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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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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常玉也脸色惊变,手里的袋子一下掉在了地上。

*

去看小妍的路上,常玉一直在问,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只一直点头,已经不想再说出半句。

乡村。坟地。地上黄土潮湿,散着许多的纸灰和爆竹的碎屑,一切都是新坟的模样。墓碑上刻着:爱女白妍之墓。

这时我突然有个念头,觉得小妍会一下从后面敲我的头,调皮地说:哈,你又上当了,蠢木木!然后她还像往常一样,踮起脚吻我的面颊。我于是欣喜若狂地抱起她,旋转,吻她可爱的嘴角,警告她以后不准再开这种玩笑。常玉也会破涕为笑,承认这是逗我的一场戏。之后我们一起高高兴兴地回到镇里吃午餐。

然而,这些都没有发生。

我伫立许久。没有一丝风。常玉在轻声的啜泣。

我拿出常玉交给我的一本《情人》,小妍买给我的礼物。她说过,她虽不喜欢我对哪个女性名人发生任何好感,可她也知道那是自己偏激,而且她自己也有喜欢的男性名人。所以为了公平对我,她愿意和我一起喜欢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不过后来我发现,她所喜欢的女性名人中,除萧亚轩以外,要么奇丑无比,要么年过半百或者已经死去,要么就是远在大洋彼岸。总之我除了会衷爱她们的作品以外,决不可能会再生非分之想。我曾为此笑话过她,结果被她罚我在林子里整整背了她一下午,几乎昏阙。而如今想着这些,我宁愿她出来罚我背她一生,宁愿抛弃其他女子而伴她一生毫无怨言。可是,小妍,你又在哪里?

我咬破中指,血液渗出,聚集成滴。我打开书的首页,写着:小妍,我想你!

之后燃起火焰,将书烧掉。我将三朵百合插于碑前,看上去仿若三滴隔世纯净的泪。小妍说过,她希望自己的爱情,能像百合一样的淡而馨香。她讨厌艳俗的玫瑰。

8月8号,小妍生日那天,我奔波几里,访店无数,给她选了束上好的玫瑰,期望着她能惊喜得上来吻我。不想她看了后,将嘴巴翘得高高的,却没有吻我的倾向。除了狠狠地敲了我脑袋之外,还踢我屁股一脚,说:你这木头,咋就这样不懂人家的心呢,我不喜欢玫瑰你不知道?我笑,说:你又没说起过,我怎么知道。她居然更加的生气,说,爱我不是和我心有灵犀吗?怎么可以这样?说完走掉了。没出几步又转回来,叹息,说,这次算了,下次记得送百合。我当时只嘿嘿地笑,拉着她去了公园。

这样的想着,我忽然非常的委屈,我说:小妍,为什么要分手,不爱我了吗,为何要这样离开,我可以看你吗,我——

我没能继续,因我看见刚插好的那三朵百合,在缓慢地升空,逐渐在空中化成一个美丽的心形,不停的旋转。

旁边,常玉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满眼惊愕。

我突然的激动起来,对着旋转的百合高喊,小妍,你在吗,我不要看这些,我要看你的人,看你的人,出来啊——

可是,炎热空旷的田野里,连我的回音都没有。

*

我决心离开,离开这个埋着小妍身躯的田野。如今我宁愿信邪,深信世界上一切鬼神什么的都存在。所以我是可以看见我亲爱的小妍的,她若是真在这里,也一定会出来见我的。现在她没出来,一定说明她身在别处。而那个别处,一定是只有我们俩才能到的地方,我一定找得到,一定找得到!

回到小镇,常玉去了酷歌房。分别时她劝我节哀,还有,不要害怕小妍。我对她笑,想不管小妍变成什么样子,都始终是我的小妍,又怎么会怕。我说:不会的。 

常玉走后,我忽然觉得整条街道变得冷清。而事实上,当时虽是午后烈日,街上却依然车水马龙,行人匆匆。所以我怀疑是否自己在产生幻觉。而且,我还发现我一直都在拎着那个家教牌子,但在我刚才的记忆中怎么都没找到拎着牌子这一幕。

我拍打着脑袋还是不能明白,只好迷糊地笑,又不知为何要抬头仰望,发觉今日的天空,清澈明净,有着诱人飞翔的魅力。这让我有些兴奋,我想若我真能飞翔,我定会不能停止,翅膀驾御着空气,漂移,探寻每朵云的秘密,直至蓝天划破,翅膀也折,我会落回小妍身边。

因小妍说过,她很想知道,那些云上面,有没有精灵。当时我用科学的语言告诉她,上面没有精灵。她还显得怨怒,敲我的头,说,蠢木木,我知道没有,可我就是想你能为了我飞上天去看看啊。然后转身倔倔地走开,不再理我。

