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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不是马超-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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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这是装饰用的。马背上的孩子用剑能砍到鬼啊?

长枪?恩恩,这是老爹惯用的,我学枪也有一年多了,倒是蛮趁手的,不过、不过,我连马岱都干不掉,何况剽悍凶猛的胡人北宫伯玉?虽然我不相信他会有传说中的护体真气澎湃着激荡在全身,但最基本的反应肯定会有,到时候我软弱无力的一枪要是没把他刺死反而被他绝地反击一刀剁了,那就得不偿失咯。

对对对,本少爷最擅长的明明就是箭术嘛!

箭法通神、百步穿杨就是本少爷的最好描述了。

当然目前为止紧紧限于移动幅度小于一寸的小动物,大如人的动物么……我从来都没有射过,不曾积累过经验,按理说目标那么大应该好射一点吧,再加上是远程攻击,一击不中的话还能补几箭,实在不行撒丫子跑呗!

我真是聪明啊,知道箭才是最佳武器,不错,的确,整部三国演义中杀伤人最多的武器是什么?就是箭。

射箭有什么好?方便安全是其一,万一射不死更可以催马补上一刀,尤其是黄忠这人,弓箭本是正大光明的兵器,硬是用成了暗器,与关羽的拖刀计并列为“三国最流氓的单挑招数”。

于是我二话不说,偷偷从一名士兵处借来弓箭,藏在马鞍之下,准备大展身手。



离城已有五六十里了。

不远处缓缓驶来几百来人,全部都是骑兵。西凉其它的东西没有,骏马肥羊那是人均数量最多的了,凉州铁骑一直号称天下无敌,步战却非其所长,因此玩过三国无双的兄弟都知道,马超哥哥为什么叫马超呢?马上超人也……骑上马后所向披靡只要不掉下马来那叫一个神威凛凛;步战呢?也就中流水平。

我有意放缓了速度,与前队拉开了几十步距离。

北宫伯玉显然是一路在围追堵截中狼狈逃窜而来,二三百人都是披头散发疲惫不堪,满头满脸都是尘土,看起来根本分辨不出他们的相貌。

“是马腾吗?”隔着百多步距离,有人大声喊道。

“正是马腾。在下闻知兄长路经武威,特意取了一点酒食衣甲,希望兄长能够收下。”老爹为什么如此毕恭毕敬?

逃兵们听到有酒食,都是两眼放光,死命地催马来与我们会和。

“有劳马大人了。”说话这人就应该是北宫伯玉了,他毫不客气地接过一袋清水,仰头便是一通猛灌,然后满意的舔了舔依然干涸的嘴唇。

“吃的都带上,动作快一些!”他大喝着吩咐手下,自己撕下一块腌好的熏肉狠狠大嚼了两口,又猛灌了一口清水,倒是把老爹撇到一边去了。

羌胡之人都是饿死鬼投胎,一边将吃的喝的往马背上搬一边往嘴中不停塞着,风卷残云地接受了我们所带来的物资。

“还有这些衣甲……”庞翼请示北宫伯玉。

他十分不耐烦地摆摆手:“都是累赘,你自己留着穿吧!”

庞翼扭头看了看马腾,老爹微微皱了皱双眉,只是挥手示意庞翼不要在意。

又听得北宫伯玉口中大喝着勒转马头,招呼部下们快速离开。

这么快就想走?

我原以为他还要吃上一会,说不定还要进姑臧城或者附近小县城里歇息一会儿,不料他这么紧张竟然不停丝毫就要继续逃蹿,倒是将我以逸待劳的“妙计”破坏掉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痛下决心的我一踢马腹,小马驹撒开蹄子向北宫伯玉方向奔去。

左手向鞍下一摸,长弓在手。

我忽然觉得丹田处有一道暖流在激荡。

传说中的真气么?

我信心倍增,一股豪气涌上心头。

马蹄不停中。

搭箭。

北宫伯玉已经开始离去。

射!

