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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权倾天下-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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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在身上的花里胡哨的图案,则被打上了不入流的烙印,后世很多人的眼里,只要是看见身上有刺青的人,都会下意识的联想到黑社会。

面前这几位的身上就布满了各色各样刺青,显得威武霸气。

一个胳膊上刺了老虎的家伙,蹲着马步,下颚上顶着一根三丈长的独木,一个和其年龄相仿的家伙,猿猴似的迅速攀爬到顶端,金鸡独立的站好,底下看热闹的行人一阵叫好声。

罢了,一个人耍了一套拳,胳膊抡得的很圆,拳打出去呼呼生风,吴熙觉得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八成是废了。

一套拳打完,双手平摊而出,做下蹲的姿势,另一人绕场一周助跑,狠狠地踢向了那人的裆部,尽管面部表情很痛苦,但是依旧纹丝不动。

这是真功夫,模仿不来,真替他们的娘子感到担心。

这时一个人跑到吴熙的面前,双手抱拳道:“这位公子看了热闹,又捧了人场,在下先谢过了,看你穿着讲究,气宇不凡,是不是也捧个钱场啊?”

这话说的就有些下流,下巴上挺,有些挺挑。

“赏!”

老孟呵呵一笑,掏出一把铜钱扔进了盘子里。

这些小把戏后世见得多了,赏完钱,转身欲走。

“这位公子,太不讲究了吧,高门大户的就给这点钱恐怕不合适吧,我们哥儿几个负责的就是修德坊的治安,耍把戏是爱好而已,希望公子不要搞混淆了。”

那人不依不饶的说道。

感情是有目的而来,城墙的西北角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油水自然大些,想必这几个人在帮会里面有些地位,要不然不会得到这么好的差事。

吴熙呵呵笑了起来,朝着牛眼娃努了努嘴,牛眼娃心领神会,走上去假意出拳,实则脚底下已经在动,那人没想到还真有不把猛虎帮放在眼里的人,慌乱之下,顾着护上身,下盘空虚,牛眼娃伸脚轻描淡写的就踢在了那人的半月板上。

“咔嚓!”又是一脚踩在小腿上,白森森的骨头穿破肉皮暴漏了出来。

哀号声瞬间就响了起来,惊动了那边还在表演的众人。

身手灵巧的爬杆男,哇哇怪叫着冲着牛眼娃的下盘踢去,吴熙见状,笑盈盈的掏出自己的利器,射向爬杆男。

弩箭带着风声“噗哧”就钉进了爬杆男的大腿,改变了身体运行的轨迹,没有踢到牛眼娃,自己用力过猛,整个身体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哪哪都疼,不知道自己该抱着身体的那个部位哭。

二狗子冷哼一声,单脚跺地,提起身形就冲了出去,三下五除二,赶过来帮忙的人都被干翻在地。

眼看着这些人没有了走路的能力,这才收了弩箭,说道:“回去告诉你们帮主,要认清形势,不要在背后捣鬼,我们解决恩怨的办法很多,还轮不到他来出头,万一哪一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你想你们还有活命的希望么?”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娃娃笑呵呵的说着狠话,做着和他年龄不相仿的事情,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寒意。

挣扎着爬出了糖坊街,街口自有他们的人来接应。

马车上跳下来几个人,把爬在地上的人抬上车,就消失在了大街的尽头。

恶人收保护费的桥段,没什么新鲜的,小小的插曲正好调剂一下众人的心里,也给他们敲个警钟,初来乍到的。

京兆府也是一个大杂烩,和京城里的奸佞已经沆瀣一气,收买当地帮会,准备不惜一切代价,要吴熙不能出京兆府半步。

好,那就来吧,一个人仁慈的久了,老鼠都想在头上拉泡屎。

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残酷的生存条件足以把他的心拉到游戏里面变的冷酷无情。

不是不敢杀人,而是缺少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之后,似乎就有了瘾头,吴熙现在很享受这种现状,置人生死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知道对方的目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就行了。

拖泥带水的死来死去那是后世影视剧情节。

很显然,吴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很多的时候,吴熙觉得整个世界最真实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虚幻的存在,身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现在有一大家子的人跟着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尤其是来到了后世生活过的大西安,一时间恍若隔世的自己。

晚饭做的很好,完全按照吴熙要求的后世标准,大家围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吃的开心。

