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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看瞒不过去了,搪塞了一句。“你搞办公室恋情啊?别说我话难听,我可要提醒你,不要找个老师做老公哦。当老师的没钱,更重要的是不懂得浪漫。”“你好象对当老师的有偏见哦,再说我和他不是那样的关系。”慧兰也顺势推一把,来个将错就错。“那可不是,我可是为你的终生幸福着想。”小智的准老公是一个金融公司的副经理,慧兰见过一次,是上次小智生日的时候,他出手相当阔绰,请大家吃饭的时候五月花几个特色菜都被他点了,饭后还包下了一个大舞厅请大家唱歌。在吃生日蛋糕的时候,他当很多人的面吻了她,然后把她抱起来在舞池里旋转,所有人都羡慕不已。在她们选婚纱的时候明衣已经到家了,他把包往地上一放便躺到了床上。不一会他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然后他跑到了门外,他发现信箱里面又有一封信。“明衣,你真的把我忘记了吗?五一长假我会回武汉。”是高娜写来的,真是阴魂不散啊,当初是她自己选择离开的,怎么现在倒怪起自己忘记她起来了?她走的时候倒像恩断义绝,而现在三番五次地写信过来,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想和自己回到从前吗?那是不可能的,明衣绝对不愿意。不过或许她现在傍了一大款,身上有了几个臭钱便想回来冷落自己呢?管她呢?来了我来个金蝉脱壳不见人就是了,和她还有什么好谈的呢?不过她也倒变得执著起来了,这段时间和自己写了那么多信,不管她抱何目的。小智看中了一件白色的婚纱,贴在自己身上在镜子前比试着,脸上透着灿烂的笑容。“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应该换一件。”“为什么?”“太低胸了,在教堂的时候会对圣像和神甫不敬的。”“哦,对,好象是低了点,还是你比较细心啊。”“你觉得这款怎么样?”慧兰拉了一条象牙色的给小智看。“不错。”小智一走过去就感觉很好,非常适合东方人的黄皮肤,包身、下摆呈鱼尾状,小智穿在身上修长身材完全展现出来了,店主推荐了小帽加覆面额一半的短婚纱搭配。她两手扯着婚纱下摆,在镜子前面晃动着,似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镜子里的小智显得十分高贵,和一直在慧兰面前嘻嘻哈哈的小智判若两人。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47)
47“好漂亮哦。”“还是你有眼光。”“那当然。”“选婚纱有眼光,可不要选老公的时候就昏了头哦。”小智笑着说。“你放心,不过暂时还没合适的呢,等你以后帮我介绍。”慧兰说。“要不我们一起嫁给阿涛算了,我做大你做小,依然是姐妹,哈哈。”“得了,你自己好好享用吧,好好守着他,小心以后他在外面瞎来。”“你以后可不许红杏出墙勾引我老公哦。”“哈哈,再说我都不好意思做你伴娘了。”“慧兰,你要不要试一下?你穿起来也一定很漂亮。”“算了吧,我还想保留点期望呢,免得以后穿的时候没兴奋感了。”“嘿嘿。”她们两个都笑得合不拢嘴,老板听见了也笑个不停。“老板,这条婚纱预定了,到时候我让人来取。”“好的,祝福你。”小智是自己开车过来的,是阿涛的一辆红色雪铁龙跑车,她说要带慧兰去自己家看嫁妆,于是慧兰就钻进了车里。小智和慧兰从高中时就是好朋友,当时她们是一个宿舍住的,她后来读了一所很一般的大学,但现在却能开着老公的跑车到处跑,其实她并不比慧兰漂亮,但她很活泼开朗,在一家网络公司当主管,交际面相对教书的慧兰来说广多了。