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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军神-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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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非是他在营救高宠的过程当中所表现出来强悍的身体素质,高宠又岂会轻易将秘不传人的口诀说给刘涚听?

“扎营吧!”

虽说现在只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可当天色转暗的时候,高宠顺口说出的,仍旧是军中术语。他也是出口之后才微微一愣,随后再度黯然神伤。

“得令!扎营咯!”

小再兴走了这么半天的功夫竟然没喊一声累,此时还能欢呼雀跃,找了一根木棍,就向刘涚提出他要去找吃食。

“小孩子家家,荒山野岭的他找什么吃食?”

对于刘涚竟然同意小再兴的要求,高宠感觉很是不解。

“其实一座山,只要有水有林,本身就是一座自给自足的宝库啊,高将军您不知道,过去几个月里,我跟小再兴就生活在山岭当中,也不见我们饿了肚子。”刘涚微微一笑,熟练的将高宠从两轮车里抱出来,放到一块他精心挑选的,干燥的地上休息。

“小再兴学习能力很强,我这方面的本事,两三个月时间被他学的七七八八,不会有事的!”

刘涚所谓的本事,自然就是那些个野外求生的方法技巧。他跟小再兴两人在山岭间也无其他事情好做,正好教些东西。

对于刘涚的话,高宠仍旧是半信半疑,直到小半个时辰之后,不到半人高的小再兴满载而归,手里拎的口袋里装的,顿时让高宠大惊失色!

蛇、虫、鼠、蚁,不知名的野果、像是什么藤样的茎杆,还有蘑菇。

别看高宠是这个封建农耕时代的人而刘涚是个穿越者,偏偏他高宠自幼生活在高家,其实没受过什么苦,看着小再兴手里的那些东西,就全身不由自主的直哆嗦:

“蛇,蛇,小再兴赶紧扔了,扔了!”斜躺在地上的高宠发出尖叫,倒是将满脸堆笑正准备向刘涚讨赞的小再兴吓了一跳!

不过孩子总归是有好奇心,高宠吼的越是厉害,小再兴却偏偏就将其他东西都放下,只是拎着那条比成人大拇指略粗的花皮蛇,略显得意的对高宠道:

“高先生,这个蛇可好吃了,而且也好玩!”

四尺有余的花皮蛇还不知道即将到来的命运,在小再兴那双小手之间蜿蜒盘缠,而小再兴也将其当成玩具一般不舍得放手。此时刘涚并没有参与其中,而是忙着升火扎营。

高宠一双眉头紧蹙,右手却是已经不自觉的将虎头錾金枪给握紧,以他的枪法,若是那花皮蛇有丝毫不老实,必定转眼命丧枪下!

“你。你如果不放下的话就别过来,就那里就好!”

对于高宠如此畏惧一条蛇,小再兴歪着脖子,满脸的不解。片刻之后,小再兴转而跑去刘涚那边,帮衬着做这做那,看他熟练的样子,高宠反而不自然起来。

“吃点吧?这个对你的伤势有好处。”

片刻之后,一股烧烤的香味在树林里弥漫,一张硕大的不知名树叶放着好些个黑乎乎的疙瘩,这是刘涚给高宠送过来的晚餐。

“这是啥?”

高宠其实是饿了的,人又不是神仙,离不开五谷杂粮。然而他却没有马上伸手去接,反而略带警惕的望着刘涚。

“活物还在烤着呢,这些都是蘑菇,有抗生素的效果,吃吧,吃了东西我再去找找草药。”刘涚微微一笑,他倒是不会因为高宠这番举动而看轻人家,毕竟在一些传统的观念当中,蛇虫鼠蚁那都是不洁之物,是不能进口的。

像小再兴,之所以能够很快接受刘涚的教导,那是因为孩子的天性,到了高宠这个年纪,观念就很难转变的过来。想当初刘涚带队伍的时候,每一次新兵开始丛生求生,好些个不是吐的死去活来的?

