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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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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有理,”甄逸捋了捋胡须:“袁家一直看不起商贾,何也?低贱?哼!为何袁隗老匹夫收袁玟为女?赵家财大势雄,袁家不如也。”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捞着,反正甄家从此以后,想和赵家联合,一起来在生意上压制袁家。袁家虽没亲自参与,却有几个依附家族进来。

终于到了离别的时候,荆州、扬州、徐州、冀州等,每一州都有人在和上船的人一一告别,说不尽的吉祥话。

黄忠和赵云却没有到码头上,人多嘴杂,他们早已和张郃等人辞别过。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张儁乂感慨万千,九年之后的出行,竟然壮观若斯。

当是时,谁曾想大海之上,有如此多商机?

他瞅瞅左边的徐家、庄虚、牛通,又看看右边的贺齐、甘宁、周泰、蒋钦,心中涌起万丈豪情,连亲卫统领吴琼也是威风凛凛。

荆州、扬州的人,大老远运来一捆捆竹子,在锣鼓声中,爆竹阵阵。

远洋舰队起航了,井然有序,不一会儿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硬抗袁绍(4/10)

(荐同好作品:《混乱大唐》作者:属猪的小羊)

此刻,赵风两兄弟带着未过门的妻子,刚好进入常山地界。

“晚啦,晚啦!”袁绍忍不住扶额叹息:“子玉、子为,你们这位弟弟太厉害。算准我等没有时间赶过去,今日就出发。”

其实,也是他心里把赵云想得黑暗了点儿,人家可不知道袁家送亲的人竟然如此凑巧,紧赶慢赶,恰好在远洋舰队出发之日到常山。

一旁的赵巴满脸纠结,小时候他可是很虎的,四乡八里的小孩子,几乎没有人没挨过他的老拳,就是面前的长兄也曾比划过。

唯有那个看上去比自己还小一岁的三弟,他甚为忌惮,武力值根本就打不过,文事更是输得一塌糊涂,心里面有阴影。

“兄长,子龙不是此等人。”他凝重地摇摇头:“海商之事,规模宏大,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据传连圣上也有份参与。”

对于这个一根筋的妹夫,袁绍有些挠头,向来无往而不利的说辞,在他面前根本没法,只要扯到赵云马上就对着干。

“兄长过虑了,”赵风面色阴沉,他可不想在任何人面前老是提到自己的弟弟:“书籍推广之事才是重中之重,岳父大人可是一再叮嘱。”

袁绍何尝不知轻重缓急?赵家富甲天下,要不然袁家根本就不可能结亲,还不是想着有朝一日能借重赵家的财力?

尽管对海商能否赚钱感到怀疑,万一赚钱了呢?自己可不想一天到晚和那个自诩为嫡长子的家伙整天把四世三公的名头挂在嘴上。

像如今的真定赵云赵子龙,根本就不需要家世来衬托,反而是他来带挈着家族。

父亲袁隗为了压制袁术,也是煞费苦心,在这重要的场合派自己前来露脸,从今以后,汝南袁本初的名号不光在雒阳那小圈子里传颂。

为此,把妹妹袁玟又过继过去。自己以给两位妹妹送亲的名义到来不显得突兀。

他重重叹了一口气,连日来骑马前行,大腿早就被磨得疼痛,却还是坚持着。希望在两位妹夫前图个好印象。

谁知赵家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对此不屑一顾,现在反而不好意思说自己难受缩回马车里,那样形象就大打折扣。

车队波澜不惊,继续向赵家进发。

赵青山是一个老辣之人。家族内部的事情他不想参与,谁来就听谁的,只要不危害家族利益,赵云也罢赵风也罢,有何关系?

张郃偏向老三,他心知肚明。

一个又一个的文臣武将,让见多识广的赵青山有些麻木了,自己是不是该选择下,为将来投资?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赵秋着想。

关羽的英武、张飞的好战,让他对赵云的感官又上了一层。连带对枪神也礼敬有加。

童渊不放心徒儿,怕在路上黄巾又来捣乱,一路从真定来到赵家集。

两位徒媳妇的孝顺,让一辈子没有享受过天伦之乐的童渊老怀大慰。

这些日子,他就像一位平凡的老人,被赵得柱带着在赵家集上大快朵颐,从来不贪口腹之欲的老人也变成了吃货。

终于要离开这座海边小城,他还有些恋恋不舍。看到徒儿神采飞扬的样子,童渊却又感到十分欣慰。赚钱不赚钱在其次,徒弟高兴就好。

身为赵家的儿媳。又修习了导引术,荀妮、蔡琰居然也骑马,还真有那么几分天赋。

一天多的时间,众人就从赵家集返回真定。

黄忠迫不及待。跑到燕赵书院去看儿子,小黄旭现今的身体好转,赵云循序渐进,孩子改修了赵家的导引术。

“袁家袁本初?”别人对这个名字没印象,赵云如何不知?

