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要你不答应就可以了呀。”
“假如是你,你难道忍心看着自己的父亲一筹莫展,为了这个家弄得茶饭不吃的吗?”
“不会。可是——”
“没有可是了。这就是命。”
“小姐,我不明白。这跟命有什么关系。我只认为,这只是你答应不答应的问题。再说了,难道朝里的官员,个个都把自己的女儿送给皇上吗?”
“小红,你别说了。”
“我不说,心里不舒服。”
“各家都有难念的经。你说的,或许也对。但朝里把自己的女儿送给皇上的,也不止我父亲一个人。前段时间,不也有刘大人把他的女儿送进宫里。”
所有的悲剧,原于违背自己的心意做了件自以为很值得做的事。一厢情愿的想不伤害亲人的结果,不但毁了自己,也伤害了所深爱的人,让他们活在痛苦之中。所以,爱一个人,就要告诉她,呆在她身边呵护她,别离开她,永远都不离开。永远都不。
第四十八章英雄无敌
48、英雄无敌
一个男人,若是任由别人把自己心爱的女人夺去,那么,他绝对不是个男人,他是个孬种。一个男人,若是能把自己心爱的女人送给别人,那么,他绝对是个男人,是个真正的男人。历史上,这样的男人并不少,他们就是靠把爱自己的女人送给他人,而成就了自己的伟业,从而名扬千古。有雄心壮志的男儿谁不希望自己能够名留史册?
“孩子,我知道你跟明珠好,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在一起白头偕老。但是,老天爷向来就喜欢捉弄人,你想要得到的,他偏不给你,而你不想要的,他就是让你拥有。想当初,我只一心的仗剑快意恩仇于江湖,可结果呢,我还是陷入了官场里你争我夺的险恶中。我也曾经想着要退出,然后到一个无人的地方,过着天无的人,怡然垂钓的日子。可是,我不能这么做,除非我很自私,我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不顾及家庭。你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伯父,我想一个人静会儿。”
“孩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呀。”
“伯父,您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的。”
“有什么地方想不通的,就来问伯父,别只闷在心里。你父亲去得早,我从小就把你当做我儿子来看待。”
“这个,我知道,伯父,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你能这么想就好。”
屋子,很宽,也很窄。宽,是因为屋子很大;窄,是因为整个屋子充斥着明珠表妹的影子。闭上眼,甚至还可以闻到明珠身上少女的芳香。她的笑声,她的呼吸,就在耳边。张一剑就那么闭着眼睛斜靠在椅子上。是幸福,是痛苦的思念。擦得光亮的,无半点灰尘的桌子上,有两个酒壶,其中一个已经横躺着,半滴酒,欲滴未滴地挂在酒壶口。如泪珠。
“明珠妹,你知道我是爱你的,你知道的,你点头呀。”
冷汗,满身都是。泪眼模糊地寻找,偌大的屋子,哪里见明珠的影子。还好,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明珠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那将是自己一辈子的遗憾。不,一定要亲口告诉她,让她知道。猛然起身,拉开门,走出屋子,走到院子中央,张一剑停住了,刚才还一路念叨着要告诉明珠自己深爱着她,此时,却突然改了口儿。
“不,我不能告诉她,让她知道。我非但不告诉她自己爱着她,还要想办法让她认为自己一点都不爱她。为了她的幸福。”
要让一个女人误以为,深爱着她的人从没有爱过她的办法多着呢。可是,他又怎忍心去做呢。如果要做,该如何做,才能不使得自己深爱的人伤心?
要把一件事情做了,很简单,但要把握好分寸做好,可就难了。这就如同剑手,能刺到对方的固然高手,但真正的高手,不只是能刺中对方,且还能想不伤对方便不伤对方一根毫发。
“孩子,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在于他懂得取与舍,有超于常人的忍耐和坚持。有些东西,并不是自己想挽留就能挽留的,明知道不能挽留的东西却偏去强挽留,只能让自己失去更多的东西,只能成为笑料被别人所妄谈。”伯父的话,从窗外穿进。
从胸口里掏出明珠给自己的手帕,张一剑的手在发抖。轻轻打开,上面绣着一对活灵活现地呼之欲出的鸳鸯,图右上角写着:执子之手,与子皆老。
“一剑哥哥,你怎么还不休息呢。看你,满脸是汗,衣服都湿透了。这样很容易生病的。来,把衣服脱下。”
惊慌地把手帕藏到身后,抬望眼,四下里,物旧,佳人何处?一场虚幻而已。这手帕,是明珠表妹亲手给自己的,从此,一剑带在身上,藏在贴心窝处。
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这样对自己,对明珠或许会好过些。
带着明珠走天涯,张一剑不是没有想过,但这念头在脑子里一闪,就熄灭掉了。这样做,不是不可以,而是,张一剑不能只顾着自己,而不顾伯父全家,还有明珠的家人。何况,自己这么做,不就是成了皇上的敌人吗。皇上太厉害了。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要谁死,谁就得死。所有皇上敌人的下场,张一剑大都亲眼看到:死无全尸,九族俱灭。
张一剑等被事情的表面给吓住了,他们都没有往事情的反面去想。假如,没有张一剑之类的为虎作伥,皇上即便有天大的本事,也早就一命呜呼,那些人的死,根本不是死于皇上之手,而是死于如张一剑等人之手。假如没有张一剑会是怎样的呢?自古,皇上身边少谋臣和帮凶吗?