第11章天涯路练气,逃生途斗心(中)

第11章天涯路练气,逃生途斗心(中)

在刘涚看来,这个时代的生物可是要比后世“干净”的多,至少不用每次丛林求生训练后,都要服用大剂量的杀虫抗感染药剂。

听说是蘑菇,高宠才皱着眉头吃了点。

这边刘涚将烧烤的工作交给小再兴,自己则是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入黑,抓紧时间去给高宠找草药。

刘涚不是大夫,但那些草药可以止疼,那些可以止血,那些可以预防感染,他还是知道的。

大概差不多也是小半个时辰,刘涚就带着几把已经被他清洗干净的草药回来,放在大石头上捣碎之后,连着浆液用树叶盛起来,准备给高宠清理伤口。

“你感觉如何了?”

一接近高宠,那股浓的无法化解的血腥味再度充塞刘涚一双鼻腔。

刘涚开口问,高宠却是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凝视着自己的双腿,片刻之后才道:“废了!你不应该管我,该去找岳将军,我那条枪你可以先用,等到杀尽金狗,你再替我送回高家庄!”

“不成!”

刘涚猛摇着头:“你不打算活下去了么?可是我觉得你还能活下去的!”

“你当某是三岁孩子么?”

也不知道刘涚究竟是碰到高宠内心里什么痛处,猛然间高宠就激动起来,声音也变得有些尖利。

“某自幼习武十五载,见过的死人也不少,这等伤势,用不了三五天,伤口就会腐烂,随后某就会因高热昏迷,最后吐血身亡!刘涚你若是英雄好汉,何必欺瞒于某?”

其实高宠的话说的没错。他刚刚的一番形容,正是古代难以解决的,因为伤口感染发炎,一直于发高烧,最后影响到脏腑,内脏出血衰竭死亡。

如果说没有刘涚的话,高宠说的话或许就是他即将面对的命运。虽说这个时代并非缺乏名医,然而在这种深山老林里碰上名医的概率,基本上就等于是撞上神仙。

“高将军,我可以保证你不会因为伤口发炎化脓而死去,你,会不会有坚定的信心活下去呢?”

“你能保证?难道你还是个高明的大夫?”高宠眼底闪过一丝惊讶,但随后他又认定刘涚是在宽慰他,因为怎么看,刘涚也没有半点大夫的模样。

果不其然,刘涚摇了摇头,“我不是高明的大夫。”

高宠苦笑,挪揄道:“某就知道,不过是宽人之心罢了,这种事情某也曾经做过。”

“不过我有件宝贝,它就藏在我跟小再兴的家里,明天我们就能到那里,起出宝贝,高将军的伤势就能得到控制!不信你问小再兴!”

刘涚的话让高宠把将信将疑的眼神投向坐在一旁的小再兴。孩子年纪虽小但懂事的早,大人们说话的时候他也不插嘴,只是认真的听着,此时该他说话的时候,他也不怯场,果断的迎上高宠的眼神,点头,一本正经的回答:

“是呀是呀,高先生,干爹的那个宝贝很好的,上一次再兴我被毒蜂蛰了,好大的水泡,破皮流脓,干爹用那宝贝兑水,第二天就见好了。”

童言无忌,童言最真。

刘涚再怎么说,高宠心中只信三分,可小再兴一开口,高宠就已经信了七分。

“那某家就信你一回!天下间竟然还有此等宝物,实在是某孤陋寡闻啊!”

既然高宠表现出配合的姿态,刘涚也不再耽搁时间,将高宠的一双双腿上的裹裤用小刀挑开,一点点将结痂的血块跟皮肤分离。

在没有生理盐水侵润下,要完成这个程序不仅仅危险,更重要的是那难以忍受的巨疼。

哪怕就是高宠,咬紧牙关之后身子仍旧止不住的微微颤抖,伤腿更是抖的如同筛糠一般。

这让刘涚有些奇怪,尤其是当他发现高宠甚至不敢直视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时,刘涚心中的疑惑就更甚了——一个上阵杀敌无数的将军,怎么就见不得自己受伤,见不得自己的血?

