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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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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这小子是个人才,叶老儿下重注也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他现在可是四面楚歌,举步维艰呢!”姬无归笑道。

“可是高远的敌人是周渊与宁则诚啊!”淳于燕只觉得自己的思绪在某个地方卡了壳,“如果高远一旦失败,他的这些东西可就血本无归了。”

“管他呢!”姬无归摸着胡子,无所谓地道:“即便他失败了,于我们而言,也就损失了一些银两甲仗,而一旦高远成功了,我们的收获可就太大了。这等本小利大的生意,还是做得的。”

“姬郡守说得也对,不论如何,王上那里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了不起,也就少了一个外围的奥援而已。”既然一时这间想不通,淳于燕也就不再去想了,不管怎么想怎么做,叶天南都是和王上绑在一起的,王上也是他最大的持仗,而且两人之间的私人感情也是非同一般,这也是周宁二人在斗败叶天南之后,却不得不放叶天南离开的原因,因为他们如果真想要叶天南的命,不免会触怒王上而形成君臣对立,这不是周宁二人想要的。

王毕竟是王,在普罗大众的心目之中,那是不可忤逆的存在。

而在高府之中,相比于狂喜的路鸿,高远却早已冷静了下来,叶天南如是做,那可是将全副身家都押在了自己身上,他没有退路,同样的,自己可也就没了退路。像以前那样闷声发大财,悄悄地发展实力,以后可是做不成了,想必燕翎卫的探子很快就会密布扶风,严密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

仔细叠好信件,高远将丁谓招了进来。

“丁渭,这封信,你亲自送回去,只许蒋长史与曹大人两人阅读。”将火漆封好的信件递给丁渭,高远叮嘱道。

“是,将军,末将明白,只许蒋长史与曹大人阅读。”丁渭重复了一遍高远的命令。

“第二件事,告诉天赐,军法司要动起来了,仔细疏理扶风,但凡发现心怀不轨的探子,不必禀报,直接杀了!”

“第三,让白羽程带着他的斥候营回到居里关,从居里关到积石山这一段,发现可疑人等,一体擒拿,如遇反抗,格杀勿论!”

听着高远杀气腾腾的命令,丁渭只觉得全身的肌肉都紧绷了起来。

“积石山的秘密,我不想在近段时间内暴露出去。”高远淡淡地道。

叶天南嫁女的大手笔,仍然在燕国持续发酵着,普通的老百姓,都在感叹着叶天南爱女心切,生怕女儿吃上一点点亏,而高层的圈子里,却在揣摸着叶天南此举的用意,但无论他们怎么想,都是不得要领,有的猜或者是叶天南当年孤身出逃,留下叶氏母子三人苦捱岁月,现在只不过是因为愧疚而补偿,有的则猜是因为叶天南当年不喜高远,甚至三番两次要杀对方,现在时也势也,他不得不向高远低头,这样的大手笔自然是在讨好高远。

不管外界如何议论,叶府与高府似处都毫无所觉,前往辽西的匠人们拖家带口,仍在络驿不绝地向着辽西进发,而琅琊城内,两家的婚事进程,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十一月八日,张灯结彩的高府门前,八抬的大轿已经停在门前,上百人组成的锣鼓锁呐等乐器吹得震天响,大院子里,上百张桌子整齐的摆开,大喜的日子就在今天了。

随着司仪的一声呐喊,高远身着喜袍,从高府之内大步而出,门口左右,旋即爆发出一阵阵欢呼之声,门口,早已积聚了无数看热闹的闲汉与左邻右舍。

铁泫笑嘻嘻地指挥着几个卫兵抬出几大筐铜钱,往街上一摆,“各位乡邻,来者是客,我家将军感谢各位前来捧场,但凡来者,每人五十文赏钱,从今天起,高府连开三天流水席,欢迎大家来喝喜酒。”

