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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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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完的,木子,有完的,马上就完……我毕业之后就去深圳……”米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深情,然而每个字都狠狠扎在木子的心上。

    可恶的人!

    他原来就打算要去深圳的,但是在他的未来里,却没有木子的任何位置。虽然现在他把木子拥抱在怀中。

    木子想挣扎,然而心中却越来越软弱。她真的希望自己糊涂一点,但是彼此都清楚对方的清醒。

    米走了,这个城市其实也就已经空了,但是木子固执的守着那种感觉——凄绝美绝的感觉。于是木子留在了这个北方城市工作,对于木子,她别无选择,只想要一点关于米的纪念,直到那时,木子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个浪漫主义者。

    木子后来自然是会变俗的,变为一个斤斤计较,爱说是非,整天只是谈论油盐酱醋的女人,变为一个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男人隐私,女人隐私,以及男女之间隐私的女人,或者原本她就是一个俗气的女孩子吧。据说她和领导的儿子结了婚,生活过得很好,除了常吵架之外,要什么有什么。

    你如果向她提起奇,木子会问奇是谁。

    至于提起米,是一个很滑稽的问题,但是如果你一定要问她和米的故事发生在什么时候,木子会眨着自己秀而长的眼睛,想上好半天,边敞开衣襟给孩子喂奶边回答说大约是在夏季吧。

    于是我发现心碎了其实无痕。
〖一毛钱的爱情〗
    作者:简单随便

    他把盛着可乐奶昔薯条的托盘放在麦当劳靠窗的桌上,然后坐在我的对面,拿起托盘里的那堆零钞一张张仔细的看着。

    他告诉我:他相信世界上至少有一张人民币是属于他的,他要用这一生的时间去找到它……

    他的认真和专著一下子就打动了我。让我轻易就赞同了他的看法,并把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拿出来供他寻找。也就是从那刻起,我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我要用这一生的时间去找到那张只属于他的人民币。

    从那以后,我也就有了仔细查看过手的每张钞票的习惯。最初同屋的姐妹们看我那样的认真和专著,总会问一句“看什么呢?”

    我告诉她们:我在找那张属于我的人民币。她们都会笑我痴,说:“会吗?哈哈哈……”而我却是笑笑了事。她们是永远也不会分享到我心底的那份甜蜜的,自私的我不愿与任何人分享,除非是他。后来她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在我将家里来的汇款,一天内分十二个银行兑换成50元的,再换成10元的……直到都兑换成最小面值的纸币之后,我终于惊喜的发现了它——-那张只属于他的人民币!

    那晚我激动得彻夜不眠。若不是因为当时已是凌晨;若不是我翻来覆去之后决定,平安夜把它和我的心作为生日礼物一起亲手交给他,他家的电话线一定会被我的喜悦和兴奋熔化的。我坚信:那是我和他之间的缘。

    而我并未亲手交给他任何东西,而是在那夜带着一肚子的泪水灰溜溜的回到了学校。

    那挥不去的一幕强烈的刺痛着我的眼睛和心灵,让泪水刹那就绝堤而下:一个姑娘倒在他的怀里……

    我哭了。哭的忘乎所以;哭得一塌糊涂。

    在湿漉漉的枕头上,我决定把那一毛钱寄给他,了结这份自作多情的单思之苦。

    此后我的生活暗淡了许多,虽然他还是一样的时常打电话来,而那只能增加我心中对那位姑娘的忌妒和羡慕。

    我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为了听到他的声音而甘愿承担接过电话之后的伤心,甚至是彻夜的泪水。他的声音真的很动听吗?我是真的不知道。

    寒假回到家里的第一天就接到了他的电话,约我正月初七一起出去玩。我心里是真的不愿答应的,可那两张不争气的唇所发出的声音却是“几点?”于是便带着酸涩的甜蜜开始向往那天的到来。

    我们从下午5点直逛到夜里10点多。我怀着一种自欺欺人的幸福听他说话,竟忘乎所以不去理会其他的一切了。不知不觉中我跟他来到一个空旷的地方。

    他说要给我看样东西。

    砰的一声,不知他在地上点燃了什么,一下子,我的眼前熊熊燃烧的火焰映出了“ILOVEU”。

    那六个字母燃烧着我眼中的泪水,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倒进了他的怀抱,极其轻易的弄湿了他的胸膛。

