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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云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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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峰套着一件T恤衫,穿着一条牛仔裤,站在“金陵王府”大门口,他露出痴迷神色,打量起这座气派的古典建筑。

“嗨!那来的异域人,怪里怪去的站在眼前,不仅引人惹目,还大熬风景,快滚开去吧!”王府侍卫,见着个呆头不瞪的人,头上一根辫子剪掉,还剃了个板刷头,这等奇异打扮,站在王府门口有碍观瞻,有伤风败俗反传统之嫌,他气喋喋的喝斥道。

凌峰一看是个清朝侍卫,后脑壳上拖着一条辫子,此人怒言相向,他不假思索道:“哼!你小子是个清朝人打扮,古守呆板,看本人穿着时髦入流,就眼红起来啦!”

“小子,嘴里不要七勿老三的,是皮肉痒痒难傲,还是骨头发涨拱起了,不然,老子早就不客气,给你紧紧一身骨头,看是个异域人打扮的人那就算啦!还不滚远一点,不要在眼睛门前戳气。”

凌峰与侍卫不是一般见识,再说不是同一代人,气质涵养大不一样,便不再理会之,他转身往大街上走去。

金陵城内的古老建筑,与行人穿梭往来,好像有些不协调,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似的。

凌峰也说不出是啥的感观,他来到一条大街上,欣赏起古色古典的风景来……

金陵六朝古都,是江南长江水域的第一城,也是贯通南北的交通枢纽,还是达官贵人、富豪贾商的云集之地,又是贩夫走卒的窝身之地,也是三教九流、五花八门的盘居之处,更是绿林大盗、江湖窃贼的隐匿场所,秦准河上的宣泄景象,绝不亚于上海大世界。

第十章 人稀为宝

远远望去,金陵大马路上车水马龙,往来不绝,有的马车向南,快马加鞭疾驶而来,有的马车往北,飞马扬蹄绝尘而去。

街头上行人熙熙攘攘络续不绝,有的行人步履匆匆,擦身而过,急促离去,有的行人闲庭信步,欣赏街景,驻足而视。

凌峰走在繁华的街头,马路上人来人往,热闹盈盈,不管男女老幼,都带着奇异目光,时不时的射向他。

凌峰与当地居民毕竟不是同时代人,被别人当作西洋镜看,也是正常的事,反正,自己是个堂堂汉子,并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凌峰依然我行我素,挺直胸膛走自己的路。

“咕噜噜!……”凌峰肚中直叫唤,他方始觉得有些饿了,喔唷!家人为自己办庆功宴时,只喝了二杯酒,晚餐未甚来得及吃呢!一飞冲天,与凶鹫怪物舍命一搏,此后,有些事情记不得啦!

凌峰有点犯迷糊了,梦中有人用吸管在喂自己流汁,这些东西营养丰富,只能维持生命元素,这可不管用啊!还是觉得饥肠咕噜,有道是:“人是铁饭是钢,一曰不吃饿得慌。”那里去弄点吃的呐!填饱肚比甚么都强。

噢!还有一张百元大钞,看来,这儿是不通用的,那试试再说吧!

凌峰走向一处卖包子的摊店,他掏出一张崭新版的钞票道:“老板,买五只肉包子。”

“嗯!”摊贩汉子一见这张钞票,他接过一看,“咯噔!”心中一抖道:“唔!这是张未来世纪的银票,印刷精致有收藏价值,可发一笔大财,本朝不通兑,再者也没零钱倒不散,本摊店作的是小本卖买,这张银票恕不能收,你拿回去吧!”

凌峰饿得实才挺不住了,他紧了紧皮带道,“老板,这张钞票不用找零,送给作个纪念吧!换五个包子就行。”

“咱外财不收,虽有人道过:‘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被官府知道是要上缴没收的,还要吃官司坐牢,这可划不来的,送你五个包子吧!”摊贩汉子,那敢收下这张人民币啊!他从笼子中拿出五只包子,还热腾腾的冒热气呢!

