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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药师-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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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胆小的女人惊叫起来,其实也可以当成是欢呼来理解。

如法炮制,剩下的那些盗贼每人都“慷慨”的“接受”了一刀,顿时草地被完全染红了,这一片草地经过人血的灌溉,明年一定会异常的茂盛。

【060刁蛮美女与另类小偷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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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恩万谢,凌晓天好不容易才从那帮新寡妇堆里抽身出来。

一路狂奔,跑出去好远,凌晓天才放慢速度,到现在还没有吃中午饭呢,不过经历了之前的事情,就算是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他也没有了任何胃口!

“小子,你下手够狠的啊!”老不死的声音在凌晓天的脑子里响起。

“你以为我像这样啊!”凌晓天撇着嘴说:“打蛇不死,必留后患,这帮人根本就是人,留着他们的名,不知道会害死多少人呢,难道你没有看见那群刚刚死了老公的寡妇吗?难道你就没有杀过人吗?”

“谁说的,我从来不杀好人!”

“那不就得了!”

凌晓天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接受她们的感谢。一直到半下午的时候,凌晓天终于再一次听见了肚子里咕咕叫的声音。

“呜呜,早知道就应该带上一份地图的!”凌晓天哭丧着脸,抱怨道:“这么走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连目的地是那里都不知道,漫无目的一样,真惨!”

“我要是没有记错的话,一百里之外就是伊瑟琳城了!”老不死的说。

“一百里?”凌晓天差点儿没有摔在地上,用变了调儿的声音说:“现在的时速是每小时十里,这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就是说我要不停的走是个小时才能到伊瑟琳城,那时候我早就饿死了!”

“也不用一百里啊!”老头解释说:“伊瑟琳城算是比较大一点儿的城市了,周围的城镇也是很繁华的,你要是能够保证现在的速度,我想天黑前能找到落脚的地方!”

“那我还是先找点儿东西吃吧!”凌晓天瞪大了眼睛往树林里看,没有好吃的饭菜,水果也不错啊!

结果,树林里的果树遭了殃,知道饿肚子是很难受的一件事,凌晓天学会了储存粮食,就算是再难吃的果子,他也会留下,放在乾坤戒里面。

果不其然,太阳落山的时候,一个镇子出现在凌晓天的视线里。

“哇哈哈哈……”凌晓天高兴的手舞足蹈,叫喊道:“终于可是吃顿好的了,哇哈哈哈!”

“你还吃得下吗?”老不死的冒出这么一句话。

“呃!”凌晓天这才发觉一路走来,为了充饥,他填了一肚子的野果,不提还好,这一提他甚至觉得有些腹胀!

“不管,吃不下也要吃!”凌晓天很无赖的说。

镇子很大,比麒麟镇还要大一些,凌晓天自打看见这里之后,原本的疲惫一扫而光。

摸摸兜里的三十枚金币,这可是他全部的家当了,一项对钱不敏感的他也不得不考虑好,怎么去支配这些钱,天知道这些钱要养活他多久呢!

找了一个不错的店,住宿加吃饭,累了一天,养足了精神明天继续上路。

一夜无话,饱餐一顿之后,凌晓天倒头就睡,他根本不用害怕晚上会有人来偷东西,毕竟乾坤戒里面藏着一个成了精的老不死的。

日上三竿,凌晓天是被客栈的小二叫醒的。

小二端着一盆清水,得到房间里凌晓天的允许之后,推门进来,把水盆和毛巾放在盆架上,恭恭敬敬的说:“先生,请您洗脸,我们店里的早餐品质很不错,一会儿您可以试试!”

“好的!”凌晓天这时候基本上已经把衣服穿好了,笑着说:“我会去尝一尝的!”

没想到在这样的小镇里,客栈的服务做的这么的到位,着实让凌晓天感到很不可思议,这么说来的话,等到了伊瑟琳城岂不是能享受更加高级的待遇吗?

凌晓天在地球上的时候,每天的生活都是按部就班,可以说没有任何的新意,图书馆、宿舍和餐厅三点一线,从来没有在外面住过,这也算是这辈子第一次住“宾馆”吧。

小二笑着就要离开,被凌晓天叫住。

“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凌晓天问道:“比如说能够体现你们这里风土人情的小吃,或者是活动之类的?”

“有啊,今天正好是丰收节,我们这里除了新年之外最隆重的节日!”小二回答道:“今天会有不少人在街上摆摊,小吃的种类更是多的不得了,您来的真是时候!”

