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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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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情人啊(29)

    29    
    无所不能的上帝能否做出一块他搬不起来的巨石?吴晴又问,那女人是谁?我还是没吭声。这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有资格微笑。可我的努力在她的行动面前还是功亏一篑。吴晴起身下床。我问她要干什么?她不理不睬。我慌神了,据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是写在墙壁上的,可那毕竟是“据说”,并没有通过科学检测。随着她穿衣套袜一系列动作,信心终于崩溃。我说是钟情。我出卖了我的雇员。我贱,我无耻,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选择了坦白这条道路。我对吴晴说,我只是希望她会更努力地工作,但真的什么也没有做,只是酒喝多了一点儿。吴晴冷冷哼了声,你以为你那玩意儿是金子铸的?没敢吱声,我偷偷把手伸下去,捏了把,它还是有点儿热度。它没有黄金值钱,但也没有黄金那般冰凉。我咧开嘴,无声地笑了笑。吴晴又说,你以为人家会喜欢你?只有我才会瞎了眼嫁给你。    
    后来,我一直想不通,钟情为何要在临死之前写我的名字。马原这两个字的笔画有点儿复杂,她完全有理由选择其他更简单些的字来写。但我不是她,她已经死了,我不可能再次走入她内心深处,去问她,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有时又想,就算我真能走进她的心灵,她那时怕也多半不大记得,谁能把过去了的心情都记起来?一台电脑也有硬盘损坏的时候。    
    我前妻在次日辞退了钟情。这对钟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她来找我,眼圈红红,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太清楚。我现在只管进货与销售。她说,你是马老板。我不作声。我很想告诉她,我曾经是,但现在不是。她叫了起来,马原,我爱你。看着她一张一合鲜红的小嘴,我忽然觉得很滑稽。爱是什么?你凭什么来证明?你说爱就是爱了?想起昨夜吴晴与我上的课,吴晴在经过一番冷静分析后,最后得出个伟大的结论,你若不是马老板,那你就是一滩狗屎。吴晴的话一向都很有道理,我无法想像当自己脱去“马老板”这件外衣后,还有哪个女人会爱上一滩狗屎?于是我盯着钟情的眼睛,一字一句说道,可我爱我的妻子。她绝望了,那你为何要答应这次烛光晚餐?我说,对不起。她说,你以为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我说,那你要我怎么办?她走前几步,我往后退了几步,她的眼泪掉下来,我没敢伸手去帮她擦。她慢慢说道,姓马的,我真奇怪自己怎么会爱上你这堆臭狗屎?别以为所有的女人都在想着你的钱。钱是狗屁,总有一天,我会比你有更多的钱,我要把那些钱全砸在你这堆狗屎上。我还是没作声。只是有点儿奇怪,她为何也说我是狗屎?她又说,马老板,我只有一个小小要求,你能满足吗?我说,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去做。这是句屁话,但屁话的使用频率往往特高。我脸上的笑容愈发惭愧了。她却似没看见,说,让我抱抱你,好吗?我踌蹰了会,张开双手。她扑入我怀抱,然后整个人都颤抖起来。    
    我没有动,闻到她身上的香,我贪婪地呼吸着这些香气,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正在我心旷神怡之际,她忽然张开嘴,在我肩头上重重一咬。我叫起来,她松开嘴,眼睛里全是盈盈泪水,“姓马的,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爱你。”她咬得可真狠,血渗出来,我哭丧着脸,这圈牙印,让我如何向吴晴交待是好?她跑远了。我还是想不明白,她说的“总有一天”到底是指哪一天?我只是发现她许多话里都有毛病。她说我是狗屎,可她说爱我,一般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圈子里只会发出大致差不多的声音。我是狗屎,那她岂不也是?她说这世界上不会再有其他女人像她一般爱我。她又不是全世界的女人,怎么就敢肯定这世上就没有别的女人会比她更爱我?当然,这里的爱是假设成立的。    
    那天下着微雨,整个世界都在一片灰蒙蒙中,她穿着件鲜红的衬衫,背影像是一堆跳跃的火焰。火焰有着锋利的牙齿,可以把许多东西撕成粉碎,但到最后自己也必定成为一堆灰烬。她说我是狗屎,吴晴也说我是狗屎。谎言重复千遍也会变成真理,何况是从两个娇滴滴女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从那时起,我开始渐渐相信自己的确是一堆不折不扣的狗屎。    
    


