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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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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里除了丰俊西也真的摘不出能做这种事情的人渣。

“十万。婚礼取消,人不能出事。不牵涉到你我。OK?”

“哈哈,沈大小姐爽快,就这么愉快的说定了。”

胭脂这边公司停业,人却得强打精神张罗着结婚这天的迎亲事项。

再次结婚对她来说是头等大事。但是她却好像意识抽离,眼睛瞅着一个个热情洋溢的发言,像个旁观的看客一般。

赵家里今天特别热闹。

王阿姨带着小馒头,赵阿姨,赵玉红,云姐,夏会计,还有生完了宝宝的小景,这些平时关系不错的娘子军都云集在此。

因为胭脂娘家没什么人了,最后决定迎亲这步,就从赵阿姨家走。就当是赵阿姨家嫁闺女。

婚礼在富豪们当中虽然不是特别隆重,但是比普通人家也是高出几条街的标准。毕竟林家大婚,身份地位在那摆着呢。

男方的伴郎是不愁出的,就先看女方这边出几个。

照赵阿姨的意思,伴娘还是要多几个的。最好去租一个连。

胭脂反对为了门面去租借不认识的人做伴娘。

看看身边能做伴娘的年轻,关系好的也就赵玉红和夏会计和小景,但是好事成双,必须还得一个添伴娘。

“我去做妈咪的伴娘,我去我去我去——”小馒头听到这明白了,在王阿姨怀里跳起来。

大家都笑了。

“你就负责吃就好。”王阿姨按住闹腾的小馒带他到阳台去玩。

赵阿姨家的面积也确实小,做了这几个人现代很挤。

胭脂有心想找栗茹,再一想算了,她对栗茹总有点不放心的感觉。

最后赵阿姨把视线盯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云姐身上。

“小云,你也年轻呢,还不到五十——”

噗——

大家都笑了。还不到五十年轻着呢,赵阿姨太幽默了。

“笑啥,才四十几岁,小云长的年轻,打扮少兴点,就你吧。”

这样,胭脂身边就凑齐了四大伴娘。

至于新娘伴娘的礼服,完全是从国外商场现买空运了。

大家群情激昂的热烈讨论了半天发现胭脂这个当事人却一直没说话。

“胭总,你的意思呢?我们说的再多不得你拍板吗。”

胭脂挠挠后脑勺:“我是想,小馒头还是不要出席了。”

一时有点寂静。众人有点不解,小馒头是参加爸爸妈妈补办的婚礼,是重头戏啊。

但是瞥见胭脂坚决的样子,算了,也别拧着她了。

最近烦闷的事情多,又是老板不好勉强。

“额,这个也行,免得小馒头太闹腾。”赵阿姨打圆场。

“好了,就这么定了,随份子的都到我这里写红包啊,我统一上交。”

余下的两天试衣服,找化妆造型,忙的不亦乐乎。

周日这天九点刚过点,林可思就带着一众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从S市来到A市赵阿姨家居住的老城区的旧房子。

车队一进来,立时就炸了锅。

附近人家婚礼顶多六辆八辆的红车就罢了。

这家伙,一下子来了十八辆,劳斯莱斯哎!

闪瞎了围观群众的眼。

小孩子就像是过去时乡下小孩看城里人进城一般,围前围后的热闹。

车队几乎都没有地方停靠。

反正也是蜿蜒的靠着空隙停下来。

几辆车里下来的人,人手捧着一个好大的簸箕。

按照江南的传统风俗,新郎迎亲要带上离娘肉,早春茶,鲜活鱼、活公鸡等八样贴着大红喜字的礼物给嫁出爱女的娘家妈。

林可思难得穿上一回西装,银白色的,非常慰贴,显出略窄的肩也是彪悍的隆起。

本就儒雅的面容因为一点紧张激动,因为穿着正经的西装,有一种禁欲的温雅的美感。

人群里再见到新郎出现的一刻立时嘴里发出啧啧的赞叹。

“看看人家这新郎。啧啧,有身份。”

“老赵家的闺女还能有这命?”

“切,不是她家的亲生的那个。”

林可思在人群的议论里,勾唇浅笑,这是他朝思暮想八百多天日子。

小孩们咋呼着起哄,跟着林可思上了赵阿姨家的楼道。

新郎的伴郎是个毛头小伙子敲门,却被赵玉红率领的伴娘团堵在门口不让进。

捧着肉的捧着鱼的等等等都被迫滞留在走廊,嘻嘻嘻的笑等着看热闹。

大门里面也传来叽叽喳喳商量和嘻嘻笑的杂音。

接着大铁门开出一道缝隙,露出的是赵玉红清秀的脑袋瓜。

仅仅是探个头,伸出一只手:“想要进门,红包拿来。”

林可思早就料到这手及时从口袋里掏出红包:“别为难你未来姐夫啊。”

