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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江南山东所产麦谷皆两枝双穗,蜀黍一干四穗,内池莲房同茎分蒂,诸瑞叠呈。大学士等上言“此皆皇上盛德之所感召,请宣付史馆。”
雍正癸卯状元金坛于振,榜眼上元戴瀚,探花钟祥杨炳,上以登极首科,恩施格外,俱著在南书房行走。旷典也。
圣祖时,乡会试二场以《孝经》为论题,后改用《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雍正元年,上以宋儒虽足羽翼经传,不若圣言之广大悉备,仍改用《孝经》。
湖南向无贡院,士子俱赴湖北乡试。雍正元年七月,奉上谕“湖南赴湖北,必由洞庭湖。六七月间风浪尤险,间有覆溺之患。著分湖南、湖北两闱,即于明年豫备场屋。”从此湖南多士,永无秋风涉险之虞,感颂皇仁于无既矣。
向例,殿试进士在太和殿丹墀。癸卯年十月二十七日殿试时,天寒砚冻。上命移至殿内两傍,并令太监多置火炉,俾殿内和暖,使诸贡士得尽心作文写卷。世宗之优恤士子如此。
雍正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新科进士于引见前,朕欲先行考试,再引见。一应仍照殿试预备。朕将诗文四六各体出题,视其所能,或一篇,或二三篇,或各体俱作,悉听其便。”此进士朝考之始。
雍正二年,礼部遵旨应从祀孔庙宜复者六人,林放、蘧瑗、秦冉、颜何、郑康成、范宁。宜增祀者二十人,县亶、牧皮、乐正子、公都子、万章、公孙丑、诸葛亮、尹焞、魏了翁、黄干、陈淳、何基、王柏、赵复、金履祥、许谦、陈澔、罗钦顺、蔡清、陆陇其。入崇圣祠者一人,张迪。宜增置博士者四人,冉雍、冉伯牛、子张、有若。
雍正三年上谕“各省学政与正副主考,朕皆就其为人谨慎者派往,并未考试文艺,其中恐有荒疏年久、不能衡文者。
著将应差翰林并进士出身各部院官查奏,俟朕试以文艺,再行派差。”此考差之始。
安州陈状元德华,少时读书静室,有东邻之女窃窥,正色拒之。事与明朝曹鼐相似,每于座右书“曹鼐不可”四字。雍正甲辰,果以第一人及第。
郃阳张大有为漕运总督,奏言写字手颤,请奏摺代书。上谕云“忙时令人代书亦可,若密摺仍须亲写。即字画粗大,略带行草,亦属无妨。辞达而已,敬不在此。”仁和孙士毅为两广总督时,亦有是旨。我朝待大臣之宽容脱略如此。
雍正癸卯江西乡试,题“学而优则仕”一节。有周学健者,名士也。文思幽奥,房考张不能句读,怒而批抹之。归寝忽呓语,自批其颊曰“如此佳文而汝不知,尚腼然作房考乎?”
家人以为中风,急呼各房考视之,见所抹卷,曰“试荐之何如?”时正主考任宗伯兰枝阅之,惊曰“此奇文通场所无,可以冠多士也。”副主考德公方假寐几上,伺其醒告之。德问何字号,曰“男字第三号。”德曰“不必阅文,竟定压卷可也。”任问故,曰“我寝方酣,忽见神贺我曰‘汝第三儿子中解元矣。’今果男三号,岂非验乎?”榜定后,众问张房考呓语故,茫然不知,若或使之也。
雍正五年,浙江巡抚李卫进瑞谷。群臣上言“皇上至德光昭,太和翔洽。是以宇内遍产嘉禾,浙江又呈瑞谷。”奉旨“此非朕凉德所能致,想浙省浇漓之习必然丕变,是以感召上苍。如此瑞应,朕深为浙省臣民庆幸。”命晓谕浙江通省。