第三章情人啊(30)

    30    
    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赵这几天与大伙儿一见面就嚷这个,现在社会上到处都是闹哄哄的,这也难怪他热血沸腾。英雄在一边阴阳怪气地开了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什么是天下?空间上看,是一家一国,还是整个世界?时间上来看,唐宋元明清,哪个又是我们的天下?我们要兴或是要亡的到底是指哪个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翻译一下,也就是改朝换代匹夫有责。什么是匹夫?老百姓是也。张养浩有首过潼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赵的脸色慢慢发青,拳头捏紧,看样子他是准备给英雄这个买办阶级重重一击,倒慌得其他几位朋友赶忙把两人按住,所谓要文斗不要武斗——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有些好笑,赵说的没错,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做亡国奴,被人欺辱的滋味,中国人算是尝够了,每一个中国人当然要奋发图强。落后就要挨打,手中没钱就要被人看不起,这不仅适应于个人,也同样适应于国与国之间。但英雄说的也不无道理,只是他这个有钱少爷怎会这么良心大发,替老百姓着想?别看他平时吃吃喝喝大手大脚泡起女孩儿那更是糖衣炮弹钞票开路,但真遇上赈灾捐款什么的,倒是抠门得很。也许他只是嘴上说的好玩,也许他是真看透了所以干脆就来个及时享乐。    
    街上人很多,但在这些声竭力嘶的呐喊中,有几颗是真正为国家为民族跳动?大多数是混水摸鱼或者起哄或者把它当成一个难得的节日。几个年轻人干脆就光着膀子手拉手在街上吼,东风吹,战鼓擂,XX市民谁爱谁!哭笑不得,这个世界鱼龙混杂泥沙皆下。有张大字报写得很精彩,叫爱国就是爱自己——    
    个人在国家要求时,只能别无选择。你怕牺牲自己,你不妨先问一下自己,到底牺牲了什么?是一段时间还是这一生?是不能承受还是可以咬牙支撑?明白生命之重本就生存的意义。你比别人多牺牲了一些,你就比别人多了点他们所没有的感受。这就是生命对你的馈赠。 换句话说,让你一直吃好喝好,你也是会厌倦的呀。人之幸福感往往来自于我为别人做了什么,而不会来于个体之肉身的满足。真的,别怕牺牲,坦然,直面相对。 爱国也就是爱自己。不要问我做了后会得到什么,而是问,我做了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什么是爱国?就是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卑微的呐喊,哪怕这声音在现在这时空中并没有回音,但不后悔,也绝不放弃。因为我们胸膛里正跳动着有一颗火热的中国心。     
    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在书本上读过的那个红卫兵时代,心里有点儿慌,便与他们告辞匆匆赶回家。没有再出去,不舍说他下午下班后便来看我。缩在房间里听音乐,听一曲回家的萨克斯。    
    暴力,愤怒,恐慌,在城市里曼延。赵像着了魔一样,整天东奔西走,谁劝也不听,终于出事了,被人围着痛殴一次,打得鼻青眼肿。英雄在电话里淡淡说着,说赵那帮所谓有志热血青年之间的勾心斗角,大家都想出风头,谁都不服谁,自然大打出手。英雄说,这就是民族劣根性,有个青年甚至把募捐来的款项用去嫖妓。英雄说,他不喜欢这里,等成人大学的文凭一到手,他就出国去。    
    无话可说,人各有志。空气很热,心里很烦,也许是生理周期,但却感觉到自己的平凡、无力与俗气,幸好,我还有泪水可流。黑暗让丑陋或是善良的都迅速消逝,生命因为存在就有挣脱不开的宿命?夜色让一切熔化,不再有远与近,不再有你有我。    
    不舍打了几个电话过来,他的声音让我慢慢平静,虽然他只是叫我多注意下安全。我没有信仰,但对于他却有种近乎于宗教的迷信,迷信他的好、他的善良……很可笑,我所迷信的根本就是空空洞洞。什么是好?什么又是善良?也许他就是我的宗教。并不是说他有资格成为我的宗教,而我是需要他成为我的宗教。这是我的悲哀。    
    现在都有点儿不敢说爱他,问世间情为何物?都有些弄不明白过去的日子里为何会朝朝暮暮时时刻刻想着他,也许仅仅只因他对我爱理不理,保持一定距离的冷漠。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双手送上来的总是懒得去要,这也是人性,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人偷不如偷不着。不舍并没有我所想像的好,他在听到赵的事情后,甚至说了声,现世宝。现世宝是方言,指讨人发笑的小丑在自取其辱。我知道不舍对政治亦没有丁点兴趣,但他不能这样说一个想做点什么的人。严格意义上说,赵一点都不比他差,在很多方面甚至还要强上许多。真若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不舍与英雄来比,那就更差得远。    
