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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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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之前和她通信的那位编辑于朕又带来了好消息:头条稿件可以直接参加月度征文大赛和一年一度的佳作评赏,奖金分别是2万和3万,由于黄露明这篇文章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说不定有幸获得两项大奖!

如果连续斩获月度和年度大奖,再加上初始稿费……仅仅这一篇几千字的小短文,就能赚到8万多块!!!一座小房子的首付就差不多了!

黄露明想起自己做过的那一个晚上可怕的梦,心中的喜悦无以言表,充沛的创作热情有如瓦特轰隆作响的蒸汽机,她提起笔来,用最饱满的热情写出了她最钟爱的恐怖小说续集:《诡异惊奇系列之人肉面汤》

平明时分,熹微的晨光里,一个身穿橙黄色制服的背影默默独行。她很自然地推动放置着笤帚、簸箕、垃圾袋的板车,动作熟稔地仿佛对待多年老友。

推车的手黑且瘦,包裹在制服里的身体也微微弯曲,可以看出,这已经不是年轻人了。做这一行的总是很少年轻人的。

好在天气并不算太冷,她的步子也不算很慢,散乱的发丝伴随身体的节奏摇摆在晨风里,几根粗硬的白发格外扎眼。

板车里除了清洁工具之外,还放着几本书,都是刚才从垃圾堆里翻找出来的,这位清洁大妈有个怪癖,凡是带字带图的纸制品,见则必收,却不是为了卖废纸,纯粹当做收藏的乐趣。

哪怕家里堆得都快放不下,还是不能放过哪怕一个小纸片。直到这些废纸废书堆满独居的房间,充实出那么一点生气。

没人知道她是谁,也没人知道她多大年纪。只有她工作区域内的几只流浪猫狗,会在这个带着大口罩还瞎了一只眼的老人走过来的时候,摇几下尾巴,喵呜一下打个招呼,获得一如往常的食物。

只有猫狗不会嫌弃那可怕的独眼,人,很少多看她一眼。即使不小心碰到了视线,也往往慌张的闪避开,有的还遮掩不住嫌弃和厌恶。

好在凌晨时分已经结束打扫,接下来一天时间只要保持就好。她会尽量低着头,尽量少的出现在别人的视线。今天同样如此,一天的工作结束,大妈带着战利品回到了自己的居所。

“我回来了。”

在空无一人的房间,大妈开口。许久没有对人说话,她能够清晰地感觉自己发音方式的生涩与陌生,甚至就连自己都被这嘶哑颤抖的声音吓了一跳。

她感觉自己的喉咙仿佛已经因为久不言语生了蛛网,轻轻一扯就有烟灰色的灰尘顺着那些细密的纹路往下掉。

再沉默下去,就要爬出蜘蛛来了。她一边想着,一边扯下老式口罩,白色的细绳子有气无力耷拉下来,转眼间和钥匙一起被丢在桌子上。

门口放着那种几十年前风靡全国的铁丝脸盆架,托举着红白边牡丹搪瓷面盆,大妈就着盆里水,细细打着肥皂抠干净指甲缝里的泥,又洗净了脸,这才拿过白天捡到的那几本书。

一本书的扉页刻着某人的章子,颜色已经十分暗淡,写着“某某私藏。”

一本书的书页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笔迹看起来挺稚嫩,“某某,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转学之后不要忘记我。”转字不会写,用拼音做代替。

大妈的独眼含着笑意,看完这些陌生人遗弃的只言片语,自己也仿佛沾了些热闹的烟火气。

笑着笑着,浑浊的独眼淌下一滴泪,顺着苍老的面容流到嘴角,一路向着脖子淌下去。

夜色渐渐深了,灯昏月黑。对于大妈来说,人世的一天已经要过去,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或许才刚刚开始。楼下有人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哼着歌走过。

