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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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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石榴不以为然:“小时候就被汉人带去南方,最近才知晓自己的父母竟然是鲜卑人,故辗转千里回来。”

“石榴,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娜吉本来在他面前就少了一贯的豪爽,此刻更是扭扭捏捏,双手不住折着自己的皮袄角,羊毛都快掉了。

“就你和我在这里,有何话不可说?”石榴也感觉到房间里的气氛很是怪异。

“如果,我说如果,你代表我们本族去比武,可以吗?”娜吉声音越说越低,最后几不可闻,脑袋更是垂到了胸前。

很简单啊,外面的几个部落,都是来准备比武招亲的。要是获得胜利,就要做她的夫婿。

要是代表根赤部落,自然今后有可能和她过一辈子,如何不娇羞?

毕竟是一个未出阁的大闺女,其年龄也不大,今年还没到十五岁呢。不过草原上的女人结婚早,一般在十三四岁都当娘了。

石榴仔细看着眼前的娇娘,起先在野外的时候,他直接就把娜吉屁股上打了一下。

后来,又说了自己的身世,带着几位下人回到故土。

娜吉不晓得咋处理,只好把人带回来,让父亲根赤来决定。

谁知刚刚到家,其他部落的人已经到了,两人都还没想好怎么走下一步。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石榴偶尔也会想找一个女人留下后代。

不过,他的眼界很高,一般的女人都看不上眼。

由于北方的风沙比南方大,娜吉的毛孔看上去比中原女性稍微大一点。不过她的相貌端的不错,石榴也只见过几个女人比她好看。

“我答应你,”他紧紧地盯着对方泛红的面容:“把外面那些人打败,我就做你的夫君。”

“羞死人了。”娜吉捂着脸跑了出去。

根赤眼看局势有些失控,曾经相中的准女婿兀立图有女人。不管是不是妾,自己就一个女儿。

怕她嫁人以后丈夫再找都无所谓,但在成婚之前不行!根赤部落也是有血性的。

正在这时,下人告诉他小姐找他有事。

“各位。暂离一会儿。”根赤冲四周抱抱拳:“望你们尽快商量出结果。”

看到面前的小伙子,他神情很复杂,根本就无法判别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族人。

鲜卑人与汉人,在容貌上差别不大,就连匈奴人也是这样。

同为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黄种人。只是双方生活条件不一样,造成了各方面的差异。

“我就叫你石榴吧,”他轻声说道:“娜吉的功夫在我们部落也许算不上最高的,却也是佼佼者。你能打败她,说明你功夫不错。”

“然则,这么高的功夫,是如何学来的?又如何知道你是鲜卑人的后代?”

“是小侄没有说清楚,”石榴赫然一笑:“打小,我就和师父居住在冀州安平国的一座山上,我是他捡回来的。”

“师父是一位苦修的道士。武艺高强,不过仍然抵不住岁月的侵袭,在上月去世。”

“临走前,恩师他老人家把我叫到跟前,说当年在塞外捡到的我,身边是一对鲜卑夫妇。由此断定,我就是鲜卑人。”

说到动情处,他还流出了泪水。

“多少年前?”根赤有些相信了。

反正在这一片区域,下面的小部落之间、鲜卑人与汉人之间,经常发生战争。

据他估计。应该是和汉人交战,只有他们才不会杀小孩子。鲜卑人才没有那么多的功夫来抚养一个敌人的后代,直接砍死了事。

“具体的年限,师父没告诉我。我也没问。”石榴在根赤面前远没面对娜吉时洒脱:“反正他老人家恰好在这一代采药,就把我给带回去了。”

一讲到师父,他的脸上又现出悲戚,声音低沉下来。

“哈哈哈哈!”根赤突然笑了,要不是顾及到外面就是其他部落的人,笑的声音会更大。

“贤侄莫怪。刚才我想歪了,以为你是他们请的帮手。转念一想又不对,除了我的老朋友阿基,其余的人对汉人没好感。”

“可我找不到老阿基要对付我的理由。设若他来插一脚,马上就会成为其他部族的进攻对象,就算灭了之后面对汉人也在所不惜。”

“走!”根赤不再有任何疑虑,抓住石榴的手臂:“我带你去见见其他人,让他们知道,我们根赤部落不是任人宰割的对象。”

他之所以如此爽快,是因为他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情,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唯一道士,从没见过武艺那么高强的人。

当年,两个鲜卑人的勇士,骑马追去,准备砍杀汉人。谁知那人像是脑后有眼睛,待到两人近身,腾空而起。

根本就没注意到是咋回事儿,两个头颅落到了地上,那道士骑一匹牵一匹马扬长而去。

“各位,这是我根赤部的勇士。”老根赤此时哪有起先的沮丧模样,满面春风。

“我小侄石榴,被一位汉人带大,直到那人去世才告知身世,原来是我部落的后代。”

