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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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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快忘光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老兵们那种更刁钻。歹毒的打法,只要能取胜,无所不用其极。两人终于明白,在训练营时。教格斗的教头意味深长的那一番话。

在训练营中所学的那些东西。更多的只是锻炼他的反应能力与一些最基本的东西,真正的必杀技,必须在实战之中学来。

与老兵连打了三十天,输了三十场,但学到的东西,却远远不是在训练营所能比的。从最开始的老兵三两下就将两人放倒,到现在能纠缠一盏茶功夫,十招里面。也能还个一二招了。

“哎哟哎哟,你轻点。你这是报私仇啊!”俯卧在床上的梅华嗷嗷叫着,侧过脸来,看着正在给自己搓药的吴崖愤怒地叫道。

“你个怂货,老子好心帮你把药酒揉散,你居然污蔑老子,刚刚被揍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叫唤!”吴崖手上略一用劲儿,梅华顿时又大声惨叫起来。

“操你姐的,老子就算死了,也不能在他们面前示弱,你是老子兄弟,在你面前惨叫几声又怎么啦?就不许我出出气啊!”梅华边惨叫边骂道。

听到梅华这话,吴崖心中不由一股暖流荡起,这小子,居然把自己当成兄弟了。想想也是,这一个月来,两人在第一连里相依为命,互相扶持,自己不也是将他当成兄弟?不过想起在家乡的时候,这个家伙仗着家里有钱,欺负自己的往事,心里又恼火起来,手上使劲,又重重地按了几下。

梅华顿时如同杀猪一般地叫了起来。

“说起来,这些老兵倒也没真心对付我们。”吴崖岔开了话题,“要是他们真想为难我们的话,我们那里能天天爬起来,只怕第一天就会被打成重伤。”

“我呸,你还相信他们是好人,他们不敢打伤我们,那是他们怕军法。殴伤同僚,那是要送军法司治罪的。”梅华怒道。“这一个月来,我已经将军法司里的条例都弄得清清楚楚了。”

“梅花,我打听过,亲兵营第一连比较特殊,倒也不是针对我们,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要过这一关的,上头不管第一边的这些事儿。”吴崖道,扬了扬手里的药酒瓶,“说起来,他们的药酒真是灵妙啊,肯定有独家秘方。”

“管他们什么规纪,什么想头,反正老子总有一天要一个个打回去,不将他们也打成猪头,老子就不姓梅。”梅华狠狠地道。

“还是省省吧,咱们才打了三十个,还有一百五六十架要打呢!”吴崖叹道:“不将揍挨够,只怕打不过。”

“现在自然是打不过,但是吴崖,你也该发现了我们这一个月来进步很大吧,到了这里,我才发现,这些老兵真是阴狠。”梅华嘿嘿笑了起来,“不过这阴狠还真是有效,等着吧,总有一天,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好了!”吴崖将药瓶盖好,“先不想以后的事情,咱们明天还有一架要打,还是想想明天要怎么对付下一个对手吧!”

“是得想想,今日尚胖子那反手一记猴子偷桃是怎么用出来的,你看清楚了么?要是与敌人搏斗,敌人来这么一招,我的蛋蛋可就碎了,说实话,尚胖子捏住老子蛋蛋的时候,我心都凉了。”

“看清楚了,看清楚了!”吴崖也一下子兴奋起来,“来来来,咱们来试一下,你摆好姿式啊,我模仿尚胖子。”

就在梅华与吴崖两人忍住伤痛在那摆架子的时候,离他们不远的另一间房中,一边的连长杨大傻正和四个排长也在讨论着这两个小子。

“郭老蔫可是看走眼了,他说这两个小子挺不过十天,可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两人还没打退堂鼓。”杨大傻哼哼道。

“对哦对哦!”第三排的孟松海笑道:“还越来越有长进哦,是可造之材,听到刚刚的惨叫没有,那两个小子挨揍的时候,可没有叫一声儿。杨老大,说清楚了啊,这两小子是分到我第三排的,你不要打主意,你们几个,更是想也别想。”

“两个小菜鸟跟个宝似的!”另外一个排长笑了一声,“不过按照老规矩,来我们连的新士兵,只要挺过了三十天,大家都有机会的。”

“说得是,说得是!”另外两个排长连连点头,“老规矩,抓阄。”

杨大傻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两小子的确不错,也难怪都督亲自点名将他们两个招到亲卫营里来,看来都督是想大用他们两个啊,嗯,这两小子还磨磨,磨堪期再延长三十天。如果还能挺过来,嗯,就放我身边亲自教导!”

