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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子给气得胸膛起伏,用短剑指着秦不还,恼道:“别以为本姑娘会信你的话。”
秦不还大眼睛一瞪,无限天真地道:“你当然会信,因为我说的都是真话。”
“真话?哼,那我问你,你住的庄子叫什么庄?”
“宋家庄。”
“你舅舅住的呢?”
“秦……秦家庄。”
“秦家庄?”
“对呀,你没有听过么?”
白衣女子冷笑了一声:“听没听过都没有关系,我已不在乎。”
秦不还嘻嘻一笑:“不在乎好,那也就是说没什么事了,天都快亮了,我得去找我舅舅去了。你也走吧,这黑夜荒野的,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不安全的。你一个人走夜路怕不怕,可惜我有事情,不然可以送你一程,没办法,再见了。”
说着话,他竟真的爬起来,拍拍屁股,抬腿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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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小茜已经随柳中云下了那座山崖,仍不时举目望着远处的夜空。
刚才那朵闪亮的红云已经飘散,但仍可见一抹若有若无的淡淡的红晕,似正渐渐地被无边的黑暗一点点地吞噬。
秦不还就是尾随着徐正明向那里去的,现在,他应该就在那红云的下面吧?
那里究竟在生着什么呢?秦不还现在究竟怎样了?
柳中云也在看着相同的地方,双眉微锁,目光阴郁,口中喃喃地道:“希望不要是她们才好。”
柳中云的声音虽然不大,小茜还是听到了,不禁问道:“她们?她们是谁?”
柳中云沉吟了一下,道:“她们是一群女子,一群江湖上很少有人敢惹的女子。”
小茜又抬头望了望夜空,道:“那红色的云烟也是她们放的么?”
“应该是的。虽然没见过,但我猜那朵红云就是她们的独门暗号,也就是传说中的‘午夜昙花’。”
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道:“如果她们也是为了那件东西而来,那就真的很麻烦了。”
小茜不諳江湖,柳中云说的她根本不懂,她既不知道“她们”是谁,也没有听过“午夜昙花”,但柳中云提到“那件东西”却让她心头一震,脱口道:“柳爷爷,你也知道‘那件东西’?它到底是什么?您快告诉我,行么?”
她的内心激动而且焦急。
不能不焦急,就是所谓的“那件东西”害得她家破人亡,害得秋风寨灰飞烟灭,更害得焕明山庄被封,害得朱焕明一家锒铛入狱,可以说,这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件东西”惹的祸,而她却不知道这祸的根源究竟是什么,现在终于有机会知道,她能不急吗?
柳中云看着小茜,沉默了一下,终于缓缓地道:“你也应该知道了,其实,‘那件东西’是一本书,一本武林中人都梦寐以求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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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不还刚刚迈出两步,白衣女子已飘身拦在身前。
根本不见她如何动作。她就象是风一样飘至,从容飘逸,却有闪电一样的度。
这份轻功,秦不还也不能不自愧弗如。
“我还没说让你走呢。”
白衣女子颇有些不善地盯着秦不还。
“你还有什么事么?”
“不是我有事,是你有事。”
“我?我有什么事?”
“你忘了有一件东西要留下。”
“什么东西?”
秦不还不解地看着白衣女子。
“你的命。”
话音未落,白衣女子手中的短剑已绽起一道雪亮的光芒,疾刺向秦不还的咽喉。
秦不还怪叫了一声,身子箭一样地向后倒纵,边退边叫道:“你怎么说动手就动手,我已经把实话对你说了。”
总算他有所防范,险险避开了这一剑,可是白衣女子如影随形,运剑如风,攻势如行云流水,汹涌而至。
秦不还的武功本来就稀松平常,再加上手中没有兵器,哪里应付得了,好在林中树木稠密,他仗着身法灵活,穿行于树木之间,总算没有中剑,却已经是狼狈万分,险象环生。
白衣女子经验虽然不多,刚才被秦不还戏弄了一场,可手中的剑却着实不含糊,更要命的是她出手狠辣,毫不容情,一意要置秦不还于死地。
弥漫的剑光比灯光更惊心夺目,剑光过处,竟透着欺霜胜雪的寒意。
十余着下来,秦不还已经是满头大汗了,偏偏心里又直打冷战。
他气急败坏地嚷道:“我已经什么都对你说了,干嘛还要杀人,女孩子家家,不要动不动就舞刀弄剑的,成、成什么样子?”
