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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年代-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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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盗亚森·罗宾》?”朱云轩看了看那本书,又问:“你这次考的是双百分吧?”

“嗯,我们班三十个考双百的。”李锐开口。

“我本来还想好好展现一下我的聪明才智……算了,上辈子的时候,我到了六年级数学还总是满分来着。”在小学拔尖还真没什么用,到了五六年级数学考满分的,每个班也有两三个。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语文一般只有作文扣一分。”李锐笑得眯起了眼睛,他语文从小就好。

“你强!”朱云轩朝着李锐竖了竖大拇指:“对了,你怎么不写你的小说了?”李锐可是个很认真的人,这一个月来,天天无视王求真的眼神坐在最后写跟奥数完全无关的小说。

“我写完了。”李锐笑了笑,拍了拍旁边的书包,他一般都不会把自己的课本拿回家,但他会把那些自己一笔一划写下来的小说拿回家,足足四个厚厚的笔记本,可是重的很的。

“这么快?”朱云轩一开始还每天看李锐写的,后来自己全副心思扑在了奥数上,也就不怎么关注了。

上辈子他其实也挺喜欢数学,就是自己太懒了,从来不肯认真学,这次开始认真地学了,倒是来了兴趣了。

“我每天都能写十来个小时,四十万字的小说,也能写完了。”毕竟是曾经写过一回的,这次重写,各种伏笔暗线处理的比上次好了很多,整篇文也精简了很多。

“恭喜,你打算去投稿吗?”虽然没有电脑,但李锐有的是时间,写作的速度可以说是异常地快!朱云轩翻着手里的几本本子,看到上面用蓝黑色钢笔写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由

有些佩服。

李锐的字算不上最好,但是异常端正,让人看着舒服。

“不知道,要重新抄一份比较麻烦,而且真要投稿的话,大概不能以我的身份去投。”李锐自认有毅力,可是这会儿大家都把文章写在稿纸上投稿,这个……

“要不你让你妈给你买个电脑还有打印机?然后让小惠假扮作者好了。”朱云轩依稀记得,这年头电脑已经来到中国了,好像英特网就是就三年登录中国的吧?要是李锐能弄到电脑,也许他还能编写一些小软件,要知道当初,他就曾经在老师的帮助下帮别的企业编写财务软件,还小赚了一笔。

至于小惠,这姑娘没什么坏心思,人还是很不错的。

“先放着吧,反正我又不急。”李锐拿起那几个本子就要收起来,却不想王求真从后门进来了,他看到朱云轩和李锐在一块儿说话有些惊讶,然后就看到了那几本厚厚的笔记本。

“这几本本子上的字,都是你写的?”在一天比一天喜欢朱云轩的同时,王求真对李锐是不喜的,每天自修课他在这里教奥数,李锐却在后面不知道写点什么……

而且,家里有钱又如何?还是要努力才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

李锐没说话,王求真却已经拿过了朱云轩手里拿着的本子,看到李锐脸色变都没变,也没有不让他看的意思,他就翻看起来。

里头写的是一个年轻人被绑到一个岛上,正是闻名江湖的断肠岛,他被关在房间里,却想出了种种法子逃了出来,又在岛上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武艺高强的囚犯,而对方挂在嘴边咒骂的人跟他母亲同名同姓,他跟对方打了一架,才知道对方咒骂的正是岛上的岛主……

并不是什么连贯的剧情,估计自己手里的笔记本只是中间的一本,里头的故事却写的很吸引人,不管是岛上的女侍还是主角还是那个囚犯都刻画的入木三分,等有人陆续来了,王求真才放下了手里的本子:“这书叫什么名字?你是从哪里抄来的?”

王求真可不觉得一个六岁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我不知道。”李锐开口,他看得出王求真对朱云轩抱着很大的期望,如今朱云轩是跟着三年级的人在一起上奥数,那么下个学年,朱云轩是不是就要跳级去上四年级了?如果真是如此,他也不能落下了,不过,他认识这么多的字已经很难得,要是自己写……

王求真看了李锐一眼,他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能字

迹端正地写这么多字还是很难得的,不过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他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什么,反而认真地讲起课来。

可惜的是,他还在讲着课的时候,窗外就走过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在窗户外头看了几眼,李锐就收拾了书包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他不明白李跃怎么会突然来找他。

“锐锐,等过了国庆长假,爸爸就能过来陪你了。”李跃一把把儿子抱了起来,这些日子他越来越喜欢抱自己的儿子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

“锐锐不是想让爸爸来这边做衣服吗?爸爸就打算在这里开个厂帮人做衣服了。”李跃挺高兴的,现在所有的一切就快准备就绪了,等过了十一,厂子就能开出来了,第一批订单也已经有了——帮上海的建筑工人做工作服。