那些年轻人正如同桌脚边堆着的花花绿绿的少女漫画和杂志,都是大妈看不懂的东西,但是生机勃勃充满朝气。大妈偶尔翻一翻打发时间,也觉得很是稀奇。

还有一本书没有看,大妈的独眼已经有一些疲倦,按照惯例她这时候也应该休息。但是出于好奇,她还是决定好歹翻一翻这方方正正包着白纸的家伙。

白纸蓝字,崭新地不像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上面还有字,字是方方正正的楷体,竖着排列三个:哉生魄。

什么意思?她不懂。

动手撕扯这层包装的时候,她的心底突然划过一些古怪的联想。传说清洁工这个职业也能遇到一些古怪的事,比如说几十年前,某地就曾有人在垃圾堆里捡到了稀奇物。

那时候计划经济,物资短缺。人人饿得皮包骨头,到处找不到填肚子的东西。偏偏这个清洁工捡到了一包片得整整齐齐的猪肉,自然是大喜过望,赶紧拿回家去煮,结果洗好了扔进锅里,没有几分钟全化成了油花。

原来那根本不是猪肉!

人身上脂肪多,根本不禁煮。原本以为捡到宝的清洁女工大病一场,几乎吓掉一条命。

这后来成了一桩不了了之的悬案。但是长久在同行的闲聊中流传,几乎无人不知,她也曾在一旁听人讨论过的。

这样想着,本来昏昏沉沉的大妈突然一个激灵住了手,但是仔细看几眼,又笑自己疑心太重,这方方正正的样子,除了书还会是什么?

用粗糙的手揉了揉独眼,她继续扯那白纸,纸张破碎的声音在静夜里格外清晰。内容物的一角漏出来,很快呈现出一大半……

鲜红的……

一块一块排列着……

……

……

……

“哎呀我的妈呀!轻敌啦!”一声惊呼回荡在寂静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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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心中越是欢喜,写恐怖小说就越是带劲!黄露明一直写到把自己都吓得浑身鸡皮疙瘩才停手,离开书桌去洗澡。

人身上大概只有大腿这里有点肌肉不会融化吧。

不过这个也分人,男的体脂率低,会耐煮一点。

哗啦啦……哗啦啦……一边冲澡一边构思剧情的黄露明享受着成为撰稿人以来最快乐的时光~~~

☆、第13章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

时间这混账玩意儿,过得何止是飞快,简直是疯快。黄露明这个名字经过各方媒体杂志的传播,已经成为了全国婚姻介绍所老板心中的救星。

就是她力挽狂澜,击退了那些想要上网泡妹子的家伙们蠢蠢欲动的心。使得实体婚介、相亲等事业重新焕发出生机。

他们纷纷把那篇故事剪下来糊在墙上,为了突出其权威性,往往自作主张给黄露明安上一个知名专家学者的名头。

一句流行语迅速传播起来:谁知道跟你在网上打得火热的是不是一个逗你玩的大爷呢?

对此黄露明无话可说,她记得原来的版本似乎是一只狗来着?

由于她坚持不懈地打电话给各地报纸杂志社进行提醒,各位主编大人、财务人员终于不能假装健忘,一张张汇款单从四面八方来到司徒小哥的绿色邮包里,然后再被送到黄露明手上。

又过了几天,司徒小哥除了汇款单,还带来了一张让黄露明心情复杂的东西——大红的录取通知书。

唉,才刚放出来六年,尚且不甚怀念,又要进去了。

如果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在1千万现金和高考满分750之间做选择,你会怎么选?

