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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十五疑案真相-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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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一到北京,就受到了高度的重视。    
    清朝统治者以异族的身份入主中原,这在一向标榜自己是“中央帝国”,轻视周围蛮夷之族的华夏民族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事实。在他们看来,满洲人统治中原,是野蛮民族凌驾于有着悠久文化和历史的汉族之上,这就好像是青天塌陷、大地分解一样。因此,尽管清朝人已经进入北京即将20年,也成功地击败了几个在江南苟延残喘的明朝小朝廷,但是,在广大的老百姓,特别是南方的读书人中间,对这个异族的抵触情绪仍然很深。他们采用结社交流文学的方式,从事着反抗清朝统治的活动。对这种情况,顺治皇帝生前就已经注意到了,他曾经下令禁止民间文人之间的结社活动,朝廷也曾经通过几次大的案件来打击江南文人的反抗情绪。在和我们的故事发生地相距很近的南京,在一年之前,两个月之内,连续发生了“奏销”和“哭庙”两起大案,被处死和流放的超过百人。    
    那么,对于紧接着出现的同样涉及到违逆的庄氏史狱,清廷自然不会放过。    
    康熙元年(1662)十一月,刑部派一个叫罗多的满族官员来湖州调查此事。经过一番初步审理,庄允城、朱佑明被押解北京,打入刑部监狱。庄允城经过这一番惊吓,再加上拷打,一个月以后就病死狱中。而朱佑明,恰好同赵君宋关在一处,朱佑明知道赵是首先出来告发此事的,便以事成之后以家产的一半相赠,请赵为他掩饰。赵君宋一时心动,便在审讯中说:“此书(指吴之荣所持,到北京控告两家的书)并不完全,我自己就有一部,经过细查,其中朱史氏下就没有朱佑明字样。”浙江督抚一听这话,立刻抄出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辑略》。    
    原来,当时吴之荣上北京控告朱、庄两家,本来只是因为勒索不成,反而受辱,内心激愤所致,与其余参与修订、作序之人无涉,更何况他和同样参与作序的李令皙的关系还不错,哪里会让自己的朋友受到牵连?于是,吴在向刑部检举时,已经将书中记载序文和参与修订者名字的几页撕毁。这样,这些参与者还有蒙混过去的可能。但是,赵君宋那部原刊本的《明史辑略》一出,证据俱在,就无可挽回了。    
    


第三部分:文杀覆巢之下竟得脱

    康熙二年(1663)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城关闭城门,文武官员率领八旗兵丁数百人,按照书中姓名,到各家去捉拿那些参与者。凡是涉及到的人,其家中的大小人口,包括奴婢在内,都被抓获。仅在李令皙家就抓了一百多人,因为正值正月新年,有人到李家拜年,这些毫无关系的人也没能幸免。    
    在审讯朱佑明的时候,朱佑明极力辩白那个所谓的“朱史氏”并不是自己,并说“朱史氏”下面的“即朱佑明”字样,乃是吴之荣假刻上去的。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叫吴之荣来对质,吴之荣倒也冷静,他说:“书上张张都印有‘清美堂’字样,而今这匾额就挂在朱佑明家里!”朱佑明无言以对,因为书中的“清美堂”字样,确实是他自己想光耀门庭而要求刻上的,没想到竟成了祸患。    
    接下来就是审理和处罚。根据有关的记载,康熙二年(1663)五月,刑部将此案上报皇帝,询问处理意见。当时辅佐康熙皇帝的四位大臣以此书诽谤本朝,以小皇帝的名义命令将庄、朱两家和参与编定的人以及那些人的父亲、兄弟子侄凡年纪在15岁以上的七十多个人全部处死。其中,仅凌迟处死的就有18个。而这些人的妻子、姬妾和他们不满15岁的孩子一共几百人全部给功臣家为奴。庄廷鑨早在案发前已经去世,对他的处罚方式是开棺碎尸,墓前的牌坊被捣毁。为了彻底打击那些对清朝统治尚存不满、还留恋着明朝的江南士人,当时采取的措施是凡是这本《明史辑略》中提到的人和他们的亲戚朋友,全部锒铛入狱,同时连那些仅仅是为此书刻板、校对、印刷的人也不放过,甚至连买书、看书、收藏的人也被抓获。    
    就在这么多相关人员都受到牵连被处死的时候,查继佐、范骧和陆圻三个首告有功的人也被抓了起来。其中原因,大约是当时清廷在连续地对付江南士子的行动中,已经有点草木皆兵,连这三个有功之人也不放过。但是关于这几个人为什么后来在那么多人都因此而被处死或流放的情况下反而被赦免,历来的说法很多。    
    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吴六奇的营救”。    
    这个吴六奇,据说是20年前潦倒的时候曾受过查继佐的接济。后来投奔了当时赫赫有名、权势冲天的平南王,成了他手下的广东提督。吴六奇借用平南王的权势,再加上自己的上下打点,很快就有命令叫这三人回浙江候审。没过多久,就有旨意说这三个人虽然没有吴之荣检举坚决,但是也是有功之人,不仅无罪释放,反而分得了朱、庄两家的一半财产。    
    但是吴六奇究竟有没有那样大的本事让这三个人从那许多犯人中被无罪释放出来,还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当时受牵连的人如此之多,吴六奇又有什么能耐能让这三个人转危为安呢?即便是有权势赫赫的平南王做后台,又怎么能保住这三个确实涉案的人的性命?    
    细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那个对我们的故事起着转折性作用的吴之荣,这是由于他始终坚持要从这案子里捞些好处,才使得这个故事发生了峰回路转的变化。而最后,他也确实达到了自己的心愿,因为他有检举的大功劳,朝廷将朱、庄两家的一半财产分给他,还重新任命他为御史。但是或许是老天有眼,这个人的下场十分离奇。据说他得了这许多钱财,没享用几年,一天走在路上,忽然狂风骤起,雷电交加,随后就得了大病,一会冷,一会热,没两天就死了,当时人都传说他是被雷击死的。    
    这显然是后人附会出来以显示恶有恶报的结局,在今人看来自然不具备特殊的意义,但是对于亲身经历那段血腥往事的人来说,或许会有一丝安慰。