先是因查嗣庭悖逆,停浙江人乡会试故也。
雍正六年三月,安徽巡抚魏廷珍言乡民违例演戏,应严禁。
奉旨“州县村堡之间,借演戏为名,敛钱耗费,招呼朋类,开设赌场,种种不法。眼则地方有司所当严禁者。至于有力之家,祀神酬愿,欢庆之会,歌咏太平,在民间有必不容已之情在。国法无一概禁止之理。今但称违例,而未分晰原由,则是凡属演戏皆为犯法,国家无此科条也。朕立法皆准情理至当,其有不便而难行者,则奉行之不善也。”
河南孟津县居民翟世有,拾获陕西人秦泰买花银一百七十两,寻主给还,并不受谢。大吏入告。奉旨给与七品顶戴,仍赏银一百两。又商邱贫人陈怀金拾获遗金二十四两,全数付主,力辞酬谢。奉旨嘉奖,给九品顶戴,赏银五十两。又兖州车兵李中伦拾银二封,归还原主。奉旨赏银六十两。仰见我国家久道化成,民敦古处。而圣主之懋赏殊恩,与人为善,亦旷古罕有也。
乡试房考,向例选州县中科甲出身者,只许入闱一次。雍正元年五月,奉上谕“考官以鉴拔为主,不论曾否入闱,临场时监临试以时艺一篇,其文理优长者为内帘房考,荒疏者俱外场执事。”
雍正癸卯九月会试,礼部请定取中进士名数。上定一百八十名,仍令总裁朱轼、张廷玉,此外不拘省分,不限额数,有可取佳卷,选出另行具奏。
康熙时,编检多至二百人,庶吉士五六十人。雍正元年,上谕“内阁大学士会同掌院学士,秉公择其学优工书、善翻译者,留馆办事修书外,其或才具练达,可当科道吏部之选,或长于吏治,编检可为府道,庶吉士可为州县者,一一分别具奏。”
雍正丙午,江南乡试房考有张垒者,科分最久,自居前辈。
每晚焚香拜祝神佑,如有积德之士,求暗中指示。各房笑其痴,咸揶揄之,伺其灯下阅卷时,以一细竿穿牖入,挑其冠,张惊以为神,拜祝如前。众伺其坐定,又挑之。张遂捧卷上堂,主考已寝。张叩门告以神明指示之故,主考阅之,笑曰“此文甚佳,取中有余。君何必神道设教乎?”众噤不敢言。及榜发,此卷已中式。各哗然告张曰“我辈弄君耳。”张正色曰“此非我为君等所弄,乃君等为鬼神所弄耳。”此论甚正。
雍正六年,上命诸臣各保举一人。衡永郴道汪榯保举其父原任刑部司官汪沄学问优裕、政事练达忠爱之性出于至诚,奉旨补授四川叙州府知府。此可见圣世用人勿疑之意,而汪榯亦可谓内举不避亲者矣。
徐公士林巡抚江苏,凡谳狱先摘定案大略,牌示于外,而后发缮文册,所以杜胥吏之撞骗也。世宗尝谓曰“尔风格凝重,当为名臣。”
武陵杨太史绪权奇倜党,抱负不凡。雍正间苗民蠢动,王师征之。太史学郦生单身入洞说之,群苗罗拜乞降,亦奇事也。
建昌李司空凤翥,康熙丁丑翰林。雍正七年五月,奏贺瑞芝本内,自称蓬荜陋儒。贺庆云本,又称掷地才疏,敢含毫而赋五色。上谕“李凤翥既以儒者自居,则陈奏本章自应加意慎重,不当作游戏之词。若未曾作赋而云作赋,则所奏尽属虚文。若实曾作赋,便当进呈朕览。若自知不能,而作浮词,凑成谦语,陈于君父之前,岂儒者之道乎?李凤翥受朕深恩,由翰林擢至工部侍郎。似此轻慢疏忽,尚得谓之儒者乎?”此可为陈奏不明体制者戒。
康熙庚辰科二名相。一为桐城张文和公廷玉。雍正四年,进所著《性理全书》。上谕“此书发明圣贤之义蕴,为后学之津梁。有益于身心,有关于品谊。凡属士大夫皆当身体力行,服膺弗失。”又奉敕纂修《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积十有五年而成。义例为唐宋以来诸史所不及。一为溧阳史文靖公贻直。
