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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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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是个在思想上大手大脚,在生活上适可而止的人。他对物质的追求极其有限,但对精神的腾达索求苛刻。在回顾了往昔的峥嵘岁月之后,他终于开始品味一览众山的极致快感,但他还是觉得不够巅峰,毕竟还差一步,那一步决定你是君是臣。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肃清了一切内忧外患之后,刘裕的内心开始窥视那个万人景仰的位置。

休近小阑干,夕阳无限山。江山如此俊美,任何攀到顶点的人都无法拒绝其诱惑。

那时候的职场有个很狗血的定理: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畜牲用,畜牲当领导用。凭什么我的领导是个畜牲,还是个傻畜牲,刘裕在仰望星空后开始想挪动下屁股的位置,当然是往高挪。

刘裕的这种想法或许会受到来世报的。来世报的意思就是今生打劫,来生瘸腿;今生与人妻私通,来世打一辈子光棍;这一世的骗子,下一世的猪狗;这一世多给寺庙捐钱,下一世就能娶个漂亮太太……这种东西只会让刘裕笑得竖中指,即便真有什么因果报应,这辈子潇洒走一回,下辈子堕入阿鼻地狱或是无底深渊,只要能今生过把皇帝瘾,相信刘寄奴还真不太怕。

于是五十多岁的刘裕开始很不正经地倒着活,一天比一天年轻,皱纹慢慢消失,脸蛋渐渐光滑,同龄人日日老去,他正得瑟地走向青春。

但这回,他将被青春撞一下腰。

因为他这次要肃清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观念,代表天下正统的观念。现在这种正统观念的杰出代表叫司马休之。

这个人前面提过,先被刘裕打了屁股,后来刘裕为了西征刘毅,又拉拢以他为代表的皇族势力,许诺他当荆州刺史。

结果刘毅太不经打,一天就被灭。刘裕开始大呼肉疼,把天下第一大州分给别人,不肉疼才怪。但人在江湖漂,没有表面的信用是没法立足的,只好忍痛割爱让司马休之上任。

世界上很多话,都在不说憋屈,说了矫情之间。看着分出这么大块猪肉给别人,他实在窝火,于是便把心事向刘穆之倾诉。

刘穆之嘿嘿一笑:刘公不是刚搞完土地改革嘛,配套搞个行政区划调整,谁也说不出什么啊!

刘裕本就聪明,于是立刻会心一笑。

司马休之刚刚上任,便接到要求他配合改革的圣旨,将荆州南部的十个郡划分出去另立湘州。司马休之只能慨叹,费劲千辛万苦爬上梯子的顶端,却发现梯子搭错了墙头。

但没办法,他和他的家族依然选择隐忍。

看见自己小小的无赖政策并没有激起皇族们太大的反对声浪,刘裕的上进心更强烈了。因为身居高位而不知礼貌,因为掌握权力而缺乏尊重,因为见多识广而目中无人,因为身经百战而得意扬扬,成功人士的劣根性开始在刘裕身上显现。

在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刘裕决定对司马皇族进行清洗,以达到更易神器的最终目的。

首当其冲的还是司马休之,但司马休之这个人处事低调,待人和气,施政清明,人缘超好,让刘裕根本找不到他的痛脚。

而且更重要的是司马休之已经知道刘裕想找他麻烦了,于是他采取了和刘毅全然不同的策略,对刘裕的每个措施都全力配合,如果一项政策刘老板没拍板,他是绝对不会发表看法的。他只想把自己变成一个机器,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任务并且保持缄默,只因为他每天都有且只有一个愿望——明天还活着!

