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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从北站驶出,带着新的希望从这座新建成的车站驶出,车窗外已经消失了站台和灯光,将城市那夜的轮廓推向远处。斑驳的灯光在夜色中如泪珠闪烁。此情此景最易唤起人的伤感情绪。郎国任贴在窗玻璃上的目光极不情愿地被疾驶的车轮拉松了,割断了,无奈地破碎在一片茫然的暗夜中。
别了,沈阳!什么时候再能回来?
第二节 昨日重现
晃荡着的列车像个特殊的大摇篮,不知什么时候就能把生命从现实摇入梦境,而后又能从梦境拉回现实。39岁的郎国任进入了人生最为成熟的年龄了。在他身上,这种成熟体现的最为充分的标志就是爱沉思,爱回忆。他在这种现实与梦境的交替中徜徉。
像50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一样,郎国任的童年是涂有着文革那种特殊年月的色彩的。彩旗、标语、锣鼓、游行,大场面的闹哄,大潮流的激荡。那时的孩子是缺少管束的,读书无用论,什么有用呢?最有出息的便是文体特长。郎国任的家是在大东区,是黎明机械厂的宿舍。黎明机械厂是沈阳赫赫有名的大厂矿,在那个年月,大厂矿总是令人羡慕的。游行时,队伍浩大,文娱体育各路人才云集,总有文艺演出,总有球类比赛,就是厂里的俱乐部也比一般的厂矿俱乐部要气派得多。或许正是受到这种环境熏陶,郎国任从小就爱好文艺。他兄弟姐妹一共五个,父母收入都不高,所以,家庭生活很是拮据。他先是学吹笛子。那时候好多孩子都学吹笛子,因为笛子在所有乐器当中是最便宜了,几毛钱就能买一支。他的同学当中还有几个爱吹笛子,有的学得比他还早,当然吹得比他好一点。比他吹得好的同学就爱在他面前显摆,每到这时候郎国任就格外严肃。他可不能眼看着别人比他强。他从小就争强好胜,干什么总得比别人强才能。而且,他总爱跟人家比。他的儿子郎朗就有这个特点,爱跟别人比,越是比他学琴早的人越是比他弹琴好的人他就越是有比的兴致,一定要比过你。今天比不过还有明个,终有一天要比过你。郎国任不是那种盲目攀比,他很有头脑,很有心劲,没事就爱琢磨,他总能琢磨出名堂来,因而,他超过那个爱显摆的同学一点不奇怪。问题是' 正巧当时学校要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选人时,郎国任蛮有信心。大有舍我其谁也的架式。学校里再没有别人比他的笛子吹得好了。却不曾想宣传队要了那个同学而把他排斥在外。他第一次觉得不公平。其实,他这般好胜,把比他强的人一个个比下去,能不遭致人家的嫉妒?好像从此命中注定了将有嫉妒伴随他一生。当他儿子在大踏步超越周围弹琴孩子时,嫉妒的怪影就是笼罩着他,他来到北京后第一次受到的最大打击——老师不教郎朗了,那就是来自一种嫉妒的力量。可以说郎国任是被嫉妒害苦了。但是,也正是因为不断的嫉妒造就了他顽强上进的不屈不扰的个性。从小他就不服输。不让他进宣传队,他就组织了几个同学去市政府找市长,要求市长批准他们自己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他们来求见市长是有所准备的,每人能背100 条毛主席语录,要背给市长听。人家瞅他们几个毛孩子怪可笑的,就想法糊弄他们说市长没在,外出了。问得啥时候回来?接待的人说起码得一个月。一句话就把几个小学生唬住了,那几个孩子没了主意,就瞅郎国任,等他拿主意。郎国任动了心眼,他说他不相信,见不到市长就不走。人家怎么哄他他也不走,结果,他硬是没走,在市政府大楼里过了一夜,到底拜见了市长。这是他童年时代最为自豪的事情,在当时传为佳话。那年他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想组织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愿望虽然未获批准,但是,他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由此被学校的军乐队接受了。军乐队比宣传队更有派,在全市都很有名。
郎国任能吹笛子还能唱歌,还能指挥,在小学时就出尽了风头。他还嫌不过瘾,便练起了二胡。他开始学二胡时纯粹是白手起家。当时商店里摆放的二胡并不贵,十元二十元就能买到一把。但是,郎国任没这笔钱买,就只好自己动手制做。他做的二胡竹筒比京胡稍粗一点,用一张青蛙皮绷住,弓弦也是自制的,把竹棍用火烘烤软了弯成形,再偷偷从马尾巴上剪下一络,这可是个挺危险的活儿,弄不好要被马蹄子伤着,还得提防着让车老板子看见。自制的二胡拉起来声音也真不赖。每天吱吱呀呀地拉着自制的二胡倒是别有一番兴味。在他的记忆中,只管妈妈要过一次钱。只那一次就让他刻骨铭心。
