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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秦不还知道,要照顾西门小茜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他最初没有答应西门秋风并不是怕自己有什么危险,他是怕西门小茜有危险,而自己保护不了她。
现在他已没有选择。
不管想不想走,能不能走,都得往前走。
没有退路。
再多的艰险危难,只能靠无畏和勇气去面对。
很多时候,我们的确需要这样一种无畏的勇气和一往无前不顾一切的魄力。
尽管这样可能会犯错误,甚至有时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乃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但有时,也的确创造了奇迹。
古往今来,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又一个奇迹在推动着人类的展促进着社会的进步么?
如果什么都不做,当然永远也不会错。
但不错的事情,未必就是对的。
秦不还现在脑子里想的就是如何照顾好西门小茜,把她毫无损地送到五里坡。
从秋风寨到五里坡并不远,但这段路绝对不会平坦。
田松他们是被逼离开秋风寨的,他们不会就这样打道回府的,因为他们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徐正明费尽心机布下今日之局,不惜把秋风寨赶尽杀绝连根拔起,为的就是要得到一样东西。
即一个月前西门秋风无意中提到的那件东西。
现在西门秋风死了,秋风寨也毁了,东西却没有拿到。
花了那么多气力费了那么多的心机,目的没有达到,徐正明岂会罢休?
所以,田松他们一定不会走,说不定他们现在就在山下,或者就在山寨的外面守着呢。
因为,如果他们还想要拿到东西,西门小茜和秦不还就成了唯一的线索。
西门秋风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带进坟墓里,而死前他的身边就只有西门小茜和秦不还。
就算没把东西给他们,也一定把线索告诉他们。
是以,田松等人是不会轻易放过他们的。
这种想法非常正常,就连秦不还自己也会这么想。
可他心里清楚,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一脚踩进来,稀里糊涂地就成了现在这样子,他一直后悔为什么没问问西门秋风,那帮家伙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可是件可能让他送命的东西。
如果连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把命送了,岂非冤得很?
可惜,这答案已经没有人能告诉他了。
西门小茜知道的只怕不会比他更多。
………【第十七章 烈火秋风】………
至于那件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怕一时间很难找到答案了。
一个人在半日之间一下子失去了包括父母兄弟在内的所有的亲人,怎么能让她不伤心呢?
小茜虽然是西门秋风的女儿,身上却没有半点父亲的影子,从小她就不喜欢动刀动枪打打杀杀的,所以,西门秋风虽是不可一世的高手,他的女儿对武功却半点不通。
她倒是完全继承了母亲的温良贤淑,聪慧和美丽。
正因为这样,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她,爱护她。
她虽然成长在一个“强盗窝”里,却象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从来没有经过风霜和雨雪,而且承受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承受的爱与关怀。
可越是这样,今天的事情对她的打击就越显得沉重而且深邃。这一天简直就是她生命中最悲惨最恐怖的一天,她所拥有的所有美好的东西顷刻间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她的泪一直在流,可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小,嘴唇咬得越来越紧。
她显然在控制自己的情感。
拥有的一切已经失去了,而且是永远地失去了,可她还活着,而且得继续活下去。
她知道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所以她在尽最大的努力忍住悲伤,控制自己的情绪。
一个人懂得了自我控制,岂非正说明了她的成长?
就在秦不还犹犹豫豫颇感为难的时候,西门小茜向父母的遗体扣了三个头,然后擦了把眼泪站了起来,面对秦不还。
“秦大哥,对不起,我拖累你了。”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清晰而坚定。
“哪里?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
面对梨花带雨凄楚中更显娇艳的西门小茜,秦不还忽然觉得很紧张,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茜怯生生地道:“我们是不是得赶快走?”
“是的,我们有危险,刚才那帮人……”
“我知道,爹爹死了,他们一定认为那东西在我的手上,至少我该知道那东西在哪。”
小茜的眼里掠过雪亮的让人觉得很冷的光。
秦不还心中一凛。
那是什么?是叫作仇恨的那种东西么?