刘妈的做饭手艺和领悟力很高,吴熙在来的路上,把菜名和做的方法说了一遍,没想到做出来的饭食甚至比吴熙这个现代人还现代化。

饭食很好吃,众人吃了很多,尽管很饱了,依旧觉得距离吃饱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人们从来都不会和主人做在一起吃饭,这是常识,可是这种生活太压抑,在吴府里这规矩就终结了。

新招的伙计有些不适应,哪怕是自己家里吃饭的时候都分三六九等,一个虞候,被仆役挤下了桌子,就坐在门口上端着一碗面,吃的香甜无比。

要是别人家,这么不讲道理的仆役早就被乱棍打死,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吃掉了。

刚开始的时候,新招来的仆役觉得很惊讶,时间久了,他们觉得吃饭这种小事在吴府来说就是小儿科。

他们发现,在吴府什么都是自由的,只要你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其余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

和虞候说话从来都不需要客气,大大咧咧的有啥说啥才是,以身作则的做仆役们做的事情,讲个笑话都能在仆役们中间笑的像个小孩。

卖身契?没有,谁想走了,和虞候说一声就行,还专门给你搞一个欢送会,多付两年的工钱,算是对你的一种肯定,也是感谢。

这哪里是仆役,简直就是自己的家,比家里都来的痛快,所以,留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主动表示要离开。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工作,这个世界真的不多了。

“这里以后就是你们的家,既然是自己的家,随便一些就行,我不是黄世仁,你们也不是恶奴,把咱家照顾好就行,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大家好好的活着,活得像个人。”

喝了点酒的吴熙话匣子就打开了,滔滔不绝说的众仆役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管理要诛心,诛心要彻底,他们才会为你拼命,后世的经营之道,今古想通,一个企业和一个家是一样的。

说完了大话,就来到了内宅,经过池塘,穿过月亮门,就看见蝴蝶一个人坐在花厅里发呆。

“见你不高兴,过来聊两句。”

吴熙也不客气,搬过一张椅子,坐在了蝴蝶的对面。

“睹物思亲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虞候的做事方式和别人有些不同,实在是令蝴蝶佩服。”

“也没什么,把他们当家人看,人家才会把你当人看,这是互相的,这是一个家族经久不衰的道理,人人都懂,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做的到。

我只是随着本心生活而已。”

“虞候宅心仁厚,人中龙凤,总有一天直上九霄,冲出天外,是蝴蝶错了。

从现在开始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再也不愿意离开了,这段时间的静怡,让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是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的身份,其实……”

吴熙摆了摆手,从仆役的手里接过酒壶,仆役暗笑一声就离开了。

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千万不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喜欢这里就住着,我不会赶你走,住多久都行,认识的朋友不多,你算是一个,老道也算一个,那个和尚虽然没有见过面,我想他也快来了,酒肉和尚而已,我家的红烧肉他绝对能闻的出来。”

蝴蝶笑的很惨然。

“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蝴蝶记下了,为了朋友两字,肝脑涂地,也是值得的。”

说着抢过吴熙手里酒,往自己的喉咙里灌了一口。

第三十五章 存在即合理

这就是古人啊,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让别人为你肝脑涂地,从另外一层意思理解,说明古人交的知心朋友真心很少。

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古今相同。

只不过古人是要命,后世人要钱而已。

“有喜欢的人吗?”

吴熙也算是一个风骚男了,问一个女人的另一半,意思就是我看上你了,要追你的意思。

但是在这里,吴熙绝对不会是这个意思,蝴蝶也不会傻的理解为吴熙看上了自己,尽管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

蝴蝶有些醉意,银铃般的笑声钻进了吴熙的耳朵,吴熙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这种感觉永久的留在脑海里。

见蝴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的身子,哭丧着脸说道:“我还小,请你放过我可好?”

蝴蝶笑的更甚了。

“一个妓子而已,谈什么情啊,爱啊的,能活着就很不错了,当我开始做这一行的时候,这一切就与我无缘了,

生在红尘身不由己,有时候真的恨这个世道,好好的一个人说毁就给毁了。”

蝴蝶说的凄凉,吴熙也无限感慨。

“撑一支竹篙,船身分开青草徐徐向前,满载着一船情谊,你侬我侬的令人神往。

看啊,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是我心头的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似乎是你在向我招手。”

面对此情此景,改了一下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好唯美的画面,可惜画里没有我,也应该没有我才是,想想也就是了,追求成了一种奢望。

词做的很好,就是没有按照规矩来,和现在的行文不太一样,一如你的性格,真看不透你。”

“还是不要看透的好,把我看透了,也就到了我们分开的时候了。”

