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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按住他将一柄小匕首别进皮带里的手,他抬起眼睛来,在他眼睛里一点也看不到曾经温柔湿润的东西,此时此刻都像一块凝结的石灰,我想他以前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也和这是一样的,那是不需要温度的,不需要感情的,不需要一切使他软化的东西的。他站得很直,是一种僵硬的直。
“不要这样了余佳,我们还是报警把!”我再央求他。
他怔了一下,深深的看我一眼,我以为他会回心转意,可他还是将手从我的手中抽了出去,他转身就往门外去。
“余佳!”我大喊一声,试图让他清醒一些,“不要一错再错了!”
他蓦地停下,站在门口,也没有回头,顿了一下然后说,说得那样沉郁。
“就这一次,最后一次!碧落,你知道他们抓走的是我妈!”
我并不知道余佳要去做的是一桩什么样的生意,使我确定的是那一定是一项异常危险的任务。若不是,唐老大不会让余佳自己去犯险,他是想假他人之手,获取暴利,余佳说到底只是他的一颗棋子,他爱把他摆放在哪儿就摆放在哪儿,而余佳就像棋盘上最常见的卒子那样淌过了河就没有再回头的机会,这一切只因唐老大手中抓着一张最有利的底牌,那便是余佳的妈妈。
我从未像这个时候一样为余佳担心过,那感觉就仿佛一只长了许多小脚的动物在身体里肆意爬行,有时候还飞起来,从脚底瞬间蹿到额角,它的动作就像飞机起飞时那嗖地一下,冲出去劈开云层。我虽对这样的感觉充满恐惧,但我还是忍不住向上天祷告,那是个好孩子,让他平安回来,这样的祷告持续了一天一夜,直到余佳的妈妈被送回来,而余佳却迟迟没有消息,这感觉才在心中得到印证。他出事了,这一定是,我们连续等他三天都没有回来,也不敢报警,焦灼的等待被时间搓成一条长长的粗麻绳,一下子就我们套了进去。
只有余佳的妈妈,她被送小言送回来的那天,我看得见她眼角眉梢上飞扬起来的橘红色的暖,她仿佛怎么样也不肯松开小言的手,她像捧着她那只心爱的绣花小枕头一样捧着他,她一刻也离不开他在她身边的气息,他的一言一行都让她顶礼膜拜,趋之若骛,哪怕只是他稍稍皱一下眉头,她也会分外紧张,甚至不明所以的向他道歉,极尽所能的讨好他,对他露出一脸逼人的谄笑。只有她不知道,当她在对眼前这个儿子百般疼爱的时候,她另一个儿子却为了她单枪匹马的涉入险境而生死不明。小言把她送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她依然拽着他的手不放,因为没有梳洗,她的脸看上去糟糕透了,狭瘦的脸颊分布着一些不均匀的红疹子,像冬天寒冷的墙砖上伸出来的一蓬枯草的头发因为松开了在她的脖子里缠绕得一团乱,衣服依然是医院里的那套蓝白格子的病号服,此时却粘满泥垢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划破,她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妪,惟有一双眼睛却亮闪闪的,一眨不眨地跟随着小言。小言明显有些吃不消了,他猛地甩开她的手,她的手就像田野里常见的那种会粘人衣服的野草的种子,使他充满了嫌厌。
“你别走,你别走!我给你织了条围巾的,你看看,你看看喜欢不喜欢。我以前答应做条围巾给你的,可是,可是——”她乞求似的喊。
她这样说着的时候,就翻箱倒柜的去寻她所说的那条围巾了。她非常慌乱,害怕小言说走就走了,她必须在小言离开之前将她为他织的毛巾送到他手中。她把箱子都捣乱了,把柜子里的衣服都拖出来扔到地上。“明明有的啊!明明有的啊!”她喃喃自语,嗓音越发颤抖。
我猛地就看见了那一缕红。上前去,将地上的一堆衣服拿开,那条红色丝绒围巾就在下面,绣小野菊的。这和上次在迷宫门口她拿在手里玩弄的是同一条围巾,这条围巾带着一股魔气迷惑眼睛,我总是会定神的看着它,它仿佛总能在适当的时候贴近我薄凉的呼吸,是我记忆里的一棵参天古木,一株将香味倒流的奇葩。
她猛地冲过来抢走它,叠连说着:“在这里,就是这条,你看!”