不过此时也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遑论这已经涉及到个人隐私。

“你还说你不是大夫?处理起来如此利索!”

原本显得疲弱的高宠,在见刘涚麻利的手脚后,一双眼睛猛然睁大,在暮色下宛如一对铜铃,就那么瞪着刘涚,瞪的刘涚有些毛骨悚然!

而此时的高宠因为巨疼早已经浑身汗透,脸上额上尽是汗珠,却反而是将面庞上的一些污物冲了,从刘涚这个角度看去,倒是让他感觉高宠五官线条柔和,英俊的不像话。

从救出高宠到现在,刘涚的眼神在高宠面上停留也不止一两次,可何以前面就没有这种感觉呢?

‘或许是因为没那个心思吧。不过丫的也太英俊了吧,比我还要英俊,不会是个。’在此时刘涚的心中,念头还没有往花木兰那方面去,反而将高宠想的是不是有某种不良的取向。

心中惦记着此事,刘涚不说话,高宠也不说话,两人四目相对,片刻之后高宠才发出幽幽一叹:,“你为何不去投奔岳将军,为国效力?你,你到底还是不是宋人!”

“我不是!”

刘涚几乎是本能的说出这句话来!他很诚实,他确实不是宋人,他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他的的确确不是宋人!

“那你是什么人?”

高宠的眼神变得警惕起来,喝问刘涚!

刘涚当然不能说他是从后世穿越而来的。

“我。我是从海外归来的,先祖在唐初时率领家人扬帆出海。”

“海外归来”在这个年代本身就是一件玄奇的事情,也可以用来解释一切。

也幸亏刘涚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从头到脚宋人特征明显,故而他这么一说,高宠的神情顿时又放松下来,“既然同宗同族,你就应该去找岳将军,为我大宋效力!”即便暂时认可了刘涚的身份,高宠仍旧念念不忘要刘涚去找宋军效力。

刘涚也不笨,知道若是没有合适的理由,这高宠脑子就似一根筋,不会放弃说服他的念头。

“不行!”不管高宠怎么说,刘涚总是摇头,“高将军你也看见了,我还有个小再兴!若是我光荣了,他怎么办?谁来养他?再说了,我就是个空有一身蛮力的人而已,去了岳家军又能有何用?不若等你身上所伤养好,同时传授些精义于我,我再于将军你国效力不迟啊!”

刘涚以为这么菲薄自己,那高宠总该不会再说什么‘大宋效力’的废话。他心中对于国家的看法跟这个时代的人有所不同,当然他也反感异族,不过如今的他暂时还没有这份心思。

那高宠在听了刘涚的话之后,倒正是沉默了片刻,就在刘涚以为自己的话发生作用的时候,高宠又突然抬头,说出一句让刘涚脸上发烧的话来。

“你那还算不得蛮力,什么基础都没有,光比蛮劲的话,怕是连金母猪都不如!”

‘这厮也太实诚了,难道宋朝的人不懂含蓄?就听不懂什么叫谦虚?’刘涚心中有些不服,传闻金兀术有千斤之力,可那是传闻,真能力举千斤那还是人哇?但为了不让高宠再提那些烦心的事,刘涚不得不顺着其话说道:

“正是,正是,你说的有理!不如让我和小再兴留在你身边,三年五载学到五成本事,也能杀的金狗呼爹喊娘啊!”

“你,你和小再兴,怎么能留在我身边三年五载?”

原本正常说话的高宠,此时却突然低下了头去。微微一顿之后才抬头问刘涚。

“怎么不可以呢?你不觉得小再兴他很可爱?”

说到这里,刘涚转头看了眼已经侧卧闭眼睡觉的杨再兴,刘涚突然觉得自己该加快速度了:“还是先处理你的腿吧!”

