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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一听,又愣住了,继而用甜美的声音试探性地问道:“什么?”
“抢劫!”瑞卡瓦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大声重复道。
小女孩的面容一僵,顿时,瑞卡瓦感觉气温似乎骤然下降了。只见少女忽然双手上抬,将大书高高举起,怒吼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为何就是不明白!”
之后小女孩对瑞卡瓦做了十分过分的事情。
于是,经过短暂的打斗,全副武装的、能战斗的、男人的、可以打一百个小女孩的瑞卡瓦无比成功地——被打哭了。
有幸的是这位小女孩并没有处死自己的俘虏,她命令瑞卡瓦拿出自己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她。他只得忍痛将自己藏起来的干肉与酒水取出——结果是小女孩瞪着他献上的贡品呆了半晌,最终敲着桌子大声感叹起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苦并无比神奇地从蓬大的裙子底下抽出了一个画着诡异图案的木盒子。
她从盒子取出了自己的食物并且分给了他一半。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蛋糕,上面有奶油、甜酱、鲜果还有一种黑乎乎的不知名甜品。他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顿时,他感到这个小女孩不是入侵者与征服者,而是一个为他带来幸福的天使。于是,在那个下午,他简直成为了一条忠心耿耿的小狗,同时担任向导、卫兵、仆人等多种职务。
他记得在一个山坡上,迎着夕阳,小女孩翻动手中的大书,告诉他,她是为了这座塔楼而来的。她的长辈告诉她,这个塔楼曾是诺玛帝国的前线哨塔,用来防备人马部落的入侵。二十多年前的普泰克特叛乱中,叛乱者在其遗址上新建了现在这座塔楼,用来守望他们新修筑的道路。在叛乱被平定后,血族贵族们意图毁灭一切普泰克特王朝出现过的痕迹,他们不仅将普泰克特城杀成死城并且夷为平地,追杀普泰克特叛乱者及其家属乃至和他们有接触的其他任何人类,还试图毁掉一切普泰克特叛乱者修建的建筑物。只有这个塔楼因为实在太偏僻而幸免于难。
他还记得,小女孩临走前沮丧的表情与话语。
“都说普泰克特的建筑别有一番风格,与别的建筑不同,现在看来,真是被骗了,也不过如此而已么。”她说,“和其他朽慢们乱搭的东西一样,又笨又丑。”
朽慢是什么东西?瑞卡瓦一开始很奇怪。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自己就是一个朽慢。
所有的人类,都是朽慢。
至少血族是那么称呼人类的——朽慢。
曾经,这个世界并没有吸血鬼、狼人、人马这些生物,只有人类。伟大的帝国和蛮族的君王们纵横捭阖,共同在大陆上演绎着只属于人类的历史。
直到这些被统称为妖魔的奇异种族出现在极北寒冷的雪诺大陆上,并进一步踏上了人类的大陆。
残酷的战争开始了,人类的军团与要塞阻挡着他们南下的脚步。秘法技术被引入人类中,智慧的学者们贪婪地汲取着这些知识,成批的魔猎人被生产出来。
仅仅十年,妖魔们俯首称臣。
和平持续了四十年。发生在雪诺大陆的恐怖大爆炸吓得吸血鬼们重新把视线投向南方,励精图治多年的他们惊讶地发现了自己的愚蠢——原来人类的国度已经如此腐朽不堪了!
叛乱!血族独立,人马寇边,狼人内乱!
入侵!大军崩灭,城池沦陷,降者披靡!
毁灭!诺玛帝国首都圣但丁堡沦陷,最后一位人类的君主战死沙场!
