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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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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回到穿越前的时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造这次穿越事件的智能系统,已经被格式化成数据储存在他脑子里。他再想穿越回去,只能寄望他能活到那天。

    只是这种想法,在刘兴华计算了一下时间后。他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他还没听说,有能活那么久的人存在呢!所以,他必须学着适应,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活下去。

    就在刘兴华胡思乱想时,想到脑海中储存的大量数据资料,刘兴华觉得应该先了解这个时代,随后再去想未来的路怎么走。谋定而后动嘛!

    很快道:“小智,调取有关这个时代的具体资料!”

    小智,是他对脑中这个,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的数据库所取的名字。甚至很多时候,刘兴华都觉得,他脑子里面装了一台电脑,小智是开启电脑的密码。

    看着脑子里的数据,很快在储存空间的电脑中,快速的查阅起来。刘兴华也很担心,他是否能够查到,足够他了解这个时代的相关资料。

    做为军事基地,尽管配属的电脑不少。可这种历史资源有没有,他还真的不确定。可现在的问题是,他对于清末的历史资料,知道的并不多。

    如果是九一八事变之后的事情,他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吉省人,对于家乡历史上,发生过的这段惨痛历史,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偏偏现在还只是1900年,眼下距离民国还有十余年。距离九一八事变,还有三十多年。了解那么久远的历史,根本对他现在没太多的帮助。

    做为东北人,他只知道这个时代,是东北混乱的开始。还有几年,在这块大地上爆发的日俄战争,将这块富饶的大地搞的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再不复往日的繁荣。

    随着数据搜索结束,值得庆幸的是,有关这个时代的资料还真有一些。可令刘兴华哭笑不得的是,这些资料竟然是穿越前,那部小说作者写过的一些资料。

    虽然这些资料,不是很详细,但大体这个时代,发生的一些事情,他还是能知道一些。看着这些显示出来的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有些凝重。

    根据从这部小说中,提取到的资料,刘兴华知道要不了多久,义和团运动将席卷整个华北地区。从而导致,八国联军入侵北平,再次洗劫被抢过一次的圆明园。

    随后便是他身处的这块大地,迎来了恶邻沙俄的悍然入侵。在这次的入侵中,沙俄在这块土地上,制造了两场骇人听闻的惨案,死伤的军民更是不计其数。

    看着这些资料,刘兴华的表情也显得非常狰狞,忍不住道:“老毛子,前世老子要遵守国法军规,只能耍耍嘴皮子。可今生,我一定会替这里的父老乡亲,教教你怎么做人。”

    想起他参加的三次特种兵集训,每次他都能坚持到最后。甚至连特种部队的正式队员,都很佩服他的军事素质,可每次他都倒在思想调查问卷上。

    原因很简单,一个特种兵除了必须具备,绝佳的特战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过硬的思想素质。偏偏刘兴华,骨子里有点愤青,老觉得基地那边的土地是本国的。

    这样的思想,在和平年代的部队里,无疑是危险的苗子。那怕特种部队的集训教官,很欣赏他的作战技能,可为安全起见,只能将他淘汰出局。

    对于部队的这种做法,刘兴华可以理解。待在基地里面,他天天除了站岗巡逻放哨外,很少有机会能出入国境。可成为特种兵,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加之他所在的军区,本身就与后世的沙俄为邻。如果刘兴华这种,带有敌视沙俄情绪的特种兵,越过国境出现在那里,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特种兵部队私下较量,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一旦这种较量,变成敌对国一样的较量,是很容易出大问题。为了杜绝这种可能发生的事,部队领导淘汰刘兴华也很理所当然。

    甚至穿越后来到这个时代的刘兴华,终于能够明白,他在基地成绩优异,为何晋升二级士官的报告会被刷下来。原因只怕,跟特种兵集训三次被刷有关系。

    思想不过硬,在部队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尤其象刘兴华这样,在这种秘密部队服役的老兵。只可惜,刘兴华这种醒悟,似乎来的有点太晚。

    可现如今天大地大,已然没人能约束的了他。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应该没人,再去阻止他,做一些他自认应该去做的事情吧!

    这次的穿越,除了将驻守的基地带了过来,刘兴华也发现。经过穿越之后,他的身体素质得到惊人的改变。甚至在山林里的这段时间,他就发现了这种变化。

    觉得这应该是穿越后遗症的他,也明白这种身体素质的改变,让他拥有超越这个时候,绝大多数军人的作战技能。凭借这些,做出一番事情应该不难!