“老大!”孟松海一下子跳了起来。

“怎么?”杨大傻一瞪眼睛,“想跟我抢,要不要咱们几个先打一把,谁赢归谁啊?”

一听杨大傻这话,剩下四人全都蔫了。

杨大傻挥挥手,“就这么定了,都去睡觉。”

四个排长站起来,还未迈步,外头突然响起急骤的马蹄声,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就进了军营,想来必是第一连的熟人。听到马蹄声,杨大傻也是霍地站了起来,“军务!”

一步便冲到门前,打开了门,数匹战马也奔到了门前,马上来人一跃而下。

“郭老蔫?有任务?”杨大傻问道。

“上官营长军令,亲卫营明日五更,北门集中,你部现所负职责,将由军事大学第五训练大队接手,杨大傻,这是第五训练大队教官付安。”

“要出征了?”杨大傻兴奋地问道。

“一切就绪,准备出征了!”郭老蔫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老子们的刀子,总算又可以饱饮敌贼鲜血了,这大半年,身子骨可都要生锈了。”

梅华与吴涯两人回顾了今天的两场战斗,自觉得收益非浅,又学会了几招制敌的招数,又兴奋了好一会儿子繁体睡着,疲惫的两人一沾着床,立时便睡死了过去。

矇眬之中,两人只觉得身子突然悬空,然后剧痛传来,竟是被人拎在了空中,狠狠地掷在了地上。

两人大骇之下,一骨碌爬起来,摆出防御姿式的时候,便看到白日里胖揍了他们一顿的尚胖子正冷冷地盯着他们,“真正是两个菜鸟,居然睡得这么死,叫都叫不醒,这要在战场之上,够死十回,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梅华揉了揉眼睛,怒道:“这是在军营,都是自家兄弟,当然睡得死,要在是外头,我们肯定要比你强。”

“是么?”尚胖子拖长着声音,不无讥讽地哼了一声,“那我倒真要看看,好了,两个菜鸟,马上去连部领取你们的新军装以及装备,我们要开拔了。”

“领装备?”梅华大喜,被这三个字吸引住了,没有注意后面的几个字,“这么说,我们已经是第一连的正式一员了?”

“想得美!”尚胖子啐了一口,“还不够数了,不过现在军队有任务,你们两个,算是见习吧,快去领装备,误了集合时间,小心挨板子。”

片刻之后,梅华与吴崖两人身着全新的红色制服以及各式各样多达十数样的装备,都是喜不自甚,“真漂亮,比野战部队的青色装漂亮多了,还有这装备,我靠,也太好了吧!”

第五百九十三章:风起

亲卫营是从全军精选出来的精锐之中的精锐,几乎没有普通士兵,每一个都是从尸海血海里爬出来的,高远将亲卫营的编额定在三千人,但直到现在,一个营四个连队,才仅仅凑了千人之数,便是因为挑选的标准实在太高。亲卫们上马便要成为最好的骑兵,下马,就是最好的步兵,步骑双重标准,不是挡住了多少想要进入这支部队的军中精英。

亲卫营的制装也与征东军野战部队的制装不同,这也是高远着意凸显这支亲卫营与众不同的心思,鲜红如血的制服显现他们的身份,精钢打制的凯甲既轻便又不使其成为累赘,狭长的刃口包钢的马刀,骑弩,一人一口陌刀。这支不到一千人的部队,完全就是武装到了牙齿的战争机器。

有能耐,自然就傲一些,自然便看不得无能之辈与他们并列,这也是高远点了两个新兵进入这支部队后,从上到下,都存了刁难二人之心的意思。

高远的意思他们不敢违拗,但让这两个幸进小子知难而退,自己退出,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但出乎郭老蔫杨大傻等人的意料的是,这两个小子居然一直挺了下来,倒是让他们从心底里生出接纳两个的心思。