“主公,此人需要?”徐庶一见。做了个砍头的姿势。

“元直,可别乱来,”赵云已经,慌忙阻止:“此人和黄忠大兄年龄相若,隐然为袁家新一代领袖,你们自行返家,吾去见见。”

不能不说,袁绍是一个美男子,袁家还是基因好哇,每一代娶的女子都是万中挑一,连妾室都不例外。

只见他脸型稍长,鼻梁挺立,眉毛修得有些上翘,双目顾盼生辉。

“云见过本初兄,大哥、二哥,好久不见。”赵云略一打量,恭敬地行礼打招呼。

赵风脸上不自然,微笑着还礼。赵巴可是不管不顾,上来就是一个熊抱:“子龙,你可为我赵家闯下偌大名声。”

“哈哈,二哥说笑了。”赵云见他还一如往昔,也十分高兴:“还没恭喜你和大哥觅得良配,何曾想居然从雒阳带回嫂嫂来。”

两人还没答话,袁绍温言道:“子龙贤弟多礼了,自家人何须如此客气?”

“早就听说过本初兄长的大名,”赵云笑眯眯地说道:“在颍川书院,不时有人提起,今日方见到本人。”

在座有一人听说赵云要进来,一直把头埋在胸前,那不是何颙还能是谁?

袁绍介绍到他的时候,不得不抬起头来勉强行礼,立刻又把头低了下去。

“不曾想本初兄身边聚集到这么多的大才,”赵云不动声色:“更有我河北壮士也踊跃投奔,令弟不胜艳羡。”

颜良文丑对自己不屑一顾,对袁家却主动投靠,他心里很不舒服。好在他们回家去了,也不知啥时候来真定,不然自己会不会给脸色还很难讲。

“好说好说,”袁绍怡然自得:“不瞒子龙,叔父派绍此来,一为主二位妹妹婚事,二来专为书籍推广之事。”

“子龙贤弟,”许攸在旁边帮腔:“汝南乃至豫州,为袁家根基之地,想必那边只能交于本初来做。”

“云不敢擅专,”赵云心中一凛:“纸张制造、书籍印刷、句读普及,都是燕赵书院集体商议的结果。”

尼玛,袁绍等人心里暗自鄙夷,书院之事,不就是你一句话的事情?

“子龙,袁家自是与别家不同。”赵风赶紧在一旁接话:“汝南本为袁家祖地,为兄厚颜,送于袁家如何?”

“不敢!圣上有圣旨要来。”赵云正色道:“各地刺史、太守,当尽力推而广之,族伯彦信公主持汝南事宜。”

“然则赵家为蜀郡大族,蜀郡之地如何处置?”许攸质问道。

“自然有当地官员协调,”赵云行礼:“此事由圣上裁决,云还有要事,告辞!”(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根兀部落命运(5/10)

(荐同好作品:《大宋布衣宰相》,作者:平宽)

一过长城,景色迥异,这边还能见到不少绿色,那边草原上早就枯黄一片。

连续几年的干旱,让靠天吃饭的牧民们头疼不已,唯一能放牧的地方,就是一些大河流的沿途、大湖泊四周还有零星的水泡子。

至于小河,早就河床裸露,小湖泊里连水都见不着。

可怜世界上七大奇迹之一的万里长城,在春秋战国时期,北方的燕国、赵国、秦国为了抵御来自匈奴的侵袭,纷纷花费巨资筑长城。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又不惜耗费人力物力,把原来三国的长城连接起来。

如今,匈奴已经被鲜卑打到北海以北,一部分匈奴人依靠汉王朝,成为南匈奴。

新兴的异族鲜卑,取代匈奴成为北方新的统治民族,万里长城形同虚设,他们在好多地方早就越过长城,过来放牧。

就连鲜卑的都城弹汗山,在高柳城北三百余里的地方,随时准备着南下入侵汉朝的大好河山,跃马长城。

灵帝熹平六年,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因为犯了点儿法被治罪,他为了将功折罪贿赂当时的大宦官王甫,撺掇皇帝向鲜卑开战。

在汉灵帝的支持和王甫的斡旋下,夏育从高柳县出兵,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从云中郡,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匈奴单于从雁门郡。

三路同时讨伐鲜卑,结果却是大败而归。

这是一场缺乏理智的战斗,损失兵马十之七八,匈奴单于重伤转年去世。

战火延伸至辽西也使太守赵苞不幸身亡,他可是宦官赵忠的族兄,赵无极的兄长。

檀石槐统一鲜卑以后,把鲜卑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三个部分,派大部落首领分别统治。

