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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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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之:指传说中的浑敦、穷奇、梼杌(táowù逃误)、饕餮(tāotiè涛帖)四个凶恶的人,舜时被放逐。四裔(yì义):四方边远的地区。
  引文参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山海经》:参见22·6注。
  北方有鬼国:《山海经·海内北经》:“鬼国在贰负之尸北,为物人面一目。”螭:传说中的一种类似龙的动物。《后汉书·张衡传》注:“无角曰螭龙。”《楚辞·远游》王注:“螭,龙类也,水中神物。”
  又:当作“夫”。国:指《山海经》中讲的鬼国。
  度朔:传说中的山名。
  屈蟠(pán盘):盘绕。
  神荼:参见47·3注。
  郁垒:参见47·3注。
  (11)食:通“饲”。喂。
  (12)作礼:指规定一些礼节仪式,其中包括驱鬼的办法。
  (13)引文参见《后汉书·礼仪志》注引《山海经》。
  【译文】
  《左氏春秋》上说:“流放他们到四方边远地区,以承受魑魅的灾害。”《山海经》上说:“北方有个鬼国。”谈论螭的人称它为龙一类的动物,而魅与龙经常连用,魅就是龙一类的动物。既然说“鬼国”,里边的鬼就该和通常的人和物是一类的东西。《山海经》上又说:“沧海之中,有一座度朔山,山上有棵大桃树,它的枝干盘绕达三千里,它的树枝间的东北方叫鬼门,是所有的鬼出入的地方。山上有两个神人,一个叫神荼,一个叫郁垒,负责检查和统领所有鬼怪。有作恶祸害的鬼,他们就用苇索捆起来,把它喂老虎。于是黄帝就制订礼仪按一定的时间驱鬼,立一个大桃木人,门户上画神荼、郁垒与虎的形象,悬挂苇索以防御鬼怪。”凶恶的魅有形体,所以捆它去喂老虎。考察可以食用的东西,没有一样是虚而不实的。魑魅这一类东西,本性与人不同,有时出现有时隐藏,和龙的不经常出现,没有什么不同。
  【原文】
  65·10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见。人之且死见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动,象人之形或象人之声为应,故其妖动不离人形。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是以实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之谣矣。童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则其为人,与声气自立,音声自发,同一实也。
  【注释】
  气:指妖气。
  “象人”之前当有“妖气”二字。
  【译文】
  有一种说法:人将要发生吉凶之事,征兆首先出现。人将要死的时候会看见各种怪异现象,鬼是各种怪异现象之中的一种。所以妖怪的行动,或类似人的形象,或模仿人的声音作为应和,因此那些妖怪行动不会离开人的形象。天地之间,妖怪不只一种,有表现为言语的怪现象,有表现为声音的怪现象,有表现为文字的怪现象。有的妖气模仿成人的形状,有的则是人含着妖气表现出一种怪异现象。妖气模仿人的形状的,就是大家所见到的鬼;人含着妖气表现出怪异现象的,就是巫师一类的人。因此核实巫师的言辞,并不是有什么根据而说出来的,那些预示吉凶的话,是通过巫师的口自己迸发出来的,就像儿童唱的歌谣一样。童谣是儿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的,巫师话语中的意思也是自动流露出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意思自动流露出来,那么鬼之成为人形,也就和声音是妖气自动形成的,声音是自动发出来的,同属于一回事情。
  【原文】
  65·11世称纣之时,夜郊鬼哭,及仓颉作书,鬼夜哭。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鬼之见也,人之妖也。天地之间,祸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渐不卒然,有象不猥来。天地之道,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犹人且吉,吉祥至;国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应妖祥,其实一也。而世独谓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谓鬼犹神而能害人,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气之变也。
