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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嫁倾城第一妃-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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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面上写了两字:日记。下有一行端正的小楷字:记琐事,述平生,录我余生。

金晟的心疼了一下,看到“余生”两字,眉间的笑意顿时消逝。

他缓缓坐到雕莲花的扶手椅上,手掌抚着她的字迹,心头卷出一重重纠痛肺腑的疼。

翻开封面,飘逸潇洒的字迹扑面而来——

****

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来,不离早朝未归,我带着玲珑在流连了一番,又和君熙说了一番话。

孩子长大了很多,不离将他教养的很好。

我劝玲珑恢复自己的容貌,这样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珑不肯,说,这样会给我添麻烦的。

如此固执,既让我无奈,又叫我心疼。

我强留她在君熙那里照看,自己则随意的在这座极具现代化的建筑中徜徉。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手指一点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无情的远去,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

汉时刘向曾云: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是为日记。

我写日记,只为记我余生。

旃凤的两年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日记。

自从凌儿降世以后,自从再次从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无论每天的公事再怎么缠身,我都在会抽空在自己写上一点,记着生活琐事,记着凌儿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儿第一次吮着我的乳头吃奶,第一次睁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说话,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亲的叫“爹”,第一次攀着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认字……

这些琐细的小事,我皆一一将其列数在绢纸上。

是的,我将我们母女在旃凤的点点滴滴尽数罗列着,将我的思念含在笔尖,写下一段足以明我活过的足迹,为的是让孩子记住我。

还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离又认下了凌儿,如果因为想我而心痛时,至少还有我亲手写下的一本记忆,或可拿来凭悼伤痛。

那本厚厚的日记,是我唯一可以留给他的——

不过,自从来了南诏后,我再不曾写:怕文字间的思念会给我带来祸端。

此番回了北沧,我觉得我该再写些什么了。

我该把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悉数理一理,再写一写——一些弥足珍的瞬间,我想用文字将它永远的定格,让它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丰满将来老去的记忆。

闻着茶香,听着雀啼,思绪悠悠,前曾再现。

三个多月前,我带病去了南诏。

此次南诏行,我没有带东子,东子已娶妻,必须顾家,而且旃凤那边也需要他押阵,我只带了柏森和玲珑出来。

然后,在进瑞都之前,我又告诉他们必须分开行动。

在北沧的时候,我常常受掣于人,是因为我有软肋在别人手中,如今来了南诏,我再不能重蹈覆辙,所以,我不许他们明着跟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非去南诏不可,原因是这样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看到母亲写过的一些手札笔记,知道那块彩玉被母亲丢在宁和殿书室某处夹逢里——

母亲当年曾在宁和殿住过三天,也正是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离散天涯。

我为玉石才去了南诏。

然而宁和殿非一般寻常之人难进,若是扮成寻常宫女内侍入内,不可能进得里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兴才有可能进去。

况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书阁内找到那么一块玉石,若没有一些时日细细的找,绝对不可能找到。

想要顺利进得宁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诏帝荀磊这个人,要是抛开个人私见,以客观的来评价,绝对可算是一个好皇帝,

如今我也知道,诏关战场上的那一记冷箭,既不是燕北让人放的,也不是诏帝下的令,真正的凶手是来旃凤。

凤亦玺不会想害我,他或有一些野心,但他的野心并不那么强大,真正有野心的是萧融。

他一心想挑起两国的战国,也是他想害死金晟,结果,却害我历经九死一生,最后,他成功的挑起了战事——

我对诏帝的印像不好也不坏,记忆更多的是留在了十九年前,那个被我欺负的甚为凄惨的小跟班这个形像上。

而诏关上的他,只能说明他长大了,胸怀着可以与金晟一比高下的谋略和才华。

不过,他最终还是略输一筹。

这两年多时间,我站在高位上,清楚的知道治理一个国家,是何等的不容易,而他自十八岁起自他父亲手上接过一个表面风光、底下四分五裂的国家,到如今将诏国治的井井有条,大权在握,花费的心血必然巨大。