    浑浑噩噩的我那时才知道当天是2月14日。

    那夜我知道了,他因为劝一个失恋的小妹妹而极不情愿的贡献了自己的胸膛;也知道了,那一毛钱给了他表白的信心使他苦思冥想出这样一种表白的方式;还知道了……

    那夜我们通宵的坐在河边的小亭子里。他的胸膛让一向怕冷的我感觉冬夜是那样的温暖。

    最后他把那一毛钱又交给了我。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人民币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在以后7个学期的大学生活里,我一直精心的珍藏着它,为此甜蜜而幸福。

    我坚信:那是我和他之间的缘。

    在台灯暗淡的光芒中,我轻轻拉开抽屉小心翼翼的取出那张一毛钱的纸币,仔仔细细的看着上面的“XB19761224”,这是他的标记——名字的缩写和出生日期。如今上面已经留下了我的那滴泪水。

    明天我要把它交给他,让他看那滴泪水给他讲它的来历……

    因为明天我就将成为他的新娘!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情人节将至,送给大家

    (我读过一个比这还要好的文章;估计这个是抄袭的文章;不管怎样;送给大家;聊表心意)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作者:笨锄——

    年轻的时候对这节那节的从不关心,老了到是格外注意节日了。中国的节过不够还跟着赶时髦过起了洋节,什么圣诞节,愚人节,最浪漫就数情人节了。

    记得是98年的情人节前夕,因国家政策改变的原因,我们公司准备被撤消。那段时间是我最消沉日子。

    情人节那天,看见公司里那些年轻的小姑娘们忙着买精美的巧克力,脸上泛着幸福的光彩,我的心就莫名的刺痛。

    痛什么呢?自己也不明白。哦,是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吧,有了英雄暮年的沮丧。

    临近中午下班之际,鲜花店的伙计拿着一支用礼品纸和彩带扎好的红玫瑰进公司:请问谁是x女士?一位先生委托送来的。

    几个小姑娘眼睛齐刷刷的望着我,“是谁送的?”我诧异地问。他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想,是店家尊照顾客的愿意而应有的职业道德吧。

    我带着疑惑,绯红着脸签收了花。一个小姑娘眼明手快的从包装纸里抽出一张小卡片,大声的念出:我是你永远的情人!

    天!我搜肠刮肚也没想到是谁送的。到让小姑娘们善意地调侃了一番。看着玫瑰花,忧郁的心情被慢慢揉开了,一丝笑嫣不觉弯上嘴角。

    中午下班回到家,夫子先进了家门,看我拿着一支花说:怎么买一支?他知道我平时有买鲜花的习惯,只是从没见过我吝啬到只买一支花。

    恩,今天花涨价了。我搪塞道。虽说没做啥亏心事,这事也蹊跷难解,还是有点心虚的,难免会越解释就越解释不清楚。好在,夫子没刨根问底。

    夫子说:今天难得没什么事,晚上出去吃饭吧。我说;你好不容易有一天不用烧香磕头做三陪(陪吃,陪喝,配玩),在家熬点你喜欢喝的白粥就小菜,既养胃又清爽。

    夫子说:怪呢,我今天不想喝白粥呢。

    好吧,什么地方?下午我下班直接过去吧。

    等我赶到十八子餐馆的时候,夫子已经在等我了。店堂里烛影摇红,双双对对的年轻人在窃窃私语。

    我跟夫子说:怎么选这么个地方?

    怎么啦?

    都是成双成对的。

    我们不也是一对吗?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节吗?

    刚才老板告诉我说是洋人的情人节,还给每桌送了个小蛋糕。咱也有。

    我想起了插在卧室床头的那支玫瑰花,偷看他一眼,他在很认真的点餐饮……

    以后,每年的情人节,鲜花如期而至。就算下岗回到家里赋闲的几年,花会直接送到家里。为了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每到这天,我还会自己花高价买回几支来。

    这些花曾无私的温暖着我的心,把我从一个晦暗的旋涡里拔出来,让我找到了自信,可是,这个永远的情人在哪呢?

    直到去年的情人节,我才偶然的知道了,永远的情人是谁。当时,我就泪流满面得不能自己。为了这温馨的爱情游戏,我仍然佯装着不知。

    那天,无意中听到夫子在卫生间里打电话。叫花店的人送花时改送到我现在的公司。

    原来如此!

    情人节又快到了,我在等待着我生命里永远的情人送给我一支火红的玫瑰花,等待着一个又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04。02。03随笔
第一次亲密接触(上)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

    因为我的一个plan吧!那个plan是这样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

    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

    便是狗屁。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

    有意义的。在plan写这些阿里不达的东西,足证我是个极度枯燥乏味

    的人,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没有把到任何美眉,以致枕畔犹虚,倒

    也在情理之中。

    而她,真是个例外。她竟mail告诉我,我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趣?