  【注释】
  夜郊鬼哭:《帝王世纪》:“帝纣六月大风雨,飘牛马,或鬼哭,或山鸣。”仓颉:亦作苍颉。参见11·3注。
  卒:同“猝”。
  【译文】
  世人说纣的时候,夜晚郊外有鬼在哭,到仓颉创造文字时,有鬼在晚上哭泣。妖气既然能模仿人的声音而哭泣,那么也能模仿人形而出现,人们就认为是鬼了。鬼的出现,是一种像人形的妖气。天地之间,祸福的到来,都有征兆,是有苗头的不会突然到来,先有迹象不会猝然到来。天地间的道理,人将要死亡,凶兆也就出现了;国家将要灭亡,妖象也就出现了。如同人将有吉事,吉祥的征兆就出现;国家将要昌盛,昌盛的征兆就出现一样。所以那些瑞应和妖祥,作为一种征兆实质上是一样的。然而世人唯独说鬼不在妖祥之中,说鬼就像神一样能够害人,这是不懂得吉凶征兆出现的道理,看不到物气发生的变化。
  【原文】
  65·12国将亡,妖见;其亡非妖也。人将死,鬼来,其死非鬼也。亡国者,兵也;杀人者,病也。何以明之?齐襄公将为贼所杀,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履,而为贼杀之。夫杀襄公者,贼也。先见大豕于路,则襄公且死之妖也。人谓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状也。世人皆知杀襄公者非豕,而独谓鬼能杀人,一惑也。
  【注释】
  齐襄公:参见9·8注。
  姑棼(fén坟):古地名,在今山东淄博市北。
  田:通“畋”。打猎。贝丘:古地名,在今山东博兴南。
  彭生:齐襄公的堂弟,为襄公所杀。《史记·齐世家》集解:“公见彘,从者乃见彭生,鬼改形为豕也。”
  以上事参见《左传·庄公八年》。
  【译文】
  国家将要灭亡,妖象就会出现;然而国家的灭亡,并不是由于妖象造成的。人将要死了,鬼就会到来,然而人死不是由于鬼造成的。使国家灭亡的是战争;杀人致死的是疾病。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齐襄公将要被贼人杀死,他巡游于姑棼,接着又在贝丘打猎,在路上看见一头大猪。随从的人说:“猪是公子彭生变的。”齐襄公发怒说:“彭生敢出现!”拉弓射大猪,大猪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呼号。齐襄公很害怕,坠落下车脚伤鞋丢,被贼人杀了他。杀死襄公的是贼人。先看见大猪在路上,就是襄公将要死而出现的妖象。随从的人说猪是彭生变的,是因为猪有点像彭生的形状的缘故。世人都知道杀死襄公的不是大猪,而唯独要说鬼能杀人,实在是糊涂啊。
  【原文】
  65·13天地之气为妖者,太阳之气也。妖与毒同,气中伤人者谓之毒,气变化者谓之妖。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有所见也。荧惑火星,火有毒荧,故当荧惑守宿,国有祸败。火气恍惚,故妖象存亡。龙,阳物也,故时变化;鬼,阳气也,时藏时见。阳气赤,故世人尽见鬼,其色纯朱。蜚凶,阳也,阳,火也,故蜚凶之类为火光。火热焦物,故止集树木,枝叶枯死。《鸿范》,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火同气,故童谣、诗歌为妖言。言出文成,故世有文书之怪。
  【注释】
  太阳之气:极盛的阳气。王充认为它可以形成“妖”这样一种怪异现象。荧惑:即火星。荧惑使之:古代传说,荧惑星化作小儿,下教群儿谣谚。《史记·天官书》正义:“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感童儿歌谣嬉戏也。”
  宿:这里指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参见17·1注。
  《鸿范》:即《洪范》,《尚书》中的一篇。
  五行二日火:按《洪范》的记载,五行为水、火、木、金、土,“火”排在第二位。五事二曰言:按《洪范》记载,五事为貌、言、视、听、思,“言”排在第二位。言、火同气:五事配五行,历来诸说互异。王充以言属火,正与《五行传》相反。
  【译文】
  天地间的气能变成妖的,是极盛的阳气。妖与毒相同,阳气能够中伤人的称之为毒,阳气能够变化的称之为妖。世上的人说童谣是荧惑星的精气诱导儿童唱的,这话是有一定见解的。荧惑是火星,火有毒光,所以倘若荧惑星侵犯心宿,国家就会有祸败。由于荧惑星的火气是恍恍惚惚的,所以它产生的妖象时有时无。龙,是随阳气而出没的动物,所以时常变化;鬼,是阳气构成的,所以有时隐藏有时出现。阳气是红的,所以世人尽都看得见鬼,鬼的颜色都是纯红的。能飞的怪物,是阳气构成的,阳,也就是火,所以“蜚凶”之类表现为火光。火灼热能烤焦东西,所以“蜚凶”停聚在树上,树的枝叶会枯死。《洪范》记载,五行中第二位是火,五事中第二位是言。言与火都同属于阳气,所以童谣、诗歌都是妖气诱导的言语。话说出来文字写出来,所以世间上有以文书表现的怪异现象。
  【原文】