亲卫营难进,第一连更难进,这是所有军中士卒上下的共识,这半年来,也不知有多少精中健儿来到第一连,然后又黯然而退。

两个新兵蛋子,却是根本不知道这些。如果让那些从这里知难而退的士兵们知道了两个新兵居然进入到了第一连,不知会有多么羡慕嫉妒恨。

直到跨上战马,策马到了第一连部众的最末尾。梅华与吴崖才算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了这支让他们两人吃了大亏的部队的全貌。

一百八十一名全副武装的第一连士兵策马而立,在营中火把的照耀下,鲜红的军服随微风起伏,恍如流动的血液,这些平时在梅华与吴崖看来散乱的似乎不知军纪为何物的军人,此刻却犹如钢铁,昂然于马上。平静的脸庞没有丝毫表情,所有的眼睛只盯着最前方的一人,他们的连长杨大傻。

没有梅华预料之中的慷慨激昂的动员。杨大傻的目光只是扫了一眼这一百多兄弟,眼光似乎还在他们两人脸上多停了片刻,便从嘴里吐出了两个字:“出发!”便一提马缰,径直出营。

在他身后。一个个骑兵马头接着马尾。沉默着离开了营房,梅华与吴崖,自然是敬陪末座。

北城门外,一支支红衣亲兵营士兵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沉默着聚集到了一处,一千余人聚成了一座鲜红的大阵,却仍然寂静无声,这种沉默如山的压力。使两个新兵感到了莫名的压抑,几乎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但却仍强迫着自己目不斜视,挺直胸膛。

稍后,马蹄声响,一支黑衣骑兵从积石山方向急奔而来,在红衣方阵一边开始聚集,数目比起红衣卫来更少,大概只有红衣卫的一半。从远处席卷而来,到了近前,却如同一柄打开的扇面,陡然之间便收拢,瞬息之间,便聚集成了一个方阵,如此势头,让红衣卫们也是不由自主地侧目。

这支黑衣骑兵,便是贺兰燕倾力打造的最新的一支骑兵,在贺兰燕的一力要求之下,这支骑兵全身着黑,以示区别于一般的野战部队和红衣卫。

当然这也就是贺兰燕敢向高远提要求,换了别人,自是没有这个心气儿,这支骑兵部队倾注了贺兰燕大半年的心血,着实寄于厚望,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像红衣卫这般武装到牙齿,甚至连马都只要温顺的,贺兰燕只是要求全军着黑衣,一人一身红衣卫那种特制的轻便钢甲,这支军队需要统一队形,但如此队形却是在对手的密集远程打击之下极易遭受重创,加强个人防护便是重中之重。

冲阵,对战,红衣卫都擅长,而这支黑衣骑兵,却只擅长在对手骑兵发动冲锋之后,以集团之力扫荡对手。

一红一黑,形成极大的反差。

八月时分,天色却是亮得极早,五更的鼓声刚刚响过,天边已是泛起了一丝鱼肚儿白,急骤的马蹄声自城内而来,片刻之后,高远,贺兰燕,蒋家权,严圣浩,吴凯等一众征东府高官便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此去河套,只怕短时间内难以回转,征东府内事,拜托诸君了。”高远看着蒋家权等人,笑道。

“都督尽管放心。”蒋家权微笑点头,“辽西郑均,河间吴慈安,积石吴凯三位郡守都是能力超卓,叶真叶重两位司令官亦是身经百战之将,将军经外,我等攘内,同心戮力,共灭东胡。”

“叶重已经找到了荀修,正在劝说他来我征东府效力,但此老仍有心结,我与菁儿已分别去信,往事已矣,现在是需要我们向前看的时候,他如来来征东府,当就礼部尚书之位,此老性子执拗,各位大人与其相处,当容让之。”

蒋家权呵呵一笑,“都督不计前嫌,我等自然不敢怠慢,此老学识渊博,交游广阔,如果能为都督所用,在外奔走,为将军在外交之上打开一方局面,倒是值得期待。”

“吾往攻东胡,事权单一,这内治之事,反而更加繁复,有劳诸位了。”高远抱拳为礼。

“份内之事,不敢当都督之礼。”蒋严诸人躬身,“祝都督马到功成,一帆丰顺。”

高远哈哈大笑,“共勉!”提马向前便行,走得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叫道:“吴郡守!”