慧兰看到她马上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在羡慕的同时也为自己的姐妹感到高兴。“小智你当初是怎么认识阿涛的?”坐在小智旁边,慧兰问正在开车的她。“因为一个错误。”“哦?”“一次我在他们公司跑业务,我把应该交给他们总经理的资料误送到了他的手里,后来他帮我转交了过去,并且暗自记下了我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我的差错,后来我们就很自然地认识了。”“听起来是个很动人的故事哦,这个错误很美啊。”自己和明衣的邂逅不也是很美丽吗?两个陌生人坐了同一列火车去同一个地方,然后彼此熟悉,再一起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度过了毕生难忘的时光,更重要的是那是慧兰的第一次,因为一次邂逅她把自己交给了一个陌生男人,然后就似乎再也离不开他了,虽然在别人看来那是个草率之举,但慧兰自己却不后悔,至少现在不后悔。是那列火车把他们带到了幸福的乐园,然后让他们遗弃在那里。明衣会娶自己吗?不知道,他还没有认真的对自己说过我爱你,慧兰不介意这些,在明衣和自己相处的时候她感觉到了他的体贴,即使是在作爱的时候他都是温柔的,顺从着慧兰的感觉走。小智刚才在商场里试穿婚纱的样子出现在了慧兰的脑海里,其实她也多么想听小智的去试试,看自己穿起来是什么样子啊。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48)
48小智的嫁妆并不多,基本上没什么大件,小智说阿涛那边都买齐全了,无须这边费力。在她家吃了晚饭,慧兰便告辞了,小智说开车送她,被她拒绝了,她怕麻烦人家,这段时间她自己操办婚事也应该很忙,今天陪了小智一下午,慧兰莫名地惆怅起来。她坐在公汽上,托着下巴望着华灯初上的街头,一个老者拖着一条残废的腿沿街向人们乞讨,剐躁的音乐此起彼伏。她在中南路下了车,那里新开了不少品牌店,大多是卖女士的化妆品和衣服之类的牌子,慧兰想下去走走,自从认识了明衣之后就很少来这里逛了,和朋友们的来往也少了起来。看来在不知不觉中自己为明衣改变了不少,慧兰以为自己一直是固执的,但没想到现在为一个男人改变了许多。慧兰没有进店铺里面,她在玻璃窗前看着那些漂亮的淑女装,精致的红色高跟凉鞋,石膏模特夸张的发型让慧兰忍俊不禁。她边走边看,小时候她经常和朋友一起把手搭在店铺的墙壁上望着里面好看的东西。正走着,一个衣杉邋遢的男孩子走了过来,一看就知道是个气概,他拦在慧兰面前。“给点吧。”他的手伸向慧兰,他的脸上全是污垢,跟刚从火炉里转出来的一样,脚上的鞋子早破得不成样子了,大脚趾裸露在外面,一只手像松树皮一样粗糙。慧兰在口袋里掏出两个硬币放到他手中的碗里,他大概是个孤儿吧,每每碰到这样的人慧兰都会施舍一些。那孩子在口袋里拿出一戒指塞到慧兰手里,上面有一些锈迹,显然是很不值钱的东西,还不知道是哪里拣来的。“小姐,你真漂亮。”说完他对她鞠了个躬便走开了。慧兰转过身去看他离开的样子,这才看到他后脑勺上长了一很大的包,他又向一个男子伸手的时候被那人淬了一口。慧兰手里抓着那只戒指,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她又想到了那只麻雀,想到了它垂死挣扎的样子,这个世界总有一些被抛弃的东西,他们总让慧兰心痛不已。站在天桥上,车子来来往往,车灯汇在一起像火龙一般。倚着栏杆,慧兰感觉桥面在颤抖,一张纸片被风吹了下去,飘荡着,落下去,被车子卷起来,然后又飘了起来……。。泪水突然流了出来,这让慧兰自己措手不及,桥上有很多人过往,她赶忙用手去擦,但却总擦不干净。回家吧,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呢,慧兰挎着提包,流着泪水走在夜色里。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49)
