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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花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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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关于办公室环境的章节,明衣开始怀疑刘丽是否看过类似的书,这样的书是叉着大腿写的。最后他买了两本书,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和茨威格的《情感的迷茫》。是一朋友介绍他看的,说这两个人的小说和明衣的很相似。明天他要去广州参加一个笔会,他打算去自己的房子拿几件薄一些的衣服。于是他又转到了自己在江南花园的住所,发现信箱里面有一封信,都来自同一个人——高娜,一个和明衣有过两个月交往的女孩,她走了之后明衣换了手机号,没想到她还是会写信过来。他看都没看就把信丢进了门口的垃圾篓。物资里面桌子上和床上都有了薄薄的灰尘,就在这张床上自己曾经和高娜做爱,如今却躺满了灰尘,高娜却走了,屋子参竟充满了笑声,现在却显得十分阴暗,没有人住的屋子总是显得黑暗许多,也许当自己在东湖那边住满一个月以后,这边会挂满蜘蛛网。明衣拿了几件衬衣和T恤,放在小提包里,他打开提包的时候看到了那张女人的照片,是自己以前放在里面的,不是高娜,却是高娜离开他的原因,也正是那张照片使得明衣和慧兰在东湖看桃花的时候没有了和她一起拍照的兴致,他把照片取出来留在了这边的房间。明衣关上门往外走,当下了两级阶梯的时候他的脚步停了下来,回头拣起了那封信。“明衣,你的手机号码怎么换了,我是在生日的时候在和你写信,我对着窗外的月亮想你,没想到离开你后我还会想你。”她没有说回来,没有说让明衣去看她,没有说她自己的状况如何。明衣皱了下眉头,大步下楼,叫车回到了东湖那间屋子。他租那间房间的主要原因是不想闻到留在房间里高娜的味道,而在慧兰心里他租那房子可能是为了避开他老婆,她并不知道他没有老婆,既然他有老婆慧兰也就很少和他联系了,再说主动和男人联系不是慧兰的风格。明衣觉得很奇怪,一下子几个女人都在自己脑子里冒了出来,但此刻又都不在自己身边。他开始感觉自己是个寂寞的人,因为身边没有女人,此刻没有女人。他想打电话给慧兰,让她来救那个落水的孩子。还是算了,明衣想,她明天还要上班。身边一根可以抓的稻草都没有,明衣回到房子之后再一次把自己放进了浴缸,抚摩浴缸的边缘,嘴里衔着那根慧兰掉下的毛发。他飘在生活之上,命运之下,他渐渐在浴缸里睡着了。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2)

22    去广州之前明衣觉得先给慧兰打个电话比较合适,总要有人知道自己的踪迹,免得一些关心自己的人漫天去找,慧兰应该算是一个关心自己的人,就算是自恋也得和她打一个。明衣拨了慧兰的手机,关机了,可能是还没起床。于是他只好打她家的坐机,这还是认识她以后第一次打她家的坐机,内心还真的有点紧张,万一接电话的是她妈妈呢?其实也没什么,但因为明衣像贼一样偷窃了慧兰最宝贵的东西,所以紧张也是自然的,电话那头是个陌生的世界,明衣内心的感觉就像欠了谁的债一样。他边拨电话边在想如何应对慧兰妈妈的问话。“你好。”真的不是慧兰的声音。“是伯母吗?请找一下慧兰。”明衣很礼貌地问。“她出去买早餐了,你是哪位?”“我是……你就说是明衣,她知道的,让她呆会给我打个电话好吗?”“好的。”明衣听得出那边伯母迟疑的语气,她应该是在猜测自己,或许慧兰从未在她妈妈面前提起自己。其实是明衣电话里谦和的态度让慧兰妈妈不得不去想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十点的飞机,从东湖这边去天河机场需要要将近一个小时,明衣来不及清理昨晚扔在地上的烟头和废弃的稿纸,被子也干脆卷成一团,明衣还从来没这样匆忙过,在出版社工作,因为只有每个月末和固定的出书旺季才会按照严格的工作时间上班,平时相对自由很多。单身男人的生活一般都比较懒散,但明衣却不一样,大学的时候,男生除了明衣没有其他没有同学叠被子,明衣喜欢坐在浴缸里应该不算什么坏习惯,总的来说,明衣是个干净的男人。但明衣就在这段时间开始抽烟了,他慢慢喜欢上了一手拿着钢笔,一手夹着香烟的感觉。明衣刚把门拉上,慧兰打来了电话。“一大早找我什么事情呢?”“我马上去出差一趟,和你说一声。”“和你老婆说了吗?”“老婆?正在说。”“开什么玩笑?”“我说的是真的。”“好好照顾自己。”