凌峰接过五只包子,大口吞吃起来,一会儿,三下五除二,连包子屑都未留下一点儿。

摊贩汉子见着异域小伙子,一副难看的吃相,知道是饿极了,他又拿出五只包子,顺手递给凌峰道:“小伙子,你好像有几天未甚吃饭,那就吃个饱吧!”

凌峰拿过五只包子,又狼吞虎咽几口就吃光,“哦!”打了个饱嗝,总算填满胃肠,他从未受过别人的恩惠,很是过意不去,人家摊贩汉子,又不收百元大钞,这么来感谢呢!

凌峰一看手腕上有块上海牌手表,就摘下来拿在手里道:“大叔是作的小本生意的,这是记时的一只手表,早晨起来看看时辰,可派得上用场,请你收下来算是与物换物吧!”

“一只手表?大叔看不太懂,还是自个儿留着用吧!咱不用记时的表,抬头一看太阳,就知道是啥时辰啦!现在有卯辰了吧!”摊贩汉子抬头一看太阳,一口报出了时辰。

凌峰夜里穿越到五百年前的大清朝,落身在金陵城内,他拿着手表一看,此时,正好是早上七点半,不得不佩服道:“大叔好眼力,一看太阳就知道时辰,真是了不起啊!”

“做小本生意的人,争几个辛苦钱养家糊口,起早摸黑惯了的,练就了观天察辰的眼力,久经累月观之,就变得八九不离十。”摊贩汉子有观天识时的本领,他概然自信道。

“大叔不需要这块手表,那么就脱下这件T恤衫,给你作个留念可也!”凌峰不想白吃五只包子,要用T恤衫还清这个人情。

这件T恤衫是奶黄颜色,胸bu上印着一只大熊猫,坐在地上举起二只掌子,捧着一根竹杆在啃咬着,上面印有红色大字“国宝”。

“哦!是件什么衫来着,这只大熊猫是长得可爱,不过,在大清朝不算是国宝啊!小伙子是异域流逝来的吧!倒蛮对眼前这幅景象的,却是与众不同堪称国宝啦!”摊贩汉子是个本份人,也识得T恤衫上国宝二字,他不是有意耍笑闹玩儿的,而是吐出了当代的实情。

清朝时代,熊猫成群结队进城去作客,频频光顾市民家里,悠哉悠哉闲庭信步,出来活动的影子,连老百姓都能见到,那不算稀世珍宝了,物以稀为贵嘛!

“道我是‘国宝’,这将从何说去?”

“你是从异域来的,物以稀为贵,这不,人以稀为宝啦!不是有着相同的结论吗!”

“哦!人以稀为宝,倒也是有些道理的,不过,T恤衫一脱,不成了大清人了,这件衣衫就算换包子吧!”

“不肯占人家的便谊,看来,在异域也是品学兼优之人,不收也显得为难,这样也好,这件T恤衫呐!大叔先保管着,甚么时候来拿都可行,一笼包子拿去吃吧!就算包子T恤交换二清。”

凌峰脱下T恤衫,有着一股汗酸味,他拎在手里道:“这件T恤衫,就换下一笼包子,谁也不欠谁的了。”他接过一笼包子,T恤衫顺手递给摊贩汉子。

凌峰穿着一件背心,抱着一笼包子,向一条弄内走去,自以为脱掉T恤衫,与清朝人别无两样,可等同齐观了。

谁知?凌峰后脑壳上无有一条辫子,这是明显的一个结症,还有一条牛仔裤,也是与清朝人的习俗大相径庭,这是两个致命伤,他的形像或多或少受到点影响,再者处事方式不同,又气质不一,形态各异,也无法融入老百姓中去,很难在大清朝生存下去。

凌峰在城里转悠了一天,城中居民见到是个异域人,怕惹来甚么麻烦,就是做苦力杂活,也没人敢雇佣之,自然没找着干活的事儿。

夜幕降临,总得找个地方安稳的睡上一觉吧!大热天的睡在街沿石上有失大雅,找一座倒塌败落的废弃宅院,暂且住上一夜,能将就过去就行,不然,身上无分文银子,又能去那儿住宿过夜呢!

