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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浩风凝视她良久,扬扬下巴,示意她上去。
“要上去坐坐,喝杯茶吗?”叶紫晶终于开口,说出的话让自己吃了一惊。她一向不把朋友领回家,尤其是异性朋友。她习惯了独立,即便是空间,也不希望被人涉足。
于浩风笑笑,他很想上去,但还是拒绝了,理由冠冕堂皇:“你辛苦了一天,早点休息吧。”
叶紫晶不再坚持,摆摆手,走上楼。
为什么不上去坐坐呢?他不是愿意和她多呆一会儿吗?于浩风有些费解地问自己。女孩单纯的笑脸是他喜欢看到的,可是今天不行,今天他背负了太多失望,太多黑暗的阴影,这些足以影响她的笑容。一个女孩,尤其是一个好女孩,生活得并不轻松、容易,她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承载他的失意。更何况,他只拜托老天让他今天看到她,作人不能太贪,太贪老天就会不灵。
叶紫晶一口气跑上楼,趴到窗口,目送他潇洒的背影融入黑暗。在这座城市,他是唯一真正关心她的人,叶紫晶的感觉告诉她。
第14节:一个特别的生日借口
7
老树咖啡屋的广告很火,火在它香浓的韵味上:“如果我不在家,就在老树咖啡;如果我不在老树咖啡,就在去老树的路上”经典的广告如同它经典的咖啡味觉。
胡启凡放进两块方糖,拿银色小勺轻轻搅动咖啡,他喝咖啡一直只放两块方糖,多则腻,少则苦,如同他做事惯守原则,不偏不倚,不轻不重,绝不会走向极端。作为70年代出生的青年,胡启凡是新一代中的佼佼者。他们年轻、富有,充满活力和自信,奉行新的信仰和价值观。从昔日大学校园里一群迷恋电脑的网虫到今天信息技术(IT)行业的巨子,从商界的知识英雄、高级金领、SOHO一族到倡导当今社会各类新潮时尚的先锋,胡启凡们生活在世界和人生的另一种境界:顺利、优越、悠闲、从容。经历过战争和文革的上一代用迷惑的眼光看着他们,昔日的理想主义和经验论在年轻人面前变得似是而非,他们有时也会宣称,只要再年轻10岁,不,年轻5岁,我就要上网,上Inter网。这就是错误和差失的关键之处。胡启凡们是不会说这种话的。他们的观念是:时间就是金钱;行动永远与意识同步。胡启凡绝不会因为在原地停留、等待而错过任何机会、任何事情。
现代年轻人依赖Feeling(感觉),就象新近出版的一些精美小书,《与梵&8226;高共进葡萄酒》、《与莫奈赏花》,将雷诺阿与下午茶,毕加索与咖啡,梵高与葡萄酒联系在一起,为的是什么?仅仅是因为莫奈画过著名的睡莲吗?不,工业物质社会的奢华浮靡一旦与高雅抽象的艺术趣味紧紧结合,本身便造就了一种奇异的品位,这就是一种潜在的Feeling。每晚临睡前翻阅10分钟这样的小册子,既长学问又长见识。现在没有人肯花很多时间阅读原本《红楼梦》、托尔斯泰了,时间也不允许。人们需要迅速、方便、快捷,知识也要求实用性。
胡启凡是绝对的实用主义者,敏捷灵活的头脑只看得到效果和利益。千惠,这个新新人类便是他实用主义的直接副产品。胡启凡皱一下眉头,抬眼看看对面坐的千惠。今天,她的装扮倒变了,不再五颜六色,流光溢彩,反而素雅得体的接近完美,无一处不妩媚,无一处不精致。然而,这种打扮缺乏实用。紧身衣服限制了她大幅度的动作,精巧的化妆限定她出入场合必设空调,户外的大自然自然不能涉足,好在有CD架、DVD。喜怒无常的性格,与生俱来的嚣张跋扈注定让接近她的人吃尽苦头。母亲的话看来是正确的,她是一尊养尊处优的金佛。
