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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论证「无神论较(有神论)为合理”。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指责。反方有什么必要
去论证一个反方没有必要去论证的命题?韩那先生是辩论的正方;正方的论旨是
「有神论较无神论为合理”;笔者是辩论的反方;反方的论旨是正方论旨的否定;
即「有神论较无神论为合理”这个命题的否定这个命题的否定就是「有神论并非
较无神论为合理”;而不是「无神论较有神论为合理”。
(2 )四两拨千斤《鱼乐》说
:「他〔反方〕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
;把对方所谓‘支
持神存在的论点’放在一边不加讨论
;然后把重点放在澄清‘神的定义及其属性’
的问题上”这段批评说反方把正方的论点「放在一边不加讨论”;那大概是指反
方没有逐一反驳韩那先生的六个论证吧。但是「没有逐一反驳”不等于「没有反
驳”。事实上从记录可知;反方已经作出「一刀了结式”的整体性的反驳下列
a、b
两点;第一点申述不予逐一反驳的原因;第二点指出无须逐一反驳的理由。
a.逐一反驳是不智的韩那先生提出六个论证;我看那六个论证无一能够成立。
就以第一个论证来说;该论证的大旨是:由于价值判断是客观的;所以上帝存在。这
个论证的毛病在于:第一、价值判断是否为客观的;这是一个极富争议性的问题;
至今未有定论。韩那先生用一个未有定论的观点作为前提;那就使得他的论证缺乏
说服力第二、退一步说;即使价值判断是客观的;可是怎能由此推论「上帝存在”
呢?假如价值判断可称为客观的;那么(譬如)数学判断就更可称为客观的;但我们
能够由此推论「上帝存在”吗
?「由于‘
1+1=2’等数学判断是客观的
;因此上帝
存在”;这个说法能成立吗?韩那先生的其他几个论证也是一样;要一一驳斥是不难
的;不过要花不少时间;那就会陷自己于被动;被对方牵引住;跟着对方提出的一大
串论证走而结果把规定的时间用尽。
这在辩论会中是非常不智的。
此中关键;在于提出论证通常只需要较少的时间;反驳论证则需要较多时间。当对
手提出「由于
P;因此
Q”这样的论证时;你如果要反驳;便不能单单断言「P 推不
出
Q ”;你还须要加上解释
;解释
P 为什么推不出
Q;否则你的反驳在一般听众听
起来就不够说服力。然而一一解释是要耗费较多时间的。我们不妨试试反驳下面一
个大有毛病的论证;看看若要解释那仅含三个句子的论证有什么毛病
;须要用多少
个句子去说明该论证就是:
有枝牙刷胜过没有任何东西;
没有任何东西胜过有个太太;
因此有枝牙刷胜过有个太太。
b.逐一反驳是不必要的
韩那先生的每个论证都含有「上帝”一词
;我的论辩指
出他对这个关键词语的意义没能作出适当的厘清;并解释了为什么这样会构成其
论证的致命伤。
一经揭示出那六个论证共同有的致命伤;即无异给了那六个论证以致命的一击
当你能够一刀就把众多的敌人全部了结时;你是无须把他们逐个砍死的除非你
是虐待狂;那就另当别论。同理;当我们揭示了一堆论证全讷注'ㄕ闭
Y个致命的破
绽时;我们也无须费神去逐个再驳一次我们无须像一个怕得要死的「神经衰弱惧
内者”那样;在太太死了之后还要「以防万一”:坚持要把太太先行火葬然后再拿
骨灰去土葬。我们不
必多此一举;对吗?
