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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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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霜花遮住,很静。落在这静谥中的心便若溪水,很有点儿悟道参禅的悠然。打开音响,音乐缓缓流出,想着不舍,心又莫名地热了些,从静中轻轻跳出。这种感觉真好。我与不舍商量好了,就在我爸妈家住。新房的设计,我很喜欢,没有太多装修,白色,几排书架,宽大古色古香的床,很安静,是心中隐隐渴望的桃花源。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很久没有这么好的享受,这或就是生命的意义。从书架边走过,知道这本看过,那本曾翻过几页。忽然心有所悟——我根本就没必要对生活抱怨什么,不舍是我爱的男人,他现在愿意娶我,与我朝夕相处,那也就够了。不舍给我买了个小熊,我喜欢它憨憨的样,把它放在枕头边,它每时每刻都无忧无虑。    
    天色渐渐暗下,窗外依旧霜花。推开窗,天上有星星,它们不再若往年般令我心痛,嘻笑着眨动眼睛。它们很开心,我也一样开心。    
    我已经长大,我是个女人了。    
    


第六章情人啊(51)

    51    
    钟勇的口水四处飞溅。现在又不是春天,万物也不需要雨露,喷这么多口水干吗?“马老板,我刚若说了一句假话,就是王八羔子生的。东西在这,你看看。”钟勇弯下身,在沙发上找了半天,摸出是一把锁匙递给我,“我他妈的也想不通。可她就这么干了。她是一个疯子。你知道吗?”钟勇的声音神秘起来,“没有谁说她疯了,她自己跑到精神病院,把衣服脱的精光,然后看着医生直乐。人家哪能好意思不再收?”    
    锁匙很沉,赤铜铸的,如果将它用力地握在拳头里,完全能给予对方更为严厉的打击。我把锁匙往空中轻轻抛起,然后接住,“这东西怎么会到你手上?她不是在精神病院吗?听你的口气,你好像不大会去那看她吧?”钟勇没作声了,猛然一发狠,捡起沙发上的酒瓶就往屋里扔去。啪地一声响,我吓了一跳,“你干吗?”钟勇忽然抓紧我的衣领,那些唾沫终于溅在我脸上,“马老板,你说说看,我是个好人吗?”瞧他这凶神恶煞的样子,也能叫好人?我差点乐出声。没乐出来,我忽然想到自己不是在舞台下看京剧脸谱。何况什么是好人与坏人?岳飞爷爷是民族英雄,是好人;可与岳飞爷爷打仗的金兀术在金人眼里不也是民族英雄是好人?这种形而上的思考本来还不能阻止嗓子眼里发出笑声,可惜衣领把脖子给勒住了,我也就真无法笑出声。由此可见要征服一个人,在肉体上直截了当地采取办法远比在思想上左钳右箍来得更富有成效。我咳嗽起来,脸一时通红,钟勇这才讪讪地松开手,颓然往沙发上一坐,整个人都深陷下去,双手捂紧脸,好半天才冒出句,“你不说,我也知道。我不仅不是好人,恐怕连人渣也算不上。”    
    这次我没敢笑。人家伤心,你开心,这不纯粹找死?这位钟勇先生看来也是位暴力爱好者,虽然他此刻颇有点儿自知之明,但天晓得下一刻他会变得怎么样?对此我有点儿经验,理性只是篱笆,当情绪把篱笆撕得粉碎,行为就会迅速扭曲,然后我们便常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小心翼翼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没敢再多刺激他,“这里是二百元钱,你拿着。我走了。”他猛抬起头,两眼放了光,一把抢过这二张老人头,急忙揣入怀里,“马老板,太谢谢你了。妈妈的,现在几点钟了?”他打了个哈欠,眉毛一扬,再往下一搭拉,这张原本就奇形怪状的脸更显得奇形怪状了,几块肌肉拧成一团,仍不肯罢休,还要拼命跳动。那些浑浊的眼泪、灰白的鼻涕仿佛接到军令,一起齐刷刷涌出。原来还只是难看,毕竟还能将就着看下去,现在简直就是惨不忍睹。我再也忍不住,一股酸水从胃部泛出,牙齿用力往下一合,没吐出来,当场呕吐不仅不礼貌,说不定还有其他危险。我奔出这个房间,没走几步,嘴一张,那些酸水笔直地扑了出来,这可真是口若悬河啊。嘴里又酸又麻又涩。我是喝醉了酒?还是怀了孕?    
    好半天,我才渐渐恢复平静。阳光依然很好,依然是泛着清香。我刚刚便似走入一个噩梦。噩梦会有醒的时候吗?我凝视着手上这枚锁匙。这里有太多的疑问。世上有一把锁匙,则一定有把它能打得开的锁;反之,世上有一把锁,一定会有把能打开来的锁匙吗?    