    更何况,根据陆续解码的仓储空间,他拥有无数华夏制造,被军队封存淘汰的制式武器。这些封存在仓库的武器,随便一把都超越这个时代不少。

    拥有这么多先天优势,只要刘兴华稳打稳扎,改变东北的历史,甚至整个清朝的历史,都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当然,刘兴华也清楚,这事不是想想便能实现的。

    现在他要做的,便是在这里落地生根,找一个在清朝合法待下来的身份。其次,在慢慢谋划以后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多看多问多走走,谋定而后动才行。

    想明白这些事情,刘兴华突然觉得,是不是老天知道他,不甘于平凡,不甘于每次凝望边境线时,脑海中出现的大华夏版图?不甘那些被窃取走,老祖宗们的地?

    有理想是好的,可刘兴华更清楚,有理想便要付出行动。眼下刚刚下山,连人都认不得几个。谈这种野心,未免有些过早。更何况,他并非万能的。

    除了拥有一个相对逆天的仓储空间,还有他这身赖以生存的军事技能。刘兴华在也找不到,其它他能值得骄傲的东西。

    做为一个高中都没毕业,便被送到军队入伍的年青人。五年的军旅生涯,带给他更多都是军营严谨的办事风格跟态度。可这些,远远不够实现他的理想。

    想改变东北未来的命运,刘兴华除了要打造一支,能够护境安民的军队外。最重要,还要学会跟这个时代,那些贪婪的殖民者斗智斗勇。

    一谓的武夫心态,是成就不了大事。而刘兴华要做的,便是在力足自保的前提下,不断去充实去学习,直到他实现心中梦想与野望的那天。

    正是这个清晨的深思熟虑,让刘兴华开始定下,一个短期跟长期的目标。有了活下的目标,刘兴华才觉得,他跟这个时代的隔阂,似乎又减轻了不少。

    想在这个时代做出一番大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时代。这便是刘兴华觉得,目前他最需要去学习去改变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再心急也无济于事。

    更何况,每次看到营区那些,只保留了军装跟设施完整的军营。刘兴华总觉得,这些昔日的战友,已然化成能量,待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有这些战友英灵的陪伴,刘兴华觉得他并不孤单。以往他没机会,去宣泄心中的不甘。那么这次,老天给了他机会,他又是否能够改变历史呢?

第五章 碗也稀罕() 
看着映入眼眶中的猎户村,一望无际的茂密丛林都被大雪装饰,尤如变成茫茫雪原一般。朝霞将碧蓝的天空,映衬的分外美丽。加上此刻炊烟袅袅,展现出一种震撼人心的美。

    正沉浸于这片壮观景象中的刘兴华,突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一回头,就看到葛依乎笑眯眯的走过来。对这位招待自己入住的男孩,刘兴华还是有所感激的。

    ‘刘大哥,起来了!昨夜睡的可好?’

    对这位说话总是笑呵呵的年青人,比他只小两岁的葛依乎,刘兴华经过昨晚的喝酒聊天。也知道,他是猎户村中少有到外面见过世面的年青人。

    只是因为爹娘年纪大了,他在外面又混的不如意,最终才重新回到猎户村。接过他父亲老葛手里的猎枪,继续干着进山打猎的行当。

    笑着点头道:“不错,昨天睡的很香。这段时间,都在林子里转悠,都没怎么睡过踏实觉。对了,你们今天应该去市集吧?能带上我吗?”

    对于刘兴华的询问,葛依乎愣了一下,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道:“刘大哥,可能不行!你不要误会,不让你去,也是为你好。你这脑袋后面,没这个啊!”

    看着葛依乎甩甩了辫子,刘兴华才意识到,自己的大平头。出现在市集之上,确实有些另类。清廷这个时候,对革命党可是非常警惕的啊!

    似乎是怕刘兴华多想,葛依乎又赶紧道:“刘大哥,今天我跟老莫叔他们去市集。到时我去市集,给你买条假辫子。有了假辫子,下次有的是机会进城。”

    听到葛依乎这样说,刘兴华也笑着道:“行,那又要麻烦葛兄弟你了!对了,我现在身上没银子,这一条辫子要多少银子?”

    想到这年头的货币,刘兴华还真没有。尽管有一个储存空间,可金银这种货币,储存空间里面同样没有。这还真让刘兴华有种,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感觉。

    可葛依乎却笑着道:“花不了多少钱?这种假辫子,其实要不了多少钱。昨天我收了你的酒瓶子,我打算一起带到市集去找人卖了。那瓶子,应该能值几个钱!”