49慧兰到了家门口,一个男人坐在自己家里和妈妈说着话,慧兰仔细一看,那人竟然是莫非,桌子上放着几个大盒子,那肯定是莫非拿来的。看到慧兰进来了,莫非笑盈盈地说:“最近忙吗?慧兰妹。”慧兰没吭声,直接去了洗手间,而她深厚的莫非显得很尴尬。她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她猜测莫非来自己家的目的,不会是来提亲的吧?她感觉妈妈正在用自己的幸福和他做交易,慧兰不敢想。她迟疑地走到大厅。“你来做什么?”慧兰冷冷地说。“我是来看阿姨和你的,前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忙生意。”莫非搓着手说。“我们有什么好看的,不怕我家的门槛脏了你的鞋子啊?”“慧兰你怎么说话的?人家好心来看我们,你怎么能这样呢?”“妈妈,你要是需要他虚情假意地看望你的话,我可以马上离开。”慧兰大声地说。“阿姨,我走吧。”莫非站了起来,没趣地往外走。“莫非,对不起啊。”慧兰妈妈朝着门口喊。“你是怎么搞的,人家好心来看我们,你怎么这么不识趣啊?当年不是他爸爸我们能留在武汉吗?你爸爸去世时的安葬费都是他家凑的,你小时候他是怎么照顾你的你忘记了吗?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不懂礼了?”“我讨厌他,我不愿意和他来往。”“知恩图报,难道你不懂吗?”“知恩图报?是不是要把自己的女儿卖给他?难道你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他践踏吗?”“莫非要是取你的话是你的福分,今天人家就是来提亲的,却被你一盆冷水泼了出去。好吧,你的事情我不管了,莫非是个多好的孩子啊,你就不知道珍惜。”“你不需要瞎操心,我自己的事情我清楚。”听了慧兰的话,妈妈气得脸色发紫,跑到了房间里哭了起来。慧兰后悔了,开始觉得自己说话的口气太过,伤了妈妈的心。慧兰一直都是个孝顺的孩子,从来都不惹妈妈生气,不让妈妈为自己伤心,即使是自己当年被豺狼蹂躏的时候她都忍着痛,不告诉妈妈,她知道妈妈不容易,妈妈卖菜做粗活让自己上大学,妈妈辛苦了一辈子。她知道妈妈想自己早点落个好人家,她之所以厚着脸主动让明衣抽个时间来自己家一趟,就是想让妈妈安心。可现在她让妈妈伤心了,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即使自己是恨莫非的,也不应该用那粗暴地责怪妈妈,慧兰倚在门框大声哭了起来。“孩子,你过来。”妈妈忍着泪说。“妈,我错了,妈,我错了。”慧兰边哭边往妈妈身边走,“我不应该让你伤心。”“不,孩子,你没错,是妈妈错了,我相信我女儿自己肯定能找个好婆家的,我女儿是个好孩子,是我一个老婆子多心了。”“妈妈,对不起。”慧兰把头埋到妈妈怀里,伤心地哭泣着。妈妈把自己的脸贴在慧兰的肩上,一只手揽着她的背,一只手在慧兰的头上抚摩着,慧兰小时侯妈妈一直是这样哄慧兰睡觉的。“孩子,你爸爸走得早,你爸爸为我们受了很多苦啊,我想他也希望你以后过上好日子的。”“妈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慧兰抬头看到了妈妈憔悴的脸,妈妈流太多泪水后干枯的眼睛,妈妈额头上的白发都让慧兰很心痛,她把手拥在妈妈的脖子上,把自己的脸凑了上去,她要温暖妈妈。那晚,慧兰挨着妈妈睡觉的,她的手一直挽着妈妈的脖子。她梦到了自己在妈妈面前穿婚纱,妈妈高兴得乐开了花,但在梦里她没有看到自己的新郎,她一直在梦里寻找和自己相伴一生的人,但找了自己家所有的房间,始终没有找到,后来她在家门口的那条巷子里看到了一个衣衫蓝缕的人——是那个晚上在大街上给她戒指的乞丐,在他的身前挂着红色的花朵,他就是自己的新郎吗?不,怎么能这样?不。慧兰被梦吓醒了,她一身冷汗,醒来的时候,妈妈正看着自己,泪水一直往外流着。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50)
