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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的多少不起决定性作用,因为在民众战争中很少会发生缺少人员的情况。居民的贫富也不直接起决定性作用,或者至少不应该起决定性作用,但是,不容否认,贫穷的、习惯于吃苦耐劳的人民往往也表现得更勇敢,更坚强。
象德国很多地区那样居民住得很分散的情况非常有利于发挥民众战争的效果。有这种特点的地区,就可以分割成更多的零散的小块,更便于人们隐蔽,在这里道路虽多,但很不好,军队舍营会遇到无穷的困难,尤其是民众战争通常所具有的那种特点在这里会小规模地反复出现。这种特点就是:处处都有抵抗的因素,但是,处处又都捉摸不到。
如果居民集中在一些村庄里居住,那么,敌军就会占领那些反抗最激烈的村庄,甚至为了惩罚居民而把这些村庄抢光,烧光,但是,这种作法对威斯特伐利亚的农民大概是行不通的。 民军和武装的民众不能而且不应该用来对抗敌军的主力,甚至也不能用来对付较大的部队,它们不能用来粉碎敌军的核心,而只能从外部和边缘去蚕食敌人的军队。它们应该在进攻者的大部队没有到达的战区两侧地区起来反抗,使这些地区完全摆脱敌人的影响。它们应该象密集在战区两侧的乌云,紧跟着前进的敌人移动。凡是敌人完全没有出现的地方,民众不会缺少武装起来反抗敌人的勇气,邻近地区的大批居民追随着这个榜样,就会陆续燃起反抗之火。这样,反抗的火焰就会以燎原之势蔓延,最后烧到进攻者的基地,烧到他的交通线,并破坏他的生命线。当然,我们并不把民众战争夸大为万能的,并不把民众战争看作象人们无法对付的风雨一样,是单靠军队无法对付的用之不尽而不可战胜的东西。总之,我们的论断不是以那些吹嘘民众战争的言论为基础的,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不承认,人们不能象驱逐一队士兵那样赶走武装的农民。土兵象一群家畜那样集结在一起,通常是笔直地向前奔跑,而武装的农民却用不着什么巧妙的计划就会向四面八方散开。这样一来,任何小部队在山地、森林地,或者地形极其复杂的地区行军就都非常危险,因为随时都可能发生战斗,一支行军的纵队即使很久没有发现新的敌人,那些早被纵队先头逐走的农民也还可能随时在纵队尾部附近出现。至于破坏道路和封锁隘路,正规军的前哨或别动队所使用的手段同发动起来的农民所使用的手段比较起来,就差不多象自动机器的动作同人的动作比较一样。敌人除了派很多部队护送运输队,驻守在兵站、隘口、桥梁等地以外,没有别的对付办法。民众武装最初的活动规模总是有限的,敌人由于害怕过多地分割自己的兵力,派来对付他们的部队也是不大的。民众战争的火焰通常恰恰就是在同这些小部队的斗争中燃烧起来的,在某些地方,民众武装依靠数量上的优势战胜了敌军的这些小部队,于是他们的勇气增加了,斗志更激昂了,斗争也更积极了,一直发展到能够决定整个结局为止。
根据我们对民众战争的看法,民众战争必须象云雾一样,在任何地方也不凝结成一个反抗的核心。否则,敌人就会用相应的兵力来打击这个核心,粉碎它,俘虏大批人员。
这时,群众的勇气就会低落下来,大家都会认为大局已定,继续奋斗是徒劳无益的,因而放下手中武器。但另一方面,这种云雾却还有必要在某些地点凝结为较密的云层,形成一些将来能够发出强烈闪电的具有威胁力量的乌云。这些地点,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主要是在敌人战区的两侧。在这里,民众武装必须结合成更大的、更有组织的整体,并配以少数正规军,这样,民众武装就会具有正规军的形式,敢于采取较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从这些地点起,越往敌人的直后方,民众武装应该越分散,因为他们在那里会受到最强烈的打击。上述较为集中的民众武装的任务是袭击敌人留下的较大的守备部队,此外,它们还要使敌人产生恐惧和忧虑,加深整个民众武装在精神上所造成的印象。没有这些较集中的民众武装,民众武装的全部活动就会没有力量,整个形势就不足以使敌人产生极度不安。
统帅要想根据自己的意愿使民众武装具有上述力量,最简便的方法是派一些正规军组成的小部队去支援他们。
没有少数正规军去作这种鼓舞人心的支援,居民多半会缺乏拿起武器的信心和动力。派来支援的部队越多,对民众的吸引力就越强,民众斗争的声势就会象雪崩那样越来越大。不过,支援民众武装的正规军数量也有一定的限度。
