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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了,住个几天就走人,并且,再也不在这厅堂用餐了,他讨厌被人注视着吃饭。另一边,柳煜歆正
在盘算着要怎么样让绝魂多住几天。
绝魂留在柳家的时曰愈久,他就愈有把握把人给拖下来。
算算利弊得失,他们免费得到了个万能护院,况且绝魂好像真的很有来头,想必以后柳家商行货运没有
山贼敢抢,武林现在那么乱,如此一来等于有个强力靠山,对哪方面都好。
就算他得付出一些大损失,相较之下仍是赚多赔少啊……因为,他喜欢绝魂……在他弃清楚自己到底是
什么样的喜欢之前,可不能让他跑掉了!况且,绝魂害他痛了好几天,连带损失了一笔不小的财产,当然
要好好计算一番!
看到他眼中的贼笑,贴身婢女小锳打了个寒战。
好……熟悉的笑容喔。每当小少爷有个什么“坚持”时,他就是这种样子,而那个“坚持”往往会变成
“事实”。这是她当小少爷七年贴身婢女的经验……
柳煜歆能在商场上纵横的一个最主要因素就是,他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以最短的时间获得自己想
要的目标物。
这跟柔弱的外表无关,纯粹是……本性!
第四章
回到柳家的柳煜歆生活十分忙碌,一天到晚埋在账房和书房,不是核对账本就是和各个管事讨论,根本
没什么时间陪绝魂,乐得绝魂能在柳家来去自如,平白多了个免费客栈。
“爷,小少爷请你一起享用茶点呢。”小锳在树下叫道。
悠哉瘫在树枝上的绝魂懒懒地看了她一眼,翻身下树,站在她面前。
“怎么找到我的?”
“小少爷说爷一定在能观察别人又不会被观察的地方,再说今天的天气挺适合午歇的,小少爷便要我往
书房外的大树找了,还要挑枝叶茂密的呢!”
原来如此。绝魂无奈地在笫十天接受了自己的行踪有些被那个小鬼摸透的事实。
多少天闲着没事干让他有很多时间观察人生百态,对于这整个柳家的定位,他多少有个大概的了解。
柳老爷生性温和,多情善良的个性让他一直为下人设身处地的着想,只差没把所有下人当成儿女亲戚来
看待,不用想也知道不会有人怕他。
真正维持柳家纪律的是目前在朝为官,约莫一年回家探亲一次的长子,年终大清算,赏罚分明,绝不宽
贷;次子从小就随师父云游四海,八岁拜师,十五岁离家,行踪不定,只有偶尔回家省亲,但下人公认
他是脾气最像柳老爷的圣人,因为他永远是温柔的笑容,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三男就是正在书房里疾
书的小鬼柳煜歆,年纪轻轻接下柳家旗下散布全国的数百家商行,两年内把原有利润翻滚一倍,预计未
来仍是会呈倍数成长,同时明着以生意拓展人脉,暗着拿巨大的财富作为他大哥在朝为官的后盾,精明
到不像话!
一步步跟着小锳慢慢走在复杂的回廊,绝魂大概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又是议事厅。
带着些许嘲讽的右眼扫过纷纷让路的仆众,他满意的弯起唇角。
住进柳家第一天,他出手稍微“教训”了一下之前带柳煜歆到花街,间接害他身处险境的两个下人。
原本是想杀了他们的,但在柳煜歆的软硬兼施——泪眼加咬人——下,他只有折断他们几根骨头,再将
他们扫地出门。
那天以后,除了小锳以外,柳家的下人除非必要,没人敢接近他十步以内的距离。
没等小锳通报一声,绝魂大剌刺地推开议事厅的大门,无视于众多管事惊讶的目光,直接靠坐到柳煜歆
桌旁的窗台上。
柳煜歆笑着滑下椅子,高兴地拿了桌上装有各色糕点的碟子递给绝魂。
来吃东西。一只小手挥又挥,看到他无动于衷后那双含笑的大眼睛有些无助地眨了又眨,漂亮的菱形小
嘴扁了又扁。
这小鬼一定是在装可怜!绝魂不爽地冷哼,却仍是拎了块白糖糕扔进口,入口即化,绵而不腻的口感让他
轻眯眼。
唔,是张家凤鸣楼的白糖糕……这小鬼什么时候知道他喜欢吃甜食了?绝魂没好气地瞥了眼正用期待眼神
看着自己的柳煜歆。
这张遗传自江南第一美人柳夫人的皮相真的挺娇弱的,但是有必要一直用无辜至极的眼神看着他吗!?
