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汉魏文魁-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赤军



第一章、劫后新生

才过晦日,细如帘钩的一线弯月悬停在漆黑的夜幕上,除黯淡的极星外,旁的星辰皆不可见。

大地如同墨染一般,只在庄园的大门口由苇薪扎成的两支燎火,投射出一片橙色光亮。隐约可见门侧的阴影中站着两名执戈的土兵,不时因寒冷而跺一跺双脚,其影憧憧,如同鬼怪一般。

然而就在黑暗当中,此时正有一道矫健的身影,以迅捷无伦的速度接近了院墙。只见那人闪身在了门旁的暗处,略略探头,朝守门的土兵瞟了一眼,于是他的上半身便在燎火光亮的最外围处,倏尔一现。

这是个年方弱冠的少年,面如冠玉,瞳若朗星,鼻梁挺直,双唇略厚,唇上刚留出淡淡的短髭。他头上戴着褐色的巾帻,帻上是一顶竹编的小冠,身穿素色黑缘的长袍,袍角掖在腰间皮带上,而原本宽大的衣袖也层层卷起,露出两条雪白的小臂来,一手空着,另一手则紧握着一柄四尺多长的铁剑。

远远望去,那两名土兵目光迷离,似乎随时都可能垂下头去打瞌睡。少年知道机不可失,于是缩回头来,朝身后黑暗处轻轻地一招空手。

暗夜之中,万籁俱寂,除了燎火偶尔发出的“噼啪”声外,庄内庄外,全都毫无声响。少年招过了手,然后背靠着院墙,等了好一会儿,却并不见同伴跟来,于是不耐烦地又再一招,然而……仍然毫无效果。

少年无奈之下,只得将身一弓,小心翼翼地踩着细步,离开院墙,悄无声息地蹿跃到离墙约三丈外的一株大槐树下。月光瞬间一明,随即便又黯淡下去,便这一明之间,树后又隐约露出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来。

“我招了手,你等为何不肯过来?!”少年刻意压低的话声中,透露出浓厚的怒意。

“少主,”高的那人苦笑一声,“离得那么远,天又那么黑,你便招手,我们哪里能瞧得见?”

“那阿飞你呢?你不是号称双目如炬,十丈外一片山雀的尾羽都视若分明吗?!”

矮的那人也立刻叫起撞天屈来:“那是在大白天啊少主,我每天都吃得跟猪食一样,肯定有夜盲症啊。”

“什么夜盲症?”

“他雀蒙眼,晚上看不见东西,”高个子帮忙解释,然后话锋一转,“少主,你真的要去夜探吗?阿飞雀蒙眼,他的弓术就算是废了,庄内庄外不下五百名郡兵,光咱们两个……”

“君亲有难,岂可不救!”少年狠狠地咬了一下牙关,“那你跟我来,阿飞便在此处接应。”

两名同伴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当中,被他们称作“阿飞”的也是一名少年,身高与先前那戴帻系冠的少年相差仿佛,但相貌却要稚嫩得多,还未生髭,科头散发,穿着粗麻短衣、连裆的穷裤,脚蹬一双草鞋。他左肩背着一个颇大的布包,腰里悬一壶箭,左手执弓,右手扶着槐树,战战兢兢地从树后探出头去——然而除了庄园门口那一圈朦朦胧胧光亮外,仍然什么都瞧不见。

“我靠他们家祖宗八辈儿!”阿飞在心中暗骂道,“整天只有糙饭和腌菜,还不管饱,却要老子大黑天儿的跟你来冒这种险……你丫作死就算了,干嘛把老子也扯上啊!老子是你的跟班儿,又不是保镖!”

他不禁抬起右手来摸了摸肩上的包袱,心中突然闪过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念头:“老子不如闪了吧……还接应,这乌漆抹黑的,老子啥都瞧不见,怎么接应你?这包里应该有钱的说……可是,万一这家不绝,我一个逃奴,还能跑到哪里去?”

脑中正在天人交战,突然庄园中响起一棒惊锣,随即便是灯光大亮,甚至连躲在树后的阿飞都感觉自己的面孔暴露在了光源之下。他吓得一个哆嗦,差点儿就一屁股坐到地上去了——“完蛋,果然被发现了!”

突然又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不对,这些灯怎么同时亮起来了?有埋伏,一定是埋伏!”想到这里,转过头去就待发足狂奔。

可是还没来得及迈步,突然就听身后沉重的脚步声响起,接着胳膊一紧,已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紧紧捉住。阿飞吓得魂飞天外,脱口而出:“不要抓我,我只是过路打酱油……”话还没说完,就听抓住自己的那人沉声喝了一个“走”字,同时胳膊上传来一股大力,拖着自己便向黑暗中蹿去。

那个“走”字如此熟悉,分明是出自同伴之口,阿飞这才勉强定下心神。当下也不管眼前是不是一片漆黑了,也不管脚下是泥土、石头,还是荆棘、树根了,跌跌撞撞的,借着同伴的力量,撒开两腿是奋力前奔。身后的锣声、喊叫声响起一片,但很快便逐渐远去,直至沉寂。

似乎就在声音沉寂的那一刹那,抓着自己胳膊的同伴突然一个趔趄,随即恶狗抢食般朝前方奋力一蹿,然后面孔着地,“咚”的一声便再也不动了。阿飞被他扯得也是一个跟头,擦得脸上、手上全是伤口,就连握着的那张弓也脱手而飞,不知道抛到哪里去了。

他在地上翻滚了好一会儿,这才终于挣脱了同伴的挟持,喘着粗气爬起身来。再去推搡同伴,却摸了一手的温热潮湿,同时鼻端似乎嗅到一丝腥味——“我靠,这是血……是谁的血呢?”