应该说,这样的人,刘裕是很欣赏的,可饱经风霜的刘裕总是理智多于激情,人什么都可以改变,唯有血统是怎样都改变不了的。如果你不姓司马,我们会组成很好的团队,也许司马休之的地位会高过刘穆之,人生没有如果,所以你必须死。

既然结果已经预定,那么就去找原因吧。创造这个原因,对刘裕而言,并不太难。

司马休之的儿子叫司马文思,其实他很聪明,只不过智商低了点。再加上青春的因子还是赋予了年轻人多动的性格,他在老爸谨言慎行的教诲下实在憋闷太久,始终熬不过个劲来,他总是想:我的爷爷都死了好几年了,我怎么还像个孙子?

于是他约上一群好友,参与了当时非常流行的娱乐运动——打猎,猎物打到了,于是拾起柴火烧烤,结果那天风大,把周围的小土堆给搞着了,可这个小土堆不是一般的土堆,它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是一群有坚定信仰的死人,这是一群坟墓。

而这一切恰好被刘穆之的秘密警察看到了,于是所有捕风捉影的指责甚嚣尘上,装神弄鬼,意图谋反;破坏风水,意图谋反;道德沦丧,意图谋反;破坏公物,意图谋反;总之就一句话,意图谋反。

罪名已定,刘裕立刻很有人情味地将司马文思送到荆州,看看他老爹怎么处理。你儿子谋反,看你老爹砍不砍,刘裕这招真的很阴很损,但很有用。

没有哪个正常的老爸在明知自己儿子被冤枉还坚持大义灭亲的,如果他杀了,他没人性,刘裕会在道义上灭了他;如果他不杀,刘裕会在政治上灭了他,不管怎样,他的精神与肉体对刘裕来说都是如此碍眼。

走遍天下游遍舟,人心怎比水长流?初次相交甜如蜜,日久情疏喜变忧。庭前背后言长短,恩来无意反为仇。只见桃园三结义,哪个相交到白头?司马休之终于走进了刘老板的内心世界,一切都是谎言,刘老板从来都是在一定时期只给自己树立一个敌人,等待第一个敌人消亡,再去寻找第二个敌人。他忘不了,几个月前为了能专注地消灭刘毅,刘裕找他勾肩搭背互诉衷肠的情景,指天盟誓的义气。原来那些感人肺腑的煽情场面都是装的,刘裕只不过把自己当个屁,在有人的时候憋一下,没人的时候就放了。

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占领着绝对领导的位置,当无数的傻子高呼着自己控制了生活,掌握了命运,却没看到,生活在更高的苍穹上,露出讥笑的嘲讽的面孔。

于是阉驴一样听话的司马休之也开始积极调整状态,刀架到脏器上还这么藏着掖着,会引起体内空间局部“L粒子”分布不均衡,导致“动态凝聚物”排放不顺畅的。

既然活着,以死的姿态而不能。就要死了,也要以活着的姿态去前行。

于是他第一次对刘裕说了不,并且极有骨气地准备着抗争。

刘裕很期待这个结果,他准备好了,他动手了。

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正月,他逮捕了司马休之在京城的次子司马文宝和侄儿司马文祖,并立即将两人赐死,随后正式出兵西上,进攻荆州。

而司马休之也毫不示弱,发表檄文和刘裕对骂,天会黑,人会变。三分感情,七分骗。你骗了我这么久,我只能用铁拳来斗争,以我为首的国人历来顺从忍让,不到绝境,绝不打粉身碎骨的主意。这世界诸多不公,但尚有一点缝隙,我们这些弱势群体都想苟活其中,不至于大范围揭竿而起。你刘裕封王可以,专权可以,但不要把事做绝,给别人留条活路,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既然你把道路全面封销,司马家族的天性是挺胸而立,骄傲而无所畏惧,江山被你阴阳逆乱,必以我魔血染红青天。所有忠于司马家族的人团结起来,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的职责,把祸国乱政的刘寄奴打得给爷跪下唱征服。

在他凌厉的政治攻势下,很多非刘裕嫡系的将领都联合起来反抗刘裕,雍州刺史鲁宗之、鲁轨父子起兵响应司马休之,有个叫韩延之的录事参军更是把儿子名字改成刘裕死鬼老爸的名字,表示刘裕就是他孙子,要和他死磕到底。