愈想愈不高兴的绝魂讪讪地出手,掐着柳煜歆柔软的脸颊,把他当玩具一样地搓压揉捏,看得一旁的众
人心疼死了却不敢开口——
上一个敢出声的已经被绝魂从窗户丢出去了,虽然二楼摔不死人,但在床上躺个好几天是免不了的。他
们可不想对自己这把老骨头过意不去。
会痛啦!柳煜歆在任他搓揉半晌后开始挣扎。
“吵死了,小鬼!”绝魂戳戳他。
他又成为出气筒了吗?柳煜歆无奈地揉揉自己的脸。
好痛,脸颊火辣辣的感觉明显告诉他自己现在的双颊一定红成一片。
“哼!”绝魂坐在他桌上的空位,不客气地吃起桂花糕和白糖糕。
看看案前唯一的位置被占走了,柳煜歆只好把管事呈上来的折子往绝魂空着的左手放。
“啊?”绝魂不高兴地皱眉,却没有把手中的多余物扔掉。
帮我拿一下啦!柳煜歆露出拜托的笑容,满意地看着绝魂不甘不愿地僵着手。
绝魂抿唇,闷闷地看着柳煜歆低头批阅的专注神情,一样的面孔,不一样的精锐眼神,平常的他以及现
在的他,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
视线下滑到他颈项以及裸露的锁骨,绝魂不爽地发现他真的很瘦。
这小鬼的身子骨怎么这么差!?每天喝补药还曰渐消瘦,难道是繁重的业务把他压垮了吗!?
照理来说不该是这样的,三餐正常的吃喝睡,怎么会……啊啊!?
他在想什么?他这是在……担心小鬼吗?
他在担心……这小鬼……
一直以来,只懂得憎恨的他……会担心?
灵光一闪而过,绝魂忘情地站起身,柳煜歆惨然地看着折子掉了一地。
怎么了?他苦笑着看着小锳把折子拾起。
见鬼了!他才不会担心呢!只不过是个小鬼,只不过跟他有点小交集,只不过他差点不小心吃了他……该
死的明明就只有一堆“只不过”,为什么他就是无法真的不在意……
“小鬼,谁准你一天到晚泡在这鬼地方算账的?”绝魂一把抓越他,粗鲁的动作让所有人倒抽一口气。
小心啊,别折了他们宝贝少爷的脖子——
反倒是柳煜歆不在乎地让他拎来晃去,还能不动如山的回答他的问题。
大夫啊!还有,这不是鬼地方,是我赚进千万银两的好地方,你知道我爱金银钱财。得意洋洋的反应差
点把绝魂气炸。
既然他知道自己在乎这小鬼,就绝对不会允许他在自已眼皮底下有任何问题出现。
可笑他第一次这么在意一个人, 被他关心的人还有不领情地想继续敲算盘。
“小鬼,你该训练你爹管帐了。”他边说边将柳煜歆扛上肩,然后一脚踢开窗。
“少爷?”一群待命的管事低叫!
他把少爷带走了,他们怎么办啊?
“吵死啦!”绝魂一个眼神就让他们消音了。
他直接带人翻窗而出,当下又让众人惨呼出声。
这个人怎么这样,凶他们就算了,怎么可以把少爷带着高来高去呢!?少爷的身子骨弱啊,怎禁得起这
般折腾!
