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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凶策-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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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污血(8)(捉虫)

九华城的死者年纪太小,卷宗里写着的凶手年纪又太大,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怪案。探子一说,迟夜白立刻想起来了。

“那案子的凶手不是许近财么?”他问。

“许近财是许英的爷爷,多年来一直因病卧床,进牢里不过两日就归西了。”探子说,“案卷上写的确实是许近财的名字,也是这次去查探我们才发现还有这样一段隐情。”

于是探子便把九华城七岁幼童命案的详细经过,跟在场诸人细细说了。

被杀的幼童名为陈二家,是许英母亲陈氏兄长的孩子。

那日正是农忙季节,午间日头毒辣,人们纷纷躲在阴凉处。十二岁的许英跟着大人干活,碗里的粥水喝到一半,看到陈二家从田埂上朝自己走过来。

陈氏几个哥哥的家境都比她要好,时常接济陈氏。陈二家那日穿了一件新衣服,手里拎着的两条鱼是专门拿来给许英的。

许英便提着鱼,带着陈二家回去了。

村人大多出门干活,整条村都十分僻静。在走回家的途中,许英和陈二家打了起来。

许英比陈二家高,但陈二家比他胖。小胖子打不过自己表哥,便用身体猛撞,从地上抄起石块砸许英的脚。许英被他推倒在路边,沾了一手的狗屎。

据当时在树下围观嬉笑的人说,打架的原因是陈二家说许英是穷鬼,“穷得没布兜屌”。

七岁的孩子不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只是从家人那里听来这样的话,学着家中大人们嘲讽的语气,原模原样地跟许英说了出来。

许英从地上捡起那两条鱼砸到陈二家身上,把陈二家砸得嗷嗷大哭之后,自己转身跑了。

那天下午,许英活儿干了一半,说头疼,想回家躺着。

他在回村的路上走了一半突然停下来,呆了片刻后扭头往回走了一段,拐入一条小路。

小路的尽头是陈二家的小院子。

院子里除了自己七岁的表弟,没有任何人。陈二家当时正用小锤子把凳子上松脱的木栓敲牢。许英在院外站了越有半盏茶功夫,一个经过这里走到池塘边拉屎的人看到他了。

他拉完屎往回走,恰好看到许英从院子的侧面,翻墙进入陈家的院子。

傍晚回来的陈家人没有看到陈二家,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在床上睡着了,还盖着被子。掀开被子,陈二家的娘亲发出凄厉惨叫:被子底下是早已断气的尸体,陈二家后脑勺血肉模糊,一个锤子扔在床底下。

案子很快报到了县太爷那里。县太爷召集各方人士详细一问,立刻把许英的事情问了出来。

只是去抓许英的时候,许家人却说,杀了陈二家的是许近财,因为“那孩子常常骂他老不死的,没半点礼貌”。

许近财平日里根本无法起身,更别说要走过半条村子去杀一个孩子了。但许英爹妈砸锅卖铁凑出半个银元宝,献给了县太爷,县太爷便把许近财抓了。两日后,许近财死在牢里,这案子也就这样了结。

许英早就不见了,而许英的爹妈也在许近财被抓之后,连夜离开了村子。

“这本是个小案子,不想背后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探子说道,“之后许英一直踪迹全无,如果这二十多起无名的凶案都是他所犯下,那么他一直没有停止过杀人。”

“许英是失踪了,还是连他父母也被他害了?”司马凤突然出声问道。

“他父母我们倒是还没查到。”探子转头朝着司马凤说,“在九华城命案发生的三个月后,九华城外发生了第二起锤子杀人的命案。死者是一位流浪汉,尸体陈列于破庙之中,身上的衣服鞋袜都被剥走了。破庙附近有个村子叫大通海村,许英的母亲陈氏有一个姊妹,当时就在大通海村之中。”

“然后呢?第三起命案?”

“第三起命案发生在距离大通海村六十里外的樊家村。”探子又道。

司马凤搓搓手指。手上没有扇子,他有点儿不适应。

“从九华城去金山城,必须经过大通海村和樊家村。我估计许英不是自己逃家的。他爹妈把许近财搬出来当替死鬼,许近财也承认了这命案,说明他们在包庇和掩盖许英杀人的事实。”他说,“许英应该是去大通海村投奔陈氏那位姊妹的。但不知中间出了什么事情,他没有在大通海村停留,而是一路前行,经过樊家村,往金山城的方向走。”

迟夜白瞧他一眼:“许英是惯犯?”