刘裕此时已经是个标准的成功人士了,你感觉不到他傲慢的痕迹,他却能仍让你觉得,所有对他的称赞都是理所当然。他很低调,但让所有人都会感到,这就是最牛的炫耀,他已经具备了敢笑众人多无脑,天下唯我是主角的资格,因此他根本没把这群叛军放在瞳孔里。

所以他觉得该把这次立功的机会让给自己的家人,于是他放眼家族,儿子太小,弟弟太老,只有个女婿正当年,于是西征大军主将的职务他交给了女儿刘兴弟的丈夫,振东将军徐逵之。

徐逵之没有打过仗,这点他的岳父是知道的,所以他给他提供了最好的副手、最稳妥的作战计划以及最精锐的士兵,他相信这些足够保证女婿成功单挑司马休之。为了万无一失,他还另外派出一支队伍,由檀道济、朱超石率领进攻襄阳,牵制雍州的鲁宗之,使其不得南下救援。

应该说,计划已经天衣无缝了,但一执行,就出问题了。

战场上有句谚语,狮子率领的绵羊军团是一定能战胜绵羊率领的狮子军团的。

这次也不例外。

徐逵之是个妻管严,摊上刘裕这么彪悍的老丈人估计任何具备雄性生命体征的物体都会得这病。

他和刘兴弟结婚时没有大操大办,就请几个至亲好友吃了顿饭。客人们离开之后,刘兴弟像恺撒一样挥舞手臂:“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了!”徐逵之笑笑,把她搂进怀里,心里想起了一句话:在这场斗争中,我失去了整个世界,得到的却是个嚼子。

婚后这几年,徐逵之从不抛头露面,甘当经济适用男,在成才的路上,天天过着无聊透顶的生活!

虽然刘兴弟确实对徐逵之很好,不过徐逵之总感觉她更在意对他的控制,关心他的忠诚超过他的健康。只要他回家晚了一点,她就立刻阴着脸问个不休,在哪里,干什么,跟谁在一起。开始他还有耐心解释,后来烦了,总是爱理不理的。刘兴弟情急之下就开始跟瓷器过不去,每个月都要代谢一批碗碟。酒嘛,是让人忘却烦恼的东西。

这次听说他亲自出征,刘兴弟立刻为他准备了一身艳俗无比的鲜红肚兜,还专门去寺庙求了一个据说染过元始天尊小便的灵符,非让徐逵之穿上试试。他一揖到地,说老婆啊老婆,你老公又不去卖脸,穿得那么风骚干什么?

于是徐逵之意气风发心急火燎地离开京城,率军出发。

人永远不知道谁哪次不经意地跟你说了再见之后就真的再也不见了。刘兴弟很快就会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出征时的徐逵之雄心万丈,他要向世人展示,自己不是个既宅且腐的软饭王,今日龙得水,我让长江水倒流,今日虎归山,我让血染半边天,今日游地府,我让地府底朝天。自信满满的他向苍天叫嚣。

愚蠢本身不是恶,却能把恶放大无数倍。愚蠢的徐逵之带着东晋帝国最精锐的部队在黄泉比良坂游行。

其实徐逵之在出征前还是很认真地读了两天兵书的,他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并且很体贴运粮士兵的辛苦。于是他下达了一道命令,把全军粮草都集中在江夏太守刘虔之驻军的三连,他是好心,不想士兵带着物资那么劳累。

知识很重要。徐逵之没有知识,下场很悲惨。

三连是距离敌人最近的地方,结果大军还没到,雍州刺史鲁宗之和他的儿子鲁轨就偷袭三连,放火烧了粮草。

大军未动,就知道自己在未来的战争中只能喝西北风了,于是名将檀道济、朱超石一路大军根本就没来打这场败仗,徐逵之的大军也军心浮动,大骂主帅白痴。怒气还未消散,就看见了合兵一处杀气腾腾的司马休之和鲁宗之,结果全军崩溃,徐逵之阵亡,败得一塌糊涂。

