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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只要一句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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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自己维持礼貌,他说:“抱歉,是我说话前没考虑——”

    但是语音未落,他便发现自己正在对空气说话,她已离开,房间里只剩他一人。

    这女人都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吗?

    朱朗晨咽下满腹不满,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本能地,他抬起两手,伸展了下指节。幸好,除了一点擦伤之外,并无大碍。

    但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的举动,立刻又将手放下。

    事到如今,他还担心自己的手做什么?即使双手完好如初,又能改变什么?

    他自嘲地笑笑,脱下早已变色的白衬衫,低头检视身躯。肋骨应该没断,只是乌青了一大片。

    定下心,他决定先洗个澡,怎知一抬头,又被眼前的人影骇得魂都飞了。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都不出声?”差点把他吓死!

    她淡淡扫他一眼。“没人会侵犯你,我对发育不良的白斩鸡没兴趣。”

    朱朗晨这才发现自己抓著脏衣服的手正防卫地挡在胸前。

    “这只是反射性的动作。”他忿忿地放下手。什么发育不良……虽然他算不上肌肉型猛男,但想找他拍男装广告的人也不在少数好不好?

    但是风度……切记,要保持风度。

    朱朗晨暗自告诫自己,但看清她放在床垫上的东西时,满腔气恼一下子没了踪影。

    那是他先前要求的所有物品……外加一个家庭医药箱。

    “你自己想办法处理一下伤口,箱子里的东西可能不是很齐,将就著用。”

    朱朗晨怔愣片刻,不自觉地点头,尽管她的语气仍是没什么感情,但是在经历过凄惨的一天后,她的举动仍是为他带来一阵暖意。

    也许,她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冷血。

    怎知在下一秒,他的想法立刻被推翻。

    “万一你半夜发现自己有内伤,开始吐血,记得自行先离开,免得我明天还得收尸。”

    这女人……

    抛下脸黑了大半的某人,吕飞絮又一声不响地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走出门外,她才蹙起眉头,伸手按上左胸。

    心跳很正常……可是怪了,刚刚无意间撞见那人光裸的上身时,怎么莫名其妙地快了好几拍?

    不过是男人的身体罢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撇了撇唇,吕飞絮把稍早的奇特反应抛在脑后。

    一抹幸福的光芒在镜片后面逐渐绽放。

    呵……传说中的失忆啊,居然给她遇上一个失忆的人……

    好好奇啊,她还没在真实生活中见过失忆者呢,说不定她可以把这个当写作题材……

    真好。

    哈啾!

    房门内的朱朗晨打了个喷嚏。

    他轻揉著鼻头走进狭小的盥洗室。要是再不冲个热水澡,恐怕他非得著凉不可。

    迅速地洗净自己,他又花了一段时间上药,然后才在床上躺下,陷入沉思。

    原本他计划在台湾做一趟环岛之行,想藉著旅游厘清思绪,并摆脱近来纠缠不去的那股茫然,只是他怎么也没料到,才下飞机没多久就沦落到鼻青脸肿、身无分文的地步。

    可是若要轻易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他是万万不甘心。

    他不能、也不愿就这么回去。

    这栋老房子的女主人虽然古怪到极点,但至少提供了一个暂时的栖身之处,剩下的,就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朱朗晨翻了个身。本以为在没枕头和床单、床垫又不舒服的情况下,得折腾许久才能入眠,但是不到五分钟,便抵挡不住浓浓的疲惫,进入梦乡。
第二章
    台风带来的豪雨,在第二天中午仍持续下著。

    老屋的厨房内,坐著两个睡到日上三竿、这时才在用早餐的男女。

    那女子穿著一件宽大的浅色睡袍,长发松松垮垮地用一支原子笔绾在脑後,三两下便解决了那碗燕麦粥,此刻只是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著廉价的即溶咖啡。

    在她对面,坐著一个同样在喝粥的年轻男子,一身白衬衫黑裤子,若是忽略瘀青的眼眶和红肿的嘴角,那张脸细致而俊秀。

    男子的身材修长,坐姿挺直,吃相斯文、悦目,每隔一阵子,便拿纸巾轻拭嘴角,动作不疾不徐,举手投足间,总是流露出一股不经意的优雅。

    然而这时,男子却蓦地放下汤匙,中止了进餐。

    「能不能请你不要这样盯著我看?」那两道「火热」的视线,让朱朗晨食欲尽失。

    他不是没接收过异性的目光,但眼前这位,令他特别不自在,仿佛他是什么值得研究的奇珍异兽,与以往那些带著爱慕的眼神完全不同性质。

    「既然你已经吃饱了,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吕飞絮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似的,迳自从旁边取来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她拿起笔。「失忆是什么感觉?」

    一股熟悉的无力感袭来。为什么这女人开口时,不能说点正常人会说的话?