赵玉红和胭脂的关系,她也早就知道。

“嘻嘻,休想。”赵玉红接过红包往身后一伸。

再出现的赵玉红的小手里又变戏法似的多出一条红线个九根针。

“想要娶走我姐,要看你有没有诚意。”

“有,肯定有。”林可思赔笑。

“哼,光有诚意还不行,还要看月老是不是成全你。哝,这里一根红线,九根银针,限你在一分钟之内,把红线穿在九根针上。”

“一分钟?延迟,时间再延迟点。”林可思借过针,看得对眼,这玩意儿,虽然他家开服装厂,但是他哪碰过啊。

三分钟吧。赵玉红身后的几个杂音说。

“那,就宽限到三分钟。”赵玉红说完就关上门。

啪嗒!

“我掐时间了啊。”赵玉红在门里放下一句话。

留下林可思在那把眼睛对成斗鸡眼也很难穿上的手忙脚乱。

一根,两根——八根,没到第九根针时,赵玉红就在里面叫时间到。

砰,打开门,林可思扯着一串针线,另一只手里还捏着一根针:“八根,多吉利的数字,就这样吧。”

温言细语的。

旁边的伴郎笑着捶他一拳:“你也有这样求人说话的时候啊。”

赵玉红凌厉的小眼神瞪过去:“一看你就没娶上老婆,为了把老婆接走变成自己的,这样掉价吗?”

“不掉价,不掉价。”小伴郎急忙使劲摇头。这模样清秀的小伴娘模样挺可人儿的,哈哈这趟公差没白出。

赵玉红教训完伴郎又侧耳听了一会儿门里面的吹风,对林可思说:“这个不算,现在给你出个简单点的。哝,给你个毯子铺在走廊地上,然后三分钟内做一百个俯卧撑,就ok。”

赵玉红自己都边说边笑。

“一百个?刘翔都做不出,咱切合实际,三十个好不好?就三十个都得是我哥这样体力好的。”

林可思的伴郎抢着代他和赵玉红讨价还价。

赵玉红回头看看门里的反应,回过头来点头:“友情价,照顾新郎情绪,ok。”

林可思接过毛毯,赵玉红把大铁门又砰当关上。

猫眼里却瞅得清清楚楚,但是现在她的眼睛其实都不是看林可思做多少数了,她看的是林可思身后的小男孩,清爽干净真是她喜欢的类型。

以后一定要胭脂姐介绍给她。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就这么看不够美男的看着,林可思已经顺利完成三十个俯卧撑。额角上浸出汗。

“哥,就你这么懒惰的人,为了娶我嫂子也是蛮拼的了。”伴郎给林可思竖起一个赞。然后敲门:“可以进了吧,可以接我嫂子回家了吧。”

“好啊。”

赵玉红又探出小脑袋:“最后一个表心意的环节。姐夫要用五种方言说我爱你。大声的,我姐在里间可没在门口,你说小声了她听不见不算。”

五种语言。

林可思食指点了一下鼻尖,这东北话和广州话的方言,说他倒是会,只是还有三种?

笑着回头看他的表弟:“你会不,提醒我啊。”

“开始!”赵玉红这次没关门,反而把门开大了,里面的四个伴娘一袭排开堵住门口。

林可思豁出去了,扯开嗓子:“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胭脂,我爱你!”

“五声。进。”林可思的表弟冲后面排队等候的一行人一挥手,赵阿姨家顿时挤满了人。

但是赵玉红住的小房间的门却紧紧关着。

不用说也是胭脂在里面。

林可思大手赚钱一挥,示意众人都不要进来打扰,自己推门轻轻的进去。

门里,一抹清香。

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隐约着淡淡的看不出的忧郁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175 不要打了!他死,我也会死!

门响,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

静静的双眸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林可思瞬间,有点呆,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是林可思认识她以来,见过的最美的样子。

玲珑的柔软的身子裹在粉白色的婚纱里,像一条出水的美人鱼。

头发高挽头顶,薄薄的纱网之间点缀着粉色蓝色的玫瑰花。缓缓垂到腰际。

微微的低颈,露出那纤细修长的白白柔嫩的脖颈。很想令人的指腹探过去轻轻的抚摸那种触感。

粉白色重叠皱褶垂地的长长婚纱下面,露出一双不大不小的白净静儿的脚。

脚腕到脚髁的形状线条那么小巧优美地垂在地毯上,脚趾尖点着毛茸茸的地毯。

胭脂努力的想挤出一点笑,缓缓的转过头来,落进林可思眼帘的是她灿灿的美眸。粉紫的眼影儿,刷了睫毛膏。眼睫半垂着挡住杏子眼里的晶莹光波。琼锥般高翘小巧的鼻子,嘴唇就是标准的古典式的樱唇一点。