“如果那二十七起案子是他犯的,他绝对是惯犯。他杀人已经杀出了惯性和乐趣。”司马凤站起来,脸上流露出一些兴奋之色,“十二岁……下手可真狠。”

他话音刚落,鹰贝舍的探子在一旁接口。

“杀人的话,十二岁时是第一次,但杀别的东西,许英可不是第一次了。”探子低声说,“他从小便喜欢杀猫和狗,且都是用硬物打砸。我们的人之前在村里查探时不少村人已经忘记谁是许英,但一说到杀害猫狗和家畜的,人人都能说出他的模样。他长到八九岁开外,学会了木工,便常用铁制的锤头行恶。”

“他在村人看来,是个恶徒?”

“不完全是。平时的许英木讷、沉默,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惊人之举。”探子回答。

司马凤又搓了搓手指。他对这个许英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小白,你记得我爹跟我俩提起过的那种人吗?”他转头问迟夜白,“那种天生就嗜杀的人?”

司马良人五六年前,被朝廷秘密委托去办理一件案子。

案子牵扯到皇室子嗣,因而一直到案件结束,司马凤和迟夜白才从只言片语里知道他去了哪里、去做了什么。

那时候皇城传出一件怪事,皇帝的第六子被狐仙附身,嗜杀嗜血,无人能控制。至于什么时候被附身,在哪里被附身,则是说法不一:有说春猎时他射杀了一只白狐才惹祸上身,有说他自小便被潜伏于深宫的狐精吃空了内里,现在是顶着个皮囊的妖怪。更有甚者,直接指出是六皇子生母的不对:那本来就是个狐狸精。

民间说法不一,各有各的精彩离奇。司马凤和迟夜白在蓬阳的茶楼里也听到不少,却没想到司马良人消失数月,原来就是去查的这件事。

其中详细情节两人都不知道,只晓得最后那皇子和生母都被秘密处死了。

若是孩子有问题,定不是圣躯有不对,只能把错误归到女人身上。司马良人只跟两人略略提了,并再三叮嘱若有朝廷委托,切切不可擅自接下,一定要先告诉他。

那日谈话到最后,司马良人突然问了个问题:“你们觉得,这世上有天生的杀人犯*么?”

他所谓的天生杀人犯,是天生就喜欢杀人、善于杀人的人。

司马凤与司马良人辩驳了半个时辰,迟夜白却始终没有出声。

他想说有的,那些犯人的名字、所犯的案子、最后受了刑罚,凡是他看过的,都在卷宗和自己脑子里刻印得清清楚楚。但司马凤认为没有,他也就不说了。

同样的问题司马凤和甘乐意也谈论过。甘乐意非常肯定地说有的,于是司马凤又和他吵了一架。

现在司马凤突然问起,迟夜白愣了一会,点点头。

五六年时间过去了,司马凤的想法与当时已经大不一样。

“我想见许英,我想亲自审问他。”司马凤突然说。

阿四一直在自家少爷身后,听到现在才忍不住看了甘好一眼。

他突然发现迟夜白也在看甘好。

“甘先生。”迟夜白低声道,“可否请你行个方便,为我们和马大人搭个桥?”

甘好眉毛一跳,手里一块蜜饯吃了大半,直接草草咽了下去。

“你怎么知道我认识马大人?”

在启程前往青河城的晚上,迟夜白虽然是去鹰棚顶上“练功”,但实际上,他先到地下去查阅了鹰贝舍的资料。

甘好的资料也在其中,但迟夜白没有看过。甘好的资料也非常简单,不过寥寥数页。但里头说到了这个用毒高手之所以在青河城定居的原因。

他当年被仇家埋伏,以剧毒灌喂,幸得被一位过路赶考的书生救了下来。

那书生姓马名浩洋,正是如今青河城的父母官。

马浩洋救活甘好之后,甘好为了报恩,向马浩洋许诺,可以为他做三件事或杀三个人,无论什么人,无论善恶,无论身份年纪,无论男女妇孺。马浩洋至今为止只让他做了一件事,就是留在青河城。

马浩洋在青河城做官已有十余年,娶妻生子,声望日盛。甘好虽然是用毒高人,但在医术上造诣也很高,曾救过马浩洋和家人好几次。

如此算来,甘好与马浩洋相识近二十年,彼此都对对方有恩,也因此有着比旁人更厚的情谊。

甘好虽然听闻鹰贝舍是江湖上最有名的情报机构,却不知道连自己的底细都被人翻得那么清楚,一时间有些咬牙切齿。

迟夜白冲他作揖:“甘先生,我再为你誊抄一份《毒物三千解》吧。”

甘好眉毛又是一跳:“毒物三千解!你怎么有这书!这不是朝廷秘藏么!”

“确实是朝廷秘藏。”迟夜白笑道,“但不代表我没看过。我既然看过了,给先生抄一份,不是什么难事。”

甘好再不犹豫,拍案而起:“走!我带你们去找马大人!”

鹰贝舍的探子接了迟夜白的指令,很快带着鹰走了。剩下三人便跟着甘好,往马浩洋府上走去。

阿四按捺不住心中好奇,凑上去低声问司马凤:“少爷,真有天生就喜欢杀人的家伙?”