    失忆还能有什么感觉?

    「就是……什么都忘记了。」

    「废话。」她抛给他一个鄙夷的眼神。「说点有建设性的。」

    什么都忘光了还能有什么建设性?

    「算了,小弟,还是我问你答好了。」

    「小弟?」他堂堂一个成年男人被这小不点的女人叫「小弟」,像话吗?

    吕飞絮抬起一道眉。「你有意见?看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应该不过二十一、二,不叫你小弟叫什么?」

    「我二——」二十六岁了!但是朱朗晨及时想起自己正「失忆」,只好咽下到口的话,最终只闷声道:「不要叫我小弟。」

    尽管他知道自己的相貌容易引起这样的误解,但一个大男人被叫做「小弟」,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你又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然要叫什么?」镜片後的双眼瞥向他身上的白衬衫。「小白?」

    朱朗晨额上冒出黑线。怎么听起来像狗的名字?

    「不好?」没什么诚意的清冽嗓音又响起。「那叫小黑好了。」

    够了,谁知道接下来她会不会给他取个名字叫「小花」?

    他想了想。「你……叫我阿晨吧,早晨的晨。」

    「为什么?」她好奇了。「你想起自己的名字了?」

    朱朗晨反应不慢,已编好一套说词。「不,只是觉得这个字有种特别的熟悉感,好像以前常常听到。」

    「不早说!」吕飞絮白了他一眼,立刻振笔疾书。「还有什么你觉得似曾相识的?有没有印象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学生还是已经就业?」

    他已经毕业好几年了。

    不过朱朗晨没有蠢到说出事实,只摇摇头。「我想不起来。」

    「算了,我来猜猜看,如果你有感应到什么就说出来。」笔杆在小小的下巴上点了点,吕飞絮的两只眼睛开始上下打量他,朱朗晨被审视得心里发毛。

    「你长得不差……」她沈吟片刻。「你想你以前会不会是靠那张脸吃饭的?」

    「应该……不至於……」朱朗晨额上青筋跳动,多年来的教养再次面临考验,这女人仿佛生来就是要挑战他的极限似的。

    他看起来就那么像以色事人、出卖色相的人?!

    教他意外地,她也同意地点头。「嗯,气质不像,你看起来比较像那种从小到大没做过坏事的乖宝宝,在学校的时候八成年年领奖状、当选模范生,说不定连作业都没迟交过一次……」

    朱朗晨暗自诧异,她的猜测非常接近事实,他的确从小品学兼优,年年得奖。

    然而不知怎地,他觉得这些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像赞美,反而刺耳得要命。

    当个好孩子不对吗?怎么由她说来仿佛那样的成长过程多惨澹、无趣似的?

    「怎么?是不是有想起什么?」见他神色有异,她立刻问。

    「没有。」

    她思索半晌,继续猜测。「说不定你遇到的不是单纯的抢劫,也许你是某大财团的继承人,有人想谋夺你的财产,所以派人追杀你,只是杀手不晓得为什么失手了,却造成了你的失忆……」

    朱朗晨哑然,这女人是电视看太多还是怎样,愈说愈离谱了。

    「我想你说的这种情节,在真实生活中不太可能发生。」

    「啊……」吕飞絮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点头。「歹势,弄混了,那好像是我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桥段。」

    朱朗晨的脸部肌肉又开始隐隐抽搐。她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什么?

    「也许是你招惹上某个黑道大哥的女儿,人家老爸一个不爽就找手下来修理你,本来是想直接宰了你的,但是女儿苦苦哀求,所以他们只打得你满地找牙、鼻青脸肿,结果你却因此头部受重创,失去了记忆……」

    这下朱朗晨彻底无言,什么教养、风度全抛在一旁,忍不住扬起声调。「你就不能想像一些平凡、普通一点的背景吗?」

    她不耐地瞥他一眼。「内容平凡普通的故事谁想看?」

    朱朗晨怔了怔,终於,问出心中最大的疑问。「你究竟是想做什么?为什么对我的失忆那么感兴趣?」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为了找写作灵感。」她抛给他—个看智障的神情。

    写作灵感?朱朗晨恍然大悟。「你是作家?」

    「不敢这么说,不过我靠爬格子维生。」

    说了半天,原来她是写小说的,难怪满脑子奇奇怪怪的东西。

    「哪一种小说?」

    「推理。」吕飞絮简洁回答,又回到原先的话题。「既然我替你想的背景你都不满意,那你自己说说,你觉得你原来可能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又道。

    要他想?朱朗晨按住太阳穴,只觉无力,他没她那么丰富的想像力,不可能信手拈来一堆异想天开的故事。

    他知道的,只有事实真相,但那偏偏就是他不能吐露的,他能对她说什么?