50(该段考虑是否要,先放上来)春天就这样过去了,还不到五一武汉的天气就变得炎热起来,这个春天没有下多少雨,整个就和秋天差不多。春天就如临产的孕妇,在她的子宫里即将钻出一个金灿灿的太阳,呱呱落地的是无数个希望,是的,我们都应该用期待的心去憧憬纷至沓来的一切。在这个没有雨的春天里,天空是明亮的,四月的天不再被愁绪笼罩,迎面吹来的是杨柳风,三月桃花刚过我们看到的使女人的脸。那流过的泪水,是和昨天的苦痛告别。绽放开来的每一朵笑容,洗涤着所有罪恶留下的伤痕。火车,开往春天的火车,它要把落寞的灵魂带向何处?在车厢内,孤独的眼睛,干涸的嘴唇还有所有即将剥落的一切,渐渐湿润,涌动的春潮从车窗外铺将过来。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哦,那是鲜血一样的爱情在燃烧。火车飞快地驶进隧道,他们成了诗人,吟唱岁月,他们从此成了盲人,双手如干柴一样引导激情。春天,戴着彩色脸谱,在虚实之间,泛滥爱情,每一支花朵背后,也许深藏的是一个魔鬼的心,强盗也许正掩住呼吸、匍匐前进。今晚,让所有的主角都迷醉吧,跳一曲华尔兹,然后所有的爱慕的心,都蒙上眼睛,去偷盗自己最爱的新娘,然后一起在高高的酒杯里,自缢。火车,漫步在岁月边缘的火车,带着一群卑微而可爱的孩子,驶向梦幻的过度。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如雪花一般打在玻璃窗上,融化,化做班驳的痕迹。一个女孩,手舞足蹈,跳动的舞步是春天美妙的旋律,无奈啊,曲子最终噶然而止,翻飞的舞袖最后成了拭擦泪水的丝绢。春天,油菜花金黄,当你回眸时,所有的故事开始战栗,呼吸变得如此坚硬,握住,那黄的一茬,那绿的一茬,于是,掩埋在地底下诡秘的一切如还浪一般,拍打最童贞的心弦。 火车,咬牙前行,车厢,一个高大的教堂,人们一起唱响最动听的赞美诗,两个执拗的孩子伸着脖子,在圣像的背后屏着呼吸,静听远处海浪的呻吟,而睡梦,像莲花一样铺开。远处传来布谷鸟的叫声,叫声在惊蛰之后撒播着希望。春天的拐弯处,一列火车在乡间田野迷了路,纷纷抛锚的是响钟一般的叹息。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51)
51 自从那次慧兰把莫非赶走了之后,每次走在巷子的路上,慧兰都觉得有双眼睛盯着自己,那双眼睛映在玻璃窗上,是莫非伫立在窗子前面。慧兰不敢去看他,那个风雨交加、雷电轰鸣的夜晚所发生的一切总如一场恐怖电影的镜头一样在慧兰脑子里一一闪现。好几天了,莫非都是那样站在窗前看着走过的女人。慧兰想起他那天从自己家的走出去时无奈的神态,正如这样无奈地看着她,也正如那个夜晚无奈地放开了自己。他不是只想玩玩而已吗?那个晚上他只是想在自己的兄弟们面前他挽回的面子,他是个欲望的恶魔,他蹂躏自己正如他偷偷地走进那昏暗的房子里一样只是寻找刺激。但回蓝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像鬼一样阴魂不散,那样死死地盯着自己。他一直在外面花天酒地,他家里很有钱,但从来没有看他带什么女人到家里来,可他却偏偏到自己家里提亲,真让慧兰琢磨不透。下午,莫非家里来了不少客人,小车塞门了整条巷子,慧兰隐约认识其中的几个,他们是莫非当年的死党,傍晚他们在一起喝酒,杯子碰撞的声音、划拳的声音一直传到慧兰耳朵里。“要不我去把慧兰请过来。”一个男子大声喊。