第四部分:传奇曹雪芹家世谜案

    说起《红楼梦》,很多人甚至可以对贾、史、王、薛的家世如数家珍。但是说到《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人们认同的是他贫困潦倒的一生,他的父亲是谁?他祖籍何处?他葬在何地?这些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问题也成了红学界口舌之战的缘由。    
    《红楼梦》成书至今,一直是人们热衷的小说,读“红楼”似乎成了一种永久不衰的文化时尚。与此同时,人们逐渐提出了新的疑问:是什么样的作者,有着什么样的经历,才能写出这样传奇的故事?    
    


第四部分:传奇显赫家族为何败落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1724~1764),名霑,号雪芹、芹圃、芹溪、梦阮。    
    他的祖上明末前居住在今辽宁铁岭西南郊腰堡大汛河村一带。在努尔哈赤的后金兵掠地时,曹雪芹的远祖曹锡远被后金的军队俘虏,给多尔衮当家奴,属正白旗包衣(“包衣”即满语“家奴”一词译音“包衣阿哈”的简称)。清朝建立以后,设立“内务府”,负责为皇帝管理财产、饮食、器用等各种生活琐事和宫廷杂物,曹家成为“内务府”的成员。曹锡远的儿子曹振彦因建立军功,官至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盐法道。从曹振彦的儿子曹玺和曹玺的长子曹寅,曹寅的长子曹颙和侄儿曹,三代四人相继担任江宁织造一职。织造的职务,主要为皇帝管理制造和采办宫廷用品,但除此之外,还同时担任替皇帝搜集情报的工作,曹寅就经常向康熙密奏南方各方面的情况,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治安、民情等等。曹家几代人担任这一职务,表明他们跟皇帝有一种特殊亲密的关系。曹玺的妻子孙氏做过康熙的保姆,康熙南巡时还在江宁织造府内接见过孙氏,称她为“吾家老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小时候曾做过康熙的伴读,以后又担任御前侍卫。曹寅在给康熙的奏折中自称“臣系包衣下贱”,说明曹家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对于皇帝来说是奴才,但对一般人来说,则是一个极为显赫的大官僚,是属于最高统治层中的成员。雍正继位后,曹家遭受冷落,曹时受斥责。雍正五年(1727)末、六年(1728)初;曹因织造差员勒索驿站及亏空公款等罪,被下旨抄家,曹被“枷号”,曹寅遗孀与小辈等家口迁回北京,靠发还的崇文门外少量房屋度日。曹家从此败落。经历这样家族变迁的曹雪芹,因此而获得对贵族之家种种黑暗与罪恶的深切体验,这便成为他创作《红楼梦》重要的生活基础。    
    曹寅有很好的文学修养,藏书极富,是当时一位有名的藏书家和刻书家。会作诗词,又兼作戏曲,有《楝亭诗抄》、《楝亭词抄》、《楝亭文抄》等著作。他曾奉旨主持刊刻了《全唐诗》和《佩文韵府》。他跟当时一些著名的诗人和作家如施闰章、陈维崧、尤侗、朱彝尊、洪昇等都有过交往。家庭中这样的文化传统,必定使曹雪芹从小受到很好的文化教养和艺术熏陶。他在《红楼梦》中表现出来的非凡艺术天才,是所来有自的。    