最终,吸血鬼、狼人与人马瓜分了曾经属于人类的疆土。而人类,只能作为他们的奴隶与食物苟活下去。
人类的反抗从未停止,就像二十多年前人类叛军建立的普泰克特王国,如今已经连被灭得连渣都不胜了。
第二章 战利品
如果你很有幸地搞到一笔物资,而其中一部分你又不怎么需要,那么卖掉它们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
四天后,瑞卡瓦骑着自家的马,踏上了去往初林要塞的旅程。上路前,他心中很忧虑。每次发生战争,总会有一群潜伏已久的强盗重新出山,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刁民趁火打劫地走上强盗的生涯大路,一群溃散的士兵落草为寇,一群没饭吃的难民不得已地行强盗之事。至于战争双方的正规军抢劫平民那简直就成天理伦常了。
尽管距离敌人被击溃已经有五天了,剿匪大业应该也完成得差不多了……
万一被抢了怎么办?临走前,业余劫匪瑞卡瓦思考着。最终,他做出了一个无比艰难的决定。
他套上了盔甲,就是六天前他捡人马尸体搞来的那套改装的。他已经将那套豪华盔甲上的一切无用装饰都拆了下来塞进包里准备卖掉,还把自己原有的一套旧盔甲取来,取出其中的裙甲与战靴、护腿与那拆分出的上半身甲凑成一套——上下色彩反差之大的确很挑战人的审美极限。据前辈所言,这套旧盔甲是瑞卡瓦的父亲留给他的。
他还给自己的战马也套上了甲,就是那套人马甲拆分出的大半件马铠。不过这样看起来也有点瞎眼,因为这样子马身上批了甲,脖子和头上却什么也没有,仍然很挑战人的审美极限。
不过这一切,都没关系。他给自己套上了一件褪色的士兵罩袍,上面画着初林要塞的标志,一棵大树,它漂浮在空中,下方裸露的根部与上方招展的枝叶一样无比繁茂、富有生机,四周星辰点缀。他还给马也披了一件褪色且脏乱的蓝色战马罩袍。这些倒是他的那位前辈留给他的。
这样一来,一切审美硬伤都可以无视了。
他带走了缴获的马刀、自己的步弓、二十支缴获的好箭、十支自制的箭外加前辈留下的简易骑枪。
还有一块木号牌,上面刻着的几个词是瑞卡瓦唯一认得的词:“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楼屯兵瑞卡瓦。”
是的,瑞卡瓦的正统职业不是劫匪、不是猎人,也不是农民。他是初林要塞的屯兵,一个早已被遗忘的屯兵。这个地方太偏僻了,无论训练还是战争动员时没人来找过他,军饷他从没拿到过,甚至连收税的都只来过一次,而且还被他的前辈一箭射死并弃尸荒野。
当然,也正因没人收税,他的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是家附近野兽有点多。
在启程的最后一刻,他给自己装上了一套假牙。咧开嘴,两颗长而尖锐的獠牙盖在他的真牙上,无比突出。他打算假扮血族来吓跑可能遇到的强盗——这种层次的假扮只能骗骗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寇罢了。摆出一个渗人的微笑,对效果很满意的他自得地点点头,又把假牙取了下来。他打算在需要的时候再把这东西装上去。
尽管假扮血族在血族诸侯的国家中是死罪,但他早已干过不止一次。
避世野人、大胆罪犯。他在要塞里的佣兵朋友曾经这样形容过他。
从南森林塔楼到初林要塞要走三天。十分幸运,这三天里他没有遇到什么强悍的强盗。他仅仅见到一些难民,其中最胆大的也只是在靠近到看清他的装备就离开了。他还遇到了一位看上去比较体面的难民首领,正带着许多人一起向初林要塞移动。这位疑似地主的家伙邀请瑞卡瓦加入他们的队伍,并表示会给一笔小钱作为酬谢。
瑞卡瓦当然答应了,因为这样能有人帮忙照顾他的马。之后那段时间,只要他骑在马上举着骑枪在队伍旁闲逛,远处莫名出现的缓缓靠近的人们便会慢慢退走,远离他们,直到消失。
“谢谢你的帮助,勇敢的士兵。”靠近城门的时候,那位疑似地主的家伙笑着递给他一枚银币,银币上画着一个侧脸。瑞卡瓦认不出来谁,只知道自己很喜欢这个侧脸,毕竟只有在钱币上才能看到这个脸。
“你的仁慈会为你带来好运的。”那家伙笑道。
“你也一样。”瑞卡瓦咧嘴一笑,转身跃马冲向城门。
这是个庞大且戒备森严的城池。
“我还以为城门已经封闭了。”他自言自语着。城门大开着,难民们排着队向前挤,几个士兵在城门口检查过往的行人。
作为士兵,瑞卡瓦当然不能和难民们一起挤。他也不插队,直接从队伍边骑着马走过,直走向那几个检查行人的士兵。
“初林要塞南森林塔楼屯兵瑞卡瓦,前来报道。”他说。
“真有这个塔楼?”一个脸生的家伙说,“那里真有诺玛士兵的幽灵?”