很多未解之迷就在这个时候前赴后继的涌过来,在平滑的谜面以下如煮沸的开水。
小言向她撒了一个谎才走的,他捏着她的手说:“好了这条围巾很好看,你留给自己戴就好了吧!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买些水果回来,你看天气这么热。”
余佳妈妈被他温润的话一下就打动了,眼里飞起感激的红光,所以她在小言离开后还抱着满足的微笑,将围巾一点一点系到脖子上,系成一只好看的蝴蝶,好像会飞。
我看着她,有些傻傻的,她竟把小言当成了余佳。
21
感谢大家,我将用连续的解禁来报答你们!
已经不敢再想象余佳究竟怎么样了,四天的寻找却更像是大海捞针,我,倩倩,离郊都分头寻找,打听他的下落。他沉到海底仿佛一只打翻了的船,甚至连一片影子也找不到。
我再一次出去寻找的时候,陡然发现城郊的那一丛浓郁的绿将整个夏天都包裹了起来。四天时间,每一分钟都有一小片儿浮在天空中的希望被击落。想到刀,想到枪,想到他毅然离去的时候脚下微微的颠簸,想到他冷俊的目光,而血泊,警笛,逃亡,或许都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迹象。四天的时间是脚下一串不和谐的符音,他去了哪里?天还是热,热气在眼前蒸腾成绯红色,我无法看清楚是不是从东南方向飘过来一朵雨云,而我所有的肌肤和神经都发出了颤颤之音,它们穿掇成一阵夏日午后清凉的雨水,并且告诉我是多么的想他,我想他好好的,安全的,也想告诉他我从唐老大那里听到的一切。
余佳,你不知道我在找寻你的过程中,也不小心的揭开了一个白雾迷蒙的秘密,我从一个很深的隧道里走到了白日的阳光下,世界在我眼前忽然打开一条缝,却从这条缝里落下来比刀子划伤还要尖锐的痛,不偏不倚的在我心中敲起一地尘土。
余佳,让我告诉你,让我找到你。
雨就下了,在这个江边的城市周边,总是有那么丰沛的雨水。我的裙子与这个荒野里茂密的草摩擦着,沙沙的响。我已经有些冷了,这样的冷是从我的骨髓里钻出来的,像从冬眠中苏醒的动物,骨头却在一节一节冷掉,血液也在一点一点凝固,我在夏天里过了一季冬,我与我的那些忧伤和愤怒洋洋洒洒的飘往高空。余佳,请允许我告诉你,那日我失踪的一夜,真正占有了我的男人竟是唐老大,小言只是为他顶罪,你相信吗?这个该死的男人在我和你身上像一辆阴森的地铁一样碾压着过去,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了。余佳,如果能让我找到你,请你收容收容我此时的难过,我怕我捱不过这个雨季,它像一根细长的针扎进身体里最为柔软的那个地方,这疼就漫过了眼眶。
我继续向前走,那些田垄中间的沟壑里已经聚满了浑浊的水,沉甸甸的稻谷被雨水打得簌簌乱响。我看见前方田埂上用木头和稻草搭起来的小棚子,据说是农民用来守护西瓜田的睡棚。我走近去看的时候,才看清楚它是分为两层的,雨水沿着棚顶上的稻草哗啦啦的落下来淌进田埂下面的水沟中,溅起许多亮白亮白的水花。木棚迎着南,面前是一大片的西瓜地,成熟的西瓜像地缝里裂出来的绿宝石一样在雨水中散发出干净的光芒。再看看木棚,是没有梯子的,只有沿着木棚上的一截树枝爬到第二层上面,那上面什么都没有,是一张光滑的床板。我正要再向它靠近一点的时候,忽然一条黑色的大狗在木棚底下站起来冲外面大雨中的我狂吠不已,它是要抵御一个外来人的闯入,或者以为我是来偷西瓜的盗贼。而我对它的叫声丝毫没有害怕,我麻木的来,麻木的寻找余佳,因为有个好心的农民告诉我昨天有个受重伤的年轻男子在这个木棚子里过了一夜,我想余佳应该还在这里。
