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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剑-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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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转向河对岸,对嬴任好说道,“我死不足惜,不过在我死之前,请求你们能够放过这个孩子。打仗是大人们的事情,孩子是无辜的,他没有错,希望你们能够给他一条活路。”

“好,这个我可以答应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嬴任好答应了山戎王最后的请求。

山戎王放下孩子,指着向北的小路,“孩子,快跑,越快越好。”

孩子虽小,但也多少能够看出点什么,他回头看了一眼山戎王,撒腿向北边跑去。

望着孩子远去的身影,山戎王义无反顾的走向不远处的火堆,瞬间火势就湮灭了山戎王的身躯。

“哈哈哈哈,我死有余辜矣…………”

河谷里的山风吹来,火势越来越大,不一会儿,火球一般的山戎王倒下了。

挣扎了几下,一动不动。

“君上,他死了。”韦昱望着山戎王的尸体堆嬴任好说道。

“走,过去看看。”

秦军骑马渡过秃尾河来到对岸。

这里遍是被烧焦的山戎百姓的尸体,发出一阵阵的焦糊味。

“咳咳咳…………”

“咳咳咳…………”

味道实在是太呛了,不时有人被呛得咳出声来。

“君上,山戎王已经死了,走吧。”韦昱说道。

“命令大军,回雍城。”嬴任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去,突然他记起了什么,对身边的王荡说道:“去把那个孩子杀掉。”

“君上不是说放过他了吗?”王荡不知趣的问了一句。

“嗯?你真不明白?他一旦长大就会成为秦国最大的敌人,难道你等着他来报仇?”嬴任好丢下这句话,纵马离去。

王荡知道自己又多嘴了,赶紧答道,“末将明白……”说完,调转马头向北追去。

四五岁的孩子岂能跑过战马,还没等他跑下山岗,就被王荡追上了。

“嚓…………”

一声清脆的刀响过后,孩子小小的头颅滚落在地,纯净的眼睛死死的望着纯洁的天空,一动不动。

“嘎嘎………”远处的山鹰嗅到了地上的味道,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向这边飞过来。许久都没有吃到这么多的美食了。河边的死尸可是一顿难得的美餐。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原本就浑黄的秃尾河又多出了一层血红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光芒。

风吹过,扬起一地的灰烬。

一个英雄的民族在这无尽的灰烬中,烟消云散了。

第148章 秦军归来

西北春季多风。

一场大风之后,黄土高原上尘土飞扬,虽不能说是遮天蔽日,但也是满身灰尘。

打胜仗的秦军正走在返回雍城的路上,锦旗猎猎、迎风招展,群情激奋,士气高昂。

“君上,这次大战,我们的损伤是历年来所有战斗中最小的一次;但收获可是最大的一次,至少是我王荡打仗以来收获最大的一次。”王荡高兴的对嬴任好说道,“不足的就是这次战斗打的不过瘾,我没有亲手杀了那个山戎王。”

“你呀,你这个人就喜欢真刀真枪与人拼杀,一点都不知道为将之道。”韦昱笑着批评道。

“为将之道首先在谋略,其次才是作战。真刀真枪的与人战斗,那是下属们的事情。王将军,你得好好向韦将军学习啊!”公子挚也跟着说道。

“哎………,我总算服了,为啥我与韦昱大哥同时晋升,我只是一个稗将,而韦昱大哥都是副将了;看来还是谋略不足啊!”说着聊着,王荡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笑着对韦昱说道。

“哈哈哈,看来王荡将军还是认识道自己的不足了,不过能够认识到不足就是好的开端,今后有你施展机会的时候。”听着众将的说笑,国君嬴任好也跟着笑道。

这样有说有笑,行军的速度也快多了,秃尾河很快就被抛在了身后。

“君上,前面再走不到三十里就是镕戎的大于山,这帮狗仗人势的东西,趁着山戎入侵我们的机会,还趁机出来袭击秦国,要不要我们趁着回去的机会也把镕戎给灭了。”王荡指着前面的大于山对嬴任好说道。

大于山。

据说是镕戎北迁之后藏身的地方。

不过现在镕戎还在不在这里,嬴任好也难以判断,但既然来到了这里,何不前往看看;说不定还可以给镕戎一个突然袭击。

“好,王将军这次说的不错,既然来了,我们就带兵过去会会这个镕戎。当年父兄大战镕戎的时候,我还没有参加,今天我倒是想会会这个经常与我们为敌的戎狄国家。命令大军开赴大于山。”嬴任好同意了王荡的建议。

“诺…………,君上有令,命令大军急速赶往大于山。”

