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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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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 作者:格格 
女,1974年出生于安徽无为县,1993年发表处女作《父亲的女儿》,同年进入常州教育学院中文系深造。此后在多家报纸刊物发表散文、诗歌、小小说等三十多篇。2002出版中篇小说集《边缘女人》;同年被中华在线网聘为中国文学网站首位形象大使。2003年5月出版《没有春天的网恋》。   
这是70后奋起的一代的心声的书,这是一个被命运格式化的女孩子对之的反抗的历程,这是一个无知状态向有知进军的攀行之路。其中有时代的衍进,思潮的巨变,个人心理的隐微,折射出城市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通过她对人生酸甜苦辣的认识,各个层次的人物心理的描写,反思这些复杂的成败,给年青的一代有正确的引导和思考。           
第一卷   
爱情出场的方式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一个晴朗的黄昏,夕阳照在他的脸上,在众多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中,我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那个要和我约会的人:那是怎样一张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睛啊,笑意瞬间透过七窍…… 
这个原本平常的下午被我当作永远的记忆——以无比亲切无比丰富的内涵溶进我的心中:这清亮的记忆没有颜色和重量——可是那样的亲切而温馨,伴随我走过了充满争斗和厮杀的青春岁月。以至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一个动作:在他睡觉的时候吻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心……我真诚地抱着他——因为感动。 
然而我的爱人不是这种感觉,因为他后来对我说: 
“怎么会是这样呢?应该是小巧玲珑、樱唇皓齿——就像天上下来的天使呀,结果这么胖、这么壮、这么土……” 
这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天真。就是这种天真,最终给我们带来了无尽无穷的痛苦,甚至毁灭—— 
他是这样知道我的: 
那时我在市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有许多伤心人带着伤心的感觉打来伤心的疑问的电话,然后——我之外的主持人一般都用圣人般的语调给人指点迷津,用优美的言辞畅谈自己的心得体会,而把别人深情淹没在自己的唾沫里;然而我不,我要在伤心之夜表现出一种亮丽的风景——我用实实在在的个性表露我的真实感受,就像在寂静深夜里点响了爆竹——“劈里啪啦”,多么“刺耳”。可是这种声音不会令人厌倦,而只会让人兴奋…… 
在电台的节目主持中,我经常与人发生争论:有一次主持节目,我差点和一个歧视外地人的男听众吵起来。另一次我一个人独白九分钟,把另外一位主持人晾在了听众的耳门之外,他只好去喝水,去上厕所,然后对我挤眉弄眼;我讲完了去喝水,喝完水回来节目结束了。 
就是这一次节目,据说在我独白的九分钟时间里,我一个失散多年的同学从我的侃侃而谈中听出了我,可是后来她打进电话来,我一句话也没说——其实我在直播室外喝开水,烫得我龇牙咧嘴…… 
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马上拿着信对他的朋友说:“嘻,她认为我爱上了她,她自作多情!” 
后来他跟着我放弃了三份工作,搬了五次家,直到一九九八年二月把我娶进了门。 
我没有忘记他说的话,就对他说:“到底是谁自作多情呢?” 
——唉,我这种女人就是如此…… 
我太了解自己的魅力了,只要我肯回信,只要我拿出了文字,这种文字就有一种魔力,就会把他“勾引”而来,终身不得脱开…… 
我那年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认识他时我进城整整三年。 
在认识他的三年前,我追随同乡来到这座城市,从跨进这座城市的门槛距离今天已足足十年。十年是什么样的概念——在这物欲纵横的城市,十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婴儿上学,姑娘出嫁;娇嫩的成熟了,成熟的枯黄了;有些人正在开始,有些人已经结束;破旧的房子或倒塌或消失,更高更新的大楼耸立起来;巷子变宽,汽车越来越多;胖子越来越胖,时尚变了,观念更新;十年过后,对售货员从仰视变成了指使,对珠宝的欣赏变成了对款式对成色的挑剔…… 
别人在变,我也变:我认得这大大小小通往超级市场、电影院、酒楼的路,以及所有令人迷失和改变命运的路,我的“土气”褪尽,修养增加;我学会了化妆,学会了涂脚趾甲和使用英国、法国、美国的名牌货…… 
十年后,我瘦了,优雅了,裙子短了,开始遛宠物了,染头发了,旅游了,上网了…… 
但是在城市花园的床上,那个曾经失望于“我土”、“我肥”的大男孩却对我说: 
“你多瘦呀!乳房都一把捏得住了……不过也好,这样比较安全。” 
男人就是如此,他也不例外。 
是的,十年之后我的根扎进了水泥的底下,动不动就会忘了自己就和刚才擦肩而过的那个穿拖鞋上街、扎红头绳的女孩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片土壤,想一想,才记起来,记起来也改变不了什么,我的根不会被拔出来。 
是啊,这是一条不可思议的路。 
亲爱的,不要急,让我就从那个拎着蛇皮袋出发的早上写起吧!   