果然听到狗的叫声,他从木棚第二层的角落里挪了挪,看到是我,立刻使他激动不已了。他从那上面跳下来,将我的手一拽,就拽进了木棚里面,我们倒在木棚第一层里面铺着很厚的干稻草里,尽管这稻草被雨扫进来打湿了一些,但还是一个使我们感觉安全的好地方。我发现他身上的伤,触目惊心,脸,手臂,腰际,腿,满是一些结了黑色血痂的伤痕,他的衣服甚至已经不能好好的遮掩住这样的伤口,有的因为他刚刚从上面跳下来的时候从新裂开了伤口,又流出血来。
“你怎么会来呢?怎么会来呢?”他激动的问,“你总是能找到我啊碧落,你像上天指派的天使一样降落在我生命中,碧落,也许我死了我也会感激,真的会的碧落!”
他说着说着就吻住我的嘴唇。他浑身都在战抖,他的牙齿咬下来的时候甚至将我的嘴唇咬得很疼很疼,他以他仅存的力气在拥抱我。
我还是推开了他,他的呼吸还是浓浊地在我耳边像一团紫雾散开去。
“余佳,你伤得这样重!”我略带着怨怼的口气说。
“会好的!你看这又不是第一次。”他说。
我将手覆盖在他脸的伤痕上。
“余佳再也不要这样了,我和倩倩还有离郊都好担心你。”
他说:“我答应你,我发誓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不过得等风声过去了,我才能回城里。”
坐在木棚的第二层小楼上,雨已经停了,太阳从这天早晨开始就一直很强烈,和昨天晚上的冷比起来,这样的热却算是柔和了许多。因为木棚朝着南,太阳迎面扑来,木棚顶上的稻草悬在空中几撮,被阳光勾勒出一条条美好的线条,西瓜田和稻谷地里潮湿的雾气袅绕,早晨的霞像一大团浓艳的胭脂晕染过来,擦红了我的脸。
我坐在小楼上床板的边沿,腿伸出去悬在空中晃荡。昨天湿透的那件淡绿色衬衣正挂在木棚旁边的一小截树枝上晾晒,像一片宽大的荷叶在风中摇摇晃晃,我穿一件余佳从附近农妇那里借来的棉布褂子,那褂子太大,有旧旧的印花,穿着它却觉得无比温馨。我看见余佳在瓜田里搜寻大个儿的西瓜,当他摘了一个西瓜,抱着它向我走来的时候,我看见那些灿烂的光辉在他身边像一对搏击苍穹的鹰的翅膀一样张开来,他是那样一个矫捷的生气勃勃的男子,那些伤痕已经不能对他造成任何影响,发现我竟是如此喜欢看他脸上那一闪即过的暖煦的笑。这和昨天夜晚睡在稻草中给我讲那天发生的事情的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他那时候把拳头攥得多么紧,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做那单生意,对手却设了圈套让他往里面跳,他把钱交给他们以后,他们把货交到余佳手中的时候他发现少了至少一半的枪械,他们于是兵戎相见,余佳受了很多伤,尽管唐老大派了许多人和他一起去,但是他们抢过那些货之后就作鸟兽散了,根本不顾余佳的死活。然后警笛响了,他才知道这一次的任务竟是这样危机四伏,当他冲出重围的时候,已经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余佳说他没想到唐老大会这样害他,不管怎样,他曾经跟着唐老大的时候也为他赴汤蹈火那么多次,他到头来依然不肯放过他,他是那样的恨啊!可是余佳你知不知道,这样的恨在我心中也如一根疯长的蔓枝攀缘上去。
余佳爬到小楼上来,把西瓜放在我们中间的床板上,然后和我一样坐在床沿,伸出腿悬到半空中。
“你饿吗?先吃个西瓜吧!我给瓜田的主人说过了,他不要我的钱。”
余佳将西瓜抱过去,捏起拳头就捶下去,可是他手上的那道刀伤太严重了,他痛得一阵抽搐,西瓜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哈一口气,再要捶下去的时候我赶忙拉住了他。
“别用手捶了,我有东西可以劈开它。”说着,我就从我随身带着的皮包里找出那把瑞士军刀。
我把西瓜抱过来放到床板上杀,把分好的一瓣递给他的时候,他诧异的问:“你怎么会有一把这样的刀?”