或许,张一剑等比任何人更清楚。所以,他就只能当作什么也不知道。他要活着,就得听皇上的,是帮凶,是杀人的工具。而最为可悲的是,他们都不那认为自己是个杀人工具罢了。他们非但不认为,而且还认为自己在建立丰功伟业。
一个人,能够知道某件秘密的事情,的确是不简单。一个人,若知道秘密的事情而能装做不知道,并让认为他知道的人相信他不知道,那可就更加地厉害了。
秘密,可以让一个人生,也可以让一个人死。
第四十九章女人如花
49、女人如花
皇帝能干吗呢,除了能与女人在一块儿温柔之外?自古,有真本事的皇帝虽不少,但所占的比率真的太少了,就好比沙子中的金子,大多数的皇帝,都是庸者。故归结起来,一个人要获得俗世的功成名就,最好的办法就是降生在富贵权势之家。至于想通过真才实学,脑子迂腐的书生,只一心的想通过考试谋取功名,他们的观点虽然正确,但并不适用于这个貌似有规则却以人情至上权利至上的社会。
女人在男权的社会里,是朵鲜花。
花能干吗呢?欣赏而已,别无它途。这是女人的骄傲,还是她们的悲哀?不管是哪一种,男人注定愚蠢而原形毕露的,在女人面前,在漂亮女人面前。不过,这愚蠢同时也是可爱的。因为,这至少说明,这个男人还有些真实,没有被社会完全的虚伪掉。当然其可爱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在占有之后懂得去珍惜。只可惜,如此的男人,太少了,大多数是在占有之后将女人抛弃甚至侮辱。
不管是男权社会还是女权社会,男人和女人是相连在一起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果女人下贱,那么为女人抛千金的男人就高贵吗?一个女人下贱的社会里,男人便都是乌龟王八,是太监。
皇上又要选妃子了,这可是件举国上下的喜事,为何?喜从何而来,谁高兴了?而众多地欢呼中有谁能听到某个角落的哭泣声。又有谁在诅咒,让黑暗来得更猛烈些吧。将这个妖媚的世界埋葬掉。
玉府,结彩张灯,如迎新年。玉明珠小姐就要进宫做妃子了。妃子,你对妃子了解多少?不管了解不了解,都被告知,能够进宫成为皇帝的女人,确实是件值得大家欢喜地事,至少说明,你一定是个美丽的女子。
美丽是什么?在男人的社会里,美丽就财富,就是一张价值不菲的银票。假如你是妃子的父母,那么后半辈子,可就有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假如你是妃子的兄弟,那么,即便是你平庸无能之辈,哪怕就是市井的地瘪流氓,也有希望不需任何的努力,就可以轻易地在朝廷谋个一官半职的,如此一生虽没达到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位置,也让众人畏惧;假如你是妃子的外亲远戚,即便没有能获得实在直接的利益,但也能在与他人闲谈时夸耀一番,知道的人也会由原先对你的反感,转而让你一两分;至于当事者女人吗,即便有*分的不愿意,但想到将来自己的孩子就一出生可以出人头地万人之上,也就退让了。为孩子的成就和一生的幸福,牺牲自己的幸福,想想,这可是件多么伟大得让每个母亲自己都觉得自豪的抉择。对于大多数母亲来说,这可是件义不容辞的事。
深宫,天未寒,地已冷,明月依旧,但佳人呢?那一朵朵盛开过的鲜花,它们凋谢了,有谁知?有谁怜?记得,花儿盛开的时候,可是有好多人不远千里地争着来看呢。
“娘娘,要不要叫人送些炭火过来。再没火,可就要冻死了。”
“送?还没到时候呢。再说了,即便到时候,他们也早忘了。去年还不是催了他们好多次,他们才迟迟送过来。还说就一个人,怎就用那么多。”
“真是良心全都被狗给吃了去了。想当初,他们是如何待娘娘,早晚争着来叩头问安。可如今呢,莫说不来了,就是有事叫上他们,他们也爱理不理的。那眼神,好象是我们求他们施舍一样。”
“这就是人心呀。”
“人心人心,我看他们根本就没有心,全都是些豹狼变的人精。”
“小红,这话你说过多少回了?你怎么就不长进一点了呢,我们来住这也不只是一两天了。”
“奴婢可没娘娘您的胸襟,狗都还懂得报恩呢。”
“好了好了。你就别气了。你是闲我被气得还不够呀。跟我到院子里走走。把气儿消消。”
“去院子,就哪个转身就看见屁股的地方,就只您把它当作是院子了。”
“你还计较。你倒底跟不跟着去?”