听到国君的命令,秦**队火速向大于山赶去。

一个多时辰的急行军,秦军赶到了大于山南端。

“君上,快看,山下有帐篷。”

嬴任好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山下的帐篷林立,密密匝匝,不用说都知道这各地方就是镕戎的藏身之处,而且从帐篷的数量来看应该是他们的大本营所在地。

“韦将军,命令军队从四周包围过去,准备战斗。”

“诺…………”

既然山下就是镕戎的大本营所在,看来今天的这趟行军没有白来,战斗也在所难免。

秦军向四周分布开之后,嬴任好拔出佩剑,对身后的大军喊道:“众将士,这次可让我们得了个大便宜,消灭了山戎,顺带着,我们也将镕戎也给灭了。”

随后举起佩剑,向前一指,大喝一声:“冲…………”

消灭山戎,秦军气势正盛,拿起手中的戈矛向着山下的镕戎大本营冲下去,势有一举消灭镕戎之势。

很快这种兴奋的气势就没有了。

“君上,这里没人。”

“这里也没人。”

嗯?

没人,这里明明有许多的帐篷,而且从帐篷上的风雨淋过的痕迹来看,也不是新扎的,怎么会没人呢?

“去那边看看。”嬴任好指着远处的帐篷命令道。

不一会儿,过去查看的侍卫也过来了,“报……………,君上,所有的帐篷里都没有人。他们已经撤走了。”

撤走了?

是逃跑,还是搬迁。

如果是搬迁,为何不把帐篷也带走呢?

难道他们是逃走了?

嬴任好正在纳闷,就看见公子挚纵马过来了,“君上,昨夜的火光已经惊动了镕戎,稍作打探,他们就会知道秦军与山戎战斗的事情,为了防止秦军在回城的路上袭击镕戎,所以他们连夜逃窜了。”

嬴任好默然,刚才的兴奋劲荡然无存,看来这趟行军是白跑一趟了。

不,秦军绝对不能白跑。

“众将士,从地上的帐篷和屋内的陈设来看,镕戎肯定是仓促逃窜;既然这样,就说明他们跑的并不远,若此时命令大军火速追击,定能够追上敌人,消灭敌人。韦昱,准备快马,我们追击敌人。”

“诺…………”

“君上且慢,我们还是收兵吧。”就在韦昱准备传令时,公子挚又说话了,

嬴任好疑惑的望着公子挚,“为何,此时收兵岂不是说明我们是白跑了。”

“白跑,怎么能是白跑,至少能够说明镕戎被我们吓怕了,仓促间离开自己的家园。但是此时国君发兵追击,肯定是没有任何意义。一则就凭我们的快马根本追不上镕戎,戎狄的战马之快,国君也见识过,我们根本就追不上;二则就算是我们要追击敌人,该向哪个方向追击呢?你可知道镕戎朝那边跑了?南边还是北边,东边还是西边?所以,微臣建议,我们还是收兵吧!”公子挚一连串的问话,让嬴任好彻底失去了追击的劲头。

只好收起佩剑,“命令大军,回雍城。”

“哎…………,这不就等于跑了吗?”沉不住气的王荡又开始大声嚷嚷道,“要不把这里所有的帐篷都给烧了,也不枉我们来这里一趟。”

烧了这些帐篷,说的也是,最起码会让这些镕戎人知道我们来过一场,而且也能够给他们一次警告,今后再敢与秦国为敌,只有死路一条。

“烧…………”嬴任好厉声说道。

“诺…………”王荡高兴的答道,“众将士,上火把,烧掉这里所有的帐篷。”

“呼…呼—”

“呼…呼—”

不一会儿,大于山下的镕戎营帐完全沉浸在一派火海之中。

“哈…哈…哈…………”

“哈…哈…哈…………”

……

秦人终于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三年来,他们压抑的太久了,需要好好大笑一番。

人逢喜事精神爽,快马加鞭未下鞍。

打了胜仗的秦军速度都比以前快多了,两天后,秦军回到了雍城。

“老臣曹叔拜见君上,君上在秃尾河、大于山两次打败戎狄,可喜可贺啊!”城门口,曹叔率领百官早早出来迎接嬴任好大军的归来。

“左庶长辛苦了,秦国多次出兵都是你来守家,这份担子重啊!”嬴任好扶起曹叔,对于这位历经多位君上的老臣予以肯定。

“君上,请进城。”

进城之后,曹叔将国君出征期间秦国发生的大小事情一一向嬴任好禀报。

最后曹叔说道:“君上,这几年来秦国经历了太多的苦难,现在秦国连连取胜,可以说解除了后顾之忧。下一步,秦国应该把重点放在休养生息、充实国力上,这才是君上的为政之本,百姓的民兴所向啊!”曹叔向嬴任好建议道。

听完曹叔的汇报,嬴任好重重的点点头,对于这位老臣的独到的见识感到折服。

是啊!秦国太苦了,也太虚弱了,需要好好休整一下。

第149章 曹叔之死

人老了,总有说不准的时候。

今天看起来还精精神神的,谁会知道明天将会是什么样子。

当秦公任好把治理秦国、壮大秦国的重任交给老臣曹叔时,曹叔是兴奋的,更是激动的,虽然老了,但还能够为秦国做出最后几年的贡献,他是愿意的。毕竟国君把如此高的位置给了他,他总该为秦国做点什么吧!

