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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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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梅放进口中。 

有人敲会议室的门,女秘书去开门,门外有人气急败坏的说:「我找陈小姐,他们说她在这里开会。」 

声音好熟。我转头一看,是嘉汶米勒。老天!他到我们办公室来做什么?我霍地站起来。 

他也看到了我,「陈!」 

我连忙把他拉出会议室,但是同事们已投来暧昧含笑的眼光。这令我很生气。 

我关上了门,问他:「你找我干吗?怎么到这里来?」 

大堂中来来往往的同事更多,盯着我们的人不知有多少。呵这一回正是:跳到黄河洗不清,未吃羊肉一身骚,不由我又惊又怒。 

「我……」他看着我,「我想见见你。」 

这句话包含的意思太多,我再笨也知道事态有点不寻常,不自觉呆了三分。 

我看着他孩子气的脸,焦急的神情,渴望的眼光。 

我说:「你不是早该回伦敦了吗?」 

「明天,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找到你。」 

女秘书开门出来,「陈小姐,请你回来开会。」 

「知道。」我说。 

他似乎听懂了,「为我,陈,为我做一天逃兵。」 

「可是他们会炒我鱿鱼呢。」我说。 

「他们不会的。」他笑一个充满忧郁的笑。「他们需要你,我看得出来。」 

我并不是浪漫的傻子,他走了我还得活下去,在香港。 

我说:「我五时正下班,你在大门口等我,我只能做到那样。」 

他并没有抗议,他只是默默的看着我,驯服地点头。 

我进会议室,把门关好。 

但是时间爬得像蜗牛似,每个人说的都是废话。 

午餐我们把饭盒子叫上来吃,我拨了两口,实在吃不下去,把饭盒推开一旁。 

我要溜下去兜一个圈子。我的运气要待八时才会好转呢,开会的时候永远是阳光普照,好不容易轮到坐游艇的时候,又阴雨霏霏。 

老板问:「你想溜开?」 

我答:「我上女厕,要不要派女秘书钉住我?」 

我从楼梯走到大堂,玻璃门照出毫无欢容的脸。 

我的心一震,因为嘉汶米勒并没有离开,他坐在石阶上。 

我急忙叫他,「喂!你坐在这里多久了?想坐到几时?」 

他转头,看见我,他温和地笑,「我知道你会下来的。」 

我坐在他身边,我说:「人都是向私的,你这样做莫非是为了满足自己。」 

「我想我爱上你了呢。」他悄声说。 

我微笑,「你弄错了。你在异乡寂寞,没事可做,故意要强逼自己恋爱来消磨时间,以前人们恋爱一次当是呕心沥血,现在不过是看场电影般,不过由自己主演而已,我不想客串你的配角。」 

「你非常的愤世疾俗。」他说。 

「并不是,你可以说我洞悉世倩。」 

「为什么?」 

「我勇于面对现实,事实既然如此,为甚么要逃避?我不是孩子,世界对我来说,即使是童年,也不是玫瑰园。」 

他看我一眼,「你可以自己建造一个园子。」 

「自己建造的世界,不可能是玫瑰园,太多血与汗——喂!我们别坐在门口谈哲理好不好?」 

「对,说得对,我们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去哪里?」他问。 

我笑笑,「我不与洋人上街。」 

「为什么?」 

「如果我带你去浅水湾,告诉你,我喜欢那里的茶座,是因为白流苏与范柳原在那里坐过,你会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是大多数的中国人会明白吗?」他是个聪明的家伙。 