  65·14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合阳。故犹日食阴胜,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巫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巫党于鬼,故巫者为鬼巫。鬼巫比于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于巫,巫含阳,能见为妖也。申生为妖,则知杜伯、庄子义、厉鬼之徒皆为妖也。杜伯之厉为妖,则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
  【注释】
  暴:同“曝(pù铺)”。晒。舞童暴巫:见《公羊传·桓公五年》注、《礼记·檀弓》。日食阴胜:按阴阳五行说法,太阳属阳,月亮属阴,日食是阴胜阳的结果。王充认为日食是日光自身按一定周期衰减造成的。参见本书《说日篇》。
  攻社之阴:社(土地神)是阴气之主,所以出现日食,就用击鼓等办法对社表示讨伐。参见本书《顺鼓篇》。
  鲁僖(xī西):鲁僖公。参见32·29注。
  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申生:参见19·8注。
  杜伯:参见16·14注。庄子义:参见16·14注。厉鬼:恶鬼。传说春秋时宋文公病重,让负责祭祀的夜姑主持祭祀,敬奉厉鬼以除病,因祭物不丰盛,夜姑被厉鬼用船桨打死。参见本书《祀义篇》。
  厉(厲):当作“属”,形近而误。后文亦云“杜伯之属见其体。”
  投、措:当作“杖楫”,即指庄子义之杖与厉鬼之楫言之。楫(jí急):船桨。杜伯以弓矢射周宣王、庄子义荷朱杖击燕简公、厉鬼杖楫击诟观辜,事皆见《墨子·明鬼下》。
  【译文】
  世人认为童子属阳,所以妖言出于儿童的口里。儿童、巫师含有阳气,所以举行大雩祭祀时,让儿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师晒在太阳下。雩祭这种典礼,是为了助长阴气以调和阳气。所以如同日食时阴气过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阴气一样。日食时阴气胜过阳气,所以要攻伐属于阴类的东西;天旱时阳气胜过阴气,所以要折磨属于阳类的东西。巫师属于阳类,所以鲁僖公时遭受旱灾,就和大臣们商议要烧死巫师以损阳气。巫师含阳气,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许多人都作巫师。巫师属于鬼这一类,所以称巫师为鬼巫。鬼巫等同于童谣,因此巫师中的高明者,能够判断吉凶之事。吉凶能够判断,巫师也就和预示吉凶的妖象同属于一类了。所以申生的妖象通过巫师显形来预言吉凶,巫师含有阳气,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现出来。申生死后变成妖象出现,那么可知杜伯、庄子义、厉鬼这类鬼的出现都是妖象了。杜伯这类鬼是妖象,那么他们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青即为腓,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
  【注释】
  腓(féi肥):通“痱”。一种半身不遂的疾玻诗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满情绪的童谣和诗歌。《汉书·五行志》:“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石言:石头说话。《左传·昭公八年》载,石言于晋魏榆。《汉书·五行志》言汉成帝鸿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鸣。
  濮水琴声:参见本书《纪妖篇》64·1节。
  【译文】
  妖气化成的鬼像人的形体,它的毒像人的兵器。鬼和鬼毒是同一种颜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红色的。鬼毒像人的兵器,那么鬼毒伤人,人往往会死。鬼毒轻微地伤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会立即死去。为什么呢?腓病,是毒气所造成的。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显现它的形体;或显现它的形体,不施放它的毒;或者发出它的声音,不讲出它的话;或讲出它的话,又听不见它的声音。如像申生,就是显现形体、讲出它的话的;如杜伯这一类,就是显现形体、施放他们的毒的;如诗妖、童谣、石头说话这一类,就是讲明它们的话的;在濮水听见琴声、纣时郊外有鬼哭,就是发出了声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段且卒之妖也。老父结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夫之面也。