司马凤正竖着耳朵听前方迟夜白和甘好的谈话。外头人多,迟夜白不肯牵他,他只能装模作样地捏着阿四的手指。

“有的。”司马凤简略地回答。

“那都是什么样的人?”阿四求知心切。

“很丑。”司马凤又简略地回答。

“丑成个什么样子?”阿四孜孜不倦。

司马凤顿了顿,终于认真回答了他的问题。

“像野人一样。”

——

*《污血》这个故事涉及的天生杀人犯理论,是我从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里提及的“天生犯罪人”化用而来。这个理论比较长,具体的内容我放在有话说里了,有兴趣可以瞅瞅~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有禁毒日的活动呢。太晒了我的妈呀,深了两个色号啊至少。不过发现了一个好帅好帅的警察小哥……

——

龙勃罗梭是《犯罪人论》的作者,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的理论,就是“天生犯罪人”。

他认为,天生犯罪人带有与非犯罪人区分的因素,天生犯罪人具有遗传性,而且是一种人类的返祖现象。天生犯罪人包括:

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头盖骨、不对称的面部、大颧骨、大的下颚、有残障的眼睛、歪斜的鼻子、肿胀突出的嘴唇、不正常的齿系、异样的骨盆、有缺陷的胸腔等十八种特征。

可以看到,这个理论的基础不是犯罪心理,而是生理解剖。龙勃罗梭在大量解剖的过程中,在恶性罪犯的头盖骨上发现了迥异于常人的凹陷,于是开始探讨犯罪的生理和遗传原因。

这个理论从提出来开始就受到很多的批评,因为它是不够严谨的,而且很容易在无切实依据的情况下把一部分人划归到“罪犯”层面。龙勃罗梭后来修正了自己的理论,加入并讨论了地理、环境、教育这些影响因素,并且自己也承认这样粗暴简单地进行划分是很不妥当的。

《污血》这个故事里引用了犯罪人论,但不代表我认可这个理论。相对来说,我反倒更认同他后期的修正:地理环境和教育,家庭的指导和个人心理因素,这些可能比“遗传”因素更重要。

不过对一个拥有如上长相的孩子来说,他在生活中遭受到的恶意,可能远远多于善意。恶意会衍生恶意,对很多人来说,恶意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教育。

第45章 污血(9)

在甘好的引见下,马浩洋见了司马凤和迟夜白两人。

他认识司马良人,自然也知道司马家和鹰贝舍的名声,加之又有甘好在侧,犹豫再三后,点头答应了。

青河城的死牢里空空荡荡,只有许英一人。许英蜷在小床上睡觉,呼噜打得震天响。小窗外头飘着雨,雨水溅进来,打湿了半张床的稻草。

衙差晃动木门上的铁链,砰砰作响。“许英!起来!”

连续喊了几次许英才有动静。他似乎睡得极沉,在稻草上扭动片刻,才慢慢坐起身。

司马凤和迟夜白跟在衙差身后,一个看着,一个听着。

慢慢走过来的青年有着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他的五官全挤在脸上,但分布又如此的不协调,像是被人狠狠揉捏过之后又重新按在脸上似的。而重新安放的那个人根本不懂得眼睛鼻子嘴巴的位置如何才叫合适,因而许英的两只眼睛一大一小,一高一低,鼻骨塌陷而鼻头很大,两个鼻孔大张着,因为受凉而从里面淌出清鼻涕来。他颧骨很高,额头却很窄,眼下有很重的眼袋,且由于脸上有了皱纹,整个人看上毫无精神。嘴唇肥厚突出,似乎是因为脸下部分的骨头也朝外突出的原因,他的嘴巴合不上,牙齿外翘,讲话含糊不清。

等他走近了,迟夜白才发现他的眼睛也不好。比较小的左眼似乎受过伤,眼球无法正常转动,只有右眼珠子灵活异常,上下打量着牢房外头的三个人。

衙差把许英押到询问室里,把他拷在凳上。许英手脚都血迹斑斑,一身囚服破破烂烂,被鞭打的伤痕还未痊愈,又因为连日阴雨,竟似是溃烂了,散出一股难以忍受的恶臭。

迟夜白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去捂鼻子。

他低声跟司马凤说了许英的情况。司马凤点点头,摸索着在许英面前站定,把一根长鞭子抽出来。

许英看到那刑具,吓了一跳,哑着声音哀求道:“别打、别打!”

“回答问题我就不打你。”司马凤温和说道。

但许英像是听不懂他的话似的,一个劲地反复念叨着“别打”二字。

和许英的沟通并不顺利。好不容易等他稍稍平静下来,他又对司马凤双目蒙着的布条产生了强烈兴趣。司马凤很是无奈,连那衙差也不禁在一旁开口:“他一直都是这样,问什么都好像听不进去或者听不明白。长成这幅样子,应该脑袋也不灵光吧?”