“这是窦远七年前从瑞士带回来的。”我回答。
“它看起来怪锋利的!”余佳喃喃的说。
我们坐在小木棚里吃西瓜,我想象着这是一副多么美丽而温暖的画卷,我们像上次在江边比赛吐樱桃核一样吐西瓜籽,一群从不远处山林里窜出来的麻雀落到木棚前面的瓜田里,争相啄着那些黑色的籽。可爱的它们拍拍翅膀,飞到木棚顶上,也在我们身边盘桓片刻,木棚下面栓着的大黑狗也欢快的叫喊起来了,它仿佛也嗅到了这人世间最芳香的一缕阳光。
余佳却在这个时候问:“碧落,你昨天晚上说得都是真的吗?”
一股乍然的冷气像一条长长的绳索一样绑住了我。我知道他问的是我昨天半夜里说的那些话,那时候我以为他已经倒在稻草里睡熟了,甚至还有低微的鼾声。我于是尝试告诉他,我想我说出了那些他也听不到。
事情就是这样,我是在一间台球屋里找到唐老大的,那里都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在地下,灯光也十分暗,唱机里塞着爵士乐的唱片在放,那是一个描绘着香烟和欲望都不断往外扩张的轮廓的地方,附着在肉体的感官上越描越清晰。我从一间屋子走到另一间屋子,一直往里面走。一些妖艳的烫蓬乱的像裂开的蒲公英的大卷发和穿细格子小短裙的女子,一些坐在台球桌上抽烟并且窥视女人胸脯和裙子里面黑色网袜的男人,都是我身边被一场雨水洗去的尘埃。直到我走到最里面的那一间,我还没有进去的时候就已经隐约听见唐老大高兴的笑声,他应该是赢了很多台球了,非常兴奋。我再走近去一点的时候,我看到了小言。
他仍旧是最愚忠的臣子。在唐老大面前,他的头总是以那样一个弧度数低下去的,唐老大打了一杆球后,小言就趋向前去恳求着说:“老大,我实在被那个疯女人搞疯了,你再想想办法吧!或者让别的弟兄去看着她也好!”
唐老大将台球杆往地上一立,就往小言脸上喷去一股浓烟,嘲笑着说:“你小子这几年来是怎么跟我学的?连我一成的本事也没学到!连这样一个糟老婆子都看不住!还有上次,上次那个女的,那个叫什么碧落的小娘们儿,要不是那天晚上我帮你搞定她,你还指望她肚子的娃将来会喊你一声爹啊?!”