官侍郎时,奉命赴闽审案。上命教导督臣高其倬、抚臣刘世明、贻直遵旨至闽,宣述圣意。其语有“大凡人臣事君,不但当以身事,更当以心事。此心惟知有君,而不知有人。此心惟知有君,而并不知有己。”甚合上意。朱批云“高其倬、刘世明能从与否,尚须观其后效,朕先庆得一堪为股肱之史贻直矣。”
嵇文敏公曾筠总督河道时,中牟将筑堤。梦有兜牟而短须者,直入一揖,遂上坐曰“某堤须筑,某所才保无虞。”公颔之。已而思其人状貌乃一武夫,言复椎鲁,何遽公然抗礼,意颇不怿。次日赴工次,过张桓侯庙小住啜茶,见神像宛然梦中所见,乃亲祷于神,一如所指。
钱唐沈暗斋近思幼孤贫,依灵隐寺谛辉和尚,延师课读,遂成通儒。有项姓者识其非常,以女妻之。后登庚辰进士,由知县行取为吏曹,官至侍郎,以清介称。项姓之为女相攸,物色寒畯,犹是恒情,若谛辉之独具慧眼,可谓大善知识矣。
松江顾小崖成天,康熙丁酉举人。公车至京,寓宗人府丞蔡嵩宅中。雍正七年闰七月,嵩缘事逮问,簿录其家,得顾诗稿。有《圣祖輓词》六章,辞意悲切。上览之,凄然堕泪,谓大臣曰“彼未登仕籍之人。而感恩戴德之诚若此。其秉性善良,居心忠厚可知。”命江南督抚送部引见。八年至京时,庚戌科会试已过,钦赐为编修,列名入于是科庶吉士之列。人皆以为奇遇,后官至侍讲。
蒋文恪公溥,雍正庚戌进士,官至大学士。少时读书平台,每唤人,辄有应声而无人至。一夜欲溲,窗外月不甚明,呼所随仆,但应而不入。启户,见一人方枕墙门而卧,其头向内而应。初以为家僮,诃之如故。谛视之,人长三尺,方巾皂服白须,如世所塑土地像然。喝之,冉冉入地而没,人以为土地伺班,后必大贵。已而果验。
雍正七年三月初七日,滇粤二省同时庆云见,自午至酉。
八年正月,景陵宝成山上产瑞芝三本,命宣付史馆。
雍正癸丑殿试,大学士尹泰等将策十卷进呈。上阅至第五本,字画端楷,策内有云“僚采之际,善则相劝,过则相规,无诈无虞,必诚必信。则同官一体也,内外亦一体也,文武亦一体也。广而至于百司庶司,何莫非臂指手足之相关?此则纯臣之居心,庶不负千载一时之遭逢,赞襄太和之上理。”数语极为恳挚,颇有古大臣之风。因拔置一甲三名。及拆号,乃大学士张文和公廷玉之子若霭。上意深悦,因遣人往谕廷玉。廷玉再三恳辞,云“天下人材众多,莫不想望鼎甲。臣蒙恩现居政府,而子若霭登一甲三名,占寒士之先,于心实有不安。
倘蒙皇上天恩,名列二甲已为荣幸之极。”上云“汝家忠荩积德,有此佳子弟中一鼎甲,亦人所共服。何必逊让?”廷玉跪奏云“皇上至公,诸臣亦无私曲。只算臣情愿让与天下寒士,求皇上怜臣愚衷。若君恩祖德佑庇臣子,留其福分,以为将来上进之阶,更为美事。”上乃从其请,以张若霭改为二甲一名,即将原拟二甲一名沈文镐改为一甲三名。文镐,崇明人。
浔州谢梅庄济世为御史时,奏劾河东总督田文镜。朝廷疑有指使,逮问。命刑部严讯,曰“指使者有人,孔子孟子。”
问何谓指使,曰“读孔孟书,便当尽忠直言。”上怜其直,谪军前效力。时雍正丙午十二月也。有《次东坡狱中寄子由韵二首》寄其从弟云“严霜初陨陡回春,留得冲寒冒雪身。纶綍乍传浑似梦,亲朋相庆更为人。敢愁弓剑趋戎幕,已免锒铛礼狱神。早晚扶归君莫恸,{般女}姗勃窣亦前因。尚方借剑心何壮,牍背书词气渐低。已分黄泉埋碧血,忽闻丹阙放金鸡。