他避开小茜的目光,苦笑道:“就算你说不知道,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
小茜很冷静地道:“我懂,不过走之前,我想先做件事情。”
她顿了一下:“我想安葬我的爹娘。”
“好,应该这么做,你选个地方,我来做。”
西门秋风本来是让女儿把和秋风寨一起烧掉,可小茜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看着爹娘的遗体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
所以,她在寨后的山坡上选了个地方,在秦不还的帮助下挖了个坑,把爹娘和弟弟一起安葬在里面,为了不惹人注意,只堆起一个小土包以做他日寻找的标记,然后便在秋风寨里点起了火来。
火焰迅漫延至山寨的每一个角落,赤红如血的光芒映红了整个秋风岭的上空,猎猎作响的火苗舒卷翻腾,直冲霄汉。
西门小茜眼中含泪,最后看了看已是一片火海的秋风寨,便和秦不还一起乘着夜色的掩护下了秋风岭,直奔“五里坡”。
秦不还并不认得路,好在小茜认得。
她虽然不喜欢舞刀弄枪,却很喜欢游玩,秋风岭她很熟悉,焕明山庄她去过也不是一次两次,所以,尽管夜色很浓,却还不足以让她迷路。
秋风岭到“五里坡”至多也只有三十里,他们却走得很紧张,很谨慎。
因为田松几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为了安全起见,临行之前,他们都换上了小喽罗的衣服,小茜也作了男装打扮,虽然这样未必就能骗过田松似的老江湖,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
秦不还始终把“蝴蝶”捏在手里,随时准备做舍命一拼。
一旦和田松等人相遇,这是他们唯一的活命之机。
可这东西到底能不能起到它初现时的作用,秦不还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
可事情的展有些出人意料。
也许是不足三十里的路途太近了,也许是他们的乔装打扮起了作用,也许是对方顾忌秦不还手上的“蝴蝶”,又也许对方被逼退之后真的直接回了南阳,总之,他们竟然波澜不惊地于次日凌晨平安到达了焕明山庄。
焕明山庄处在一个小山坳里,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坳前流过,溪上有座木制拱桥,桥头上写着“五里坡”三个字。
过了桥的小路绿草覆盖,路两旁是稀疏的杨树林,林间散落着二三十户农家院落,穿过这些人家往里,翠绿的山峰角下,就是他们要找的焕明山庄。
当看到高大门庭上厚重凝炼的“焕明山庄”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秦不还终于松了一口气。
可他不知道,这口气他松得太早了。
………【第十八章 请跟我走】………
这些院落的里的人都属于焕明山庄,精壮的男子都经过特别的训练,没事的时候他们便在家里象普通农夫一样劳作过活,需要时则成为焕明山庄最忠实最可靠最得力的伙计。
焕明山庄的庄主朱焕明是南阳一带有名的富商,南阳城里的许多商铺都是他的,只不过他从来不亲自管理,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外面天南地北地走,行走间他可以采购到最好的货物,也可以把手中的东西卖上最好的价钱。很多人都知道,他虽然从来不管理自己的生意,但是若没有他,他名下所有生意的收入至少要减少六成。
所以,朱焕明非常有名,不只在同行中,在整个南阳他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因为他生意做的成功,因为他有钱。
南阳一带很难找出比他更有钱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乐善好施仗义疏财,只要有人求助到了他的门下,不管识与不识,有求必应,从不袖手。
而且他为人一向沉着冷静,做事果敢干干练,若大身家,却无半点傲气,行事低调,待人从来平易谦冲,就连居处都选择在远离南阳的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山坳里,所以,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对他极为尊敬。