刘涚视线停留在高宠重伤的一双腿上!

这双腿,曾经如擎天玉柱一般顶天立地,但此时血肉模糊,不复原样。刘涚甚至担心这双腿再也无法像过去一样了。

捣碎的草药汁液被刘涚淋到伤口上,那种剧烈的刺疼夹杂着麻麻痒痒的感觉让高宠瞬身又开始哆嗦,他牙关紧咬一声不吭,但额头上的汗珠子又是一颗颗的往下掉。

“我来帮高将军擦擦汗吧!”

刘涚顺手拿起一块浆洗过的布条,向着高宠的前额抹去。

“不要!”

高宠突然身子一歪,同时发出惊呼。

“干啥?”

突如其来的惊叫倒是把刘涚给吓了一跳,捏着布条的手僵在半空当中,“高将军是担心我手脚重了么?”

“不是。”

这一刻高宠显得有些慌乱,他不敢直视刘涚无辜的眼神,抬手将布条接了过去,“某自幼独立,不习惯被人服侍,这种事情还是让某自己来吧!”

高宠的嗓音突然间又变的粗里粗气,跟刚刚那一声“不要”实在是相差甚远,刘涚终于感觉,眼前这个高宠,好像有啥地方始终是不对劲儿。

耸耸肩膀,刘涚蹲下继续自己的工作。

作为名门之后,自幼习武的高宠岂会不知伤势严重?然而此刻也就只能听任刘涚替他处理双腿伤势,当看到刘涚用小刀剔除木片将双腿一圈牢牢捆住固定时,也忍不住暗暗点头。

因为高宠双腿并非是折断,而是被压断,骨骼并没有太大的变形错位,相反是碎裂程度比较高,故而不用刘涚替他正骨,只需要保证稳固,倒是让刘涚处理起来轻松不少。

“成了!”

刘涚前半辈子处理过不少伤口,但条件最恶劣的一次莫过于这次,以至于他全力以赴,用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的功夫才收工,自己也是累出一生的臭汗,由于过于专心,他甚至忽略了高宠。

等到他拍手抬头的时候,才发现高宠此时竟然已经闭上双眼,昏睡了过去。

“呀,不会是疼死了吧?”俯身靠近高宠,刘涚用食指在高宠鼻下一探,淡淡的热流才让他放心下来,“原来是睡过去了。”

虽说此时天色已经相当昏暗,但凭借过人的目力,刘涚却发现闭眼睡觉的高宠,竟然有一对又长又翘的睫毛,好像女人一样。

再细看高宠那张让刘涚心中暗暗嫉妒的英俊面庞,那削尖的下巴,怎么看,刘涚怎么觉得高宠像是一个娘们儿啊!

“要不要验证一下呢?”

不自觉的,刘涚眼神从高宠脸上下滑到胸前,染满血污的月白色箭袍看上去好像没有起伏,但刘涚的右手却是缓缓伸了过去,有些事情,眼见未必就是实,实践才能出真知啊。

第12章天涯路练气,逃生途斗心(下)

第12章天涯路练气,逃生途斗心(下)

箕张的五指缓缓伸出,刘涚此时心中极其矛盾。

他犹豫,而这种犹豫又让他脑子里闪出一句话:既当****又想立牌坊。

“嚓!”

当刘涚的指尖将将就要触及高宠胸膛部位时,一道像是闪电样的光芒闪现过他眼底,那不是真的闪电,而是一双澄净的眼神,突然睁开眼睛高宠,像是有所感应般凝视着刘涚。

此时刘涚的感觉如何?这种意欲偷盗却被人抓住现行,怕是寻常人第一反应就是面红耳赤欲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然而刘涚毕竟不是普通人,他暗中一咬牙,脸色毫无变化收手耸肩,“我还以为高将军你晕了过去。”

“晕了你就想做什么龌龊的事么?”