    「对不起,只要我试著回想,头就开始痛。」这谎撒得卑鄙,但是他无计可施。

    「回想的时候会头痛……」吕飞絮做了笔记,看了看他,然後放下笔,那张看似极少见阳光的脸蛋,显得有些意兴阑珊。「既然如此,我们明天再继续,不过你要是突然想到什么,一定要跟我说。」

    朱朗晨点头应允,可是发现她再次冷却下来的语调,心里却莫名地不是滋味。

    不是他自恋,但过去总有不少女孩追在他身後,眼前这个怪怪女却只将他当成一个写作用的参考资料,仿佛除了「失忆」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价值,坦白说,还真有点打击到他的自尊。

    朱朗晨快快地坐在原地,看著吕飞絮把桌上的碗收到水槽边,放在一叠不知何时摆放到现在的碗盘上,开了水龙头。他没有其他事可做,也就没移开视线。

    但是瞧著瞧著,狭长的眼睛却愈睁愈大。

    「你在做什么?」

    吕飞絮根本连句话都懒得回,仅仅斜他一眼,像是在说:这么明显的事也要问?笨。

    朱朗晨这辈子从未见过猪走路,但好歹吃过不少猪肉,即使是从未做过家务的他,也知道碗盘不该是这么洗的。

    「你怎么都没洗碗盘的背面?」看著她只是把碗盘内侧随便冲洗一下就算了事,他惊骇莫名。

    「吃饭又不用碗背。」

    一句话,让朱朗晨呆住。这下子,他是彻底被打败了。

    看她没事人似地仍用那种恐怖的方式继续洗碗,朱朗晨握紧了拳头,又张开,然後又握紧,心中很是挣扎。

    当作没看见……当作没看见……他的双手不是用来做这种事的……

    他在心中默念。

    可是一想到往後几餐都得用那些碗盘吃饭,身上就像有无数只小虫爬过,使他浑身难受,坐立难安。

    终於,他受不了了,一个箭步来到水槽前,卷起了袖子。

    「让我来吧!」

    吕飞絮古怪地瞟他一眼,倒也毫无异议地让到一旁,换他接手。

    有人自愿替她做家务,干么反对?又不是脑残。

    她看著他把她洗过的碗盘重新放回水槽内,视线不经意地投向他的手,发现这位仁兄外型虽然斯斯文文,一双手却是修长有力,指甲也修得短而整齐,不过皮肤白嫩又光滑,看起来就像从未沾过阳春水。

    不到几秒,吕飞絮已经很肯定他绝对没做过家务,因为她从未见过有人洗碗洗得这么小心翼翼,像是怕遗漏任何一了点油渍,又像怕将东西摔破,谨慎的动作中,同时带著一股笨拙。

    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到那张专注的脸庞,不可否认,他长得很俊秀,是那种会引起小女生尖叫的类型,不过她的好友方言欢是娇艳火辣的大美女,另一好友周均岚是当模特儿的大帅哥,她对好看的脸皮早已免疫。

    然而他身上散发著一种很罕见的气质,乾净、正派,又带著隐隐的傲气,不同於秉性温柔、举止也温柔的阿岚,他所拥有的,是一种压抑在眼底的不驯,也许她是小说看多了,才会联想到这些形容词,但是直觉地,她认为这种人不会是奸险败类,正因为如此,她让他留下。

    而她向来信任自己的直觉。

    否则就算她对失忆者有再大好奇,也不会蠢到随便留个陌生人过夜。

    「你非得这样盯著我吗?我不会摔坏你的碗盘。」

    微愠的男性嗓音拉回她的神智,吕飞絮一抬眼,便撞上那双又黑又深的漂亮眼眸,奇怪的是,被他这么一瞧,她竟生起一丝做坏事被逮到的狼狈。

    「你丧失记忆以前,肯定是个养尊处优的太少爷,而且有洁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是她发现,说话可以有效地掩饰胸口那阵奇怪的慌乱,给自己时间恢复正常。