还有消息说,他是一位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且不是一般的高手,连他手下的伙计也个个非等闲之辈。
秦不还初来焕明山庄,不禁为这里幽静恬美的田园风光所陶醉,可现在不是欣赏风光的时候,他也没有这样的心情。
他和西门小茜来到庄前要求通禀,守门的老家人盘问了两句,当认出小茜,便直接领着他们进了庄子。
在焕明山庄宽敞、简单、但明亮、整洁的大厅里,他们终于见到了朱焕明。
秦不还的预感没有错,眼前的朱焕明正是当日他在秋风岭下碰到的中年人,想到当时自己班门弄斧,不知天高地厚硬是在人家面前充英雄强出头,他的脸便一阵阵烧。他只希望马上把西门小茜交到他手上,然后转身就走。
尽管事先他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可一旦相见,还是觉得很不自在,好在朱焕明没有来得及先注意他。
洗去风尘的朱焕明愈显得气宇不凡,他见到两个年轻人,不禁微微一楞,但马上又转成笑脸,刚想要说话,西门小茜叫了声“朱叔叔”,已经哭着扑进了他的怀里。
朱焕明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
他乍见到西门小茜和秦不还在一起,已是一楞,待看清他们的装束,他的心便开始往下沉。
虽然他不清楚生了什么事,但知道肯定出了意外,只是他一向涵养极深,外表仍能不动力声色,而西门小茜已象见到亲人似地扑进了他的怀里,泣不成声。
朱焕明的脸色变得有些阴冷,他轻轻拍了拍小茜的肩,温和地道;“好孩子,不要哭,到底生了什么事,慢慢说给叔叔听,叔叔给你做主。”
小茜边哭泣边讲述了田松等人如何借贺寿之名浑进秋风寨,并用毒酒毒死了包括西门秋风在内的几乎秋风寨的所有人,又杀了她的母亲和弟弟,目的只不过是要逼西门秋风交出一件什么东西。
很多地方是在秦不还的帮助和补充下她才能讲清楚,讲明白。朱焕明一直任由小茜依在他的怀里,他的手始终象拍婴儿似地拍着小茜,舒缓而轻柔,但随着小茜对事情经过的讲述,他轻拍的手越来越慢,脸上的表情也越加冷峻。
直到听完的全部经过,他的脸色渐渐缓和下来。
他把小茜扶到一张椅子前,让小茜坐下,然后转过身,出人意料地冲秦不还微笑道;“秦少侠侠肝义胆,忠勇过人,在下深感佩服,上次刚刚帮了在下的忙,今天又救了秋风兄的遗孤,真不知该如何感谢!”
秦不还道:“庄主过奖了,这种事无论谁碰上也不会不管,只可惜在下武功低微,救不了西门寨主,好在已经把西门小姐完好无损地送到这里,总算不负西门寨主临终所托,在下的使命已经完成,这里就先行告辞了。”
说完他一抱拳,转身要走。
“少侠请留步。”
朱焕明伸手拦住了他。
“朱庄主还有事么?”
秦不还停住脚步,却并没有要留下来的意思。
朱焕明请秦不还入坐,秦不还犹豫了一下,这才坐了下来,却保持着一种随时起身的姿势。
他的表现显得很冷淡很失礼,其实这只是为了掩饰他内心的不自然罢了。
面对朱焕明,他没办法自然。
朱焕明却似并不介意秦不还的态度,他在秦不还的旁边坐了下来,严肃而真诚地道:“西门秋风与在下是结义兄弟,情同手足,今日秋风寨被毁,这笔血债我一定会替他讨回的,但是,小茜却不能留在我这里。”
“为什么?”
秦不还和西门小茜全都一楞。
朱焕明站起身,倒负双手踱到窗前,望着窗外挺拔葱绿的碧杨,道:“徐正明阴险毒辣,心机极深,手下又养了众多高手,最重要的是他在南阳城里可以呼风唤雨,甚至能左右完颜毕铮,其能量之巨大,绝非一般江湖高手可比。秋风寨他没能达到目的,不会就此罢手,现在,你们已经成了他的目标,他会不择手段地对付你们,小茜留下来,只怕我也保护不了她。”
“你这是什么意思?”
秦不还腾地站了起来,惊愕地看着朱焕明。
朱焕明犹豫了一下,似乎有些话很难说出口,但最后还是下了狠心似地道:“我的意思就是小茜不能呆在这里,秦少侠,希望你看在秋风兄的面子,带着小茜找个地方先躲一躲,我会多给你们一些银两的,等到这阵风声过了,我们再从长计议。”
“朱叔叔”
小茜吃惊地看着朱焕明,好象没太听懂对方的话。
“朱庄主,你这么做是不是不太合适?”
秦不还一脸的义愤。
如果不是考虑到朱焕明和小茜的关系更近些,而自己基本上是个外人,他早就忍不住要火了。
朱焕明叹了口气:“我这也是迫不得已,没有办法啊。”
“什么迫不得已?你这分明是怕受到牵连。你与西门寨主乃是生死之交,他临终前把女儿托付给你,足见对你的信任,你却贪生怕死,居然要把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子拒之门外,你……你么这做对得起九泉之下的西门寨主么?”