但是时运不济,正当他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噩运却来了。

岐山。

这个地方对于秦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不单单是因为这里是周天子最早赐给秦人的国界线;更重要的是,岐山以北的渭水平原乃是秦国最重要的粮食产地。地势平坦,加之又有渭水的灌溉,使得岐山以北的平原地带为秦国带来源源不断的粮食。

秦国要休养生息,壮大实力,必须要有充足的粮食作为后援。

为此,曹叔把发展壮大秦国的首选地放在了岐山。

春日的岐山,黍,稷,菽等农作物已经开始拔节,远远望去一派绿油油的景象。

田边,秦国左庶长曹叔正带着一帮属下前往岐山查看庄稼涨势。

虽然远看,一派生长旺盛的样子,但是走进一看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庄稼稀稀拉拉,高高低低、参差不齐;很显然,百姓们没有用心种庄稼,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但是连年战乱,百姓们连生命都难以保障,哪来的时间和经历好好种植庄稼呢?特别是去年“四戎”入侵,直接打到了岐山脚下,这里的百姓不知道被敌人杀死了多少。

百姓都没了,谁来种植庄稼呢?

曹叔蹲在地上,一畸一畸的查看庄稼的长势。

“哎…………,这么好的土地可惜了。”当他看到还有的土地没有种上庄稼时,心痛的说道。

曹叔老了,但做事认真,他查看着庄稼的长势,心中也在估算着今年秦国的收成。不知不觉,天就黑下来了。

“大人,天快要黑了,咱们今天就到这里,明天继续查看不迟。”岐山当地官员对曹叔说道。

“好……,今天就到这里,明天继续。”曹叔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准备起身离去。

嗡…………

就在他站起身的那一刻,曹叔觉着头晕目眩,连连向后退了两步,顺势跌倒在地上。

众人慌了神,赶紧过来将曹叔扶起,幸好这里是庄稼地,土地还算松软,并没有伤到头部。

“大人,您没事吧?”岐山令扶着曹叔问道。

曹叔睁开眼,摆摆手道,“没什么,只是头晕的厉害,躺会应该就没事了。”

众人七手八脚将曹叔扶回到岐山府衙,扶着他在床上躺下来。

快吃饭的时候,手下来请,曹叔觉着稍稍有些好转,试着坐起身来,但刚一坐起,又觉着头晕的不行,只好再次躺下。

第二天,曹叔还是头晕的厉害,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

“我怕是不行了,你们这就派人送往回雍城。”曹叔对随行的官员说道。

“诺…………”

既然曹叔都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其他人也不好在说什么,毕竟人年龄大了,谁没有个七灾八病的,谁知道要不要命呢。

回到雍城,曹叔本想前往大郑宫向国君告假,可是还没等他走到宫门口,又再次晕倒;护送的官员见状,只好直接送他回府。随后前往大郑宫向国君复命。

得到消息的国君嬴任好赶紧就前往曹叔府上看望了,当他见到临走前还精神矍铄的老人,几天时间就晒得又黑又瘦,心中很不是滋味。

“曹叔,寡人来看望你了,我给你带来了宫里的郎中。”

曹叔睁开眼,望着嬴任好轻声道:“谢谢君上,不过再好的郎中,对于老臣来说,怕是没有用了。”

听着曹叔的话,嬴任好忍不住哽咽了,“不………,左庶长千万不要这么说,寡人还年轻,没有多少治国经验,还需要老大人帮衬我。”

似乎是一夜之间,老人的须发全白了,他抖动着胡须说道,“君上,老臣一生辅佐过秦国的五位君上,你的伯父、父亲、两位兄长,还有君上你;职位越做越高,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不是老臣夸你,你虽然年轻,但是老臣见到最有智慧的一位君上;老臣相信秦国在你的治理下,一定会蒸蒸日上,若再有高人辅佐,秦国将来饮马大河会成为可能。”

高人?