食指微微一松,短箭已划破了天。

第十章杀人者不是我

北宫伯玉。

他是何人?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是一名胡人。

换言之,北宫伯玉是属于生活在西北草原上的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啊。

在前世的和谐社会中,少数民族给广大汉族人民的印象是什么呢?

其一,能歌善舞,基本上每个少数民族都具备了,汉人反而大部分都不具备此项技能;

其二,服装饮食异于汉人,因此才有前世的中华美食之邦;

其三,各项政策有特殊优惠。譬如子女高考降低几十分,可以无视计划生育,考研报名不需排队,录取也会大幅降低分数线,各行政工作单位予以照顾等等。

第四,还有喜欢搞分裂的,内患虽小,猛于虎也。

这是和平时期我们对他们的认识。

却往往忽视了异族的剽悍。(此异族指的是针对汉末而言)

凶暴而且野蛮,残忍极其嗜血。

这大概是中原地区对他们的描述。

羌胡鲜卑,在中原人民的心目中无不五大三粗,各个如同恶煞下凡,袒胸露乳披头散发,生吃人肉大碗喝血,所到之处如蝗群过境寸草不留,远比黄巾贼凶猛的多。

西北贫瘠,除关中平原算得上肥沃,其余都是茫茫草原,不宜耕作,仅能放牧,因而骏马牛羊极多,不论胡汉,大多以此为生。

西北的民族,完全可以称作马背上的民族。

弓马娴熟?笑话。

臂开千石百步穿杨?虎背熊腰力能扛鼎?嗯,勉强可以形容这个民族。

北宫伯玉便是这民族的领袖之一。

我呢?

不足十岁的少年。

一米二三的个头,一身细皮嫩肉。

文采……那叫一个出众啊!诗经勉强学过六首,离骚记过一段,论语学过20则,还能记得大半;秦汉貌似只会那几句“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和“使我妇女无颜色”,魏晋南北朝,曹孟德诗词中学时必备三篇《龟虽寿》、《观沧海》、《XXX(突然给忘了)》,还有他儿子曹植著名的七步诗;然后唐诗三百我足足能背下二三十篇,宋词一千我也能吟出十七八首,元曲未知我也能哼哼几句窦娥冤和铜豌豆,明清小说勉勉强强也能默出三四本的大纲,近代文人虽然不多,鲁迅朱自清总能念出两篇必备科目,毛爷爷著作浩瀚至少我也背过四五篇诗词和纪念XXX等,这叫一个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啊,旷世之才被淹没了。

武艺……刚刚涉猎,正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中,最精的就是骑骑小马拉拉短弓射射小箭。

以我这身本事来杀这个剽悍的少数民族,我当然采取最保险的方法。

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虽然我没认为这是他的短处,但攻其不备总是对的。

那只小箭已飞射而出,笔直得向北宫伯玉的背后插去。

我当然不会向很多nc武侠片里拍的那样,刚放完招就眼巴巴跑过去看看到底杀没杀死敌人,而是先找个人堆藏起来。

箭已呼啸而至。

我紧紧盯着那枝短箭,看着它射向北宫伯玉宽厚的脊背。

仅有半尺。

北宫伯玉忽而转身,右手五指箕张,看似随意地往一旁一抓。

我全身骤然打了个哆嗦。

箭在他手中!

这是传说中的武功?

还是我眼花?

北宫伯玉仰天而笑,嘴脸已有癫狂:“马腾马腾!老子以为你够乖,原来也不是条好狗!汉狗狡诈,没有一个可以相信!只是怎么这么蠢!这种弓术也能杀人?!”

他随手一撇,几十步外的一名士卒已应声中箭。

我忍不住蜷缩起来,胃里一阵翻涌。

此时此刻,哪里还有勇气让我再射一次?