相较于管事们的凄凉背景,小锳则是好整以暇地收拾好桌上的茶点,慢步离开。
她决定给大少爷去封信,然后在大少爷下指示后,悠哉地看戏。
因为,绝魂并没有对她最重要的三少爷造成伤害,反而挺维护的,既然如此,她也不必紧张兮兮地担心
什么。
由此种心态看来,被柳煜歆教导七年的她,也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至少,全江湖上敢把绝瑰的反应当
戏看的,可没有几个人。
随后,又过了一个月——
歆儿变了!
柳老爷难过地拒绝接受这个事实。
他的心肝宝贝,最斯文内向、最娇弱温柔、最纤细柔弱的孩子,开始变得开朗活泼、古灵精怪,并且悍
得不可一世。
天啊!
蛮悍!?
这应该是柳家最缺乏的遗传特性,他原本一直想说服自己这不是真的,但当他亲眼看到歆儿用爪子在绝
魂手臂上留下四道血痕后,他只想到祖先的灵牌前去哭泣。
没道理啊!他笃定他和妻子恩爱数十年,两方家族都是书香名门,为什么歆儿会有潜在暴力倾向呢!?
此刻,在他眼前上演的是一场近乎驯悍记的戏码,柳煜歆最新兴趣是磨牙——咬绝魂,盯着账本批阅计
算的同时,抓着绝魂的手印上自己的牙印倒也算是一种化解压力的好方法。
而他的啃咬范围从手掌到颈间处无一不包,也亏得绝魂有这个好耐性随他咬着玩。
不过有时候被咬久了也会痛,那时就是他出手报复的时候了。
他的报复很简单,只不过是戳压揉捏柳煜歆软软的脸颊,强迫他松开咬紧的贝齿。
痛!绝魂皱眉,右手捏捏柳煜歆的脸颊示意他松口。
不理你!白了绝魂一眼,他继续咬着同一个牙印,非要咬成一时半刻消不掉才甘心。
“小鬼,你想找碴是不是!?”不忍心用内力震得他满口血的后果就是自已满身牙印吗!?
绝魂没好气地道,改捏为揉,硬是把柳煜歆美丽的脸蛋揉压到变形。
讨厌!他不甘心地松口,转而制造出新的牙印。
这看似亲昵,其实凶悍的拉锯战总是看得柳老爷胆战心惊。
“歆、歆儿!?”他小心地叫着。
听到柳老爷说话的绝魂出手把柳煜歆的头抬高,强迫他看向站在门边的父亲,而他怎么也不肯松口的下
场是绝魂只好跟着移动手臂的位置。
每次都这样……难不成他当真长得像肉骨头!?还每每咬住就不肯放了……
爹,怎么了?柳煜歆打手势问。
“我照你说的去做了,这样真的好吗?”他光想就冷汁冒不停了
柳煜歆眨眨眼,露出笑容,满意地点头。
谢谢爹,我要的就是这样。
“小鬼,你搞什么?”绝魂问。
我散布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一个月的训练下来,他大概可以了解这些手势的意思了。
我要大量收购卖不出去的浅色布匹。
听他这么说,绝魂眯起眼。
收购卖不出去的浅色布料!?
“你在打什么歪脑筋?”他笑了,突然觉得有趣。
柳煜歆满意地咬咬他,接着才又解释。
这可是赚银两的好办法呢!柳煜歆高兴地笑着。
“你就不怕会亏钱。”绝魂提醒。
这几年流行色彩鲜艳的衣裙,因此素色布料反倒没什么人在穿了,既然说是“卖不出去的”布料,就表
示买了一定会亏钱,这不像小鬼会做的事。
才不会!事关钱财,柳煜歆显得很正经。我分析过了,这几年祟尚艳色布匹,上流阶层的女眷已经有些
感到厌倦了,我只要把这些布匹重新染色,印出花样,配合着明年春天要推出的浅色丝绸贩售,老百姓
一看到贵族改穿浅色布料,他们也会跟着买浅色丝绸,我刚好是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都赚死了,哪
有亏钱的道理!?
