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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末悲歌-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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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的天冷得早,尤其是夜里,睡在冰冷的土坑上,王胡在阴冷中无法抵御饥饿的感觉。他的居处附近有一家很小的酒馆,尽管经营得已经大不如前,但辽人好酒的风气不改,劣酒总还是能够勉强供应的。

鼓足勇气摸索着出了土屋,顶着刺骨的寒风,王胡蹒跚着朝酒馆走去。街巷里极其安静,往日繁华不在,没有人,没有声音,他仿佛行走在末路。

裹紧夹袄,他艰难前行。犹如小刀般的寒风使王胡感受到凌迟般的痛苦,这几年在城里呆的久了,他感觉自己不如在军中时耐寒。

正文 第一百零一节

更新时间:3…7 22:13:42 本章字数:2419

身后有脚步声,而且一直跟着他没有消失,这引起了王胡的注意,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在这样一条无人的街道,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战乱时期,人心不宁,为一点吃食便值得杀人,更不要说他此时穿着算是光鲜,足够吸引人下手了。

几年的卧底生涯,王胡警觉性异常敏锐。他猛地回头,果然见距他不远有个人,个子不高,但身形颇壮,看不清脸部,整个人缩在一件灰糊糊的衣服里。

解除危险的第一步就是首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王胡快速迎了过去。

相距不及四尺,那个人的头从衣服里伸了出来,这是一张不太熟悉但肯定见过的脸,王胡呆了呆,他在努力回忆。

“是我。”低低的声音传入耳中,很憨厚,如敲皮鼓。稍微能辩出带些女真人特有的语言味道,

黎世杰明白了,这似曾相识的是个金国胞人。

“我是来找你的。”那人也不寒暄便直入主题。

“跟着我走。”王胡叹了口气。

夜深沉,酒馆尚未打烊,日间的生意很冷清,总计也没有几个酒客上门,到了现在这个时辰能上来两个人,老板很高兴,明日家里的用度终于有了着落。

“两碗酒。”王胡言简意赅,显然是熟客。

油蜡昂贵,酒馆燃的是气死风灯。借着光亮,王胡终于认出这个人自已确实见过,是金军营中的一名百夫长,因为额角长着一粒钱大的青痣,所以记得牢靠。他比起在金营里第一次见面时明显削瘦了一些,脏兮兮粘在一起的头发胡乱梳成辽人髡发,手上长起了冻疮,背一个很重的包裹,像极刚从乡下逃难进城的难民。

当被盆炭烘得滚烫的热酒送上来,他也不谦让,用一口气极快的便喝了下去。

烫酒热肤,使得两个人的脸色都红润起来,没人说话,他们就在默默中饮尽案间烈酒。

结罢帐,二人一前一后回到到了王胡破旧的土屋,仍默默对坐,王胡久在心底期盼着有同胞到来,但此时却千言万语梗在喉中,不知从何处说起。

沉默一会儿,大概是酒劲涌起,来人的身体暖和了,便自做了介绍。虽然曾经相识,王胡却真的不知道此人名姓,到此时才了解到原来是宗翰都督帐下亲兵营百夫长完颜冲,因为曾经与王胡朝着几面,是相识的人,长相上又与辽国人近似,所以被派来接头。

说着话完颜冲从怀中取出一枚辽国‘大汉通宝’制钱,该钱材质青铜,形文深峻,背面铸有一尊坐姿佛像,市面流通不多,所以成了提早约定好的暗记。

空口无凭,以钱为据,王胡接在手中,仔细检查其它暗记也与当初设计一般无二,遂点了点头,并没有怀疑。

这是一种感觉,做这一行感觉很重要,很多时候王胡就是在凭感觉在做事、在判断乃至生存。他不会无缘无故去相信一个人,那怕这个人是早熟的,因为这种感觉不会发生在两个毫无共同点的人之间。

完颜冲所带来的指示不多但很重要,因为唯恐泄密,所以用的是口信。他是寡言之人,言简意赅便道明都督定与近日攻打归化城,需要王胡提供相应的情报,里应外合,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之后,他们再次陷入沉默,沉默得很彻底,能清晰地听见对方呼吸的声音,王胡显得比完颜冲粗重很多。

完颜冲不着急说话,他要留给王冲足够的时间考虑。时隔得太久了,他不知他的爱国热情还会有几多,斗志被消磨到几何,他要通过王胡的表情言语进行分析。战争无小事,虽然更倾向于对这些卧底们充分信任而不是怀疑排斥,但一切有可能威胁到大金利益的危险,完颜冲都要毫不犹豫地扼杀。这是将军在临行前赋于他的权力和责任。