“喝啊!”北宫伯玉忽然一怔,来不及扭头便从马背上跃起,一枝长箭已贯入左腿关节之处。

尚未落地,身后已有马蹄声。

正是我那事先死活不同意的老爹马腾。

射箭之人,却是他身后的副手,庞德的老爹:庞翼。

老爹与他距离本近,此刻二话不说,早拎起手中长枪,纵马向北宫伯玉刺来。

北宫伯玉踉跄着落地,一手拔出长箭,大怒而骂:“马腾贼狗!你敢害我!”他的嘴角因拔箭的痛楚而略微扭曲。

马腾仍未开口,快马一鞭即至,长枪毫无花巧刺入了北宫伯玉小腹。

北宫伯玉无法动弹,腿上箭创之中尚在向外‘突突’涌着鲜血。

任由马腾的长枪自上而下的贯穿。

马蹄不停。

径直奔到几百羌胡士卒面前。

长枪插在北宫身中,鲜血滴沥数十步之远。

老爹缓缓勒马,猛然将长枪一抖。

北宫伯玉仰天摔下。

小腹之处一片血肉模糊,大肠小肠落玉盘。

羌胡士兵攥紧武器。

老爹竖起长枪。

“愿意再回到草原继续四处劫掠的,回去;愿意追随我马腾的,留下,饷同汉兵,我必待之如亲族。”

羌胡士卒动也未动。

老爹举枪的手臂也一动不动。

我尚未落下的心继续向上悬着,莫非他们要为北宫报仇?

“马大人……”羌胡士卒中有人当先而出,“想通汗饼是啥饼?”

他身后的族人都是一脸好奇。

……

我看不到老爹的表情,想必他此刻必然十分愉悦吧:终于遇到一群比自己还文盲的人了……

“咳,”一旁的庞翼叹了口气,催马走上前来,老爹也顺势收回了高举着的长枪,然后由庞翼解释,“你们如果肯留下来,我们给你们的待遇,将会和汉人士兵完全一样,而且马大人会将你们看做他自己的亲兵,你们留在武威郡,至少不用再像往日一样担心吃饭问题,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生活。怎么样?”

我暗自摇了摇头:庞叔叔看起来是个文化人,原来也不行啊,对付少数民族,除了要保证他们衣食无忧之外,还要给他们想要的权利什么的,这些士卒都是如狼似虎之辈,往日里都是打家劫舍的干活,一次搜刮至少也能赚上数年生活费,你要按照军中普通士卒的待遇收留他们,他们怎么可能答应!

对面几百匹马扭过头来,围聚在方才说话那人身后。

“马大人,我们跟你了。”那人咧嘴叫道。

“回姑臧后由庞郡丞替你们安置住所及编制。”老爹示意庞翼领着这些新到士卒先回姑臧。

而后庞德马岱都跟着大部队回去了。

我本来也要一起走的,只是老爹却一声不吭紧紧截在我小马之前。

“爹?”我瞪了他一眼。

“你知错了吗?”老爹一捋短须,亮出气势。

“孩儿错、错在哪里?”我佯作不知,陈恳地请教长辈。

“哼!”老爹重重地发了声鼻音,“你错在平日不用功练武,第一箭白白浪费!”

“我……”我承认我有罪,我急忙坦白从宽,“是是是,若孩儿勤加用功,定然能先使北宫贼人受伤,而后爹爹上阵就容易得多了!”

老爹一吹胡须:“区区北宫伯玉,即使没受伤老子也能一枪解决了他!”

“是是是,爹爹英明神武,勇冠三军。”我一看自己又没事了,连续将不值钱的马屁拍给了老爹。

“不过你这箭法也太差了!”老爹丝毫不为阿谀奉承之词所动,“以后要注意了,身为我马腾的长子,岂能如此!”