凌峰一路上走去寻找着,大约走了有三、五里路程,来到城郊荒野交界处,看到一座满目苍凉破败不堪的废宅院,已是残垣断壁,成倒推败落景象。

走近去一看,四周筑着一圈围墙,有百多亩方圆范围,已是残缺不全,内中是一片荒凉园地,一座大宅院塌落在里面。

第十一章 沦落乞丐

凌峰一见大喜,跑到这座大宅院门口,一手推开大门,“哗啦!”门体整个儿倒下,他一步跨进宅内,里面是个大园子,他来到一间正堂中,里面杂草丛生蔓延,蜘网当空挂绕,灰尘堆积满室,垃圾杂物铺地。

凌峰不敢睡在草丛中,用倒塌的烂木头、门板搭了一张简易床铺,和衣睡在上面,总算有个安身之处,勉强凑乎着将就过去便行,来到这个陌生世界里,生活无有着落,这种曰子怎么过,那里还睡得安稳啊!

半夜过去,仍无一点睡意,理不出个头绪来,咋会钻进玄幻门的?那个先祖救自己出了地下水牢,临行前道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这到底有着甚么意思?

哦!本身有着雄心大志,灭凶禽杀魔兽,是致志不渝的人生梦想,还有三凌合一,宇宙无敌,天下称雄,非你莫属,这好像是隐语,又不知是啥意思?莫非天降重任要自己一肩承担……

隐语有着高妙的商智魅力,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另外一种行式,用心念来交流沟通,闭着嘴巴不说话,发出的暗示语意,心念交会神灵融合,传输的介质类似于电波。

隐语是不便说出口的心波要诀,怕搔乱人心而影响大局,属于上帝的心声,暗示着天智灵聪的人,怎么去做好天下大事,要当事人自己去悟透内中涵义,天心的旨意自有定论,曰后便见分晓。

这种隐语可意会不可言传,一旦传言出去泄露天机,被别有用心的人误传,会造诚仁心惶惶,为此,这种语言被掩没了,五百年前还有流传,如今,已不复存在。

凌峰是现代人,而那位长辈是大清朝人,两者之间已失去隐语的心灵沟通,不然,早就意会了前辈的意图。

凌峰直到四更天,迷迷糊糊地睡去。

天蒙蒙亮,一群草莽汉子冲进废宅,不管三七二十一,揪住凌峰胸部,没来由的就大打出手。

凌峰穿越来到五百年前的金陵,他在城里城里头转悠了一天,没能找到一份糊口的活儿,实有是累得太狠了,再则,夜里头想着心事,恍恍惚惚睡不着觉,过了三更迷糊睡着,那防一群恶煞闯进废宅。

这些家伙是黑龙堂的暴徒,深夜在金陵作了一票大案,一看天色将近破晓,处于黎明前的黑暗中,过后就天光大亮,一时出不了城去,要躲避府衙的追捕,就相中了这处废宅园。

黑龙堂总堂,本来盘居金陵城内,窝藏在新街口一带,在东坡弄七号门内,被一对青年侠侣给挑了老窟,留下来的一些残余势力,在城内立不住脚头,这才转移到城外,待风头稍过又卷土重来,作恶搔扰着城中居民……

凌峰是从异域穿越而来,那知金陵城里治安堪忧,糊里糊涂睡在废宅中,挨了一顿毒打,他全力奋起反抗,与这伙强盗作着殊死搏斗,仍是无济于事,成了群狼口中的羔羊。

不久,凌峰被打得皮开肉绽,不久,就昏死过去,已是出气多进气少,看上去是活不成的了。

盗贼头领一探凌峰鼻息,已是个半死人了,不再去理会之,躲过官衙追捕,翌曰,到得深更半夜,从废宅园中匆匆逃离,遁出金陵城去。

凌峰倒在血泊里,睡着草丛里,又成了一具活尸人。

“轰隆隆!……”天空中电光飞闪,雷声轰鸣,紧接着下起了倾盆暴雨,要把金陵城掩没似的,不到二个时辰,雨水不及排泄出去,已积聚到齐腰深。

“啪嚓嚓!”一个落地沉雷,落在废宅园十数丈处,打出了一个大坑,大约有十来米深。

凌峰在水中一浸,大腿抖动几下,哦!还未绝命身亡,仍有生命迹象呢!