慧兰没有问自己去哪,什么时候回来,去做什么,这能不能说她对自己很不在乎呢?明衣冷笑着下了台阶往大路上走,和她身体那么近的接触又能怎么样呢?“照顾好自己。”能说这句已经足够了,还问其他的做什么呢?明衣开脱自己,不管怎么样,慧兰说话的时候口气很好。当飞机起飞的时候,明衣似乎有些留恋这个城市,万一飞机在半途中出事了,自己就永远回不来了,但当他看到和自己一起坐在飞机上的其他乘客时,他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太愚蠢了。他不由得想起王菲的歌,一首很少人去唱的歌《飞》,“屋顶上的小鸟,是不是你?天上飞的白云,一定是你……”飞,一个多么洒脱的字啊,看着窗户下的白云,白云下的群山,下面的一切都缩小了,人是多么卑微啊。在空中,人像是漂浮的叶子,是一朵飞翔的蒲公英,飞是青春的姿态。“青春是一匹马,青春是流浪的种子,青春没有家。”这是明衣大学时候的文字,但很久没有这样轻松的感觉了,即便是从未去把什么包袱揽在自己身上,但就像刚才从屋子里走出来一样,一旦当你从某个细缝匆匆逃出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其实一片狼藉,如地上的烟蒂,青春已经不见踪影。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3)

 23“李老师,你要把自己的课带好,上次对各班学生的到课率突击检查你的那堂课是最差的。我们学校学生生源差,但不能成为我们当老师的工作懈怠的理由,相反我们应该以更大的责任心去改造、引导我们的学生,我们是园丁就不能让园子里的花朵腐烂掉。要知道现在外面很多硕士甚至是博士生等着进来呢。”在系主任徐教授的办公室里,慧兰在接受批评。主任也是个女的,教训慧兰的时候却没有一丝心软,就像更年期到了一样,显得格外焦躁。慧兰一肚子冤屈,大不了把自己刷了走人,我还真的不想在这呆了,学生一个个和流氓一样,领导批评起人来不分青红皂白,学生是人,老师就不是人了?再说哲学这样的课程本来就单调,没人听能怪谁呢?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慧兰边往教室走边在路上想。但当到了教室,面对那群学生,慧兰又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想法了,学生有什么错呢?他们都是无辜的,他们以至于只能上这样的学校也是有原因的,虽然他们大多家里很有钱,但那正是问题的根结,钱造成了他们的病态,也不能怪他们不好好学习,以后还是多想办法调起他们的兴趣为好,慧兰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她知道成长的不容易,她同情他们,虽然他们似乎并不需要。“这节课请大家讨论一下《哲学原理》这门课该怎么讲。”慧兰微笑着对大家说。但大家都似乎很不在乎,有的嘴里吃着瓜子,有的耳朵上戴着耳机,右面两个女生正在互相比较着对方的手指,她们一个手指涂成了红色,一个涂成了银灰色。后排角落上仍然是那几个男生聚在一起,闹哄哄的,不知道在做什么。慧兰感觉很失败,甚至绝望,于是只好照本宣科地读课本上的内容。一直坐在前排的那个男生看出了老师的心情。“大家不可以安静点吗?”他突然把桌子一拍,站起来喊了一声。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慧兰也感觉停下来了,望着学生们。这节课还算安静,但仍然有人在嘀咕着什么,大概是对那个男生不服。整个课堂始终很沉闷,学生们吵闹的时候,像是煮沸了很久的猪食,当他们安静下来的时候又是死水一潭。放学之后慧兰把那男生叫住了。“你叫什么名字?”“高凡,凡高反过来念。”“很有意思的名字啊,谢谢你今天挺身而出。”“谢谢我也没用,以后他们照样会吵闹的,也许他们现在都在讨论用什么办法更能折磨老师呢。”“只能怪我的课将得太差了。”慧兰自责道。“怎么能怪老师呢?你是所有老师当中将得最好的一个,只因为你比较和善,所以他们都在你的课程上为所欲为了。”“是吗?”慧兰听到他这样说也觉得舒心了些。和高凡一起走在路上,慧兰发现高凡脚上穿的竟然是一双布鞋,他的脸看起来比一般的学生要成熟很多,个子很高,皮肤黝黑,那是土地的颜色。“你老家在哪?”“苏北。”他的脸上透出难得的直率。“很喜欢哲学吗”“以前不喜欢,慢慢地喜欢上了,尤其喜欢赤脚的苏格拉底和激情四射的尼采。”“学习上有什么需要老师帮忙的可以直接和我说。”她本来想说生活上有什么老师可以帮助的,从他脚上的那双布鞋她可以看出他家境不是很好,但怕有伤他的自尊心,她改口学习上有什么帮助叫自己帮忙了。“谢谢李老师。”“对了,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吧?”“能把我怎么样呢?我也算得上条硬汉吧。”他这样说把慧兰都逗乐了,高凡觉得老师今天的笑容是最美的。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4)