一方面,为了达到这个次要目的而把整个军队都分散去支援民众武装,因而形成一条宽正面的、处处薄弱的防线( 在这种情况下,正规军和民众武装肯定会同归于尽) 是有害的。另一方面,经验也告诉我们,一个地区的正规军太多时,通常会减弱民众战争的力量和效果,其原因是:第一、正规军太多会把过多的敌军吸引到这个地区来;第二、这时居民就会依赖自己的正规军;第三、大量部队驻在一个地区,宿营、运输、粮秣供应等会大大消耗居民的力量。
防止敌人对民众战争进行强有力的还击的另一个手段是,很少或根本不把这一巨大的战略防御手段用于战术防御;这同时也是运用民众战争的一个主要原则。民众武装的战斗的特点同素质较差的部队的一切战斗的特点相同,他们攻击非常猛烈而有力,但是不够沉着,难以持久。此外,对民众武装来说,被战败和被击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们对此早有准备。但是,他们却不能遭到伤亡惨重、被俘很多等致命的打击,这样的失败会使民众战争的火焰很快地熄灭。这两个特点同战术防御的性质是完全不相容的。防御战斗要求部队进行持久的、缓慢而有计划的行动和果敢的冒险;如果防御仅是一种可以很快放弃的单纯的尝试性活动,那么,它永远也不能带来成果。因此,用民众武装防御某一地段时,绝不应该让他们进行决定性的防御战斗,否则,即使情况再有利,他们也会遭到毁灭。由此可见,民众武装可以而且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来防守山地的入口、沼泽的堤道、江河的渡口等。但是,当这些地点被敌人突破时,民众武装就不能集结在狭小的、最后的避难所( 即正规的防御阵地上) 而被敌人封锁住,他们应该分散开,利用突然袭击继续进行防御。不论民众多么勇敢,多么尚武,不论他们对敌人的憎恨多么强烈,地形对他们多么有利,也决不能否认,民众战争在过分危险的气氛中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如果人们想使民众战争这种燃料在某个地方燃起熊熊烈火,那就必须选择一个离危险较远的既通风而又不致遭到能扑灭火焰的重大打击的地方。
以上的考察与其说是客观的分析,不如说是对实际情况的一种感受,因为民众战争还出现得很少,而那些长时间目睹过这种战争的人又对它论述得太少。经过这些考察以后,我们还要说明一点,民众武装的支持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纳入战略防御计划,那就是:把民众武装作为会战失败后的最后补救手段,或者作为决定性会战前的自然辅助手段。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以向本国腹地退却和我们在本篇第八章和第二十四章谈过的那种间接还击方法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在这里我们只简单地谈谈会战失败后征集民军的问题。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认为自己的命运,也就是自己的整个存亡取决于一次会战( 即使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会战) 。一个国家即使战败了,通过征集自己的新兵和利用敌人在每次持续性的进攻中必然要受到的兵力上的削弱,也可以期待形势的转变,此外,还可能得到外来的援助。一次会战的失败离亡国还有很大的距离。当民众看到自己被置于深渊的边缘时,他们会象溺水的人本能地去抓稻草那样,想尽一切办法挽救自己,这是符合精神世界的自然规律的。
一个国家即使比敌人弱小得多,也不应该不作这种最后的努力,否则,人们就不能不说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灵魂。这种努力并不排斥签订一个代价很大的和约使自己免于彻底灭亡,这种媾和意图同样也不排斥这些新的防御措施所起的有利作用。这些措施既不会增加媾和的困难,也不会使媾和的条件更不利,而是会使媾和更容易,媾和的条件更有利。当我们可以期待那些同我国的存亡有利害关系的国家的援助时,采取这些措施就更为必要。因此,如果在主力会战失败后一个政府只想使民众迅速地酣睡在和平中,并且由于被严重的失望情绪所压倒,失去了发动一切力量的勇气和愿望,那么,它一定会由于软弱而犯下不能坚持到底的错误,并且表明自己是不配获得胜利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也就根本没有能力取得胜利。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所遭受的失败无论多么惨重,仍然必须利用军队向本国腹地的退却来发挥要塞和民众武装的作用。如果主要战区的两侧同山地或其他非常险要的地形相毗连,那么就非常有利于发挥这种作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山地会象棱堡似的突出在前面,从这里出发进行的袭击可以打击入侵者的战略翼侧。