黄露明记得,这是她以前在一次调查问卷中遇到的问题。

她当时随手选了750分,后来得到数据分析结果,八成被调查者毫不犹豫选择了钱。

之后她就重生了。

现在,录取通知书来了,她真的面临着钱和大学之间的选择。

四年大学,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心理成本与一纸毕业证书相比较,她有些犹豫。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学校专业,上,还是不上?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回想黄露明的大学经历,实在算不上很愉快。

她上的是商科,读的是经济类专业,学校男女比例三比七,姑娘众多,刚开始入学,大家都很年轻,比较有活力,旁边工科学校的男孩子们定期会跑到他们那里“看大腿”。

但是经过大学生活的荼毒之后,很快地,工科男们都安心宅在自己学校里搞基,懒得来串门了。导致母校的阴气过于旺盛,连蚊子都以会咬人的母蚊居多……

大学整整四年,她基本都在被三样东西折磨:数学、英语、计算机。其中受到英文荼毒最深。

这个奇葩学校对于英语的重视超出一切,图书馆半壁江山被英语书占据,大部分教材都是英文原版,厚厚一本除了打蚊子特别有力之外,价格上也十分可观……

期末考试起码一大半学分都是和英语有关的。英语不好那挂科可以直接挂到回炉高中。

外教集中授课,各种不标准方言。

英文试卷题目,英文答卷简直凶残。

无休止的个人小组展示,当然也是英文的。

就连上个计算机课,编个代码做个数据分析也是全英文……

好处是他们学校在各高校全国四六级的排名是非常好看的、口语水平普遍不错、进外企也相对容易。

坏处是四年大学之后,黄露明的母语水平退化到看小学生作文都感到羞愧的程度。

好不容易毕了业说了几年中国话,找回一点民族归属感。这他大爷地又要为了英语而战斗了。

越想越烦,黄露明抬腿出了家门,在一栋居民楼下绕了三圈。然后盯着那个熟悉的窗口开始冥想。

夏天,林业局没给路边高大的树木杀虫,花大姐掉的满地都是,旁边有两个小孩子,手牵着手,一脚一个踩死,十分起劲。

黄露明看着那满地虫尸略微不适,只能又往旁边让让,结果就撞上了一个人。

一回头,原来是信使司徒小李子。

小少年满脸通红,可能是最近各种录取通知书太多任务量过大,大热天跑个不停。

不过黄露明看他在最热的天气里奔波了这么久,还没晒黑仅仅发红,略微有点嫉妒。

有些人就是这样天然抗晒,哪怕暴晒之后满面通红,像刚出锅的虾,晒得再厉害就蜕皮,但是愣是不黑。

“你刚才在看什么呀,眼神好可怕。”司徒一边掏出一张手帕擦自己脑门上的汗一边问。

……我当然是在盯仇人的窗户了,不过黄露明怎么会告诉他实话,于是低下头打着哈哈,“没什么,天气太热比较烦躁。”

司徒小少年非常准确地开启了黄露明不想回答的问题第二击:“我看你发表的东西了。但是说实话,无论是情感类故事,还是恐怖小说,都不……不太像是你写的。”

哦,是吗?要不是看在每天都来送信很辛苦的份上,黄露明都不想回答了,那些东西让现实中认识的人看到还是挺羞耻的,一点都不想拿出来讨论……于是她迅速反问转移话题。

“那你觉得我应该写成什么样呢?”

司徒没感觉黄露明的敷衍,他挺认真的想了想,“你以前在校报上写的诗都很朦胧清丽的,我记得里面有一个句子是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反正就是这种类型啦。”

嗯,这种听起来似乎还要更羞耻一点……

黄露明看着司徒一笑露出来的两个梨涡,心一软就不记恨他没事翻她黑历史的错误了,“我还是觉得,现在写的故事更适合我的风格一点。还有,相信我,如果你也有一个憎恶至极的对象,你能写出比我更出色的恐怖故事。”

“憎恶至极……还真没有……”

黄露明懒得再墨迹,她想起一件正事,前几天本应该到了的一封信现在还没到手上,之前忘了跟司徒说。

司徒听了,立刻义正言辞地表示现在就去帮她找回来。

两个人一起沿着街道往邮政大楼进发。到地方的时候,刚巧邮车刚走,新来的包裹、信件、明信片堆得满满的。

黄露明就坐在司徒递给她的小板凳上,看着他熟练地穿梭在各种杂乱的邮寄品当中。

“再过几天你应该会看不见我,我可能被爸妈打死。”司徒突然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黄露明疑惑不解。

“他们一直希望我能报医学院,以后当一个医生,工作体面又稳定。但是我偷偷报了s市的戏剧学院。过几天通知书就该到了。”

“你想当演员?”

