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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身边,正抬头看天空,表情很悠闲,完全没有刚才在我梦里的狼狈样。
“去齐州城有什么收获吗?”
“有,我找到程咬金和秦琼了。”
悠悠笑的鼻子都轻轻皱了起来:“嗯小宇,你满能干的,那你为什么又回来了?你兄弟没有留你在城里过夜?”
我垂头丧气的说:“我兄弟被判死缓了。”
悠悠来了兴致:“快说啊,怎么回事?”
我把早上在城里的事倒了个底朝天,悠悠皱起了眉头:“三年?太久了吧?依他的性格怎么能在牢里坐的住,一定还要生事,说不定秦琼也得受连累。”
我把头点的如同小鸡啄碎米:“对啊对啊,悠悠你想个法子去救他吧。”
悠悠的眼睛瞪的老大:“我?怎么救?挖地道吗?”
我的眼睛瞪的比她还大:“难道你不知道怎么救他?”
悠悠攥着一把草根悠闲的嚼着:“嗯,我真的不知道。”
我脑子嗡嗡作响,连悠悠都不知道怎么救铁牛我就更不知道了,程咬金虽然脾气暴躁,但人是最仗义的,怎么能眼睁睁见死不救?可说救我又该怎么下手?
悠悠看着我说:“小宇,你好象脸色都变了,虽然不知道怎么做但可以想想办法啊。你想,除了劫狱还有谁能把程咬金放出来?”
我想了想:“县太爷。”
悠悠微笑:“他官太小做不了主,放了程咬金会被上头的公文压死。你再想,谁能随心所欲的释放犯人?”
“皇帝。”
“对了,有点意思了,可你想,皇帝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犯人下圣旨的,还有什么办法?”
我又想了想,说:“那只有让皇上大赦天下了。”
悠悠跳了起来:“耶,小宇你真是太聪明了,好了,你现在就去让皇上大赦天下吧。”
这话听起来有点讽刺,不然就是悠悠太喜欢奇思妙想,大赦天下谈何容易,你以为就跟去隔壁王爷爷家要个西红柿那样简单?
悠悠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你觉得不可能是吗?连你都从现代来到这里还有什么不可能?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再说你根本没去做怎么知道不行?”
我开始动心了,不知道长安离这里远不远?
悠悠看着我,眼神很蛊惑:“去试试吧,小宇,须知这次大赦天下,能得好处的英雄好汉并不单单是程咬金一个人。”
我经过再三的,慎重的,绝对认真的考虑,决定听悠悠的话,去长安,作出这个历史性的决定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我已经大踏步进入历史缔造者的行列。
对不起,以后请叫我国父,请时刻谨记,大唐的开国元勋正是本人抱着一个荒谬的念头才得救滴,砖头请先不要扔,看我表现。
第二天,清晨微明,我背着包袱站在去往长安的驿道旁,驿道绵延通向苍茫的天际,通向我未可预知的未来。
我脑海里还盘旋着一句话,就是悠悠刚才说的:“你来到这里不是偶然,所以你将做的每件事都有意义,换句话说,你去了长安一定会柳暗花明,我毫不怀疑。”
所以我也毫不怀疑,我浑身上下充满了斗志。
当然,我上路的第一件事是买套衣服穿起来,天知道我外面套着寿衣里面裹着腐烂的破布是什么心情,别的不说,光味道就受不了。
可我打开包袱的一刹那顿时陷入了绝望中:包袱里除掉和我被没收的古董一个时期的随葬品之外,居然是一叠冥钞。
我马上把包袱掩起来四处看看,幸好没人注意,不然大家会觉得我刚从墓里诈尸跑出来。我故作镇静地走出去,马上找了个阴暗的角落仔细研究,还好,除了这些破烂还有点银子。
悠悠脑子一定生锈了,当然,我一定也生锈了,我竟然觉得她那么聪明的女生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忽略了她在地底下呆太久,对货币问题可能存在秀逗。
再怎么抱怨也没用了,眼下最当紧的是先筹点盘缠。于是我把冥钞扔路边,又趸进了那个小茶馆。
茶馆老板死死的盯着我,我怀疑是因为我刚才贸然跑出去他还没有回过神来。我学着电影里倒爷那种贼兮兮的样子走到柜台前,确信没有人看我,转过头来正想跟老板说话,却发现他慢慢抽出一把小刀,低声说:“你别打我们小店主意,我姑父可是堂堂齐州知县,小心我叫人来抓了你,还不快滚!”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拎把小刀还能吓唬住我?不过我也不是打劫的,所以我马上和颜悦色一笑:“老板老板,我没那个意思,您别紧张。”
看他脸色稍缓,我走到柜台里面,环顾左右,把声音低到不能再低:“我有点东西你看看。”伸手把包袱里一个紫玉连环拿了出来。
老板拿起来对着光看了半天,又斜眼瞥我:“哪儿来的?”我说:“您看东西好坏,管出处作什么?”老板声音细似蚊哼:“我看来路不正啊,东西倒不坏,四两银子你要不要?”