铁泫话音刚落,人群之中顿时爆发出阵阵彩声,人流一涌而上,向着放钱的筐子涌来,铁泫却是早有防备,数十兵卫兵手牵着手,组成了一道警戒线。线内,几名卫兵却是抓起一串串早就结好的铜钱,发放给前面的人群。

嘹亮的锁呐声中,高远翻身上了披红挂彩的大马,回头向着台阶之上的路鸿,檀锋,周玉等人一拱手,两腿一夹马腹,战马迈动着轻快的步子,向着叶府而去,在他身后,八抬大轿立即启动,跟了上去。

叶府那头,却也是早已准备停当,比起高远哪边,这里的热闹喜庆气氛却更是多了不少,叶天南是琅琊郡守,这一天,下属的官员,各地有头有面的乡绅,商人,却都是齐聚于此,远远不止百桌客人,而高远这头,却是只能请那些闲汉以及左邻右舍来充数了。

喜庆的锣鼓声虽然隔着重重院落,仍是隐隐地传到了后院的闺房之中,叶菁儿身着喜袍,满脸喜色,却又羞不可抑,她的身边,曹怜儿也是满脸欢色,两年了,跟着叶菁儿出扶风,已经两年了,她也终于可以回去,可以见到老父亲和弟弟了。

宁馨静静地坐在叶菁儿的身侧,看着满脸欢容的叶菁儿,眼中却是闪动着艳羡的光芒。

第三百五十九章:迎亲

盯着曹怜儿服侍着叶菁儿穿上大红的喜袍,宁馨却是微微一怔,这些喜袍的衣料不算太好,甚至可以用很糟糕,式样也较为老成,而且看样子不是新做的,与叶菁儿现在的身分极不相匹配。她不由得站了起来,走到叶菁儿跟前,伸手捻了捻那喜袍,讶然道:“菁儿,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这件喜袍是哪里来的?这样穿出去,会让客人笑话的。”

叶菁儿伸手抚了抚显得有些发皱的喜袍,含笑道:“不,我就要穿这一件,那些人要笑便由得他们笑去。”

宁馨看着眼神坚定的叶菁儿,不由得将询问的目光投向曹怜儿,她知道这个丫头是叶菁儿从扶风带回来的,什么事也不会瞒她。

果然,曹怜儿开口道:“宁大小姐有所不知,这件喜袍是当年小姐在扶风时亲手缝制的,原本就是准备在大婚时用的,可是后来小姐离开了扶风,这喜袍却是没有被带走,这一次高将军过来,便将这件喜袍带到了琅琊,特地送了过来,小姐欢喜得很呢!”

“料子无所谓,式样无所谓,这件袍子,不但见证了我与高远的爱情,也见证了这两年我们之间的艰辛困苦。”叶菁儿缓缓地系上喜袍的最后一根带子,回头笑看着宁馨。

一件有故事的袍子,哪怕它的料子再普通,式样再土气,也已经不同于一般了,因为它所拥有的经历已经赋予了它内涵与生命。

“菁儿,真是羡慕你,你和高远,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你的坚持,将得到最好的回报。你们两个,都不是一般人。”宁馨由衷地道。

“什么不是一般人呀!”叶菁儿卟哧一声笑了起来,“宁姐姐,我们只不过是心志坚毅一点罢了。”

“心志坚毅。说来简单,可是做出来又多难你知道吗?你几次要为高远而死,而高远更是为了你,明知是死路也要去闯一闯?看来老天爷也怜悯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宁馨叹道。

听宁馨说得恳切,叶菁儿却不觉得这有什么?难道不应该如此吗?本来就当如此啊!她上前一步,拉着宁馨的手,“宁姐姐,你模样儿心性才学都是上上之选,远胜于我。肯定会觅得一位佳婿的。今天我出嫁,你来送我,等你出嫁的时候,我一定会去蓟城送你的。”