    胡适通过他的代表作《红楼梦考证》,对曹雪芹家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他所编订的曹氏家族世系,也只是从曹雪芹的远祖曹振彦而下,已经考出的人物关系,随着新资料的发现和研究的逐步深入,可探讨和分析的地方逐渐增多。    
    1992年7月,在北京东郊通县张家湾出土了一块曹雪芹墓石。据发现此墓石的当地村民李景柱讲,这块墓石是1968年被发现的,当时“文革”还在高潮期间,乡里为了平掉张家湾镇周围的荒坟,改为庄稼地,才决定把张家湾村西北的窦家坟、马家坟、曹家坟平掉。这三座大坟是相连的,面积很大,曹家坟高出地面有1米多。就是在平曹家坟的过程中发现了这块墓碑,墓碑埋在地下1米多深处。墓石正面刻“曹公讳霑墓”五字,左下端刻“壬午”两字。“午”字已残。在墓碑下面约离地面15米左右的深处,挖出来一具尸骨,没有棺材,是裸葬的,尸体骨架很完整,据说是一具男尸。    
    当时急于要平坟地,特别正是在“文革”中“破四旧”,李景柱自称没有敢多想。他读过《红楼梦》,知道曹霑就是曹雪芹,并告诉了在场的人。当时有一位一起平地的人听说曹霑就是曹雪芹,认为墓里很可能有东西,就下去墓坑里拨弄尸骨,结果一无所获。到晚上,李景柱就与他的堂弟李景泉一起把这块墓碑拉回了家里,埋在院子里。直到1992年镇里规划要发展旅游,建立“张家湾人民公园”,想把周围的古碑集中起来建碑林,因而想起了这块碑,才又把它拿了出来。由于当地没有人研究《红楼梦》,就辗转请来了红学会的会长冯其庸先生,请他来做鉴定。冯先生通过仔细观察勘定,认为这块墓石应该是属于那位文坛巨匠曹雪芹的。    
    墓碑约1米左右高,40多厘米宽,51厘米左右厚,墓碑质地是青石,做工很粗糙,像是一块普通的台阶石,只有粗加工,没有像一般墓石那样打磨,碑面上粗加工时用凿子凿出来的一道道斜线都还原样未动,证明是根本未打磨过,碑面上凿刻有“曹公讳霑墓”五个字,也不像一般碑文的写刻,就像是用凿子直接凿的,因为字体是笔画一样粗细、方方正正的字体,有点类似八分书,但毫无笔意,所以说可能是未经书写,直接凿刻的。总之给人以十分草率的印象。因为刻得很浅,字迹与石色一样,几乎已看不清楚,仔细看看,才可以辨认出来。    
    由此关于曹雪芹的家世祖籍问题,更加引发了学术界一直在进行的争论与研究。其中周汝昌、冯其庸两先生用力最勤,多年来汇集了不少有关资料进行考订。    
    周先生的观点,是曹雪芹上祖的籍贯是河北丰润,在学术界影响很大,虽然此说中有着一定猜测成分,与之商榷的文章也出了很多,    
    如南京师院中文系编的《曹雪芹年表》中说:“雪芹远祖曹世选(又作‘锡远’)祖籍河北省丰润县咸宁里,后迁居东北。”西北大学中文系的《论曹雪芹》一书也说:“曹家原籍河北丰润县,后迁居到东北铁岭卫(今辽宁铁岭县)至辽阳这一带地方。”可见这个说法确是代表了当前关于曹雪芹祖籍的较为普遍的看法。    
    但冯其庸先生的主张,证明当河北丰润曹家的一支迁到辽东,却已是康熙九年的事,认为曹雪芹的上祖则应该就是原籍辽阳、后迁沈阳的《五庆堂曹氏宗谱》的始祖。他的籍贯确是辽阳、沈阳,而不是河北丰润。    
    无论是“河北丰润说”,还是“辽阳说”,双方所能确考的曹雪芹家族的最早祖上,都是见于《八旗满洲始祖通谱》的“曹锡远,世居沈阳地方”。这一记载是最为可靠的。并且证实了曹家在天命、天聪、崇德之间,原是明朝的军官,在明与后金的战争中归附后金,开始隶汉军旗,后来才归入满洲正白旗包衣的。至于曹锡远之上的曹家祖先,从他们的籍贯、事业甚至包括名字,都由于史料的缺乏,仍处于学界各派相互争论的状态。    
    