其实我明白,这东西再便宜也便宜不到四两银子,光是拿回现代少说也是几十万,可本人现在是销脏啊,有人愿意出钱就不错了,不说别的,起码身上衣服是搞定了。
拿了四两银子,老板一高兴还赏了一顿粗茶淡饭,吃饱喝足,上估衣店扒了套现成的皮,披好就向长安方向去了。
第16章 碰瓷
第16章 碰瓷
我很路盲,出门没有向导是会出人命的。
但并不妨碍没有向导我也要乱跑,人要适应环境。
我只知道长安在山东的西方,边走边打听错不了,有车坐车,没车走路,有钱吃饱喝足,没钱卖卖古董。
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混日子,日子是让混的,多么经典又有内涵的词汇,我已经混了十几年,唯一的愿望是接下来的日子能够一如从前。
只是个梦想而已,我了解在乱世,需要是血腥的暴力美学,从平生第一次杀人开始,我就了解。奇怪的是到现在我都没有内疚,我想起那血肉横飞的场面竟然有点淡淡的快感,也许我以前不知道,男人永远都有种噬血的冲动,需要的只是一个合理的借口。
乱世,一切都变的合理。
走了很久,我终于到达了长安近郊,一块界碑上镌刻着:长安。
这就是数千年前的长安。
西安我路过一次,很拥挤的城市,站在里面让我觉得浮躁,但历史却无所不在,闭上眼睛就像到了另一个时空。
当然,眼前的长安,的的确确是另一个时空。
长安有点畸形的繁华,也就是说,繁华的表象下面有点让人不安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好象再过一秒,这片繁华的街市就会消失,连人们脸上的笑容都很虚伪。
顺利的进了城,忽然发现首都对证件的查对还不如齐州,我进城的时候人家守城的还在忙着聊天,工作氛围真是好,还体现一点,隋朝吃皇粮的就是不一样。
到了根据地了,怎么策反皇帝就看我的手段了,先去找个客栈住下。
长安街头居然是一片泥泞,大晴天大家还要穿着长筒木屐,不时有车马辚辚而过,溅起来一尺高的泥浆。
上大学时候被浇成兵马俑的记忆还很清晰,我条件反射地往后面一跳,马上听到背后传来一声惨叫:“啊~~~”
虽然我感到踩中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但他也没必要叫的这么大声,我转过头去想看看状况,却被劈手抓住了领子,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你长眼睛了没踩你爷爷?”
话虽然狠,声音却还嫩,应该还是个孩子。
果然还是垂髫少年,短衣短褂,脸上抹了些什么黑漆漆的,裤子吊在脚背上,像穷人家长的太快又赶不上做衣服的小子。
看到他的时候我的心像被什么重重撞了一下,却不知道为什么,那张脸说不出的熟悉,熟悉的像我的指纹,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因为这个原因我呆呆的看着他,他被我看的发毛,手一松,我倒退了两步。
“看什么看?踩了人你还有理?”
我才反应过来这样盯着人家是没有礼貌的,首先要解决的是善后问题,我觉得我遇到传说中的“碰瓷”了,不过在俺们那个年代被车撞了应该才赔钱,还没听说踩一下就能残废的。遇到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打110,当然这个主意在这个年代是行不通的。
我把他拉到一边,耳语:“你说怎么办?”
他抬起眼皮看我:“要搁以前怎么也得把你关牢里大刑伺候,卸你俩胳膊一双腿儿,眼下我没那么好心情,你管我一顿饭就算了。”
其实我没那么好脾气当冤大头,像他这身材一脚踢飞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我总觉得他像一个人,一个和我渊源很深的人。
所以我说:“没问题,一起去。”
路边有馄炖摊,自从在齐州吃过小笼包子我就开始钟情古代的小吃,味道淳厚的很,完全没有化学农药污染之类的问题,货真价实,馅放的恨不能冒出个尖来给你看。
我吃的不亦乐乎,却瞥见这位仁兄用筷子拨来拨去,眉毛耸的可以牵头牛,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我看他穿的德行,应该常吃这种饭才对,兄弟,乱世小老百姓,能将就你就将就一下吧。
不想他问了我一句让我大跌眼镜的话:“这是什么东西?”
这话让我产生了幻觉,难道馄炖在隋代不叫馄炖?我拿原话问老板:“这是什么东西?”老板以为我们吃的不满意,便说:“这是小店新包的馄炖,新鲜五花肉,小麦粉皮,您老用的可好?”