见叶菁儿忽地将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宁馨不由又好气又好笑,“这天下,哪有这许多好男儿,你能得到高远,是你前生修来的福气。高远此人。他日必能展翅高飞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之中,恐怕也有不少磨难,你嫁给了他。可也得做好心理准备。”

叶菁儿笑道:“宁姐姐,我知道啦,高远啊,从来就没有安份过。在扶风的时候,每一次他出去,我都是提心吊胆的。都习惯了,不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是大将军也好,还是小兵曹也罢,我都跟着他了,哪怕笠日他成了乞丐,我呀,也会捧着破碗与他沿街讨食的。”

宁馨微笑起来,“他呀,那里舍得你出去挣命,到时候肯定是将你放在屋里,他握着刀子出去抢才对!”

两人都是笑了起来。

门外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老妈子喜气洋洋的声音在外头响声,“小姐,吉时要到了,外头来人摧小姐赶紧出去呢!”

听着这话,屋里头的却是都慌了起来,曹怜儿握着一把假发,急道:“这可怎么办,小姐,头发还没有接上去呢!”

叶菁儿摸了摸刚刚长过耳朵的头发,咯咯笑了起来,“不用接了,高大哥说,他喜欢这样的短发,显得精神!”

宁馨定定地看着叶菁儿,一头短发的她,实在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观点,她怎么看,便觉得怎么别扭,这么短的头发,无法梳成云髻,也无法攒插头饰,就这样光溜溜的,但看着叶菁儿的模样,看来高远是真不在乎。

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宁馨在心里低低地吟出这一句话。高远,果然是当世第一的奇男子。

“姐姐,好了吗?新郎倌的轿子可马上就要到了!”外头传来了摧促的声音,这一次,却是小公子叶枫亲自来了,“爹和娘亲都已经在大堂上坐好了。”

“宁姐姐,我走了!”叶菁儿走到了宁馨的身边,轻声道。曹怜儿手里抓着红头巾,步步相随。

宁馨点点头,“菁儿,今日你要出嫁了,我再为你弹最后一曲吧,算是为你送嫁!”

“多谢姐姐!”叶菁儿屈膝福了一福,转身向外,脚步轻快地走了出去。

闺房之中,只剩下了宁馨与她的贴身丫头,走到房内叶菁儿的瑶琴跟前,宁馨伸手一拂,叮叮咚咚之声骤然响起。

略微调了调弦,宁馨微闭双目,纤纤细指流水价一般拂过琴弦。

房外,伴随着宁馨的琴声,叶菁儿一步步走向了前院。终于,叶菁儿的身影掩没在了丛丛房舍之间。

一曲即罢,宁馨双手放在琴上,半晌,悠悠吐出一口长气,站了起来,“我们也走吧!”她落寞地向外走去,却没有去前院,而是向着后院侧门而去,走出侧门,哪里,早已有一辆备好的马车候在哪里。

“回蓟城!”宁馨上了马车,道。

叶府大门之外,鼓乐之声愈发的热闹起来,不停地有人从街的远处奔来,进到院子里,禀报高远现在所处的位置。而众多的客人,亦是聚集在大门之前的空地之上,高远之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前些时日,高远入城之时,来了一个声东击西,让无数人扑了一个空,入城之后,高远又是深居简出,想看也无从看得到,今天是最好的机会了。叶府之外,人声鼎沸,竟是比那日入城之时,还要热闹上几分。

“新郎官来了!”不知是谁,大声叫了出来,果然,随着这个的喊声,街道的尽头,一匹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踩着轻快的步伐,正向着这边奔来,在他的身后,八个彪形大汉亦是身着红袍,抬着八抬大轿,步履如飞,轻松地跟着高远的足迹。

在他们的身后,是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

人群涌动起来,一队队的士兵手拉着手,拼命地阻拦着想要冲破警戒线的百姓,不过往日老百姓是见兵怕三分,今天却是不怕他们了,没看到这些人今天头上也攒着红花,腰里也系着红带嘛,大小姐成婚的大喜日子,谁会找不痛快呢!