凌峰耳畔闻听响雷,震耳慑心,大脑一激灵,便苏醒过来,身子浮在水面上,一股水流卷着滑向雷击坑中,一个没头顶端,他两手一阵乱舞,抓住了一块木牌子,正插在坑沿上呐!

凌峰视若为救命稻草,借着木牌子使劲一撑,用力往上一窜,身子伏在水坑沿口上,往上吃力的爬去,总算登上了地面,他要想站起来,大腿钻心的痛,哇呀!左大腿被暴徒打骨折了呀!

凌峰抓住木牌子不肯撒手,拔出来作拐杖使,一瘸一瘸撑着走进废宅内,他举起木牌子一看,上书着:“玄帝陵牌”。

玄帝?哦!是华夏第一帝――黄帝,道家的炼丹术,玄妙美金花,是他的修炼杰作,写有一本黄帝玄经,为此,道家以黄帝为始祖,故称其为创世先祖。

木牌子?是深埋地底的阴木――楠门,千年不腐不休,万古永存留世,难道此中有甚玄机?

凌峰悟不透木牌子内真谛,又不肯放弃挖掘玄帝真相,他穷其心力竭思所索,想抓住这个机遇捣鼓出个名堂来。

凌峰把弄着这块木牌子,反复验看仔细寻找着甚么,很快二个时辰过去,并无一毫灵迹发现,他脸上写满失望。

“咕噜噜!……”凌峰肚中又唱空城计,两脚一站起来,有着钻心痛楚感袭来,痛得够呛,他急忙坐了下去,本是学武的好手,有一套治跌打骨伤的技巧。

凌峰用暴徒丢下的带子布类等什物,帮绕大腿骨折处,一圈圈紧紧扎住,他撑着木牌站起来。

左大腿骨折了,别无别路可走,只得作个乞丐,沿街上门要饭,祭五脏庙活下命来,是目前生存的唯一之法,一个国宝级人物,一夜之间竟沦落成乞丐,这是幸还是不幸呢!无法预测未来真相。

凌峰在这座废宅园里夜宿,遭来飞天横祸,打折了一条大腿,成了个残疾之人,不过,得到了“玄帝陵牌”这块木牌子,焉知非福呢?

凌峰倚倚仗着一米二的木牌子,支撑着一瘸一拐,他朝废宅外走去,引以为豪的一条牛仔裤,亦被暴徒顺手牵裤掳走,一块手表呐!也不翼而飞,不知戴在那个家伙的手上,成为强盗打劫的胜利品,岂不美死了啦!

此时,凌峰身上穿了一件背心,一条裤衩,有一半像清朝人,只欠缺的是,后脑壳上未甚长出羊尾巴来,别人还是认得出来,不认承是同朝代人。

可怜还不是个清朝人,没法子蒙混过去,这是羊尾巴的功能,仅凭这一点特证,别人便可辨别出真伪来。

凌峰满脸上污泥涂抹,又是身上水淋淋的,他撑着木牌子,一脚长一脚短的,往大街上走去,沿门要起饭来。

第十二章 玄帝陵牌

凌峰一夜之间变换了身份,从稀有的人宝跌入乞丐行列,他拖着一条瘸腿,夜里睡街沿石,饥一顿饱一餐,在金陵城里转着圈子,吃千家饭喝万户水,不觉间月余过去,头上没有长着辫子之故,仍被别人当作异类而无人睬之。

一天,天鉴可怜,凌峰饿得身子乏力,就坐在一个大户人家的街沿上歇息,累得喘息不止,一会儿,一歪身子侧卧石阶上,生命元素消耗到了极限……

“臭叫化,滚开!”有个老爷模样的人,打开大门走出来看见,一个灰头土脸的叫花子,斜卧在门口街沿石上,怕倒毙在大门前,岂不是霉运上门晦气上身啦!还得化钱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灵,他想到这儿不由喝斥道。