小言没有再发话,很识相地退了开去,头重新低成那个弧度。
唐老大像只猫一样弓起身子,瞄准了一个白色的球,正要撞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抓起了那个球,隔着一张台球桌,朝他狠狠的扔过去,那球正好砸在了他的胸口,他捂住心脏的位置,抬起头来看到我。
他的惊愕和我的愤怒一样来得这么快,像一道闪电掣过乌云滚滚的夜晚天空。
这一次他却没有对我动粗,甚至连话都没有一句,他的手从胸口上放下来,面目呆滞一般看着我。我想他是被我冷静的愤怒震慑了。
当我承认了这一些以后,我和余佳都有片刻的沉寂,谁也不说话。
村子里的小孩童从堰塘的堤坝上经过,背着帆布的小书包,书包塞得鼓鼓的,他们手里都抓着一把柳树枝条,追赶起来在别的孩子脖子里捣弄一阵。农村里最常见的黄金树已经在堰塘的侧壁开出大串大串紫色的小花朵。被风带过来的,不止有那些花朵的香味,还有这个南方小城被传唱了一年又一年的歌谣:上学苦,上学累,上学还得交学费,不如加入黑社会,有吃有喝有地位……
听他们一遍一遍的唱,唱得那样欢快,唱过了堰塘,唱过了榆树树林,唱过了田野里的沟沟坎坎,唱到了对面的小山凹里,傍晚时候的炊烟烧红了半边云天。林中惊飞的鸟仿佛一朵璀璨的烟火擎向黄昏里最薄的那一层霞。我想着,这是多么天真淳朴的一群小孩,是这片橙黄色的土地给他们的脸颊涂上最动人的色彩,只是,他们或者还不知道,黑社会就像这即将来临的黑夜一样,充满未可知的危机。
“好了,余佳,今天晚上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吧!我中午时候出去打了电话问离郊,已经没什么风声了,我说,只不过可惜的是,唐老大依然逍遥法外。”
余佳撕掉腿上缠裹着的布条,那布条上依然带着没有凝结的血迹,然后和我一起从田野里走出去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腿还是不自主的打颤,旧伤未好,又复新伤,我想他再也不会有以前那样敏捷的身手了,他会和他略瘸的腿一起避开这个黑社会了。
真的会,真的会吗?我们那些可怜的逃遁,终究被逼往哪里?
22
那是我最后一次回到我的家,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爸爸妈妈,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弹奏窗前的那把古筝。虽然是从新换过弦的,虽然还有修补过后粗糙的痕迹,但是古筝上的那一枝桃花的粉红却在月夜里愈渐浓稠,越来越红,品红,深红,紫红,颜色幻变得那样不知不觉,像斑斑血渍渐渐冷却的过程。可是毋庸置疑的是,它依然那样好看。
爸爸妈妈从小就想将我培养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女孩儿,经史子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生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里,仿佛我天生就被打上了大家闺秀的印记,它就像古代女子的守宫砂一样印在我的手腕上,教我怎样怎样做,教我怎样怎样一一满足父母亲的虚荣,我是循着他们为我指画出来的轨迹走过来的。的确我曾经让他们骄傲自豪了一阵子,可是后来渐渐我就丢弃了许多大家闺秀应该做的事情,我不再学下象棋,不再背那些古里古怪的古文,不再去上绘画培训班,不再报名参加数学和物理竞赛,我开始沉迷于孤独的写作,编撰一些小故事,它们是我从别的地方采摘回来的粘着露水的新鲜果实,我放它们在我手心,在我四周,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也开始在写作的过程中再沉迷于弹古筝,这两件事仿佛是默契很好的一对小姐妹,我才发现我的生活可以像舒畅的流水一样缓缓淌过去,疏通时间里的一些沙砾。
而这一晚的弦音仍是令我着迷的,悲悲切切,像翻越重重山岚千丝万缕的微风。应该说,它是从另一个世界不为人知的缝隙里泄露出来的时光。时光,的确是这么一回事,我们并不能抓住周旋在身边的一切时光,它于从金钵里漏了一小部分出去。
而我接着要源源不断说的是,我竟掉到了这样一个时光里。
那天,我本来已经决定带着孩子离开。我仍然是爱他,尽管这爱里面已经多了一些质疑。我有必要为我最讨厌最憎恨的那类人生下孩子么?况且那个丧尽天良的男人根本不配做孩子的父亲。我甚至不敢去征询离郊,余佳和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