“谨遵父亲教诲,孩子日后定然加倍努力。”我知道我不对,于是低头发誓,就像广大小朋友小时候对父母的承诺一样。

我以后一定好好学。

第十一章阴云密布的姑臧

虽然信誓旦旦斗志昂扬地许下了承诺,但是真正练枪的时候,我还是打不起精神,在大姐马雯手下,也始终过不了二十招;而堂弟马岱,因为身心重创、无人疼爱,反而在武艺上肯下功夫。

虽然他平日大半时间是陪我嬉戏,但他早午晚那三个时辰的练枪时间,必然认认真真地在练武场上苦练枪法,在八岁刚学起枪法时,我二人不相上下,九岁时,他在百招之内难以胜我,今年我就要十岁了,他在三四十招内挑落我的长枪已越来越容易了。

而我随着年岁有明显长进的,除了体格身材之外,便只有骑术与弓术了——这全拜城外的大小鸟雀、兔子山羊所赐。

所以,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些惨死在我箭下的飞禽走兽,没有你们,我也许就完全是个废物……

十岁了啊。

距离马家和韩家的火并,就只有十年了。

只有十年了吗?

胸口突然一阵麻痹,好似有只小鼠,在不停地抓挠着,这几天这种感觉时常出现。

我向来不相信预感,但现在却不得不怀疑……

莫非有事?

遥遥看去,天边似乎隐约有些阴云,慢慢地扩散开来,压抑着我的肺腑,让我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身下的坐骑突然不安地打了个响鼻,在原地兜着圈子,我心下的感觉更加压抑了,下意识地举起马鞭,在马臀上用力一抽,这匹西凉烈马嘶鸣一声,四只铁蹄齐齐撒开,朝城内飞驰过去。

马岱和赵承一干随从急忙也调转马头,跟着我跑了回来。

姑臧城内。

马将军府。

内院。

我径直冲了进去,自马鞍上一跃而下,推开虚掩的门,娘还在院子里一边绣着东西,一边开心的看着两名幼小的弟弟在身边绕着柱子嬉戏。

我顿时松了口气,急忙给娘请安,可是心头的压抑始终驱之不散。

“超儿、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娘见我进来,急忙放下手中的针线活,起身来看我。旁边的贴身丫鬟晓清也急忙向我施礼。

我看着娘尚自年轻姣好的面容,心头没来由一酸,紧紧抱住娘的腰,将头埋在她的怀里,只有在娘温暖的怀中,我才能感觉到暂时的安宁。

“超儿、你怎么了?你爹又骂你了?”娘被我突然一抱,又察觉到我不住的颤抖,也是一惊,以为我受了什么委屈,急忙安慰我。

我默不作声,只是更紧地搂着娘。

我怕我开了口,便咬不住牙关,控制不住眼中打滚的泪。

我知道:我怕失去娘!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心头的不安才渐渐散去,浑身上下也渐渐恢复自如了。我恋恋不舍的松开双手,抽动了一下鼻子,抬头看向娘。

娘脉脉的眼中满是慈爱之情,娘伸出右手、摩挲着我尚还稚嫩的面庞,轻轻的替我揩去眼角的泪痕,柔声道:“我的超儿,你下个月便要十岁了,是个大孩子了,怎么还哭呢?”

我鼻子又是一酸,急忙咬紧了牙关,摇了摇头。

娘牵着我的手走到座前,拿起那件刺绣,这是一顶锦线做成的帽子,虽然还未完成,但已然显出雏形:“超儿,来试试看合不合适吧。”娘将针从帽子里抽出,修长的指尖轻轻在线头尽头打了个结,然后把帽子戴在我头上。

我抬头看着娘,娘的眼中全是疼爱与欣慰之色,自己的儿子渐渐的也要成长为一名男子汉了,虽然平时骄横跋扈了些,毕竟是自己的心血啊。

“很合适嘛,晓清,把那片狮头拿来吧。”娘说道。身后的贴身婢女从房间内取出一片银晃晃的器物来,到近处一看,竟然是一片半铁半铜的狮子头。

娘将面具在帽子上比划了一下,对我说道:“超儿,你也不小了,也该有自己的头盔了,你从小喜欢打猎,娘便给你做一件狮首头盔吧,你看好不好?”