王胡笑了一下,他渐渐平静下来,可能离开金国时间太长了,离开得太彻底了,他发觉有些不再适应血腥。但强烈的职业敏感性却依然存在,这种职业特点,部分源于天生,深刻到骨髓。王胡只是个小人物,但他从来不甘于做一个小人物,他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小心地与一切能接触到的辽人相处。他们这一行充满风险又不失机会,在这个人生赌场,他押注了一切包括性命。这几年来,尽管他生活得并不如意,但他一直渴望能在这个领域有所成就。

随着母国的强势崛起,使各国势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王胡仿佛被遗忘了一般,没有人访、没有指示,他只能凭本能工作。现在指示来了,王胡做了许多年来第一次自己的决定,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兴奋、躁动,他准备为这个决定冒险。

“某告辞。”完颜冲低声说,他已经在土室中坐了大半个时辰,交待过公事后再没了甚言语,两个大男人面面相顾,自己都觉得很无趣,彼此间想寻些话题又唯恐触犯了禁忌。相互少言而不及隐私,这是这一行约定俗成的规矩。

“再饮些?”自酒馆回来时曾捎带一坛老酒在跟前,因为交谈的正经事情,二人都未提及,此时闲下,王胡便复想起来,他乡遇故知,终究是值得庆祝的事情。

“不,某还需趁夜出城,。”完颜冲目光炯炯,诚恳地说:“待破城之日,我你兄弟再来叙话。”

王胡再不说话,这种场合下他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他没有理由留住他。夜深兵疲,正是趁机出城的好时机,况且金营中还等着回复,军机重要,不能有迟。

完颜冲站起来,自怀里摸出一个小布包放到瘸腿的案几上,说:“些许意思,请老兄笑纳。”

“是什么?”王胡很意外。

“没什么。”完颜冲决然走向门口,拉开门后拱一拱手以做辞礼,眼中流露出一丝伤感,一丝钦佩,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眷恋惜别。尽管一闪而过,王胡还是察觉到了,他感觉血往上涌,但并没有动。

完颜冲走了,他倾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然后消失。

正文 第一百零二节

更新时间:3…7 22:13:43 本章字数:2259

王胡打开布包,里面是晃晃的几枚银角子,他抚摸着银钱触感微热,还残留着完颜冲的体温。

王胡的心情很复杂,并非是这几块银钱让他感动,本质上,王胡对完颜冲除了同族之谊再没有了其它的感情。多年的卧底生涯,经验不允许他因为一些偶然发生的事情而轻易改变自己的看法,他对自己在这个环境中扮演的角色时刻都很清楚。但在内心深处,他对完颜冲又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亲近感,这种亲近感也许只不过是眼前个人处境所触发的一种暂时的惺惺相惜,也许脱离了这种处境就将不复存在。

王胡需要去做接下来的事情,他冒着失去生命的风险混入归化城内部,其实就是为了今天。时间不容许他继续犹豫下去,王胡已经厌倦了等待,几年时间在社会最底层的挣扎消磨,他内心深处认为所谓民族大义实在比不上温饱生活来得实在,为了将来,他现在需要做自己认为应当去做也必须去做的事情。

距离王冲的居住地五十余里有李氏宗祠。这种建庙答祖的方式源于南人,是族人祭祀祖先、追思先祖丰功伟绩,宣传继承本族优良文化传统,企求子孙发达、厚德泽福、光宗耀祖、凝聚宗族的地方。之前,按照宗庙制度,只有士以上的人才能建庙祭祖, 隋唐时期,官员按照官职大小划分祭祀享用的级别,从国家礼仪的高度对此作了规定:“凡文武官二品以上,祠四庙;五品以上,祠三庙;六品以下达于庶人祭祖祢于寝”。下层官员和庶人祭祖只能在“寝”,无权建庙祭祖,至宋时随着科举制度的彻底确立,家庙祭祀制度才逐渐在民间放开。李氏一族原就是宋国移民,虽几代流落辽境,仍延续着先人的祭祀方略。此时战争在即,因为在王冲的招安中,李氏的现任族长是他发展的第一批中坚,所以这里就约定成了秘密集会的地方。

酉末时分归化城已经一片漆黑,地处城郊的李氏祠堂更加陷入了黑暗。王冲已经在对面徘徊了小半个时辰,不时有熟悉的身影躲躲闪闪进到里面。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仰起头望着沉沉夜色,天上有月上弦,透露着幽清的冷辉,不明亮,但入他眼中仿佛就是色彩斑斓的霓光。

——————

避轻就重,这是宗翰所制定的攻辽方略,他深知己方兵员紧张,有战线不宜拉得过长的弱点,便集中拳头直击向分量颇重的辽国要害,杀鸡儆猴,震慑微小,甚至瓦解。他命令大军绕过旺兀察都,直接挺进归化城。