如果进攻者正在进行围攻,如果他为了建立自己的交通线到处留下了强大的守备部队,或者,为了使自己能够有一个较大的活动空间和维持邻近地区的秩序,甚至派出了整军的兵力,如果有生的和无生的战斗手段的种种损失已经使他受到削弱,那么,防御者在这时就应该重新投入战斗,通过相应的打击来动摇处于困境的进攻者。
第二十七章 战区防御
我们已经探讨了那些最重要的防御手段,也许可以到此为止了,至于这些手段如何同整个防御计划结合的问题,可以放到最后一篇讨论战争计划时谈。这是因为,不仅每一个从属于战争计划的进攻和防御计划要以战争计划为基础,并根据战争计划来规定其主要轮廓,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战争计划本身无非就是在最主要战区实施进攻和防御的方案。但是,尽管同任何别的场所比较起来,在战争中部分更决定于整体,更渗透着整体的特点,更是随整体作重大改变的,我们还是不能从战争的整体开始研究,而是不得不先把各个问题看作是彼此分开的几个部分来研究,以便比较清楚地认识它们。如果不是先研究简单的再研究复杂的,我们就会被一大堆不确切的观念所征服,特别是在战争中,各种各样的相互作用就会经常使我们的观念混乱。因此,我们想再向整体接近一步,也就是说,专门考察一下战区防御,找出贯穿着前面论述过的那些问题的线索来。
根据我们的看法,防御无非是一种较强的作战形式。保存自己的军队和消灭敌人的军队,一句话,胜利就是防御作战的目标,当然,不是最终的目的。保全本国和打垮敌国才是最终目的,用另一句话来说,缔结所期望的和约才是最终目的,因为双方的冲突只有通过和约才能消除,才能以共同的结果而告终。
从战争的角度来看,所谓敌国是什么呢?首先是它的军队,其次是它的国土。当然,还有许多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可能具有极大重要性的其他事物,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外的和内部的政治关系,它们有时比其他一切都更有决定意义。尽管仅仅敌人的军队和国土并不能构成国家,而且也没有包括这个国家同战争有关的一切方面,但是军队和国土永远是主要的,就其重要性来说,往往大大超过其他一切方面。
军队要保卫本国的国土或占领敌国的国土,而国土则使军队不断地得到给养和补充。两者是相互依存和相辅相成的,它们都是重要的。但是,它们在这种相互关系中各自所起的作用是有差别的。军队一旦被消灭,也就是被打垮,不能继续进行抵抗,国土自然也就丧失。但是,反过来,国土被占领,军队却不一定被消灭,有时,军队为了以后更容易地夺回国土,可能主动地让出某些地方。的确,不仅军队彻底被打垮可以导致国土的丧失,就是军队遭到一次重大的削弱也必然会导致国土的丧失。与此相反,每次国土的大量丧失并不必然会导致军队的显著削弱( 当然,时间一久是会导致军队的削弱的,但在决定战争胜负的这一段时间内是不会的) 。 由此可见,保存自己的军队和消灭敌人的军队永远比占有国土重要,也就是说,前者是统帅应该首先努力做到的。只有用这一手段不能完全达到目的时,占有国土才可以作为目的而居于首要地位。
假如敌人全部兵力集中成为一支军队,整个战争成为一次战斗,那么,能否占有国土就取决于这一战斗的结局;于是消灭敌人军队,夺取敌国领土和保全自己的国土就都将取决于这一战斗,也就是说消灭敌人军队、夺取敌国领土和保存自己国土同战斗就是同一回事。现在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防御者首先避免采用这种最简单的作战方式而分割自己兵力的? 回答是:他集中兵力取得的胜利所发生的作用还很不够。每个胜利所产生的影响都有一定的范围。如果胜利的影响范围能大到包括整个敌国,即全部敌人军队和整个敌国领土,也就是说,它们的各个部分都被卷入敌人核心力量被迫进行的运动中来,那么,这样的胜利是我们最需要的,这时,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要分割自己的力量。但是,如果我们的胜利不能对敌人军队的某些部分和双方国土的某些部分发生影响,那么我们就必须特别注意这些部分,由于我们不能象集中军队那样把国土集中到一点上来,因而要保卫这部分国土就不得不分割兵力。