“千惠。”胡启凡叫着正撮着嘴小口喝咖啡的女孩。
千惠挑大水汪汪的眼睛,做出韩剧中女孩们常有的表情,柔柔瞟他一眼,眼风一带,即刻垂下眼帘,动作准确而到位。
收起这套吧,宝贝!我已买了《蓝色恋情》的韩文版金碟,熟悉演员的每一个眼神。胡启凡得意洋洋地在心里说,却忘了初次相识时,他曾被她这副纯情少女势迷得春心荡漾。
“为什么不说话?”千惠双手托腮,浅笑盈盈。
“我们……”胡启凡望望她面前还剩多半的咖啡,吞吐起来。
“说嘛!”千惠粉面含羞地鼓励他,脑海中同时已浮现出一颗Themillenniumdiamond(千年钻戒)。
“分手吧,我们。”胡启凡下定决心,冲口而出。
“什么?”女孩的眼睛毫不夸张地瞪成铜铃。
“我们不合适,在一起也不会幸福。你应该找个更好的。”
“不!”千惠绝望的惨叫完全压倒了咖啡屋悠扬的乐声。
“我已经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这太残忍了,我不能接受。”千惠泪落如雨,楚楚可怜。
“千惠。”
千惠瞪视着胡启凡,表演已无须继续,他的语气十分坚决,表明一切已无可挽回。她真的被遗弃了吗?她咽不下这口气。
“是为了那个骚女人吗?”千惠转换了语气,有些哀怨地询问。
“不是。是我们自己出了问题,不要总错怪别人。”胡启凡小心翼翼。能做到好聚好散最好不过。
“一定是她,你爱上了那个女人。”千惠再一次失去了控制。叶紫晶,她咬牙切齿地想到,这个擅长勾引男人的狐狸精充当了不光彩的第三者。
“不可理喻。”胡启凡生气了,四周聚拢而来的目光让他有种赤裸感。他放弃了说服她的念头,当机立断起身,将钱摔在桌子上,转头就走。
“胡启凡!”千惠歇斯底里地大叫。她几乎气疯了,胡启凡的决绝大大打击了她漂亮女人的自信和骄傲。
“骗子、伪君子……”她一边口不择言地乱骂,一边故伎重施,顺手操起咖啡向胡启凡泼过去。
胡启凡照单全收后,双眼一眨不眨瞪视她良久,一句:“千惠,是你自己赶走我的。”结束了他们之间所有的爱恨情仇。
胡启凡明白,她和他都不会痛苦很久。现代爱情似乎随时得准备“买单”,毕竟,诱惑太多,而生命很短暂。
走出瑞德大楼,叶紫晶长长舒口气,又一天过去了,她离退休又近了一步。风掀起她的头发、长围巾,她摆摆头,抱紧手中的文件夹。
西宁的冬天是真正的冬天,哈气成霜,风象小李飞刀,出神入化到不见踪影,让人感到又疼又冷却不知源于何方。今天,策划部又接到一个大案子,为北山索道做一期策划,对方希望在来年春天就收到明显效果,可距离过年已不到两个月了,真是一口气就想吃个大胖子。广告宣传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诱发消费者接受产品,还应该着力于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让他们由被动转为主动。许多公司老板张口就是:要吹,夸大其词地吹,吹到人一听就想买的地步才叫OK。这种人,这种主导思想只会恶化(Deteriorate)市场,典型的近视症(Metoomyopia)患者。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叶紫晶摇摇头,决定让自己的杞人忧天告一段落,迈开长腿,向风中行进。然而,有些事情从其诞生的一刻就具备了滑稽的一面。
