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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神话-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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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你和诗诗的事,我也知道,你看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你也不能总是这么孤独终老一辈子吧?”康震长叹了一声道。

“大哥,是不是要替我作媒啊?”李探花微微一笑。

“是啊,我在这芙蓉镇里还有一个远房的小侄女,长得也挺水灵的,模样也算是看得过去,只是这个苦命的孩子,从小就死了爹,后来她跟着自己的娘,嫁给了一个酒鬼,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哎~”康震说到这里也说不到去了。

“噢?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吧~我和大哥去见见她吧?”李探花回道。

若康震给他介绍什么富家千斤或者寻常女子,李探花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兴趣的,但听到有这么一位,多愁善感的李探花便顿生怜悯之意,就算不娶她为妻,也要将这个苦命的女子带走,脱离这苦海。

一个女娃子,跟着母亲,一起被嫁到了嗜酒如命的继父家,哪里可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外人空想想都不可能。

吃过午饭,镖师们都留在芙蓉镇保护二十箱黄金,只有康震带着李探花二人,轻装简从,徒步上山,康震口中的那名女娃子的家就住在这人迹罕至青牛山上。

一路上,山路崎岖,风景还算秀美,李探花和康震二人,相扶相携,劈荆斩棘地向前走着,过了好久,才到了青牛山的半山腰上。

在他们俩前面有一块不算很大,也不算很小的空地,在这空地上有一间窝棚,是的,这简陋到丑陋的大敞房,只能被叫做窝棚,而没资格被叫做人住的房屋。

这大敞房没有门,也没有窗,中间用一面破帘子隔成了两半,在右一半的一张破门板上横躺着一滩长着大胡子的肥肉,他闭着眼睛正打着盹!!!

第七十八章:仁义

面对那一摊睡得死死的肥肉,李得欢不禁想起了当初那个睡在浅滩大石头上的自甘堕落的自己,接着在谁也没看清楚的情况下,李得欢从衣袖出取出了一枚飞刀,然后径直向那破门板上的肥肉丢去。

“李兄,等等。”康总镖头欲想阻止地说了句,他知道,李探花的飞刀百发百中,可是他已经晚了,,因为李得欢的飞刀一但飞出,这侠客岛上便再也无人可将其收回。

几乎与此同时,康震的话音刚落,那破门板上便发出了“嗷~”地一计惨叫声,接着那摊肥肉痛地,直挺挺地便从门板上跳了起来,接着叫嚷了句:“哎呦,我的亲娘呐”。

见到肥肉反映,李得欢只觉得一阵好笑,接着他轻轻地说了句:“你叫什么?我那把飞刀上没装刀刃,手中这把才是能要人命的飞刀。”

肥肉听完李得欢的解释,定了定神,又看了看李得欢手中高举并且畜势待发的飞刀,吓得几乎把屎地吓出来,他连忙一轱辘滚下门板,然后像条哈八狗一下滚到李得欢跟前,一边重重地磕响头,一边求饶道: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越是贪生怕死之辈,便越是让人瞧不起,这就是侠客岛上的江湖规矩,康大镖头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当初语嫣跟着她娘亲嫁给这个酒鬼时,反对地最为激烈的就是他这个远房大舅哥。←百度搜索→

只是,这走镖的行当,也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活计,再加上常年在外,也无法时常接济她们母女俩,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康震只要一路过芙蓉镇便肯定会来看望语嫣母女俩的。

“你起来吧,我李得欢若是真想杀你,也不会等到第二把飞刀了”,李探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

“爹爹~”一声清脆悦耳少女的声音,从李得欢的身后传来,李探花寻声望去,便立马惊呆于当场。

好一个,出尘绝艳之女子,

好一个,出色绝艳之语嫣。

水,酒,

水越喝越寒,酒越喝越暖,

无疑,酒是个好东西,

但凡事需有度,嗜酒伤身,酗酒伤命,需适度。

其实,语嫣的继父也并不算什么坏人,毕竟继父也是父亲,平时还是很疼语嫣和她母亲的,但就是因为嗜酒如命,弄得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说,还使自己好端端的一个家一贫如洗,连请媒婆的钱和语嫣的嫁妆都拿不出。

17岁的语嫣在侠客岛上绝对已经算是老姑娘了,再这么拖下去,就真的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了。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相信,一见钟情,便真的有一定钟情,

当天晚上,语嫣就亲手一把火把自己那“狗刨”地的窝棚,一把火给烧了,然后带上自己的亲娘和继父,随着李得欢离开了芙蓉镇。

并没有人说,

女孩子追求好的物质生活有什么错,

并没有一个人说过。

就这么着平平静静地日子,过去了三年,由于语嫣的陪伴和呵护,李得欢也根本没有必要去惦念住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个林诗诗。