我对他怀有一份欣赏。

这是一个可以侃侃而谈的朋友,不会用皇帝身份来欺压我,关心我的身子,想方设法的想治我的身子——

直到他知道我有离意,让人制住我的武功开始,我才知道,男人与女人之间没有纯萃的友谊,至少这个年轻的帝王心怀着一份非份之想。

我不怕,由着自己受掣于他,只要不曾打草惊蛇,想要离去,易如反掌。

前提是,我得在皇宫里有足够的自由。

一旦被人限制在一角,被人严加看管起来,想离去就得动动脑筋了。

夜宴罢,皇帝来过后,是太后,她是来劝我为诏国的百姓发发慈悲的,太后走后呢,柏森悄悄潜进了房里,问我怎么办,埋怨我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走,还要多管闲事。

我沉默。

那个时候想要离开,有些不太可能——里三层外三层的禁卫军,把守在宁和殿外,想要不惊动一兵一卒的走出去,那是神仙吧!

加上懂易容术的玲珑,早一步离开了皇宫,我知道我暂时是被困住了。

第二天,我见了金晟这个罪魁祸首,他含蓄的跟我说:让我以蒂和公主的身份嫁去北沧——他居然想将三座城池白白送还给他们?

为毛呢?

我不懂!

他到底想借机做什么?

我想不通!

但是,不管他借机想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在点头答应下他的那一刻,我发誓,我将我的余生献给他,无论悲喜,无论祸福,以后,我们一路同行。

八月初二,蒂和公主下嫁。

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执意逃避了这么久后,还是嫁给了他。

这一次,不再逃避,我以林若情这层身份嫁给了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打算用我仅剩的人生,好好去爱我的不离,我的三哥。

是的,临出阁的时候,我换回了自己的名字,对太后说,“清”与北沧清王的名字犯冲,故而改为“情”字。

送嫁的队伍很隆重,金晟直接拉着我拜了天地,他说他已等不及回北沧,而且回北沧,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另一场风暴——沧帝盛怒的消息早已传来。

龙凤喜烛明媚喜庆的燃烧着,洞房内,玲珑就守在我边,这情景就好像三年前——只是三年前我是代嫁的身份,三年后,我是不折不扣的林若情——

三年前,我是惊惊兢兢,心烦不知道要怎么应会那只大色坯,三年后,我满怀殷勤期盼之意,等着我的良人。

不想他府中还有姬妾成群,也不去考虑前程如何艰难——

生死荣辱,或会在一瞬间颠覆,但是,在这世间,得一个真心相待的男子实在不易,何况在这乱世,若能携他之手,走到人生的尽头,不论可以走多远,本身便是一种福气。

我想我终于可以确认,现代文明里的牵绊,皆来自于这一世的纠缠。

虽然我不太明白,转世后,他怎会投胎去了中国,做了那个宠我怜我又伤我的三哥。

但在这一天,我怀着对三哥的深深想念,以及和不离这十年的情份,嫁给了他。

感觉真好,不管是三哥还是不离,都是我名正眼顺的丈夫,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夙世缘份。

我安静的等他。

门吱扭一声力响起的时候,金晟走了进来,奴婢们一番恭喜声中,他低声吩咐她们下去。

玲珑最后一个才走,她轻声叮咛金晟:“安歇前,烦请殿下盯着小姐再吃一点东西,再把温在那里的药喝下。”

这孩子以前讨厌金晟,如今已然认可。

门再度关上后,房里变的很安静,隔着红艳艳的绣金鸾垂细玉流苏的喜帕,我听到他急不可耐的跨上来,极是小心翼翼的挑起了我的喜帕。

喜帕下下的这张脸,犹带着人皮面具,可他看我的眼神并不曾因为这样而少了几丝狂热。

他就这样站在我跟前,硬俊的脸孔上浮现着愉悦的微笑,目光炯炯发亮。

半天才伸出粗指,在我脸上轻轻的碰着,就好像我是太阳底下一碰即破的七色水泡,他怕把我碰破了,便只能用贪婪的目光睇视。

龙凤双烛成祥,明亮的烛光,暗香流淌。

“看够没?”