在他看来,一旦内部整合完毕,就带着部族南下。彻底征服中原。

谁知,每一部分的部落大人们都忙于扩张自己的实力,根本就不愿意作为出头鸟,南下进攻大汉。眼看侵汉之日遥遥无期。

最为痛苦的,应该是中部的中小部落,他们时不时受到中部大人和来自王庭的双重进贡。

在草原上,骑兵和弓箭就是硬道理,弱小的部落随时都面临灭族的危险。

却说王庭以北一千多里的地方。有一小部落名为根兀,其首领据说与当今的鲜卑王檀石槐是同一个祖先。

那又如何?昔年匈奴把东胡人赶到弹丸之地,鲜卑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有血缘关系。

此代的首领根兀脑子灵活,率领只有两百多人的小部落,周旋于大小部落之间,经常伙同或联合一些部落,连年征战。

在不断的战斗中,根兀部落迅速成长,在整个中部都渐渐有了名气,部落众也从当初的两百多人发展到今天一万多人。

人多意味着实力大增。当旱年到来时,那可就变成一张张需要进食的嘴。

部落还弱小的时候,其他部落都不会把小小根兀放在眼里。可如今,谁都会对侵略成性的根兀部落警惕万分。

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远遁,整整一年多,根兀部落的实力有减无增。

看着日渐消瘦的马群,根兀也束手无策,常常自省,难道自己的侵略行为。激起了长生天的愤怒,专门来降罪么?

这段时间,连部落首领根兀都亲自驱赶着牲畜,到处找寻水草丰茂的草原来放牧。

然而。连年的干旱,整个部落已经连续十来天迁徙,都找不到一块可以放牧的地方。

“首领,大喜!”一个魁梧的汉子骑着马飞快地跑了过来。

“有放牧之地啦?”坐在地上默默祈祷的根兀唰地站了起来:“哈罕,快带我们前去。”

“不不不。”哈罕连连摇头:“汉人给我们送来粮食,我们部落可以吃一顿饱饭了。”

“汉人?”根兀眉头皱了起来。

大前年。他们的部队差一点就进攻到自己的部落,好在伟大的王檀石槐及时出击,把汉人赶了回去。

“首领,不是汉人的军队。是商队,专门来做生意的。”哈罕眼看粮食要泡汤,赶紧解释:“他们的东家,可是汉人皇帝的宦官头子。”

噢?根兀可是听说过,有一支汉人商队,规模庞大,一直活跃在鲜卑和大汉的疆域之间。

可部落离边境遥远,从来都没见过这支商队,他不由大喜过望:“快,快请。”

商队的首领,是一名叫赵银龙的精壮汉子,他一见面就以鲜卑人的礼节手摸胸口:“尊敬的首领你好,我是赵银龙,特意来贵部买马。”

“好说好说,”根兀招呼:“给尊贵的客人上酒!”

尝过了神仙醉,赵银龙对马奶酒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委实不咋感冒。

然而,为了生意,他不得不捏着鼻子把马奶酒灌了下去。

此时的根兀部落,已快弹尽粮绝,根兀也顾不得寒暄,开门进山:“不知贵客除了马匹以外,可需要其他货物?”

他豪迈地指着身后:“我部落里的羊、牛、皮货、女人,都可以拿出来交易。”

“首领明鉴,”赵银龙有些为难:“从此地到我大汉疆域,何止两千里?我商队虽有两千多人,都在分散收购。”

“沿途我等还要不断买进,恐怕??????”

其实,他是故意如此。原因很简单,檀石槐暗中下令,停止给赵氏商队马匹,要不然咋跑到这里来了?

“只要尊客需要,我们都可以用最公道的价格交易!”根兀也是没办法了,一咬牙:“还可以免费赠送女人。”

在草原上,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女人没有了可以到其他部落去抢。

双方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很快达成了交易。商队的人一个个跑了这么远,也确实饥渴,女人不管老小,接受了不少。

看到成堆的粮食,根兀部落的人都欢呼起来。

小马驹和小孩,就是部落生存下去和不断壮大的本钱。

此刻,北方突然发现大片烟尘,一看就是大队骑兵在行进,整个部落的人瞬间陷入恐慌。

勇士们把自己的马匹刚刚卖掉,难道骑着小马驹去迎战?只有首领和几个为数不多的大人物还有马骑,附近原没大部落。

鲜卑人的队伍又不像汉人军队,一看旗帜就晓得是谁的部队。

“谁是你们部落首领?”一个骑士飞奔过来:“奉王庭之命,速速献上马匹。”

根兀的心瞬间沉到谷底。(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万族大会(6/10)

(荐同好作品:《清末1909》,作者:绝壁滑沥沥)