吴凯赶紧奔到高远身前,“都督还有什么吩咐?”

“菁儿已有数月身孕,只怕她临产之时,我却无暇分身,倒是要请吴夫人多多跑一跑都督府,翠儿毕竟年轻,我怕她有时照应不过来,另外我已请裘医官坐镇都督府,我不在的时候,你多多照应。”

“都督放心吧!”吴凯笑道:“等大胖小子生下来的时候,我一定千里急报,让都督在第一时间,但能得知讯息。”

高远微微一笑,拱手作别,身边贺兰燕,上官宏等人立即跟了上去。

策马奔到红衣卫跟前,高远凝视着这些身经百战的厮杀汉,呛的一声抽刀佩刀,高高举起,随着高远的动作,一千余柄陌刀同时举起,刀光闪亮,将城头之上的火把也映得黯淡无光。

“征东军!”高远沉声低喝。

“万胜!”一千余红衣卫齐声怒吼。

另一侧,贺兰燕也高举弯刀,厉声大呼:“征东军!”

“万胜!”五百黑衣骑士高举手中长枪,亦是怒吼回应。

“出发!”还刀入鞘,高远策马向前,身后,一队队的红衣卫紧紧跟上。

半天之后,高远率领着他的骑兵,追上了提前一天出发的大队运送辎重的民夫队伍。浩浩荡汇的队伍向着河套平原开始出发。

就在河套平原剑拔弩张,准备大战之际,在扶风城外百余城的牛栏山大营,东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贺兰雄亦是升帐点兵。

贺兰雄高居正中虎皮大椅之上,一左一右,是孟冲与颜海波两名军长,在往后,则是贺兰锐,贺兰捷,丁渭等统兵师长。

“诸位,河套大战即将打响,东胡狗子聚重兵于河套,此战将定我征东府万年基业,我东方野战集团军,虽然远隔河套千里之遥,却也不能坐视不动,所以,我们也要动一动了。”

随着贺兰雄低沉的声音在房间之中回响,下头诸将一下子都兴奋了起来,原本征东府将主攻方向定在河套平原让他们心中失望得紧,但看司令官的架式,却是不甘寂寞,他们自然是大喜过望,这就代表着他们能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看着众人的神色,贺兰雄笑道:“不要想歪了,本官亦是奉了都督的命令,河套虽为主战场,但我们这里,却也不是摆设,进攻东胡,牵制敌军军力,而且我们这里地形复杂,不比河套平原,所以,东胡骑兵无法尽展所长,我们却是占了便宜。”说到这里,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至于是我们还是北方集团军先打到和林城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要是我们先到和林城下,想来孙晓那家伙定然会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大家有没有这个心气?”

“有!”下头众将都是齐声高喝,便连颜海波亦是如此。

“好!”贺兰雄握拳重重挥下,“在我们对面驻防的是阿固怀恩,我们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内,消灭阿固怀恩,进军威迫辽宁卫。诸将听令!”

随着贺兰雄的声音,屋中下诸将肃然起立,只余下贺兰雄的声音回响。

就在贺兰雄开始全军动员的时候,叶枫正趴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仰望着不远处山顶上那座军寨,那是阿固部设在这里的一座堡塞,内里驻扎着两百东胡兵,是阿固怀恩监视东方野战集团军动向的前哨,叶枫的任务,就是将其拔掉。

到东方野战集团军已经有近一年了,孟冲本想将他安排在司令部或者自己身边担任亲卫军官,但叶枫却只想到一线野战部队,僵持不下之际,贺兰雄到任,却是一口就答应了叶枫的要求,叶枫便成为了第一军的一名连长。

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

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叶重所想要的。

事以至此,退缩自然是不能的,叶重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派出自己麾下的死士去帮衬叶枫,最大程度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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