“你一派胡言,以为真的骗得了我,这方圆二十里内哪里有什么‘宋家庄’‘秦家庄’的,如果连这点情况都不了解,我会在这里放‘午夜昙花’?你谎话连篇,又身怀武功,分明有所图谋。你若真的讲了实话,我或许了可以暂时饶你不死,既然你不识相,本姑娘索性就杀了你,一了百了,落个放心。”
秦不还心里暗叫糟糕,这女子是动了杀机了,难不成今天真的要把小命丧在这儿。
“谁说我说的是谎话,你可以跟我到秦家庄去看看……看看我舅舅………舅舅。”
他利用一棵树躲开白衣女子的一剑,忽然指着白衣女子的身后嚷道:“谁说我骗你,你看那不是我舅舅,我舅舅来了,舅舅,舅舅,救命啊。”
他竟不顾白衣女子的剑,从树后闪出,冲白衣女子的身后喊了起来。
白衣女子一楞,心道:难道他说的是真的?不禁转身去看。
所见的只是朦胧灯光下的丛丛树木和再远一点的重重黑暗。
哪里有半个人影。
白衣女子晓得上当,待她回过身来,秦不还已经以最快的度窜了出去。
虽然他一向引以为自豪的轻功在白衣女子面前一点优势也没有,但这已经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白衣女子冷笑了一下,左手手腕一翻,手上已多了一把雪亮飞薄的小刀。
“见过了我的‘霜剑’,现在,再尝尝本姑娘的‘风刀’。”
说话的时候,她的刀已经飞了出去。
象风一样。
风一样的声音,风一样的度。
又象一道要割裂黑暗的亮电,但它的目标却是秦不还。
准确点说,是秦不还的背心。
“风刀霜剑”本是白衣女子的两大绝技。
剑是短剑,刀是小刀。
但她的小刀并非专门的飞刀。
小刀有小刀的招法,它的妙处却是可以作为飞刀用。
现在,她就飞出了她的刀。
“风刀”。
………【第三十六章 铜钱】………
秦不还在和西门小茜离开秋风岭的时候,为了不引人注目,都已经换上了小喽罗的衣服,秦不还那身威风凛凛的黑色劲装就留在了秋风寨,他现在的打扮也就是个寻常百姓,所以白衣女子最初只是有所怀疑,并没有想真的把他怎样。秦不还和她东拉西扯胡搅蛮缠的时候,她气虽是气,心里也有几分觉得好玩。
她选在这个地方施放“午夜昙花”,传递消息,是经过事先勘察的,这附近根本没有什么“宋家庄”“秦家庄”,秦不还如果确是个寻常人家的子弟,没有必要撒这种谎,等到现秦不还身怀武功,她觉得秦不还非常可疑,才决定要下杀手。
因为秦不还有可能听到了她和徐正明的谈话,而这翻话是绝对不可以让第三个人听到的。
它关系着宫主的大事。
实际上她也不知道宫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但她知道把这件事情泄漏出去的后果是她绝对无法承担的。
所以,她来不及多想,见秦不还逃走,她立刻出了她的“风刀”。
出之后,她心里不禁有一丝后悔。她并不是很讨厌这个年轻人,要杀了他,她还真的有点不忍。
可是,她没有选择。
再说,后悔也没有用,她的“风刀”已经飞了出去。
飞的“风刀”是她的秘密,就算是同门之中也很少有人知道。
但是“风刀”一旦飞出,绝对百百中。
至少到今天,她还从来没有失过手。
所以她才会感到一丝后悔,一点不忍。
为秦不还的死。
眼见她的刀就要钉入秦不还的背心,她忽然听到轻轻地“叮”的一声铁器撞击似的轻响。
“风刀”的刀身上似乎溅起几点灿烂的火花。
之所以是“似乎”,是因为这火花一闪而逝。
火花寂灭,接着“砰”地一声,“风刀”钉入秦不还刚刚擦身而过的一株树的树干上。
白衣女子一楞,她没有想到她的刀会失手。
待她回过神来,现秦不还已经失去了踪影。
秦不还的轻功也绝非等闲,白衣女子楞神的刹那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他消失在黑暗中了。
白衣女子立刻展动身形追了上去,追了半天,却哪里见得秦不还的影子。
也许是跑掉了,就算没跑掉,这么黑的天,这么密的林,他随便藏在哪,只怕都很难找得到。
白衣女子停下了脚步。
人跑掉了,可她并不觉得气恼,相反倒似松了一口气。
她自己不禁也有些奇怪:难道我不希望他死么?