    「我才没有洁癖,我只是不想莫名其妙吃下一堆病菌而已。」

    他似乎对她的评语很不高兴,但是吕飞絮只是转过身,带著惯有的那副淡漠神态走开。

    不过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罢了,刚刚一定是因为她近来睡眠不足所产生的幻觉……一定是。

    撇下朱朗晨,她迳自上楼回到房间。

    她该开始准备下本稿子,网路上还有网友等著她,也许她该上一下BBS,看看有没有人评论她的上一本书……

    很快地,她沈浸在平时熟悉的世界,将楼下那个男子抛在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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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飞絮绝对是全世界最能把人逼疯的女人——

    不,她根本不能算是女人!

    不出两天,朱朗晨就得出这个结论。

    首先,他从未见过有人像她那么擅长制造混乱。

    就拿一楼的客厅来说好了,除了两个书橱之外就是一组沙发和视听柜,按理说,这些又旧又基本的家具不可能占满所有空间,但是她就有办法使那不算小的客厅变得让人毫无立足之地。

    各种各样的书本散落四处,沙发上、茶几上,甚至地上也有,那些留在书橱上的书不是放倒了,就是歪歪斜斜地被乱塞一通。除了书本,放眼可见还有笔记本、稿纸、脱离盒子的DVD,连茶几底下都堆满了不知累积几年的旧报纸。

    最可怕的是,她似乎对此毫无所觉,翻完书依旧走到哪儿扔到哪儿,所到之处,没有最乱,只有更乱。

    这不关他的事,这不是他的家,他该尊重她的生活方式……朱朗晨不断催眠自己。

    所以他忍,他再忍,直到他终於忍无可忍。

    「你查完资料之後,能不能顺手把书收好?」看看这地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台风扫进房子里来了。

    她看著他,仿佛他说了什么外星话。「奇怪,我这个主人都不在意,你管那么多做什么?」

    他气结,冲动之下便道:「既然你不在意房子变成怎么样,那就由我来整理好了!」

    她耸耸肩。「随你便,反正你闲闲没事做,锻练一下也好,不过楼上除了你睡的那间之外,其他房间都不准进。」然後她又飘回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

    听听,这像正常主人会说的话吗?

    再来就是她的外型,老是素面朝天,成天穿著布袋一样的宽大衣裳,脚上连拖鞋也不穿,就只套著一双厚袜子来来去去,走路无声无息,像幽灵似的,心脏不够强的话真的会被吓死。

    但是他最最看不惯的就是她的发型,那头毫无造型可言的长发,要不披散肩头,要不就用一支原子笔随随便便地绾在脑後,看起来随时会掉下来的样子,怎么瞧怎么碍眼。

    他所认识的异性当中,没一个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高雅大方,哪有人像她那样连一点女人的自觉都没有?

    显然他的修行不够,最後仍是沈不住气,在两人吃饭时,非常、非常婉转地建议道:「你没有发夹吗?用发夹会比较稳固。那个原子笔,是用来写字,不是用来插在头上的。」

    怎知她只漠然瞥他一眼。「嘴,是用来吃饭,不是用来管闲事的。」

    他被她堵得说不出话,只好憋著一肚子气低头继续吃晚餐,也就是泡面。

    没错,就是泡面。

    这又牵扯到她另一项令人发指的罪行。

    话说现今社会许多女性都不愿洗手做羹汤,他并非沙文主义者,也很能接受现代女子的选择,但是她不下厨也就罢了,居然除了早餐的燕麦粥之外,餐餐吃泡面。

    他好心提醒她这种东西吃太多对健康有害,结果她只回了一句让他差点呕血的话——

    「有本事自己煮。」

    他要是会煮菜还需要委屈自己吃泡面吗?!

    真的,他活到二十六岁,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一丁点儿暴力倾向,即使那晚受到不良少年围殴,他也只是为了自保采取防卫姿态。

    但是这个吕飞絮,就是有能耐用一句话就让他想掐死她,什么绅士风度骑士教养在她身上全是浪费。

    「要不是走投无路,身上没半点钱,我早就离开了……」

    朱朗晨一边咕哝,一边使著拖把,心中郁卒到极点。

    这是他寄住在吕家老屋的第三天,仅仅三天,他便发现自己已经从过去尊贵的「王子」,沦为苦命的「男佣」。

    没办法,谁教他就是无法忍受脏乱的环境,即使是暂时性的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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