说的蝴蝶眼睛里有了泪水,捂着鼻子就跑开了。

吴熙摇了摇头,喝完了酒壶里的酒,回到屋子之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穿戴整齐之后,就去府衙报道,昨天就到了,今天再不去,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

府衙就设在朱雀大街的安仁坊,距离修德坊有一段距离,悠闲的走在朱雀大街上,心里畅快的无以复加。

牛眼娃说什么都要跟着出来溜达溜达,整天关在家里实在憋屈的厉害。

土包子进城的模样说的就是牛眼娃现在这幅摸样,老孟捏着胡须笑盈盈的看着牛眼娃和二狗子,说不出的幸福在心头荡漾。

家人就该是这样,有老的,有小的,有调皮的,有睿智的,还有一个主心骨,最好有花不完的钱,灾难永远不要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老孟一辈子无儿无女,现在才感觉一丝家的温暖,以前的书算是白读了,读书不就是功成名就,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么?

现在一样都不缺,一样过的很好,虽然说是人家的管家,但是这份殊荣不是谁都能得到的。

经历过的事情多了,唯独吴熙是个不一样的,行事准则总是比别人高明一步。

家里的欢乐多过愤怒,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算是你欺负他,他也总是和你报以微笑,不会冷冰冰的让人害怕。

最让人捉摸不透的恐怕是吴熙总是站在小雨里发呆,或者是哼歌了,而且一站就是几个时辰。

不知道他以前经历了什么,把所有的痛楚都抗在自己的心里,不愿意和别人分享。

抑或根本就不是什么痛楚,喜欢多愁善感而已。

现在的小年轻,不就喜欢默默的装深沉,来吸引异性的注意么?

今年他也该有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有这些行为也是应该的。

一顶花轿规矩的走在大街上,旁边的小姑娘四处张望,似乎在找寻着什么,不时的在和轿子里的人说着什么。

看上去应该很热闹,那个丫鬟笑的时候,把腰弯的很低,吴熙低下身子想要一览领口里的风景,奈何裹得太紧,只看见一小块白皙的胸腔,就彻底遮住了眼睛。

张艺谋真是一个大骗子,电影上明明交代的很清楚,酥露半胸的女子比比皆是,现在看来,一个比一个裹的紧,封建主义的礼制之下,孔子的思想把她们束缚的很严重。

真的想效仿后世八十年代的时候,提倡的解放**运动,陶醉在期中也懒得想后世的生活了。

说话间,轿子的帘子打开了,一张俏生生清秀的脸就出现在吴熙的面前,竖领包裹着的白皙的脖颈,如牛奶般滑腻,又如晴天上的一朵白云。

那女子见吴熙看的入神,赶紧放下了帘子,躲在里面,一边催促着轿夫赶快离开这里。

文人雅士的社会,登徒子比较多,万一出个什么事,自己这辈子就不要再活了,爷爷的脸面也让自己给丢尽了。

丫鬟是个泼辣的,见吴熙的眼神没有离开轿子的帘子,路过的时候,骂了吴熙一句“登徒子”,然后飞也是的跑开了。

老孟看着吴熙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嘿嘿一笑,把二狗子叫道身前,说道:“你去打探一下这家姑娘是谁家的,有无婚配,有无追求者,反正这个姑娘的一切,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如果老朽没有猜的不错的话,后宅马上就要添人进口了。”

说了半天,二狗子总算是明白老孟让自己去干什么了,感情自己摇身变成了小登徒子,专门打探桃色新闻的人了。

“雷豹不是也很在行么?为什么这种被人打断腿的事,都是我干?”

“雷豹自然有他自己干的活,你是少爷的亲近,你不去谁去,而且这件事情只有你办成了,你家少爷保证会好好的赏你。”

“那我还是去吧,赏钱这种事情还是越多越好,年龄也不小了,娶媳妇的时候总归是要有个自己的房子。”

说完几个拐弯之下,就消失在了人群里。

牛眼娃见二狗子走了,刚要发问,被老孟阻止了,这货就是个没脑子的,问题多半很奇葩,回答起来很费脑子。

“我只是想说,刚才轿子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

牛眼娃被鄙视了之后,努着嘴说道。

吴熙和老孟相视一笑,觉得对人家是不是太残忍了。

“你喜欢他做你的少奶奶吗?”