天下无论哪个女人,都没有自己家的女人好,也没有自己家的女人重要,找到一个女人,是能够男人“乖乖叫”收心的,关起门来的李得欢,每天住在大观园中,有美酒,佳人相伴,时不时的还有江湖豪侠前来拜会,切磋武艺,可是说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又一句江湖上的俗话说得好:“出来混的,疑早是要还的。”

龙烧云和龙毒云,这两父子,从名字上听上去,就不是什么好鸟,在为非作歹的这些年,欠下的人命自然也不少,终于“自作孽,不可活”的报应来了。

他叫阿飞,是一个白衣少侠,“寒食节”当天,他手持一把“越王剑”直闯龙家大院,他来是报十八年前的杀父灭族的大仇的,当时龙烧云联合东方不败的日月神教,血洗了古家堡,一千多口人,只活下阿飞一人。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最先毙命的是龙毒云,然后是龙烧云,阿飞的剑法极快,几乎是一剑一躺尸,最后龙家大院里,只剩下了孤零零并且避无可避的林诗诗一人。

眼见,手持利剑,浑身身污的阿飞步步逼近,林诗诗的身体开始了颤抖,对死亡无比恐惧的颤抖。

“拿命来!!!!”阿飞道。

“叩”地一计一把飞刀飘过,阿飞手中的剑立马发出“噶嘣”一计,然后断成了两截。

很明显的,是李得欢的出现才救下了林诗诗,最后,李探花指了指,林诗诗胸前的那块当年自己送给她的玉佩说了句:

“你不仁,我不会不义。”

第七十九章:空气女友

“网上一个你,网上一个我/网上你的温柔我就犯了错/网上的情缘也轻轻问我/爱一场梦一场谁能躲得过。。。”

听着侃侃的这首《网络情缘》,坐在《神异》杂志社中的子怡又一次打开了她的t520笔记本电脑,开始了属于她的新一天的忙碌而又十分充实的工作。《网络情缘》对子怡这辈人来说,是一首已经被传唱了二十几年的老情歌了,不过歌手侃侃那特有的磁性的声音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衰老与陈旧。

“嘟嘟嘟。。。”三计,

子怡习惯性地将视线往屏幕的右下角移去,因为她知道她的好朋友又从很遥远的远方给她发送新消息来了,这些消息或只是一句短短浅浅的问候,或者只是几张记录他们或她们生活的臭美照片,反正,子怡接到后,打开来,不管是什么,她都会十分地高兴。

大学毕业了,曾经那些亲爱的,甚至是亲密无间的同学们就这么散了,他们或各奔东西,或飘落到了五湖四海,总之,再也难以再亲眼见一面,亲声道一声:“好”,幸好,有网络,互联网连着天南海北那颗相互思念,并且魂牵梦萦的心。

三年,一晃就过,

五年,一晃就过,

接下来的,十年,也一晃就过。

“这是谁呢?”子怡在喃喃自语之后,轻轻地点开了在位于屏幕右下脚,正在跳动的那个企鹅小图标。之后,跳出来的是这样一条问候语:

“你好嘛?老同学?最近过得好么?”

“???请问你是?”子怡随手回了几个字,接着在心中暗自琢磨道:“对方果然是我同学,可是一看这呢称和这十位数的新扣号,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个人来。

即时通信软件是非常方便的,在消息编辑完成后,只要轻轻一点鼠标就能发出去了,而且是免费的,对方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便能立即收到,无论对方所用的是电脑还是手机。

子怡发出后,在右下角的图标不再抖动之前,一般是不地再理它了,网络是个骗子很集中的地方,并且在网络上横行的骗子,比起街头那些江湖小混混,其行骗手段要更加隐蔽和更加高超。

所以,作为一枚普普通通的女网民,子怡向来,对这些莫名其妙来的消息,有一种很天然的防范心理,扣号信息,她还愿意回一个,但是那些直接打过来的陌生电话和江南省外的电话,不是响两遍的,子怡一律眇都不眇它们一眼。

好像过了很久,大概是到了快吃午饭的时候,屏幕的右下角那个图标才又一次动了起来,子怡自己的坐在办公椅上,先“啊~”地打了个大哈欠,然后长长地伸了个大懒腰,然后揉了揉疲惫的眼睛,之后才去点开了那跳动着的图标,这第二条“扣”信息只显示了四个字:

“我是肖辉啊~”