九月的真定,早上起来稍微有些寒意,地上竟然还下了霜。

可这两天,真定人没有一个不乐呵呵的,全国各地都有世家大族赶来。

他们的吃穿住行,都要在当地解决,给本来就繁荣的真定带来大量商机。

尽管赵家也会给一部分人提供食宿,可不是任何家族都有这个资格去享受,名气不大或者广有资财却没有丝毫名气的豪族,自己找地方。

世界上从来都是不公平的,偏偏这些人还趋之若鹜,能见到传说中能富足比拟雒阳的真定,也是心满意足,结果比他们猜想得还要好。

“真定的包子,比我们本地燕赵风味的包子看上去更大,肉更多。”一个财主含糊不清地咬着包子,嘴边都是油。

“张兄,留点肚皮吧,真定要吃的东西多着呢,像啥麻花、馓子,嚼起来嘎嘣脆。”旁边的人慢条斯理地喝着小米粥。

“听两位口音,莫非也是来自江南一带?”另一桌的人一直在尖着耳朵听,此刻凑上前来:“鄙人姓毛,豫章郡人士。”

“哈哈,可不是?”正在交谈的两人相视而笑:“我等来自丹阳郡。赵家麒麟儿名不虚传,连吃食也是他指点别人做出来的。”

几个颍川来客露出不屑,边荒之地的人,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也堂而皇之跑到真定。恩,他们确实需要书籍去开化。

知道赵云是谁不?那可是荀慈明先生的乘龙快婿,换而言之,是颍川人的佳婿。

每一个饭店,每一家酒肆,从清晨到深夜,客流不断,让大小商家赚得钵满盆满。

荆州的世家与豪族。此刻貌似与水乳交融,不存在隔阂一样,相约来到赵府。

因为他们与赵云有一面之缘,比起别的州大小家族们。待遇迥异。

邻近的豫州、交州、扬州、益州家族们,一个个眼红得不得了,谁让他们和赵家麒麟儿之间没有如此深厚的交情呢?

赵家大公子赵风这段时间简直忙昏了,却也生气得不行。

他自视为赵家未来的家主,一旦有家族住到赵府。后脚就上门拜见,可别人老是问起赵云的情况,让赵风有些无地自容。

不过,他本身的学识不错,这两年在鸿都门学可不是白呆的,谈吐不俗,更加上在雒阳游历几年,待人接物十分得体,也赢得了不少好名声。

相比之下,赵云就更加忙碌了。荀爽已经回到燕赵书院。每日络绎不绝有人前来拜访荀慈明与蔡伯喈,他们每次必带自家女婿随行。

庚申年丙戌月癸卯日,岁在九月初八,两辆马车从真定城南门而入,前面一辆四匹马拉着,后面一辆马车只有三匹马。

看到了马车上的标志,瞬间有懂行的人相互转告:“天使来啦,原来竟然是真的,圣上亲自参与行文布道,我真定俱有荣焉。”

不错。前面那辆马车里,坐的是宗正刘焉,后边的马车里,坐的人名气比前面的刘焉还要大。乃经学大师马融的孙子马日磾。

从其中,就能看出当今官场上层斗争的苗头,皇帝刘宏派人来主持书籍发布事宜,竟然还要受到世家大族的掣肘。

在荀爽的带领下,燕赵书院所有师生,集体在广场上迎接天使。

当日赵云主持开学典礼的地方。如今刘焉和马日磾缓步上去。

天天和岳父荀爽在一起还不觉得,见过袁绍之后,赵云才发现贵圈的基因就是好。

见到历史中刘璋的老爸,他冒着宣旨被发现的危险,有些好奇地抬头看着刘焉,才发现老刘家的基因也蛮强大,此人真不失为一个美男子。

不过瞅瞅后面,好像并没有刘璋那个家伙相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真定赵氏,有功于社稷。改进纸张,创我大汉之先河。发明印刷之术,拯黎民于草莽。句读研读,解后来者之疑惑。”

“自仓颉先贤造字,至今不知几万年。结绳记事,竹简木简刻字,凡几千年矣。”

后面是一大堆赞美的话,饶是赵云功底深厚,也只能猜懂大致意思。

“着各州刺史、各郡太守,勤政于民,推书籍于民间。”

“现封真定赵氏者孟为常山乡候、赵仲为蒙山乡候、赵风为青州刺史、赵巴为安平郡尉,赵云为鸿都门学博士,钦此!”

“谢圣上!”赵孟领着一大家子人叩头谢恩,他从没想到,自己居然封侯了。

赵仲愣得不知所以,大哥父凭子贵,自己这是叔凭侄贵?大哥的乡候以恒山也就是常山为名,自己的乡候以旁边的蒙山命名。

赵云在听到自己封赏的时候,不由浑身打了个冷噤。

自顾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不管自己的名声多么大,人们都会认为是家族有意无意在炒作自己,今后去雒阳免不了一场龙争虎斗。

广场上的人都跪得膝盖麻木,圣旨才宣读完毕。

“好你个刘君郎,”荀爽和刘焉曾在一起共事,两人极为熟稔,他不由打趣道:“老夫不曾想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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