他没有暴露道士,生怕这些人产生警惕,到时候成为众矢之的就麻烦了。

“好怪的名字,”乌赫的一双眼睛似鹰,直勾勾地盯着刚冒出来的根赤小子:“不像我们鲜卑人的名字。”

由于他咕噜的是鲜卑话,石榴根本就没听懂他在说啥。

要说汉语,每个人都会讲几句,当然,根赤与阿基时常与汉人打交道,可以自如地交流,其他人就要差上不少。

听根赤解释完,石榴灿然一笑:“这是一种西域那边传过来的水果,草原上不长。相传张骞当年带回来的。”

几位部落首领面面相觑,他们连自己的历史都不咋清楚,如何知晓汉人的历史?

“诸位,作为我部落的勇士,石榴当然也有份参加吧。”根赤笑眯眯地说:“我决定,我们根赤部就让他来和各位少年俊杰交手。”

石榴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提到自己的名字肯定就和自己有关,无可无不可地站在那里。

“也好,就让我看看你从汉人那边学到些什么东西!”兀立图抽出身边的大刀:“小子,不要告诉我们你连马都不会骑吧。”

尽管他起先是被针对的一个,现在石榴异军突起,自然又成为新的目标。

兀立图说完,大踏步朝门口走去。(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抽签比武

“且慢!”石榴大喝一声:“此处为我根赤部落,娜吉小姐为部落贵女,我也是根赤部落之人。规矩,自然要我们来定!”

起先,兀立图说的是汉语,尽管不是很熟练,却也能听懂。

众人一愣,真还是这个道理,你上来要挑战我根赤部的人,他也要来。这是根赤部的主场好不好,哪怕强势如乌赫部,只是不断威逼,却也不敢用强。

他们今天本身就来了兄弟二人,比其他部多了一人。要是两兄弟轮番上阵,说不定娜吉真有可能被乌赫部给娶走,那就麻烦大了。

说不定一不小心,他们带过来的五百骑就会受到其他部落的围攻。

草原的原则,就是拳头最大,可在大家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显然要立一个规矩出来。

“此言有理!”朵呼起先即便想帮根赤部都没办法,率先支持:“也不是我自谦,兀立图的功夫,为我们之冠,就算我痴长几岁也永远不及。”

“双拳难敌四手,就是你也不可能同时面对其余四人的进攻。”

“我娜吉妹子如天上的云朵一样漂亮,就让长生天来决定谁来娶走这朵根赤之花。”

其实,哪怕兀立图武艺高强,要是遇到硬茬,也要下一番功夫才能赢下来。设若马上就进行下一轮比拼,后者要是根本就没费力气,谁胜谁负很难说。

“我赞成,”骨松人前人后都标榜自己最爱娜吉:“长生天是最公正的,他会让最美的姑娘找到最合适的爱人。”

青巴与咎曼也抛弃了前嫌,先把眼前这一关过了再说,自然无不同意。

然则,草原上的人要他们真刀真枪地干,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说要他们来制定啥章程,就是白扯,这是汉人的强项。

“那么,我先说出来大家考虑考虑。”石榴朗声说道:“我们五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甲一对甲二,乙一对乙二,谁不出场老天爷说了算。”

他可不晓得长生天是什么鬼。估计也和老天爷一个级别的存在吧。

四个人面面相觑,觉得有些不对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假如一个人运气好,会两轮轮空,到时候直接面对最后剩下的一个人。不管这人多厉害,打了两场以后,体力消耗巨大,轮空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赢了。

但是,他们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眼睛瞬也不瞬盯着那五个同样大小的木筹,由根赤亲自掌握。

根赤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原本还怕少年人之间比试,会引起混战,说不定都要把这里给拆了。

好在终于找到解决的办法。

众目睽睽之下。却也不好做啥手脚,双手在五个木筹上拨拉了好几遍,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哪个是啥号码。

看到木筹躺在案上,不管是这些部落的继承人还是首领,呼吸顿时急促起来。

“谁先?”根赤压下心头的想法,无可奈何地冲微微示意。

“反正每个人都有一个,我怕啥?”兀立图大步走到案前,闭上眼睛祷告了长生天,随手抓起一块木筹。

很清晰的乙一,说明他根本就不是轮空的那一个。不由有些失望。

“你们选吧,”石榴无所谓:“剩下的就归我。”

反正他艺高人胆大,谁是对手都不怕,不要说一对一。就是一起上又如何?