    这样说,可真有些残酷。还好,不管我在这里如何说,他都不会知道。与不舍在电话里聊天。他说,有时觉得我现在对他并没有兴趣,而他却对我有兴趣了。听了,心中暗自一惊。这也许是赌气的话,但我一定在无意中流露出什么来了。对兴趣这个词感觉很不舒服,一只螳螂对一只蝉当然感兴趣。    
    我太敏感了,但我敢肯定,我愿嫁给他,纵然是吃糠咽菜布衣陋屋。记得有一次,在人民公园,他问我,你猜我正在想什么?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当然猜不出,他乐呵呵地说,我想,你嫁给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后悔。说完,跳起来,摘下片青叶,笑嘻嘻送给我。他这句话好像一直就在空气中悬浮。从小到大,我听过男孩的甜言蜜语都能汇编成本厚厚的书,但只有不舍才会说出这种让我感动,完全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的话来。他又问我,假若有快乐的生活,痛苦的生活和既痛苦也欢乐的生活,你会选择哪样?这下当然轮到我理直气壮告诉他,我选择有不舍的生活……    
    想起来,真是开心。    
    很多人对我说过,不舍很普通,不漂亮,性格躁,还很冷漠,家里又不是很有钱。这些我都明白,但他们并不知道不舍对我的意义。我不在乎金钱地位相貌名声以及个人性格方面的某些欠缺。有固然更好;没有,那也没什么大不了。那些东西在我与不舍之间只是累赘,我情愿他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他自己或许也不明白在精神上他对我有多么重要,与他在一起,哪怕仅仅是想念他,我都能感觉到自己在不断成熟长大,感觉到这个世界无穷无尽的奥秘。他是我的灵感,就仿佛是上天专门赐于我的天使。我也是自私的。我的爱是因为我想爱。    
    左腹上部常隐隐生痛,到医院检查,并没有毛病。也许是因为劳心过度,悲伤是有感觉的,生理上的感觉。一个死囚被执行枪决,几千人签名希望能刀下留情。但法律毕竟是法律,后来做了新朝皇帝的王莽在汉朝当大官时,儿子触犯法律,也还是同样老泪纵横,白发人送黑发人。死囚是个年轻人,像个现代罗宾汉,平日里谦和有礼,温良儒雅,同事同学邻居都夸是活雷锋,但私底下却专杀贪字污吏,杀得心狠手辣。案子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才破的,这是个智力超群让老百姓热泪盈眶的死囚。我对时事新闻一向不大感兴趣,但当英雄把这故事告诉我后,我还是潸然泪下。不舍听了,嘴里嘟嚷了声,人都是要死的,也值。    
    英雄说给那个死囚的父母捐了点钱,这是他头次这样做。说完这件事后,他一直沉默,金黄色的阳光在他身上飘飘荡荡。在一起的几个朋友都陷入缄默,许久,赵开了口,他是变态,活着就好,管那么多干啥?没有谁反驳赵,还是奇异的沉默。自从那次被打之后,赵就变得玩世不恭。英雄笑了,说吃饭吃饭,天塌下来,饭还是要吃的。    
    我与英雄终于毕了业,念了将近五年,比上正规大学还更长,也是真难为那些改卷的老师。英雄拿了毕业证,他要去美国,有个远房亲戚在那,英雄还将在那继续念书,他家确实是有钱。签证已经办下,有钱自然好办事。英雄请我们吃饭,说是以后就难得见面了。    
    饭菜很精美,气氛很压抑,英雄也真是的,人都要走了,还说那样的事干吗?英雄一直在喝酒,来者不拒,白酒红酒啤酒……人的肚子里真能装得下那么多东西?不舍不喝酒,他是医生,只喝水。我喝了一点点红酒,我能喝酒,但我不想喝。英雄的眼神一直呆呆地盯着空间的某处,我明白他的落寞,他可能比在座的所有人包括赵都更想为国家做点什么,他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也不晓得该如何去使劲。但没关系的,大家都年轻,都在努力,不管是否会好起来,只要努力了也就够了。这是我在酒桌上说的最后一句话。英雄看了看我,他的眼睛里有着东西,他没有说出来。    
    不舍送我回的家,扶我睡下后,亲了亲我的脸颊,头一次,没有任何感觉。晚上做了个梦,尽是英雄,惊醒后,一身冷汗。赶紧找出不舍的相片,嘴里喃喃自语,我爱他,我要让这爱充实他,使他不凡,使他优秀,使他骄傲,使他幸福……我是在胡说八道念什么经啊?头痛如刀割,心里烦躁无比。不舍,原谅我,我爱你,在这个世上,我只爱你一人。    
    喝了许多凉水,从一数到一百,再从一百数到一千,望着天花板,眼睛越瞪越圆,终于不知在何时沉沉睡去。做了很多梦,都有颜色,色彩艳丽无比。我在一条船上,水流湍急,两岸风景像幻灯片一般迅速改变。不远处,一个渔夫哼着拉网小调,正在江边捞鱼。船飘了过去,我看见网里竟然是个赤裸裸女人的相片,而那女人仿佛就是我!    