我叹口气,「问题出在这里,他们也不明白。」 

他笑着指一指我,「这就是你的不是了。」 

「谁是谁非不重要,要我陪你上街不可能。」我说:「回去吧,听我话。」 

「如果我是中国人,你会怎么对我?」他问:「你老实说。」 

我笑笑,「看他一眼,叫车回家,看!我还要开会。你回酒店多多休息好不好?」 

「你不约会男人?你是同性恋?」他吃惊的问。 

「不,我没有女朋友。」我笑,「我要上去工作了。」 

「我希望你可以带我到浅水湾那个吃茶的地方去。」他缠绵着不放。 

我想想,叹口气,「好吧。」我说:「走。」看阳光份上。 

「真的?我有车有司机。」他跳起来。 

「BBC知道了要吐血的。」我说:「你在花费公款。」 

「我明天就走了。」他说:「只一天。」他看我一眼,「还有一夜或许?」他笑。 

「人类是这么贪心。」我摇摇头,「无可救药。」 

车子驶过来,我跟司机说:「放你假,我们会把车子交还车行,如何?」我把身份证与驾驶执照递给他看。 

他认得我,他笑,说他有责任看牢这部车。 

「OK!」我耸耸肩。「你开吧,累死你。」 

他想一想,「你们到什么地方去?」 

「浅水湾,停在那里,到吃夜饭才出来。」 

「这样吧,晚上八时,我到这里来取车子。」司机眨眨眼。 

「好。」我说:「一言为定。」 

这也是我放一天假的时候了。 

我叫嘉汶米勒,「上车吧。」 

他笑:「你真有一手。」 

我看倒后镜,进排档,关冷气,开车窗,然后开动车子,一个急转弯。 

「不要害怕。」我笑,「很安全。」 

我把车子飞快驶过隧道,向浅水湾去。 

我并不大认得路,所以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心中有种痛苦的快感,他们找不到我,会议总会照常举行吧,我死了也不打紧,他们气的不过是我拿了薪水而不听话,即使支票不是他们开的,还是生气。 