“去去,当然去。你去哪儿我跟到哪儿,你高兴了吧。”
“那你还牢骚什么。小心被他们听见,撕烂你的嘴巴。”
“好了,不说就不说。”
院子,确实也只个转身就见屁股的地方。绕着假山转一圈,就把院子走完了。多少年了,自从被皇上请进这院子之后,梅妃就没踏出过院子一步,也没能踏出过一步。刚开始进来的时候,想往日里皇上的甜言蜜语,都是真的。但就在一夜之间,所有的一切都变了,变得虚情假意。男人,是不是都这样的薄情寡义? 想着口口声声深爱自己的男人非但移情别恋,还狠心把自己关进冷宫,从此不让见半个人,过着孤苦伶仃的日子,梅妃感到绝望。梅妃曾想到过死。
死了,也就没有了忧愁和痛苦。死亡是种解脱,是种超越了死的重生。
一条蓝色的裙带,飘起,穿过横梁,梅妃好象见到好多的人,她们快乐地说笑,她们的面孔好象都在哪儿见过。往日皇上面前,还是梦里,都是。她们围住梅妃,说她们都是前代被打入冷宫的女人。梅妃醒过来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哭得双眼红肿的小红。小红脚下,是断成两半的蓝裙带。
“小红。”梅妃张了张口,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吐出这么两个字。
“娘娘。”小红从哭泣中惊过来,往后退,看着梅妃,“娘娘。您还没——”
“你哭什么呀?”
“我以为您死了呢。”
“怎么,我还没死?我不是——”梅妃将目光从小红脸移到地上那断了的蓝裙带上。梅妃挣扎着起来,身手去抓地上了蓝裙带。这裙带当初是皇上赐给的,那时候,在皇上的眼里,自己就是他的江山,自己就是他的主宰。可是,没多久,皇上就另有新宠。
梅妃曾经抗挣过,因为梅妃坚信皇上是深爱着她的。为了她,皇上可以做任何他不乐意做的事。她不相信,深似海的感情怎能说没就没了。梅妃错了,白头偕老的爱情,怎么可能发生在集千宠于一身的皇帝身上呢。
看着手里断成两半的蓝裙带,梅妃突然大声地笑起来。梅妃的笑,让小红觉得冷,有如手摸锋利宝剑时感觉到的冷。于是,小红打了个寒颤,怯怯地喊道。
“娘娘。娘娘。”
没有回应,梅妃就那么痴笑地看着手里的裙带。
记忆中,仙音起,裙带舞,嫣笑共彩霞飞。娇声喘,香汗淋,欢喜同罗帐转。
好幸福的人生!好苍白的人生!
第五十章咫尺天涯
50、咫尺天涯
最近的,也是最远的;最远的,也是最近的。能够明白这句话的人,一定是经历了生活沧桑,心儿放开一切看淡一切的人。若不然,就只有疑惑的份儿,想不开的份儿。
八抬的大轿,不说坐的人,就是站在旁边的人也觉得沾光了,把往日苟着的胸膛挺起来,双眼睁得大大地,不停地转,有如木偶中的小人的眼。
“让开。让开。你他妈的没长眼睛。”
手,粗壮的手拿着根鞭子,鞭子在空中挥舞旋转,每回落下,就听见叭的声响,响亮声如同十个巴掌。熙攘的人群迅速让出一条道,然后站在一旁提脖子看热闹,心儿发怒,但也只是气在心里。然这气没一会儿就没了,看着众人议论,都想,轿子里坐的人是怎样的。当然,也不忘了设想着自己也能够坐上这样的轿子,那该多威风。于是,沉浸在坐轿子的胡思乱想中,等到被涌动的人群撞倒了,才从胡思乱想中走回到现实,一边骂人一边用手拍打屁股后的尘土一边找撞倒自己的人,原本想教训对方一翻,但冲到喉咙的词儿全都卡住了。因为,撞自己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家伙,或是身穿马甲的老头财主,财主的家丁还没等财主使颜色,就一下子围住了你。那架势,没见过世面的你,不被吓得尿裤子就已经不错了,还敢骂人。见识过的,便立即拱手讨好。
“你骂谁来的?”