“不是,我报的专业是导演。”

黄露明仔细回想了一下,她很少看电视,也几乎不关注娱乐圈,今后十年的导演里,似乎没有这一号人物。不过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的本来就不多……

“为什么学导演?”

这一下,平时看着很稳重沉默的少年却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他指着身边雪花一样多的纸制品们,眼睛亮闪闪的。

“你看这些信。并不是每一封信都能送到主人手里。有一些会因为写信人弄反了邮编,所以仍旧寄回原地。有的因为找不到收信人。还有的,干脆就是住址不全。”

“邮局是有很多工作指标的,信件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更多时候,我都是在送各单位订的报纸、洗衣粉牙膏、甚至是农药、化肥、种子。刚开始过来帮忙,工作量大的时候,我都开始怀疑别人是怎么送完的,实在太多了。”

“后来我才知道,很多邮递员因为工作太辛苦,那些平信和明信片都懒得送了,要么直接扔掉,要么攒起来卖废纸。但是我做不到,过不去自己的这一关。所以跑的腿都要断了。”

“这一摞,是一个老人写的,每年他都会有三两封信寄过来,但是你看这个地址,根本没办法送。”

黄露明接过来一看,信封上面写着:xx市大青石

大青石是穿城而过的一条河旁边的一块石碑。

怎么会有人把这个地方当做收信地址呢?

“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这里发了一场洪水吗?”

“记得,你是说……”

“没错。当年洪水几乎淹没了一半城市,有大批救援部队到来,其中有一位战士为了救人被洪水冲走了,一直没找到人,事情发生就是在大青石附近。这个写信人,就是他的父亲。”

说完这段话,司徒停顿了一下,脸上浮现出一种微微悲伤的神色。

“我小时候不懂,为什么有人会给一块石头写信,还一写就是很多年。我爸也不跟我详细说,就是叹气。这些信他舍不得丢,全放在一个铁皮盒子里。”

“直到前两年,我见到了这个寄信人,原来每年七月十五左右,那个带着灰色帽子的老人就会在河滩旁边一言不发地坐一天,就望着河水一动不动。”

“今年他没有来。但是寄来了信。”说着司徒拆开信递给黄露明。

黄露明接过那张纸,信很简短,只有一句话。

“爸爸老了,走不动了,今年不去看你了。”

☆、第14章 LoveMeTender

司徒深深吸了一口气,“其实这只是很多故事当中的一个。小时候爸爸会把这些没办法送出的信拿回家,装在一个淘汰下来的面粉袋子里,等着攒的多了就拿给收废品的卖掉。”

“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老喜欢去翻那个袋子,把这些信拿出来看看。有些特别喜欢的就偷出来放在床底下。”

“我选了导演专业,就是想把这些被人们遗忘的故事重新捡起来,用镜头的语言梳理一遍。把我看过的、听过的、有价值的东西保留下来。这个世界上,一瞬之间万死万生,那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了,但是故事永远都在。”

黄露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见到他说这么一长段话,这一脸理想主义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司徒抬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

“不会。”黄露明斩钉截铁地回。

“人呢,是磨不过自己的个性的,有了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不然轻易放弃了以后一定会后悔。何况事业不是仅仅稳定、清闲、有薪水就满足了,真正的事业,是让你即使拿不到钱还要受委屈,但是仍然不甘心随意放弃的东西。找到一件愿意执着一生的事情是很幸运的。”

黄露明觉得自己肯定是最近说教的东西写的太多了,一张口就是一段哲理啊。不过逻辑还是满通顺的。尽管她自己都不相信,糊弄小孩嘛。

司徒果然很受用的样子,眼角、唇角都扬得放不下来了。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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