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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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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刘秀和叔父刘良回来故乡,看情形是要长住了。既然要长住,自然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考虑。对刘秀这个暂时还没有能力自立的半大孩子来说,最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他跟着谁过?是继续跟着叔父刘良还是回自己家?

选择权并不在刘秀的手中。按照刘良的意思,是愿意继续抚养刘秀的,刘秀对他来说,和亲生儿子已经没有区别。但刘秀的长兄刘縯坚决不肯同意,执意将刘秀接回。此时的刘縯,已经代替他死去的父亲,扛过了家庭的重担,担当起了长子的责任——赚钱养家、孝敬寡母、照顾弟妹。

从刘秀的个人情感来说,他自然也希望回到自己家中,和母亲及兄长姐妹朝夕相处、一起过活。而刘縯坚持要把刘秀留在自己身边,无疑也让刘秀倍感温暖。换个兄长,也许就顺水推舟,把他丢给叔父刘良,免得再给自己多添一个负担。

刘秀回家没几天,便已经敏感地觉察到,自己家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

俗话说,皇帝也有几门穷亲戚。刘秀一家,应该可以算得上是这些穷亲戚中的一门了。如我们所知,到了刘秀这一代,和皇室的血脉已经非常疏远。从刘秀的太爷开始,便已经失去爵位,主要收入只能来自做官的俸禄。从太爷郁林太守刘外,到祖父巨鹿都尉刘回,再到父亲南顿令刘钦,官越来越小,俸禄自然也是越来越少。父亲刘钦之死,对刘秀一家的财政状况可谓是一次致命打击。首先是失去了每年固定的千石左右的俸禄收入,而更重要的是,刘钦的葬礼,几乎将他全家多年的积蓄尽数搭了进去。

西汉时期,流行厚葬,又有攀比之风。崔寔《政论》云:“天下跂慕,耻不相逮。”恶性攀比之下,最终导致“虚地上以实地下”,《盐铁论…散不足》云:“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崔寔《政论》云:“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

刘钦的葬礼,使得刘秀一家元气大伤。到了刘秀这一代,无人仕宦,收入只能来自老家的田地。其田地规模史无明文,但想来也不会太多。

只要量入为出,日子总归是过得下去的。毕竟,比他们家境更差的多了去了。然而,偏偏当家人刘縯又是一个花钱如流水的主,日子自然是一天一天地窘迫下来。

是的,早在刘秀回故乡之前,刘伯升就以“我的朋友”名闻遐迩,威震南阳及周围郡县。但不厚道地说一声,他这点名声,就和宋江一样,大半还都是靠钱砸出来的。

和宋江不同,刘縯乃是胸怀大志之人。自从王莽篡汉,他便立誓要夺回高祖打下的天下,恢复大汉江山,于是广交豪杰,大养宾客,以待他日之用。

广交豪杰,大养宾客,离不开“信”,离不开“义”,更离不开钱,而且是大量的钱。《后汉书…郑太传》云:“郑太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杰。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以郑太之富,尚且食常不足,何况是刘縯这样的中衰之家。纵然刘縯苦苦支撑,但长日久之,只出不进,怕也只有倾身破产一途。

然而,就算是肿脸充胖子,刘縯也必须硬撑下去。更何况,早有相士说过,他的面相酷似当年的高祖刘邦,刘縯也因此心中暗喜,隐以刘邦自许。是以,虽然金钱捉襟见肘,刘縯非但不加收敛,反而是场面越铺越大。

那么,刘縯家养的这些宾客都是些什么人?吃白食的吗?吃完白食之后,是帮忙、帮闲,还是帮凶呢?

注①:

刘秀的谱系:

汉高祖刘邦——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长沙定王刘发——舂陵节侯刘买——郁林太守刘外——巨鹿都尉刘回——南顿令刘钦——刘秀。

关于刘秀这一宗刘姓支脉的渊源及迁移到南阳的经过:

汉景帝刘启生长沙定王刘发。汉武帝刘彻时,行推恩令,长沙定王刘发的次子刘买因而得封舂陵侯,封地为零陵郡泠道县舂陵乡。刘买之孙为考侯刘仁,获当时皇帝汉元帝恩准,率整个宗族(自舂陵侯刘买繁衍而下)于初元四年(公元前45年)迁移到南阳郡蔡阳县白水乡,因改白水乡为舂陵乡。

注②

刘秀此时的家庭成员包括:母亲樊娴都,长兄刘縯,二哥刘仲,大姐刘黄、二姐刘元、妹妹刘伯姬。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4:

但使主人能醉客(一)

豢养宾客之风,由来已久。上溯两百多年,前有战国四公子,后有秦国吕不韦、嫪毐。及至汉际,此风尤盛,惟人数及规模不逮前朝,其最多者,只在千人左右①。同时,豢养宾客在汉代已不再是王公贵族的专利,一些低级官员,乃至平头百姓也都有可能招纳宾客。

养客者众,于是便有了争夺客源的竞争。而在这场竞争中,和那些势大财雄的王侯豪族比起来,刘縯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他要想以弱胜强,只能细分市场,不求天下宾客尽入我毂中,而是先以其中一类宾客为突破口。

刘縯选中的这一类宾客便是——亡人和逃犯。

亡人和逃犯,或为仇家追杀,或为国家通缉,一旦收留这些人做宾客,无异于惹火上身,弄不好,连主人自己都得跟着陷进去。所以,对于这群人,一般养客者总是敬而远之。

人弃我取,刘縯便先从这群人招揽起。况且,刘縯他豢养宾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造反。这群人既然连人都敢杀,难道还怕造反?

消息传开,亡命之徒纷纷来奔,刘縯“客无所择,皆善遇之”,不出几年,便聚集了数百之众。

看官问了,这天下不是还没大乱吗?哪来的这许多杀人之徒?

杀人者,或为复仇,春秋有复仇大义,延绵至汉,复仇之义不衰;或为任性使气,其时民风尚武,尚武则易于炫耀武力,一次口角,一次侮辱,一个眼神,都有可能导致命案的发生;或为抢夺财物,作奸犯科,不一而足。

杀人之徒众多,固然有杀人者的主观因素,但另一方面,却也是受到了国家的怂恿和鼓励。

一个国家,居然会怂恿和鼓励杀人的发生?然而,似乎还真的是确有其事,问题就出在汉代的频繁大赦上。

据杜钦《汉代大赦制度试释》统计:西汉大赦八十七次,平均两年半一次大赦。王莽一朝大赦九次,平均二十个月一次大赦。频繁的大赦,完全破坏了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使得法律的威严几成儿戏。

换而言之,如果阁下你杀了人,在西汉只需要逃亡两年半,在新朝只需要逃亡二十个月,然后便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如果当场被抓了现行,那算你倒霉。如果没有当场被抓,那就好办了,逃呗。可别说你逃都懒得逃,你还是得逃,你得给官府这个面子,不然,你杀了人照样在原籍大摇大摆地晃悠,官府想不抓你都不好意思。你这一逃,自然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能至少每天管顿饱饭,睡个好觉。嗯,听说南阳的刘縯不错,道上的人都称他为“我的朋友”,他那府上,号称是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伙食差点,床铺硬点,没问题,瞧咱这身体素质。哦,这位仁兄,你刚刚也杀了人,那好,同去,同去。于是同去。

话说回来,做宾客其实是一个相当轻松愉快的职业。他们并没有特定的义务,一般也不从事家务或者生产。而且,他们还保有随时离开的自由。在刘縯这里,碰见大赦,有些宾客便会选择离开,唯一的贡献便是帮助刘家消灭了不少粮食。对这些人,刘縯笑脸迎进,照样也是笑脸送出。而大多数宾客,却仍然会选择继续留下。

宾客被豢养久了,内心难免不安。所谓受人钱财,理当替人消灾。但主人家偏偏也没什么灾,而他们也不能暗中祈祷主人家遭个灾什么的,好让自己因此能一展身手。于是都憋着劲,就等着刘縯一声令下。

要的就是这效果。

但使主人能醉客(二)

刘縯提供给门客的待遇,自然不可能像战国四公子那般奢侈——平原君之门客,“刀剑室以珠玉饰之”;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然而数百门客的衣食住行,即使仅仅维持在一个温饱水准,其花费也是可想而知。

形势比人强,不管刘縯有多么虚荣,多在乎自己好客的名声,在现实面前都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开始组织门客生产自救。

不过麻烦的是,门客们携带而来的,不仅有他们身上的命案,而且还有他们敏感的自尊。如果让门客象农夫那样在田间耕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无疑将会招致门客们的强烈愤怒,认为是对他们极大的侮辱。考虑到他们回应侮辱的方式,很明显此路不通。

从投入产出比来看,种田也并非一个很好的选择。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什么,经商来钱还是太慢?那你还不如去抢了。