三、上帝与石头
在九月辩论中;笔者对「无所不能(的上帝)”这个概念提出质疑:「上帝能否造出
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以下称为「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鱼
乐》就此问题提出批评说:「所谓‘造一块连他自己也不能举起的石头’ ;是一个
一千年以上老掉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
论;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
有支牙刷胜过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任何东西胜过有个太太;因此;有支牙刷胜过有
个太太。
这短短的一段话(姑称之为「。。。。。。老掉牙。。。。。。”);有一长串的毛病兹列举如下。
(1 ) 不相干说某某命题「老掉牙”;这跟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毫不相干。一个命题
是否「老掉牙”是一回事;该命题是否正确却是另一回事「1 +1 =2 ”、「耶稣在
伯利恒出生”等等陈述也是「老掉了牙”的命题 (如果命题也有所谓老不老掉了
牙的话);但由此即推论或暗示该等命题为不确当;这种论辩方式本身才是不确当
的。
(2 ) 无的放矢在逻辑中;「命题”指有真假可言的陈述。可是「造一块连他自己
也不能举起的石头”并不是一个有真假可言的陈述 ;而只是一个谓语(缺主语)。尽
管以同情的了解去看;也无法确定当《鱼乐》将这个谓语叫做「命题的时候 ;那究
竟是指「上帝能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呢;还是指「上帝不能造出一块自
己举不起的石头”。但无论其所谓的「命题”指这两个陈述之中的哪一个 ;《鱼乐》
的说法都是无的放矢;因为此说法意味着反方肯定了这个命题而《鱼乐》却要反
驳这个命题;然而反方根本没有肯定这个命题反方仅仅提出了一个质疑 :「上帝能
否造出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这是一个问题;不是一个命题。
(3 )误解逻辑「这个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鱼乐》这个说
法是错谬的。很多人都以为「前提若假则结论必假”;其实这是一种流行的错误观
念;是对逻辑的误解。一个逻辑上对确(logically valid)的论证;只保证前提若真则结
论亦真;但不保证前提若假则结论亦假。例如;从「所有狗都是人 ;孔子是狗”这组前
提可以推出「孔子是人”这个结论。此论证的前提是假的;但其结论却完全真
确。(3)
(4 )窃取论点的谬误整段「 。。。。。。老掉牙。。。。。。”所含的「论据”是什么呢 ?从文脉看;
就是「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原文:「。。。。。。否则也就不是无所不能了”)。可是;以此为论据来反驳九月辩论的反
方;那就犯了逻辑上称为「窃取论点”的谬误;即是把不能视为当然的论点视为当
然;详言之就是先下结论;设定了在讨论的语境之中恰恰有待论证或有待证明的论
点;即「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这个说法在九月辩论中;反方对这个说法提出质疑;
这个说法在该辩论里正是一个有待论证的说法但现在《鱼乐》却视此说法为当然 ;
将这个说法用做论据;企图以此回应反方的质疑;而反方所质疑的刚好就是这个说
法这么一来;《鱼乐》便犯了窃取论点的谬误。
【附:子矛子盾法】笔者教「思考方法”这个课时 ;助教常说最怕碰到学生提出似
是而非的讲法一个言论倘若明显错误;你只消直指其非;大家就会明白。但要破斥
似是而非的言论就最考功力了你单单说「那是错误的”;别人不会心服。
然而要指出毛病在什么地方吗;却又殊不容易;因为个中毛病每每是紊乱扭结、夹
缠不清的;要一一拆解就十分费煞心思。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试用我戏称之为「子矛子盾法”的技巧去对治 ;那就是以子之
矛攻子之盾;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策略可望能够点醒对方明白自己
之非。「。。。。。。老掉牙。。。。。。”一段话就有似是而非的性质 。这段话只含四个短句;但句句
都有毛病其个别的毛病已在前面剖析过;至于其整体的毛病;则在于似是而非。如
果这种「驳论”对九月辩论的反方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驳斥的话 ;那么;下面一番
似是而非的说法对《鱼乐》一文也算构成了一种有效的驳斥了 :「《鱼乐》里面有
许多老掉了牙的命题;问题在乎这些前提并不成立;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否
则也就不是逻辑了(「子矛子盾法”展示完毕。)
按:对于我的辩论立场来说;我不必断定「上帝无所不能”这句话有矛盾;我只是
要指出「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有不善 。。。。。。的上帝”这个概念有疑点 ;有必要厘
清。准此;「上帝与石头”的问题对我的立论而言并不是关键所在 ;而只是我在质疑
上述概念时顺手用的一个例子。另有许多例子都是随时可用的;比如:「上帝能否创
造一种永不能被毁灭的东西?”此外 ;在辩论中我还举了这个例:「无所不在的上帝
是否也在这个扩音器之内;也在我们的耳朵及大肠之内?这个疑问轮到韩那先生
答辩时;并没有得到答覆;仿佛我从没提出过这个疑问一样。
四、上帝超越逻辑?