24到了月末,而明衣又去广州,出版社月底统稿的事情就全落到了刘丽身上,她这两天在更喜欢站到窗前眺望,也许是累了,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想念一个人。此时她有伫立在窗前,怅然若失。罗文靠在转椅上喝着那杯碧螺春,嘴角上挂着微笑,看着刘丽,他突然起了给刘丽画像的兴致,他放下杯子,拿了张白纸,开始勾勒起来。夕阳西斜,一宫女芙蓉面,冰雪肌,生来娉婷,袅袅倚门;桃花含蕊,似开还闭。罗文在脑子里浮现出一副春宫怨女图,但画的时候就和画漫画一样搞怪。他边画边哈哈大笑起来,弄得刘丽有些莫名其妙。快下班的时候,罗文走到刘丽跟前,毕恭毕敬地把一个盒子呈上。“多么东西?不会是戒指项链什么的吧?”“哪能是那么俗的东西啊?一艺术瑰宝。”“情诗?”“你打开看不就知道了啊?”刘丽打开一看,一哈巴狗一样卷发的女人凭栏眺望,远处是一轮明月。旁边有两行字:“一种相思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刘丽看完把那图揉成一团,一顿乱拳直往罗文身上泼。“饶命啊,娘娘,小贵子再也不敢了。”“能就这样饶你吗?”“那你还想怎么样?”“晚饭你请。”办公室里的男人们和刘丽的“恩怨”都是以吃饭来解决的,并且男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又不能等她吃完了再跑去买单,还得亲自陪她去,所以办公室的男人们都渐渐乖了。刘丽在此前一直没有让罗文请自己吃饭的机会,罗文是个很幽默的人,但幽默里透着的更多的是一种咄咄逼人的傲气,那是因为他年轻,他有资本,他是搞艺术的,他的画多次被展览出来,于是刘丽对他有积分敬畏,也很警惕他,生怕他什么时候为了给其他男人打抱不平揭穿了她的本性。不过罗文还是爽快地答应了请刘丽吃饭,他和明衣算是比较好的朋友,他也知道明衣和刘丽之间没什么暧昧关系,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是在给明衣面子。“你说去哪?”罗文问。“艳阳天吧。”“好黑心。”“我还没说去香格里拉呢,总不能说随便去一个叫花子也去吃的小馆子吧。”“认命了。”“不认命也得认。”罗文自己开车,刘丽坐在他的身旁,在路上她总在想一个问题,罗文有没有女朋友?反光镜里的罗文是俊俏的,他盖过双耳的长发使他显得很有气质,一种不需要细心品位便能感受到的气质,搞艺术的就是不同,但刘丽没有问他,当他没主动和她说话的时候,她都是战战兢兢的,在他面前她不有得有点虚,她的手有点不自在,一直在把玩车头上的那个香盒。艳阳天规模不是很大,但内部装修却很到位,红地毯从门口往里延伸,迎宾小姐一个个都很漂亮,把他们两个一直请到一个很安静的地方坐下。点完菜之后,罗文问刘丽要不要酒,她说没喝过酒,罗文没喝过不代表不能喝,于是刘丽答应了喝少许。“虽然不是第一次一起喝酒,但是第一次单独地喝酒吧,那就为了这个第一次喝一杯。”罗文对这个第一次的感觉还算好,因为这大厅的色调很暖,似乎和谁喝都能来劲一样。刘丽欣然接受。“明衣去了广州你的工作量就大很多了。”“还好就在那边呆几天。”“来,为了明衣早日归来我们喝一杯。”刘丽再次接受了,明衣和这杯酒究竟有多大关系呢?似乎没什么关系,喝酒的理由很多啊,比如这时候鱼头正对着罗文,就以这个理由也可以让他喝一杯,权当他是那鱼头罢了。“你说明衣现在在做什么?”罗文问。“那还真难想象,应该在宾馆的房间里写作吧。““你把我们当写作的机器了啊?或许在灯红酒绿的地方和女孩子搭讪呢。”罗文故意这样说。“他不会的,他生活作风还不错哦。”刘丽似乎在为明衣辩护,显然在她的心目中明衣的形象不错。“那我们再喝一杯,为你对明衣的信任。”今天的酒都喝得有点莫名其妙,但他们两个都还是喝了。两盏下肚,刘丽的脸上飞起两朵红云。罗文再也不敢给她倒了,怕惹祸上身,她喝醉了可是件麻烦事。可刘丽却让罗文继续倒,说要还罗文几杯。罗文有点犹豫,但当看到刘丽脸上的笑容,他还是倒了 。后面喝了多少酒就不知道了,罗文很惊讶,没想到刘丽在自己面前一下子喝了那么多,看着酒杯里的液体刘丽的表情慢慢弯曲,她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举着杯子叫罗文一起喝。“罗文,怎么没听你说过你女朋友的事情?”“我没有。”“没有?骗谁呢?明衣有吗?”“我不知道。”“你不知道?