“新兵蛋子滚球。”那个领头的家伙笑骂道,他皮肤黝黑,一脸杂乱的络腮胡和一头狂放不拘的卷发略带些白色。精瘦的他背着一把长斧,是这些士兵中唯一没带头盔的——而从罩袍的领口看去,又能发现他是这些士兵中唯一穿着铠甲的。那是一具锁甲。
“哈哈,就算老兵也未必知道,马洛大叔。”瑞卡瓦笑道。
南森林塔楼是个几乎被遗忘的塔楼,除了和瑞卡瓦交情比较好的几个士兵以及服役最久的那批老兵,其他士兵几乎都不知道这个地方。即使这些知情者和别人说,别人也觉得这只是个传说。
由于某次瑞卡瓦在友人面前吹牛说自己在塔楼里见过诺玛士兵的幽灵,现在南森林塔楼都真成城市传说了。
马洛招呼身边的几个士兵让开一条道,这才让瑞卡瓦进了城。一进城,他便下马。
“最近怎么样?我可记得打仗的时候你从没来过,这次怎么来了?”马洛让手下继续检查行人,自己则跟上瑞卡瓦找他攀谈。
“拜托,我一出生就是屯兵,可我到现在才十六岁。有叫小孩子去打仗的吗。我现在这个年纪来不是刚刚好么。”瑞卡瓦辩解道。
“哈哈。可这次马虏来之前城堡就放过狼烟了,你怎么等马虏走了才来?”
“啊,这个吗……哈哈哈,今天天气真好。”瑞卡瓦眼珠一转,开始傻笑。
正笑着,却见马洛一把抓住他的罩袍领口,向下一拉,瞪大了眼睛叫道:“我次奥,这么精良的盔甲!整块的胸肩甲加上锁甲!你从哪里搞来的?”说着,他自顾自抽出瑞卡瓦的马刀,翻看他的箭,“这些也很精良,是不是哪位国族收你当侍从了?还是你已当上同骑士了?”
同骑士不同于骑士。
血族王朝的法律规定,只有血族才能被封为骑士以及其上的各种爵位。在长久的剿匪平叛斗争中,血族贵族们发现自己必须给予朽慢们一些好处,不然仗很不好打。
一百三十多年前,著名的布洛德帝国皇太子,慷慨者爱德华·布洛德在剿灭人类叛乱中首次封人类为骑士,并因此被诬陷叛国而不得不起兵反叛其父。在人类官兵的支持下,他赢得了这场战争。在杀父登基后,他开始封给人类各种更高的爵位。
滑稽的是,在他莫名其妙驾崩后,血族贵族摄政议会宣称这些分封不成立。人类贵族很不爽,当然又是叛乱连天——这就是被称为大叛乱的战争,原本统一的血族帝国四分五裂,现在遍地的血族独立诸侯国就是拜这场延续了几乎三十年的战争所赐。
最后,血族贵族很高兴,他们成功地杀光了那些“不知尊卑的暴发户”。人马也很高兴,他们成功地首次入主圣域。狼人也很高兴,他们成功攻占帕里斯卡以及杰尔曼全境。
高兴的血族贵族很快发现虚弱的自己正面对着可怕的入侵者。他们决定“为了大义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满足朽慢的自私”,开发了一套奇特的爵位——“同骑士,同男爵……同公爵”。
果然,他们的新朽慢士兵又充满斗志,为他们夺回了圣域以及一半的杰卡曼。
然后血族贵族们告诉朽慢们,同骑士——同公爵爵位系统属于侍从等级系统,不属于骑士等级系统。
尽管这打脸打得略疼,但比起名分,朽慢贵族还是更看重实际的利益。
“你想太多了。这是我的战利品。”瑞卡瓦得意地笑道,“我宰了一只人马,抢了好多好东西!等卖个好价钱我请你吃饭!”