  【注释】
  豫:通“预”。预先。
  周宣王、燕简公:见本书《书虚篇》注。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观辜”。参见65·14注“厉鬼”条。
  【译文】
  妖象的出现,或是人将遇到凶祸而预先出现,或凶祸到来而随同出现。
  随同出现,那么妖象与妖毒一起发生;预先出现,就只出现妖象而不能毒害人。申生妖象的出现,是预先出现的妖象;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到来,是随同出现的妖象。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运注定他们应当死,所以妖象出现妖毒也随着打中他们了。晋惠公自己注定应当被秦国俘虏,命中注定不应当死,所以妖象只是出现而没有放毒。这样说来,那么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出现,是周宣王、燕简公、夜姑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申生的出现,是晋惠公将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伯有的托梦,是驷带、公孙段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老人编结草绳,是魏颗将要获胜的吉兆,也或许是杜回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灰白色的狗咬吕后,是吕后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狗的形状。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窦婴、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注释】
  《玉房秘诀》:“阳精多则生男,阴精多则生女。阳精为骨,阴精为肉”与王充说法有异。强:筋骨之力。
  【译文】
  所以大凡世间所说的妖象瑞祥,所说的鬼魂神怪之类的现象,都是由极盛的阳气构成的。极盛的阳气,是天施放的气。天能生育人的形体,所以极盛的阳气就能模仿人的容貌。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阴阳之气。阴气主管形成骨肉,阳气主管形成精神。人出生以后,阴阳之气齐备,所以骨肉坚强,精气旺盛。精气产生知觉,骨肉产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说话,有形体维持生存。骨肉与精神,交错结合相互依持,所以人体能经常存在而不消失。极盛的阳气,虽极盛而没有阴气配合,所以只能形成虚象,不能构成形体。由于虚象没有骨肉,只有精气,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现一下,马上又消失了。 
言毒篇第六六
  【题解】
  本篇发挥了《订鬼篇》提出的命题,专门言毒,但其中杂有不少俗见、偏见和迷信。
  王充认为万物都是由元气构成的,有人提出责难说:“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针对这一问题,本篇集中论述了“毒”的来源和危害。王充列举了世间存在的和传说中的各种有毒的事物,用火烟可以伤人焦物的感性知识加以推论,认为凡是能害人的“毒”,表现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是由“太阳之热气”构成的。
  在篇末,王充指出:“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他认为谗言可以使“一国溃乱”,“谗言罔极,交乱四国”,表示了他对谗言的极端痛恨,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不满。
  【原文】
  66·1或问曰:“天地之间,万物之性,含血之虫,有蝮蛇、蜂、虿,咸怀毒螫,犯中人身,谓護疾痛,当时不救,流遍一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凑懑,颇多杀人。不知此物,禀何气于天?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
  【注释】
  含血之虫:泛指各种动物。
  蝮蛇:参见48·3注。虿(chài拆去):一名杜伯,蝎子一类的毒虫。毒螫(shì士):毒汁,毒素。
  谓護:“谓”当作“渭”、“護”当作“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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