那是上小学时,他特别痴迷踢足球。天天在操场上撒鸭子奔跑,几天下来就把鞋踢坏了。他看到别的同学穿着新买的白球鞋,羡慕不已。回到家后他就管妈妈要。妈妈不同意,他就哭着叫着,蹦着高管妈妈要,不给不行。他宁肯不吃饭不睡觉,也一定要钱买白球鞋。他把妈妈闹腾火了,一气之下操起赶面杖吓唬他:你再闹我就打死你!他更高的声调喊叫:打死我也要买!妈妈犹豫地把赶面杖抡起来,以为他能躲闪,可是,赶面杖落降下来时,他不仅不躲还挺身迎了上去。结果,赶面杖打在了他的胳膊上。
母亲在2 岁时就失去了父亲。母亲的父亲是张作霖大帅手下的一个团长。在一场战斗中悲壮地战死沙场。从母亲这一赶面杖来看,英雄的热血似乎并未凝固。母亲是个女强人,她有文化,爱好文艺。她爱唱歌,郎国任从小就喜欢听母亲唱的《三杯美酒敬亲人》《渔光曲》《芦生恋歌》《阿哥阿妹情谊深》等。母亲很有办事能力,当过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这一赶面杖打出去之后,就后悔了,她怕打坏儿子。儿子像英雄一样顽强不屈,终于迫使母亲让步了。
郎国任如愿以尝地穿上了新球鞋。为此,挨这一赶面杖也值。新鞋除了让他兴奋之外,还使他增加了另外一种和他同令的孩子不同的感受。他知道珍惜东西。他那双鞋总是自己刷得干干净净,总是怕别人踩脏。而且,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管妈妈随便要钱买什么用品。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或许正是因为清贫,使得郎国任过早地具备了奋斗意识。他从小就不依靠任何人,全凭自己去把握命运。父亲给他的童年带来的并不是自豪,而是自卑。家庭出身是破落小地主,还有海外关系,他的大爷在台湾。台湾,那是一个一提起来就让他头皮发麻的字眼,他最打怵的就是填表。而那个时代偏偏总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表格让他填写,面对这种表格,每一次都使他这位刚强的少年的内心受到了深深的刺伤。出身的十字架像一片厚重的乌云始终盘旋在他的头顶上,让他憋闷得很。他那么渴望出风头,却偏偏加入不了红卫兵。全班那么多同学几乎全都戴上了红袖标,这让他无比羡慕。除了受到的压抑之外,更激发了他的上进心。他痛切地意识到自己的出路只能在业务上,必须具有超人的一技之长,否则他将永无出头之日。他比任何人都下功夫。每天天不亮,他就爬起来练二胡。功夫没少下,但因为没有正规拜师,总是长进不大,这使他很苦恼。他渴望拜师学艺,可是,到哪里找老师呢?也许苍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傍晚,他正从学校往家走,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阵悠扬的二胡声从远处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那声音美极了,使他简直不敢相信会是真的。当时是夏天,马路牙子上坐了好多乘凉的人。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顺着二胡声音找去。伴着凉爽的晚风,这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切。多么熟悉的歌啊!“向着北京致敬,向着北京致敬,”这正是他天天在练的歌,可是,为什么人家拉得这么好听?这是什么人在拉呢?他穿过一条小胡同,绕到大鸡仔合作社的后院,发现了这个拉二胡的人。楼上的窗户洒过来的灯光并不很亮,却把他勾勒得比较清晰。他端坐在一把小板凳上,好像是那种能折迭的小马搭子,摆出的姿势一看就是拉二胡的派头。二胡架在腿上,头微微低垂,一手揉弦,一手运弓,那声音丝丝缕缕地绕住了郎国任,他就像被绑住了似的,再也迈不开步了。直到人家拉完走了,直到楼上洒出来光线的窗户完全都闭了灯,变得一片漆黑,他才意识到该回家了。肚子早就饿了,不过这时候他才觉察到。从此,他天天到这里听人家拉二胡。他不敢靠前,只能用心去听去悟。他这是在偷艺,他怕人家烦,每次都躲在暗处。躲在暗处的小家伙知道在明处拉琴的人是沈阳有名的拉二胡的,名叫刘万生。他仰慕已久,却只能默默地躲在一边听人家怎么拉。