工作服,只要材料用得好质量好就可以了,别的不行,李跃相信这一点自己还是能做好的。

“真的?”李锐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做好,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当然是真的!锐锐,我看那个朱云轩的妈妈还挺会做衣服的,到时候让她来厂里上班,负责设计,也顺便管理一下厂里的女工,你说好不好?”李跃这么说,一边是为了送个人情,另一边,也是希望在儿子面前卖个好。

“嗯!”李锐点了点头,他看得出来,朱云轩那么努力,也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而姜月秀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也是很不错的,而设计……他和朱云轩都记不起太多后世的设计,但暂时还是能弄出几样来的,先凑合着好了,以后要是真能做大,跟朱云轩说的一样做窗帘做床上用品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那你今天先跟爸爸回上海吧,你哥哥明天也会过来的。”提到那个郑笑晴跟前夫生的孩子,李跃略有一丝不自然。

他跟那个孩子从来都是没话说的,以前李锐还小,跟对方也没什么交流,现在要一块儿住六天……

哥哥?李锐嘴巴动了动,干脆不说话了。

郑笑晴的第一个儿子,在他离婚的时候愣是被她抢回了郑家,自然也就姓郑,名字叫郑天奇。郑天奇从小被他的外公外婆养大,接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很争气的人,他比李锐大八岁,上辈子李锐被扔去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了。这也就罢了,郑天奇二十四岁结婚,上辈子他出事前,他嫂子就已经生了一儿一女

了。

对李锐来说,郑天奇就是高高在上他所不能接近的,其实郑天奇对他也不错,可是两个人总是不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亲昵,从小生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截然不同,甚至于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

郑笑晴,不是一直都很放心地把郑天奇扔在北京的吗?这次……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把郑天奇接来的吧?

李锐被接走了,朱云轩却依旧很努力地做着题目,奥数题有不会做的很正常,朱云轩上辈子常常只能做对一半的题目在班里却也不算差,可到了如今,他却是用足了劲打算攻克所有的难题的。

重生一次,要是他只有小学的时候可以遥遥领先那就太没用了!所以这些日子,朱云轩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他就不信他这么努力,本身也不笨,还会比不过那些要从头学起的同学!

朱云轩这天回家的时候,带着跟王求真借的奥数教材——七天长假总不能浪费了,然后一回家,他就看到很多人围在大伯家的门口,凑近一看,才看到那是一个小型绞肉机,被朱成功用钉子固定在了一个长凳上。

相比于岁数已经大了,没有什么进取心的朱阿大,朱成功是有心好好卖肉卖出个名堂来的。因为以前朱云轩揽下来的那个给包子铺送肉的生意,他每天都能卖掉一只猪,然后,看到包子铺的人每天拿了两把大刀卖肉,他突然就想到了要买个绞肉机。

以后,可以给包子铺的人绞肉末,也能帮菜场里卖肉丸子的人绞肉,也许,他还可以顺便卖肉末?

“云轩!”看到朱云轩,比朱云轩早放学的朱秋月马上叫了起来,笑得眯起了眼睛。

“秋月,你在学校过的好吗?”朱云轩坐到了他身边,看着有人拿来个冬瓜让绞肉机弄成了冬瓜末,然后一群人啧啧称奇,就连姜月秀,都弄了一些肉末说要炸肉丸子吃。

“很好的,就是老师不带我们去滑滑梯,放学后爸爸也不让我多玩一会儿再回家。”朱秋月有些沮丧,突然又想起什么来:“云轩,学校的老嬷嬷分了菜以后,跟我一个桌的总是把不好的给我,我最讨厌吃鸡头了!”

朱云轩愣了愣,不用多想,就知道朱秋月这个没有读小班和中班直接插进大班的学生肯定是受了欺负的,给她不好的菜估计还只是其中一件,不过,估计小孩子不懂什么,所以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被欺负了。

“云轩,班里的周芸芸每次都带菜到学校,不是煎鸡蛋就是瘦肉,还有鸡腿什么的,真好。”朱秋月有

些羡慕地开口。

带菜的女生?上辈子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个,还跟他结下了不小的梁子,结果老师是帮着地方的……朱秋月,跟他当初进得班级是同一个吧?

“她有没有欺负你?”朱云轩问道。

“没有,她还把鸡蛋分给我吃了,”朱秋月摇了摇头,“她今天还给了我一包糖。”

看到那包糖,朱云轩的脸色就已经有点难看了,这种已经融化过然后粘在一起的彩色糖,估计是人家不要吃的吧?