“噢,原来是肖兄弟啊,近来在江湖上混得可好,又患害了多少个无知少女啦?”子怡打完这串字后,又加了个“捂嘴偷笑”的圆脸表情。

说到肖辉,其人其事,子怡对他确实太熟悉了,因为五年前的他,可是整个商贸系中数一数二的大帅哥,是个明星级的人物,当年的肖辉和学校的美女校花卓娜打得火热。

相对而言,五年前的子怡只是个并不十分引人注目的小“灰姑娘”,成绩一般,长得也一般,可是,斗转星移,事在人为,在物是人也非的五年之后,当许久未亮的头像,再度亮起时,

除了,那股子莫名的新鲜感,剩下的就只有无语和蹉跎了。

正在子怡脑子里回味《匆匆那年》里那一幕幕情节的时候,肖辉那边的第三条信息又很快回了过来:

“哪有的事?不过有件事真的想让你帮一下忙”。

“好啊,你说好了”,子怡很爽快地回道,她是个非常乐于助人的姑娘,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交情够深,子怡总会带着她那与生俱来的“侠女”范,掏心掏肺地去帮助自己的好朋友们。

世界上,没有最漂亮的女人,只有最心善的好女子。

不过肖辉那边,又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接着子怡又想了想,也是,都分开这么多年了,各自的变化都挺大的,想到这里,她主动多打了这么一句话:

“说吧,肖辉童鞋,我跟你,还有什么事,不可以说的呢?”

之后,就是午饭和公司的午休时间,子怡也终于可以远离自己的那沉闷拥挤的办公室,利用这一小时的空闲时光,去外面好好散散心了,外人看“白领丽人”这项工作很轻松的,其实人活着谁都不容易。

一天的时间,其实很快,

当子怡再次回到自己的t520面前时,已经是下午的1点多了,这个时候,才看到了肖辉那条迟到很久的“扣”消息,上面是这么写的:

“子怡,我最近爱上了一个女孩,并且已经追了她有半年了,可是对方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连照片也十分小气地没有给一张。我实在是太愤闷了,老同学,我问问你,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世界上最难回答的便是情感上的疑难杂症,对于这么一个爱情上的问题,子怡也实在不好回答,于是她把问题复制了下来,然后粘贴到了“向日葵”爱心联盟总群中。

这是云支所建的万人扣群,他一生建过两个群,一个是公司群,另一个就是这个总群,没有什么大志向的云支,在写作之余,偶尔与自己的小伙伴们聊聊也是不错的。

可以说,世界上总是很人多,尤其是在爱心联盟之中,很快,这个问题就有了回复,而且回复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的,各式各样的,不过子怡知道,现在云支本人一般都是在忙着更新他的章节,都是大忙人,也都是操劳命。

晚上9点45分的时候,子怡收到了云支的发到她手机上回复,上面如是写道:

“有些人的魔,在这个人的心中,一个死寂的人,或是性格使来,或是在感情上受到过重大的挫折,如果你爱她,就心甘情愿地守着她,陪着她。”

这条路注定会很苦,但是总会有光明的那一天的。

只要你相信她便好。

第八十章:空气女友(二)

时间回到两年前,谁都看得出肖辉和卓娜是如胶似漆的一对,所有人都祝福他们,他们也名正言顺地接受所有人的祝福,甚至到后来,连他们自己也觉得是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从大学开始算起,他们在一起已经风风雨雨地走过了七年美好时光了,这个时代可以称颂的爱情故事本身就好少好少。更何况是漫长的七年呢?人生毕竟没有几个美好的七年的呀啊!

然而,正如常言说的好:好东西碎,好再好的梦也会有清醒的那天,一切的故事,一切的改变,都要从某一天,某一刻,肖辉在被窝里接到的一个电话说起。

这个午夜电话当然是卓娜打来的,此时肖辉因为忙了一天的业务,本来有些睡意的他,一见到是爱人打来的电话,立马便来了精神,他像平常一样地把手机放在耳朵上,按下了确认接听键,然后静静地聆听爱人的呼吸和说话声。

“喂,阿辉,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你找别人吧~”卓娜说话的语速很慢,但语气却十分地坚定,很显然,肖辉知道这是卓娜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午夜,过了十二点,本来是情人们谈情说爱,煲电话粥的黄金时间。万籁寂静时,也是爱人们最孤独最,也需要得到爱人陪伴的时候,可是这一夜,肖辉,心空了,整个人也空了。

接下来的四五个小时里,可怜的肖辉都转展反侧,难以入眠,尽管他知道作为业务经理,第二天还有堆积如山的公文等着他去签字,这么大一家集团公司里头的大大小小的事哪一件事他都要过问。