林可思的心瞬间沦陷。有片刻的迷醉。

那种发自内心的沉无法形容的迷醉。

发自内心的男人的某种获得感。

从此以后,这将是他的女人,不论晨昏,日晚,他将护在翼下,一辈子。

“胭脂,你真美。”一张口,哑哑的嗓音。

林可思大概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竟然,嗓子是低哑的,激动成这样。

随即温柔而尴尬的笑,走过去,拾起地上的摆得整齐的一双粉色高跟鞋,蹲下身子,准备给胭脂套在纤细的脚上。

胭脂的脚一抖。下意识的闪开。

对女人来说,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一个器官,通常要和谁保持距离,都是脚先下意识的挪开。

所以,胭脂在林可思的大手,触碰到她的脚的一霎那,本能的跳开。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做好要和林可思肌肤相近的准备。

林可思的手指有一瞬间僵在原地,抬眸对上胭脂正低眸闪躲的眼睛,他笃定而温柔的道:“胭脂,以后我会对你和小馒头好的。来,把脚给我。”

“恩。”胭脂不好意思轻轻的应了一声。她面对他,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最不好意思的是,她真的没办法还她欠他的那么多人情。

鼻腔里却一股酸涩,呛得她鼻翼疼。仰起头,咽回心里莫名的一种想哭的感觉。

小巧的脚趾伸向林可思,被他的大手捏住,放进粉色羊皮柔软的鞋子里。

房门‘砰’的被林可思的表弟和其他一个个伴郎撞开,还夹杂着夏会计和赵玉红没拦住的嘈嚷声。

林可思的表弟和赵玉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混的挺熟络,开始动手打打闹闹。

“抱新娘子上花轿,开始了。”

林可思的表弟高喊着。

按照习俗,新娘子在娘家穿上新郎给穿上的婚鞋后,双脚就不能再着娘家地了,要一直到花轿里,现在就是婚车里吧。

说到抱,胭脂立时浑身绷紧。

她和林可思还从来没有这样亲近的肢体接触。更不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可思抱着。

一时脸刷的就红了,有点拧捏:“我自己走吧,婚纱太长,抱着出褶子。”

“嫂子,你的婚纱就是褶子越多越好看。哥,你还等啥,你不抱我帮你抱了。”

林可思的表弟挺能起哄。

林可思在众人闹哄哄的起哄中,温润的脸洋溢着甜蜜,一把将胭脂以一个公主抱抱起。

胭脂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蟹壳。

“哟,哟,新娘子害羞了。”

众人打趣。

胭脂用蕾丝的小手套捂住脸,感觉到身子在移动,林可思的脚步在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红不是害羞,不是喜悦,是太囧,是心里那丝丝缕缕放不下的牵绊扯得她的心,疼。

在这个众人都乐呵的日子,她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的眼里的忧郁,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但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到了那个男人,也想到了妈妈和晓蕾。他们,都是住在她心里的,最深处。

穿过阴暗的楼道,在邻居的祝福和赞叹声里,林可思把胭脂抱进缀满了气球鲜花的婚车。

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行驶了差不多一小时,来到s市的新锦江大酒店。

车上,胭脂手里抱着玫瑰花束,没说话,一直静静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神情迷离。

有一瞬间她想跳下车,逃到很远的地方,去没人的地方,静静的挖个坑,藏好她的回忆,藏好她心底,一直不愿割舍的和另一个男人的所有的记忆。她不想让那些记忆,美好的不美好的都被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光冲淡了。

记忆里就算曾经的伤害曾经的痛彻心扉,她都不舍得丢弃,她想把和那个男人的所有,都埋上,尘封,一丝一毫不少的,固定在那处只有自己知道的墓穴里。

林可思感觉到了胭脂的抽离,和过于的安静。

心口有点闷。

她在想什么?

难道是殷斐吗?他承认他有点嫉妒。

但是,呵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胭脂就是他的。

从身到心,从形式到法律。只要人在身边,心,早晚会回来。

拾起她的手,冰凉。

林可思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揉搓。胭脂,给我时间吧,我会把那个男人从你心里慢慢的清除掉。

我们会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漫长的抚育子女的一生,一起工作,一起旅行。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任凭什么婚姻之外的感情,也挤不进来。