“是嘛!”其实凌晓天感兴趣的不是吃喝,而是想问更重要的问题,之前的话只是为了后面的话做铺垫,问道:“那你们这里有没有卖地图的地方?”

“有啊,广场东南角!”小二说:“有一家杂货店,店不大不过品种和就连斗士装备都有,您可以”

“谢谢!”

半个小时候,凌晓天挺着圆鼓鼓的肚子走出客栈,顺便退了房间,时间对于他来说是最宝贵的东西,他不可能为了玩乐浪费一分一秒的时光。

说实话,客栈准备的早饭确实很好吃,一共十几个种类,每种做的都很精致,以至于一开始吃,凌晓天就“把持”不住了,一阵狼吞虎咽后,肚子被吹成了气球。

不过高规格的待遇是需要钱的,一晚的住宿费用加上一早一晚两顿饭钱,凌晓天花去了一枚金币,当然掌柜的找了他三枚银币。

幻云大陆的钱分为金币、银币和铜币三种,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一百枚铜币。享受是享受了,不过这钱花的实在是有点儿快,以后的日子要全这么过的话,不出两个月,凌晓天就要破产了!

确实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丰产节是并不是这里独有的,整个大陆都有这个节日,只是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这里的人更加重视一些。

大街上张灯结彩,小商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大街上的人摩肩接踵。

不长的一条路,凌晓天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完,大街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走不快,他已经看见镇中心的广场了,现在要做的就是穿过广场,去往东南角的杂货店。

刚走到广场,凌晓天的目光被一个美丽的背影吸引住了,从后面看,她应该是个少女,只是不知道背影美女的前面是否也是美女!

女孩子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正在凌晓天猜测她长相的时候,她回头了。

窒息!

完全的窒息,凌晓天从来没有因为一个女孩子的美丽而窒息,可是现在……

美女!

肌肤赛雪,用肤如凝脂这样的词根本就不足以去形容,女孩的皮肤真白!是么样的一种白啊,白的好象透明一般,如果说,赫连惜月和上官冰儿的肌肤,象嫩玉的话,那么面前的美女的肌肤,就绝对的和最白的白玉完全一样了,放在一起你都分不出来哪是玉,哪是肌肤。

如果光是白的话,也不难得,但是在她雪白的肌肤上,你找不到哪怕半个斑点,白纸一般的雪白,光滑,细腻,这简直就是上帝创造出的最完美尤物!

至于那美丽的容貌,这似乎不需要说了,无法形容的美丽中,混合着高贵的气质,只一眼看过去,你就不忍将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她的面庞,仿佛带着某种魔力一般,将你的视线紧紧拉住,想要挪开都办不到!

最后是身材了,饱满的胸部仿佛轻轻一跳,都会从衣服中蹦出来,绝对让你呼吸加速兼口干舌燥!往下,是纤细到惊心动魄的腰身,以及那圆润的翘臀,纤长的一双美腿,足蹬一双及膝的长靴,将她的长腿弧线衬托的淋漓尽致。

可以说,面前的美女,拥有着黄金分割般的曲线,比魔鬼还魔鬼的身材,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引人的,是她那双乌黑的、仿佛宝石般勾魂摄魄的双眼,那绝对是凌晓天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了!

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让凌晓天吃惊不已。

【061刁蛮美女于另类小偷儿(2)】

“小子,干正事要紧!”老不死的吼叫声在凌晓天的耳朵里响起:“咱们来这里是买地图的,不是看美女,你丫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凌晓天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角,靠,那里有口水,你个老不死的,我看看美女怎么了,美女本来就是让人看的,再说了,我是用欣赏的眼光,一点儿亵渎的意思都没有,有什么关系?

要是手上有一面镜子的话,也许凌晓天就不会有这么的理直气壮了。

美女注意到了凌晓天灼热的目光,嘴角不屑的往上挑了挑,然后重新转过头,再次留给他一个背影。

美女一定不是本地人,凌晓天很快就做出了判断,根据有两点,一是她左顾右盼分明是在找东西,说明她对这里并不熟悉;第二是如此一个美女,要是本地人的话,这里的人不可能不认识她,大家看她的目光根本不是那种看熟悉的人。

凌晓天判断的没错,美女和他一样,只是很偶然的到了这里。

算了,老不死的说的对,正事儿要紧,凌晓天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美女的身上收回来,往东南角方向走去,其实他的心里还是很向往能与这个美女认识,就算是说上一句话也行。

可惜,美女并没有给这里任何一个人机会,目不斜视的穿过了广场。

“你能不能集中注意力?”老不死的再次吼道:“你的右侧有个小偷儿,已经主意你很长时间了,你要是不想自己被偷的话,就把眼睛收回来!”