    以前跟人跑个马帮,替人押过货,做过商铺伙计的葛依乎。很清楚那种酒瓶子,这十里八乡还真不多见。只要找个识货之人,应该能换来一条辫子。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想起背包里,还放着一个不锈钢的饭碗。立刻眼前一亮道:“葛兄弟,那瓶子是我送给你的,怎么能拿那东西换钱呢?

    这样吧!刚好我也初回国内,你又认识一些当铺老板。我给你一样东西,你帮我拿到当铺问问,看看能当多少钱。我保证,那东西整个清朝都没有!”

    说着话刘兴华,将葛依乎又带回了房间。将平时营里吃饭用的不锈钢碗,从背包中取了出来。看到这明晃晃的不锈钢碗,葛依乎突然觉得,这刘兴华宝贝还真多啊!

    望着这件魔砂双层隔热不锈钢碗,刘兴华觉得,到了这个时空。就连平时他们吃饭的碗,一下子都成了稀罕的宝贝。可他也知道,什么叫利益最大化!

    拿着不锈钢碗,刘兴华略显好奇的道:“葛兄弟,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你觉得,这种碗一个能卖多少银子?这碗,用多久都不怕生锈,而且乘饭乘汤都不嫌烫。”

    将这碗递到赶紧擦一下双手的葛依乎手上,有点好奇的葛依乎立刻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可价值多少真不好说。我虽然在外面,跟人跑过一段时间买卖。

    可这东西真不好估价!当铺那些老板,都是贱买高卖。这碗如果卖给达官贵人,肯定是多少钱也难买的宝贝。可放在这漠河的当铺中去卖,我真不知道能卖多少银子。”

    刘兴华见葛依乎一脸慎重的神情,却显得很随意的道:“没事,这碗如果价钱太低,你就活当。如果价格高,你就死当,反正这就是我平时吃饭的家伙什。

    不过,你到了当铺老板那里,可以告诉他。这是洋人用秘银,打造出来的秘银碗。这种秘银比银子更值钱,寻常人根本就做不出来。

    反正怎么夸这碗好,用不着我多教你吧?只要当铺老板动心,肯出价一百两银子,那你就死当。如果一百两以下,那你就活当。到时我去赎回来就是了!”

    一个不锈钢碗,卖一百两银子,刘兴华觉得自己也够狠的。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葛依乎却摇摇头道:“刘哥,别小瞧那些当铺老板的眼力,这东西好不好,他们一看便知。

    这种比银碗更值钱的碗,正如你说,可是大清国独一份。这好东西,落到那些达官显宦眼中。只怕上万两银子都有人买,一百两,贱卖了!

    不过,你放心,既然刘哥信的过我。那我保证,给你这碗卖给好价钱。有这样的宝贝,不怕那些当铺老板不动心。反正,漠河也不至一家当铺!”

    终于明白,什么叫物以稀为贵的刘兴华。听到葛依乎这样说,也乐的让他全权处理卖碗的事情。反正对他而言,储存空间还有上千个,这样的不锈钢碗呢!

    如果不是背包里面没装,刘兴华都想将不锈钢饭盘给拎出来。这玩意,放在储存空间也是浪费。能换成真金白银,何乐而不为呢?

    就在这个时候,刘兴华想到,在关仓储数据恢复的办法。要想保证仓储空间,那些物资不被空间能量同化,也需要定期向空间,补充各种金属元素,保证空间物品不变质。

    那么银子,无疑也是一种金属元素。看来以后,真要想办法多赚点钱。一来为了尽快,修复受损的仓储空间,二来也早点解开,更多的地下基地储存仓库。

    得!看来以后还真要,多想点办法赚钱收购各式金属了。整个基地,需要的各类金属多了去,金银铜铁只怕都不是小数目。要赚的钱,海了去啊!

    只是单靠卖这不锈钢换钱,在赵兴华看来也不靠谱。原因很简单,物以稀为贵。如果这碗真的多了,又有几个冤大头,肯花这么多钱买一个不稀罕的碗呢?

    又找到一件事情来做的赵兴华,也考虑着到底应该如何去赚钱。只是他清楚,有些事情急不来。这大冬天的,他又是这副革命党形象,确实不适合到处乱窜。

    在葛家吃了顿小米粥跟高粱馒头的早餐,昨天进山的几个猎人,就一起来找葛依乎进城。至于刘兴华,因为辫子的问题,自然不好跟着去城里赶集。

    好在很快,他就找到了消遣时间的事情。跟着葛依乎的弟弟,还有猎户村一帮少年,去村口的河里凿冰捕鱼。冬钓,可是他少年时,最热衷的乐趣之一啊!