可是眼下的秦国哪有什么高人呢,除了曹叔,秦国还真找不出一位经天纬地、经世治国的大才来。

“左庶长,在你之后,秦国最缺的就是能够治理国家的能臣,这样的人该从哪儿找呢?”嬴任好问道。

“秦国是没有这样的人才,但是天下有,我死后,君上要遍访天下名士,让他们西来秦国为我们所用。秦国不缺战将,也不缺有血性的男儿,但唯独缺少治国理政、运筹帷幄的能臣。君上今后若有一两个能臣辅佐,以秦国的血性和毅力定能够饮马大河,说不定还能称霸中原。”

以眼下秦国的实力,饮马大河已经是难上加难;称霸中原只有在梦中出现了。

毕竟你小小的秦国打败只有几千兵马的戎狄国家,还算容易;但要想饮马大河,就必须与东边的晋国开战。

能胜利吗?

嬴任好没有底气,也不敢想。

因为他没有治国理政的能臣,更没有战胜晋国的实力。别以为在骊山战胜了晋国,就说明秦国一定能够打过晋国,嬴任好心中十分清楚,那样的胜利只是侥幸而已,凭实力,秦国根本不是晋国的对手。

“君上,老臣自知命不久矣,临死前还是要感谢君上对老臣的信任,有你这种信任,各国有能力的名士是愿意来秦国发展的。请君上一定谨记,你若诚心对待那些列国来的名士,他们也一定会忠心辅佐君上;只要我们秦君上臣一心,用不了几年时间,秦国一定会有大的发展,定会饮马大河、一统关中的。到那时老臣的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的。”说着,曹叔蜡黄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随后,缓缓的闭上眼睛,他累了。

赢任好起身,静静的离开,走到门口,他亲手将卧室的们替曹叔闭上。

三天后,这位七十多岁的老臣静静的离开钟爱一生的秦国。

听到曹叔去世的消息,秦公任好的眼泪不自觉的下来了。他抬起头望着秦国高高的天空,春日的天空如此纯净、如此空远。

曹叔走了,他所说的治国理政的能臣在哪呢?

第150章 楚人百里奚(一)

楚国西北…………宛邑。

西岗村是这里极其平常的一座小村庄,因为村子西边有座不大的小山岗,故名为西岗村。

公元前695年秋天,一个极其平常的午后。

一位中年男子正坐在西岗的一刻大树下静静的读书。

他个头不高,身形偏瘦,说是中年人,其实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由于长期不好好收拾自己,所以显得老了一些。干瘦的脸上,胡须胡乱的长着,也不梳理梳理。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

他所读的是《尚书》,里面主要记载了上古帝王有关政事和治国的言论,也保存了古代经济、地理及社会性质等方面的珍贵史料。读到高兴处,男子读出声来。

秋天正是一年中收获的重要时节,这个男人不好好收割庄稼,却在这没人的西岗上读那些不知名的破书,村里人早就私下里耻笑他了。

虽然他们家的庄稼种的是一塌糊涂,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读书热情,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一个人跑道山后面来读书,而且读的是津津有味。

他的名字叫百里奚,这一年他已经三十多岁了。

在春秋时期,像他这样的年龄虽不能说是爷爷辈的人,但至少也是儿孙满堂了。可是由于他酷爱读书,一心想谋取功名,活生生把自己的婚姻大事给耽搁了。

试想一下,春秋时期一般男孩在十几岁就要结婚,可他为了读书,为了功名,把自己的婚姻一年一年的往后推。

他没有媳妇无所谓,但是他爹却受不了,在他过了二十五岁还没有娶到媳妇的时候,他爹终于等不住抱孙子了,在村里人嘲笑的目光中,终于离开了人世。

他爹死了,娘当然还在,至少还有人能够为他洗衣做饭;但是少了一个人再他耳边叨叨,他读书的尽头更足了,可以说是夜以继日、乐此不疲。

人的时间和经历总是有限的,他如此酷爱读书,自然就没有时间去打理地里的庄稼,一年下来,草长得比庄稼还高;草太多了,就会长出自己的地畔,长到别人家的地里,没多长还时间,他们家的草就影响到了连畔种地人家的庄稼。

邻居实在是忍受不住了,只好找到百里奚家里,“百里大娘,你家孩子在哪?”

母亲抬起头望着邻居,“他大叔,你有话就跟老身说吧,孩子到后山去了。”

“大娘,你回来跟他说说,让他别再读死书了,好好把自己家里的庄稼收拾收拾,草都长到我家地里了。”

“好好好,回来我一定跟他说。”

“哎………,要下这样的孩子,也够然人操心的。既然这样我就走了。”邻居说完,叹了口气,只好离开了百里奚家。

天黑了,百里奚终于回来了,边走边背诵着今天读过的内容,“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孩子,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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