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动中保全下来,成为我们一家人遮风避雨的地方。
    胡妈对我和艾早的态度明显两样,因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妈妈生下我们两个孩子时,国家正在困难时期,粮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怜,妈妈奶水不够我们两个人抢,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妈家里养。艾早断奶之后,胡妈又跟着过来,带孩子,做家务,俨然成了一家之长。艾早小时候皮肤黄,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妈妈说,可能因为吃了胡妈的奶,多多少少有一点随胡妈。胡妈听了就高兴,嘿嘿地笑,想方设法把好吃的东西藏在厨房里,再偷着把艾早喊过去,一个劲地往她嘴里塞,还催着:“快吃! 快吃! ”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宝贝儿。
    如果艾早用指甲抠门板,胡妈是肯定不会骂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怀里,心疼地举起她的手指头看,怕她抠坏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盖。
    胡妈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
    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院子。
    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橘树,什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吴麻子的那些树苗,每一棵都用金黄色稻草绳仔细地捆好根须,显得贵重而矜持。他把它们从肩头卸下来,交到胡妈手上时,又心疼又不舍地说:“吴妈呀,树苗能卖到钱的哎! 三角钱一棵要卖的! ”
    胡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朝他翻翻眼睛:“我们家的粪从来都不掺水。”
    吴麻子于是无话可说。那时候,粪对于乡下人是很要紧的东西。
    我们家的院子就在胡妈手里一天天地花红草绿。花是很俗气的花:白风仙,紫鸡冠,鲜红耀眼的美人蕉。草更是叫不出名字的草,要是长在正经花园里,是要让花匠们除之而后快的东西。可是院子里有了这些泼皮的花花草草,就引来了蜂飞蝶舞,显得喧闹而热烈,红红火火过日子的模样。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 ”胡妈愤愤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狼! 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 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 ”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
    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 你装什么大方? 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 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 ”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地,浑浊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捡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做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地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惊奇。他的嘴巴还傻乎乎地张着,口水不断地流下来,把我妈妈的肩头洇湿了一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贝母样的光泽。我曾经听她告诉妈妈说,这毛衣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花了她将近一个月的工资。除了这件毛衣之外,她家里还有一些漂亮时髦的玩意儿:有一个带拉链的拎包,一个月亮形的发夹,甚至还有一对珍珠色耳环。但是耳环她从来没有戴过。她说,如果戴出去,就会被批评,还要写出书面检查,弄不好被扣工资,不合算。她不戴,但是不妨碍她经常拿出来,给我和艾早看看,摸一摸。她许诺说,我和艾早,谁先结婚,她就把耳环送给谁。
    为了这副漂亮的耳环,我希望我比艾早先结婚。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
    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 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我妈妈对胡妈的心思完全心知肚明,她尽量地满足胡妈,交给她保管两块尿布的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给她一个跟着出门的理由。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荫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有时候树叶稀薄,影子突然断掉了,必须跨一大步才不至于出局。
    还有的时候行道树突然缺了一棵,好几米宽的路面对天空亮出了肚皮,我们不可能伸直双臂优雅地飞过这段空当,只好踮了脚尖,麻雀一样地蹦过去。逢到这种情况,输赢就不计。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店堂的竹匾中堆了约摸十几个干巴巴的苹果,一捧长了虫子的红枣,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泥巴捏出来的土黄色的核桃。一个裁缝店,店门口横着拉起一根绳子,挂着已经完工的长长短短的裤子和清一色浅蓝或深蓝的上衣。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此刻不在饭时,灶火封着,店伙计趴在桌上打瞌睡,苍蝇围着他嗡嗡地转。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不知道布置橱窗的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换成洋娃娃和小汽车,那样会漂亮得多,最起码小孩子会愿意看。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在邮局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妈妈从后面赶上来,因为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走进邮局,走到最后面的一间办公室,把爸爸叫出来。但是妈妈赶上我们后。轻轻摇一摇头。于是我们又回到路边上,找地上的树影。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一股廉价地毯上散发出来的潮湿味把我裹住了。里面的空气很闷,人们走来走去时全都是小声地说话,仿佛怕惊着了那个黑箱子里的镜头。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