    这种形容词怎么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李登辉一样,都

    会让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脑筋有问题。看她

    的昵称,却又不像,她叫“轻舞飞扬”,倒是个蛮诗意的名字。

    不过网路上的昵称总是虚虚实实,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做不得

    准的。换言之,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侏罗纪公园,

    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昵称,就是恐龙猎

    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说到恐龙,又勾起了我的惨痛记忆。我见过几个网友,结果是一

    支比一支凶恶,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

    的制作班底,去帮他做电影特效了。室友阿泰的经验和我一样,如果

    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秤谌为Y座标轴,可

    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

    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路无美女”的定律。因此,理论上而言,

    网路上充斥著各种恐龙,所差别的只是到底她是肉食性还是草食性而

    已。

    要介绍“轻舞飞扬”之前,得先提一提阿泰。打从大学时代起,

    阿泰就是我的哥儿们,不过我们的个性却是天南地北。他长得又高又

    帅,最重要的是,他有张又甜又油的嘴巴,我很怀疑有任何的雌性动

    物能不淹没在他那滔滔不绝的口水之中。我喜欢叫他“LadyKiller”,

    而且他还是职业的。惨死在他手下的女孩,可谓不计其数,受害者遍

    及台湾全岛。他在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他说他已经达

    到情场上的最高境界,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据说这比徐

    志摩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要高竿。徐志摩还得挥

    一挥衣袖来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则连衣袖都没有了。

    阿泰总是说我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这也难怪,我既不高

    又不帅,鼻子上骑著一支高度近视的眼镜,使我的眼睛看起来眯成一

    条线。记得有次上流力课时,老师还突然把我叫起来,因为他怀疑我

    在睡觉,而那时我正在专心听讲。可能八字也有关系吧!从小到大,

    围绕在我身旁的,不是像女人的男人,就是像男人的女人。阿泰常说,

    男人有四种类型:第一种叫“不劳而获”型,即不用去追女孩子,自

    然会被倒贴;第二种叫“轻而易举”型,虽然得追女孩子,但总能轻

    易掳获芳心;第三种叫“刻苦耐劳”型,必须绞尽脑汁,用尽36计,

    才会有战利品;而我是属于第四种叫“自求多福‘型,只能期待碰到

    眼睛被牛屎蒙到的女孩子。

    阿泰其实是很够朋友的,常常会将一些女孩子过户给我,只可惜

    我太不争气,总是近“香”情怯。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

    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而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

    兵家大忌。举例来说,我跟一个不算瘦的女孩去喝咖啡,我好心请她

    再叫些点心,她却说她怕会变胖,那我就会说你已经来不及了。

    去年跟一个女孩子出去吃饭,她自夸朋友们都说她是“天使般的

    脸孔,魔鬼般的身材”,我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朋友说反了”。

    幸好那时我们是吃简餐,我只是被飞来的筷子击中胸前的膻中穴

    而已。如果是吃排餐,我想大概会出人命了。

    经过了那次死里逃生的经验,我开始领教到恐龙的凶残。后来阿

    泰想出了一个逃生守则,即日后跟任何女性网友单独见面时,要带个

    call机。我们会互相支援,让call机适时响起,若碰到肉食性恐龙,

    就说“宿舍失火了”;若是草食性恐龙,则说“宿舍遭小偷了”。于

    是阿泰的房间发生了四次火警,六次遭窃。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

    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炼得很坚

    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阿泰曾经提醒

    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

    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

    示她有相当秤谌的性暗示。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

    思不是她特别大支。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

    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

    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

    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

    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

    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生活上的一切细节,

    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为

    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

    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

    泌尿科医师的名片。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

    可谓看得到吃不到。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即是再

    怎样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

    腿毛的姿势都一样。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

    纸进去。

    该让“轻舞飞扬”出场了。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

    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

    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

    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

    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

    “冤冤相报何时了”。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

    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著,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

    我倒宁愿让这支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

    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

    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

    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这不能怪阿泰的薄情与偏激,自从他在20岁那年被他的女友fire

    后,他便开始游戏花丛。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

    被蛇咬了以后,却从此学缓笏剥蛇皮,并喜欢吃蛇肉羹。而且他遇见

    的女性网友,倒也不乏一些只寻找短暂刺激之辈,有时第一次见面就

    会问他:“君欲上床乎?”。因为子曰:“美女难找,有身材就好”,

    所以除了恐龙外,他通常会回答:“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

    然后她们会问:“YourplaceorMyplace?”,他则爽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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