「上帝与石头”的问题;旨在质疑「上帝是无所不能的”;质疑这个说法是否隐含
逻辑矛盾。有的教徒一旦发觉自己关于上帝的说法被批得无法回应、陷于理屈词
穷之境(特别是陷于逻辑矛盾之中)的时候;就会发起蛮来;忽来一句:「总之;不管怎
样;上帝是超越逻辑的。”《鱼乐》有关「上帝与石头”的评论;也是突然一转;用了
这种公式来作总结:
「质言之;上帝是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的;因逻辑只能限制人;却不能拘束神。”
这是一种颇为流行的论调;值得细加分析如下。
(1 )语意暧昧「上帝超越逻辑学的矛盾律”、「逻辑不能拘束神”一类的说法究
竟是什么意思?「某甲作奸犯科;却能逍遥法外;法律也不能拘束他”、「某乙犯法被
捕;却能越狱逃去;监牢也无法拘束他”、「某丙虽结了婚;但经常在外头花天酒地 ;
他的太太也拘束不了他”。。。。。。这些说法我们知道是什么意思;然而「逻辑不能拘束
上帝”却是语意暧昧甚至是毫无意义的 。你能指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你能解释
清楚何谓「上帝超越于逻辑学的矛盾律”吗?
(2 )代价设若申辩者宣称:「上帝是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的;意思是说 ;
上帝在思想和说话时可以违反逻辑的矛盾律”(称此论调为「矛盾超越论” )那么;
在此解释下;「上帝超越矛盾律;不受逻辑拘束”之说就只是废话而已 ;因为任何人
在思想和说话时都「可以”违反矛盾律(谁都「可以”说些自相矛盾的话;世上不
是有很多人说话自相矛盾的吗?);只不过违反了矛盾律就要付出代价吧了。其代价
就是:那违反了矛盾律的思想和说法是必然错谬的 ;因为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
盾;而自相矛盾的陈述是必然为假的。例如「李白写过诗并且没有写过诗” ;这个自
相矛盾(违反了矛盾律)的陈述就是必然为假的。
(3 ) 上帝与矛盾讨论到此;有些申辩者会说:「世人违反了矛盾律固然会自相矛
盾;但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会自相矛盾”可是这样的申辩全然站不住;因为:
第一、如前所述 ;违反矛盾律即等于自相矛盾;所以「上帝违反矛盾律却不自相矛
盾”就等于「上帝自相矛盾却不自相矛盾”;而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一个陈述如果自相矛盾;任谁说出来都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说法;不
管出于上帝之口(如果上帝有口的话)还是出于凡人之口;都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假
如基督教的上帝对你说:「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并且可以有别的神。”或者伊
斯兰教的「真主”对你说:「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
妻;而且你们不可以那样做。”这时你会觉得摸不着头脑;无所适从;对吗?那是由于
这些话违反了矛盾律;是自相矛盾的纵使出于上帝或真主之口;仍是违反了矛盾
律;仍是自相矛盾。
(4 )混淆了「上帝”与「关于上帝的说法” 所谓「上帝超越矛盾律 ;不受逻辑拘
束”;这种论调常被用做绝境中的遁词。持此论调的人;往往是在发觉自己关于上帝
的说法有逻辑矛盾时;就企图倚赖这种论调来蒙混过关。许多教徒都混淆了「上帝”
和「关于上帝的说法”;以为如果上帝不受逻辑拘束;那么他们关于上帝的说法也
不受逻辑拘束(于是可以信口开河;从心所欲了?)。但是「上帝”并不等于「关于上
帝的说法”。刚才已破斥了「上帝不受逻辑拘束”一类的论调 ;至于「关于上帝的
说法不受逻辑拘束;即可以违反矛盾律而不自相矛盾”;这种论调更明显是荒谬的。
例如「上帝存在并且不存在”;这个关于上帝的说法就是违反了矛盾律的 ;你能说
它没有自相矛盾吗?
总结言之;当矛盾超越论者企图用矛盾超越论做挡箭牌 ;以掩护自己所犯的逻辑
错谬时;他们所持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的挡箭牌一个什么也挡不住(尤其挡不住
箭)的「挡箭牌”而已。
五、信仰马脚及其他
《鱼乐》最后一段说 :「总的来说;李博士的大言炎炎;虽然号称‘击败’了韩那氏
的信仰;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Secularism)
的窠臼!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
的宗教;不可不察!”
(1 )莫名其妙《鱼乐》批评反方「却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这种批评
与前述「李博士却未说出‘无神论较为合理’”那种批评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
是莫名其妙。反方有什么必要「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呢 ?在九月辩论中;反方
的论旨无非是「有神论并非比无神论合理” 。至于「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这根本不是反方须要做的工作。反方有什么责任去做他没有责任去做的工作呢?