她转身回到了刚才的地方,找到了那把钉在树上的刀。
凭她出刀的手法和角度,刀是绝对不可能钉到树上的。
她把刀拔了出来,走回原地,借着朦胧的灯光,可见在光滑净亮如秋水的刀身上,有一道短短的细细的痕迹,象给铁器划过一样。
她的刀原本绝对没有这样的痕迹,至少在刚才出手之前没有。
她一下子明白了适才刀身上溅起的火花,也明白了向不失手的“风刀”为什么射中的不是秦不还而他擦身而过的一株树。
刚才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风刀”,但力量极轻,所以刀并没有被击落,而仅仅是偏离了方向,秦不还因而得以逃脱。
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之下,不管用什么,想要击中驰电一样的飞刀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把刀击偏实际上比击落更要难得多。
这样的手法和力度简直匪夷所思。
白衣女子一下子冷静下来。
如临大敌的冷静。
她意识到暗中有人,而且是非同一般的高手。
刚才就是这个人救下了秦不还。
她凝神,静气,缓缓地环视四周,淡淡地道:“是什么人鬼鬼祟祟地躲在暗处,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反应,没有声息,天地间好象只有她一个人。
此外便只是树上那两盏粉幽幽的灯。
一下子安静下来,这灯光竟让人有种诡异的感觉。
“既然已经出手了,还不敢出来见人么?”
白衣女子紧紧握住手中的刀和剑,手心已开始沁出汗水。
她现自己有些紧张。
她知道一定有人隐在暗处,她感觉得到,而这个人一定不是秦不还。
“站出来,不要藏头露尾的。”
她的话音刚落,忽然有人“哼”了一声。
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
一个男人的声音。
白衣女子心头一震。
她对自己的武功一向很有信心,在同门当中,她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就连宫主都对她赞赏有加。
可是,她竟然听不出这个人的声方位。
“什么人?出来。”
她提高了声音。
不说话她会更觉得紧张。
没有回答。
忽地“啪啪”两声,树上那两盏粉红色的灯同时炸开,破碎的残焰坠落在地上,瞬间又熄灭了。
林中一片黑暗。
“到底是什么人,竟敢毁我无花宫的莲荷灯,你怕出来见人么?”
白衣女子感觉自己的心跳正在加快,象是下子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压在了心上。
无边的黑暗也让她的心里生出一丝恐惧。
“我出来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黑暗中的人忽然说话了。
声音低沉、平和,而且飘飘荡荡,让人辨不清方位。
白衣女子一下子静了下来。
那个声音又道:“不要以为无花宫真的无所不能无人敢惹,我毁了你的灯就是要告诉你,不是你们的东西就不要去碰,否则,就是自取其祸,记得把我的话转告孟飞花。”
“好大的口气,我家宫主的名讳是你叫的?”
那人又“哼”了一声。
白衣女子吸了一口气,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那人道:“把打灭你莲荷灯的东西交给孟飞花,她自然知道我是什么人了。”
白衣女子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晃亮,来到了悬挂宫灯的树门户之间旁。
刚才挂灯的地方果然钉着一枚东西。
她用两指捏住,一运力,拔了出来。
原来竟是一枚小小的铜钱。
很普通的铜钱。
此人竟能用一枚小小的铜钱把一盏若大的宫灯击得破碎纷飞。
白衣女子忽然举起手中的小刀,把铜钱在小刀上一比,铜钱的边缘刚好和小刀上的痕迹相吻合。
也就是说刚才就是这个人,以铜钱击中了她的“风刀”,放跑了秦不还。
好一枚铜钱。
可是表面看起来,这枚铜钱再普通不过了,它能代表一个人的身份么?