高远勒马,抬头看着那大大的叶府两个字,饶是心志早已坚硬如铁,此时却也是鼻子一酸,险些掉下泪来,这两年,他与叶菁儿虽未见过面,但心却一直是系在一起,今天,总算是美梦得圆了。

当初自己承诺,将骑着大马,带着八抬大轿来叶府,将叶菁儿抬回去,今天,他做到了。

菁儿,我来娶你了!他在心里无声地呐喊着,翻身下马,大步向着叶府大门走去。

站在大门口,司仪挡住了高远的脚步,高远这才省起那些繁琐的礼仪,依着他的性子,此时倒是大步走进去,将叶菁儿一把抱出来就是最好了。

接下来的仪程,高远却是充耳不闻了,两眼只是瞧着那两扇大开的朱红色大门,急切地盼望着朝思暮想的女人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之中。

府内,大堂,叶菁儿盈盈拜倒在端坐在上位的叶天南夫妇面前,两眼泪光盈盈,“父亲,母亲,女儿去了!”

叶氏两眼潮红,十八年了,想起当年母子三人在扶风挣命的时节,她就忍不住想要流下泪来,叶家,亏负这个女儿太多了一些,好在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个好归宿,虽然这个女婿曾一度与他们闹了太多的不愉快,但终究,女儿还是得偿心愿了。

相比起叶氏的心潮起伏,叶天南的心思就平静得多,女儿得偿心愿是好,但更好的是,高远这个女婿,现在是让他满意之极,此子心思慎密,对于时局的把握远远超出一般人,未雨绸缪,胸怀大志,这样好的一个女婿,自己以前险些便亲手将他给弄没了。好在这小子争气,女儿又一力坚持,算是没有铸成大错,叶氏以后的发扬光大,只怕就着落在这小子身上了。

“好了,大喜的日子,你母子两不要哭哭啼啼,菁儿这一次也算是回故乡了,那边人头也熟,菁儿啊,嫁入高家之后,要贤良淑德,高远是要做大事的人,不要扯他后腿,要好好地相夫教子!”

“女儿谨尊父亲之命!”叶菁儿小声道。

“愿你们夫唱妇随,琴瑟合鸣,早已生几个大胖小子!”叶天南微笑起来,“我虽然还不老,却也想着含怡弄孙呢!”

听着一向严肃古板的父亲突然说了这几句话出来,叶菁儿登时涨红了脸。

“去吧!”叶天南挥挥手。

叶枫大步走了过来,“姐,我背你出去!”

叶府大门之外,高远终于看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女人,叶枫背着一身大红喜袍的叶菁儿,正大步向着大门走来。

第三百六十章:花钱似流水

十一月中的时候,孙晓被扶风征东府的长史蒋家权急召回了扶风,这让他是相当的不爽,积石城的建设刚刚步入了正轨,地基已经全部打好就绪,城墙已经建了一米有余,作为积石山负总责的孙晓,现在是忙得不可开交,一手抓城防建设,一手抓士兵训练,一个人分成了几个人用还嫌不够,这当口,居然要召自己回去,不是添乱么?

孙晓有些不习惯,以前高远不在的时候,扶风军基本上是由他当家,虽然曹天成的职位比他高,但这位是只管如何挣钱的主儿,对于其它事,基本不闻不问,自己跟他说了,他也就嗯嗯两声,但自从这个蒋家权来后,孙晓便感到不那么随心了。蒋家权是征东府长史,职位是仅次于高远的人物,而且高远对他的看重也让孙晓很是惊讶。这一次高远去琅琊之前,召集诸将,明确告诉众人,他不在时,诸事需禀告蒋家权。