嘉汶米勒说:「你家的电话一夜一日不通,我们找到你的推荐人,才知道你在这里上班,我不认为我应该放过你。」 

我开了无线电。 

一个女声在车子进入浅水湾这时唱:「……因为我得容易,是,因为我容易。」 

我问:「容易作何解?」 

「容易上床,容易恋爱。」 

我笑。 

燠热的天气,风啪啪地吹上来,不能说不寂寞。无目的地恋爱与上床,不但寂寞,更加自卑。 

我不需要这样的慰藉。 

「你一个人睡觉吗?」他问我。 

「米勒先生,我们并不熟稔呢。」我说:「你不觉得问这种问题太过份?」 

「我不想盲目追求人家的爱人。」他看着我。 

我笑,「如果你爱我爱得够深,你不会介意。」 

「是的,的确是。上帝,你并不容易呢,你很难。」 

「我也做过容易人,对某些我重视的人。」我叹息。 

浅水湾很美。永远。影树又开花了,红了一顶,美得凄凉。蝉不停的叫,我一直想蝉的英文叫什么,一直想了很久,却毫无印象。 

我叫牛奶红茶,他喝云尼拉冰淇淋苏打。 

偶而有一阵风,传来沙滩上男女嬉笑的声音,太阳白而温暖,额角沁出汗珠。 

「你看上去很伤心。」嘉汶说:「以前与男朋友来过这里?」 

「香港那么小,如果惯于触景伤情,那就不活了」我说:「不,不是因为男人。」 

他逗我说话:「把你的故事告诉我。」 

我不理睬他而自顾自喝着茶,非常放纵地叫了甜点,随便发胖到什么地步。 

他自顾自说着他的故事。 

苏格兰出世。自幼在伦敦长大,念大众传播。考进BBC。被派到东方。恋爱过,订婚,又解除婚约。 

我只看到海浪一下一下的拍上来,像催眠似的。 

我对他笑笑。我们很像在谈恋爱。 

付了账我们到沙滩上坐着,忽然变得是他陪我,不是我陪他,又有什么分别?我们很愉快。 

天气热,身上黏得很,但是我不后悔出来这一次。 

他说:「叫我为你留下来,我会的,说,快说。」 

「我不会。」我说:「免得将来你赖我,要留你自己留。只是你在这里如何生活?」 

「我会设法的。」他说:「我——」 

「回去吧。唐人街也有中国女子。」 

「不是国籍的问题,我与你有流通。」他说。 

「哈哈哈!」我笑,「我们才认识三天。」 

「不是时间,是投机。」他改正我。 

「我否认与你投机。」 

「你怕恋爱?」他问。 

「我并没有在恋爱。上帝!你的话真多,看这沙滩多么美丽,为什么不看风景?」 

我把脸向着人群。女孩子穿着比坚尼,男孩子们向她们讨好。被追求永远是愉快的。 

「我可否握你的手?」嘉汶问。 

我摇摇头,「不。」我说:「我们开车兜上山顶,来。」 

他耸耸肩,拍拍手上的沙,站起来。还是拉住我的手。 

我们顺弯路上山。 

他说:「我可以学,我明天便可以告诉你白流苏是什么人。」 

我笑笑。有这种必要吗? 

「你会后悔的,心肠这么硬,你会后悔的。」他笑着诅咒我。 

我们到了山顶,沿着那条小路走,走不到一芈,斜阳西下了。我们没走经那条路。嘉汶米勒仿佛很高兴,走到花店买一大束花送我。 

「会谢掉的。」我接过说。 

他忽然扯过我的手,大力咬一口,我痛得怪叫起来。「疯子!」 

「恨你老扫兴。」他说。 

我们把车开回去的时候开了冷气,我已累得说不出话来。我需要一个冷水浴。 

「不要离开我。」他把头枕在我肩上,像个孩子。 

我斜斜看他,「我想洗把脸,换衣服。」 

「到我酒店去。」他说:「放心,我不会非礼你,回了家你就不见了,再也不出来的。」 

他倒是知道我心意。我摇头,「我不会到别人的酒店去。」 

「要不我上你家等你。」他说。 

我看看臂上的牙印。 

「好吧。」我说:「明天你一定要走的。」我看住他。 

他躺在我家地板上看国家地理杂志。他睡着了。他的胡须开始长出来。下巴是青色的。 

我坐着正凉快,老板的女秘书打电话来骂。 

我说:「嘘!我的情人在睡觉,别太大声。」 

他醒了,转头看着我。 

我问:「有没有做梦?」 

「别离开我。」他说:「跟我回英国,你既然可以在伦敦念四年书,就可以嫁英国人。」 

「为什么选我。」我问,「为什么?」 

「太难解释了。」他说:「你坐在怡东大堂那里赌气的时候我就说:「这是我找了一生的女子。」 

「夸张。」我笑:「要喝杯什么?」 

「我们出去吃饭。」他拉住我:「夜未央。」 

「你要不要洗脸?」我问。 

他掏起水胡乱洗一把,用毛巾擦一擦。 

我送给他冰淇淋苏打,他坐下来喝。 

「我的家有三间房间,图画室很大,有天窗顶光,你会喜欢的。在伊令。我开一部开蓬的红色福士。」他停了一停,「你穿着的裙子很美——我能吻你吗?」 

我说:「饭店要关门了。」 

我们去嘉蒂斯吃了顿晚饭,很丰富。我不肯陪他吃中菜。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俩人都很有歉意。他不会为我留下,我不会为他去英国,不必欺骗对方,没有可能。以后我们一辈子也见不了面。所以他把好听的话在一夜间都说尽了。 

时代进步,人们的要求不一样,谁也不肯花三两年来恋爱,缩成一日是可以的,插曲中的插曲。将黎明时我们在尖沙咀闲游,公共汽车已开始发动。 

他离去的时候近了。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我几乎爱上了他。 

我送他回怡东,与他喝咖啡。有点露滴牡丹开的惆怅。 

我们沉默很久,他吻我的唇。 

「你会写信给我?」他问。 

我摇摇头。 

「我明白。」他点头:「我还是感激你的。」 

「再见,我要回去睡觉。」我拍拍他的手背。 

「谢谢你。」他说:「我送你上车。」 

「再见吾爱。」我笑说:「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从来没有吵过架,是不是?」 

他点头。我们吻别。他会记得我,会,直到八十岁,他会记得有这么一次,在东方,他恋爱过一天。 

                        

          


        亦舒《五月与十二月》
        

        两个男人

                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色女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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