“你他妈的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不要再在我面前开她的玩笑。”莫非大声吼道。慧兰睡在床头看明衣所写的小说,她喜欢靠在床头上,像靠在明衣的怀里,听一个男人讲自己心里的故事,她越来越发觉自己并不了解明衣,一开始和他交往只是被他的眼神和胡须所吸引。但我们都向往未知的美丽,向往未知的神秘,那样才有新鲜感,慧兰所学的哲学里面从来没有一个十分形象的东西,一切都只是一种揣测,就如后现代印象画派的画作一样,光与影的朦胧中让你感觉一种真实与错位共同呈现的美。当人成了一种哲学,你可以说他是虚伪的,但他一定美丽,明衣现在就是慧兰的哲学。明衣在刚开始写的时候说自己的小说是关于爱情的,可慧兰却在开头看到的却只是两个小孩子的故事,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马路上一起吹蒲公英,蒲公英随着风飘扬,渐行渐远。这个故事倒有点像川端康成《风中之旅》里的开头,总有几个小孩子一起在湖边在铁路上的影子,其中一个是又聋又哑的女孩,小男孩对她产生了莫大的兴趣,非要自己的姐姐把她偷走,对于他来说,这个女孩子多么奇特啊,她是残缺的,同样她是美丽的。而在明衣的小说里那两个孩子只是兄妹而已,开头真是一个多么美丽和谐的场景啊,两个孩子一起吹蒲公英,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但这却不是爱情的开始,那是一种纯洁的亲情。当莫非家里觥筹交错的时候,慧兰在静静地看着明衣小说的开头,一个她难以想象的故事,她没办法预知故事后面将讲述什么。渐渐地,慧兰睡着了。而在隔壁,一个男人哭了,他和兄弟们一起喝酒,第一次喝了这么多,更是第一次哭,他的拳头一直往桌子上打,后来他的那些兄弟都被他赶走了,他骂他们是一群狗,一群没良心的狗,一群只知道看热闹的狗。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52)
52在解放以前,这条巷子深处住着一帮国民党的部队,在巷子口自然有不少供应军爷买醉的馆子。莫非的爷爷就是这支部队的一个小头头,他经常出入馆子,后来这条巷子所有馆子当中最漂亮的女人成了他的专用品。莫非的爸爸莫英财就是在这条巷子里出生的,他就是那个漂亮女人的骨肉。在战乱中,莫非的爷爷不知被派到了哪里去了,最终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女人继续接客,一天突然猝死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莫英财沦落为孤儿,他生长在巷子里,渐渐地,他和一群小流浪混在了一起,这条巷子在解放后变成了很多小混混出入的地方。莫英财心狠手辣,年轻的时候被人们称呼为莫大头,因为他头大,更因为他是个真汉子,他和兄弟们一起捞了不少黑钱,后来把自己弄的黑钱拿去做生意,随着自己渐渐老了,他觉得那样的钱很脏,另外他也不想让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永远是个混混,新中国刚成立的那段时间,那里的黑店都被取缔了。随着巷子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那些馆子又出现了,那些馆子里翘着大腿的女人们似乎比卖鲜花还要神气,她们的目光里充斥着对男人的漠视和对金钱的渴求。莫家第三代莫非也成了这条巷子的孩子王,他似乎比爷爷、爸爸更霸道更冷酷。莫非的生意做到了武汉以外的地方,他贩卖过毒品,在深圳开过赌场,初中的时候他因为在别人脸上划了两刀被叫去劳改,从那以后他在牢狱里不知道呆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