想这些的时候,我正走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在交错,我也没去看它。只好在路中间险些遭遇奥迪,手里的招牌,在一声紧急刹车中,飘飞。司机很是愤怒,说走路呢还是找死呢!我惊魂未定,感觉找死应该还不错,就说,找死呢。司机居然笑了,骂了一句开车走了。我回骂了一句,并对那鸟司机的笑很不理解。

我走去路边,拾起我的家教牌子,发现上面竟沾满了烂水果,状若稀屎。家教两个字,已然面目不清。我不开心极了,只好丢掉。同时还对那个垃圾筒表现得不满,感觉它长得实在倒板,应该是作为垃圾,而不是去装垃圾。当时我比较的冲动,几乎要踹它一脚。但还是转身走开了。

我觉得我应该是有很多事要做,可过完马路后,又想不起要做什么,只好了无目的地瞎逛。忽然一辆人力三轮突现在拐角处。这个东西只比大奔少个轮,竟也能跑的飞快,也不问我是否来得及让路,一下冲到我面前。都快碰到我小腹了,才猛地停住。

我显然受了惊,看着那个蹬三轮的,也不说话。蹬车的姑娘怔怔地看着我,忽然笑靥如花,说,你没事吧,我得急着去古道林卖冰棍,再见了啊。说完继续蹬着走了,好像她卖不卖冰棍同我有很大关系似的,情形简直可恼。我朝着他去的方向望了一会,才说了一句:去吧。

之后我继续行走,走着走着,忽地我恢复之前的记忆,记起了怪和尚的那句话:日后若有不爽,请去古道林。

我于是转身朝着三轮车狂奔,边奔边喊:等等我,卖冰棍的等等我,等等我——

忽然间我被人狠狠地拍一下,唰地由床上坐起,气喘未定而汗流浃背地睁大眼睛(我几乎每次噩梦惊醒都是这副德行),却发现了床边满面诧异而微笑着的李林。他站在地上,仰望着我的上铺,关心地询问我:怎么了兄弟,做噩梦了是吧?看你满头大汗的,快镇静一下,别害怕,没事了。

 

 


正文 第四章 (1)手机
(更新时间:2006…2…19 19:36:00  本章字数:3877)


过完两天,人员纷纷到齐,寝室里洋溢着大家饱含愉悦和新奇的情绪。较之他们,我则显得有些神情落寞,或者说麻木不仁更为贴切,与他们的气氛简直格格不入。我一直还陷在那个梦里。总也想不通,何以来大学第一天就会做如此荒唐的梦,莫非这是对我大学生活具有某种预兆?与我本身又有何关系?更加不能忍受的是,小妍怎么会在我梦中死去?我很希望她死吗?简直荒唐透顶,我是那样的爱着小妍,那样的希望她能快快乐乐长命百岁。何况小妍尽管有时调皮,但像敲我脑袋踢我屁股之类暴力行为,绝对不曾有过。她那样暴力,还是我的小妍吗?常玉是谁?我又何时找过家教?小镇的夜市里又何时出现个瘦子烧烤老板?
总之一切莫名其妙,这些疑问一直在我脑子里无尽纠缠,使我几乎忘记了那些只是梦中的发生。后来回想,才逐渐觉悟那完全是因为此梦有关小妍。有关小妍也没什么,居然梦中的小妍会性情大变。性情大变也未尝不可,最要命的是她居然还敢在梦中死去!很明显这在我是个重大打击,以致令我不免心神不宁神情恍惚。这才是根本所在。所以当时我只需想通这一点,就不会做那样错拿梦境当真的蠢事。

可无论如何我当时就是想不通这点,惶惶地担心一阵后,觉得一定是小妍在深圳出了什么险事,我俩心有灵犀才会做出这样的梦。越想越担心,就跑出去用公话拨通小妍号码。结果小妍尤在,还开心地告诉我说她明天就可以正式上班了,在一家眼镜工厂,给人家整天做组装工作。我对工厂之类几乎一无所知,只觉得这搞搞眼镜的工作还算体面,最多预感到小妍不会做这行太久。我说过,她和我一样都是无法忍受枯燥的人,而整天做组装,在我看来就相当枯燥。不过能够再度听见小妍美好的声音,已令我十分开心,别无他求了。

小妍还说不久她将换个手机号,现在的这个在那里用太浪费,可又怕换了我找不到她,就问我有没有联系电话,她可以打给我。我只好对她说,我们这里新校区新得彻底,寝室里连电话都还没来及装。小妍犹豫了一会,对我说:嗳,好木木,你也买个手机吧,买好后告诉我号码,以后发短信就可以联系了,好吗?

我答应说:好吧!