花看上苑期吾弟,护树高堂仗老妻。且脱南冠北庭去,大宛东畔贺兰西。”高宗登极放归。乞外用,授湖南粮道,长沙人士至今称之。
方恪敏公观承本名家子,祖父皆以诗文名于时,以族人累徙居塞外。公弱冠归金陵,家无一椽,借居清凉山僧寺。有中州僧知为非常人,厚遇之。公与兄观永往来南北,营塞久菽水之资,重趼徒步,并日而食,怡然安之。雍正壬子,平郡王为定边将军,征准噶尔,夙知公才,奏为记室。世宗命以布衣召见,赐中书衔偕往。凯旋,以军功实授内阁中书,累官至直隶总督。年六十有一,以八月十四日生子,公赋诗云“与翁同甲子,添汝作中秋。”高宗闻之喜甚,抱至御前,解所佩金丝荷囊赐之。
雍正癸犯殿试,二甲一名张廷珩奉旨即授检讨,并命同三鼎甲在南书房行走。传胪榜下授职,前此未有也。
诸城刘文正公统勋,雍正二年进士,以检讨入直内廷。官左都御史时,人多惮其刚直。时桐城张姚二姓官最多,文正上疏曰“大学士张廷玉与伊戚姚文然本系巨族,科第渐多,仕宦实盛,至今名登仕籍者有张廷璐、姚孔鈵等数十员。臣闻圣祖仁皇帝时,曾命廷臣中因升迁太速,特谕停止升转。原任大学士王熙之孙王景曾亦在其内。臣以为宜仿此意,将张姚两姓部册有名者,亲房近支,累世密戚,现在之员开列奏闻。三年以内,除奉旨特升外,其余一概停升。”奏上,饬交部议。吏部覆称“臣部官册所载张姚两姓出仕各员,与所奏详加核对,张姓出仕者十三员,姚姓出仕者十员。惟姚孔鈵系大学士张廷玉之甥,姚孔鋐系张廷玉之婿,臣等核其升转在京侍郎,在外司道知府,多由特旨简用。亦有督抚保题升用之员,或因大学士张廷玉为皇上简用大臣,该管上司或存瞻顾之情亦未可知。
臣等酌议将张姚现任之员开列名单,行文在京各部院、在外各该督抚,令其察看。嗣后除臣部论俸仍应照例升转外,如有才具优长应行保题者,应于摺内将该员系大学士张廷玉亲戚之处声明,与臣等确查该员历傣深浅是否合例之处,核覆具奏。如不能称职,亦即据实纠参,务期一秉至公,不得稍存瞻徇。庶举措咸得其平矣。”奉旨依议。一时朝议翕然。夫以张姚世禄之家,簪缨相望,循资升转,原无偏私。而文正之不避嫌怨,蹇谔立朝,亦从可想见矣。
雍正六年七月,上谕内务府总管常明于卢沟桥盖造官房,令赴京应试举子无盘查行李之扰,并令崇文门查税官员严饬巡役,毋得借端稽留,额外苛索。至今著为功令。圣朝作养人才,体恤周至,古未有也。
卷九
雍正六年十月二十九日,恭遇万寿令节。滇南省城五色庆云捧日,经辰巳午三时,至十一月朔,绚烂倍常,呈现两日,实从古未有之祥。总督鄂尔泰奏报,奉旨“朕每遇此嘉祥,不敢丝毫庆幸。惟倍加敬畏,况此实卿忠义所感,而献于朕寿日者。正表卿爱戴之忱也。”命宣付史馆。
海宁陈文勤公世倌官山东巡抚时,雍正二年六月,阙里孔庙灾。上命世倌修庙,遵旨正殿用黄琉璃瓦,两庑用绿琉璃瓦,以黄瓦镶砌屋脊。圣像选内务府匠人到东,用脱胎之法,敬谨装塑。钦定大门曰圣时,二门曰宏道。八月,圣像成。九年,命监修孔林,去墓四十余步,陷出一穴,广尺余。内有石榻,上朱棺已朽,有白骨一具,甚伟,旁置铜剑长丈余,莹绿色,有竹简数十页,皆蝌蚪文,取视成灰。意此尚在孔子之先,因加石封之,为设少牢之礼焉。