    我从城市中走过,人群在我身后。我苦苦思索。    
    一个乞丐拦住了我,伸出他脏兮兮的手。    
    我差一点就要撞入他怀中。他用这双脏兮兮的手毫不客气将我推开,“老板,行行好,给一点吧。”我愣愣地看着这位乞丐,是个孩子,本来还应该是在学校里上课,但这么小就要成为劳动人民。这是他的光荣?我的光荣?还是我身后人群的光荣?我没作声,开始掏口袋。人群很远,那些嘈杂之声离我也很远。这里只有一个孩子在静静守候。有点儿尴尬,刚给了钟勇二百块,口袋里还剩下五百块,这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前天才刚从银行领来。我没带零钱。我小声问道,你有零钱找吗?孩子眨眨眼睛,你会给我点钱吗?我点点头。孩子笑了,抽了下鼻涕,开始掏口袋,很快,他手上就有了一大叠皱巴巴的钞票,孩子一五一十地数了起来,我在旁边默默地看,我是在等待他的施舍吗?孩子仰起脸,给,这是一百块。我继续点头,把手中那张老人头递给他。他接过钱,仍不走,眼睛眨得更厉害了。我奇怪了,为何不走?他摇摇头,似乎对我的愚蠢失望得紧,可你还没给我钱啊。我恍然大悟,赶紧从手中这叠钞票中抽出一张,递给他。他满意了,向我挥挥手,走了。    
    夕阳沉下,城市浮起在一片巨大虚无中,一盏盏灯光相继亮起,无数针钱刺痛了人们的眼睛,美丽总是闪烁不定。我微笑,我不否认灯光之丽,但若没有沉甸甸的夜色,这世上还会有灯光吗?我在一个路边地推上蹲下身,挑了一根红绳,把锁匙小心地串在上面,再挂在自己脖子上。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做,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那个摆地摊的妇人不停地打量我。我知道,只有孩子与白痴才会在自己脖子上系锁匙。我慢慢站起身,对她甚为抱歉地一笑,我辜负了她的猜测。夜色飘飘荡荡,它们现在是回到了家,还是想回家?这天空与大地之间到底是谁的家?我也想回家,却不知道哪里会是我的家。    
    


第六章情人啊(52)

    52    
    孙菊,李雯,刘齐,还有许多老同学老朋友都来祝贺我与不舍,他们说着白头偕老的话,嘻嘻哈哈。所有的祝福都让我开心,再俗的话此刻听起来都很悦耳。真的感谢爸妈,婚事几乎是他们两人操劳下来的,也感谢爸爸单位上那么多不认识的朋友,不管他们心中是如何想的,他们的的确确帮了我与不舍许多。我与不舍根本就是两个笨小孩。陈自立已经去了国外,打来电话表示祝贺。刘齐这么久有点儿失魂落魄,但愿老天一样会保佑他们。奇怪的是英雄却没有半点儿音讯,他怎么了?我打过他那边的电话,可总是没人接。有些担忧,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酒席有一百多桌,一桌桌走过去,走到最后一桌,人差点儿当场就趴下了。只好强打精神,咬牙忍着。等到洞房闹完,人都散了,只有我与不舍时,这才放心大胆地让骨头散开架。我在床上躺下,连一根小指头都不愿再动了。不舍的脸色不大好,他喝了一些酒。我晕晕沉沉地睡去,那只小熊躺在我与不舍的身边。这是我的新婚之夜。不舍很快就睡着了。可我睡不着,翻来覆去地看他,不时拿手轻轻摸一下他的脸。这就是我的丈夫,我一辈子要相亲相爱的老公。好有趣,心里柔柔的。    
    不舍对我很好,每天上班前都要在我脸上亲一下。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我就笑,心里很受用。我爱不舍,不舍也爱我,我再也不会像原来那般怀疑不舍对我的感情。不舍爱我,这是世上最最真实不变的存在,正若我爱他一般。这份爱远远超出于我的生命。很明白自己的狭隘与不思进取,但这世界上还会有比爱更为美丽的东西吗?钱财名声高官厚碌于我而言只是粪土,一切繁华亦如生命般都会散去,只有爱会永远。    
    很奇怪爱是如何发生的?莫名其妙两人就走到一起,谁也再舍不得离开谁。然后对方一个眼神,自己也就明白了意思。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想念不舍,想他身上的味道,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能这样喜欢一个不是我自己的人,有时这种感觉让我生气。我太爱他了!这样的文字若是给他人瞧见,多半以为我不大正常呢。我爱不舍,这种爱可以让我生也可让我死,我心甘情愿用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肉体来献祭于这份爱。生本来并没有多大意义,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只有爱才会让生命华丽,如诗如乐如歌如颂。    