向城里出发(一)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拿到我的第一张身份证。 
一大早,我从长江里挑了五担水回家。我住的村子就在长江边上,四周围着每年都在加高的堤坝。从十四岁开始,我每天都要到长江上挑水。 
春天的田野里该绿的绿,该黄的黄,但我看了只觉得沉闷。村子里空荡荡的,年轻人都出去了,这个鬼地方真没有什么好多呆的了。我初中毕业已好几年了,那些初中没读完就出去打工的人在春节回来时都显得非常洋气,皮肤变嫩了,嘴巴也会说了,她们有的在北京做保姆,有的在南京当服务员,有的在车间做缝纫工,我邻居家的女儿阿玲就已经在上海做了一名挡车工,我不知道什么叫挡车工,可是知道什么叫时髦,什么叫见过大世面。她们回来的时候细皮嫩肉、衣着得体,她们的眼里不像我这么空洞,她们有钱花,她们见过什么叫电梯,什么叫大商场,她们还知道什么叫“肯德基。”甚至阿玲还把她老实巴交的男朋友的工作也找好了。她写信让我也去做挡车工。她说,她每天站在电梯里不用爬就能到五楼。风雨不愁,阿玲家原来是种马铃薯的,所以老是要跑家穿村,风里来雨里去。阿玲还说,“城里人过的日子才叫好日子呢!有马路、汽车、商场、舞厅……下雨要什么紧,地上又没有泥,天天可以看电影。” 
“那不都要钱吗?” 
“傻了不是?他们月月都有钱拿,不像我们,是穷人。” 
从她们的嘴里,我确信城里人用的是电灯不是煤油灯、城里人有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 
这说明什么?说明坐在家里看电影、可以听到许多动听的歌,甚至连衣服也不用洗……连衣服都不洗的人们还用得着种地、担水、在太阳底下烤吗? 
我还闹过一个笑话。我问我的同学爱萍,城市那么大,挑水可要走很远的路哦?这次被取笑也有收获,从此我就知道自来水。爱萍说,就像长江那边的水用水泵打上来,沿着铁管直接流到家里。 
阿玲还说“城里人吃西瓜是把西瓜切两半,然后用勺子掏里面的汁吃,不像我们,红的白的全吃掉,皮还要洗了腌着吃”。 
“出去了,才知道自己以前白活了呢。” 
阿玲没有骗我,凡是出去打工的人,到了年底几乎都是满载而归,他们明显比在家种田的人表情丰富、见多识广。每个回来的人都会说:种田有什么意思,忙活一年要么被旱,要么被淹,能存下几个钱?在城里,好歹还能开个眼,还能存下盖房子的钱。 
当每个回来的人都这么说时,更多的人就又加入了离家的队伍。 
我挑着水从堤坝下来往村里走,我决心这是今生最后一次挑水,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鬼地方,到外面去,别让自己在这里憋死。 
到了我十八岁时,出去的欲望变得格外强烈,我终于像模像样地学了缝纫技术。当然我不爱这个行业,我学这个完全是为了有一样拿得出去的手艺,然后千方百计地做父母的工作。父母经不住我软磨硬泡,终于同意我拿到身份证就可以出去打工。 
这一天我已经等得很久了,头一晚,我兴奋得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了。我背着两个蛇皮袋,一袋是棉被,另一袋是几件像样点的衣服和几本舍不得扔的书。或者说,我的两个蛇皮袋里,一个装着温暖,另一个装着理想。 
我沿着江边的堤坝走了两小时到了一个码头,这里不通车。坐了三小时的船后有一个小站,然后我第一次踏上了火车,开往常州的火车。 
一星期以后,我已在城里的一条服装生产线上熨衣服了。每两分钟,生产线上就会流过来一件衬衫,工段长在边上不断地催促“快点快点”。我的动作被迫非常敏捷。爱萍在生产线的另一头,即使在边上,我们也没法聊天,走来走去的监工也不允许。生产线上另外的女工也都与我一样,毫无表情或者说带着一脸的焦急。“快干,快干”的意念充斥着我们的手、脑和神经。 
这是我在城里的第一份工作。 
那天下了火车之后,已是午夜,我似乎觉得城里人像观赏怪物似的看我。两只蛇皮袋把我臊得满面通红,尽管我穿上了我最好的衣服,可还是这儿最土气的一个。我毫不犹豫地扔掉了棉絮和土里土气的衣裳,可是这双穿着布鞋的双脚走在街头,还是显得与周遭的环境极不谐调。爱萍的工厂在什么方位?乘哪路车?我一点方向感都没有。街上真的如人们描述的一样,华灯闪烁,人影迷离,我置身其中,备感恍惚。我想找个地方歇歇,天亮再去找爱萍,于是又折回候车室。半夜的寒冷又使我后悔过早地扔掉了破行李。凌晨三点多,我刚在候车室长椅上躺下,一个戴袖章的老太婆就过来了。 
