。”楚歌欣赏地看着沈万三,微微点头,“你很仗义,为了兄弟答应我的条件,既然如此,那就用我的方法改变青州城吧。”

    沈万三低着头。

    楚歌拍手笑道:“首先,你们要自己先富起来,强起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记住这句话。”

    “这一两银你们拿着,改善一下伙食。”楚歌丢给沈万三一两银,“过几天,我会再来,教你们武功。”

    沈万三盯着银,听到楚歌口中的“武功”二字,突然惊醒,抬头问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们有什么值得被我惦记的?既然没有,何需担忧?”楚歌轻轻一笑,转身离去,那轻飘飘的话语落在此间,“你们只需要记住,我能改变你们的命运,就够了。”

    破庙里,沈万三、七等孩望着那陌生男渐行渐远的背影,百感交集,这一天,一位陌生男闯入他们的世界,不由分,以强硬的姿态,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许多年后,沈万三接触到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才猜测到,他们在破庙里遇到的,是什么人

    回到宋家。

    楚歌将药材交给了曹大。

    曹大看到楚歌竟然买来这么多药材,果然大吃一惊,追问楚歌原因,楚歌撒谎是药店的药材降价了,演技之逼真,连楚歌自己都信了。

    曹大深信不疑,夸赞楚歌好运气!

    翌日。

    正在喂马的楚歌接到刘管事的通知,管家召集府内所有的男,包括护卫和下人,楚歌的第一反应就是:“宋茜那丫头的报复来了?”

    宋府内的男大概有百来人,楚歌悄悄地躲在角落里。

    刘管事等四个管事站在前方,大管家站在他们的中间,管家目光扫视众人,扬声道:“老爷大寿在即,大姐要去终南山采药,以此作为寿礼送给老爷,将从你们之中,挑选十人,陪同姐jin  ru终南山核心区域,保护大姐的安全。”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一旦得到了大姐的赏识,你们就一步登天了!”

    管家的声音顿时激励了众人,使得他们兴高采烈,神色兴奋。

    众人摩拳擦掌,激动地盯着管家,犹如那独处深闺的媳妇,等候着爱人的归来。

    但楚歌却缩了缩身体,他才不去呢!

    “第一个,徐老三,对,就是你!”

    “赵筑!”

    “还有唐飞!”

    很快,管家就挑了九个人选!

    楚歌暗喜:“幸亏是管家挑人,不是那刁蛮丫头挑人。”

    “马叔叔,第十人,我来挑吧。”宋茜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

    楚歌神色一僵,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乌鸦嘴!

    宋茜姿态优雅地jin  ru场间,犹如高傲的孔雀,令人自惭形秽,众人皆是不敢与之对视,宋茜的眸犀利无比,眼神自众人间扫过,娥眉微蹙,突然,宋茜看向一处角落,眸中溢出一丝寒意,红唇勾起,指着楚歌道:“那个人,你叫什么?”

    “楚歌。”

    “就你了!”

    “我这两天身体不好。”

    “生和死,选一个?”

    “好吧,我去。”

    最终,楚歌向强权势力屈服了。

    人在屋檐下啊,先忍一忍!

    楚歌自我安慰道。

    宋茜眼眸一闪,迈着轻快的步离开了。

    “哇,真是一个好运的,看他的穿着,是喂马的吧?”

    “区区一个喂马的,怎能保护姐?不拖后腿就是好的了!”

    “嗤!不就是长得好看么?白脸一个!呸!”

    宋茜的动作很快,第二日,就决定jin  ru终南山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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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火猿() 
终南山位于青州城城南,是青州城百里范围内最高最大的山,也是最凶险的地方,曹大时常去终南山采药,但他只是在终南山外围活动,从来没进过核心区域。

    核心区域人迹罕至,完全可以用“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来从容。

    此番宋茜去终南山采药,便要深入,摘取一种名为“陀罗花”的药材。

    十一人骑马飞奔,出了城南,风和日丽,晴空万里,微风不燥,楚歌心情愉悦,那宋茜仿佛忘记了那天发生的事情,没有给楚歌难堪。

    但楚歌断定,这是暂时的。

    以宋茜传中那刁蛮霸道的性,是不会放过楚歌的,不把楚歌扒一层皮,那都不算事。

    一行人早晨出发,日上三竿时到达终南山,山路陡峭,骑马不成,只得下马步行,如此一来,众人的速度就慢了很多,直到日落时分,才到达终南山核心区域。

    宋茜给众人看了陀罗花的模样,扬言道:“谁若是先找到陀罗花,大大有赏!”

    唰!

    众人闻言心动,登时东张西望,搜寻着周遭的环境。

    楚歌百无聊赖地打着哈欠,这都与他无关,他只希望宋茜对付他的手段来的温柔一点。

    十人将宋茜围在中间,一边搜寻着陀罗花的踪迹,一边深入终南山,不知不觉,夜幕就悄然降临,黑暗笼罩终南山,似一头巨大的荒兽,将整个终南山吞噬。

    “吼吼!”

    “嗷!”

    深山野林,响起一道道野兽的吼叫,到了夜晚,尤为引人注意,在夜空之中回荡着,久久不绝,天不怕地不怕的宋茜竟然微微缩了缩娇躯,眸中浮现一抹恐慌。

    她已经有些后悔来终南山了。

    蒙蒙夜色中,摇曳着火光。

    前方传来一阵喧哗,和杂乱的脚步声。

    楚歌抬头望去,眼睛微眯,在这终南山,尤其还是深夜,能遇到什么人?

    很快,前方举着火把的一群人就出现在众人视线中,他们一行人大致有十几个,为首的,是一位锦衣华服的青年男。

    宋茜看到那青年男,顿时露出些许厌恶之色。

    但那青年男却是面色一喜,大步走来,喊道:“是茜啊,这么巧,你也来终南山狩猎么?”

    “是青州城钱家的二公,那钱家与咱们宋家权势相当,既有生意往来,又有利益纠纷,不过听近来两家关系有些恶劣。”

    “钱家野心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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