    俗世是晨露,然身既生于斯,为其形役,为其所惑,多也难免。唯有源于爱的生命智慧才会让每一天都晶莹。可惜不舍性情淡泊,可也无法斗过利欲之诱。早时,他说人生其实是无奈两字,我则说是无常。无奈是苦笑,是因为物的诱惑;无常是坦然,是不悲不喜。我相信不舍总有一天会明白这些。得或失,并不能是自己把握得了,只有用无常的心眼去看,才会让心灵安然。    
    爸爸前些天去出差,今天就来了三个电话,一定是想家了,妈妈接电话时流了眼泪,在我记忆里,妈妈第一次像个女人,我仿佛更理解妈妈了,有些责备自己过去对我的不敬。一夜夫妻百日恩,人非草木,日久生情,也许我把爸妈的关系想得太糟了些。    
    今冬的雪下得很迟,薄薄一层就把人们对初雪的渴盼给打发了。没有漫天飞舞的雪是有些不过瘾,但照在大床上的冬日软软的阳光却让人舒服得不愿起来。我和不舍的幸福就像阳光充满房间,不舍是生命赐于我最好的礼物。平静、温馨、和谐,让我都近似于得意。不舍叫我“小得意”,每次低下头看我,柔和的目光都让我感觉不能呼吸,我对他报以微笑,他的牙齿真白,闪闪的,很好看。婚姻之妙比恋爱更为绚丽,因为它真实,每天醒来,伸手就能触及。晨曦微亮,不舍还在酣睡,他的面容是如此安静,我的心在他呼吸声中慢慢熔化,我爱他。前天晚上,躺在不舍怀里说话,从晚八点一直说到凌晨一点,回忆往事,又哭又笑。我能感觉到不舍与我一般感激生命,感激神明赐我们结合的机会,给予我们现在……    
    我以为日子一直会这样过下去,桃花红了,柳枝绿了。幸福的时光比风都跑得还快,从我身边匆匆奔过,一眨眼间,我已经27岁了,又是一个冬季。生活让很多东西失去色彩,渐渐感觉越来越平淡。我又开始胡思乱想,梦好像在现实中扑了个空。我是个奇怪的人。    
    早晨上班,看到只冻死的鸽子,就在马路上,骑车过去后,始终感觉不妥,想把它放在车轧不到的地方去,于是又骑车回去,但死鸽子的样子实在很丑,我没有动它,心里不安,我的慈悲似乎是虚假的……人死的时候也很丑,没有灵的肉体就是这样。这么久来,与李雯、孙菊几乎没有再来往,有时想起来,心里很淡,好像那已经是前生的事。境遇不同使很多原本可以在一起说话的人渐渐疏远,既使在一起,也多是无话。前些日子,孙菊死了,在从教堂做礼拜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是教友们帮她安葬的,听说她丈夫连来得没来。我在教堂门外站了一会儿,没有进去。魂归魂,土归土,对孙菊而言,多活一日与少活一日似乎并没有多少区别。我也看见她的儿子,正与个女孩儿携手在一起,并不显得悲伤。刘齐辞了职,女孩儿很勇敢,独自去了南方。我想她再也不会对着哲学发呆。陈自立与英雄一般也渐渐没了音讯,也许这就是生活。    
    回了家,听说楼道垃圾箱晨有个弃婴,而且爸爸对我说,早晨就已经在那儿。我想起早上那只鸽子,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寓意?爸爸没有去看,我也一直不敢去看。等到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走下去时,才知道那个可怜的婴儿早就死了。没有谁打电话报警,也许都觉得没那必要,死了的婴儿就是垃圾,而垃圾车每天凌晨都会准时开来。还有几个时辰,这婴儿就会被装上垃圾车抛入那焚化炉。大家都在不痛不痒发着感慨。周围还有许多小孩,他们既不害怕也不痛心,好奇地睁着眼睛打量着这个死去的婴儿。一个女婴,五官端正,脸容并不脏,清秀得很,嘴微微张着,一只手放在胸口,另一只手高高举着,她想抓住什么?她的神态很安详。    
    周身很热,心里忽然痛起来,我无法再抑制自己,泪水悄悄滑落。我赶快别转了脸,怕别人看见我眼里的泪水,我回了房,躲在房间里哭。不舍问了我几声,我没有回答。他生气了,皱起眉头,走出房间。我想起孙菊想起鸽子想起死去的婴儿也想起不舍那位死去的女同学……我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上面好像有很多花朵在慢慢地旋转着下沉。    
    


第六章情人啊(53)

    53    
    吴晴当然不在家。那么久来,若想在家中遇上她,那还不如去投注站买奖票。我在床上和衣躺下,没有开灯。我喜欢被夜色抱紧,那让我感觉到有点儿温暖。摊开四肢,身体在黑暗中渐渐熔去。闭上眼,让呼吸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这是一个清澈透明的空间,我看见了许许多多。一只死去了的鸟在大街上不再思想;一种绝望的光芒在城市中不再悲伤;一个人在梦里东摇西晃;一杯酒上满是点点泪光;一支笔已倦极没有了翅膀;一颗心如台生锈的机器在不停地遗忘;一双眼看着天与地那渺无终极的方向;一声叹息如时间般悠长悠长;一头白发因此而在风中飞扬;一些话儿便躺在坟墓里望着漆黑的天堂;一点磷火在夜色里寂静地流淌;一片红尘却也如水花般在心头微漾,泛出清香……    