    只是相比后世,东北结冰的河里,想钓上一条鱼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工业的进步,也让东北不少河流水质变差,鱼类自然变得稀少的起来。

    可这个时候,根本就没化工产业这一说。这封冻的河里,只怕也是鱼儿肥美。后世一直有句话,形容东北物资丰富的话,就有‘瓢舀鱼’这一说。

    尽管那话出自北大荒,可刘兴华觉得,这个时代在这里应该也能感受一下。什么叫‘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山村野趣啊!

    虽说一个大男人,跟着一帮半大小子,去做这种事情。可猎户村的人都觉得,有个大人跟着孩子们去河面,多少也放心一些。要是有事,也能有个大人照应着。

    在刘兴华跟猎户村的孩子,享受着凿冰挖洞捕鱼的乐趣时。拉着两头被冻的硬梆梆獐子的猎人们,也顺利的抵达了漠河城集市。

    看到车上两头肥硕的獐子,不少前来买货的商人就挤了过来。而这个时候,莫拉乎自然充当谈价之人,打算将两头獐子卖个好价钱。

    年关将近,加上大雪封山。平时只卖二三两银子的獐子,此刻却显得弥足珍贵。本身就指望着,两头獐子能多换点钱好置办年货,莫拉乎自然要好好谈谈价钱了。

    可这种议价的事情,葛依乎没心情掺和。这个时候,揣在怀里的秘银碗,才是他需要费心卖出的宝贝。只要能将碗卖个好价钱,区区两头獐子,现在的他那会放在眼里呢?

    难得刘兴华这样信任他,将这种宝贝碗丝毫没有戒心,交给他帮忙卖掉,他不能辜负刘兴华对他的信任啊!一定要找个好买家,卖个高价向刘兴华交差啊!

第六章 老马典当铺() 
有道是‘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做为一个可以物换银的典当铺。当铺的出现,在天朝也拥有几百年的历史。越到乱世,这种当铺就越多。

    那怕漠河不是什么大地方,可城里的当铺同样不至一家。这种可称为典铺跟质铺的商铺,主要经营的就是通过收存实物、以押借银钱给手头银紧之人。

    通过贱收高卖,获利抵当物的高昂差价。又或者,通过活当的方式,先给抵押人借出一笔银钱。而后在规定时间,抵押人如想赎回抵当物,则必须付出高额的利息钱。

    要是死当的话,那就是龙袍也说成破抹布。价钱能压多低就多低,尽可能利用当东西的人,急需银钱的急切心理。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好的东西,然后高价售出。

    在漠河做过两年酒楼伙计的葛依乎,自然也有相熟的当铺老板。整个漠河城,也就这么大一点地方。平时没生意时,这些当铺老板,也常去茶馆酒肆喝茶闲聊。

    一来二去,嘴甜的葛依乎,自然结识了不少城里当铺的老板。虽说这些老板,个个都奸诈老滑。可真要碰到什么急事,需要银两救急之时,也只有他们肯掏钱。

    看着一家挂着当字招牌的店铺,葛依乎就大步走了进去。里面的伙计,立刻笑着道:“客官,有什么小的能效劳?不知客官,是想买东西,还是当东西啊?”

    望着当铺的伙计,葛依乎却稍显傲气的道:“你们掌柜呢?”

    被葛依乎这样一问,小伙计稍显愣了一下,很快弯腰道:“客官是来找我们掌柜的?掌柜在后堂,还未请教客官高姓大名,小的好去跟你通禀一声!”

    没等伙计话说完,当铺里面就走出一个,叨着水烟筒的老头。那瘦如竹杆的模样,配上那嘴上的八字胡,生生一个奸商的模样!

    老头在店铺里,伸头一看笑着道:“哟!我说是谁找我老马呢!敢情是你小子啊!小葛子,你不是跑马帮去了吗?怎么这会,又回到这漠河来了?怎么着,找我有事?”

    听着自家掌柜,真的认识这个衣着普通的年青人,伙计也没多说什么,乖乖的站在一边。而这个时候,葛依乎也拱拱手道:“马掌柜,许久不见,你老又精神多了!”

    马掌柜对于这个马屁,笑骂道:“少来,知道你小子嘴甜。赶紧说,今天到我这店里来做什么?难不成,想给我当伙计?可我这店里,已经有个伙计了!”

    站在一旁的当铺伙计,一听是来抢饭碗的,眼神立刻变得有敌意起来。这年头,找份差事不容易。他可不想,让葛依乎抢了他的饭碗呢!

    伙计眼神中透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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