凌峰闻听有人叫滚开,可是没力气爬起来,只是欠了一下屁股,算是在作回应了。

那老爷,一见凌峰快要饿死,这是叫花子油尽灯枯的前兆,恐怕过不了今夜,决意要赶走此人,他叫口唤着狗名。

“阿狼,阿狼快来,将臭叫花咬死叼走。”

一条大狼狗,听主人叫唤声。

“汪!”“汪!”“汪!……”吠叫着从宅内窜出,前爪登在门槛上,露出血红血红的舌尖,看着这等凶相就令人生畏。

“呼!”大狼狗飞身急射,朝地上的凌峰冲去。

凌峰清头意识还在,身边没有打狗捧,他吃力的举着木牌子,向冲上来的大狼狗拨去。

大狼狗奔到凌峰背后,张开两排利齿一口咬下。

忽地,凌峰手中木牌子后撩,一道幽光闪出,牌头对准大狼狗口中戳去。

大狼狗不防备牌头刺来,张开嘴巴一咬,“噗!”正插进狗口腔中。

大狼狗受了个大惊吓发起疯来,一个回窜,张开血盆大口,“阿呜!”一口,向老爷身上咬去。

“哇呀!大狼狗发狂了,快来人啊!”老爷急忙后闪,躲过大狼狗扑咬,直吓得脸色刷白,他不由尖声嚎叫起来。

大狼狗一口未咬着老爷,似乎并不甘心。

猛地,大狼狗后爪一挺,身子直立起来,前爪搭在老爷肩头上,狗头一歪,“哈呼!”一口,咬在脖子上。

这条大狼狗,不知是那道神劲搭错了,还是拎不清行情,咋的?向老爷发起攻击,一口反噬咬在主人的脖子上,甚么地方不好去咬,偏要咬脖子么,那里是人命交关之处,阿狼是咬不得的呀!

“救……”老爷刚喊出一个救字,一个命还未有下文呢!还在喉咙口一瘪一瘪噎着,未能冲得出口。

大狼狗一口咬断老爷喉骨,已是出不了声啦!

“啪!”老爷重重的摔倒在地,两脚乱搓八搓,定是见阎王爷去了。

“哗!……”有七、八几个家奴,闻听老爷喊叫声,急忙从宅内冲出,奔到大门口一探。

大狼狗张开血淋淋的嘴巴,嘴角滴着血水,这等血腥的恐怖场面,就摆在眼前呀!

那些个家奴,吓得倒吸一口冷气,从心底里冷到脚底下,又在天灵盖上冒寒气。

大狼狗咬死了主人,又瞪着血红的眼睛,瞪视着冲到门口的家奴。

家奴见着大狼狗这等凶猛模样,一齐缩进门去,“砰!”关上大门并塞住狗洞,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大狼狗露出两只红兮兮眼睛,看了一眼睡在地上的凌峰,再也不敢上前惹之,一个急身箭冲,往大街上一窜,一忽儿,就不见了狗影子……

这时,一个老乞丐正路过此地,目睹了老爷放出大狼狗,想咬死生命垂危的青年乞丐,若是不将这人救走,这等大户人家岂肯就此罢休,这个同是沦落乞讨的苦命人,则姓命休唉!

一条大狼狗,咋会发狂的呢?

哦!是青年乞丐用手中的木牌子,戳进狼狗嘴巴子里,导致搭错狗神劲失控发狂,才六亲不认咬死了主人的。

老年乞丐念头未及转完呐!

“吱呀!”大门打启,一群家奴手拿棍捧铁器,鱼贯冲出大门,看来,打算要击杀大狼狗的吧!

一群家奴贼头狗脑四处一瞧,不见了大狼狗影踪,一口怒气没地方出,就撒在凌峰的身上了,便抡起棍棒铁器,狠命地往死里砸去。

凌峰处在昏沉中,第六感观察觉到,有人要袭击自己,他有意识的举起木牌子,无力的一划啦!算是防身的本能吧!

木牌子发出一圈幽光,与砸来的铁器撞击,“啪啦啦!……”发出一阵脆响。

一群家奴手中的铁器拿捏不住,忽地倒转而打,“啪嗒!”互相击个正着,全砸中同伙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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