远远的,新锦江酒店门口,在看见一排扎着粉红轻纱的婚车之后,鞭炮就热烈的爆炸起来,红色的碎片漫天飞舞,散落,伴着震耳的巨响。

车队就在这样醉人的烟火里停下,两个漂亮的花童跑上前打开新郎新娘的车门,扬彩花,林可思抱着胭脂从婚车里走下来,皮鞋踩到红毯一步一步的往酒店大堂的门口走。

银白色西装的英俊新郎,粉白色婚纱的娇媚新娘,风儿摇曳着婚纱的裙摆,片片鞭炮的红屑和彩带洒落在新郎新娘的衣服上,头发上,脸上。

阳光是那么的明媚,一切是那么的晃眼,喜气。

忽然,斜刺里冲来一股冰冷的恶寒。

林可思正点头向酒店门口的宾客致意,忽然被沉重的一拳袭击,他毫无防备的踉跄几步,双手不自禁撒开。

胭脂惊慌的跌坐在红毯上,又被一双修长的骨节分明的大手拉起拽在身后。

“啊——”胭脂手指捂嘴,又下意识的滑上胸口,捂着胸腔刘狂跳的,惊诧的要不蹦出来的心。

刚才在车里,她的心脏就揪得紧紧的,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预感。

一时间思维短路,小手抖着,瞪大眼睛看着眼前已经圈住她的男人。

是他,真的是他!

男人一身纯黑的意大利手工西装,里面是墨蓝色衬衫,领带竟也是漆黑的闪着暗光。

浑身上下阴森冷厉到让人窒息。

殷斐的轮廓席卷在极度阴森的恐怖里。俊朗的面容发扭曲的不像人,更像是地域的修罗。

“我还没死,谁允许你改嫁!”男人眼神刀子一样刺向胭脂,掷地有声的咆哮!

这忽然出现的,太出意外的状况,一时,酒店门前的人都处在蒙楞中。静寂。

林可思踉跄倒退的身子已经被身后的表弟扶住,神色从惊讶到镇定。再温润的男人,遇到挑衅的雄性,此时也成了一只血腥的争夺领地的斗兽。

并且林可思的神经被殷斐这句话刺的,仿佛坠进寒冷深渊,他蓦地冷笑出来:“殷斐,胭脂没嫁给你,她要嫁的是,我!”林可思拇指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猛地跃身上前单臂扼住殷斐的喉咙就往后拖。

这一记锁喉令殷斐猝不及防被撂倒在地。

“殷斐,你对我做的一切,我都会加倍的还给你,胭脂不是你的,她今天,是我新娘,你不应该再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

林开思发疯般的扣住殷斐喉咙,在地上拖行。

殷斐黑色的西装敞开,纽扣扯开的衬衫下是急促起伏的胸膛。衬衫的衣摆一角已经拽出西裤皮带,整个人凌乱,不羁又颓败。

胭脂绷紧的神经能听见殷斐的背部脊梁在红毯上惊心动魄的摩擦的声响,眼泪顿时汹涌无边洒出来,呜咽着冲上去:“林可思,松手,不要打了!你们在胡闹什么???林可思不要打了!他死,我也会死,呜呜……”

血战中的男人哪里会听她的哭嚎。手指紧紧控制着不能再前行的男人

二人早已不是朋友。早已经是仇人!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殷斐的手指紧紧扣住林可思的手指,令他没有足够的力气勒住自己的脖子。

他的腕力之大也是在部队的摸爬滚打中锻炼出来的,脸色涨红,咬牙使出浑身的气力掰开林可思的手指。

猛吸一口气迅速翻身,单腿膝盖立刻压在林可思的腹部,男人的眼神凌傲,孤狼般带着阴幽嗜血的冷笑,可怕的让人不敢直视。冰寒的周遭的气场陡然降了八度。

林可思的脸顿时血迹模糊。儒雅的男人,表情疼痛的扭曲,咬牙挺着,白净的脸上遍布着淤青,倒在地上,猛呛一口,啐出的是血水。

“啊!林可思——殷斐,你起来,不要打他,不要打他,殷斐你松手啊——“

胭脂跪趴在地毯上,一会揪这个一会拽那个。哭肿了眼,喊破了声儿,哭的心惊胆战气喘吁吁,她的小手卯足了力气怎么也撕不开这两个已经发疯的失去理智的人,此时他们的身躯都显得那么的硕大,沉重。

围观的人缓过神,开始拉架,林可思的表弟飞身上来袭击殷斐,殷斐见准时机旋转身子猛地一道凌厉的飞腿,将林可思的表弟踢飞。

林可思趁机摇晃着站起身,冲上去扑向殷斐。

头顶不知什么位置血流下来,糊了一脸,但是他不松手死命的推着殷斐。

殷斐心里发狠,旋身挥拳,下腿狠踢,又按着林可思一步步后退,将他的身子狠磕到一辆车盖上。松手。林可思的身体顺着引擎盖滑下去,倒在地上。

都是看起来人群中俊美的不能眨眼的绅士,打起架来竟是嗜血般的修罗。

殷斐嘴里也有血迹渗出来,没擦,紧皱眉头,直起身按着疼痛的胸口,猛吸几口气,剧烈的咳嗽。

人群中的几个人动手狠劲儿扯开这两个非要打个生死架,不打死一个不罢休的男人。

胭脂的身子被拉架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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