这一刻,我心跳如战鼓,感觉他那种火热的目光,恨不能在下一刻,便将我吞进去肚子里去,曾经那些恩爱的缠绵,一幅幅的在眼前浮现——

“若是看够,便抱抱我——我想抱你……你不想吗……”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跟前撒娇,声音含着丝丝娇媚。

他很意外,不觉噗哧而笑:

“嗯?噗……敢情儿,你嫌我反应太慢了是不是……好,应王妃要求,本王一定好好抱抱你……”

冷凝的面孔,映着跳跃的烛光,柔软之极,他将眉挑的高高的,将唇线拉的弯弯的,深不可测的眸子,黑黢黢的流淌着深深的喜悦。

他张开双臂将我紧紧抱住,额头顶着额头,眸子对着眸子:

“终于娶到你了!”

“嗯!便宜你了!居然还是还你骗了去,以后记住得养我一辈子……嗯,对了,等回了康城,立刻把财政大权上交,你骗了我的人,我便霸占你的财产。在我们那里,爱老婆的男人,通常都各种银行卡交托老婆管理的。”

我轻轻笑着,用纤纤素手点点他的唇,美眸扑闪扑闪的眨了又眨。

他看痴,都忘了说话。

“喂!回魂!”

凑上去,我往他脸上咬了口。

他浑身一震,下刻,一把将满床花生莲子扫到地上,便将我推倒。

修长的身形在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覆到了我身上,狠狠就衔住了我的唇——

那熟悉的薄荷清香就扑天盖地的袭来,将我再次重重包裹,

微含酒香的舌头,既温柔又强悍的攻占着只属于他的一切。

我想跟他说的:不离,别急,别急,以后,属于你,只属于你……

可我说不出来,他那么急切。

他将我吻的呼息急促,脑子缺氧,有刹那间的空白,人便失去了意识。

等醒过来时,对上了他惊惶而懊悔的眼。

“情儿!”

语气紧张的要命。

“咦,我昏厥了?”

一阵潮红浮在他脸上:“我……我……”

我知道是他把我吻晕的,太过猛烈。

“你……怎样?”

我忍着笑,眨着眼睛。

“我想你……太想你太想你!想的有些失控了——”

我们躺在喜榻上,他倚坐着,我团在他怀里,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彼此之间的体温以及心跳。

这一刻,我们是属于彼此的。

会昏厥,最主要的应该是我身子太弱,心头太激动所致。

我与他凌凌总总也就好过那么几天,他的吻,他的碰触,对我而言,本就是一种可让我窒息的亲密举动——

“不关你的事,是我身子太差了!差到都承受不住你的热情!”

他的身子剧烈的震动了一下,细细的吻,落到我的脸上,一阵阵颤栗的异样感觉在身体里爆裂,我是他的女人——

那些属于最原始的欲望曾被他点燃,因为长久的离别而被深锁,此刻,再度因为这样的温存而被挑起。

“不离,冷熠来看过了是不是?我的身子……”

“噓,好好将养着,他会竭尽一切来治你……”

“不用自欺欺人,我真是陪不了你多久的——若能再活个一年两年,那是奇迹……活不过三十岁就会死……”

他把用手掌捂住我的嘴,眼里是不安,他恶毒的看着我,凶巴巴的对着我叫:“以后,不许提这个死字……不许,听到没有……”

我微笑,生死之事,并不是谁不许便可以算数的,看他紧张兮兮的样子,让我感觉心疼。

伸手挪开他的手,勾过他的头,含住他的担忧,抚平他的眉头:“好,以后,我们不提这些晦气事!”

四目相对,他眼里有我,我眼里有他——一个心酸的他。

“情儿,你好狠心……好狠心,你怎忍心远远的躲着,看着我受折磨却迟迟不肯来见我?”

其实受折磨的是我自己——我不想你伤心的,真不想。

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

“不离,我想你,好想好想的……”

我看到他在那一刻眼睛湿润了。

“哼,你若真想我,就不可能为了那个不该来这世个的孩子,将我抛下!”

惩罚性质的吻在我唇上落下,酥酥麻麻的咬着,不轻不重。

语气是不善的。

这一刻,他或者真的在恼——

恼我选择孩子,不选择他……

我的心,咚了一下,忙伸手托住他的下巴,咬唇叫道:“怎么?你已经见过凌儿了……”

“没有!”

他闷闷的叫着。

“喂!”

“……”

“你讨厌凌儿?”

他不高兴——提到凌儿,他的表情全没有一点点欢天喜地的劲儿。

“我只要你!你为了保全她,都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了!这样的孩子不要也罢!”