“我骂——我骂我自己。怎么就站酸腿了,这么一碰就倒了,真是不中用了。”
“算你脑瓜子转得快。”在财主的眼色中,家丁们握紧的拳头松开。
“好险。”自己摸着冒汗的额头,然后,小心移到离财主远远的地方。当然,人仍随着送亲的轿子移动,不过,还仍时不时地朝财主这边望。
“妈的。这是什么世道呀,疯狗到处咬人。”这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只能说在肚子里,让自己听到,要不然,让那帮家狗听见了,自己可就又吃亏了,自己就得叫自己是疯狗了。说不定人家还要自己学狗叫呢。不过,即便学狗叫也难不倒自己。自己早就学会了,且叫得比狗还象呢。
玉明珠坐在轿子里,眼泪儿呀,如同沿着玻璃下淌的雨水。哭,出门之前,父母亲就一再叮嘱的,今天是好日子,不能哭,一哭,可就不好了。明珠自己也不想哭的,然而,听着轿子外震天的吹打声,眼泪儿还是忍不住的流出来。
“他现在会在哪呢。他应该也知道我今天进宫吧,可怎么就没有见到他呢。”
出门的时候,明珠两眼就往人群里找,希望能够见到自己心爱的人的影子。可是,人山人海中,就是见不找自己要找的人。
上天就是这么地爱捉弄人。
“她就在轿子里,她懂得自己就在她的身后吗?为什么,她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呢。难道,她一点儿都不爱我。”在轿子的身后,张一剑身穿家丁的布衣。
不会知道的。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心事,只有自己才知道。
“不好了,有人抢亲了。”
“谁这么大胆,连皇帝的女人也敢抢。”
“不知道,没看清他的脸,可能是个江湖杀手,武功很厉害,一下子就把轿子边的士兵们制住,然后轻松地把轿子里的女人抢走。”
“还愣着干吗,赶快追呀。你想掉脑袋呀?把皇上的女人弄丢了,会是怎样结果吗?”
“我——”
街上乱了起来,小孩的哭叫声,大人的叫骂声。
“把他围住,决不能让他走。”众士兵把一间房子团团的围住。怎么办,外面那么多官兵,冲是冲不出去。但是不冲出去,就只有等死的份儿。官兵可就象找到食物的蚂蚁,越来越多。
不管了,冲吧,哪怕就是死,也要同自己深爱着的人死在一块。无穷地力量,从怀里紧抱着自己的女人身上传来。于是,男人低下头,吻了吻女人俏丽的脸,然后提起刀,毅然地往外跃。
张一剑躺在床上,当时,自己倒底在想着什么呢。为什么就没有想过要带明珠走呢,哪怕就是想一想也行。但是,自己没有,当时的自己,就是一心地护卫着明珠,要把明珠安全地送进宫里,毫发无损地交给皇上。
真是惨呀。那男子被乱箭射得如刺猬,但他怀里的女人,却不中一箭。他死的时候,还站着,紧紧搂着女人。书童的叙述绘声绘色,如同他当时就在现场一样。不过,也只能是那样的下场了,所有与皇上作对的人,即便是为了伟大的爱情,也是如此下场。
一行晶莹的泪珠,从张一剑紧闭的眼角溢出。是自己最惨,还是那个勇敢地抢自己心爱女人的男子?
张一剑就这么静静地躺着,直到有人叫他,张公子,老爷在叫您呢,张一剑才从失魂落魄中回过神来。
第五十一章格杀勿论
51、格杀勿论
“你这昏庸皇帝,人人得而诛之。”
“大侠饶命。只要你不杀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才不稀罕你的东西呢。再说了,你有什么?你什么都没有,你所拥有的,都是明目张胆地从百姓那强夺来的。我先把你的手砍了拿去喂野狼,然后再砍你的脚,你的心呢,肯定是黑的,狗都不吃,只能拿去丢给狼。”
光,寒冷眩目的剑光。
“救命呀救命!”
皇上惊恐地坐在床上,喘着气儿,“别杀我。别杀我。”
“皇上,您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