高宠显然没有被刘涚这种伪装的冷静所蒙蔽,然而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刘涚却突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也就是在刘涚做出反应的同时,高宠脸色也紧张起来,低声道:“小再兴!”

“你保护他!”

两人如同极有默契似的绝口不提刚刚的事情,刘涚如同狸猫一般转身,踩熄篝火的同时窜到已经熟睡的小再兴身旁,弯腰抱起后回到高宠身边,低声问道:

“是上车还是进树林?听脚步声,怕不是有十来个!”

篝火一灭,周围的环境顿时陷入一片昏暗当中,即便是高宠也是微微发出低呼,这种明暗对比让他难以适应。

“十来个肯定是有的,听声音不是宋人。”高宠的声音压得很低,微微有些颤抖,而此时高宠的内心,远远不如刘涚镇定。他是宋军猛将,是宋人之中的猛士,然而怀中已然清醒却纹丝不动、毫无声息的小再兴,却让高宠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

一种情绪在高宠心中蔓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不会活着,而是担心小再兴会不会在金狗的手中死去,那刘涚能否在漆黑一片之中,将不知从何而来的这一小队金人杀掉。

若是白昼,哪怕伤了腿,高宠也不怕。

可偏偏此时最后一缕光芒已然消失,差不多是伸手不见五指。在如此环境下,高宠对自己已经没了信心。

“稳住,别发出声息,我已经看见他们点燃的火把,不会超出十五人!”

刘涚的开口让高宠心情稍定,“你,你能看清楚有多少人?”

“不,我只是估算出来的。”

其实刘涚基本上能够看清楚。

在科技昌明的二十一世纪,像刘涚这种特种兵在部队里的时候,可是通过长期服用药物,来改善过视力,尤其是夜视能力。别说什么夜视装备,自身能力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不管高宠此时心中如何想,刘涚脑子里已经在开始谋算,十五个左右的敌人,要采取什么样的战术,才能在保证自己跟高宠、小再兴两人的安全前提下,统统给干掉。

金兵会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

当金兀术的兵马被岳飞带领的宋军击溃之后,分崩离析那是必然,此处毕竟还是宋境,脱离大部队的金兵只能是尽量汇拢一起,朝着北方进发,希望能够顺利的回到故乡。

双方的不期而遇,刘涚最开始抱着一份期望,期望这一队散兵只是路过,然而随后火把前进的方向刺破了刘涚心中最后的希望——这些金兵分明是看见了刚刚篝火的光芒,如飞蛾般趋近而来。

如果此时推着小车带着高宠和小再兴离开如何?

哪怕是有漆黑的夜色掩护,车辙也会暴露在火把的照耀之下,那时候刘涚三人反而进退失据,丢了先机。

所以,战,才是刘涚最好的选择!

“藏进去!”

小再兴已经站起身来,刘涚一把抱起高宠,将其塞进小路旁边密实的树丛之中,有用外套将小再兴裹住,随之推了进去。

“将来有你杀金狗的时候,此时给我好好保护高将军!”

夜色下,刘涚眼中小再兴鼓起腮帮子的模样很清晰,知道他心中想什么,刘涚才如此安慰小家伙。懂事的小家伙并没有任何矫情,老老实实的在高宠身边一蹲,灌木树枝反弹回来,即便是以刘涚的眼力,也都看不清楚了。

将两人藏好,刘涚心中顿时轻松一大截。

此时火把的光芒已经有些近了,刘涚不仅仅能够听见金兵沉重的脚步声,衣服被树枝钩挂的声音,甚至他都能听见拉风箱似的喘息声。

右手里捏着一把尺许长的匕首,之所以没有选择使用金兵的腰刀——李翰实在是玩不转。别说什么一寸长一寸强,对于不熟练的人来说,差不多三尺长的刀要的不仅仅是敌人的命,还有可能要了自己的命。

虽说刘涚不至于会要自己的命,但总不如短兵刃来的趁手。

凭借着超常的夜视能力,刘涚在一颗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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