没错,刘縯及其门客正打算去抢。他们多的就是暴力,有暴力,当然就要追求暴利。

 第4节

他们首先瞄准的行当就是盗墓。西汉流行厚葬,每座稍有级别的坟墓,都好比是一家地下钱庄。从道德伦理上讲,盗墓未免有些下流,需要做通门客的思想工作。刘縯于是以郭解来举例,那可是汉武帝时最著名的游侠,无数江湖豪杰的偶像,也曾经靠盗墓来豢养宾客。门客们顿时没了声响,既然郭解都做过这事,可见这事并不丢人。

抢完死人,再来抢活人。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凡有道路的地方,就有人流,人流未必无痛,但却一定有钱。刘縯等人瞄准的第二个行当便是劫道。至于劫完道之后,顺便劫个色什么的,这种事情,咱们并不敢说一定没有。劫完道之后,遇见胆敢反抗的,顺便捅上那么几刀,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敢说一定没有。

幼蒙师训,曰:远不赌,近不嫖。盗墓和劫道这两件事,当介于赌嫖之间,不宜太近,也不能太远。

太近,遭殃的大都是同乡之人,于心不安,且容易暴露行迹,传出去名声不好,既然要在本地长混,便不得不顾忌本地舆论。

也不能太远,差旅费用倒是其次,主要是不安全。各地皆有强宗豪族,都有自己罩着的地盘。一旦捞过了界,激怒了他们,真要火拼起来,很有可能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反白白折损了性命。

基于以上考虑,刘縯等人主要活动在以舂陵乡为圆心,一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环形区域。

不管我们如何努力去挖掘刘縯及其门客的人性中的闪光点,但无法否认的是,以现在的价值判断,刘縯及其门客完全应该被称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以暴力巧取豪夺、鱼肉一方。

事实上,强宗豪族为乱地方,扮演着类似黑社会的角色,其权力有时甚至凌驾于官府之上,乃是西汉末年乃至新朝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远非刘縯一个个案而已。

可是,面对这些强宗豪族的嚣张气焰,官府又在哪里?为什么听之任之,不采取任何行动?如果能有幸采访到某位官府高层,而且在同意隐去其姓名的情况下,他将向你透露:其实,他们也是有苦衷的。

首先,要对付这些强宗豪族,势必动用军队,而地方政府并没有常备军队可以调用。自秦朝废除郡县驻军之后,西汉和新朝在地方上也不设驻军(边疆地区除外)。郡县虽然设有都尉一类的军事官职,但其职责往往也仅限于主持都试而已①。

倘若地方长官铁了心要铲除这些黑社会犯罪团伙,他也可以召集受训过的壮丁,临时组成一支军队。但是,类似这样的发兵,必须先请示朝廷,征得朝廷的同意,再由朝廷派使者持虎符前来合符,然后方可发兵。②

如果朝廷未赐虎符而地方长官擅自发兵,此为弄兵,罪同“乏军兴”③,足以处死,严重者,还将收妻子、子女为官奴婢或刑徒。

很显然,极少地方长官愿意麻烦朝廷,尤其是用兵这样的不祥之事。更不会擅自发兵,从而赔上自己的脑袋。是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选择武力镇压。况且,类似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不仅在当地可以一手遮天,有些更是朝中有人,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真要想连锅端掉,只恐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惹怒了某位朝中显贵,最后倒霉的反而是自己。

更为讽刺的是,地方长官并不总是处于主动进攻的状态,在强宗豪族面前,他们并不拥有理当拥有的权威,相反,他们还要成天提心吊胆,担心反而遭了强宗豪族的暗算。要知道,强宗豪族豢养的门客当中,不乏冷血刺客,职业杀手。在他们眼中,只要能报主人之恩,管你二千石的太守,还是一千石的县令,那都只是一刀的事而已。④

①依汉代兵制,国民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

②1973年出土的秦国杜虎符,其铭文曰:“凡兴兵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君符,乃敢行之。”汉依秦制,虎符之制想来相去不远。由此也可看出,即使是一郡太守,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最多也只能发动一支四十九人的军队。

③《汉书…王莽传下》:“未赐虎符而擅发兵,此弄兵也,厥罪乏兴。”颜师古注:“擅发之罪,与乏军兴同科也。”

乏军兴:汉代违反军律的一种罪名。官府徵集物资叫“兴”,乏军兴,即耽误军事行动或军用物资的征集调拨。《汉书…赵广汉传》:“又坐贼杀不辜,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汉书…黄霸传》:“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劾乏军兴,连贬秩。”