老孟小心的问道。

“做少奶奶多没意思,做我老婆总是没有问题的,我老牛有的就是力气。”

吴熙和老孟仓皇逃窜了,刚才建立起来的一点同情心瞬间化为乌有。

朱雀大街的西边,隔着两个坊就是大唐时候的西市,现在恐怕已经落败了,东市大概也成了鬼市,鱼龙混杂的,什么人都有。

府衙修建的很气派,就是有些老旧,两边站着衙役,和传令兵,传令兵之所以也会站在这里,是因为府衙里的人是种大帅,领着永兴军的节度使,而且还当着京兆府的知府。

在宋朝,一般情况下,是知府军政全领,如果有单独的驻军,则另外划分。

可是京兆府比较特殊,随时都有可能赴前线和西夏人作战,所以知府和节度使都由一个人领着。

衙役通报过后,不消时候,就听见种大帅爽朗的笑声从府衙里面传了出来。

“种大帅当面,都虞候吴熙有礼了,大帅亲自出迎,折煞小的了。”

见面那一套寒暄还是要有的,要不然人家会说自己没有礼貌。

“都虞候日夜兼程,鞍马劳顿,昨天刚到,今日就来履职,如此作风,当得起老夫出迎,里面说话吧。”

不管种师道把姿态放的有多低,吴熙始终跟在种大帅的身后,不敢越过政治那道鸿沟。

“不妨事,本帅这里没有那么多规矩,随意一点比较好,这样说起话来就没有隔阂了。”

种师道这话说出来,吴熙终于扔掉了包袱。

客厅内,种师道上首,吴熙左下首落座,紧紧挨着种师道。

“少年英雄,当属不易,朝廷需要你们这样的苗子,你虽一介布衣,本帅在陛下面前担保你为承信郎,是随口说就了的,为的是把你拉到武官的行列。

听你的事迹,就知道你小子一肚子的花花肠子,你的词填得不错,陛下都在夸奖,为了你被文人拉去害我们武人,所以只好先下手为强,如果本帅的做法阻碍你的本心,那就大大的对不起了。”

一顿话说的吴熙云里雾里,前面的事情还好说,这个青楼里传唱的词,赵佶怎么也知道了?

转念一想,老赵还是一个重口味的,后宫三千佳丽都满足不了一个老头,非要跑到青楼里和一个妓子彻夜狂欢。

说是夜夜笙歌,恐怕也是有心无力,这些年道家的那些仙丹估计吃的他燥热难耐,寻花问柳的就不足为奇了。

“大帅英明果敢,吴熙感激不尽,怎么会有微言碎语?这样的好事别人一辈子都在为之努力而不可得,吴某人只是稍微的改变了一下人们的生存状态,就得到了大帅的抬爱,吴熙诚惶诚恐。”

吴熙站直了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这么说来,你是愿意了的?”

“吴熙万分感谢大帅的抬爱,让吴熙有机会大展拳脚,日后肝脑涂地,定然不会辜负大帅的提拔。”

第三十六章 周侗先生

“机会很好,就看你如何把握了,战事马上就打起来了,完颜阿古打现在在草原上追着天祚帝满山跑,说话间辽国就要灭亡了。

到时候,金国狼子野心,势必挥军南下,黄河岸边虽说有十四万守军,但是,没有一个是中用的,蛮子破城而入,大宋危矣!”

不愧是种家的种,看问题看的很透彻,有些种家军的影子。

“既然大帅推演出了结果,何不联辽抗金,把他们打回到白山黑水之间放牧耕田,岂不是更好,亡羊补牢始终是一个成语而已。”

吴熙本来不想和种师道讨论这种问题,既然他说起来了,那么自己也参合一些意见,一则探探种大帅的作战决心,二来也能从他口中得知在战和和的问题上,朝廷是什么态度。

史书毕竟是人写的,是人写的就会有一些出入,万一朝廷的政策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办砸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只需改变一个环节,就足可以改变整个战场形势,乃至于整个历史了。

“小友有所不知,满朝奸佞当道,就算皇上有心,未必能扭转乾坤。”

种师道叹着气说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朝廷已经派出了使者和金人联合,试图收服燕云?”

吴熙小心的说道,毕竟妄猜圣意是要杀头的。

“是啊,这个三姓家奴,结识了枢密使童贯,给出了建议就是联金抗辽,朝廷也认为这是一个收服燕云之地的好时机,于是对他加官进爵,并且在不久前派他出使金国,全权代理联合事宜。

很多大臣都反对,但是圣上似乎被灌下了迷魂汤,什么话都不听,在童贯,王黼,梁师成的蛊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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