同样一首歌,人家一拉就那么有滋有味儿,可轮到自己拉时,就没这种味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有一次,他完全被陶醉了,居然忘了隐藏自己,而是跟着二胡哼唱起来,越来声音越大,突然,二胡声嗄然而止,那边传来声音:是谁躲在那里啊?他听人家喊他,心里边打鼓似地慌跳。他像犯了错误似地一边嚅嚅应答着,一边从暗影里走出来。其实,从郎国任第一次偷艺开始人家就觉察到他了,只不过看他是个小毛孩子而没有搭理他而已。原以为小孩子不过是图个新鲜,听一听就得一走了之,却不曾想他还天天都来听,竟然一连坚持了一个多月。他这才意识到这不是个一般的孩子。仅凭这份毅力和心劲就赢得了他的喜欢。刘万生问他怎么老听不走呵?他说他很喜欢听,听不够。人家又问他有什么好听的,天天听还听不够?他说越听越爱听。在他眼里刘万生就是大师了,所以,他非常仰慕。见人家对他的态度很和霭,便提出了想跟人家学二胡。刘万生没有拒绝,收下了他这个学生。郎国任欣喜若狂。他心急,恨不得能把那些好听的曲子《年关》《赛马》《手拿枪,心向党》等一夜之间都学会。特别是《手拿枪心向党》是当时非常流行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人哼唱着手拿枪心向党。郎国任想如果学好了这个曲子,那到学校一拉,肯定震倒一片。
然而,刘万生就像故意不让他快点学似的。他让他练最基本的功法,运弓,揉弦,天天都是这般单调,不允许他拉曲子。他有点忍不住了,以为老师故意拿一把。他为了感动老师,就天天到老师家帮干活。他很勤快,见啥活干啥活。老师当时正在处对象,有个女的总来。他太小,也不明白这些,看到老师跟那个女的坐着也不知道躲出去,呆在屋里只管埋头打扫房间。这不有些碍事吗?不过,他的这种小小苦心老师当然明白。刘老师非常认真地跟他说,必须打好基本功,二胡就这么二根弦,为什么会变幻出非常美妙的声音来呢?就得靠基本功。练不好基本功是不可能拉好琴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功到自然成,功不到就想成,这是没门的。一番话在郎国任身上真正起到了作用。他对二胡有了真正的理解。原先他想找老师学拉二胡就是急着想学拉那些好听的歌。却不曾想二胡竟然有着如此深奥的道理。这种意识对于郎国任后来的人生道路有着重要的作用,即便他后来与郎朗研究钢琴时,都还受益无穷。
郎国任忍着单调和寂寞天天苦练基本功。夏天热得全身冒汗,二胡架在腿上,硬把皮肤磨出一个大疥子。胡琴稍稍一触,疼得钻心。那疖子越鼓越大,他发起高烧,烧得迷迷糊糊,爬起来还抓二胡练。这一病,他整整11天没有上学。他在病中拉起了《年关》,拉得如泣如诉,惆怅万转,正在干活的母亲放下手中的活计出神地听着,听着听着,母亲的眼泪从清癯的面颊上流淌下来。母亲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倾听,也是第一次这么被感动,起先,母亲并没有认为儿子把二胡当事业干,后来,她发现儿子把拉二胡当成命了,她不仅是感动简直就是受到了震撼。于是,母亲到商店给儿子买了一把真正的二胡。当母亲把二胡递给儿子时,儿子乐得蹦高了。这把二胡当时50元。对于这个普通人家而言,50元是笔巨款了。勒紧裤带挪出这笔巨款成全了儿子,这是一位有见地的母亲,是位通达事理的了不起的母亲,她赢得了儿子深深的敬重。直到如今。
有了一把好二胡,郎国任如虎添翼。他练得更勤奋更狠了。刘老师对他的进步很满意,于是开始教他练曲子。还是非常严格地教,仅那句“手拿枪心向党”他就拉了二个多月。他自己没拉烦倒是把每天到小树林来晨练的人听烦了,人家问他怎么就会拉这一句。
功到自然成。郎国任的二胡在沈阳第一中学很有些名气了。他们郎家的五个孩子个个都爱好音乐,但是能够拿出手的只有三个:二姐打洋琴,弟弟吹笛,他拉二胡,三个人同时登台,可谓一个郎家军了,也真够风光了。然而,在那个以政治为第一标准的年代,他们虽然拉得好吹得好,却仍然不能摆脱压力。那时不像现在,各个中学比得不是学习而是文体水平。他们学校很重视宣传队。服装是清一色的黄军装,配上左臂的红卫兵袖标,往台上一坐,让灯光一照,一排排刷齐,很是帅气。那种精气神儿。郎国任本来腰板就背直,在台上就更是直得令人眼气。他最得意的时候是坐在台子正中进行二胡独奏《手拿枪,心向党》。二胡和他的腰板一样拔得直溜,弓随心走,心随党走。每次台下都响起热烈的掌声,一再返场。他拉《年关》时,那弦揉得让人心颤,他把刘万生大师的绝活儿学到手了。演出结束后,领导上台接见演员,和他握手时,领导总是笑眯眯地和他多握一会儿,夸他拉得好,并鼓励他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当好革命接班人。他为学校争了光,学校领导跟在上级领导的屁股后边,满面风光。领导们以为他是个红后代、是颗好苗子,却不会知道他是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他还不是红卫兵。他的胳膊上戴的那个鲜艳的红袖标是临时管别人借的,演出结束,就得立马摘下来还给人家。