④刺客刺杀官吏,在汉代并不鲜见。

《汉书…尹赏传》:“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贿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

《汉书…游侠传》:“河平中,王尊为京兆尹,捕击豪侠,杀(万)章及箭张回、酒市赵君都、贾子光,皆长安名豪,报仇怨养刺客者也。”

但使主人能醉客(三)

正是由于以上重重顾虑,各级地方官员一般都会息事宁人,默认强宗豪族的特殊地位,彼此相安无事,豪族的归豪族,官府的归官府。至于由强宗豪族引发的民愤和冤情,只要未曾惊动长安,那便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非曲直不管。毕竟——虽然他们很不情愿承认——在某些时候,他们还得仰仗这些豪族帮忙维护地方治安。

你得琢磨这些地方官员的心态。他们就好比是一间上市公司,根本不在乎真实的业绩究竟如何,只要交出来的报表好看就足够了。这些官员们的报表,在那时被称作“计书”,由自己填写,在每年岁末,一级级地往上奏报,县奏报给郡,郡奏报给朝廷,汇报一年来自己辖区里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而朝廷对他们的政绩考核,也主要便依据这份计书。是以,即使辖区内民不聊生,盗贼群起,到了计书上,照样是歌舞升平、五谷丰登,这边风景独好。县欺其郡,郡欺朝廷,成了当时的政坛一景。

只要动动笔杆子,写出一份打动上级的计书,便可以仕途升迁,飞黄腾达,试问,又有哪位官员会真的费尽心力去为民除害、造福一方?当时有民谚曰:“力战斗,不如巧为奏。”这则民谚,何尝不也是官员们的心声?

话说回来,对豪族而言,不管怎样,官毕竟是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除非是真给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也不会真的胆敢去刺杀一位朝廷命官。他们也不是傻瓜,物种容易灭绝,可官你杀得完吗?杀了一个,朝廷再派一个,再杀再派,他妈的累死你为止。况且,一旦刺杀朝廷命官,这事就闹大了,朝廷为了自己的尊严,也必须非下狠手整治不可。

既然地方长官已经容忍了强宗豪族,强宗豪族当然也很识趣地投桃报李,以各种方式向长官们表示敬意。于是,经常便有某位官员忽然发现自己的案上多了许多熟悉的金玉,床上多了几位陌生的美女。英雄不问出处,一律笑纳,从此,豪族的便是官府的,官府的便是豪族的。

这种豪族和官府间的交易,早在西汉初期便已开始,西汉末年越演越烈,等到了新朝,这种交易更是到了公开化的程度。

何其愈下邪?说起来,还得感谢新朝皇帝王莽的空前壮举——上自公侯,下至小吏,一律停发工资俸禄。①

王莽是一个天真的老头,他太高估了手下这批人的思想觉悟。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些官员,个个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要么是孝廉出身,孝子廉吏,人品不消多说;要么是太学生出身,饱读圣贤之书,牢记礼义廉耻;要么是权贵之后,根正苗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可就是这些人,怎么会一旦权力在手,就无耻地堕落到贪污受贿、搜刮地方呢?

须不知,肚腹易饱,欲壑难填。纵使高薪养廉,尚且并不可靠,更何况薪水索性低到没有?结果不难想象,史册已有明文:“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供给。”“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

当无数人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钱眼之时,总还是有人在仰望星空,壮怀激烈。偌大的江山,终归残存着几位特立独行的酷吏能吏,将果断出击,整治豪族。而其中的一位,在不久之后便调任到了南阳,要拿刘縯试手。此乃后话,且按下不表。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上,中央政府的权力已然式微,已然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取而代之的,是以暴力和财力为后盾的强宗豪族。数年之后,群雄纷起,豪族争霸,而王莽那貌似强大无比的中央政府,在这种攻击之下,显得是那么地不堪一击。

《易》云:“履霜,坚冰至。”诚不虚也。

①此举空前,但非绝后。南北朝北魏早期也曾重拾此举,然后,便真的是绝后了。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5:

家族生意

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刘秀家族迁居至此已有五十五年。经过五十五年的发展壮大,舂陵乡已俨然是一座壮观的城市,刘氏聚族而居,墙挨墙,门对门,显得吵闹而拥挤。

在这样的环境下,休想藏住任何秘密。刘縯豢养门客、盗墓劫道等等勾当,家族中人一一看在眼里。

 第5节

鉴于亲情的血浓于水以及严酷的连坐之法,一个家族通常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家族中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家族的利益。因此,家族寄望于每一位家族成员的是:他们的行为,无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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