孙晓实在不明白这个老书生有什么了不起的,特别是他从颜海波那里知道了吕梁山的那段往事之后。

但高远的命令是不可违逆的。所以心中虽然不满,但孙晓仍是匆匆地将积石山的诸事托付给了步兵之后,带上百多名骑兵,一路飞驰便回到了扶风。

由于牛栏山要塞的建立,如今的东胡已经被逼得远离了扶风地区,这也使得扶风县城内并没有多少军队驻扎,除了县衙的捕快和少量的士兵巡城士兵之外,便只有南山军营的那些新兵了,日渐繁华的扶风,实则上在这一年之中,已经成了辽西与东胡,匈奴交易的一个中心,不过随着匈奴败落。草原乱象环生,而东胡那头又出了乱子,整个交易几乎停顿,除了一些不怕死的主儿,大部分的商铺都陷入了关门歇业的地步,这也使得往日热热闹闹的扶风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飞马进入扶风城的孙晓直奔将军府,甩鞍下马,将马仍给门口的卫兵,大步流星地便直奔偏厅,高远不在。议事的正厅便被封闭了,如今维持整个征东府运转却都集中在偏厅的长史房,一应事物,都是蒋家权在处理。

孙晓踏进偏厅的时候,正好看到曹天成与蒋家权两人喜滋滋地在说着些什么!

“老蒋,老曹,这是什么事呢,着急忙慌地将我叫回来,如今的积石城初创。多少事等着我处理啊,这一来一去,几天的功夫就没有了!”孙晓直闯了进去,随手将马鞭咣当一声仍在大案之上。不满地看着两人。

蒋家权眉头一皱,脸色稍稍变了一下,但马上便又恢复了正常,摆摆手。“孙将军,知道积石城现在的事务繁杂,但仍然叫你回来。自然是有极其重要的事情,你马不停蹄地赶回来,辛苦了,先休息一下,喝一杯茶,然后我们再慢慢说。”

“哪有功夫喝茶,老蒋,你直接说什么事,我听完了,可得直接回积石山去。”孙晓大声道:

“孙将军!”曹天成突然喝了一声,“坐下。”

被曹天成一声断喝,孙晓不由一个楞怔,曹天成从来没有这么叫过他,看了一眼曹天成铁青的脸色,孙晓嘴巴张了一张,终于闭上,闷闷地坐到了一边。

曹天成镇住了孙晓,回过头来看着蒋家权,笑道:“长史莫怪,我们这些人,都是军人出身,自小便是些苦哈哈,没读多少书,大大咧咧惯了,孙晓这小子,也是忧心将军的大事,积石城,毕竟关系着我们的未来啊!”

蒋家权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曹天成,他倒是没有想到,平时这个看起来一点也不出挑的曹天成,居然镇得住孙晓,听了曹天成的话,他呵呵笑了起来,“曹司马这是说哪里话来,你们出身寒素,我蒋某人难不成就是豪门世家么?蒋家父母也是土里刨食的主儿,我只不过因缘巧合,多读了几本书而已,说来我不是最喜欢孙将军这样心直口快的人,心里想什么便说什么,没有坏心思,这样的人,才是值得交的好朋友啊,将军也正是因为有了你们样的兄弟,才能创下这片基业啊!”

曹天成微笑了一下,一边的孙晓听蒋家权如果说,脸色也是稍霁了一些。

“蒋长史,孙某大大咧咧惯了,你莫怪!”他拱了拱手,道。

“有什么可怪的!”蒋家权笑道:“来人,给孙将军上茶。”

孙晓却是有些心急,“长史,到底是什么事把我叫回来?”

蒋家权一笑,“孙将军,你现在在积石城,最让你忧心的是什么?”

“自然是钱粮!”孙晓脱口而出,“以前建牛栏山要塞的时候,还不觉得如何,现在要建一座城,那银子,便你流水一般地花出去。长史,你是不知道,现在的积石山,长住在那里的人口已经超过了两万人,收服了公孙部族之后,我派公孙义与虎头他们,分头去招募流亡草原上的那些匈奴小部落与流亡的奴隶,可是没有以,人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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