每次演出,他都得如法炮制,于是,借了还,还了借,不厌其烦。有一次,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外宾来到沈阳参观学校,市里边指名让他们学校接待。他们学校的宣传队在全市出名,参加这种演出得提前开个会,就是所谓的战前动员。那时候干啥都像作战,崇拜解放军嘛!演出前,郎国任就到处借袖标。由于这种活动全校师生都得参加,就都得着装入场,都得戴红卫兵袖标。不是红卫兵的没几个,这时候学校领导也格外宽容,允许不是红卫兵的学生戴袖标。不是红卫兵的学生都得忙于借袖标,就把袖标借紧张了。郎国任每次管那位借袖标的人这一回不能管人家借了,因为人家也得戴红袖标入场。怎么办呢?他瞪着两眼借不到。眼见就要到演出时间,人家都着装一新,清一色的黄军装洗慰得平平整整,配以左臂的红袖标显得格外醒目。他们兴冲冲地来到大礼堂集合。唯独郎国任没佩戴红袖标。他是台柱子,不戴红袖标可不成。结果还是管宣传队的老师出面帮他借了一个袖标。从这以后,他倒是放下心了,每到演出时,没有袖标,他不着急,总有人帮他着急想办法的。总去借也不是个事儿,发展他加入红卫兵吧,也不够条件。咋办呢?办法还是有的,学校特批给宣传队一块新袖标,与道具放在一起,专供演出时郎国任佩戴。那袖标因为和道具放在一起,没几天就弄得皱巴巴的,影响了神圣感。如果不是到了重要场合,必须标戴袖标,他就不戴,他嫌麻烦。据郎国任说,他是全班最后一批加入红卫兵的。那还是因为下乡学农时,他有幸跟学校的红卫兵团长分在一个屋住,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无话不谈,建立了友谊。郎国任是何等聪明之人,他自然能够赢得团长的好感。他这才近水楼台后得月了。如果不是有这个接近团长的条件,天知道他得何年何月才能加入红卫兵组织。
郎国任是1970年毕业的。他没有下乡,而是留城等待分配工作。有两类人比较走运能分到好工作:一类人是那种会拉关系,走后门的;另一类就是有超众特长的。郎国任就是属于后者。他当时的二胡已经在沈阳市崭露头角了。他还没等毕业,就被中捷友谊厂盯上了。中捷友谊厂的宣传队在沈阳的厂矿企业中是很有名气的。郎国任也很希望自己能分到那个厂子。凭着他的一技之长,分配到一个大厂矿的宣传队是应该不成什么问题的,何况中捷友谊厂已经跟他提前打好招呼了,一毕业就到学校来要他。
消息不胫而走。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无论出于什么心态,只要有人问他这件事,他就总是搪塞说这是没准的事呢!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感觉,凡是遇到这种好事时,他都不会顺利得到,不定又会出什么岔了。果然,明明说好的中捷友谊厂的宣传队并没有把他要走。这是因为政审时,他不合格。校长如实向厂方来人秉报,郎国任家有海外关系,而且是台湾关系。这在1970年是断然不可能的。所以,他二胡就是拉得再好,也是无法进入大厂矿的,只能屈尊分到大集体的小厂子——沈阳第四标准件厂。一听到第四标准件厂郎国任心里边就不是滋味。第一标准件厂他都未必爱去何况还来个第四呢?但那时候能找到工作已经不错了,还怎么能挑肥拣瘦呢?
这哪里像工厂呢?矮趴趴的小平房没有一点大工厂的气派。一看就知道这是住家的那种房子临时改成了车间厂房。院子也不很宽敞,地都没有铺平,原材料什么的乱七八糟,堆放的东西比他的心情还糟。他被领到一间设备简陋满是灰尘的车间门口时,便愣在那里不肯往里进了:就在这里干活?这是人呆的地方吗?他作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命运从此就将放置在这样一个地方。屋子里灰暗,墙壁怎么脏成这副奶奶样。几台车床也是脏兮兮地摆放着,旁边还堆着蓬松的铁屑。泥土地本来是黄的却被不知道是哪辈子的机油浸成了一片片湿润的黑渍,每一脚踩上去都想躲开来,却就没个干爽的地方下脚。还得提防那随处可见的铁屑,东一卷西一堆的。窗玻璃大部分破碎,残剩的玻璃上残留着红漆大字,因为残缺已无法辨认那些受了伤的红字。
噪音随着车床一同响动。每台车床前立着一个人,人的衣着也和车床同样灰暗。他敏感地意识到自己马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