(2 ) 世俗主义?《鱼乐》跟着说 :「这正陷入现代‘世俗主义’ (Secularism)的窠
臼!”有什么理由可用贬义词「窠臼”来指称世俗主义 ?《鱼乐》没有给出任何理
由。且撇开这点不论。什么是世俗主义?原文在这个词后边附上英文;表示以
secularism一字为准。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北京;1986 年版);secularism是
指「注重现世而不注重死后世界的一种社会运动〔或思潮〕 ”。「世俗主义”的意
思
既如此;反方在九月辩论中的发言跟这个主义有什么关系?退一步说;纵然反方的
论旨属于世俗主义;那也不能构成批评的理由;因为《鱼乐》并没有论证世俗主义
有何不妥。
(3 ) 一种宗教?《鱼乐》接着说:「无形中;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
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不可不察的是:
(a)这里的「这”字 ;照文脉看;可指「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 。但为什
么「没有提出另一个更高超的信仰”就是一种信仰 ;而且还是一个宗教;那是无法
理解的
(b)试以同情的了解去看;将「这”字解释为指称世俗主义
。在此解释下;「这(世
俗主义)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就不算是无法理解的;可惜与反方的论辩
毫不相干;因为反方既没有援用也不是要去证护世俗主义。
(c)最后;若把「这”字解释为指称反方的论旨;那么《鱼乐》的说法就不算毫
不相干;然而却是匪夷所思的;因为此时该说法等于宣称反方的论旨「有神论并非
比无神论合理”乃是一种信仰;而且是「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
。
当我们对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合理程度加以评估;进而判断前者并非比后者为合理
时;如此便算做构成了一种信仰和宗教;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
【按:考虑这个说法:「互选就是互相鼓励参加世界小姐竞选;互助就是互换贤内
助。”这个说法可视为歪曲了「互选”和「互助”的词义歪曲词义是一种文字把
戏;拿来开玩笑是无妨的;但对于思考和讨论则往往有害(有误导性)。若将任何判断
都叫做「信仰”
;甚至叫做「宗教”
;那就是歪曲了「信仰”、「宗教”等词的词义
。
一般来说;任何人都要下判断。假如任何判断都是信仰;而且构成宗教;那岂非任何
人都是教徒了?全世界的人都是教徒这不过是某些教徒的主观愿望吧了。】
(4 )最后的马脚《鱼乐》的结束语
;含自相矛盾今揭示其自相矛盾之处;以结束本
文对此文的批驳。
刚才分析「这也是一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信仰
;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
教”这句话时
;还剩下最后一点没有驳斥;那就是:这句话是自相矛盾的。所谓「没有
宗教信仰的信仰”;无论那是什么;至少不是一种宗教信仰。但当我们说某种信仰构
成了一个宗教(「一个比其他的宗教力量还要大的宗教”)的时候;那就意谓该信仰
是一种宗教信仰。「某某信仰是宗教信仰并且不是宗教信仰”
;这就是《鱼乐》的
结束语所
含的矛盾如上所言;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必然错谬的。很多没有学过逻辑的人都懂
得这个道理;起码知道自相矛盾是致命伤。写了情信就拿去复印留底的人;或许就
是为了写下一封信时可拿来参考;防止自相矛盾;以免露出马脚呢。不知《鱼乐》在
结束时露出的这只马脚;如何收藏?
第Ⅱ部分: 诡辩与思辩
一、顺手一刀破盲辩
如前所述;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例示思考方法的运用;并由此引到对思辩之道作一
探讨。兹承接前面「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顺便破斥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诡辩;以此
作为讨论思辩之道的踏脚石。
让我们造「盲辩”一词来指称「盲撞式”的、盲目胡混的诡辩
。那是诡辩之中最
劣的一种。下边要破斥的论调;就是一种盲辩。
一本借武侠小说的形式来「传道”的宗教书'注'4表示;从某三个角度就能解决
「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为方便称呼;暂称此论调为「三个角度论”
;简称为「三角
论”。由下面的分析可见;三角论的三个角度;叫做「盲角”似较贴切一些
。现在着手
分析这三个角度。
(A )三角论之第一盲角:概念错乱
「你说让‘上帝’去‘搬起’时
; 似乎将物质界一种有限的能力混淆地应用到非
物质界的上帝身上; 在物质界的观察中;‘搬起’的行动是有限的
; 而我们说到上
帝的能力时; 却是无限的;我们用‘搬起’一辞加在上帝身上
; 事先已意涵有搬不
起的可能性; 这是混乱辞句应用的不同领域;将有限能力的辞句勉强加在无限能
力的领域上;自然因此制造出一个矛盾命题以说明上帝并非全能
;但这只是鱼目混
珠的方法;不是基于真正的理性推论。”'注'5
我们试认真地问问自己:可知道上面一番话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