前线失败,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各地的司马宗室全都闻风而动,各种恐怖活动此起彼伏。在广陵,南青州刺史檀祗(檀道济的哥哥)被暴徒刺伤。

在国都建康,恐怖分子突袭了建康城东北郊的冶亭,一时京城大震,人心惶惶。

而对刘裕更大的打击来自南燕故地。北青州刺史刘敬宣被手下的参军司马道赐、王猛子在汇报工作的时候砍死。虽然刺客最终壮烈,政变被消灭于萌芽,但刘裕久经考验的好朋友、好战士,从此阴阳两隔……

刘裕为自己的轻敌付出了唯一的女婿和最好的兄弟,他悲痛莫名,目掩掩兮其凝其盲,耳肃肃兮听不闻声。朝不日出兮夜不见月与星,有知无知兮为死为生。

但他不能在牺牲的将士坟前痛哭,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干净战友轮回的路。

不要为旧的悲伤,浪费新的眼泪!刘裕决定,亲自平叛。

司马休之,你不是说我欺骗你吗,我这回郑重地回应你,我从来没有欺骗过你,因为我从来没有欺骗你的必要。我将在经济上封锁你,政治上孤立你,精神上折磨你,肉体上摧残你,生活中遗弃你,总之彻底摧毁你。

司马休之也把全部家当都赌进去了,连同鲁轨的雍州援军,共集结了四万人马抵抗。他在长江北岸的悬崖峭壁高山峻岭间构筑了坚固的防御阵地,他相信,依靠着地形的优势,他能再一次创造奇迹。

来吧,刘裕。我也许终将前往地狱,但你必须同行。

惨烈的攻坚战在长江北岸进行,由于这一带的长江北岸都是峭壁,攀爬十分困难,刘裕大军的几次强攻都告失利,士兵的鲜血染红了江水。这不怪将士无能,最优秀的攀爬大师,爬着悬崖峭壁,你随意给他一脚,他也玩完,面对着陡峭的绝壁,军心开始有些浮动。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影帝刘裕面对起伏的军心用一场秀化解了所有问题。他披上铠甲,提起钢刀,以五十岁的高龄高呼,不怕死的跟我冲,然后作出了要攀岩悬崖的夸张动作。

这个时候一个卓越的配角恰当地出现了,这个人叫谢晦。他死死抱住刘裕,不让刘裕下船,刘裕亮出钢刀,我砍了你。

谢晦用夸张的语调高呼:“我为天下留住裕公!要砍就砍,死有何惜!”刘裕这才装作为天下大义不得不活又实在活得憋屈的样子。

这出戏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军心不再浮动,将士不再畏死,老板都要玩命了,再不卖力气实在对不起北府军的企业文化。

于是在身经百战的建武将军胡籓的带领下,北府军在一个最为险要而被认为人类不可能登顶的崖壁成功登陆,然后在守军的背后发起了猛烈冲击。身后就是万丈悬崖,后退必死,前进得生,因此每个战士都变成了刀锋战士,将守军打得落花流水。

刘裕一看胡籓得手,立即挥动大军从正面猛攻。在这些虎贲之师两相夹击下,司马休之的军队完全抵挡不住,瞬间崩盘,溃不成军!