世宗尝谕朱纲曰“昔圣祖赐朕眼镜,朕眼目原不似今精明,因圣祖升遐之时,痛哭出涕,较少时反觉倍好。似此,人言哭多伤目之论未确。彼时朕在养心殿办理政事,坐卧不离此处者三年。面三年内,每遇暑天,未有如此殿之凉者。朕曾蒙圣祖慈训戒急用忍。故殿中匾额即用此四字,仍敬书上谕二字于上。东暖阁匾额取惟仁二字,对联云诸恶不忍作,众善必乐为。西暖阁匾额取为君难三字,对联云原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可见我朝圣圣相承,心传有自。
鲁亮侪之裕,雍正间作令河南,与田总督文镜不洽。每被劾一次,世宗召见必升一官,真奇遇也。乾隆初,官至直隶清河道。
奉新甘庄恪公汝来既贵,其父万达、弟汝蓬、子禾始,以雍正丙午科同领乡荐。三世同榜,古今罕覯。钱塘王介眉延年,雍正丙午举人。著有《通鉴编年纪事本末》。少时尝梦至一室,榻上坐一叟,短身白发,见客不起,亦不言。又有一人颀而黑,揖介眉而言曰“余汉之陈寿也。
作《三国志》,黜刘帝魏,实出无心,不料后人以为口实。”
指榻上人曰“赖彦威先生以《汉晋春秋》正之,汝乃先生之后身,闻方撰《历代编年纪事》,夙根在此,须勉而成之。”
言讫,手授一卷书,俾题六绝句而寤。寤后仅记二句,曰“惭无汉晋春秋笔,敢道前身是彦威。”至高宗朝,年八十余,成书进呈,赐翰林院侍讲。
襄城刘芳草青芝,雍正丁未翰林。与兄青藜甚友爱,筑江村七一轩同居。所谓七一者,仿欧阳公六一居士之义,而多一弟,故名七一先生。
孙文定公嘉淦,康熙癸巳翰林,以直言敢谏受知。世宗洊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间,历官至大学士。立朝刚直,多面折廷诤,不避权贵,天下想望丰采。乙丑秋审册内有福建蒋邦龄致死族匪一案,公上疏曰“查旧例,同族之中果有凶悍不法、偷窃奸宄之人,倘事起一时,合族公愤,不及鸣官,以家法致死,报官审明,死者所犯应死与不应死者,将为首者分别拟杖,减等免抵。嗣于乾隆二年五月,据广督鄂奏称,旧例虽属体顺人情,但恐朋比串害,地方官岂能洞烛无遗?倘民间恃有减等免抵条例,相习成风,其中难免冤抑。奏请酌删。经刑部律例馆议称族大人众,贤愚莫分。或以富贵而招众怨,或以刚直而致同仇。一人煽诱,群相附和,共挟微嫌,辄图报复。因而驾捏串害,难免冤抑之处。况生杀乃朝廷之大权,如有不法,自应明正刑章,不宜假手族人,以开其隙。奏请删除在案。臣等伏思旧例乃一时惩创凶悍权宜之法,行之久远,必滋流弊。夫族众之中,爱憎多端,或以侮慢招衅,或以戆直生嫌,或假义忿以树己威,或借公义以报私怨。一豪强倡论于先,众朋党附和于后,仓猝致死,情罪难明。如一家之中,莫尊于祖父母、父母,其子孙若违犯教令,欧之杀之,宜无不可。然殴杀则律应满杖,故杀则律应杖六十,徒一年。是祖父母、父母之于子孙,尚且不得擅杀,何况其他?再捉奸例内,卑幼不得犯尊长,犯则依故杀伯叔母、姑兄姊律科罪。尊长杀卑幼,亦按服律拟。诚以伦纪攸关,防微杜渐也。夫以朝廷之尊,明罚敕法,于凡应死罪人,犹令法司详加核议。至于法无可逭,必令三次覆奏。圣天子用刑慎重如此,奈何任匹夫之好恶,操生杀之大权,横行于一族乎?是旧有之例必不可存,族匪之条不须另设,于比拟定罪,则当临时参酌,虚衷援引,务使轻重得宜,方为允协”等语。奉旨饬部议行。其他嘉谟谠论甚多,不及备载,录此以见一班。
雍正十年七月,山东巨野县民李恩家牛产瑞麟。麕身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