“呃!”凌晓天闻言,用眼睛余光看了一眼,他的右边果然有个身材瘦小的人,身体裹在一件有些肥大的袍子里,头上带着一顶渔夫帽,遮住大半张脸,不过凌晓天能够感觉到,从帽檐里射出两道锐利的目光,可见这个小偷儿不仅仅是个惯偷儿,而且是此中高手。

只是,凌晓天现在还没有看出来,这个小偷儿是男是女。

靠,顶上老子了,真以为老子是大款啊,我的衣兜儿比脸都干净,虽然有一些金币,但这可是我以后生活的依靠,谁也别想拿走!

既然已经知道有小偷儿在身边,凌晓天多了个心眼儿,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在脸上,脸上的表情甚至一点儿都没有改变,大摇大摆的往前走,他想要偷儿究竟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他实施偷窃。

其实凌晓天的东西都放进了乾坤戒,戒指现在也是隐形状态,敞开了让小偷儿来偷,他能偷走什么东西?

有个老不死的在身边果然不错,凌晓天再次体会到了他存在的重要性。

小偷儿伪装的很好,不紧不慢的跟在凌晓天的身边,时不时的看看广场上的其他东西,只是用余光密切的注意着凌晓天。

美女走到广场的尽头,应该是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得不去往另外一个方向,这个方向正是凌晓天的目的方向。

小偷儿见凌晓天并没有注意他,特别是看见了美女之后,眼睛更加的发直,就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加快了脚步跟了上来。

凌晓天在心里冷笑一下,心想你终于忍不住了我怎么抓你个现形!

小偷故意脚下一个踉跄,朝着凌晓天冲过来,这一**作做的很自然,为了达到他不是故意的,甚至在歪倒的时候,身体故意侧向一边,这样的话,就不会直接装上凌晓天,理所应当的,就算是有小小的身体接触,作为他下首目标的凌晓天也不会介意什么,换成了任何人都百试不爽。

这是小偷的绝活儿,百试百灵,可惜啊,他今天算是选错了目标。

凌晓天下意识的快步跨出一步,小偷儿并不在意他这样的动作,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没有身体接触也能在到底之前将手伸进凌晓天的衣兜,这样的距离足够他作案之用。

小偷儿被遮住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以为自己要成功了。

很显然小偷儿是本地人,偷自己人没有什么意思,再说了,只要有人在大街上被偷了,一准儿会想起他,他还得将偷来的东西退给人家,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选择外地人作为目标,外地人在这里停留的时间比较短,又是人生地不熟,丢了东西往往都选择自认倒霉。

手顺利的伸进了凌晓天的衣兜,小偷儿心想这位穿着不凡的公子哥一定是个有钱人,今天一定会有不错的“收成”!

摸,好像摸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温温的。

不对啊,金子是硬的是凉的,不是金子!那是什么呢……怎么摸起来这么的……好像有骨节的存在……坏了,是手!

小偷儿的冷汗马上冒了出来,下意识的想要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就算是摔个狗啃屎也认了,人有失足马有失蹄,行窃不成功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

有这么简单吗?

没有!

凌晓天手一翻,将小偷儿的手握住,那只手不大,软软的,很像是赫连惜月的小手。

难不成是个女孩子?不能吧,凌晓天刚才明明看见一个男孩子的脸。

手被凌晓天握住,小偷儿并没有惊慌,而是继续往地上摔倒,这样的话他就有理由解释自己之前的动作的合理性,他可以说是因为慌不择物,才把手伸进了凌晓天的衣兜,这完全是条件反射,拽救命稻草的条件反射!

凌晓天一使劲儿,把马上就要跟地面做“亲密接触”的小偷拉了起来,可能是用力过猛偷儿瘦小的身体差点儿没被他甩飞出去。

“小兄弟,没事儿吧?”凌晓天一脸的“关切”,笑眯眯的看着尚未站稳的小偷儿。

“呵呵,没事儿,谢谢你!”小偷儿则是一脸的“感激”,仿佛凌晓天真是他的恩人一般。

“下次小心点儿!”凌晓天笑眯眯的说,不过他可没有要放手的意思,继续道:“下次呢,也要选对人才行!”

小偷儿的脸色变了,变的很度堪比神六!