“并不是。”迟夜白突然冷笑一声,从司马凤手里抢过鞭子,甩击在许英的肩上。

鞭子擦过皮肤,皮肤破裂,渗出血迹。许英的眼神突然一变,摇头晃脑的动作立刻停了。

“你为什么要向左边侧脑袋?你在躲避什么……还是保护什么?”迟夜白低声问,“你的左肩上有什么东西?”

衙差:“什么?”

许英的囚服已经很破,他的左肩裸露在外,上面除了伤痕,什么都没有。

许英的叨叨声停了。他咬着下唇,带着戒备和恨意,盯紧迟夜白。

“为什么不说话?你的左肩怎么了?”迟夜白又走近一步,但立刻被司马凤拉住了,“你看不到,我为你讯问。”

“不说的话,我来问问。”司马凤接口说道,“不过……你允许我跟它说话吗?”

衙差:“什么?!”

在他发出惊呼的时候,许英硬邦邦地回答了一句话。

——“不能!”

司马凤点点头,放低了声音:“它是什么?你在保护它?”

许英的眼神前所未有地紧张,双拳紧紧握着,浑身都绷紧了。

方才在司马凤以鞭子威胁他的时候,为了让这种威胁更具有压迫力,司马凤不断地把鞭子甩在地面上和许英所坐的椅子上。许英并不怕鞭子,只是哆嗦着哀求“别打我”。但司马凤每每把鞭子抬高,他都会下意识地稍稍偏头。

迟夜白起初以为他是不由自主地躲避鞭子,但随即发现无论司马凤的鞭子甩向什么方向,许英的脑袋都会向左边偏。他扭动脖子,侧低脸庞,不像是躲避,反倒像在保护着自己的左肩。

迟夜白只是随口一问,但司马凤却立刻猜到了许英的怪异举动是因为什么。

“它是你的朋友吗?”他压低嗓音,平缓地问,“还是你的神?”

马浩洋只给了司马凤一个时辰的时间。他和迟夜白走出那昏暗的牢房之后,听到迟夜白在身边轻叹了一口气。

“可怕吗?”他问。

“还行。”迟夜白回答,“牢房里有点冷。”

“我也这样觉得。”司马凤问他,“这儿有其他人么?”

“阿四在对面等着,没别人了。”迟夜白说。

司马凤点点头,抓住他的手,贴在自己胸前。“那我给你暖暖——别动,不要怕嘛,没别人。”

迟夜白:“……我没有怕。欠揍是么你?”

“我瞎了,你舍不得打。”司马凤笑道。

迟夜白费了些力气挣开手,阿四也恰好跑了过来。忠心耿耿的司马四对方才两位少爷拉拉扯扯的一幕只当没看见,发觉两人脸色凝重,不由紧张起来:“没问出有用的事情?”

“问出了很多。”迟夜白说,“都是你少爷问出来的。”

阿四:“所以那些事情是他做的么?他真的以杀人为乐?不是说他脑袋不行,是个傻子吗?”

“他可不是傻子。”迟夜白拧紧了眉头,“他说杀人不是他的乐趣,是他保护自己的方式。”

栖息在许英肩膀上的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东西,许英把它叫做二弟。

许英家只有他一个孩子,但在很久之前,陈氏还生过一个虚弱的小男孩。许英已经不记得那孩子叫什么,只喊他二弟。

那个孩子才是许英第一个杀的人。

二弟死于一块石头,那时候他三岁,许英九岁。

许英木讷,二弟却十分聪慧。许英父母都相貌端正,偏偏他长得丑,在村里常常受人欺负,就连爹也在酒后因为他而狠狠揍过娘很多次。二弟和爹娘都很像,浓眉大眼,和许英毫无相似之处。

二弟很黏他,爹娘于是便常常跟他说“不要把二弟带坏了”。

许英那时候已经熟悉用石块打砸猫狗的方法,他还能剥下它们的皮,把光溜溜的一条肉身挂在树枝上。二弟很害怕,每次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敢在一旁远远看着,从不靠近。

许英决定教二弟给猫狗剥皮。二弟被他抓住,嚎啕大哭,许英怕他的哭声把人引来,手里那块还沾着狗血的石块就拍向了二弟的脑袋。

他砸了七八下,二弟的指甲裂了,把他的左眼抓破,此后几十年都好不了。而此后的二十多年,小小的二弟便一直坐在许英的左肩上,跟他说话。

许英第一次明白,杀人和杀猫狗是很不一样的。他对这一切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但苦于年纪太小,没有力气。

二弟的尸体他扔进了山崖下,回家说二弟不见了,整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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