“奥!那这个是?”马洛指着被捆放在瑞卡瓦马旁袋子里的人马腿,问。
“呵呵,你懂的,‘回火’的马腿,我打算把这个当马腿卖了!”
回火的马腿是黑市里常用的黑化,意思是人马腿。
“小子胆挺肥呀,不错不错。不过,这样太亏了。”马洛意味深长地笑笑,低声道:“我这有个路子,有些富户人家想试试比较奇特的食物,比如这个,他们愿出大价钱……我可以帮你把这个出了。怎么样,我三你七?”
奇特的食物?你们干嘛不吃人呢。瑞卡瓦想。
“你四我六吧。不过……我们该怎么证明这是‘回火’的马腿呢,现在这看起来就是马腿。”
“哈哈,这事我来操心就好了。”说着,马洛便从马上解下袋子,背到身后,“我先把这东西带回去。还有,你还有其他的‘这个’吗?”
“那些我打算自己用……”
“好吧,可惜可惜,这货卖比吃值。”马洛吹着胡子笑道,“你的确是来晚了,这段日子战事特别多,打人马、打土匪。以你现在的装备,完全可以和他们一起出击,挣取军功。可偏偏你挑了没有出击任务的一天来,哎!”
“确实不错,可我对军功不怎么感兴趣。再见了,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
“那好,我也回去了。”说着,二人便分了开来。马洛回自己在城中的家,而瑞卡瓦,则去往外城唯一的珠宝店。
几乎所有的血族城镇都分内城与外城。按照法律,人类只被允许居住在外城,所以外城又被叫做朽慢城。内层只有血族才被允许居住,所以内城又被称为血城。
不过这些都是血族的统治刚开始时的事情了。明面上的法律规定无法决定社会形态,何况法律也在变化中。
据瑞卡瓦所知,内城人类并不少。
前辈说,布洛德帝国的社会是这样变迁的:
血族贵族家庭需要仆人来服侍生活,血族没有那么多丁口来当仆人,统治者只得允许人类以血族仆从的身份在血城生活。
这个国家里,既有富贵的人类,也有没落的血族。既然有了人类生活于血城中的既成事实,不少没落的血族贵族会为了一笔可观的财产与人类富户交易——他们令这些富户成为他们有名无实的仆从。这样,这些富户得以生活在内城中,而且不用履行仆从的义务,而那些血族得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财富。
现在,内城籍已成一种奢侈商品。它昂贵,而且昂贵得有理有据。
内城比外城还多了一层城墙保护,更加安全;这里居住着显赫的权贵,拥有更大的政治与经济机遇;经过岁月的沉淀,血族的国度产生了这样的风气:朽慢将居于血城视为一种荣耀,一种高贵的象征,朽慢仰慕住在血城的朽慢,居于血城的朽慢以此为荣。从外城籍升为内城籍是无数朽慢一生的追求。
瑞卡瓦酸酸地表示他没这种追求。
最让内城籍迷人的是其所有者在法律上拥有的重要特权。
血族可以吸食其统治下任何生物的血,无需经过同意,如果这生物不是血族,那么即使将他们吸血至死也是允许的;如果这生物是血族,那么将其吸血至死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这个“统治下”的范围不包括内城居民。内城的居民,只要自身拒绝被吸血,那么他们的血族统治者就不得吸其血。如果这些血族统治者强行如此行事,会遭到法律的审判。
不仅如此……