*

翌日,同寝室的几个小子提议说要进行个会餐,说什么大家来自天南海北,聚首一次不容易,若非缘分使然,一辈子也做不了一场兄弟。而据我所知,我们这几位说破了也不会超过一个省,原因是我们这所上不了档次的学校只对省内招生,又何来的天南海北?

所以他们激昂澎湃慷慨陈词之际,我一旁保持着沉默,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桌前的萧亚轩,从头发至鞋子,来来回回。

激昂完毕,一个小子问我去不去。我向他一笑,说对不起,我还有事。

其实一起吃顿饭也未尝不可,他们的理由冠冕堂皇,我无可辩驳。多交几个兄弟对我而言也是求之不得。可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些人首次见面就和人就称兄道弟,委实令我反胃。

试问兄弟是几句话说出来的吗?是几杯酒喝出来的吗?是缘分缘出来的吗?这种理由实在是让人难以信服,堪称狗屁。假如中国少一些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官场也就不会那么黑暗了。纯粹的利益朋友,除了会和你阴谋诡计勾心斗角之外,还能做些什么?依我之见,兄弟其实是时间熬出来的,靠的是情分。所以我总觉得挑兄弟要像挑情人一样谨慎,挑对了就是一辈子的事。而假如不幸挑错了,那你就只能被其笑容满面背后三刀地害得苦不堪言。若是这样,那倒不如去TMD的兄弟,自己也落得轻松自在免受其害更为爽快。

而在我来说,这些不管认识与否交情如何就乱喊人兄弟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个靠兄弟换利益的家伙。更何况,还存在着一些你和他交心了多年,却在最终发现你被他利用了的败类。所以建议那些喜欢乱喊兄弟的人最好能够改口,兄弟是不可以乱叫的,假如你非叫不可的话,面对不熟悉者最好勉强称之为朋友,称哥们也是一样的不成体统。最好什么也别称,相视一笑最合适。

后来李林得知我这一看法时,我们已经是好兄弟了。那时他相当生气,说既然兄弟靠的是情分,又何必在意别人见面之初说什么?当初我也喊你兄弟了,现在我们不也是好兄弟吗?莫非你一开始把我看成败类?

我一笑,说:不是的,你是个特殊分子。

他说:那不行,我可是一开始就觉得你可交的,你得为你的判断失误负责。

我问:怎么负责。

他说:请我吃顿烤鸭。

我没办法,只好请他去吃了只被烤得垂头丧气的大烤鸭,还喝了两瓶啤酒。这家伙爱烤鸭如命,一只硕大无比的肥腻烤鸭,他可以在须臾间消灭殆尽,竟然一点也不会反胃,实在令人费解。不过最后付帐的时候,他还是死活抢付了一半。他这人,纯属刀子口豆腐心,关键的时候就心软,占人一点便宜就难过,简直和我一副德行。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和他做朋友的原因。这当然是后话,暂且不提。

总之,那天我没有参加会餐。一是因为内心不爽,更何况我也的确有事。我独自一人去往市区,打算买部手机(有必要说明的是,我在的新区被扔在市区以外)。原本以为,手机这东西在我乃是可有可无之物。这玩意无非是联系方便,功能多一点的还可以拍拍照片,玩玩游戏,上网冲浪之类。而像我这样喜欢安静独处,业务暂时不忙,朋友几乎没有,爱好也不怎么广泛的家伙,装配手机实在是种浪费。顶多是装备个收音机或者随身听之类,可以在我喜欢的时候,有着音乐伴我读读闲书。

但如今看来不配个手机是不行了。谁让我有个远在天涯的女朋友呢?有个远在天涯的女朋友也无关紧要,谁让我又怎么也放不下她呢?放不下她也没什么关系,谁让我们那倒板的寝室又不装电话呢?鉴于此,我不无痛心地扣除了自己几个月的生活费,以求爱情上的安稳。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总体来讲,我对有关手机的一切事宜,基本上属于文盲。按理说该找个深谙手机者一道去做个参谋,毕竟买手机不是买手纸,谨慎点总有好处。然而无可奈何的是,我本质上是不喜烦琐的人。既不想自己烦琐,也不想烦琐他人。所以以前每每和小妍出去买东西我就头大,我很不能明白,为何她总要为了买一件某物,而不厌其烦地从一家商店逛到另一家商店,再在每一家商店里花很久的时间去不厌其烦地对着许多其它商品挑挑拣拣。挑拣的结果就是我们要买的那件某物没买成,却买了其它不准备买的一大堆某物。

我曾一度因为小妍而悟出个真理,那就是女人买东西统统是忽略方向的。

那天我去买手机,身边没有女人,也没有男人。我来到市区,略去过眼繁华,直接走进一家外表看起来不错的“超越手机城”。进去后乍一看,此城四壁光洁明净,空间还算可以,虽称不上手机城,至少也是个像样的手机屋。但后来发现原来是个骗局,实际上这个超越手机城总共占地不足100平方米。之所以看上去蛮大,完全是因为墙壁统统用大而明亮的方形镜子遮住,通过平面镜的原理在视觉上加大空间。假如你不注意,又没有柜台阻挡的话,很可能会和平面镜来一次亲密接触。

我不禁暗自发笑,此等地方竟还敢称什么手机城,明明是个手机小小屋嘛,真是莫名其妙。而唯一不莫名其妙的,就是服务员姑娘还挺漂亮,笑起来也爽眼。姑娘对我笑了许久,说:买手机吗?