得手后的刘裕指挥军队乘势攻克江陵,而司马休之早已先跑一步,携儿子司马文思和鲁宗之一起逃往襄阳。留鲁轨守石城(今湖北钟祥),以成犄角之势,互相支援。

但刘裕此时已经杀红了眼,他不会再给司马休之任何机会了。

他兵分两路,一路由悍将沈林子从陆路追击,进攻防守石城的鲁轨;一路由王镇恶从汉水北上,攻击襄阳。

在沈林子的猛攻之下,鲁轨几乎疯狂,于是拼命派人求救。司马休之和鲁宗之见到信使,立刻率军救援。可两人还未到,鲁轨已经完败,石城失守。司马休之和鲁宗之父子只好折回襄阳。

每个人都有狗屁不是的时候!这回轮到他们了。

就在他们到达襄阳城下的时候,驻守城内的参军李应之宣布倒戈,一天前还忠心不二的下属瞬间冷酷得恍若隔世,城门紧闭,剑拔弩张。

人形如兽,皆有大圣德。今人表似人,兽心安可测。虽笑未必和,虽哭未必戚。但结口头交,肚里生荆棘。

司马休之对着城头哀叹炎凉。

李应之双眼含泪,表示自己无意伤害故主,只是因为家人和百姓安危,不得不归顺刘裕。

冷漠,有时候并不是无情,只是一种避免被伤害的工具。

就在双方城下辩论的时候,王镇恶的水军也已追到,没办法,司马休之一行只好向北逃亡,投奔后秦。王镇恶一路追赶,一直追到晋秦边界也没能追上,最后只好班师。

眼泪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悲伤不是一场幻觉。司马休之向着京城的方向老泪横流,世界在他眼中逐渐由清晰而模糊。

江山从此易主,不需要任何证明。

我的发小在他的QQ空间里记载了一段令人唏嘘的经历,为了更好地表述这段经历,请允许我用第一人称简述这个故事:

那一年,我出差到了外滩,长长孤夜终于驱使还没完全脱贫的我很土地走向最炙热的酒店,灯红酒绿的都市映衬着纸醉金迷的繁华,成功人士销金的地方,市井小民哀叹的迷墙。

为了来这里见识一下,狠心一个月心疼大半年的那是傻X,这年头,花钱刷卡的是废物,签单开票的才是人物。人与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别问我,我不知道,江湖太大,你我太小。

但我还是当了一把傻X,只为满足从猴子到人那最原始的欲望。

结果我在那里邂逅了穿着十分清凉的初恋女友,当年她喜欢喝纯净水,我喜欢喝纯牛奶。我们是真的很纯,但在这里不期而遇,似乎又真的很蠢。

很蠢的我们没有多说一句破坏气氛的话,却做了每一件烘托气氛的事。事后,我凝望着床上凌乱熟睡的她,留下半个月的工资静静离去。

我走在午夜的街道上孤单地想,十年前,我和她手都没拉过却在梦里面真的想过和她结婚生子,抛弃一切现实的桎梏浪迹天涯。破镜重逢,似乎更应该欣喜,如果生活真有逻辑的话,我可以从风尘之间将初恋救起,初恋因为生活所迫或一时糊涂而误入红尘,见到我后,抱头大哭,对灯盟誓,痛改前非,然后我经历一番良心的挣扎、痛苦和理性的搏斗后真情流露,发现自己还是深爱着她。四处借钱替她赎身,最后不顾世俗的歧视和家长的反对,毅然决然,让爱做主,终成眷属,那将是多么完美催泪的爱情故事啊。

可惜的是,生活就是生活,我对她没有感觉了,我甚至有些厌烦地看着放肆的她,有些厌烦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家伙和那家伙都太不专一了,可耻!

说真的,我不想虚伪,我完全没想过救风尘,而她也根本就不想被救,我不是纳兰性德,现实也不是琼瑶小说。我和她没有感觉了,以前的爱哪怕是对着QQ隔着千里也是真的,现在的不爱哪怕是躺在一张床上,也同样是真的。

也许有人会骂我薄情寡性,我并不认可。当时我爱过她,现在我不爱了,不行吗?多少人曾经忘记爱过谁的谁,又有多少情感遗失在风中,我们都是天地飘零的一片树叶,都别太正经,都别太假装正经,行吗?

我们身边有太多的过客,而太多的人也只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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