    


第四章情人啊(31)

    31    
    钟情死后,我到了她家。门没锁,应手而开。屋里很乱,到处乱七八糟,很容易让人疑惑下一刻就要在哪撞破头扭伤脚。慢慢走进去,灰尘从脚底扬起,到处都有股说不出来的味,我屏住呼吸,一个五官都变了形的男人正坐在对面一张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我叫马原,来看看钟情。”    
    他漫不经心打量了我一眼,垂下头,把酒瓶子对准嘴,咕嘟嘟灌下几口。我又说了声,“我是马原,来看看钟情。”    
    他不耐烦了,用衣袖擦擦嘴,“人都死了,还来看什么看?”    
    我说,“我知道她死了,只是想来看看。”    
    他骂了声,“这个臭婊子,死了还要勾引男人。”    
    他忽然想起什么,眉毛一竖,“刚才你说你叫啥名?”    
    他一开口说话,腥臭的酒味就冲了过来。    
    这男人是谁?我微微皱眉,又重复了一遍,“我叫马原。”“马原?”他晃晃脑袋,忽然跳起来,脸上堆满诌媚的笑容,“我叫钟勇,钟情的哥哥。来,坐,这边坐。”他伸手便去擦沙发。他不擦,我说不准会一屁股坐下去,但经他这么一擦,我吓了一跳,沙发上面出现了几条爪印。他却浑然不觉有任何不妥,一把拽着我的衣袖就把我往沙发上按,“马老板是不?正为上哪找你犯愁哩。”    
    我努力地让自己不坐下去,把脊梁骨挺得崩直。他手上的劲用得更大了,哗啦一声,我差点儿成了一个脱衣舞郎,外衣从肩头滑下,他这才松开手,脸上那些笑容都可以让苍蝇拐了腿,“马老板,你那些店怎么全关了?找你几趟,可把我累得够呛。现在做什么大买卖?有好财路,说给兄弟听听?你拔一根毛也比我腰杆粗啊。”钟情走后半年,我把那五家店全给卖了。不是说我做生意不行,市场再疲软,找出动情处,它照样要兴奋起来,我是男人,当然深谙此点。可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没日没夜去赚钱?    
    每一个问题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我之所以有这个疑惑,是因为一天夜里。    
    我去省城进货。我一般都坐晚上十一点钟的那趟卧铺车,车厢摇摇晃晃,我在车上睡觉,婴儿在母亲肚子里也是这般摇摇晃晃睡着觉,我很喜欢这种感觉。那天也下了一些微雨,撒落在车窗玻璃上,让远远近近的灯光流光溢彩,有着令人眩目的美。我闭上眼,心情极好。这个月去了几次省城,去的越勤,自然说明生意越好。我喜欢钱,手里握着一张从银行里拿出来的崭新钞票,感觉与握了个奶油面包一样,它们都很香。我也喜欢不时地把银行存折拿出来,看着那些阿拉拍数字不停地往上翻着跟斗,这种感觉常常比做爱还爽。当然,我并不能时时都把存折拿出来,因为它在吴晴手上,但听听她向我汇报上面有多少钱多少钱了,也很开心。    
    车子离开城市,朝黑夜飞奔。我伸了个懒腰,刚想把鞋子脱去睡觉,忽然传来阵急促的刹车声,刹那间,天旋地转,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已站在田野上。那辆卧铺车正底朝天懒洋洋用屁股打量着阴沉沉的夜穹。附近有家加油站,几个人匆匆跑来,拿着应急灯左照照,右照照。出车祸了。谁也说不清这辆大巴怎么好端端就会被马路横着抛开,在田野上连翻几个跟斗后,在口水塘边上停着了。万幸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受伤,大家龇牙咧嘴在加油站一聚集,最严重的那位脸上被人踩了几个鞋印。开车的是一位老同志,他指着自己心口赌咒发誓说,有鬼。大家问,鬼在哪里?他说,是个穿白衣服的女鬼。他正开得稳稳当当,那个女鬼猛不丁出现在路面,一脸哀怨看着他。他吓了一跳,以为她是人,怕撞上她,便急刹车,结果翻车了。    
    有几个胆大的便真跑到马路上去找那白衣女鬼的尸体去了。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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