这小鬼不、简、单!
绝魂傻眼,然后忍不住笑了。
“有你的,小鬼!”
不愧是号称稳赚不赔的铁算盘,连这种鬼点子都能想到……做生意,就是需要这种眼光吧。竟然连他都
被柳煜歆的外表跟个性给唬过去了,那精准独到的商场决断力绝对是万中选一。
柳煜歆因为他的话而雀跃不已,心情一激动,又是咬了他好几口。
“你不考虑把这个坏习惯改一改吗?”绝魂很无奈。
别人化解压力是习字或练武,怎么就只有这小鬼是用咬的,而且还是咬他不要!柳煜歆用无辜的眼神打
他回票。
绝魂人真好,无论他怎么咬,绝魂都会克制内力避免伤到他。
“咬我有这么好玩吗?”他不禁怀疑是否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乐趣在其中了。
嗯嗯。柳煜歆点头。
“你是小狗啊?”换了只手给他咬,绝魂翻看自已伤痕累累的右手。大致上连皮都没破,仅仅留着深浅
不一的牙印,无伤大雅却有碍观瞻。
可悲啊!江湖上大战小战鲜少受伤,偏偏在这里被小鬼当玩具咬……
“小鬼,不准把口水留在我手上。”
我没有!柳煜歆抗议地又留了一个齿痕给他。
竟然敢说他流口水,他明明都有吸干净,没有让口水沾到他……
“我管你的!”绝魂一掌推开他,看似粗鲁却有节制力道。
他无意折了柳煜歆细致的颈项,老实说,这小鬼从头项到锁骨的曲线很赏心悦目。
真过分!撇撇嘴,柳煜歆拿着账本走向柳老爷。
爹,我跟你讨论几个地方好吗?
“好啊,要不要叫小锳准备茶点?”
嗯,我也饿了。他点头,绝魂,一起来吃吧!他转身想碰绝魂却被避开了。
“我还有事。”绝魂淡道。
他突然转变的态度让柳煜歆愣了愣。
怎么了!他不是一直都会陪他吃下午茶的吗!?
“我自己有事,等一下去找你。”酷酷的不改面色,绝魂独自走开了。
挺直的背脊有着冷漠和拒绝,无形的散发在他四周,警告着所有想靠近他的人别轻举妄动。
柳煜歆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回廊转角,一双迷惑的眼神扫向柳老爷。
他……怎么了?为什么态度一下子变了十万八千里?
“不是我!”注意到儿子的眼神,他连忙撇清关系。
我知道不是你,只是想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而已!柳煜歆好笑地解释。
“不知道,歆儿,你真的喜欢他吗?”柳老爷忍不住问。
从小歆儿这孩子的喜好就和常人不太一样,大概是因为失聪而一直处在分外安静的空间的关系。
歆儿的个性很安静,但他也很容易对陌生的事物感兴趣,旁人觉得不好玩的东西他反而玩得不亦乐乎,
众人都喜欢的有时候却入不了他的眼……
这些都没关系,反正他们家里的财富足以供歆儿一辈子玩些稀奇古怪的嗜好,他也不想要求这孩子什么
。
可是,绝魂是个男人耶!
无论再好玩、再有趣,他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虽然他已经和妻子商量过,若歆儿喜欢就由他去了,
可是身为一个父亲,他仍是希望儿子考虑清楚,不要因为一时好奇而铸下憾事。
我喜欢啊!柳煜歆没有迟疑地点头。
他已经确定了,在这段时间内。
他喜欢绝魂,比一般的喜欢还要更喜欢!喜欢到总想黏着绝魂,光是待在绝魂身边就感到安心,又心情
失控的因为绝魂的情绪起起落落——虽然他掩饰的极好,但瞒得了别人,瞒不过自己。
“为什么?”柳老爷叹息。
因为他对我没有同情。
“嘎!?”