青巴默默地走到案前,看了看剩下的四块木筹,这个摸摸那个碰碰,还是抓了一块。

甲一!他苦笑着摇摇头,走回自己的坐席。

那延咕哝着给儿子打气,反正在父亲的眼里。自家孩子总是最好的。

咎曼这时候也走上前,深呼吸了一口气,抓起一块。看了号码,不由色变,竟然是乙二,咋会遇到兀立图这个最强的?

骨松冲乌赫点点头,上前神色自若地抓起其中一块,见上面空空如也,不由狂笑起来:“长生天终于知道,只有我最爱娜吉!”

石榴根本就没看剩下的木筹,由于是甲二,要第一场上。

他解下身边的宝剑,可不能用这个比武,要不然对鲜卑人来说实在不公平。

刚才他瞟了一眼兀立图的兵器,尽管对铸造不在行,却也看出那一把刀稀松平常,和自己的宝剑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根赤神色复杂地看着石榴,见他随意从兵器架上抽出一把刀,心里有些打鼓。

对道士的武艺他确实很钦佩,但这个刚刚认识的族人会不会如那道士一样厉害还是两说。

与中原的坞堡相比,根赤部确实建得相当简陋,外面的围墙一丈左右,宽度还不到两尺。

他们近些年来逐步放弃放牧的生活,转向商贸这一块,至于农耕,整个部落都没几块是耕地,大不了种些瓜瓜小菜。

说到建筑,更是拍马都比不上中原的水平。沿途的辽西郡、玄菟郡,就算一座县城,也是城墙高耸,外面的护城河里没有水,却也深及一丈。

天上在下沙尘暴,到根赤部已经不那么厉害,太阳离落山不远,却只能看见一个似圆非圆的玩意儿挂在西天际,根本没啥热度。

寒风吹来,四周的枯草发出唰唰呜呜各种声响。

不能不说,根赤部凋敝至斯,与他们不修武备有关,偌大的校场,根本就没有人来拾掇,显得十分凌乱。

也不知道是谁把杂草点着烧了,地上的灰烬早就被风吹走,露出黑乎乎的草根。

当然,草原上的人他们本身都骑马战斗,也不在乎校场是否平整,有这个已经是很奢侈了,其他部落都没有的。

也不清楚是谁传出去的消息,根赤部的人不顾寒冷,从四面八方赶来,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穿得并不多俨然是中原服饰的年轻人。

他就是我们部落的姑爷?当然,一切还为时尚早。

不少勇士顿时捶胸顿足,早知道自己部落的人也可以参加比武,说什么也要上去拼杀一番,让人清楚我根赤部一样有不怕死的男儿。

这匹马平时为根赤的坐骑,浑身银灰,看上去很漂亮。

石榴轻轻地在它鬃毛上梳理着,摸了摸他的耳朵。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一纵身,人到了马上,大喝一声:“青巴何在?”(未完待续。)

PS:  一点存稿都没有,既然说了巫山就要办到,会三更一段时间。

第五十四章初战告捷

胯下的银灰马微微动了下前蹄,让石榴有些失望,毕竟不是自己的马,在配合上肯定不及对方纯熟。但他无所惧,盯着青巴。

身为那延部少族长,青巴从小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就算是专门结拜的咎曼,只不过看在部族利益的份上,他并不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

在他看来,汉人不过是懦弱的代名词,部落里就有不少汉族奴隶,一个个见到自己唯唯诺诺,予取予求,他第一个女人就是汉族小姑娘,恩,一个奴隶。

“来吧,就让我来看看,汉人教给你什么东西了。”青巴说着冲了过去。

此人极有心机,是用鲜卑话说出来的,即便自己在打斗中有些违规的地方,对方是汉人的徒弟,也可以成为别人支持自己的砝码。

石榴眯着眼睛,不言不动。不是他不想动,而是马不熟悉,万一在途中发生不配合的情况,那就有可能阴沟里翻船,不如以静制动来得稳妥。

本来双方相距大约有三十丈的样子,一众根赤部的子民,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上,见自家的选手一动不动,不知道是骑术不精还是吓傻了。

冷冽的寒风吹在脸上,青巴觉得十分快意,前面三丈左右,他是在启动。

到了三丈开外,他的青鬃马就开始加速,速度越来越快。

草原上的部族之间,并没有点到为止一说,胜利者给对方活路,说明你仁慈。如果你执意要杀死失败者,也没人说啥。

在青巴的心里,他有些患得患失,究竟给对方一个痛快还是留下这条命?