【062刁蛮美女于另类小偷儿(3)】

不仔细看的话,这个小偷儿还真的很像是个女孩子,他可是实实在在的男人,年龄比凌晓天还要大一些呢,由于身材矮小,平时穿大衣服戴帽子,基本上没有晒过太阳,皮肤像女孩子一样白,其实这才是他最好的伪装,就算是失手了,事主见他这个样子,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追究什么,更何况他很少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两双眼睛瞪在一起,谁也不肯退让半分。

小偷儿仗着自己是本地人,虽然平时也会对自己人下手,不过毕竟凌晓天是外地人,就算是现在发生了争执,大街上的人也会帮他,而不是帮助凌晓天。

凌晓天想的更简单,有理走遍天下,我是在抓贼,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老不死的说:“小子,强龙不压地头蛇,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就不要跟他计较了,反正也没有偷你什么东西!”

想想也是,与其在这里跟一个小偷儿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一点赶往密林里去修炼呢。

“说出你的名字,我可以当成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凌晓天心里已经“原谅”了眼前的小偷儿,不过嘴上可不愿意吃亏,恶狠狠的说:“你要是不说实话,我就跟你耗到底!”

小偷儿最怕的就是麻烦,他苦笑一下,说:“好吧,我认栽,我的名字叫王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好了我已经说了,看你衣着光鲜,像是贵族子弟,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当然不会!”凌晓天说话的同时,已经放开了手。

王镛见凌晓天不再追究,气焰顿时嚣张起来,道:“哥们儿,我今天栽在你的手里,改天一定会找回场子的!”

“那就祝愿我们有机会再见面吧!”凌晓天笑着说,抬头看了看广场中央的雕塑,说:“估计我以后很难会来这里了,你想要找回场子的话,先要有本事找到我才行!”

“哼,我王镛活了这么大,还没有找不回的场子!”王镛用挑战的眼神看着凌晓天,说:“我根本不用知道你的名字,也能找到你,你等着!”

“好啊!”凌晓天转身就走,留下一句话:“还是先好好练练吧,你的本事着实不怎么样!”

王镛就要终还是忍住了,他等着凌晓天的背影,咬牙切齿。

凌晓天并不知道,刚才简单的几句话,日后竟然成就了一个名彻大陆的人物——盗王。

结束了刚才的小插曲,凌晓天继续去往东南角的杂货店,那位美女仍然是没头苍蝇一样,东转转西转战。

其实美女很想开口询问路人,只是那些人老是用色狼的眼光看她,让她觉得很不自在,所以,她宁可自己慢慢找,也不愿意开口。

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凌晓天就从来不会这样。

马上就到杂货店了,一个卖装备的摊位出现在凌晓天的正前方,谁说斗士装备都是在店里买卖的,这里也有地摊货!

“老不死的,你说这里有没有好一点儿的装备呢?”凌晓天打量着架子上的几十种装备,有武器也有防具,不管怎么说,地摊货就是地摊货,跟店里的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都很一般!”老不死的想也不想得说,不过很快纠正道:“虽然都是残次品,不过以你现在的实力,倒也配得上你,想必要比店里的便宜很多,买上一把武器也行,总比你你捡来的那把牛耳尖刀好一些!防具嘛,没有任何的必要,都是些垃圾,省得你穿上之后,以为能起到多大的保护作用呢,万一在密林中因为这个而掉以轻心,是很容易丢掉小命的!”

“哇靠,你什么意思!”凌晓天嘴上不赌气,不过还是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架子上的武器。

“小兄弟,想要什么?”摊主是个中年人,笑眯眯的走过来说道:“我这里的装备都很不错的,而且价格公道!”

凌晓天指着一架子的武器,说:“哪一种比较好一些!”

架子上的兵器种类有好几种,除了数量最多的长剑之外,还有刀枪一类的兵器。

“我的剑是很不错的!”摊主是个生意精,见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像凌晓天这样打扮的公子哥,一般对长剑比较感兴趣,拿着剑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更帅,几乎没有人会选择长枪或者是刀斧一类的兵器,就算他们很精通刀斧这类兵器,也还是会选长剑。

摊主指着其中的一把,说:“这把剑是最好的,不管品相和材质都没的说,能够满足二十级以前的需求,您”

老不死的马上告诉凌晓天:“这把剑华而不实,除了能够增加使用者泡妞时候装酷的成功率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哦,那你说哪一把稍微好一些?”凌晓天很“虚心”的问道。

“最下面一排,最右边那把!”老不死的想也不想的说。

最下面,最右边……我靠,你诚心忽悠我是把,那把剑超级难看不说,而且已经生了铁锈了,能是好剑吗?

对,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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