街道的拐角处,停着胡启凡和他的银灰色宝马车,几步开外的人行道上,于浩风正倚着他的摩托车傲然挺立。两个伫立在风中的英俊男人凝固成一道耐人寻味的风景线,象是在为各自的车做宣传,吸引着下班而过的匆匆人流。
“嗨。”两位男士同时发声,彼此打量一眼,有些诧异又有些厌恶。
皮夹克、牛仔裤、桀傲不驯;大衣、西服,温文尔雅,两个绝不雷同的男士版本。叶紫晶微笑着向他们招招手,回应一句:“嗨。”
两个男人再互看一眼,敌意渐渐浮上各自的眉梢。如果是兄弟、哥儿们,他们也许会豪放地拍拍对方肩膀,说:“兄弟,没必要,真的没必要,为一个女人,不值。”然后各自驱车散去。可他们不是,他们毫无瓜葛,在今天之前,他们从不晓得对方的存在,也从未考虑过对方存在的可能,因此相见的一刻也就格外陌生、冷漠。
两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全掉向叶紫晶,将所有的评判决定权交给了她,他们最信赖的女人。
“紫晶,我等你很久,有话要对你讲。”胡启凡抢先一步,拦住女孩。
“改天吧,启凡。”叶紫晶停下脚步,语气不愠不火,象一杯温开水。
“不行,今天必须讲清楚。”胡启凡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他应当了解她固执、坚决的个性的。
叶紫晶看他一眼,再望一眼于浩风,稍稍抬起脸。
“好吧,启凡,你说吧,就在这儿。”
胡启凡一楞,狠狠瞪叶紫晶一眼,没料到她是如此不尽人情。他忍住心中的不满,冷冷扔下一句“我无话可说”,头也不回地步向漂亮的宝马车。
于浩风自始至终未发一言,此刻,他发动起摩托车,等待着叶紫晶走近。他要带她远离开所有的猜忌、妒恨。
叶紫晶跨上后座,戴好头盔,一拍他的肩膀叫道:“可以启动了。”
于浩风踩下油门,人和车化成离弦之箭,冲进流荡的风中。
摩托车没有驰向她的寓所,叶紫晶有些惊讶,但她什么也没说。这一刻,即使他拉她去地狱,她也毫无异议。
车在一家酒吧前停下了。叶紫晶看看熟悉的霓虹灯招牌“乡村俱乐部”,不由笑了。她曾在这儿为他打过一个月的短工。
“洋娃娃。”于浩风扔下车,走近女孩。
叶紫晶抱着文件夹,冲他灿灿一笑。
“需不需要我帮忙?”于浩风的语气有几分迟疑。
“帮什么忙?”叶紫晶不解。
“狠揙一顿那个纠缠你的男人。”于浩风的话语赤裸裸添上了仇恨的味道。
叶紫晶看一眼经过他们的行人,再看看他,脸上的笑意加深了。她碰碰他的胳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解释和安慰的语气:“不至于吧,他与我家是世交,是我的兄长,算不上纠缠。”
于浩风意识到了自己的小题大作,一言不发,拉住叶紫晶走进酒吧。
香烟、酒精、音乐、幻觉,冬子有些醉了,每次进酒吧,她都有喝醉的感觉。一袭黑衣,冷艳的容颜,半遮半掩的酥胸,修长的玉腿,冬子凹凸有致的曲线和欲迎还拒的娇媚风情令在座的男人们血脉賁张、热血沸腾。她格格娇笑着,从男人的腿上探起柔若无骨的身体,劈手夺过他唇上的香烟,嫣然一笑:“抽这烟真没劲,扔了算了。”
男人并不恼怒,一双手边在冬子身上捏摸游移,一边漫不经心笑道:“哦,什么烟最有劲啊?”
“三五烟啦,哪象……”冬子说了半截的话突然停住了,身体也有些僵硬。她不由分说挣脱男人的怀抱,朝他飞个媚眼,语调急促地说道:“我去去洗手间就来。”
男人们集体爆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大笑,互相挤眉弄眼,一个顺手在冬子屁股上摸一把,淫笑道:“这么快就等不及了,宝贝!”