第四部分:传奇父亲是何人

    曹雪芹的父亲到底是谁?这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根据红学大师周汝昌先生的研究,曹雪芹的父亲,是由曹宣的第四子过继给曹寅为嗣子的曹。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曹雪芹是曹寅之子曹颙的遗腹子。曹颙是曹寅惟一长到成年的爱子,他也深受康熙帝的喜爱与器重,死时只有27岁。关于曹颙的这个遗腹子,在曹入继曹寅一支之后的一封奏折中,有专门的提及: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尔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有人认为曹雪芹很有可能就是曹颙的这个遗腹子。但新的资料的发现又引出了曹天佑这个人,从年龄与身份地位来看,似乎他才是曹颙那个遗腹子。那么曹雪芹到底是哪支所出,就又成了疑惑与探讨争议的话题,直至如今。    
    总之曹雪芹是一位文化巨匠,它博学多才,对诗词、曲赋、绘画、书法等无不喜好和擅长。在《红楼梦》中,被他隐去的时代,其实应该就是他祖辈、父辈和他自己生活的时代,即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大清帝国的鼎盛时期。    
    另外,同在江南主持织造与轮流担任两淮巡盐使的,还有一个苏州织造——李煦。李煦是曹寅的妻兄,是内亲,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曹寅在扬州病故后,其后事都由李煦照料,包括曹寅名下所有的亏空,都由李煦奏请补赔。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颙在京病故,其后事及家庭事务,也是李煦一手照料的。李煦在给康熙的奏折里说:    
    “奴才与曹寅父子谊属至亲,而又同事多年,敢不仰体圣主安怀之心,使其老幼区画得所。奴才谨拟曹于本月内择日将曹颙灵柩出城,暂厝祖茔之侧。事毕即奏请赴江宁任所。”    
    所以要了解曹雪芹家族,是离不开李煦的。    
    李煦的父亲李士桢,是山东都昌人,本姓姜。据杜臻撰《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说:    
    “公本姓姜,世居东莱之都昌。……壬午,从龙辽左,继正白旗佐领西泉李公,即以李为氏。”    
    又有《昌邑县志》记载:    
    “崇祯十五年壬午十二月,大清兵围昌邑,十六日城破。”    
    李士桢就是在这次城破被俘,归李西泉的。其身世略如曹雪芹的远祖曹锡远和曹振彦,所不同者,曹氏是明朝驻防辽东的军官,李氏是昌邑的百姓。两年后,甲申,明亡,李士桢就真正从龙入关了。    
    李煦生于顺治十二年(1655)乙未,长曹寅三岁。康熙十七年(1678)他出任韶州府知府,时年24岁。后来又调浙江宁波府知府,以后又任畅春园总管。康熙三十二年(1693)改任苏州织造,后来又任两淮巡盐御史,与曹寅轮番更替。    
    李煦与康熙也是有特殊关系的。一、李煦的生母文氏,也是康熙的保姆,这一点与曹寅的身份一样,而且曹寅不是生母而是嫡母孙氏作康熙的保姆,这一点来说,李煦与康熙的关系比曹寅与康熙的关系还要近上一层。康熙对曹家的孙氏很亲切,曾称孙氏“此吾家老人也”;而他对李家的文氏也是同样的亲切,李煦在《谢召见李鼎折》里说:    
    “蒙温旨下询及奴才,兼及奴才之母,天颜开霁,宛若家人父子。”    
    在《李鼎蒙允追随哨鹿谢恩折》里说:    
     “奴才九十三岁之老母,复蒙万岁垂慈询及,一家老幼叠受圣主天恩。”    
    在《生母病逝遵遗命代具谢恩折》里说:    
    “窃奴才生母文氏,于十一月初五日忽患内外感之症,虽病势甚重,心神甚清,吩咐奴才云:‘我蒙万岁隆恩,赏给诰封。就是历年以来,汝面圣时节,必蒙问及;即今秋孙儿热河见驾,又蒙万岁温言垂问。我是至微至贱的人,竟受万岁天高地厚恩典。’”    
    以上可见李煦与康熙之间的特殊亲密关系。    
    由于有着康熙帝对曹、李两家的背后支持,以及曹、李两家的彼此呼应,此时的曹家与李家,呈现出空前的繁荣。    
    然而,就在这繁华的背后,已是潜伏着危机。由于曹寅的日用排场,应酬送礼,特别是康熙四次南巡的接驾等等,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的亏空。可以说,曹寅已经给曹家种下了衰败的祸根。    
    


第四部分:传奇眼看他房坍了

    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二月初六,时任两江总督的噶礼参奏曹寅,密报康熙说,曹寅和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请求公开弹劾他。康熙把曹寅看成是“家人”,噶礼要求公开弹劾,康熙当然不会批准。但事关重大,康熙不得不私下谆谆告诫曹寅和他的大舅子李煦,必须设法补上亏空。    
    曹寅面对茫茫债海,已经无法弥补,也没有能力挽回局面。康熙五十一年(1712)七月,一病不起,死在扬州。李煦奏折上说:弥留之际,核算出亏空库银23万两,而且曹寅已经没有资产可以补上。    
    曹寅死后,康熙为保全曹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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