可是朱秋月高高兴兴的,他难不成还要去点醒她让她难受?

27、舅舅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的放假时间有些不对,七天长假要99年才会有,已经改正~

还有,改成了李锐没说小说是自己写的,被误会是抄写的~

感谢所有指出错误的姑娘,可惜回评老是回不上TAT

九月三十号中秋节正是星期天,再加上星期一国庆节以及星期二,总共放假三天。

朱云轩上辈子及其热爱放假,只要一放假就会跑的没影儿,作业肯定要留到最后一天才做,有时候甚至于连最后一天都不做,直接上学的第一天早上三四点钟爬起来做。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朱成才夫妇是看不惯的,但是他们顶多说几句,朱云轩依然我行我素,他们也就没办法了。

其实,平常的时候放假还算好,几天的时间作业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最惨的还是寒暑假,文德镇小的寒暑假作业异常地多,除了几本暑假作业本以外,语文每天都要摘抄好词好句,课本后面的字要全都抄写然后组词,课本后面的词语也要全部抄写七八遍,最后,寒假五篇作文暑假十篇作文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到暑假最后几天,朱云轩就要挑灯夜战,把朱秋月的作业本拿来抄不算,数学作业不讲究笔记,他还会让朱秋月代劳了……那会儿学校还会发一些书法什么的要求他们写完一本,他就中间撕掉好几张,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办法少做作业。

就因为上辈子太懒,后来成绩一直都在下降……这辈子,朱云轩已经有胆子不做作业了,可是他要做的事情却比上辈子要做的更多。

姜月秀和朱成才看着儿子自从上学了以后,回家就不出去玩了,整天做题目认真学习不说,还把他们的收录机拿去了放英语,不由地又是自豪又是担心。

“成才,你说轩轩到底怎么了?本来么,明明属兔子的人跟个猴子似的没一刻消停,这也就罢了,他最近怎么练出门都不出了?”姜月秀一边洗衣服,一边有些担心地开口。

“他知道用功学习了也好。”朱成才因为长期修车子,手指都是黑乎乎的,指甲缝里全是油污,这会儿,他正拿了个老丝瓜就着洗衣粉使劲地搓自己的手。

“吕磊他妈昨儿个问我为什么整天见不到云轩,我跟她说了云轩在学习她还不信呢,要知道读幼儿园的时候,云轩可是每天想尽了办法不肯去上学的……”姜月秀看到朱成才太过用力,连忙唤了一声:“你小心一点,别弄伤了手。”

“弄不伤,我手上的老茧厚的很呢,”朱成才笑了笑,“番薯能吃了,等会儿我去挖几个,你明天早上烧一锅子番薯吧。”

“行!对了,明天我打算带着云轩回一趟娘家,你待会儿把茭白也扒一些回来。”姜月秀的哥哥姜成是开拖拉机的,给人搬砖运泥,干的是最辛苦的活,虽然

收入不算差,可是也没空管自家地里的活了,姜家的田地基本上都由两个老人打理,种的都是些很平常的东西。

“好。”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朱成才还是很爽快地带上工具出了门,他白天都在镇上干活,一般都是晚上才去地里干活的,早就习惯了。

姜月秀洗完了衣服,穿过朱云轩的房间去阳台上晾,然后就听到朱云轩正小声念着一些她一点都听不懂的东西。

听说这玩意儿是英语,她儿子都会说外国话了!姜月秀看着朱云轩,越看越得意,恨不得搂过来亲几口。

可是没想到,姜月秀刚刚晾好了衣裳,隔壁就传来了一声尖叫。

朱云轩听到大伯母的尖叫,也顾不得再练英语了,和姜月秀对视一眼,两人一起向着隔壁走去。

哭声是从大伯家传出来的,朱云轩进去一看,就看到自己的奶奶正扯着大伯母的头发,而大伯母正试图推开对方,而朱秋月,一个人蹲在一边哭。

“秋月,怎么了?”朱云轩一下子就拉起了朱秋月,问道。

“哇……我弄翻了奶奶的洗衣粉盒子。”朱秋月哭的更厉害了。

朱云轩知道自己的奶奶极其看重自己的东西,朱秋月弄翻了那个洗衣粉罐头肯定是会让奶奶生气的,而他奶奶生气的时候,必然就会把气撒在朱秋月身上,估计冯仙是看不得女儿被打,才跟奶奶打起来的吧。

重生以后,朱云轩亲近父母,亲近爷爷,却一直没怎么去接触他奶奶,也真的是因为怕了对方。

姜月秀关了大门不让邻居过来,马上又上去劝人,冯仙和王凤儿估计也打得差不多了,两人都放了手,然后冯仙一把抱起朱秋月就上了楼,过了一会儿,又拿着一包衣服带着朱秋月出了门。