    梅泌走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单位。无论抽多少烟,我还是不能驱逐提机房里她的味道,我始终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人的味道会渗入她们所生活过的每个角落,只能选择再次逃跑。领导没有拦我,在他眼里,单位上的每个人都属于可有可无,只要单位存在,只要他还是领导,而这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我弄来张病假条,请他签字,他二话没说就签了,忽然想起什么,你在单位上干了多久?我说,我一毕业就分到这里来,到现在大约有七八年了。他掐掐手指,满意地笑了,辛苦工作了这么久,是应该好好歇歇,磨刀不误砍柴功,先养好身体,身体是干革命的本钱,祖国需要我们都有一个强壮的身体。    
    领导或真忘了我回到单位上才几个月的事。不过这也能理解,单位虽小,五脏皆全,需要他操心的地方实在太多。我擦擦眼圈,不让泪水流出来,领导在为我签字时,一阵风忽然从窗外吹来,掀起桌上公文,一些灰尘当然要毫不客气跑入我们的眼睛里。领导的眼圈也有点儿红了。于是我赶紧挥手向他告别,他也擦擦眼睛向我告别。这是多么感人的一幕。    
    那时,在晚上还是偶尔能遇上吴晴。我没说自己已离开了单位。我对她说,我要一万块钱。她翻了一个身问我要这么多钱干吗?我说,要去买一台电脑。她问我买电脑干啥?我说,上网。她问我上网去做什么?我说,玩。她说拿一万块钱去玩,未免太奢侈了。我说,烦。她就不吱声了。第二天,她拿了五万块钱给我,说房子归我,这五万块钱也归我,她要去外面住些日子。    
    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对此我没有异议。再怎么说,自结婚以后,人家天天去五家店里收钱存钱,也挺辛苦。吴晴走了,拿了些换洗衣物,她说过些日子再来拿其他的东西,问我有没有意见?我说,我们又没有离婚,这还是你的家,你随时也可回来。她抿嘴笑笑,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买了台电脑,然后天天用手指敲击键盘。这种动作,令人有点儿快活。我开始幻想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故事。“我”是每一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我”会御剑飞行,会口吐白烟,会凌波微步,会倒转乾坤;“我”还有一条魔裤,里面的银票永远掏不完,每一张银票都崭新笔挺,若往人脸上抽去,保证立马会起个红印;“我”长得那当然得是玉树临风,简单讲,潘安宋玉见了,都会哭爹喊娘求人把他们的眼睛弄瞎。于是,天底下的美女纷纷排着队来自动献身,甚至出现了插队加塞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许多美女便大打出手,“我”则在一边为她们呐喊加油。    
    韦小宝有七个老婆,那算什么玩意儿?某个故事里的“我”就在短短几个月里弄来了七十个老婆。可到后来,我发现他吃不消了,因为我对数字一直缺乏概念,我无法在文章中描绘出一张可以同时安顿下七十个老婆的大床,到底有多高?多长?多宽?我决定向童话书学习,不写“我”与七十个老婆在床上的那些事情,这会污染环境,会弄脏小孩子们的眼睛,我很得意地在键盘上敲出一行话——“从此,他们过着幸福无忧无虑的生活”——这句话确实太经典了。    
    那时,吴晴的相片还挂在墙壁上。有时我写累了,就站起身,来到它面前,用力地伸个懒腰,她在相片上也是这般迷人,风情万种。我常偷偷往四周打量一眼,确定没有人偷窥,便踮起脚尖。她的相片挂得较高,我老够不着她,但这难不倒我,猴子都晓得搬一把椅子来摘香蕉,我依葫芦画瓢那也是会的。我也找来把椅子,站上去,在她唇上飞快地一吻,然后心满意足地抹抹嘴。不过,有一次,可能是因为那个吻太香了,我正在仔细回味,也不知怎么搞的,重心一歪,我从椅子上跌下,摔了个狗吃屎,她在相片上笑得更开心了。我有点儿恼火,就又爬上椅子去扇她耳光。可她仍笑,一点也不理会我的愤怒。我气得都快发疯了,所以我再一次从椅子上掉下来。这一次,我四脚朝天,屁股把地板擂得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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