秦不还越说越气,脸色因义愤而涨得通红。
小茜眼中仍然含着泪花,他用凄楚的眼神惊异地望着朱焕明。
“朱叔叔,你在说什么?”
朱焕明手呈拳状,抚在嘴前作做地咳一两声,有些不太自然地道:“小茜,叔叔这也是为你好,你应该能理解叔叔的,是吧?”
小茜象不认识似的呆呆地看着朱焕明,双唇拼命地咬在一起不让自己出声,豆大的泪珠却不听话地扑漱漱的滚落下来。
秦不还忽然仰天大笑一声,怒笑。
“我现在觉得西门寨主会有这样的结局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他的武功虽然了得,交朋友的本事实在实在是不怎么样,一个好朋友让他的生日成死日,另一个情同手足的好兄弟明哲保身,在他尸骨未寒之时,竟置他的临终托付于不顾,要把他唯一的女儿拒之门外,真是好朋友,他可真是交了些好朋友。”
朱焕明脸色微红,喏喏地道:“秦兄弟,你还年轻,许多事你还体会不到,等你到了我这种年纪有了家室就会懂了。”
秦不还鄙夷地道:“我就算活到白苍苍耳聋眼瞎,也不会忘了人该怎么做。”
说完,他转过身,看着小茜,明亮的大眼睛因为愤怒而变得更加有神。
“小茜姑娘,我想现在你已经不想再留在这里了吧?如果你相信我,就请跟我走,我秦不还虽然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混混,却也知道不能负人所托,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他向小茜伸出了手。
小茜把手放到秦不还伸过来的手里,她感觉到了温暖,和力量。
她的目光还停留在朱焕明的脸上,尽管眼中还有泪光,但她的表情已经平静下来。她看着朱焕明,用异乎寻常的平静的声音道;“朱叔叔,你的话我已经明白了,我走了,替我问婶婶好。”
说完,她和秦不还携着手大踏步向外走去。
“小茜。”
他们刚走到厅门口,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呼喊。
秦不还和西门小茜回过头,大厅的侧门里走出了一位满面泪痕的中年妇人,年纪约有四十多岁,端庄而慈祥。
一见到这妇人,小茜脱口叫了声“婶婶”。
“小茜”。
那妇人几乎要奔过来,却又忍住,她伸出手,象要招呼小茜,可手伸到一半,象是给什么东西牵住了,再也没办法前进,手掌张开,又渐渐收拢,最后痛苦地攥在一起。
“夫人”。
朱焕明轻轻唤了一声,似乎生怕那妇人再招呼小茜。
这一声轻唤让惊喜的小茜立刻冷了下来,她硬生生止住脚步,忍着泪道;“婶婶,小茜走了。”
说完,甩开秦不还的手,掩面奔了出去。
“孩子,你要保重。”
朱夫人的泪已夺眶而出。
待到秦不还的身影也消失在门外,她才转向她的丈夫,痛声道;“一定要这样么?”
朱焕明面无表情地望着门外,静静地道:“只有这样。”
………【第十九章 本份所在】………
秦不还出了“焕明山庄”追上小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骂朱焕明。
这样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子,她在半日间已承受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最大不幸,命运之神却偏偏还是要把玩笑开下去,让她遭到了她以为是最亲近的人的拒绝。
一个女孩子,她能应付这诡诈险恶的草莽江湖么?
朱焕明的心到底是不是肉长的,他怎么能忍心把小茜拒之门外呢?
秦不还越想越气,越气就越骂。
小茜反而止住哭泣,渐渐安静下来,默不作声地低头走路。
骂人其实和讲话差不多,都得有听众,否则难免就索然无味。
秦不还骂了半天,小茜一点反应也没有,他也就渐渐骂的没有兴致了,想到小茜孤苦无依,不禁有些犯愁了。
他一时义愤,要带小茜走,可自己孤身一人怎么照顾她,怎么样保护她的安全呢?
想到这些,秦不还也不作声了。
原以为把小茜交给朱焕明就完事大吉,谁成想朱焕明狼心狗肺,最后这个问题还是落到他的身上。
两个人就这样默默地走路,各想各的心事,既没有注意走的方向,也没有注意时间的变化。
他们过了“五里桥”,沿着脚下的大路信步往前走,并不知道他们已经踏上了通往南阳的大路。
太阳越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