我哪里还说得出话来,只能不住的点头。

“娘,孩儿先去练习枪法了,待会再来陪您。”我低头一礼,疾步走出内院,双手将门带上的一刹那,眼眶又湿润了。

我一咬嘴唇,翻身上马,独自去练武场练枪。

娘,从今往后,儿子我马超、会用引以自豪的马家祖传枪法守护在你身边,让谁也动不得你一根毛发!



这半个多月,我练枪法时格外卖命,大姐和堂弟与我喂招时都说感觉到有一些从来没遇到过的杀气。

不得不说,在我的体内确实潜藏着练武的资质,一旦我专注于此,这项天赋便立刻开始发挥明显的效果。

马岱虽然更加努力,但渐渐也只能与我僵持到百多来招了,老爹每每看到我在练武场上奋力地刺枪,嘴角都会流露出一丝欣慰。

最近几天,庞翼来找老爹的次数明显变多了,我好几次看见他二人都是面带急色,在偏厅里嚷嚷,而庞德和他大哥庞柔与我在一起练枪的时间倒是大大增加了。

庞柔这人,我以前完全不曾听说过,而这人仿佛只继承了他爹的儒雅博学,整天对着一堆书册看啊看啊,根本没有练过武,真不明白庞翼怎么想的。

——后来我才从庞德口中晓得,他大哥庞柔三岁时大病了一场,体质一直虚弱,根本不适合习武,即使勉强自己,长大后也仅仅比常人强那么一点点而已,所以庞翼鼓励老大庞柔多读经典,走文官路线;而于对天生雄壮的老二庞德,就将自己一生的武功倾力相传。



十岁的生日在欢乐之中度过,我内心中的那股悸动渐渐淡去。

七月十四日的午饭以后,我和大姐、堂弟、还有刚满八岁的二弟马休在练武场练了一个时辰的枪法,我心中又不禁惦记起城外的山水,便去内院禀告母亲。

娘从衣阁之中取出那顶狮盔,我登时只觉的眼前一亮,二十多天前戴的是布制的里层,也只是感觉暖和舒适而已,不料和狮头连起来之后,真的凭空增添了一股威武之气!

我兴高采烈地带上毛绒绒的狮盔,纵马奔出了城去。

我和马岱领着赵承与几个随从,在城外一片树林里来回奔驰,弓弦之声不时地响起,收获也颇为丰富。

不知不觉已过了两三个时辰,冬季的天就是短,天边已隐隐有些发暗,赵承几个随从便不住地催我,让我回去吃饭;马岱也说晚饭后还应该再练习一遍枪法,我便让他们收拾一下猎物,调转马头,往姑臧城归去。

离姑臧城已经不到一里路了,已经能清楚地看到城门和半空中袅袅升起的炊烟,赵承突然惊叫了一声:“少爷!好像城里起火了!”

我们抬头一看:靠!半个城市都好似被染成了艳丽的红色,这么大的火,哪里是炊烟!

马岱急急叫了声:“大哥,快回去吧!”

哪里还用他提醒,我对着马屁股一顿狠抽,身下坐骑撒开四只蹄子没命地朝城里奔去,只恨不得直接蹦回家里。

离城门越来越近,隐隐听到了兵戈相交的撞击声,我的心里突然一寒:莫非韩遂这么快就翻脸了?!老天,不要玩我!我这才认认真真的学了半个月的枪法啊!

我愈加死命地抽打马臀,终于冲进了姑臧城,城里早已是一片狼藉,不少屋舍尚自冒着烟火,大街上七零八落的躺着姑臧守军的尸体,果然有一场恶战!

“大哥!你看这里!”马岱的声音突然变得悲愤起来,他跳下马背,从墙角处使劲拉起一面破烂的大旗,让旗帜迎风展开,这旗帜上面,分明是个斗大的“韩”字!

我眼前一阵发黑,身形晃了晃,几乎从马背上摔下来,赵承急忙上前扶了我一把,我伸手推开了他,勉强深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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