他连搡了同伴好几下,越来越用力,同伴这才终于轻轻地“哼”了一声。阿飞长出一口气,手足皆软,终于彻底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阿、阿飞……”同伴的声音显得极为虚弱,“你还好吧……”

“是、是、是、是中了埋伏吧?”阿飞上下牙连连打战,“我还好,少、少、少……”

“有埋伏……少主他……已与主公一起被……唉~~”同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猛的翻过身来,随即痛哼一声,又一把揪住了阿飞的胳膊,“为今之计,只有去北海寻找大爷,为主公父子报仇……你认得路吗?从遂城海边找、找船去……去……”

话音越来越低,终于沉寂,同时那只揪着阿飞的手也缓缓松脱,缓缓落地。阿飞就这么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喘着粗气,一动也不敢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大起胆子,伸出双手来,摸索到了同伴的面孔,把手掌贴着对方鼻端——毫无气息。又沿着口鼻、下巴摸到颈侧,伸食中两指按查了好一会儿——

“死了吗?他娘的果然还是死了……于是就剩下了我一个人,又是我一个人……”

他缓缓地屈起双腿,跪在同伴的尸体面前,然后突然间身体前倾,脑袋“嘣”的一声磕在地上,接着双臂缓缓收拢,双手抱着后脑。想要放声大喊,可是又不敢,谁知道那些追兵距离这儿有多远呢?他只是不停地嗫嚅着:“我靠这贼老天,你玩我还没有玩够啊,我这可该怎么办啊……我能去哪儿啊……去北海?千里迢迢,还必须出海去北海?这年月出海真能活么……可好象他们当年就是从海上过来的……”

“北海!”突然间,一个大胆的念头从脑际闪过。于是他猛地直起腰来,一伸手摘下了肩背的包袱——“贼老天,你倒是给点儿亮啊!”一边默默地这般咒骂着,他一边解开包袱,探手进去摸索——

“嗯,这是替换的衣服,这是……我擦果然有冠……这又硬又冷的莫非是钱?啊,这就是那封信了……得看看信上写的是什么。”

远处似乎又有锣声传来,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自己的幻觉。阿飞不敢多呆,赶紧重新扎好包袱,背负起来,然后在地上爬了几步,摸索着捡回了自己的弓,直起腰,就在乌漆抹黑当中,瞪大了眼睛,略微辨认了一下极星的方位,朝着相反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磕磕绊绊地向远方走去。

他从夜半启程,直到天光熹微的时候,才终于听到前方传来汹涌的水声。“是列水了吧……也就是大同江,理论上,追兵应该是找不到了。”这心情一放松下来,立刻觉得骨软筋麻,连一步路都挪不动了,并且脸上、手上传来辣辣的疼痛。

于是干脆倚靠着一株大树坐了下来,再次取下肩背的包袱,抽出那封要命的信——两片木牍来。借着朦胧的晨光,阿飞解开捆绑木牍的绳索,展开来,小心翼翼地轻声读道:

“敬上大兄:弟自随吴府君东游一别乡梓忽忽十有七载……”

书信不长,也就不到两百个字,阿飞很快就读完了,不禁长出了一口气:“很好很好,该说的都没有说,而且除了这封信也就没有别的信物啦。”他不禁抬起头,从远山的缝隙中眺望那通红的蓬勃的朝阳:“贼老天,总算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虽然前途渺茫……”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猛然跳起身,一把抖开包袱,把里面的衣物全都翻了出来,然后脱麻衣,着丝襦,扔草鞋,套云履,最后把披散的头发随便在头顶一扎,套上小冠,插好簪子,双手捶胸大笑——

“哇哈哈哈,老子从今天开始,就不再是东夷的蛮子,不再是大户的家奴,不再是一枚草民,而他喵的就是个士人了,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了!虽然是比较底层次的一员……哎咳咳咳……”

第二章、穷山逐鹿

很明显,这位阿飞就是一枚穿越人士了,但是他穿得非常糟糕。

前一刻还在翻横栏偷过马路,随即一辆八轮大卡挟着可怕的劲风呼啸而至,后一刻睁开眼睛,他就已经穿越了。

穿越后的第一印象——“我靠你起码给我个家徒四壁啊……这连墙壁都不全是怎么回事儿?”