归化州位于内蒙古高原的南缘,境域广大,俗称“坝头”,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古称“天闲刍牧之场”。商周时,为“鬼方”牧族活动之地。春秋时属无终国。与唐贞观四年归唐,约五十年后又转归契丹。辽属西京道归化州,称燕子城或燕赐城。地处要塞是为军事重镇。节度使刘继平亦是知兵之人,害怕金军攻下归化,派麾下刘贤紧急募武驻防,强征当地农民两千人组建破虏营,协防赐儿山、海子洼一线驻地。

这两千农民中有三百多人早在王冲的常年经营之下成了他的兄弟,此次又许下金兵占城后,可得饱腹暖衣的承诺,便一起哗变,三百人成了毁堤之蚁,破虏营顷刻土崩瓦解。

王胡乘机起事,组织人员与辽兵进行巷战。巷战与野战又有不同,《朝野类要?帅幕》曰:“巷战,城市之内接战也。”因敌对双方与街巷之间逐街、逐屋进行的争夺而得名,其显著特点是敌我短兵相接、贴身肉搏,残酷性大,再者敌我彼此混杂、犬牙交错,危险性强。和野战的最大不同在于,战场被无数按照一定规律排列的建筑分割,任何战术单位都处于一个相对封闭而狭窄的场景之中,最是不利骑兵作战。王冲所领的人众,虽然未曾受过军事训练,但贵在都是庄稼地里干惯活计的夯实汉子,力气大,又耐劳,步下奔走自如,较之惯常马上作战的辽国营兵就多出十分的机变灵活。

无出意外,王冲一举拿下赐儿山、海子洼等要地。

胜勇宜用,士气正虹。

不必做战前动员,一切都是利益驱使。反正横竖都是一死,无非战死或者饿死的区别。王胡在归化城里暗中发展的人员不多,但都收买成了贴心听话的人,他始终秉承着宁缺毋滥的观点,安全才是卧底的第一要素。有这些人在街面活动,而后开枝散叶又分别发展出许多下线,虽然他们平日都分散各地互不往来,但一旦聚合,也很具规模。此时王胡就带着这集合起来的一千余众,绕小路进了归化城后的那片山区。按计划他们将有二个时辰,必须完成从攀跃过山峰到打开城门的全过程。

这是经过了周密计算的结果,偷袭最讲究兵贵神速,因为距离归化城最近的辽营驻军赶到,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二个时辰。一旦被他们反应过来,增援的速度是很快的,所以无论如何,王胡都必须要在这个时间之内,拿下归化。

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关键点在与用时的长短。

成功与失败,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好在大家都是泥腿子出身,脚下有力气,从海子洼一路摸到归化城郊,虽然也很疲惫,但总体上状态还不错,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这也是临行前,王胡打开了海子洼当地大户的粮仓,让大家吃饱了饭的缘故。

王胡走在了民兵的中间,不时向人们憧憬未来金兵据城后的美好生活,以期使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

这些兵都是没有经过大阵仗的农民,因为第一次参加如此规模的战斗,心累甚过于体力消耗,精神崩得太紧,容易造成心理疲惫。

正文 第一百零三节

更新时间:3…7 22:13:44 本章字数:2337

山路艰难。王胡一行千人,终于走完了最为耗费体力的登顶。饶是民兵们惯做苦力,也无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

在路上,他们损失了十几个战士,出师未捷身先死,听起来残酷,但也在预料之中。在垂直陡峭的绝壁小径上行进,失足跌落在所难免。深不见底的悬崖深涧,只要掉下去便是救无可救,众人悲哀但也无可奈何。

“大哥,此处就是黄蜂岭,我们只需把预备的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到归化城内部。”

都是归化城周边的民众,大多有过进山猎食的经历,熟悉地形地貌,有人向王胡报告道。

抬头看天边落日将沉,约莫距天黑还有半个时辰的光景,看来是路上赶得急,比计划提前到了

“命令队伍,原地歇息,半个时辰之后行动开始。”

“是”传令兵呼应着下去传话。

坐在山巅崖边,王胡在太阳的余辉下极目远眺,一片晕黄中,归化城里的房屋林立,街上行人匆匆,只是听不见声响。他们绝然不会想到在头顶上的满山荫暗中,此时正埋伏着一群即将会打破自已宁静生活的民勇。

“世事变幻无常。想不到,我会有带领人行偷袭之事,而且带的还是异族之人。”抬手擦了擦额头浸出的汗水,王冲苦笑,女真族人以勇悍见称,最看不起奸行阴谋勾当,如今自己的行为,将来归队后一定要受到同族战友的讥笑。