冬子充耳不闻,径直穿过幽暗,朝远处的角落靠过去。刚才看到于浩风领着一个女人走进酒吧,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定要看清楚。远远地,她看到于浩风安排她坐进一个倚窗的卡座,看到罗红殷勤凑上去的笑脸,看到于浩风在冲她笑。天啊,于浩风竟然在冲一个女人微笑,这本身不会令冬子太吃惊,她惊讶的是他笑中的内容,明显包含有关心、怜爱、喜欢……是的,他喜欢那个满脸纯情、素面朝天的女人。
冬子的心犹如被重重捣了一拳,疼痛和懊喪霎时弥漫全身。她靠在柱子上,闭上眼睛,耳边却一字不漏地传来那两个人的谈话。
“为什么带我来这儿?”叶紫晶环视四周,还是没能忍住自己的好奇。
“一定要有原因吗?”于浩风燃起一支烟。
叶紫晶点点头。凭直觉,她猜到会有原因。眼前这个男人决不会轻率到领一个女人上自己的酒吧,而只是为了同她聊天或看风景。
窗外繁华的街景尽收眼底,车辆、灯火、行人,一派迷离恍惚。她好久没这么悠闲地观看别人的世界了,于浩风为她选了个好位置。
“今天是我的生日。”于浩风有些不情愿地开口。尽管心里并不认可迎来他生命的日子,但此际于浩风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绝好的借口。
叶紫晶歉意地回过脸,看看他。没想到今天是他的生日,她的眼光无意识的掠过面前蓝白格子桌布上一枝淡红色的康乃馨,这是罗红刚才特意为他们安排的浪漫。她灵机一动,透过幽幽的烛火,从长颈水晶瓶中抽出花,径直伸手插进于浩风夹克的拉孔中,笑道:“Happybirthday,生日快乐。”
于浩风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看叶紫晶。她笑靥如花,盈盈的眼睛几乎能拧出水来,小小的鼻头略微上翘,随着呼吸轻微翕动,娇嫩的唇不点而红,唇角透露出几丝顽皮的笑意。
于浩风掸掸烟蒂,斜睨她一眼,似笑非笑道:“不错,你很会省钱啊!”
叶紫晶笑出了声,于浩风也忍不住笑了。
冬子脸惨白成一片。她怨恨地看着他们,忽然明白了一切。于浩风之所以对她这么绝情,这么冷酷,都是因为这个女人,这个貌似纯情的女人。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纯洁的女人,都不过是给男人演戏罢了。这个有着一张洋娃娃般漂亮脸蛋的女人一定有某种更能诱惑男人的潜质,否则她不可能轻易俘获于浩风这类男人的心。
冬子不由自主地抬起脚,决定亲自领教一下这个女人的厉害。然而,一股巨大的力量挡住了她正欲前进的身体,冬子回过头,一眼望到躲在阴影中的男人的脸,那上面清晰地印着愤怒。
“不要自讨没趣!”光头低低咆哮一句。
其实不用光头出面阻扰,冬子也会收住脚步的,因为已有人比她先一步冲了过去。
第15节:一个将生命视若儿戏的飙车党
飙车一族始终将夺冠视为无限的光荣,生命的荣辱、尊严也总是通过飞旋的车轮衡定,用他们的话来诠释飙车的感受,三个字:爽死啦!虽然执着玩车的代价很大很惨,随时得付出金钱、鲜血,生命和车一样经常处于报废期,但巨大的乐趣就在这里,真正的乐趣就藏匿在真正的危险中。对于飙车党而言,生命价值就体现在飙车的过程中,死亡有时甚至意味着一种解脱。
于浩风素有西宁飙车顶极高手的称号,医院、车场曾一度是他经常光顾的场所,身上也为此留下不计其数的疤痕。他那种视生命如草芥的疯狂态度震慑了所有的飙车党,也为他赢得了很大的声名。名气太大也是一种负担,声名越大,参赛的机会却越来越少,英雄无用武之地未尝不是一种悲哀。
“浪漫并不需要金钱营造,花钱多少也不能衡量一个人的诚意。”叶紫晶坚持着她的观点。
“世界上最难办的事,是使女人相信便宜货也是要花钱的。”于浩风吐出一个烟圈。
“这句话很熟悉哦!”叶紫晶啜一口蜜汁,手指轻点几下面颊,恍然大悟:“我在一本专说女人坏话的书中看到过。”
于浩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放弃了说服她的意图。