肖辉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他甚至曾经把事业看得出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但是在今夜后半夜的黑暗中,肖辉觉得曾经自己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黑夜也会过去,黑暗也会过去,只是一个人孤独地等待黎明到来的话,那黑夜和时间对肖辉来说走得特别特别的慢。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天已经大亮了,夏天的白天总是来得特别早,也特别长。肖辉他决定去找卓娜问个清楚,是的,他肯定要去找那个女人为他们这七年的感情讨一个说法。

男女朋友不是一般的同事或者一般意义上的朋友,不是说分开就能分开的,也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卓娜的家离肖辉家并不远,开车不一会儿就到了,为了挽回感情表示自己的诚意,他还特意在“爱爱甜品店”买了卓娜最喜欢吃的葱油饼。

爱,一定要有信物,可能是玫瑰,可能是好吃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是一盆不会说话的向日葵。

正所谓郎才配女貌,公主都有一个漂亮的家,是的,卓娜的家也很漂亮,欧式的小洋楼,巨大而透明的落地玻璃窗,阳台上和桅子花开了。

“叮咚~”地一计,

肖辉习惯性的按下了卓娜家的门玲,门很快就被从里面打开了,这个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肖辉最好的哥们阿亮。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肖辉紧紧地握了一下拳头,由于指关节收缩,而发出了“嘎嘣”的声音。

而阿亮,自觉理亏,只是很尴尬地冲肖辉笑了笑,然后用十分过意不过去的语气叫了一声:

“辉。。。辉哥~”

这在肖浑怒发冲冠,凭栏处,他那个十分有力道的拳头准备揍向阿亮的面门时,穿着睡衣,穿得衣冠不整的卓娜从楼上下来了。

“怎么回事?”肖辉质问卓娜道。

“这还用问么?这不都已经很清楚了么?”卓娜冷冷地回道。肖辉听完了这句如此绝情的话,便只觉得热血上涌,接着头皮一阵发麻,然后倒在了地上,不醒人世。

精神世界,是灵魂最好的寄居之地,天堂,人间,然后便是地狱。

都以为第十八层地狱是阴间最恐怖,最黑暗之地,只有在人世间犯下最龌龊,最凶残,最十恶不赫的犯人,在被明正典型后,在会被打到这里来,受永世不得超生之苦。

一个人,若是做错了事,

其实没什么,

改了,

以后没再犯了也就是了,

可是,这群被押在十八层地狱中的鬼,

却永生永世不会再有机会了。

所以,他们只能无助而又无力地哭泣着,不管这群恶人生前有多么地凶恶与残忍,在这里他们只希望用他们真诚的眼泪获得死神的亲睐和怜悯。

而在这片鬼哭狼嚎下面便是第十九层地狱中,这里显得十分地安宁,虽然说是同样的黑暗,十九层地狱地宫中现在住着地狱之主死神大人和他的夫人和她的最小的小女儿。

这个死神最小的女儿名字叫:百惠,16岁,长得不但是冰雪聪明而且心地十分善良,模样上也绝对不会输于那些九霄天上的仙女们。

让任何人和任何鬼都觉着奇怪的是,她在地狱中生活了整整16年,这个死神之女身上却没有沾染上任何鬼气和戾气。

她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过外面的人类世间甚至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传说中的红太阳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所有见过这个小姑娘的鬼都觉得她从头到脚都是那么地阳光明媚。

小百惠最期待的是长大,因为长大后她就可以和她的哥哥姐姐一起走出这阴森可怖的地地狱了。

这里毕竟是鬼呆的地儿,空气中毕竟到处都飘着死人尸体的腐臭和说不清道不明的各种霉味。

这天小百惠十分地高兴,因为还有一天,她就正式满16岁了,到了16岁,她就可以向她哥哥姐姐一样,光明正大的去见玉皇大帝了。

只要为人真诚,只有足够友善,那么无论走到哪里都能交到可以聊天,畅所欲言的知己和好朋友。

这里的地形小百惠十分熟悉,她十分自由而轻快地在各层地狱间蹦达。没多久,便来到了第十八层地狱门前。

在地狱古尸池中有种谁也叫不出名字的小黄花,这种花是自然而来地从地狱的潮湿地泥土中经过几千年几万年缓慢而又倔强地生长出来的。

在过去的几千甚至几万年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肮脏不堪的尸池边上那一簇簇不起眼的小黄花草。

直到,14岁的小百惠有一次无意间好奇地路过尸池边,又无意间瞅了一眼那白骨累累的尸池边上,人生和鬼生中,有多少幸福的事是因为多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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