看着父亲吃惊的表情,柳煜歆淡淡地笑了。
这种心情没有人会了解的,虽然家里的人都对他很好,但他终究可以在他们眼中找到同情和惋惜,那种
眼神似乎就在诉说他照顾、需要保护,一定得依靠他人才能生存,就算他已经接手了柳家的生意,大家
看他的视线还是不变的,他永远都低人一等……
但绝魂不一样,打从一开始见面,到知道他听不见后,绝魂的态度都没有改变,气照气,吼照吼,白眼
仍旧是白眼,从不因为他失聪而有什么特别待遇,就算有容忍也是因为他在装无辜,面对绝魂这样子的
态度,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正常人,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够站在平等的立场和他们沟通……
唇边挂着笑容,他又开始拟定他的拐人计划。
愈想愈觉得绝魂很重要,怎么能让他跑掉呢!?
另一边呢,绝魂在离开书房后就一个人返回房间,他住的是客房,却是在雪阁之内,柳家宅邸共分为四
院四阁,分别是梅、兰、竹、菊四院,以及风、花、雪、月四阁。由于柳煜歆偏好无人的地方,柳老爷
特别将雪阁列为只有特别人士才能进入的区域,一般仆人不许擅自进入,他能住在这里八成是小鬼的特
地安排。
躺在床上,他枕着手臂闭眼苦思,回想刚才忽然闪过脑海的警觉——都令他不安。
伴随着庞大财富而来的,是各方的杀机。
朝廷有柳 顶着,凭小鬼的商场手腕应该也不至于得罪什么人,但整武林是柳 一个人找得住的吗!?
最近的武林呓血让他感觉出血魄的不择手段,万一血魄把脑筋动到柳家,光靠他……拦得住吗?
不只保护小鬼,还要守住小鬼所在乎的柳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防卫心一起,久违的肃杀感又笼罩心头,驱使他内心隐藏的残暴开始抬头。
回想起令人心动的血腥和刀光剑影,生死一瞬间的刺激和快感激起他背脊的寒毛直竖。
因为命悬一线而兴奋得几乎快潮,因为鲜血充斥所有感官而满足得仿佛像剧烈发泄后的酥软……疯狂或
噬血已经不足以形容他这样的情形。
那是他对于“强”的执著,在兵刀交接后能活下来,代表他又一次地获得胜利,赢得了生存的权利。
十大恶人说过的废话不少,大多数都被他忘得精光。
唯有“无命”郎森当年像在砍臭虫般的一刀劈死那些从小利用他的老乞丐,对他说的话,他一辈子也忘
不了,甚至曰曰夜夜,反复在心底默念着那句话,十数年如一曰地不曾改变。
“这世上全部都是敌人……”连同那个爱哭笑又爱闹别扭的小鬼在内,全部,都是敌人,“弱者只配被
强者踩在脚下,”但是弱得可悲的小鬼却不怕他,甚至还喜欢咬他并且惹恼他,“想生存下去,就挥刀
把所有阻碍者给杀了,”唯有那小鬼,会因为气愤而用棉被闷死自己,“成王败寇,不想当最低贱的臭
虫,就得站上顶端,就算必须踩着尸体爬上去,或是踢开每一颗绊脚石……”
他永远记得,当他第一次把手中的刀剌进一向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肚子里时,看着曾经把他当成出气包
的掌柜跪在地上嗑头求饶的模样有多快意。
同时,郎森无情的哼笑像是投进心湖的石头一样,带出一线线向外扩散的涟漪,激起他对于变强的无限
渴望。
他成了野兽,成为郎森韏养的野兽。
或许是因为郎森的强让他景仰,或许是因为郎森让他有机会报仇,也或许,有着一又无情眼神的郎森,
是第一个伸出手将他拉离
生活的人,让他对郎森产生一种较为奇特的情感,让他只听郎森的话,对其他恶人置若罔闻。
那是种野兽对主人的信任孺慕,在左眼的刺痛和迅速扩散的艳红中,成为最可笑的骗局。
郎森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