乡村俱乐部内出现了几张陌生的面孔,趾高气扬的架势分外晃眼。
于浩风早就看到他们了,心里清楚这不是一般的客人。上这儿的人除了社会混混,就只有寂寞的女人和寻找刺激的男人。
几个男人大大咧咧地走过来,其中一个朝着于浩风坐的方向指指点点,冲身旁的小胡子说着什么。
有人已认出小胡子男人是兰州出了名的飙车王子,光头迅即走到于浩风身侧,俯耳汇报。
来人的确很跩,很牛逼,认清方向后径直冲到于浩风面前,抬起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翻着眼睛大声道:“走走吧,于浩风。”
于浩风重新取出一根烟叼进嘴里,光头毕恭毕敬替他点上火。于浩风喷出一口烟,眯缝起眼睛,轻描淡写地打量一眼自信心爆崩的男人,没有立刻开口。
“不至于吧,害怕了吗?”来人中一个流里流气的楞头仔阴阳怪气地叫起来。
“你他妈赶快去洗牙,别脏了我们的酒吧。”光头一指油头小子,大吼一声。
“价钱呢?”于浩风声音很清晰。这种千载难逢的高水准赛事,他绝不肯错过。退出不是于浩风的风格,他是个天生的赌徒、冒险家。
“你开个价吧!”对方毫不示弱,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架势。
“风哥。”刀疤风风火火地杀了进来,面带惊慌叫道:“这小子开的是奔驰跑车。”
对方一伙放肆地大笑起来,光头狠狠瞪一眼刀疤,觉得他太沉不住气。
“10万吧!”于浩风斜眼看一眼对方,漫不经心抛出一句。
在场的人都怔住了。
兰州车王面上现出一丝犹豫之色,看看同伙,再发声时,已明显底气不足。
“5万。”
于浩风在心中冷笑一声。他已经输了,高手较量时,比得不是武功、招式,不是兵器、暗箭,而是气势,气不足,势则弱,输局便定。心气浮燥、瞻前顾后必导致出招不利,一点偏差便会令你气若游丝,命丧黄泉。眼前这小子还未战已跌份、掉架,丢了势,真是没彩。
“5万怎样?”兰州车王不放心地追加一句。
“无所谓,玩玩而已嘛!”于浩风扔掉烟,起身拍拍对方肩头,微微一笑。
刀疤、光头一伙前呼后叫,簇拥着于浩风走了出去。
叶紫晶呆呆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犹如局外人。至始至终这些男人都当她是透明人。光头、兰州车王,这是黑社会中的人物吧!那么于浩风呢?他似乎比他们更强大。风哥,她想起电影中黑社会老大的形象,心中不由一颤。光头满脸是血的样子曾令她腿软,对风哥,他竟如狗般忠诚,可想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的世界是怎样的一团糟。
叶紫晶将脸掉向了窗外。
“叶小姐,风哥让我送你回去。”光头走近面无表情的叶紫晶。
叶紫晶回过头,盯视面前貌相凶恶的男人,于浩风最终还是记起了她的存在。
“我见过你吧?”
“也许。”光头丝毫没有坐下的意思。
“他去干什么?”叶紫晶还不能完全明白他们刚才的交谈。
“飙车。”光头的回答很简短。
“很危险,是吗?”
“也许。”
叶紫晶点点头,站起身,拿起自己的皮包。
“他让你来做什么?”
“送你回去。”光头重复一遍,不自在地侧侧身。他不习惯这种面对面的谈话。
“谢谢,可我觉得没必要。”叶紫晶向外冲去。走出两步,她扭转身,发现光头正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也许她的表现过于激愤了。
“如果你还能见到他,告诉他,我很满意这次Party。”
叶紫晶说完,一转身,与一位端酒杯的女人狠狠撞在一起,泼翻的酒浸湿了她胸前的衣服。
女人夸张地惊叫一声:“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伸手替她掸掸水渍,力道用得很重。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