只有在领土的形状近似圆形的小国家里,才有可能对军队进行这样的集中,以致一切都取决于对这支军队的胜利。在敌国有大片领土同我们接壤的情况下,或者在几个结成同盟反对我们的国家从几个方面包围我们的情况下,我们的军队实际上就根本不可能进行这样的集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分割兵力,从而也就会出现几个战区。
胜利的影响范围自然取决于胜利的大小,而胜利的大小则取决于被战败的军队的多少。对敌人集中兵力最多的那部分国土的打击成功时影响的范围最广;我们用于这一打击的兵力越多,就越有把握取得成功。这一系列自然而然形成的观念使我们联想到力学上重心的特性和作用,通过这一形象的比喻,我们可以更清楚地明确这些观念。
如果说,物体的重心总是位于质量聚集最多的地方,指向物体重心的打击是最有效的,而最强烈的打击又总是由力量的重心发出的,那么,在战争中情况也是如此。作战的任何一方( 不论是一个单独的国家,还是几个国家的联盟) 的军队都会有一定程度的统一,通过这种统一军队就有了相互联系;而有相互联系的地方,就存在着同重心相类似的东西。因此,军队中也有重心,这种重心的运动和方向对其他各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重心就是军队集中最多的地方。如果说在无生命的物质世界中,破坏这种由相互联系的各部分所形成的重心所需的力是有一定的尺度和界限的,那么,在战争中也是如此。无论在物质世界还是在战争中,打击力量往往很容易超过抵抗力量,因而可能出现过多使用力量而浪费力量的现象。
在一面军旗之下,根据一个统帅的个人命令进入会战的军队,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同散布在五十或一百普里的地区上或者有着极其分散的基地的同盟军队之间的联系进行比较,它们的差别有多么大!在前一种情况下,可以说联系最紧密,统一最容易达到。在后一种情况下,却远远谈不上统一,即使有时在共同的政治意图中还存在统一,但这种统一,也是不充分的和不彻底的;至于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则大多很松弛,甚至实际上往往是不存在的。
一方面,最大限度的集中兵力能使自己的打击强而有,力,另一方面,必须把任何过分的集中兵力都看作是一种实际的不利而加以防止,因为过分集中兵力会造成兵力的浪费,而兵力的浪费又会使其他地点上兵力不足。
识别敌军的这种重心,判定它的影响范围,是战略判断的一项主要活动。因此,人们必须经常考虑,双方兵力的任何一个部分的进退对于其他部分会发生什么影响。
我们决不认为,我们在以上的论述中发明了什么新的方法,我们只是根据各个时期和各个统帅所沿用的方法提出了一些观念,用它们可以更清楚地说明这些方法同事物本质之间的联系。
敌人军队的重心这一个概念在整个战争计划中如何起作用,我们将在最后一篇里探讨,因为这个问题本来就属于战争计划的范畴。我们现在先借来使用一下,只是为了不使我们列举的观念有所遗漏而已。从上述考察中我们看到,分割兵力究竟是什么决定的。实际上,这里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利益:一是占有国土,它要求分割兵力;一是打击敌军的重心,它又要求把兵力集中到一定程度。
这样,就出现了战区,或者说各支军队的行动区域。它们是配置有军队的这样的一个地区,配置在这里的主力的每一次胜负都会直接地影响到整体,并使整体随之而发生变化。我们所以说直接地,是因为在某一战区内的胜负对其邻近的战区自然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间接的影响。
在这里,也同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我们在自己的定义中只接触到某些观念的中心,并不希望而且也不可能为这… 些观念的范围划出明显的界限来,尽管这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但我们还必须明确地提醒一下。
因此我们认为,一个战区( 不论其范围大小) 连同其军队( 不论其数量多少)是可以结成一个重心的单位。胜负决定就应该在这个重心上进行,在这里取得胜利,从防御这个词的广义上来说,就是战区防御。
第二十八章 战区防御(续)
然而,防御是由两个不同的要素,即决战和等待组成的。本章所要讨论的就是这两个要素的结合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虽然等待状态还不是全部防御,但它是防御要达到自己的目标所必须经过的一个领域。只要一支军队还没有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