我一愣,确认自己不是来买手纸以后,说:是的。

姑娘支颐颜开,热情向我逐个介绍各个款式,什么功能了,质量了,价格了,品牌地位了等等不一而足。听得我感觉哪一款都出色,哪一款都想买,以致最后有些神情麻木。终于姑娘发现我举棋不定,便表示要依照我的气质,为我量身作重点推荐,我这才兴趣复起。她柳眉轻颦,仔细地挑了一款,递给我说这款肯定最适合你,接着给我讲解适合我的理由。见我不怎么动容,继而又选了一件给我,同样喋喋不休。如此继续下去,我发现她柜子里的所有手机都是最适合我的。使我第一次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竟是如此的大众化,弄得我彻底失去信心,只好对她说:对不起,我再考虑考虑。说完转身离去。

我出来后,长长嘘出一口气,振作精神继续拜访手机城。那时我才发现B市的手机城是如此之多,不知道是不是现代人自信的表现。我又接连光顾了几家手机城,服务员姑娘们竟像是师出一家,台词讲得大同小异。唯一变化的就是,那些服务员一个比一个的漂亮。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在服务员长得最漂亮的那家选下了一款NOKIA。服务员说你眼力真好,这款价格实惠,质量又好,最禁摔了。我一听正中下怀,众所周知的是,我睡觉时最喜欢将物品不小心往地上扔了。而今我又身处上铺,所以禁摔就好,仅此足矣。

选定手机后,我顺利地办着各种手续,心情舒畅。这舒畅的心情一直持续,持续到我看着一张张淡红崭新的人民币归别人所有时,才略显阻塞。

出来后,出于新奇,我边走边摆弄着手机。这样的玩了一阵,忽然想起了梦中我用的竟然也NOKIA这个牌子,不禁暗自吃惊。怎么会这样?又怎么可以这样?我连忙折回去,询问是否可以换买其它的,不想漂亮的服务员向我漂亮地一笑,说发票开过了,不可以再换。我央求了许久,还是不行。最后只好长叹一声作罢。乘车归校了。

无论如何我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尽管有些不如意,但毕竟可以不必再刮风下雨也要忍受出去打公话的痛苦了,也毕竟可以在被窝里就能和我亲爱的小妍聊天了。想着想着,心境逐渐开阔起来。

手机开通后,我第一个联系小妍。并且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通电话,更多的是聊短信。她白天上班,所以我俩大部分都在凌晨1点才肯睡觉。就这样,我和小妍在短信里送走了我大学最初1个月的日子。这些日子里,没有军训,没有课堂,没有梦,没有周围的一切。其乐融融。

 

 


正文 第四章 (2)来吧,兄弟
(更新时间:2006…2…19 19:37:00  本章字数:8269)


由于我那次会餐缺席的缘故,寝室里的几个家伙开始逐渐疏远我。并彼此交流说,这小子脾气古怪,看样子自高自大,肯定不好相处。后来李林告诉我,那时他们的计划是群体孤立我,使我耐不住寂寞后自动放下架子找他们搭腔。我一听不觉暗自好笑,都什么年纪了,还玩这个。假如通过孤立我能够使我低头的话,高中时的那些蠢材早就得逞了。
事实上我这人一不自高,二不自大,骨子里还是个蛮随和的人。只是由于个性原因,大部分时间里喜欢一个人呆着。因我觉得和一大伙人一起聊天实在无聊透顶,内容无非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丝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聊过不会心爽,不聊反倒自在。当然这并非说我就不喜欢聊天,只是厌恶乱聊而已。而至于和一二交心朋友真心诚意,品茶把酒地聊,那就另当别论了。所以我活至今天只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陈勒,光着屁股玩大的那种。另一个就是小妍,我的女朋友。直至现在高中同学遇见我,还会喊我逍遥客。意思就是自由自在的人,被大家孤立还可以活得自在的人。可那些家伙永远都不能理解我何以会这样自在,所以我才喊他们蠢材。

不料如今身处大学,居然又要面对一帮蠢材。连我名字还都不曾叫准,就要孤立我,简直比以前的还要蠢。当然了,有关这帮蠢材,李林是不在其中的。我俩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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