老太婆恶狠狠地踢着昏昏入睡的我:“滚,火车站不是供你睡觉的。” 
“我明天在这儿乘车。” 
“不行,你以为这儿是白睡的呀,拿五块钱来。” 
“我不,我又没买你的东西,我不给你钱。” 
“那你滚,快滚,不滚就让联防队抓你。” 
我就滚到街上,一开始不懂得害怕,睁大眼睛使劲浏览,浏览到有人在浏览我的时候,我就怕了。然后拼命地走,我不能停下来,尤其不能睁着无知的眼睛停下来,直走到天色大亮,城里的阳光照得我眼睛发花,全身发软。我看见鳞次栉比的建筑,巍然耸立,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白嫩的肉,肥美的腿,这些都强烈诱惑着我、冲击着我…… 
在早上八点我还是找到了爱萍。我被爱萍直接带到了服装厂,凭着爱萍的关系,进了招工办公室。那个威严的招工办主任在问到我会不会用电动缝纫机时,爱萍抢着说:会,她会。 
其实我不会,我是学过裁缝,可是没见过电动缝纫机。 
“这样合适吗?”我小声地问爱萍。 
“听我的,不要多说。”尽管在读书时我是爱萍的榜样,可是先来城里几个月的爱萍马上成了指导我的大姐。 
果然,谎言没有被人揭穿,所谓的考试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就变成了走过场。我顺利地被分到了爱萍同一个车间。 
车间足足有我们村上十户人家那么大,而且一间大房子里足足有上百只日光灯,这对于我这个从点煤油灯的地方而来的小姑娘而说,是何等的壮观和不可思议!几百台电动缝纫机发出音乐一样美好的声音,多热闹啊!我还没来得及把惊叹发出来,有个女人就过来了,她朝我和爱萍叽里呱啦嚷了一通,爱萍赶紧拉我坐到了一台缝纫机前。 
“她是谁,她刚才说什么呀?” 
“我也听不懂呀,她就是这个车间的主任,她讲的是常州方言。大概就是叫我们不要傻站着吧,你自己要学着看脸色,小心点!”爱萍发出了极为谨慎的信号,我发现早来几个月的爱萍好像变了一个人。 
“没必要这么小心吧,我们又不是奴隶。” 
“当然不是奴隶,不过人家有人家的规矩。” 
“那也不应该那么凶啊,又不是地主婆。” 
“到城里来,跟家里不一样,要少说话,多做事。” 
事实证明爱萍没有危言耸听,这天中午,就有一个湖南来的打工妹因为和工段长顶嘴而被炒了鱿鱼。 
一整天,我一个劲地踩着电动缝纫机,尽管它不是那么容易控制,可是我从爱萍的脸上看到了斩钉截铁的服从,便不敢轻举妄动。 
到了晚上,爱萍把我带到了一间宿舍,说是宿舍还不如说是仓库,一间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有一半的地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另一半放着十来张高低床,纸箱子里还有老鼠的磨牙声。我正要尖叫,爱萍及时阻止了我。“不要影响别人,还有人没地方睡呢,这次厂里招的人多,要不是我早早给你打好招呼,今晚你还像昨天一样。”不愧是好同学,知道我怕什么,但现在也不敢怕了。 
“我跟你睡。” 
“我们宿舍里的人够多的了,大家都已经约法三章,不让带小姐妹来。” 
站在有老鼠的房子里,我感到一阵委屈,怎么也想不到期盼了这么久的地方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容纳我的满腔期待。 
当天晚上我就和宿舍里的姐妹们混熟了。我们大多是前两天刚来的。郑艳来自四川;长得性感动人的秦琼来自贵州;眉清目秀的阿美是我的老乡,更多的是来自苏北。我们中最大的三十六岁的苏招娣,来自离常州不远的金坛,她已是一个十多岁孩子的妈妈了。而我们当中最小的一个女孩子,连身份证都是借别人的。她在车间里的名字也和宿舍里的不一样,你喊她王家秀她答应,喊金晶,她也会回头,所以没有人知道到底哪个是她的真名。   
向城里出发(二)   
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姑娘如今和我同处一室,那种想了解世界的欲望使我把老鼠暂时忘到了脑后。可是老鼠没有忘记我们,到了半夜,它们就开始行动,专门往姑娘们的行李里钻,姑娘们的呵斥声根本赶不走它们,只会让姑娘们自己胆战心惊。又困又累的我,根本顾不上这个,直到老鼠把它毛茸茸的身子贴到我的脸上,我才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号。这一呼,惊动了管理宿舍的大婶。她气势汹汹地跑进来,露出凶神恶煞般的脸,嘴里叽里呱啦又嚷了一通。我怕姑娘们听不懂她说什么,马上翻译给她们听,“骂我呢,骂我一个人,和你们无关呢。说我深更半夜不应该大呼小叫的影响别人休息。” 