算了,还是不杀死吧,不过,至少要让对方缺胳膊少腿儿的,那样今后自己当了根赤部的姑爷。别人看到自己都害怕,他很享受这种眼光。

眼看青巴的马都跑到离石榴一箭之地的样子,石榴还傻乎乎地站在原地,偷偷戴着大皮帽子前来助威的娜吉都屏住了呼吸。

毕竟这个破石榴只是趁自己不注意给自己来了一下猛的。如果认起真来,说不定是自己赢下也未可知。

心里面,不由闪过一丝后悔,为何就要让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上去为部族拼杀?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双方的马已经快碰到一起了。真要相撞,银灰马哪怕神骏,却也只能因为主人的冒失落得凄惨收场,冲起来的马不是闹着玩儿的。

青巴的刀高高扬起,狠命地朝着对方的胳膊劈了下去。

什么鬼?他觉得自己好像砍空了,滋味实在难受,差点儿一刀砍在地上。

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看清了现场的情况,只见石榴轻轻一拨马头,往旁边一闪,青巴的人和刀落了空。还差点儿栽了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石榴举起刀背,劈砍在青巴的背上。

这个那延部的少主一声闷哼,眼睛都在冒着金花,一口血差点喷了出来。

他老子在远处更是焦急,自己的儿子咋就这么不中用?早知道自己上阵好了。

可那延也不想想,即使他自己想上阵,也要看其他人允不允许才是。

娜吉在两人相会的那一刻,都难过地闭上了眼睛。

不对劲儿,怎么听到的是欢呼声?她睁开眼睛。发现青巴伏在马背上,好像还吃了亏的样子。

“好!”也不顾别人发现与否,娜吉鼓掌欢呼,小手刚伸出袖口就感觉到外面的温度。还是忘情地拍了起来。

紧接着,整个根赤部都响起了铺天盖地的掌声,只有根赤辨识出自己女儿的声音。

他有些担忧别人特别是乌赫那个老色鬼看到她,却也情不自禁地跟着鼓掌。

兀立图心中一凛,这人在他心中的危险度骤然上升,感觉就是自己上去。也不可能做到这么好,估计举刀相迎拼力气是自己要做出的习惯动作。

听到四周如雷的欢呼声,青巴当然知道不是给自己的。

其实,每次出战,都是别人奋力拼杀,他只不过最后上去砍一刀。

草原上的规矩历来如此,谁最后砍的就算是谁的功劳。

日积月累之下,青巴自己都有些飘飘然,认为其他所谓的勇士不过如此,连给自己提鞋的资格都很勉强。

他约莫跑出了两箭之地,见主人没有指挥,青鬃马才缓缓停下来。

汉人的徒弟,是你逼我的!

青巴悄悄取出一支箭,箭交右手,左手从背上取下那把弓。

除了自身的武艺,他最自信的还是自己的箭术,可以左右开弓,两手的准头都差不多好。

朵呼眼精,急得高声喊起来:“石榴老弟,注意对方的箭。”

也不知他听没听到,此刻像一个得胜的将军,不断冲周围的根赤部众挥手,迎来一阵又一阵的掌声,娜吉放下来的心又提了起来。

塞外的气候和中原大不一样,石榴这些日子算是体会到了。

尽管武艺到了三流武者的境界,有功力相护,并不如何怕冷。

可功力再高深的人,也不可能时刻运功,那样累都累死了。

朵呼的声音传到耳朵里的时候,射箭么?我也会。

他愕然发现,自己的箭壶全部都藏在隐秘之地,没有带到根赤部。

也罢,我也来挡一挡箭!

毕竟是平生第一次面对射箭的敌人,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石榴确实紧张,更多的是兴奋。我们来了,我们要征服这片土地。胡人们,颤抖吧。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中,现场的人都长大了嘴巴,眼看青巴迅速拿出弓箭,也不待瞄准,开弓就射。

草原上的男儿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骑马射箭,不过是日常活动之一,与喝水、吃饭一样简单,融入到血液里面。

不要说作为部族佼佼者的青巴,就是普通鲜卑人,要是射箭的时候还瞄准半天,会被人笑话死的。

箭如闪电,倏忽而至,青巴脸上都狞笑起来,汉人徒弟,让你看看我鲜卑男儿的箭术。

尽管没咋看,这支箭是奔着石榴肚腹去的,角度极为刁钻,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就不可能打马躲开。

天,他是不是傻了!

只见石榴催马上前,竟然直奔箭支而去。

不对,他挡住了!

就算刀剑相碰,没有发出巨大的声音,那支箭已经掉到地上。

在众人惊讶的时候,石榴和银灰马人马合一,笔直冲向愣在那里的青巴。

下一刻,他把刀架在对手的脖子上:“你输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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