语气绝对是不快的。

“不离……”

我知道他生我的气,可是他居然说不要孩子,心头莫名的就伤感起来,淡一笑,点头说:

“也是,横竖有那么多女人帮你生,光是北地来的那些个什么什么郡主就可以一年生上七八个……我是有些自找罪受!”

这话,很伤人。

他听着,一楞,遂笑,双目发亮,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惊喜着:

“你在吃醋……”

我一怔,才发现自己口气有些吃味儿,有些不痛快,可我不想承认,瞪了他一眼:

“无聊……哪有?哪有?”

他一径直笑,不和我争,一连串的狂吻,吻乱我心魂——

丫的,这个可恶的家伙,恶作剧似的在我身上燃起一团火,末了,居然罢了手。

我的洞房花烛夜,白白被他给辜负了……

****

“金不离——何为君子协定,你知不知道?”

手札本被人抽走,抬头时,看到妻子长发飘飘的站在跟前,雪白的罗衣,松散着,露出光滑细嫩的脖颈,红红的抹胸兜儿若隐若现……令他肚腹陡然一紧。

金晟脑子里想到的是刚刚看到的最后一句话——太让人想入非非了。

“你看了多少了?”

“没多少!一篇都没看完!”

金晟慢吞吞的眨眨眼。

站起来时,他非常不客气的伸手将女人横腰抱起,下一刻,将她压倒在床上,大掌极没规矩的滑进她的底衣,去抚爱细腻如玉的肌肤,引来她一阵惊喘——

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喂,你做什么?”

她惊叫。

唇被覆住之前,她听到他在耳边呵着气说:

“我刚看到某人说为夫的白白辜负了她的洞房花烛夜……嗯,那还真是为夫的过错……有错就得改,是不是……来,为夫这就改正错误,我们现在就把这件事给补上——省得王妃欲求不满……”

对的,那天,他没有要她。

正确来说,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直就有名无实——

一个吻就能把她吻晕,在冷熠诊断后沉沉道出她的身子非常糟糕的情况下,他不敢碰她,生怕自己一个失控再度伤了她!

待续!

今日更毕!

正文 萧王妃日记:心心相映,此情坚如金 2

现在的她,就像易碎的搪瓷娃娃,身子是这么的轻盈,抱在手上,轻的就像在抱养在北地的那一只虎斑纹的“加菲猫”。

不对,“加菲猫”很有肉感,胖敦敦的身子,柔软之极。

她呢,胸肋根根横起,贴在他怀里,削瘦的骨感的几乎令他落泪。累

曾经健健康康的身子,这些年里,尽数毁掉了——皆是因为他。

洞房花烛夜里,他太粗鲁,亲眼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失去意识的那一刻,他是如此的惶恐——第一次可怕的感觉到那个可以以一挑十的墨弟不存在了,她已病弱到受不得他的一丝丝野蛮的举动。

他惊急的大叫,命人急速将冷熠叫来。

冷熠急匆匆赶来,一边问刚刚发生过什么事,一边诊脉。

他把经过说了,冷熠听着,脸色异样的凝重。

待诊完脉,冷熠一边开药方,一边对他说:

“这番倒是没什么大碍。大抵是王妃情绪激动,心血一时供及不足才导致晕厥。但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征兆,熠想提醒王爷一件事……”

“什么事?”

“以后若想与夫人恩爱,一定好生克制好自己,注意尺寸。她现在的身子,不比以前——”

“她的身子到底怎么样了?”

冷熠停了一下笔,睇着那明亮的婚烛一会儿,才沉沉的回答:闷

“很糟很糟——糟到让人难以想像……王爷,我开的这个药,以后每天都要吃。药方上这些续命的人参雪莲,年份必须足,而且绝对要不能断,断一天,王妃就少活一天,如此将养着,熠或还可以保她活上三年。可要是再出什么岔子……不用我说,爷也该懂的,王妃这条命,能在三年前死而复生,就是一桩奇事——加上生养的时候,曾大出血,将身子最后几丝生机生生给掐断了,如今,能保她多活一年便是奇迹——”

新婚夜里,他知道了这样一个令人心痛如绞的真相:他深爱着的妻子最多还可以活三年。

他告诉冷熠他不信,他认定她既然能创造一个又一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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