这个人到底是谁?
她抬起头,朗声道:“刚才那个人关系到我们宫主的大事,你把人放跑了,这笔帐我一定会找你算的,现在你不站出来,我也迟早要找到你。”
她说完半天,四周竟没有任何声息。
心头的那股压力也一下子消失了。
她忽然意识到,那个人已经走了。
………【第三十七章 逃】………
事实上从开始拔腿飞奔的一刹那起,他就再没有停过。
他不知道背后有刀射来,但他模糊听到白衣女子似乎说了一个“刀”字,他意识到有危险,只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停下来必死,管他什么危险,就当是赌一把了。
所以,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更足狂奔。
好象是赌对了。
没有什么事情生,但是他不敢停,他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不是就在后面。
凭白衣女子的轻功,不要说停顿,哪怕是一点的迟缓就足够了。
天渐渐亮了。
他感觉到体内的精力正一点一点地流失,脚下越来越软。
他这才省起,自己足足有一天的时间没有吃饭了,此刻还能以这样的度飞奔简直就是奇迹,怕是只有逃命的人才有这种力量。
没想到吃饭还好,一想到这点,饥饿、疲劳、虚弱,所有的问题一下子都作了。
他忽然觉得脚下似乎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立刻失去重心,象个倒空的麻袋的一样,一头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迷迷糊糊,也不晓得过了多长时间,他挣扎着坐起来,倚在一棵大树上喘气。
天已经亮了,小茜在那个山崖上呆了一夜,她还平安么?
朱庄主呢?
徐正明有没有见到他?
是不是已如他们计划好的那样放了他。
朱庄主该不会被他蒙敝,把他当成好人吧?
那可真的危险了。
不行,得尽快赶回南阳,把一切告诉朱庄主。
徐正明已经害了西门寨主,已经毁了秋风寨,绝不能再让他加害朱庄主。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想走,却现四周根本无路可走。
他昨夜只想逃命,一味狂奔,却没有注意路径,没有注意方向,更不知道跑了多远,此刻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连在哪都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往哪里走?
也许他现在唯一能辨别的就是大致方向。
因为有一个方向的天正渐渐红。
他知道,那是东方。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他从前就经常站在崂山之巅,看着如火的朝阳从辽远的海平面跃动着升起,感受着大自然的神奇与壮阔。
可是,现在只辨别出方向没有用。
他要去五里坡,却不知道身在五里坡的何方。
这半夜的飞奔,以他的度,行程至少要在五十里开外,南阳地界他又不熟,根本无法预测现在究竟身在哪里。
四周还是一片树林。
他最后决定,还是先走出这片林子,找到一条路就好说了。
找到路了,就可以碰到人,碰到人,自然就什么都可以打听出来了。
能找到个村镇什么的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因为那就意味着能找到吃的东西。
这个对现在的秦不还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他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饥饿,只有吃了东西才有体力,才能去做事情。
他在思量了一翻之后,选择了东方。
没有什么理由,总要有一个方向前进。
他的运气还算不错,走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终于上了一条大路,而且很快就遇到了一位上田的农夫,打听到这里属南阳的西北,距南阳约有一百里路,由此向东五六里光景,有一座颇为不小的南山镇。
这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本来觉得自己要奄奄一息的秦不还重新又打起精神。
五六里的路程,一段前面就是希望的路程,一点也不遥远。
太阳爬上屋脊,阳光变得明媚起来的时候,秦不还终于看见了南山镇房舍上冒出的炊烟,那一刻,他几乎忍不住要欢呼起来。
假如他还有力气的话。
走上了南山镇虽不宽阔但平整的大街,看着两旁的商铺酒家,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南山镇再漂亮再美好的地方了。
实际上南山镇根本谈不上漂亮,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而已,镇上也没有什么象样的酒家,饭馆,而且加起来也不过三家。
秦不还从西面进了镇子,远远地看见有一家“南仙居”,便径直走了过去。
也许是时间早,刚开张,“南仙居”里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少得很。
秦不还走了进去,就只见到一个客人。
这可是个不一般的客人,看到她,秦不还几乎当场晕过去。
那个客人坐在进门左的一张桌子旁,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