第二天,工段长还是在我的缝纫机前看出了疑点。她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这儿又不是招学徒工。”说完便让我把缝纫机让给一个老手,把我晾在了一边。我在绝望中等待着她的安排,失业的惶恐就蚂蚁一样从脚底往上爬。终于,在我无数次的求情下,唤醒了她的怜悯之心,黑着脸过来了,然后把我分到熨斗上熨衣服。因为人手实在太缺了。 
我从早到晚不停地熨,那胳膊和手指要灵活得像鸡在抢啄米粒,稍不留神,手指就会被烫起一个个水泡。并且,这个工厂要经常无偿加班,加两个小时是正常现象,加五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只管一顿晚饭。上厕所也要一路往返小跑,工段长才不会使脸色。几天下来,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抖动,一甩手臂,阵阵酸痛就会钻入五脏六腑。 
对我照顾最多的是招娣。招娣原先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店,丈夫是村上的会计,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没想到日子从丈夫承包了村上的果树林赚了点钱后就发生了变化。为了打理果树林,丈夫请来了几个外地姑娘做帮手,不到一年,就和其中的一个眉来眼去。招娣听到传言后,规劝丈夫不要有了点钱就忘乎所以。可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劝,还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一气之下,招娣关了裁缝店离开了家。对她来说,挣钱不是惟一的目的,摆脱过去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招娣听得懂常州话,所以经常帮我做活也充当我的翻译。 
为了让家里的大人放心,我和爱萍到照相馆拍了一张相片寄回家,我在信中说,“妈妈,这儿很好,有楼房住,有现成的饭吃,在很大的屋子里干活,不累,工资不低,我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你种一亩稻子呢,当然我比你轻松,我的皮肤白多了呢。我很喜欢这儿。” 
我说的不是真话。其实真正的城市人是有户口、住房的,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劳保、医药费呢!而我们这些外地的姑娘呢?每月和正式工做一样的活,甚至更累,但所得只有她们的一半。但就是这一半,也远远比在家种田强,这一点我是闭着眼睛也会算了。我也不说我们住的是破旧的仓库,四十多个平米却住着二十多个人,也不说睡在一米宽的铁丝床上我已经掉下来好几回了,每天晚上宿舍里都有想家的哭声,交织着劳累的叹息和受了委屈的怨艾,可是每一封写回去的信不都是和我的一样吗? 
眼泪滴在了信纸上,几乎每个出门在外的人都会重复这样的眼泪! 
厂休的时候,我就会拉着爱萍上街。星期天,我醒得都比以往早,我会把爱萍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拖出来。沿着宽阔的马路往前走,这样逛上半天,不感到腻烦,仿佛什么都比不上这城市的风景可以安慰人心。 
车轮滚滚,人声鼎沸,这些都能让我兴奋。我时而伫立在百货公司的门口,仰望那气派的建筑;时而关注迎面驶来的各种车辆,观察它的大小,牌号以及乘载的人数。我喜欢街边巨大的广告,这些广告远远比庄稼地更有看头。而那些高贵的城里姑娘和那些货架上的商品,会让我觉得自惭形秽而心生几许悲凉。我傻呆呆地站在马路的一角,长久地沉默,神态恍惚,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似的。 
自行车的篓里放着公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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