他从新躯体家人的穿着打扮上,勉强可以分辨出是在中国古代,可具体哪朝哪代,却一点儿都找不到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老爹前发不剔光,脑后没辫子,应该不是清朝。

等搞清楚了自己的奇诡经历后,他就开始装傻,什么话都不说,光听新躯体的家人们说,从中搜索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但是很快他就不必再费心思考了,因为这具躯体原本的意识,或者不如说意识的残片,一点点浮上脑海,帮他补完了前半生的经历。

原来这具新躯体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名叫阿飞——也说不定是阿非、阿肥、阿灰啥的,反正家里没人识字儿。最要命的,竟然还不是汉人,可是自己究竟属于哪个民族呢?居然毫无头绪。只知道是本地的土著,和汉人混居,逐渐的服装、语言也汉化了,除了某些习俗外,跟汉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阿飞的家庭成分是根红苗正的佃农,一个爹,一个娘,再加一个自己,佃种着附近县城某大户在山沟最荒僻处的不到十亩地,每年收获的七成都要用来交租,剩下三成还有高利贷的利息要还,熬过漫长的一冬以后,往往连来年的种子都备不齐,所以常年要以野菜充饥。

他一开始完全受不了家里的食物,闻到味道就要反胃,可是没有办法,当他连饿了三天以后,终于发觉自己别说野菜了,连狗屎都想要啃上一口。

当然,阿飞家养不起狗,狗是隔壁汉民老王的……

大概在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半个月以后,除了家里很穷以外,他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情。首先,这地方应该是在黄河以北,因为正当冬季,气候非常寒冷,才十月初,气温就肯定零度以下了,一家三口整天都裹着不知道从什么动物身上剥下来的脏兮兮的皮子,围着火塘苦熬。

其次,这个名叫阿飞的少年是出门捡柴的时候,被树枝掉下来砸到脑袋而昏倒的,好不容易被隔壁老王从林子里找到背回来,已经冻得去掉了半条命,也不知道怎么一来,就被他夺了舍,成为了穿越后的新躯体。

第三,隔壁老王的狗很凶,听说老王养这条狗是为了农闲的时候去林子里打猎——而且,狗屎真的很臭,不能吃……

除此以外,还有太多让他搞不明白的地方,最主要就是具体的年代和地址。家里的农具、用具大多是木头扎的、陶土捏的、石头砸的,几乎不见一丝金属,连菜刀都没有,用石片儿代替。但这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他很清楚,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毫无进步,直到二十世纪,这样贫穷的家庭虽然凤毛麟角,却也仍然是能够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

他问爹妈,现在是什么年代,爹妈却只告诉他,是兔年……再问是哪个朝代,哪位皇帝在位?爹妈大眼瞪小眼,反而问他,皇帝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

还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他起码能够说出附近县城的名字,叫做纳罕——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异世界来了。老王还知道县里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土地,至于这哥儿俩是姓张还是姓章,老王也不清楚——他不认识字。

有县,有县长,起码说明这起码得战国中后期了吧……年代范围终于可以缩短到从战国中后期直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两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开之际,他才终于搞清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过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痕迹……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神一振。于是,他立刻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惊诧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念头——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老王孤单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欢隔壁这个小孩子,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于是,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结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着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里转个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谁会出门去打猎啊?”

阿飞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个人出门,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转悠。好不容易,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用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过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过去,等到开春以后,阿飞就再也没有富裕时间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还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过这个冬天收获还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然而还没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还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没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来。阿飞的老爹一开始不想答应的,大概是乡下土包子的习性使然,他对前往县城有种本能的胆怯,仿佛那不是县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应该不明白啥玩意儿叫“魔”。但架不住儿子连番央告,并且家里确实连一粒盐都没有了。

在阿飞的记忆中,十三岁的自己从来就没有去过县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过不到两回。

他们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山沟,有几个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环绕,土地贫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种子,可以收获四粒……当然也要怪这两家四口人极为原始的粗耕粗种法,他们几乎连农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飞一边考虑着应该怎样提高粮食产量——在原来那辈子,他压根儿就没有种过地,但起码读书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乡下考过来会农活的同学,总知道施粪肥、除杂草,纸上能够谈谈兵,舌尖能够种种地——一边跟着隔壁老王出了山沟,走了整整一个白天,终于进入了县城。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一个大土围子,城墙可能还不到两米,还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区的围墙高,城门洞上破天荒地镶嵌着一片瓦,阿飞终于在这瓦片上见到了此世的第一组汉字——原来不是纳罕,第一个字左言右冉,第二个字左甘右邑。

“我靠来,是小篆,幸亏老子原来学过几天书法和篆刻——那第二个字应该是邯郸的邯,可第一个又是怎么字了?该怎么念?”

城门口斜靠着两个老兵,无盔无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补丁没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脑袋上倒是包着头巾,但毫无任何标志。他们手边都倚着杆锈迹斑斑的长枪,同样找不出任何时代特色来。

进了县城,瞧上去统共也不过一条大街,几百户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着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没一个象是认识字儿的。他们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开始大声吆喝着推销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飞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