突然感觉很凉,有风刮起松间落叶乱飞,有些迷眼。王冲接过边上一个民勇递来由海子洼缴获的老酒烧子抿了一口,酒很烈,烫得他心头一暖。

看天边最后一缕阳光逝去,王胡站起身,进攻的时刻到了。攸关成败,在此一举。

绳索绑在突出的石棱或者粗壮的大树上,民兵开始顺延溜下。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一旦失手,就意味着死亡,所以都爬得很小心。

以有心算无心,老天爷总是偏顾准备充分的人,这一次也不例外,当王胡的人下到山底城中,居然分毫没有惊动到里面的人。

“按计划行事。”黑暗之中,王胡打出进攻的手势。因为有赐儿山和海子洼两战磨合出来的默契,民兵们对王胡的手势暗语己经不再陌生。

接到命令,民兵们一声不吭地执起弓弩刀枪,这些武器兵甲都是上两战的战利品,属于辽兵标准配制。虽然使用起来还稍显生疏,但总要比最初的农具和棒石更利于对敌。

此时的辽国军士正围坐着食用晚餐,虽然伙食的档层不高,但终究可以饱腹,较之外面的百姓们好上了许多,浑然不知大祸即将临头, 虽然知道金兵有来犯的迹象,但一些将领尤不以为意,归化城地缘紧凑,有金汤之固,完全具备一战之力。

刀枪锋刃暗藏,在黑夜中不让反射出光芒,特意选穿的暗色甲服使民兵们能更好地隐藏在夜色中行动。

目标西城门——这是与城外金兵在事前商定的破城地点,作战方针简单而明确,代表的却是血腥和残酷。

只有脚步声,不闻言语响,相对守城的辽兵,民兵们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杀神,随着王胡手中刀落下,一场血雨风暴就此展开。

辽兵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连弩的利箭之下。

“敌袭!”有辽营军官反应过来,大喊着欲组织部队反击,却在下一刻便永远失去了机会。一把把快刀,如切瓜一般削掉了他半个头颅,残留在脑袋上的一只独眼茫然向天,他致死不明白,这些敌人是来自于何处。

有弓箭手试图反射,却受到了早有防范的民兵重点招呼,未等弓满弦便己经拿到了去地狱的门票。

刀枪兵亦不行。民兵们此时就像是一些得理不饶人的孩子,他们时而弓、时而刀,时而单打、时而群殴,根本不管战场规距,只由着自己的性子,完全忽视任何的公平比拚。

兵者诡道,打仗所拼的就是谁能活得更久,一切公平与规矩尽是扯谈。

风卷残云,一干守城的辽兵就像秋风中的落叶,不及反抗,就飘零化做尘埃。他们的生命,正在成就王冲的战绩。

王冲此时就在战场之上,在发出攻击命令之后,他几个蹿步,手中刀闪出一道光亮,瞬间刺入一个就近的辽兵胸膛。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子的丈夫,也许是孩子的父亲,但在此时,他只是王胡的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王胡被战场的气氛一冲,当初的热血又回归心头,不再去想其它,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四下里警报声不断,辽人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扑到。把残余的辽兵留给后面的战友,按着王胡早定的计划,大队民兵继续突进。

神色一变,王胡听到两侧的街巷里马蹄声隆隆,由远及近,显然是城中辽兵增援而来。

没想到他们的反应如此迅速,尘土飞扬中,辽骑瞬间以迂回之势蜂拥过来,马蹄铿锵击踏在石板街道,声震市野,气势迫人。看来这辽军的将领也非皆是庸碌之辈,熟知步卒防护脆弱的致命特点,试图利用马疾兵猛的优势,左右夹击以快马之突击性破解步兵的机动性。

归化城地缘辽阔,所以街道宽广而平直,可容**匹战马并肩,这就给王胡们构成了很大威胁。一旦被那些骑兵部队冲过来,民兵们势必成碌下之谷,一盘碾压就成了糠皮。

王胡的脸色凝重,偷袭乃用轻装,并无配备对抗骑兵的拒马桩、勾镰枪一类的重型武器设施,而且即使有所预备,这些放下锄头便上战场的农民们也不会使用。所以一但让骑兵形成冲击,此战便休矣。

正文 第一百零四节

更新时间:3…7 22:13:44 本章字数:2259

“上房吧。”见王胡皱眉,有伴护一侧的小头目依着赐儿山和海子洼两战的经验,提出一个主意。利用步兵的灵活爬到民房顶上,既可以避免受到骑兵的冲击,还可以占领至高点,利用弓弩居高进行有效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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