你们男人虚伪,老是戴着假面具,让人琢磨不透……你知道吗?我喜欢明衣。你说我和明衣有可能吗?你说他知道我喜欢他吗?你们男人到底要什么?我是胸部不够大还是屁股太小?明衣竟然那么不在乎我。”罗文在听她诉说,第一次近距离听一个女人说自己的心里话,他倒有点不自在起来,不知道以后怎么面对刘丽和明衣,面对感情的东西,知情者心里往往有一种不安,虽然这份感情与自己无关。说实在话刘丽算是个直爽的人,除了那发型张扬得有点抱歉之外,她的皮肤和身材还算不错,只要她稍微安静一些再把头发重新整理一下就完全是一淑女了,但人就是人,天生的那一半是很难改得了的。刘丽知道自己和男人一样的性格不大好,但就是扭不过来。罗文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喝下去,最后夺了她手上的杯子,买了单后带她离开,在门口的地方她吐了一摊黄水。罗文开始对自己画的那幅画感到后悔,他忽然有点同情刘丽。后来,他把刘丽送回了宿舍,他扶着她上楼,给她脱去鞋子,盖上被子,倒了杯水放在窗头桌上,静静地关上门,然后离开。刘丽半醉半醒中感觉到了男人的温存,她知道那人不是明衣。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5)

25这次笔会是南方一个报业集团主办的,他们邀请了全国各地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作家,他们是以“春花”为主题举办这次笔会的,虽然广州是花城,但由于是个新兴城市,没有多少历史文化底蕴,来这边创作的人并不是很多,随着这家报业集团在政治、经济等发面的品牌的成功打造,他们现在也开始着手向文学方面进一步扩张。明衣在举办方安排的白云酒店里下榻,一听到这个酒店的名字,他似乎感觉自己还在飞机上一样,不过这个名字给他的感觉很好,人有时候是生活在白云上的,飘荡着,那恰恰说明我们还年轻,还有梦。这间酒店是四星级的,明衣很喜欢房间里的大床,有点海阔任鱼越的感觉,躺在上面明衣每根神经都开始兴奋,他想起了慧兰,在雪地上的慧兰,那软绵绵的就是她的身体,他抱着枕头,寻思着慧兰身上的味道,然后沉沉地睡去,男人作乱的时候不一定需要女人。当他醒来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在红霞红遍西天的时候明衣洗了个澡,洗澡总能使他如获新生,浴缸就是孕育他的第二子宫。到餐饮部去吃饭的时候明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往门外走,是她吗?他满肚子的狐疑,应该不会是她,她说两年前就封刀了,这样说来她不会来参加这个笔会的,她应该生活得很幸福,一定是认错人了。广州的夜景很不错,比武汉要繁华一些,显然武汉要大得多,但就是因为大就有点散乱了,像个刚发完情的女人,蓬头垢面的,这个时候如果要男人和她做爱,男人觉得会作呕,武汉确实有很多地方让人提不起精神。广州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是一座走在时代前沿的城市,在她身上你可以闻到一股活力,跟吃了摇头丸的小青年一样,但在癫狂了一阵之后你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的最本质的东西,你会觉得哪都一样,并且这个城市似乎更放荡。明衣走在酒店附近的街道上,摩天大楼的玻璃墙上挂满了性感明星的广告画,他瞥了一眼那张王菲为班尼路做的广告,发现自己在哪里,能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王菲,他在乎王菲比别的女人多一点,王菲的歌声陪伴他度过了最苦难又最幸福的日子,从那时候到现在差不多十年了,用时间来度量爱的话,十年的爱已经算是深入骨髓的爱了。明衣抬着头到处张望,黄色、红色、紫色是城市夜晚的主色调,似乎正代表了金钱、欲望与沉沦。明衣突然感觉有点失落,他想起了他今天看错了的那个人,她可以把他带到安宁的角落。在这样的尘嚣之上,那种感觉是弥足珍贵的。她叫施欣,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一样喜欢文字,由于上帝的成全,明衣人生的一段和她重合,然后又被残酷地撕开。她是他第一个用心去爱的女孩,分手以后他在心里暗暗问自己,以后还能爱谁?明衣想笑,在他和施欣分开的两年之后,他和两个女人上过床,一个是高娜,一个是慧兰。没想到自己现在很在意,两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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