血族王朝的国立学院只招收内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的中高级文武官员职位只任命给内城的居民,除非你是血族。
血族王朝政府的几大热门机构,只有内城的居民才能在其中任职,哪怕只是个小小的吏员,除非你是血族。
只有内城居民才有在议会投票的权利,除非你是血族。
按法律,一个朽慢如果有幸居住在内城,那简直就是给自己套了一圈光环。
对于瑞卡瓦这种连城市都住不起,只能住在野外的人来说,这肯定是羡慕嫉妒不过来的。
“其实,我对现在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瑞卡瓦自语道。
不过话说回来,内城的店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第三章 目标出现
珠宝店,瑞卡瓦推门而入。
门内一片黑暗,每一扇窗子都被厚厚的布帘遮盖住,还没打灯。现在,唯一有阳光射入之处便是这扇门。斜射下的阳光丝丝可见,浮尘漂浮其间。光芒延伸的尽头,珠宝店的柜台若隐若现。
这个店面本来就很大,任何一面墙壁都无法被光芒触及,仿佛这间屋子本就孤零零地漂于黑暗虚空之中。
本想进去的瑞卡瓦犹豫了。他来这不是第一次,店主是他的老相识,他常来这和对方聊天。可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光景。
光芒的边缘,似有影子一闪而过。瑞卡瓦下意识抓住了刀柄。
“小瑞卡瓦?”黑暗中传来一声浑厚的男音。
“是的……没事吧,基维尔?”瑞卡瓦站在门口打量店内,试探地问,“这儿看着好奇怪。”
“没事,哈哈,我这能出什么事呢?”基维尔哈哈大笑,他使劲一拍桌子,道,“进来吧。”
瑞卡瓦这才迈步走入,右手仍握在刀柄上。他四下观察,基维尔则慢悠悠挂起一盏油灯并点亮它。柔和的暗红色光芒亮起,笼罩着柜台两侧的基维尔和瑞卡瓦,驱散了一片黑暗。但这新添的光亮仍未触及房间的边缘。
基维尔在灯光下温和地微笑着,他是个健壮的中年男人,微白的短发整整齐齐。他的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衣外套一件黑色马甲,干净得体,一看便知非粗俗之人。
“好久不见,你这兵当得也是越来越有模有样了。”基维尔看了他的盔甲一眼,笑着拿来两只木杯,问道,“要喝两口吗?”
“不用,你知道,我不喝酒的。”瑞卡瓦一边摇着头一边还不忘环顾四周,“我这次来是有生意要做的。”
“哟,又撞上哪个倒霉的家伙了?落单的商人还是落单的地主?”
“不。”瑞卡瓦停住摇晃的脑袋,盯着对方,竖起一根手指左右兴奋地甩动,“这次可不是一般的货色!”
“莫非是落单的军官?落单的官吏?玩笑开不得啊,这可是大罪。”基维尔朝左侧的黑暗中瞥了一眼,说道。
“不不,还要可怕!”瑞卡瓦得意洋洋道,“我宰了一只人马!搞到了不少好东西!”
基维尔眼前一亮:“击杀人马是大功,若上报,伯爵必有封赏。不单是财富,任官受职亦不在话下。若被国族贵胄看中,更是前途无量。”
“没兴趣,今天只谈生意,不谈仕途。”瑞卡瓦笑着把包裹放在柜台上,道:“里头东西不少,你看看。”
基维尔颇有兴致地把包裹拉来,打开翻看了会,啧啧赞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