“这个贱女人,打了我就跑了!”王凤儿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哭诉起来:“我这是造了什么虐啊?这个女人要让我儿子断子绝孙了不说,还偷我的东西……”她开始一件件地说冯仙亏待她的事情,听得朱云轩瞠目结舌,什么以前一块吃饭的时候冯仙把好吃的藏起来不给她吃什么的……明明会这样做的人一直都是王凤儿吧?这样闹着闹着,等姜月秀已经手足无措了以后,朱阿大和朱成功总算回来了。

明天村里有人订婚,订婚的时候男方要送半只猪给女方,他们今天就帮忙杀猪去了,哪里想得到一回来看到的会是这样的场面?

姜月秀对自己的婆婆也是避之唯

恐不及的,见到有人来了,一把抱起朱云轩就离开了朱成功家里。

“妈又怎么了?”朱云轩正想着奶奶怎么会突然那么生气,就看到自己的父亲拿这个箩筐站在家门口。

“估计还是借着由头跟大嫂吵架,这个月大哥赚了点钱,不是跟以前一样家里开销全靠着冯仙了,她就一直想让冯仙生二胎,”姜月秀整天在家里,隔壁的事情还是知道很多的,“前几天,大嫂上深夜班早上八点才下班,妈中午就上去把她弄醒让她起来做饭了……”

“妈她也真是的……”朱成才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大嫂还能再生一个,不生也实在是可惜了,我要是有机会,肯定还会再要一个。”姜月秀笑了笑,她是真心喜欢孩子的。

朱云轩如遭雷劈。

他想过很多,想过自己以后找代孕生了孩子再跟男人在一起什么的,却从来没想过父母其实是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

也许是他下意识地不想跟人分享自己父母,但实际上这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至于计划生育,虽然这里计划生育管的很严,但真的想生总归是有办法的,大不了躲到外面去……

姜月秀生完他以后没有结扎只是上了环,只要摘了环,他妈现在都不到三十岁……

这天晚上,估计所有人都没睡好,朱云轩早上迷迷糊糊地起来的时候,就闻到了番薯的香味。

灶上烧饭的大铁锅里,贴着锅子放着一个个番薯,加了水烧熟烧到最后干了以后,番薯贴着铁锅的地方就焦了,一点也不比烤番薯逊色。

姜月秀选了几个卖相最好的番薯给朱云轩,又给他倒了一杯水,然后自己也剥了番薯来吃。

“这番薯,比栗子还香!”朱成才已经吃了两个,又装了几个打算带到镇上去吃。

“多带几个,给爸和大伯也吃几个。”姜月秀开口,这时候街面上已经有糖炒栗子卖了,但是他们还没有买来吃过,可是即使如此,香味却是闻得到的。

“好,”朱成才答应了,“轩轩,爸爸等会儿买月饼给你吃好不好?你要豆沙的还是肉的?”

“我要吃肉月饼!”文德镇上有卖自制的月饼的,肉月饼买来的时候往往还冒着热乎气,味道特别地香,朱云轩小时候是年年都要吃的。

“好,爸爸等会儿给你买两个!”朱成才照着儿子的脑门亲了一口,这才出门去了。

姜月秀眼看着丈夫出门了,又拿出一双新球鞋让朱云轩换上:“轩轩,今天我们去外婆家怎么样?”

“好!”朱云轩答应了,他的外公外婆对他是很疼爱的,舅舅舅妈对他也不错,而且重生以后,他还没有去过外婆家呢!

朱云轩的外婆家所在的地方就比较偏僻了,朱家靠近文德镇,到镇上走路也只要半小时,姜家到镇上却连骑自行车都要半个多小时。

朱云轩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面还绑了一个蛇皮袋,里头是半袋子的茭白,也许就是因为这袋子茭白,姜月秀骑车的时候没有以前那么稳,乡下的小路又有点颠簸,到让朱云轩浑身紧绷,害怕起来。

“妈,你给我生个小弟弟好不好?”朱云轩干脆找话说来转移注意力。

“怎么,你以前不都是不要弟弟妹妹的吗?”曾经有人跟朱云轩说过要是他妈妈给他生了弟弟妹妹就不喜欢他了,所以朱云轩一直都对弟弟妹妹非常排斥,而不像总是被人说“让你妈给你生个弟弟”的朱秋月一样期待弟弟妹妹。

“我觉得有个弟弟也挺好的……”朱云轩嘟哝着开口,至少这样父母就不用指望他传宗接代了。这边的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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