我点点头:“您手艺没说的。”然后问他:“你难道从来没吃过?”
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缓缓点了点头。
在这里找个没吃过路边摊的和在现代找个用燕窝洗碗的一样难,不想这种人才居然让我遇到了,我便谑之近虐地说:“那您老人家平时吃什么?
他想了想:“水晶包子,桂花糖藕粥,藕要刚采的桂花要荔枝蜜腌的,炖两个时辰糯米融融的那种,还有蟹粉馒头,桃子汁胶冻,桃子要京东大兴的六月鲜…”
我觉得这人一定得了妄想症,他真吃的起这些也不用把自己弄的跟烧锅炉的一样,等下估计他还得打个马虎眼,果然他又说:“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
原来是个破落户,我最看不起这种人,倒就倒了装什么大爷,你以前就吃银的屙金的现在该尿血你还得尿血,甭顶钢盔充大头蒜,客观上说还不如我,我从21世界穿越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连死尸我都上了我抱怨过半句没有?
我沉默,期待这位大爷吃饱了快点滚,他撂下筷子,说:“好了,现在去做什么?”
我已经拿起包袱,心说:“阁下要死死远一点。”说完我把铜板扔进老板的竹筐里,抬腿想走,不想他却跑过来拉住我的袖子。
我顿时极为光火,难道他吃定我了?转头想来句狠的,却发现他扁着嘴巴很可怜的样子:“哥哥,你带我一起嘛我没地方去,刚才是我不好了,可我不缠你你才不会理我。”
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容易心软,动不动就爱心泛滥,活象老娘们。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说话还奶声奶气,我甩手一走不要紧,他往哪里去就是个问题了。
十分钟(大约)以后,我俩一起蹲在马路牙子上,探讨以后该怎么办。
他问我来长安做什么,我说讨生活。笑话,要说我是来大赦天下的他非把我送派出所不可。他专注的看了我半天,说:“那哥哥打算做什么?”
第17章 马中赤兔 人中司徒
第17章 马中赤兔 人中司徒
做什么我还真没思想准备,百无一用是书生,哪怕在21世纪大学生就业都是难题,何况古代乎?旅游连个产业化的影子都没有。
他的话勾起了我对未来的隐忧,沉默半晌,我问他:“那你说我干什么好?”他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两弯月牙:“我不知道,不过以后你跟我混,应该饿不死的。”
他当然饿不死,就凭他的技术以及开展这项技术的年代,他绝对是一代混混鼻祖,若干年后他的徒子徒孙早把敲诈这一行发扬光大,不光饿不死还能发家致富,也许在这方面我能给他点建议。
我俩游荡在集市上,如同两个游魂,路人见了我们都撇撇嘴闪边上去,难怪,一乡巴佬加一小痞子,谁也不会待见,走的久了,连我都奇怪我怎么会刚来长安就跟流氓混在一起,近墨者黑啊!
他倒神气十足,举手投足间很有点藐视天下的意思,本来一低调的行业,被他搞的高调出场,不好,不好。
不过毕竟是他的职业,我不打算提什么建议,我要想的是我的事情。
没错,穿越古代是个奇迹,但奇迹之后会不会紧跟着继续发生奇迹,谁也说不准,至少来到长安我就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在浩浩荡荡的人群中我只是个普通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接近隋的最高统治机构无异于徒手登月,不是嫦娥就甭想。
该做什么,该往何处去?我一片茫然。
也许只有听悠悠的话,随缘吧,横竖铁牛以后还要做很多事,青史上白纸黑字有记载, 绝对不会死于条件艰苦的牢狱,我大可放心,
想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身边的小痞子,该问问他叫什么:“请问你贵姓?”
他看我一眼:“叫我小紫好了。”接着又说:“我倒知道个地方有活干,你去不?”
这还用问?
长安的卫生真的早该搞搞了,就看他带我来的地方污水横流乱七八糟,还不够恶心,将来我当权,第一件事就是安装贯穿整个长安的排污系统,至少也修个下水道,难怪古代天天闹瘟疫,这种脏乱差的环境不闹才怪。
他比我反应还强烈,捂着鼻子蹭蹭从后门窜进了厨房,这里原来是家酒楼。
老板居然是个女的,看起来四十上下,打扮的那叫个花枝招展,貌似把家底全戴头上了,也不怕压死,留着指甲有一寸来长,涂着紫红蔻丹和血盆大口交相辉映。我连她说什么都没听太清楚,光顾哀叹隋朝女人的审美观,莫非那个年代的女人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老鸨?
老板娘操一口正宗陕西话,小紫也是,后来我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个年代陕西话才是正宗普通话,官方专用语言,她皱着眉头说:“长的还算周正,说话恁蛮,来长安没几天吧?”我点点头,心里窝火,我觉得这场面活象良家妇女被无良商贩卖进了青楼。
小紫倒甜言蜜语:“嫫嫫,他叫司徒,不是您这里有个杂役的活嘛,您不知道,司徒别的不成,最肯卖力气,我朋友都说一句话,叫‘马中赤兔,人中司徒’,寻常个把人到不了他面前,通通放倒,要有人来您这儿滋事,您跟他招招手,御林军也玩不转,平时呢还能买买菜剥个蒜,您指东他不敢打西,多趁手!”
寒,说我居然用趁手这个词,我倒。不过这也不是纠正语法错误的时候,我忙着低眉顺眼力求给老板娘留一个好印象,这可是我第一次求职啊!
老板娘看也没看我一眼,悠闲地喝着茶水,半晌才说话:“我要个杂役,又不是打手,要那么能干有P用?要你也不是不行,工钱一个月一百二十文,多了免谈。”
一百二十文什么概念我也不懂,不过既然要我干活应该就不会把我饿死,所以我没等小紫说话马上点头:“够了够了,我没意见。”
老板娘发给我一套青色的家丁装,穿上以后和古装连续剧里的群众演员没什么区别,看上去贼土贼穷,不过我把胡子一刮,对着镜子看了看还是很满意。说实话,不带私心地说,我长的还算有点小帅,要带点私心,那完全称的上风度翩翩,换到现代怎么说也得跟上百十来个女生要签名,可惜生在乱世,没太多时间自我欣赏。
第一天上工,我才知道小紫为什么非要把我拉到这里打工,因为他摩拳擦掌的对一群壮汉说:“这就是我哥,司徒,以后我就是他罩着了,谁敢欺负我,别怪我哥拳头没长眼睛。”
我猜他一定是欺负人家多了成了过街老鼠,迫切需要一个帮凶,所以才把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本人拖过来做小弟,他兀自在那里说个不休:“…我哥可是人称千里追云美赤兔…美吕布的大侠司徒,要不是被仇人追杀才不会来这里做这种芝麻大点的小事。”说着他还用大拇指掐小指比了个芝麻蒜皮的意思。
在这里我纠正一点,说谎最要紧的是脸皮厚,哪怕出再大的漏子也不能打个磕绊;其次就是事先想想好,哪位大侠会起匹马的名字?那马再出名也不行,所以小紫还是嫩点。
果然那帮人从最初的惊愕中醒过神来,马上一脸不怀好意的模样围拢过来:“赤兔大侠?看样子胎毛还没褪,不是你从阴沟拣来的吧…”说着话,我不提防他一个横扫就把我放展在地上,眼错不见已经有n多双腿向我踹过来。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样下去我非被踩死不可。就算我不是大侠,我也是有人格尊严地,而且我通过几天的实践摸索出一个道理:乱世者,好勇斗狠者居上,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穷急饿疯的,这就是真理,这个想法甫一成形,我已经一个老拳招呼上了为首那人的鼻子。
我早估摸了一下,这几个人论身材都不是我对手,各个击破比较容易,前面一个老拳招呼他脸,后脚刚好踹到另一个人下巴。这些都是普通招式,是个人就会,让我惊讶的是我出手的速度,简单说吧,眼前这些人的拳法在我眼里就像慢动作,而且是分解过的,很容易命中。他都被我一拳砸倒了,手居然还保持着翩然欲飞的姿态。
连我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周围的人已经横七竖八倒在了地上,只有我和小紫站着,小紫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手还抱在头上,一看就是平时很懂得条件反射。他呆呆地说:“司徒哥哥,这是你干的吗?”
第18章 跑堂生涯
第18章 跑堂生涯
我看看自己的手,也有点难以置信,倒是那还能站起来的二话不说走到我面前一拱手:“得罪您老人家了,是我们嘴贱。”
古代人好就好在愿赌服输,要换现代人,第一反应估计是使劲按手机:***,快叫几个兄弟过来…。你看人家,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整那么些虚的干吗。
小紫早冲上去拳脚并用,打的越发惨不忍睹,等打过瘾了再看,我反而有点过意不去,这群大佬披头散发鼻青脸肿,都是小紫的杰作。
我有了一个职业,在21世纪叫做bellman,也就是门童。
要换以前,F大毕业的人去当门童那纯属天方夜谭,最次的也是希尔顿大堂经理,已经算不入流的了,校友会连名片都不敢拿。
所以我一大早站在红妆楼前,穿着工装眼屎都没擦,望向天边微红的彩霞,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不会永远当门童的!”
呐喊,呐喊,当然嘴上还不能喊出来,只能碎碎念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自杀。自杀我当然不会,我不光有任务,还有天命在身,想死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